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发布《带绦虫病的诊断》等3项强制性行业标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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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发布《带绦虫病的诊断》等3项强制性行业标准

的通告

【法规类别】行业标准管理

【发文字号】卫通[2012]9号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12.06.04

【实施日期】2012.1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卫生部关于发布《带绦虫病的诊断》等3项强制性行业标准的通告

(卫通〔2012〕9号)

现发布《带绦虫病的诊断》等3项强制性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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