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提升机(龙门吊)安全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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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提升机(龙门吊)安全检查标准
物料提升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自己生产自己使用,设计不合理;二是安全装置不能满足规范规定,流于形式;三是缆风绳与建筑物连接不符合要求,使用中架体晃动大,失稳;四是提升机安装后,不经验收,给使用带来隐患。
因此,检查标准中将架体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提升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吊篮及安装验收都列为保证项目作为检查重点。
1.1、架体制作
1、自制架体的设计应有计算书,并经上级审批。
2、自制架体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3、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应具有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
1.2、限位保险装置
1、吊篮应设置停靠装置,并可靠有效。
2、吊篮应设置断绳保护装置。
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
其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时,不得超过1m.
3、应设置超高限位装置,并可靠有效。
4、提升机宜选用可递式卷扬机,高架提升机(提升高度31~150mm为高架)不得选用摩擦式卷扬机。
5、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不得采用断电方式。
6、高架提升机应设置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超载限制器及断绳保护装置、弹塞保险,并可靠有效。
1.3、架体稳定
1、缆风绳:
⑴缆风绳必须使用圆股钢丝绳。
⑵钢丝绳直径应不小于9.3mm,缆风绳角度应在45度~60度之间。
⑶架高在20m以下(含20m)时,应设一组(4~8根)缆风绳;架高在21~30m 时,应设不少于二组缆风绳。
⑷地锚埋置深度应符合方案设计要求。
一般宜采用水平式地锚,当土质坚实,地锚受力小于15KN时,也可选用桩式地锚。
2、与建筑结构连接
⑴连墙杆位置应符合规定要求。
⑵连墙杆连接应确保牢固可靠。
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一组。
⑶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连墙杆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严禁使用铅丝绑扎。
⑷连墙杆材质和连接方法应符合方案要求。
1.4、钢丝绳
1、钢丝绳磨损不应超过报废标准。
2、钢丝绳不得有锈蚀、缺油。
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
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
3、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当采用绳卡时,绳卡应与绳径匹配,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4、钢丝绳必须穿越主要干道时,应挖沟槽并加保护措施。
严禁在钢丝绳穿行的区域内堆放物料。
5、钢丝绳运行中应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
1.5、安装验收
1、物料提升机安装完毕,应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安装验收单应记录量化验收内容,并有验收相关责任人的签字确认。
3、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提升机应悬挂操作规程牌、限载牌、验收合格牌。
1.6、架体
1、架体安装拆除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审批。
2、架体基础的埋深与做法,符合设计和提升机出厂使用规定。
基础应有排水措施。
3、低架提升机的架体基础,当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应不小于80kPa;
⑵浇筑C20混凝土,厚度为300mm;
⑶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4、新制作的提升机,其架体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1.5‰;多次使用过的提升机,其架体在重新安装时,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5、架体和吊篮间隙应控制在方案规定的范围内。
6、架体外侧应设置立网防护,防护应严密无隙。
7、设置摇臂把杆必须经设计计算许可,安装应符合方案要求,应设置保险绳。
8、井字架开口处应作加固处理。
1.7、传动系统
1、卷扬机地锚应可靠牢固。
2、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30,并且钢丝绳应缠绕排列整齐。
3、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应不小于15倍卷筒宽度。
4、滑轮翼缘应完好不破损,与架体应柔性连接。
5、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
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
6、滑轮组的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低架提升机不应小于25;高架提升机不应小于30。
1.8、联络信号
1、信号装置是由司机控制的一种音响装置,其音量应能使各楼层使用提升机装卸物料人员清晰听到。
2、通讯装置是当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操作者和信号指挥人员时,必须加装通讯装置。
其必须是一个闭路的双向电气通讯系统。
1.9、卷扬机操作棚
1、卷扬机操作应设置独立操作棚,上部应搭设防坠防护棚。
2、操作棚应符合方案设计要求。
3、卷扬机应搭设防护棚。
1.10、避雷
1、在防雷保护范围以外应设置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
2、避雷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3、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包括对地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运行中必须大于1000Ω/V。
1.11、路基与轨道
1、路基应坚实、平整,且有排水措施。
2、枕木铺设应符合方案要求。
3、道钉与接头螺栓数量应满足要求。
4、轨道顶面纵、横方向上的倾斜度不大于1/1000;轨距误差不大于公称值的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钢轨接头间隙不大于4mm,与另一侧钢轨接头错开,距离不小于1.5m,接头处两轨顶高度不大于2mm。
5、起重机轨道应通过垫块与轨枕可靠地连接,钢轨接头处必须有轨枕支承,不得悬空。
每间隔6m设轨距拉杆一个。
6、轨道两端应封头,并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装置应可靠有效。
7、铁路的连接处应用黄绿双色线进行连接。
1.12、电气安全
1、行走式塔吊应设置卷线器,卷线器应灵敏有效,防止电缆拖地。
2、塔吊在高压线附近作业,当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搭设防护架,防护架材料不得使用导电的金属材料。
3、道轨应接地接零并符合方案要求。
接地应成组,每隔20米应设置一组,接地线应采用黄绿双色线,截面积符合标准要求,接地桩应采用镀锌钢管或角钢,打入地下深度应不小于2.5米,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4、每台龙门吊必须设置独立专用电箱,且门锁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