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法律硕士复试真题2015年至2020年持续更新中 浙工商法硕复试真题 浙工商法硕复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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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法律硕士复试专业课口试

真题

(15年-20年)

1.“携带凶器抢夺”怎么理解?

携带凶器抢夺的认定: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根据司法解释,“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1.法条性质:法律拟制,而非注意规定,即只要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就以抢劫罪论处,而不要求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2.凶器认定:凶器分为性质上的凶器与用法上的凶器(扩大解释),即指具有杀伤力的器物。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判断器物是否具有杀伤力:(1)物品的杀伤机能的高低。某种物品的杀伤机能越高,被认定为凶器的可能越大,如塑料制成的手枪、匕首等,不能认定为凶器。(2)物品供杀伤他人使用的可能性大小。如果行为人所携带的物品属于违法犯罪人通常用于违法犯罪的物品,则可能被认定为凶器。(3)根据一般社会观念,该物品所具有的对生命、身体的危险感的程度。系着领带抢夺的,不属于携带凶器抢夺。当不具有持有资格的人持有枪支时,一般人会产生很强的危险感。但是,并非具有杀伤机能的物品都是凶器,物品的外观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汽车撞人可能导致瞬间死亡,但开着汽车抢夺的,难以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这是因为一般人面对停在地面或者正常行驶的汽车时不会产生危险感。(4)物品被携带的可能性大小。即在通常情况下,一般人外出或在马路上通行时,是否携带这种物品。根据一般人的观念,在当时的情况下,行为人携带凶器是否具有合理性。一般人在马路上行走时,不会携带菜刀、杀猪刀、铁棒、铁锤、斧头、锋利的石块等;携带这些物品抢夺的,应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3.携带认定:现实支配,行为人随时可以使用自己所携带的物品。不同于持有(事实支配,不要求行为人可以时时刻刻地现实上予以支配)。(1)使随从者(以随从者在现场为前提,但不以随从者与行为人具有共同故意为前提)实施携带行为的,属于携带凶器。(2)行为人在携带凶器而又没有使用凶器的情况下抢夺他人财物的,才适用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3)

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并直接针对财物使用凶器进而抢夺的,适用刑法第267条第2款。例如,行为人携带管制刀具尾随他人,乘他人不注意时,使用管制刀具将他人背着的背包带划断,取得他人背包及其中财物的,应适用刑法第267条第2款,而不能直接适用刑法第263条的规定。(4)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具有准备使用的意识。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违法犯罪而携带某种物品,实施抢夺时也没有准备使用的意识,则不适用刑法第267条第2款。

2.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如何定罪

3.保证的方式有哪些?

4.避险过当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5.不当得利概念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

6.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区别

7.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怎么理解

8.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①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不同:前者是在持有后才产生故意,后者开始就有故意;②犯罪对象不同:侵占罪的对象是行为人控制的财物,后者是在财物主人控制之下的财物。③客观方面不尽相同。前者是侵占行为,后者表现为秘密窃取行为。两者本质区别是占有状态不同。一个是将他人占有的非法据为己有,一个是将已经占有的财物非法变为自己所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诈骗的逻辑是欺骗行为错误认识——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取得财产。

9.动产抵押权何时设立

10.对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

11.法的本质的学说

12.法的价值冲突怎么解决?

法的各种价值包括基本价值之间有时会发生矛盾,从而导致价值之间的相互冲突。解决价值冲突的主要原则如下:

a.价值位阶原则。即指在同位阶的法律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当基本价值与非基本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应以基本价值为优位;而

基本价值之间有冲突时,人权和正义作为法治保障的核心和标尺,具有重要的价值地位;

b.个案平衡原则。即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律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便利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

c.比例原则。即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律价值须侵害某一法益时,不得逾越达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如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必要时可能会实行交通管制,但应尽可能实现最小损害或最少限制,以保障社会上人们的自由。

d.人民根本利益原则。以是否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标准,来解决一些存在重大疑难的法律价值冲突问题。

13.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和法官造法的区别

14.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你怎么理解?

15.法律的核心价值是什么?

浙江工商大学法律硕士复试英语口试真

(15年-20年)

1.行政诉讼管辖的内容(本科论文)

2.毕业之后打算留在杭州还是去其他城市?

3.毕业之后打算留在杭州吗?

4.对中国独生子女的看法

5.法律的价值是什么?

6.法律对你的专业的影响?

7.高等教育是否适合每一个人

8.会选择做律师吗?

9.将来想从事什么工作?是否准备考博?

10.解释一下你的家庭?

11.介绍一下你的本科院校?

12.介绍一下厦门(本科在厦门读书)

13.课余时间你有什么爱好?

14.你毕业于那个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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