华源创世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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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股权限制性授予协议版

2024年股权限制性授予协议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股权限制性授予协议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股权限制性授予1.1 股权授予数量1.2 股权授予条件1.3 股权授予时间2. 限制性条件2.1 锁定期2.2 解锁条件2.3 解锁比例3. 业绩承诺3.1 业绩目标3.2 业绩考核周期3.3 业绩未达标处理4. 股权激励对象4.1 激励对象范围4.2 激励对象资格4.3 激励对象权益分配5.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5.1 调整条件5.2 调整程序5.3 调整后的通知6. 股权激励计划的终止6.1 终止条件6.2 终止程序6.3 终止后的处理7. 股权激励计划的继承与转让 7.1 继承条件7.2 转让条件7.3 继承与转让程序8. 保密条款8.1 保密内容8.2 保密期限8.3 违约责任9. 争议解决9.1 争议类型9.2 解决方式9.3 仲裁机构10.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0.1 生效条件10.2 变更程序10.3 解除条件11. 违约责任11.1 违约情形11.2 违约责任承担11.3 违约处理程序12.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12.1 终止条件12.2 解除条件12.3 终止与解除后的处理13. 合同的适用法律与管辖13.1 适用法律13.2 管辖法院14. 其他条款14.1 合同的完整性与互斥性14.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4.3 合同的送达与接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股权限制性授予1.1 股权授予数量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限制性股权,授予的股权数量为【】股,每股的面值人民币【】元。

1.2 股权授予条件(一)乙方自【】年【】月【】日起,在甲方任职满【】年;(二)乙方遵守甲方的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本协议的约定;(三)乙方不得因本协议项下的股权授予事宜而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

1.3 股权授予时间甲方应在满足本协议第1.2条所述条件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授予股权。

第二条限制性条件2.1 锁定期乙方获得的股权自授予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或出售,在此期间称为锁定期。

2020-09-19 华兴源创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截至首

2020-09-19 华兴源创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截至首

100
黄从福
101
周锋
102
刘杰
103
朱晓宇
104
何平
105
马强
106
朴红花
107
方彩霞
108
尤翔
109
杨涛
110
郑虎光
111
赵厚群
112
唐从仁
113
韩玉军
114
谢伟
115
邹晶晶
116
王振廷
117
魏君军
118
李学伟
119
潘宇祥
120
邓元杰
121
沈晓凯
122
李鹏 1
123
蒋亮
124
杨明明
125
程俊
126
47
王宙巍
48
许小军
49
刘蕊
50
王贵
51
余星
MINCHEOL 52 KIM 金玟徹
53
魏杰
54
沐林
55
赵逸诚
56
张超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董秘、财务总监 10.00
3.13%
0.023%
小计
10.00
3.13%
0.023%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146人)
310.00
96.88%
0.722%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20.00
100.00%

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及实施方案

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及实施方案

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及实施方案目录一、内容描述 (2)1.1 背景与意义 (2)1.2 目标与范围 (3)1.3 文献综述 (4)二、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基础 (5)2.1 公司股权基本概念 (6)2.2 股权结构类型 (8)2.3 股权架构设计原则 (9)2.4 股权架构设计步骤 (10)三、公司股权架构设计方案 (10)3.1 设计思路与框架 (11)3.2 股东权益分配 (13)3.3 股权激励机制 (14)3.4 股权转让与退出机制 (16)3.5 风险控制与合规性 (17)四、公司股权架构实施步骤 (18)4.1 实施前准备 (19)4.2 实施阶段划分 (20)五、公司股权架构实施效果评估 (22)5.1 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23)5.2 评估方法与工具选择 (24)5.3 实施效果分析与反馈 (25)5.4 改进措施与优化建议 (26)六、结论与展望 (27)6.1 研究成果总结 (28)6.2 研究不足与局限 (29)6.3 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 (30)一、内容描述本文档旨在为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及实施方案提供全面而详尽的指导。

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中,股权架构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稳定发展、资源优化配置以及长远规划具有决定性影响。

本文档将围绕公司股权架构设计的意义、目标、原则、方法、步骤及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并掌握股权架构设计的精髓。

在设计层面,本文档强调以企业战略为导向,结合行业特点、市场环境以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出既符合法律规范又能体现企业特色的股权架构。

注重细节设计,如股权比例设置、股权激励方式选择等,以确保股权架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在实施方面,本文档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和流程安排,包括股权分配、股权转让、股权调整以及后续管理等环节,旨在帮助企业顺利推进股权架构改革,实现股权价值的最大化。

还对公司股权架构的维护与风险防范提出了建议,以保障股权结构的稳定性与持续竞争力。

2020-09-19 华兴源创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

2020-09-19 华兴源创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列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目录一、内容综述 (3)1.1 背景与目的 (3)1.2 股权架构的重要性 (4)1.3 顶层设计方案的定义 (5)二、股权架构概述 (6)2.1 股权架构的定义 (7)2.2 股权架构的类型 (8)2.2.1 集中式股权架构 (9)2.2.2 分散式股权架构 (10)2.2.3 混合式股权架构 (11)三、顶层设计方案 (12)3.1 设计原则 (13)3.1.1 公平性原则 (14)3.1.3 稳定性原则 (16)3.1.4 灵活性原则 (17)3.2 设计要素 (18)3.2.1 股东权益 (19)3.2.2 股权比例 (20)3.2.3 股权转让与退出机制 (22)3.2.4 股权激励与约束 (23)四、具体设计方案 (24)4.1 股权结构调整 (25)4.1.1 股权转让 (26)4.1.2 增资扩股 (27)4.1.3 股权回购 (29)4.2 股权激励方案 (30)4.2.1 限制性股票 (31)4.2.3 股票增值权 (34)4.2.4 员工持股计划 (35)4.3 股权退出机制 (36)4.3.1 股权转让退出 (37)4.3.2 股权回购退出 (39)4.3.3 股权置换退出 (40)五、实施与风险管理 (41)5.1 实施步骤 (42)5.1.1 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43)5.1.2 股权结构调整与激励方案设计 (44)5.1.3 实施与调整 (46)5.1.4 监督与评估 (47)5.2 风险管理 (48)5.2.1 风险识别 (49)5.2.3 风险防范与控制 (51)5.2.4 风险应对措施 (53)六、结论与展望 (54)一、内容综述本文档旨在为企业提供全面而深入的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并维护股东权益。

我们将详细解析现有的股权结构,识别潜在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建议。

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我们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方案,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权激励机制、投融资策略等关键领域。

人工智能企业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效果分析——以科大讯飞为例

人工智能企业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效果分析——以科大讯飞为例

其中,Rei是科大讯飞股票价格在第 i日的期望收益率, Rmi是市场的收益率即深证综合指数收益率,α以及 β是回 归参数。
其次,定义窗口期内的超额收益率为: ARi=Ri-Rei 其中 ARi是科大讯飞股票价格在第 i日的超额收益率, Ri是科大讯飞股票价格在第 i日的真实收益率,Rei是科大讯 飞第 i日的期望收益率。则超额收益率可由下式求得:
143
FINANCE&ECONOMY 金融经济
年较上一年上涨了三成,但基本与所属行业平均值相近,故 其长期偿债能力较强。且 2015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低, 公司股东风险较大,不能充分利用债务的杠杆作用,今年该 指标的上升可以反映出科大讯飞在有意识地调整资本结构。
(2)营运能力分析
表 1 2015年 -2017年科大讯飞营运能力指标
05138
479
从上表不难发现,科大讯飞 2017年的 ROE、ROA以及 净利润有所下降,且 ROA下滑明显。在此期间,公司的营业 毛利率保持稳定增长,这表明在市场激烈的竞争中,科大讯 飞依靠自身长期积累的优势,不仅保住了自己的领导地位, 而且正在进一步提升市场垄断能力。因此,公司利润出现下 降的可能是由于职工薪酬增加以及研发、营销投入力度的增 大,导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增速高于营业收入。所以,就目 前而言科大讯飞此次的激励计划就目前而言对降低各项费 用的效果并不明显。
关键词:股权激 励;科 大 讯 飞;人 工 智 能 企 业;事 件 分 析 法;财务指标分析
一、引言 科大讯飞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语音及语言技术研究、软 件及芯片产品开发、语音信息服务及电子政务系统集成的企 业。作为智能 语音 行业 的 龙头,其先 后 在 2011、2015以 及 2017年进行了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其中第三期激励计划拟向 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 532%,激励对象涵 盖 了 副 总 裁、财 务 总 监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其他 941位核心骨干,也因此成为了公司史上规模最大的 一次股权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市场反应分析 事件分析法是借助金融市场数据分析某一特定事件对 该公司价值的影响,其关键是确定时间窗口并计算超额收益 率。本文采用事件分析法分析市场对于科大讯飞 2017年股 权激励计划的反应。此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于 2017年 1 月 15日,即将 2017年 1月 15日作为事件发生日,记作 t=0。 以公告日前后[-15,15]作为事件窗,剔除期间的停牌日,选 用 2016年 12月 23日到 2017年 2月 10日共 30个连续交易 日科大讯飞的日收盘个股的收益率作为考察样本。 首先,选取 [-39,-10]共 40日作为清洁期,剔除期间 的停牌日,作为回归分析因变量。同时对于收益率使用市场 调整法,即将该时间段内的深证成指收益率作为市场每日的 正常收益率数据,利用如下所示的 CAPM模型进行回归分析 以求得科大讯飞股票的每日期望收益率。 Rei=α+βRmi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操作指导手册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操作指导手册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操作指导手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1.1:目的1.2:原则第二条: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对象2.1:适用对象范围2.2:排除对象范围第三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3.1:股票期权3.2:限制性股票3.3:其他激励方式第四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4.1:业绩条件4.2:服务期限条件4.3:其他条件第五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程序5.1:提名5.2:审批5.3:授予第六条:股权激励计划的归属与解锁6.1:归属期限6.3:解锁程序第七条:股权激励计划的终止与取消7.1:终止条件7.2:取消程序第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8.1:调整条件8.2:调整程序第九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与管理9.1:执行主体9.2:管理责任第十条: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10.1:会计政策10.2:会计处理方法第十一条:股权激励计划的税务处理11.1:税务责任11.2:税务申报第十二条:股权激励计划的风险管理12.1:风险识别12.2:风险控制第十三条:股权激励计划的争议解决13.1:争议类型第十四条: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14.1:变更条件14.2:终止程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1.1:目的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公司员工更好地为公司的发展和长期利益做出贡献,通过给予员工一定的股权激励,使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紧密结合,共同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

1.2:原则本股权激励计划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激励计划的实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充分尊重员工的意愿,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对象2.1:适用对象范围本股权激励计划适用于公司任职满一定期限的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才和业务骨干。

2.2:排除对象范围下列人员不适用本股权激励计划:(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章程、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人员;(3)公司认为不适用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人员。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目录一、前言 (2)二、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概述 (3)2.1 激励原则 (4)2.2 激励对象 (5)2.3 激励方式 (5)三、基本薪酬与福利体系 (7)3.1 基本工资 (8)3.2 绩效奖金 (9)3.3 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9)3.4 其他福利 (10)四、中长期激励计划 (12)4.1 企业年金 (13)4.2 股票期权 (14)4.3 限制性股票 (16)4.4 员工持股计划 (16)4.5 项目跟投 (17)五、激励计划的实施与管理 (19)5.1 制定与审批 (20)5.2 执行与监督 (21)5.3 评估与调整 (22)六、风险管理与控制 (23)6.1 风险识别 (25)6.2 风险评估 (25)6.3 风险控制 (27)七、附则 (28)7.1 解释权 (28)7.2 施行日期 (29)一、前言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公司要想取得持续的成功和发展,必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是激发员工潜力、提升员工绩效的有效手段之一。

本激励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激励措施,使员工在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的同时,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平公正:激励方案基于员工的实际表现和贡献,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得到公平的回报。

奖惩结合: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既鼓励员工积极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又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一定的约束。

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设置合理的激励目标和条件,使员工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能关注公司的整体利益。

针对个体差异进行激励: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和绩效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激励措施,提高激励效果。

确保可行性:激励方案需要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在实际工作中顺利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本激励方案将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以期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概述为了更好地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本公司制定了全面而系统的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中集环科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

中集环科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一、目的与原则本次股权激励方案旨在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将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公正、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二、激励对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针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以及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其他员工。

具体激励对象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三、股权数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向激励对象发行XXXX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XX%。

其中,首次发行XXXX股,预留XXXX 股用于后续激励。

四、分配比例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根据激励对象的职位、贡献等因素,合理确定其分配比例。

具体比例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五、持股方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采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种持股方式。

其中,股票期权是指激励对象有权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将一定数量的股票无偿或低价授予激励对象持有,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才能解锁。

六、行权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市场价格的一半。

七、行权安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将根据不同的持股方式有所不同。

具体行权安排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八、回购条款为确保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设置回购条款。

当激励对象离职、辞职或考核不合格时,公司将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同时,在股权激励期间内,激励对象不得私自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如需转让,需经过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九、法律约束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

同时,公司将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实施。

永创智能: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永创智能: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公告编号:2020-045 债券代码:113559 债券简称:永创转债永创智能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3人调整为109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数量由670.15万股变更为666.15万股。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创智能”)于2020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公司已在内部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4月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

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4月19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云从科技股权激励计划

云从科技股权激励计划

云从科技股权激励计划云从科技(Yuncong Technology)作为一家领先的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企业,一直关注人才的吸引和留住。

为了激励员工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积极性,云从科技推出了一项全新的股权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是一种以股权(或股票期权)为主要激励方式的员工福利计划。

通过将员工与公司的利益相挂钩,可以有效地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和创造力,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公司做出贡献。

云从科技的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股票期权激励:云从科技向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分发股票期权,使得员工可以以优惠价格购买公司的股票。

股票期权是员工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以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使得员工有机会分享公司成长带来的回报。

这既可以激励员工为公司的长远目标努力工作,也能够增加员工对公司未来发展的紧密关联度。

2.股票奖励:云从科技定期对员工进行股票奖励。

这些股票奖励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和对公司贡献的评估来确定,数量和比例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表现的好坏进行调整。

股票奖励的发放可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投入度,并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享。

3.股权收购:云从科技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股权收购计划。

公司会为员工提供相应的融资和支持,让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之一。

这不仅鼓励员工对公司的发展起到更积极的作用,也可以让员工真正分享公司成长带来的回报。

股权激励计划对云从科技和员工双方都有意义。

对于云从科技来说,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积极性,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提高员工的创新和团队协作能力。

同时,股权激励计划也是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重要手段,能够增加公司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对于员工来说,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可以享受到股权分成带来的回报,可以与公司共同成长,分享公司的成功,并且可以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公司的发展中。

股权激励计划也提供了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让员工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实现财务自由和个人价值的最大化。

股权激励制度参考资料

股权激励制度参考资料

华源创世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一、公司架构公司采用双公司架构模式,即控股公司+经营公司。

控股公司为华源创世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全资控股设立经营公司,分别为华源创世(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西安华源创世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公司开展具体业务。

控股公司的大股东担任经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营公司的股东就是控股公司。

二、股权架构1、控股公司股权架构大股东:自然人股东,李璞,控股80%机构股东1:法人股东,湖南省中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占股10%机构股东2:法人股东,北京华源创世商务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企业),占股10%注:有限合伙企业的优点1)LP和GP关系清晰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控股公司大股东,有限合伙人主要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非全职不适合成为合伙人,可以内部约定,现在可以兼职干着,什么时候全职干着,再考虑同意入伙,最多给点顾问费意思意思)。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但不参与管理。

2)基金管理运作简洁高效根据《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且有最高决策权,既尊重了普通合伙人的管理价值、又保护了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使得基金管理运作简洁高效。

3)运营成本低有限合伙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运营成本低,即有限合伙企业不缴纳所得税,而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避免双重税赋。

4)规避股东纠纷若股东发生纠纷,在有限合伙企业里解决,不影响控股公司和经营公司开展业务,保护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健康发展。

间接持股是把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拿出来,装到一个壳里面,基本上用的是有限合伙。

老板和高管担任股东,其他作为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的控制权还是在老板手里。

风投就是所有的股东同比例稀释就行。

2、经营公司股权架构机构股东:法人股东,华源创世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控股100%3、权力规定财务权和战略权归集团董事会,核心干部任免归集团总裁办,人员招聘与业绩管理归分子公司总经理。

华源集团薪酬管理体系与管理规定weiziqing定稿版

华源集团薪酬管理体系与管理规定weiziqing定稿版

华源集团薪酬管理体系与管理规定w e i z i q i n g 精编W O R D版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华源集团多层次薪酬分配体系与管理办法第一部分华源集团薪酬结构分类根据集团产业发展总体规模和经营管理水平,按岗位、技能、绩效、业务量等要素的不同,薪酬管理有各不相同的模式,本文按照对应企业价值创造的不同层次,将薪酬大致分为基础保障、绩效激励、经营分享三个大类,二十二个关键要素。

基础保障类基本工资、基本福利以及相应的工作条件、劳动保护等一起构成企业对员工的基础保障,其基本内容主要由劳动合同约定。

基本工资、基本福利具有法定性、刚性特征,决定了企业不能因经营状况的短期起伏而轻易减少员工的基本工资和福利。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企业薪酬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具有相对稳定性。

基本工资标准一般应综合考虑同行业或地区中竞争对手的薪酬水平,员工特定工作岗位、技能、长期工作表现,企业的支付能力和薪酬策略,当地居民生活成本指数等因素来确定。

通过工作分析和职位评估,合理体现不同层级、不同职系、不同岗位的价值差异。

基本工资可选用固定工资制、协议工资制、部门工资制等多种具体形式。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中的基准年薪也属于基本工资范畴。

基本工资标准一般就高不就低,逐年加薪,小步不停。

2、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具有社会性、强制性、互助性和福利性等特点,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是其核心内容。

3、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将住房从实物分配变为货币化分配,员工按“自住其力”原则解决住房。

4、加班工资与津贴加班工资是对超时、额外劳动的法定补偿。

津贴是企业对工作环境、工作条件艰苦或岗位任务加重的员工发放的特定报酬,如驻外津贴、外勤津贴、夜班津贴、特别津贴等。

5、福利基金福利基金为法定计提项目,以应付工资总额的14%计提,主要用于发展员工集体性物质福利及文化福利。

6、带薪休假带薪休假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一项法定休息权。

四创电子股权激励实施方案

四创电子股权激励实施方案

四创电子股权激励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对于人才的需求和留存变得愈发重要。

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四创电子深知员工的激励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

因此,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四创电子决定制定并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二、目标1. 激励员工:通过股权激励,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2. 留住人才:通过股权激励,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降低员工流失率,保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 提高企业价值:通过股权激励,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增强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

三、实施方案1. 对象确定:股权激励对象主要包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销售团队的优秀员工。

2. 激励方式:采取股票期权激励和股份激励相结合的方式,以期权激励为主,以股份激励为辅,通过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分享公司未来成长的红利。

3. 激励期限:设定激励期限,鼓励激励对象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期实现与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的一致性。

4. 激励条件:设定激励条件,明确激励对象需要达到的工作目标和业绩指标,以激励对象的工作表现和企业绩效相挂钩。

5. 激励监管:建立健全的激励监管机制,加强对激励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股权激励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保障措施1. 法律合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股权激励方案的合法合规性,保护激励对象的合法权益。

2. 信息披露:及时向激励对象和投资者披露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进展,提高透明度和公开性。

3. 风险控制: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对股权激励方案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有效控制。

4. 绩效评估: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对激励对象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激励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五、总结四创电子股权激励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留住优秀人才,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实现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目标。

寒武纪 股权激励方案

寒武纪 股权激励方案

寒武纪股权激励方案寒武纪是一家在人工智能领域具有领先地位的企业,其对于人才的重视可见一斑。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可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企业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寒武纪的股权激励方案。

一、股权激励方案背景寒武纪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人才为根本。

为了进一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寒武纪制定了股权激励方案。

二、股权激励方案目标1.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积极性;2.增强团队凝聚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3.稳定人才队伍,降低人才流失率;4.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股权激励方案对象寒武纪的股权激励方案针对公司全体员工,包括高管、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等。

四、股权激励方案内容1.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2.激励额度:根据员工的职位、贡献、绩效等因素,确定激励额度;3.解锁条件:满足公司设定的业绩指标、个人绩效等要求;4.激励周期:一般为3-5年;5.股权来源:公司现有股份或增发新股。

五、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流程1.制定方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制定股权激励方案;2.报批:将方案提交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3.公告:在获得批准后,对内对外公告股权激励方案;4.签订协议: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5.跟踪管理:对股权激励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激励效果;6.解锁与行权:在满足解锁条件后,激励对象可按照约定行权。

六、股权激励方案效果评估寒武纪将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员工满意度、团队凝聚力、业绩提升等方面,以确保激励方案的有效性。

总结:寒武纪的股权激励方案旨在激发员工潜能,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通过合理的激励措施,公司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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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创世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提高华源创世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创世”或“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创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高自主管理和核心技术的水平,鼓励经营管理者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原则业绩导向原则:股权激励方案有利于提高经营业绩与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吸引并留住中高层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重要性原则:根据职务的重要性、岗位责任和岗位风险的大小,确定股份分配额度。

利益共享原则: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结合起来,促使员工注重企业的长期利益。

公正透明原则:增加奖励的透明度,强化管理监督;坚持先审计考核后兑现。

第三条定义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长期激励主要采用虚拟股权的方式。

虚拟股权:是一种以虚拟股票期权为思路的,以经营团队创造的利润为基准的,激励对象共享公司收益的长期激励形式。

虚拟股权与法律意义上的股权的区别为:虚拟股权是一种收益权,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持有者也不能转让和出售。

虚拟股权享有的收益来源于股东对相应股权收益的让渡。

虚拟股权增值收益,即激励对象在虚拟股权激励有效期届满后,可以按照公司净资产计算其所持有的虚拟股权的增值额,要求公司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兑现该部分收益。

第四条组织实施1、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办公室负责虚拟股权的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年度税后净利润确定虚拟股权分配方案上报股东会审核;根据员工持股情况设立员工个人持股账户,登记员工持有的虚拟股权状况,结算年终分红收益,办理虚拟股权的获授和回购手续等事宜。

2、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审核虚拟股权授予方案,批准虚拟股权的回购方案。

3、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批准授予人选,制订年终分红方案,批准虚拟股权的授予方案。

4、股东会负责批准虚拟股权设置方案以及年终分红方案。

第二章虚拟股权的授予第五条授予人选由公司提名根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各授予单位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批准。

确定标准:1、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2、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4、公司认为其他必要的标准。

股权激励制度的激励对象是公司的核心人才,授予范围包括下列人员:1、高层管理人员;2、中层管理人员;3、技术骨干、其他特殊人才和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虚拟股权的授予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逐步覆盖上述授予范围内的有关人员。

第六条授予方式个人年度授予额度= 年度每基点授予份数× 岗位系数× 工龄系数1、年度每基点授予份数由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测算,并报股东会批准。

为了保证激励的长期性和有效性,年度每基点授予份数一经确定,原则上保持不变,除非公司面临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2、岗位系数根据岗位评价结果所确定的岗位等级计算。

因职位升降而导致岗位系数变动的,岗位系数依据职位调整的时间分段计算。

3、工龄系数=(1+当年公司工龄/20)。

第七条授予时间虚拟股份按年度授予,分配时间为本财年财务决算后的半年内,员工在获授的当年即可享受股东转让的红利分派。

第三章虚拟股权的权利及分红第八条权利1、在任期内退休的,经离任审计无误后,所持有的虚拟股权经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同意可按上年每股净资产值在公司内部转让,受让人享受股份分红。

在任期内死亡的,所持有的虚拟股权经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同意可按上年每股净资产值在公司内部转让,受让人享受股份分红。

2、在任期内被辞退、辞职的,从离职年份当年起不再享受股份分红,所持有的虚拟股权按自动放弃处理。

第九条分红虚拟股权的分红收益按每位管理者持有的虚拟股份总额计算:虚拟股份分红收益=虚拟股份数量×每股红利每股红利=本公司当年税后净利润÷本公司股本×分红比例利润以及本公司股本的核算以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认可的内部或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分红比例由财务部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测算,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提出分配比例建议并报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红利分配时间为下一财年的上半年。

第十条个人所得税被授予人因持有虚拟股份而获得的各种收益(包括分红及兑现收益),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该项税款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资格免除与股权扣除因管理者的决策失误或严重违纪行为等原因导致本公司出现损失的,可以通过阶段性免除虚拟股权的享受资格、扣除虚拟股权的方式作为经济上的处罚。

处罚建议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办公室提出,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决定。

对决策失误行为,可根据决策失误的原因、失误的性质、以及损失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挽回等具体情况决定个人对损失承担的责任,并据此将损失折算成股份数量,在失误行为主体所持有的虚拟股权数额内作相应的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对于管理者恶意欺诈、贪污腐败等严重违纪行为,无论造成损失金额大小,除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外,其所持有的虚拟股权全额扣除。

根据《华源创世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的规定,对于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免除虚拟股权享受资格一年。

第十二条禁止条款在任何情况下,持有人都不得将虚拟股权进行按揭、出售和转让。

第十三条股权转换公司改制或上市时,虚拟股权可以通过一定的对价方案转化为股票期权,具体转换方案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试行、修订及解释本制度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结束后根据执行情况进行修订。

本制度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办公室负责拟定、修改和解释,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华源创世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实施细则总则1、根据华源创世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公司实行员工虚拟股权激励计划,最大限度地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达到人员配置精简、高效。

让企业发展与员工个人利益分享紧密结合,共谋发展。

2、截至2016年7月31日止,公司股权结构为。

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对受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进行股权激励。

激励股权份额为。

3、本实施细则经公司2016年月日股东会通过,于2014年月日颁布并实施。

1、关于激励对象的范围1.1在前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含)以上且劳动关系仍然合法有效的员工;1.2 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批准的其他人员。

1.3 对于范围之内的激励对象,公司将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人选。

1.4 对于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让股权的创始股东与其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

2、关于激励股权2.1 为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创始股东自愿出让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激励股权”)以作为股权激励之股权的来源。

2.2激励股权在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行权之前,不得转让或设定质押;2.3激励股权在本细则生效之时设定,在行权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但是:2.4 对于行权部分,锁定解除进行股权转让;2.5在本细则适用的全部行权完毕之后,如有剩余部分,则锁定解除全部由创始股东赎回。

2.6激励股权的数量由公司按照如下规则进行计算和安排:2.7公司股权总数为。

2.8股权激励比例按照如下方式确定:2.9该股权在预备期启动之后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其所有权及相对应的表决权归创始股东所有,但是相应的分红权归激励对象所享有。

2.10 该股权在充分行权之后,所有权即转移至激励对象名下。

2.11 该股权未得全部行权或部分行权超过行权有效期,则未行权部分的股权应不再作为激励股权存在。

2.12 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新股权激励方案。

3、关于期权预备期3.1 对于公司选定的激励对象,其股权认购预备期自以下条件全部具备之后的第一天启动:3.2激励对象与公司所建立的劳动关系已满1年,而且正在执行的劳动合同尚有不低于12月的有效期;3.3 激励对象未曾或正在做出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规定或约定的行为;3.4其他公司针对激励对象个人特殊情况所制定的标准业已达标;3.5对于有特殊贡献或者才能者,以上标准可得豁免,但须得到公司股东会的决议通过。

3.6 在预备期内,除公司按照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执行的分红方案之外,激励对象无权参与其他任何形式或内容的股东权益方案。

3.7 激励对象的股权认购预备期为一年。

但是,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激励对象的预备期可提前结束或延展。

3.8 预备期提前结束的情况:3.9在预备期内,激励对象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包括获得重大职务专利成果、挽回重大损失或取得重大经济利益等);3.10公司调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3.11公司由于收购、兼并、上市等可能控制权发生变化;3.12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3.13激励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3.14 预备期延展的情况:3.15由于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提出迟延行权的申请(不包括未及时提出第一次行权申请的情况),并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3.16 公司处于收购、兼并或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交易行为时期,并且按照投资人的要求或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锁定股权,致使行权不可能实现;3.17由于激励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的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违规行为”,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暂缓执行《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在观察期结束后,如激励对象已经改正违规行为,并无新的违规行为,则《股权期权激励合同》恢复执行。

3.18上述情况发生的期间为预备期中止期间。

4、关于行权期4.1 在激励对象按照规定提出了第一次行权申请,则从预备期届满之后的第一天开始,进入行权期。

4.2 激励对象的行权必须发生在行权期内。

超过行权期的行权申请无效。

但是,对于行权期内的合理的行权申请,创始股东必须无条件配合办理所有手续。

4.3 激励对象的行权期最短为【】个月,最长为【】个月。

4.4 如下情况发生之时,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批准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提前行权:(1)公司即将发生收购、兼并或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交易行为;(2)在行权期内,激励对象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包括获得重大职务专利成果、挽回重大损失或取得重大经济利益等);4.5 如下情况发生之时,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决定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延迟行权:(1)由于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提出迟延行权的申请;(2)公司处于收购、兼并或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交易行为时期,并且按照投资人的要求或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锁定股权,致使行权不可能实现;(3)由于激励对象发生违规行为,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暂缓执行,《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在观察期结束后,如激励对象已经改正违规行为,并无新的违规行为,则《股权期权激励合同》恢复执行;(4)上述情况发生的期间为行权期中止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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