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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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9704—2012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9704—2012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本标准中公文用语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用语一致。

本标准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房庆、杨雯、郭道锋、孙维、马慧、张书杰、徐成华、范一乔、李玲。

本标准代替了GB/T 9704—1999。

GB/T 9704—1999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9704—1988。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的式样。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8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 3102(所有部分)量和单位GB/T 15834 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党政机关公文标准格式(最新版)

党政机关公文标准格式(最新版)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二、公文格式
等一下还将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9704—2012)与《国家行政机关公 文格式》(GB/T9704—1999)所规定的新 的变化和细节作详细讲解。这里先大概提一 下不同的地方。
1. 取消了主题词。
2. 对需要标明文件份号的要求不同:《办法》 要求:“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 明份数序号。 《条例》要求:涉密公文应当 标注份号。
4.平行文和联合行文规则
(1)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 时可以联合行文。各联合行文机关行政层级应相 当;有共同管理的事项或者有关联的事项;联合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应当明确主办机关,主办机 关一般排列在前。
(2)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过 去只有政府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五、公文拟制 与《办法》要求基本一致。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六、公文办理
将《办法》的“发文办理”的有关内容和 “收文办理”、“公文归档”2章的内容,统 一为“公文办理”,要求与《办法》基本一 致,只是更为概括、简洁。《条例》主要从运
转角度,以流程为主线,从“收、发、归档”三 个方面阐述公文办理相关内容。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条例》全文共8章42条
第一章 总则:目的、适用范围、概念、负责 机关等
第二章 公文种类:明确了15种党政机关公文 文种
第三章 公文格式:对公文的格式作出规定。 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 2012)作了详细规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行文的原则和规定等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一、公文标题
标题一般用华文中宋小二字体,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使用梯形或菱形,不应使用上下长度一样的长方形或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

二、字号
大标题:华文中宋不加粗小二号
一级标题:黑体三号不加粗
二级标题:仿宋GB2312加粗
三级标题:楷体不加粗
正文:仿宋GB2312三号
三、分层
第一层:一、二、三、
第二层:(一)、(二)、(三)
第三层:1、2、3、
第四层:(1)、(2)、(3)
四、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以领导以签发日期为准,于公文正文右下方右空4字编排,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

五、页码
- 1 -
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

单页码居右,双页码居左。

2012年8月20日
- 2 -。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格式下文是店铺为你带来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标准格式,欢迎大家阅读。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纸张、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等的国家标准,是党政机关公文规范化的重要依据,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这些年来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实际应用,对公文用纸、印刷装订、格式要素、式样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特别是将党政机关公文用纸统一为国际标准A4型,首次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素的编排规则,使党政机关公文的表现形式更加规范。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制作水平和质量,有力推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格式

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格式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

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

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

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

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

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

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

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

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

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主送机关。

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正文。

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附件说明。

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

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

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印章。

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

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十四)附注。

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

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

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十八)页码。

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

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

公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格式要素——版头部分
3. 紧急程度:公文送达 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 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 应当分别标注“特 急”“加急”,电报应 当 分 别 标 注 “ 特 提”“特急”“加 急”“平急”。 紧急程度编排在版心左 上角或密级的下一行, 一般用3号黑体字 。
公文格式要素——版头部分
紧急程度: 公文同时标识密级与紧急 程度时, 份号顶格编排在 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密级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 角第二行; 紧急程度顶格编排在版心 左上角第三行。
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 白印章 。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印章 联合行文时,应将各发文 机关署名(可用简称)排在 成文日期和正文(或附件 说明)之间。 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 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 得超出版心,印章之间互 不相交或相切; 最后一个印章居中下压发 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
第三层:阿拉伯数字“1.”
第四层:阿拉伯数字加括 号“(1)” 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 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 层用仿宋体字。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5)公文中标点符号、计 量单位和数字的用法
标点符号的用法应符合 GB/T 15834 计量单位的用法应符合GB 3100、GB3101和GB 3102.1~13 数字用法应符合GB/T 15835

公文格式要素——版头部分
2.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 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 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 “绝密”“机密”“秘密”和 保密期限。保密期限是对公文 秘密等级时效规定的说明。
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 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 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 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党政机关公文标准格式(最新版)-党政机关新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标准格式(最新版)-党政机关新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二、公文格式
❖ 等一下还将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9704—2012)与《国家行政机关公 文格式》(GB/T9704—1999)所规定的新 的变化和细节作详细讲解。这里先大概提一 下不同的地方。
❖ 1. 取消了主题词。
❖ 2. 对需要标明文件份号的要求不同:《办法》 要求:“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 明份数序号。 《条例》要求:涉密公文应当 标注份号。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5. 正文、页码。《条例》要求:正文,公文的主体, 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办法》对此未作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已经有了 。
❖ 6.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条例》和 《办法》对此要求变化较大,等一下再详细讲解。
❖ 7. 使用文字及标准。《条例》要求:公文使用的汉 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 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 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办法》 要求: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 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 排版)。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条例》全文共8章42条
❖ 第一章 总则:目的、适用范围、概念、负责 机关等
❖ 第二章 公文种类:明确了15种党政机关公文 文种
❖ 第三章 公文格式:对公文的格式作出规定。 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 2012)作了详细规定。
❖ 第四章 行文规则:行文的原则和规定等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3. 紧急公文区分。《条例》要求:紧急公文 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 。《办法》 要求: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电报 是一样的。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市政府编制)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市政府编制)
一市政府各部门报请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或转发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需要在报文时详细说明办文理由政策依据起草过程核心内容等公文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主办部门要在报文之前充分征求意见并就意见采纳情况作出说明未采纳的意见要详细说明理由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
(公文格式、行文规则)
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处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标注方法: 1.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 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 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2.如果主送机关过多导致公文 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 关名称移至版记部分。 3.使用统称时,同级同类机关 应用顿号,同级不同类机关应用逗 号;主送机关结束之后应用冒号。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 、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 ,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机关代字 准确、规范、精炼、无歧义(避免与上 级或同级机关的代字雷同)。
标注方法: 1.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2行位置,居 中排布; 2.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 标注; 3.年份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 4.发文顺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 001或01等),不加“第”字,在阿拉 伯数字后加“号”字; 5.上报公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 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于同一 行。
(2)汉字数字加阿拉伯数字的表达方式常见错误:一种是用 不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做序次语时,其后用顿号。例如,“1、 ……”按照规定必须用下脚点。另一种是加括号的序次语后面加顿 号或逗号。例如,“(一)、……”“(1)、……”或“(一), ……”“(1),……”等,按照规定,加括号的序次语后面不用任何 点号。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与附件说明有关的问题: 1.附件说明编排不当 (常见错误是紧贴正文下面标注) 。 2.附件说明中,附件名称没有紧随“附件:”之后书写,而是另起一行。 3.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没有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而是顶格 编排或是与附件顺序号对齐。 4.使用标点符号不当。

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以及范例

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以及范例

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以及范例想要知道最新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以及范例吗?下文是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以及范文,欢迎阅读!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一、页面设置页面设为A4,即可实现每页22行,每行28字的要求。

二、发文字号 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两行位臵。

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

函首页不显示页码,由第2页开始标注页码。

三、版头中的分隔线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臵,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四、主送机关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臵,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至于抄送机关的上一行,与抄送机关之间不加分隔线。

五、正文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

文中结构层六、附件说明和附件名称。

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XX 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附件顺序号用三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附件标,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七、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一)加盖的公文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二)不加盖的公文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八、抄送机关“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九、页码一般用4号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7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指导工作,传达意图。 (通知) 联系工作,交流情况。 (函) 请示工作,答复问题。 (请示、批复) 总结工作,推广经验。 (通知、决定) 记载工作,积累史料。 (各文种)
三、公文工作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 准确规范原则 精简高效原则 安全保密原则
四、公文工作组织保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二要பைடு நூலகம்化业务指导 三要抓好督促检查 四要提高办文能力
注重继承保留,文种数量相对减少。原《条例》和 原《办法》共18个文种;最终《条例》确定党政机 关公文主要文种15个,去掉了“指示”、“条例”、“规 定”。
原则上不区分党政机关文种适用对象。只有命令( 令)、议案两个文种例外。
15个文种适用范围表述的变化。对决议、决定、命 令(令)、公报、通告、通知、通报、报告、纪要 等9个文种适用范围作出修改。
三、近似文种异同辨析
公告与通告:使用者、发布内容、公布范围上 有区别。
通知与通告:主要是适用对象有区别。 通知与通报:内容的侧重点不同。 意见与报告:行文方向和内容有区别。 意见与请示:行为方向和内容上有区别。
三、近似文种异同辨析
请示与报告:对上级要求、行文时间、文种性 质和行文目的不同。
公文的质量,直接反映机关的思想深度、政策水平和对社 情民意、重大问题分析掌控能力,直接关系党的意志和方针政 策的传达贯彻成效,直接体现机关干部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准 。
一、公文的特点
一是权威性和政策性。 二是针对性和指导性。 三是规范性和约束性。 四是程序性和严密性。 五是对应性和定向性。
二、公文的作用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
解读
2012
目录
一、公文的特点和作用 二、公文种类 三、公文格式 四、行文规则 五、公文拟制 六、公文办理 七、公文管理

现行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现行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06-29发布 2012-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 9704—2012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GB/T 9704—20127.3.5.5 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GB/T 9704—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 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18要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18要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18“要”公文采用特定的格式,目的是规范公文处理工作,解决公文体例不统一、格式不一致、衔接不顺畅等问题,从而保证公文质量,提高公文办理效率,确保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得以顺利贯彻执行。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从18个方面规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各要素。

这里结合实际工作,为大家梳理一下其中涉及的规范性问题。

1. 公文份号标注要规范。

份号即公文印制的顺序号,涉密公文标注份号有利于加强公文的管理,便于掌握公文的去向。

按照《条例》规定,公文份号在公文首页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涉密文件可标虚位,一般标四至六位,如果是两位数的文件共20号,则从0001号开始编码,一直编排到0020号;如果是四位数的文件共2012号,则从000001号开始编码,一直编排到002012号。

2. 密级和保密期限标注要规范。

高标密级或低标密级都会给文件的使用和管理带来不便,因此要本着实事求是、利于保密的原则,合理把握和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密级和保密期限都要标注在公文首页的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例如:秘密1年、机密3年、绝密长期。

3. 紧急程度标注要规范。

这是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

公文的紧急程度要在公文首页左上角标注。

不能将正常运行的公文随意标注为“急件”。

现在有些部门上报的公文,不急的公文却标注了紧急程度,缓急程度标注过高,给上级领导机关增加了压力,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4. 发文机关标志要规范。

这是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此类文件是机关或部门的大头文件,一般是指上报或下发的政策性文件;文件头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文号编在版头下方红线以下,一般用函类公文较多。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及字体大小、页边距(国家标准)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及字体大小、页边距(国家标准)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及字体大小、页边距(国家标准)标题:小标宋体二号字正文: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一般设置“固定值”28 磅字间距:一般不做要求(军用文书有每行多少字,每页多少行的要求)公文纸一般采用国内通用的 1 6 开型,推荐采用国际标准 A4 型,供张贴的公文用纸幅度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保密等级字体:一般用 3 号或 4 号黑体紧急程度字体:字体和字号与保密等级相同(3 号或 4 号黑体) 文头的字体:大号黑体字、黑变体字或标准体、宋体字套色(一般为红)发文字号的字体:一般采用 3 号或 4 号仿宋体签发人的字体:字体字号与发文字号相同(3 号或 4 号仿宋体) 标题的字体:字体一般宋体、黑体,字号要大于正文的字号。

主送机关的字体:一般采用 3 号或 4 号仿宋体正文的字体:常用 3 号或 4 号仿宋体附件的字体:常用 3 号或 4 号仿宋体作者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 号或 4 号仿宋体)日期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 号或 4 号仿宋体)注释的字体:小于正文的的 4 号或小 4 号仿宋体主题词的字体:常用 3 号或 4 号黑体 [公文写作]公文格式排版中的字体要求[公文写作]抄送机关的字体:与正文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 3 号或 4 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字印发说明的字体:与抄送机关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 3 号或 4 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主标题(又称一级标题)为二号宋体(加粗)二级标题为三号黑体三级标题为三号仿宋加粗。

正文均为三号仿宋。

以上为政府公文规定。

且主标题以外的部份的标题和正文可采用小三号字体,但以三号为最正规。

1 、密级用三号黑体字2、紧急程度,“特急”、“加急”用三号黑体字3、文号用四号仿宋体字加黑4、签发人用三号楷体字5、标题用二号宋体字加黑6、大小标题号“一、二、三……”用三号黑体;“(一)(二)(三)……”用三号仿宋体字7、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每页 1 9 行,每行 25 个字)8、批转(转发、印发)……通知,通知正文用三号楷体字,被批转(转发、印发)文件用三号仿宋体字9、附件标题用二号宋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1 0、印发传达范围用三号仿宋体字1 1 、“主题词”三个字用三号黑体字;词组用三号宋体字1 2、抄送机关名称用四号仿宋体字1 3、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用四号仿宋体字;印发份数用五号仿宋体字公文各要素和标识简单介绍。

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9704-20122012-07-01实施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7.3.5.5 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 2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一、党政公文规范依据2012年4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同时废止了1996年中办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年6月29日发布,2012年7月1日实施。

二.党政机关公文文种命令(令)、决定、决议(新增)、通告、通知、通报、报告、函、议案、纪要、请示、批复、意见、公告、公报(新增)。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在原有的13个文种的基础上,增加了决议和公报。

三、文种的具体适用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或法定事项。

通告:机关、团体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知: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的饿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的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的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四、公文的分类1.从行文关系看: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2.从公文内容的性质和作用看:指挥性公文、知照性公文、记录性公文、报请性公文、规范性公文;3.从公文的来源看:收文、发文4.从公文的秘密程度和和阅读范围看:秘密文件(秘密、机密、绝密)、普通文件、公布文件;5.根据处理时限的要求:特急件、加急件、平件历年真题精选1、商洽性文件的主要文种形式为涵。

党政机关公文规范和格式要求

党政机关公文规范和格式要求
合行文; 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
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之间可以联合行
文。
8.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
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其中,使用简称要规范 准确,不得随意编造机关简称。
《泸州市人民政府部门简称》(泸市府办函 〔2010〕222号)
字体:如无特殊说明,公文各 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字体。
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页22行, 每行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 况可作适当调整。
公文应当双面印刷。 公文应当:
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 以上的部分。包括份号、密级和 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 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
4个以上(含4个)机关联合行文时,标题中 发文机关名称可简略。简略不等于省略。
比如《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 关于×××××的请示》就可以简略为《市财政局 等4部门关于×××××的请示》
联合行文各部门必须是同级的: 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可以联合行文; 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
党政机关公文规范和格 式要求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 通知》(中办发〔2012〕1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 公文格式》(GB/T 9704-2012),2012年6 月29日发布,2012年7月1日实施。
基本要求
版面:A4用纸天头(上边距) 为37mm,公文用纸订口(左边距) 为28mm,版心尺寸为156×225mm。
注意:未标注保密期限的国家秘密事项, 其保密期限按照绝密事项30年,机密事项20年, 秘密事项10年认定。
派生定密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解读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解读

一、区分公文种类的功用
一是体现公文性质。 二是反映行文方向。 三是表达行文目的。 四是揭示公文特点。
二、公文种类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
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实施重大强
密级位置 份号下方(首页左上角)
成文日期
无规定,多用阿拉伯数字
汉字
文种适用范围表述主要变化对照表
文 种 决 议 新《条例》 适用于会议讨论 通过的重大决策 事项 旧《条例》 用于会议讨论 通过的重要决 策事项 用于对重要事 项作出决策和 安排 适用于对重要事 项或者重大行动 做出安排,奖惩 有关单位及人员, 变更或者撤销下 级机关不适当的 决定事项 旧《办法》
页码
主题 词
一、公文格式要素划分
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 包括: 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 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 版头中的分隔线
一、公文格式要素划分
主体: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
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
包括:
标题、主送机关、正文、
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
公文的内部组织:
——内容,即公文的主体部分。
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
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
1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 9704-2012),2012年6月29日发布, 2012年7月1日实施。
格式要素
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 用于公开发布 要决定或者重 重要决定或者 大事项 重大事件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定)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定)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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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二)主 体
1. 标 题 应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 要内容。 由发文机关名称+关于+事由 +的+文种组成(回行时,要做 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排列应 当使用梯形或菱形)。标题中需 要写明年代的,一般用阿伯数字 或汉字书写,需要用单位简称的 可用“佳铁法院”规范简称。 红色分隔线下空2行,用2号 宋体字,可分1行或多行居中编 排。


19:19
三、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二)主 体
4. 附件说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 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 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 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 件顺序号(如:附件:1、XX 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 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 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 仿宋体字标识。
二、党政机关公文的种类
(一)按用途分类 : 法定公文:决议、决定、公报、命令、公告、通告、意见、 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15种。 非法定公文:计划、总结、调查报告、简报等。
(二)按行文方向分类: 上行文:报告、请示、议案等。 平行文:函。 下行文:命令、通知、决定、通告等党政机关公文。

三、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一)版头 1.份号 2.密级和保密期限 3.紧急程度公文
19:19
三、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一)版头
4. 发文机关标志 强调发文机关。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 简称加“文件”组成;也可 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 简称。一般使用小标宋体字, 红色。字体要庄重、规范、 美观、大小适度。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 版心上边缘为35mm ,居中 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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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记分隔线与版心等宽 首末线较粗、中间较细 末线与版心下边缘重合
※版记中各要素均用4号仿宋字体。
※版记中不再编排“主题词”,不再标注印发份数
18. 页码。页码编排在版心外底端外侧,4号半角宋体阿 拉伯数字,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
页脚设置为2.5cm
7mm;奇数页居左空一字、偶数页居右空一字。
第 13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四、新旧标准差异
新标准:密级和保密期限、
紧急程度位于版心左上角; 份号6位阿拉伯数字。 旧标准:秘密和保密期限、 紧急程度位于版心右上角; 份号7位阿拉伯数字。
第 14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四、新旧标准差异
62mm 25mm
72mm 35mm
新标准:发文机关标志上
边缘距版心上边缘35mm, 距页面上边缘72mm。 旧标准:发文机关标志上 边缘距版心上边缘25mm, 距页面上边缘62mm 。
第9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三、公 文 格 式 编 排
10. 附件说明。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两字编排,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名称较长回行时与上行首字
对齐。
11. 发文机关署名(《条例》新增的公文要素)。
附件名称下空二行。
12.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
右空四字编排。
第 10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加圆括号;用途:一是注明文件传达印发范围、公开情 况;二是请示件等上行文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第 11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三、公 文 格 式 编 排
15. 附件。“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
体,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 排在第三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
附件格式同正文。
行距值:29.5磅
第6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1. 份号。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顶格,6位阿拉伯数字,
3号、黑体。涉密公文均需标注份号。
三、公 文 格 式 编 排
2. 密级和保密期限。3号、黑体,保密期限用阿拉
伯数字,中间用★号隔开。
※ 密级:秘密(10年)、机密(20年)、绝密(30年)
3.紧急程度。3号、黑体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 旧标准:不标注发文机关署名,
成文日期用汉字。
第 17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四、新旧标准差异
新标准:无“主题词”要素;
版记各要素用4号仿宋字;无 标注印发份数。 旧标准:有“主题词”要素; 版记各要素用3号仿宋字。
第 18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主 体
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
附注、附件
版 记
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
页 码
第5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三、公 文 格 式 编 排
页面设置
1. 版心距纸张上边缘(上白边)37mm
左白边28 mm±1mm
版心156mm × 225mm 页边距值:上 3.7cm,下 3.5cm, 左 2.8cm,右 2.6cm 2. 每页排22行,每行排28字(以三号仿宋字);
※ 发文机关标志行距88磅。
发文字号下4mm处 印一条与版心等宽 的红色分隔线
5. 发文字号。仿宋3号字;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
位置,一般居中排布;上行文则左空一字编排(下行文一 般不编排签发人)。
6.签发人。居右空一字编排,“签发人”三字用仿
宋3号字,签发人姓名用楷体3号字。
第8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 紧急程度:加急、特急;平急、加急、特急、特提 ※ 没标注保密期限时,密级和紧急程度中空一字
※ 三行行距均设为29.5磅
第7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37mm 35mm
三、公 文 格 式 编 排
4. 发文机关标志。编排于页面第四行,上边缘距
版心上边35mm,距页面上边72mm;红色、小标宋体; 字号55-60磅。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9704-2012
第2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条例》实施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于2012年7月
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了《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 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一、《条例》颁布实施
执行标准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
第 15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四、新旧标准差异
72mm 35mm 117mm 80mm
新标准:上行文、下行文
页面上半部分均无需留白。 旧标准:上行文页面上半
部留白用予领导批示;发
文机关标志上边缘距版心 上边缘80mm,距页面上边 缘117mm 。
第 16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四、新旧标准差异
新标准:须标注发文机关署名;
※附件与正文要连页编排、一起装订;不能一起装订时, 应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
“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第 1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三、公 文 格 式 编 排
16. 抄送机关。左、右各空一字编排,回行时抄送机
关名称首字对齐。
17.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 期右空一字。
第3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公 文 种 类
公文种类从13种增加至15种。分别是:
一、《条例》颁布实施
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意见、
请示、报告、批复、议案、函、纪要
新增文种:决议、公报; “会议纪要”改为“纪要”
第4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版 头
二、公 文 各 要 素
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
三、公 文 格 式 编 排
7. 标题。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用二号
小标宋体;一般不超50字、不超3行、不用标点;呈梯形 或菱形排布(不使用矩形或漏斗形)。
8. 主送机关。标题下空一行,顶格编排;三号仿宋;
主送机关较多回行时仍顶格。
9.正文。三号仿宋字;结构层次依次为:
第一层:一、黑体 第三层:1.仿宋 第二层:(一)楷体 第四层:(1)仿宋
三、公 文 格 式 编 排
13. 印章。印章顶端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 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
※印章、正文必须同处一页。若正文后空白处不能同时容 下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时,应调整行距,不得采用 标注“此页无正文”的方式。
14.附注。编排在成文日期下空一行,居左空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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