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稿]股份制医院章程
民营医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医疗市场发展需要,规范医院管理,保障医院健康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医院为依法设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本医院以“患者至上,质量第一”为宗旨,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目标,致力于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本医院依法享有由投资者投入的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医院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医院名称、住所与经营范围第五条医院名称:xx医院第六条医院住所:[详细地址]第七条医院经营范围:[具体业务范围,如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本医院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第九条股东大会为本医院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医院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管理医院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维护投资者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注册资金与财务制度第十二条本医院注册资金为人民币[金额]万元。
第十三条医院财务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管理制度》。
第五章医疗服务与职业道德第十四条本医院从事医疗活动,执行医药卫生物价收费政策,严格遵守医疗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医院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医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患者提供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与终止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本医院因解散、破产等原因终止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股东大会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最新医院股份制章程

医院股份制章程(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院是经县卫生局批准成立的一家非营利性股份制医院。
第二条为确定本医院的法律地位,保证医院,股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医院长期稳定的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医院法定名称:医院地址:医院业务范围:全科医疗(含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康复科,皮肤科,肛肠科,预防保健科,急诊科,中医科,麻醉科,放射科,骨科,腹腔镜专科,B超室等),全县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等。
第四条医院由股东出资成立,医院按《公司法》规定和股份制原则管理和运行。
第五条医院是治病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的非赢利性医疗机构。
医院在开展好业务范围工作的同时,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承担一定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同时做好预防保健、指导基层和计划生育的技术工作。
第六条医院依法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按股本总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医院实行责、权、利分明、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的,追求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八条医院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九条医院根据职工职务、工龄、技术职称、贡献大小等因素拉开劳酬差距,鼓励职工进行有序的劳动竞赛,不断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条医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督,医院的合法权益和正当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医院的党、政、工会、共青团等组织都要重视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职工加强集体主义观念,增强单位职工的凝聚力。
以“团结、创新、高效、”为医院精神,以“视病人为亲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医院宗旨。
第二章股权、股份第十二条医院股本总额设置为2000万元,每股人民币1万元,为2000股。
第十三条原始股东按照《合作建院协议》执行。
医院董事会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作为股东的资产证明和分红依据。
康复医院股份制规章制度

康复医院股份制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康复医院的经营行为,保障患者权益,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康复医院股份制是指医院通过发行股份,吸收社会资金,使其成为一家股份制企业,并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康复医院的股东包括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
股东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康复医院的经营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各级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营。
第五条康复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规范的医疗服务流程,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第六条康复医院应当定期公布经营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章股东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监督经营管理。
第八条股东有权分享医院的利润,按照持股比例获得相应的分红。
第九条股东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医院的正常经营秩序,不得损害医院的利益。
第十条股东应当注重医院的社会责任,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促进医院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三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十一条董事会是康复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医院的整体管理和经营策略的制定。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康复医院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医院的经营管理行为,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经理层是康复医院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第四章内部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康复医院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医疗服务流程、人事管理等各项制度。
第十五条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确保医院的财务状况清晰透明。
第十六条医疗服务流程包括患者接待、医疗诊断、治疗护理等各个环节,确保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等,确保员工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八条康复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少医疗纠纷。
第五章信息披露制度第十九条康复医院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经营状况,包括财务报表、经营业绩等,接受社会监督。
医院章程范本

医院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医院名称为[医院名称],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旨在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人民健康。
第二条本医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医疗活动,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医院坚持医疗诚信,弘扬医德医风,倡导以人为本,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本医院设立董事会,负责医院的重大决策和管理。
董事会成员由出资人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第五条本医院设立院长,负责医院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院长由董事会聘任,并向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本医院设立医疗管理部门、护理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医疗、护理和行政等事务。
第三章医务管理第七条本医院医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注册和备案。
第八条本医院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伦理规范,尊重患者的意愿和选择,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九条本医院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条本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防范和处理医疗事故和纠纷。
第四章患者权益保护第十一条本医院尊重患者的知情权,提供全面、准确的医疗信息。
第十二条本医院尊重患者的选择权,为患者提供多种治疗方案供其选择。
第十三条本医院尊重患者的隐私权,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第十四条本医院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患者的投诉和建议。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本医院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医院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六条本医院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医院董事会所有。
第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医院名称][日期](注:以上内容为医院章程的范本,具体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
股份制医院章程

股份制医院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X医院是经郑州市卫生局批准成立的一家营利性股份制医院。
第二条、为确定本医院的法律地位,保证医院、股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医院的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医院法定名称:郑州金典医院。
医院地址:郑州市迎宾路八号。
医院业务范围:全科医疗(含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皮肤科,肛肠科,预防保健科,急诊科,中医科,麻醉科,放射科,腹腔镜专科,B超室等),社区医疗服务。
第四条、医院由股东出资成立,医院按《公司法》规定和股份制原则管理和运行。
第五条、医院坚持诚实医疗,科技兴院的经营理念,永远把技术和疗效视为医院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技术为患者提供服务。
第六条、医院依法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按股本总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医院实行责权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的,追求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八条、医院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九条、医院根据职工职务、工龄、技术职称、贡献大小等因素拉开劳酬差距,鼓励职工进行有序的劳动竞赛,不断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条、医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督,医院的合法权益和正当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医院重视职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团队精神,增强职工的凝聚力。
以“团结、创新、高效”为医院精神,以“视病人为亲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医院宗旨。
第二章股权、股份第十二条、医院股本总额设置为600万元人民币,每股人民币10000元,为600股。
第十二条、每个股东的持股比例不能超过总股本的30%。
赠予股不能超过总股本的10%。
第十三条、股东入股后,医院董事会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作为股东的资产证明和分红依据。
医院股份制章程

1 2020年4月19日医院股份制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xxxxx 医院是经县卫生局,县政府,雅安市卫生局批准成立的一家非营利性股份制医院。
第二条为确定本医院的法律地位,保证医院,股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医院的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医院法定名称:xxxx医院地址:xxxxxxxxxxxxxxx。
医院业务范围:全科医疗(含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皮肤科,肛肠科,预防保健科,急诊科,中医科,麻醉科,放射科,骨科,腹腔镜专科, B 超室等),全县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等。
第四条医院由股东出资成立,医院按《公司法》规定和股份制原则管理和运行。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第五条医院是治病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的非赢利性医疗机构。
医院在开展好业务范围工作的同时,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承担一定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同时做好预防保健、指导基层和计划生育的技术工作。
第六条医院依法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按股本总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医院实行责权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的,追求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八条医院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九条医院根据职工职务、工龄、技术职称、贡献大小等因素拉开劳酬差距,鼓励职工进行有序的劳动竞赛,不断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条医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督,医院的合法权益和正当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医院的党、政、工会、共青团等组织都要重视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职工加强集体主义观念,增强单位职工的凝聚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力。
以团结、创新、高效、”为医院精神,以视病人为亲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医院宗旨。
32020 年4 月19 日第二章股权、股份第十二条医院股本总额设置为1000万元,每股人民币1000元,为10000股。
医院章程及合同范本

医院章程及合同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医院的组织结构、管理运作、服务提供及法律责任,确保医院的合法、合规和高效运营。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患者及其家属,以及与医院有业务往来的外部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医院的宗旨是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健康权益,促进医学科学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医院设立董事会,负责医院的总体规划和重大决策。
第五条医院设立监事会,对医院的财务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六条医院设立院长,负责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医疗服务第七条医院应提供全面、连续、协调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诊、住院、急诊、康复等。
第八条医院应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遵守医疗规范和标准。
第九条医院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保障患者的隐私权和选择权。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条医院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医院声誉,保护患者权益。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员工培训和考核体系,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医院应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督。
第十四条医院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公开财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医院及其员工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医院应设立法律顾问团队,处理医院的法律事务和纠纷。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医院董事会所有。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订。
医院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医院):________________乙方(患者/家属/合作伙伴):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一条目的和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医疗服务、合作事项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服务内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____。
医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管理,明确医院性质、宗旨和任务,保障医院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医院名称为:(医院全称),以下简称“医院”。
第三条医院性质:(公立/民营)医院,属于非营利性/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四条医院宗旨: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促进医学科学发展的原则,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五条医院任务:为人民群众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综合性服务,承担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等任务。
第二章宗旨和目标第六条医院宗旨:以人为本,追求卓越,创新服务,惠及民众。
第七条医院目标:1.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2.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团队,培养医学人才,推动医学科学进步;3. 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 优化医院环境,提升医院形象,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院长:主持医院全面工作,对医院重大决策负责;2. 党组织:负责医院党的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3. 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医院日常行政管理工作;4. 医疗业务部门: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5. 其他机构:根据医院发展需要设立的各类机构。
第九条医院院长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任期:(年数)。
第四章医疗服务第十条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供以下医疗服务:1. 预防保健: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健康检查等;2. 诊疗服务:开展各类疾病诊疗、手术、康复等;3. 急诊服务:实行24小时急诊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4. 康复服务:提供康复训练、心理辅导等;5. 健康教育:普及医学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
第十一条医院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第五章教学与科研第十二条医院承担医学教育和科研任务,设立以下教学与科研机构:1. 医学教育机构:负责医学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2. 科研机构:负责医学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
详细、公平版医院章程范本

详细、公平版医院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文定为医院章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医院的组织架构、管理体制、医疗服务内容以及各类人员的权益保障。
本文定为医院章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医院的组织架构、管理体制、医疗服务内容以及各类人员的权益保障。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
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本章程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
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法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法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第四条医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有医务委员会、行政管理、护理部门等职能部门,具体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由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医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有医务委员会、行政管理、护理部门等职能部门,具体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由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医务委员会由医院主任、学术带头人、临床专家等组成,负责医院的医疗质量、学科发展、医疗技术等方面的决策和管理。
医务委员会由医院主任、学术带头人、临床专家等组成,负责医院的医疗质量、学科发展、医疗技术等方面的决策和管理。
第六条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医院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事、财务、采购等。
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医院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事、财务、采购等。
第七条医院护理部门负责护士队伍的培训、管理和协调,确保护理工作的高效运行和质量。
医院护理部门负责护士队伍的培训、管理和协调,确保护理工作的高效运行和质量。
第三章医疗服务内容第八条医院依法提供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
医院依法提供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
第九条医院要求医务人员严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医院要求医务人员严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股份制医院规章制度

股份制医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制医院的管理,提高医院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法保护员工和患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股份制医院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第三条股份制医院的所有权结构为股份制,由股东按照股份比例享有利润分配权,并参与医院决策。
第四条股份制医院依法经营,服务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安全。
第五条股份制医院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民主、法治的原则,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股份制医院应当加强与患者和社会的沟通与合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增强医院的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股份制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规范经营行为,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八条股份制医院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股份制医院的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和经理层。
第十条股份制医院的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医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监督医院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股份制医院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负责对医院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股份制医院的职工代表大会是员工的代表机构,负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医院的重大决策。
第十三条股份制医院的经理层由医院领导班子和各部门主管组成,负责医院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股份制医院的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要求,履行管理职责,保障医院良好运行。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五条股份制医院对员工的招聘、考核、培训、晋升、奖惩等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股份制医院对员工的薪酬待遇应当合理,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七条股份制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的职业道德观念和工作规范,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第十八条股份制医院应当加强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医院集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集团的组织与管理,明确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政策,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XX医院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包括集团总部、各成员医院、分院、诊所等分支机构。
第三条集团宗旨: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人才为根本,以创新为动力,实现集团内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集团性质:本集团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联合体,以公益为目的,实行自愿加盟、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集团最高权力机构为集团理事会,负责制定集团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监督集团运营。
第六条集团理事会由集团总部、各成员医院、分院、诊所等分支机构代表组成,理事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七条集团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集团内部关系。
第八条各成员医院、分院、诊所等分支机构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九条集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集团重大决策;(二)共享集团资源,包括医疗技术、人才、设备等;(三)优先获得集团提供的培训、交流机会;(四)参与集团收益分配;(五)其他合法权益。
第十条集团成员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政策;(二)执行集团理事会决议;(三)按时缴纳会费;(四)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五)支持集团发展,共同维护集团声誉。
第四章资源共享与协作第十一条集团内部实行资源共享,包括医疗技术、人才、设备、信息等。
第十二条集团成员应积极开展合作,共同开展科研项目、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活动。
第十三条集团内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通,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第五章监督与评价第十四条集团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集团运营、成员医院、分院、诊所等分支机构的管理和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章程制度模板

医院章程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行为,保障医院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医院名称为:XXX医院。
第三条本医院性质: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四条本医院宗旨:救死扶伤,防治疾病,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医院的组织、管理、运营等活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本医院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出资人代表、医务人员代表、患者代表等组成。
董事会负责医院的决策、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医院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出资人代表、医务人员代表、患者代表等组成。
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保障医院合法经营。
第八条本医院设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本医院设立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医务部、护理部、行政部等部门,负责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本医院设立临床、医技、职能等部门,负责医院的业务和技术工作。
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十一条本医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院长负责医院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定,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十二条院长提名副院长的任命,报董事会批准。
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对院长负责。
第十三条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由院长任命,负责本部门、本科室的工作,向院长报告。
第四章医疗管理第十四条本医院坚持以患者为中心,遵循医疗质量管理原则,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第十五条本医院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持续改进。
第十六条本医院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十七条本医院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遵循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八条本医院建立健全病案管理制度,规范病案管理,保障病案安全。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九条本医院遵循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提高员工素质。
第二十条本医院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方面。
医院股份制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院股分有限公司章章程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本章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医院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
本章程是武汉鑫运伦能源工程有限医院的最高行为准则,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未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院经________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股分有限医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其经济活动及合权益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医院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或者非法干涉。
第二条:医院名称:第三条:医院法定地址:第四条:医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五条:医院是采取自愿出资,各出资人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分有限医院。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及方式第六条:医院的宗旨:第七条:医院的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第八条:医院的经营方式:第九条:医院的经营方针:第三章股份第十条:医院采取投资人对项目的专项投资自有认可股分形式。
第十一条:医院的股本分为等额股分,注册股本为____股。
第十二条:本章程中的股分只针对____________投资项目第十三条:________________投资项目的股本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第十四条:医院的股东及各专项项目投资人未经全体股东允许,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分,更不得私自投资除专项项目以外的周边(同类型项目。
第十五条: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投资人终止投资(病痛,死亡或者其他),其拥有的股分转让须由医院全体股东允许认可有效,股分转让优先考虑本医院内部人员。
医疗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详细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列明公司经营范围,如医疗技术研发、医疗服务、医疗器械销售等]。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公司由[股东人数]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第七条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一)[股东姓名或名称]以货币出资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具体比例]%。
(二)[股东姓名或名称]以实物出资,评估作价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具体比例]%。
(三)[股东姓名或名称]以知识产权出资,评估作价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具体比例]%。
第八条股东出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的约定缴纳出资。
第九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二)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三)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四)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五)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六)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照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的约定缴纳出资;(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大会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民营医院章程

民营医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医院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医院、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医院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本医院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健康。
第二章医院宗旨与规模第四条本医院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本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和发展规划,设定合理的床位规模和医疗设施配置。
第三章经营范围与管理模式第六条本医院经营范围为: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等(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第七条本医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注册资本与股东权益第八条本医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由股东按照约定缴纳。
第九条股东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五章组织机构与职权第十条本医院设立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医院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本医院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维护医院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本医院设立院长,负责医院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六章法定代表人职责第十三条本医院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对外代表医院,行使法定职权。
第十四条法定代表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医院利益。
第七章解散事由与清算第十五条本医院因下列原因解散:(一)股东会决议解散;(二)因医院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四)其他法定解散事由。
第十六条医院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
医院章程制定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医院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医院各项工作的依据和准则。
第三条医院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宗旨,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医疗行业规范。
第四条医院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实行科学管理,确保医院健康发展。
第二章医院名称、地址和性质第五条医院名称:[医院全称]第六条医院地址:[医院具体地址]第七条医院性质:[公立/民营/股份制等]第三章医院宗旨和任务第八条医院宗旨: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九条医院任务:1. 开展临床诊疗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2. 进行医学教育和科研活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3. 开展公共卫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4. 推进医院管理现代化,提高医院整体实力。
第四章医院组织机构第十条医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2. 院长;3. 党组织;4. 纪检监察机构;5. 内部机构。
第十一条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对医院全面负责。
第五章医院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医院享有以下权利:1. 依法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活动;2. 依法开展医学教育和科研活动;3. 依法进行医院管理和内部决策;4. 依法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医院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卫生政策;2. 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3. 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院运营效率;4. 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第六章医院经费和资产管理第十四条医院经费来源包括:1. 政府拨款;2. 医疗服务收入;3. 社会捐赠;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医院资产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七章医院内部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1.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 财务管理制度;3. 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4. 医疗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5. 医德医风建设制度。
医院章程 (1)

一、总则为了配合医疗制度改革,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门诊部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促进门诊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门诊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全体股东协商,制定本章程。
1、本门诊部是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民营门诊部,具有医疗机构法人资格。
2、门诊部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资产对门诊部的债务承担责任,执行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门诊部管理制度》和门诊部财务制度。
3、门诊部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门诊部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5、门诊部从事医疗活动,执行医药卫生物价收费政策。
必须遵守医疗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的领导和监督,定期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门诊部的设立和组织机构1、门诊部名称:武汉市硚口区永利综合门诊部部2、门诊部地址:武汉市硚口区长丰乡永利村下铁路大厂6号3、组织机构:董事会→董事长→门诊部主任→监事三、门诊部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1、门诊部的注册资金为:30万元。
2、注册资金如有虚假或在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一、总则为了配合医疗制度改革,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门诊部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促进门诊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门诊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全体股东协商,制定本章程。
1、本门诊部是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民营门诊部,具有医疗机构法人资格。
2、门诊部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资产对门诊部的债务承担责任,执行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门诊部管理制度》和门诊部财务制度。
3、门诊部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门诊部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5、门诊部从事医疗活动,执行医药卫生物价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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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稿]股份制医院章程股份制医院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X医院是经郑州市卫生局批准成立的一家营利性股份制医院。
第二条、为确定本医院的法律地位,保证医院、股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医院的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医院法定名称:郑州金典医院。
医院地址:郑州市迎宾路八号。
医院业务范围:全科医疗(含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皮肤科,肛肠科,预防保健科,急诊科,中医科,麻醉科,放射科,腹腔镜专科,B超室等),社区医疗服务。
第四条、医院由股东出资成立,医院按《公司法》规定和股份制原则管理和运行。
第五条、医院坚持诚实医疗,科技兴院的经营理念,永远把技术和疗效视为医院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技术为患者提供服务。
第六条、医院依法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按股本总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医院实行责权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的,追求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八条、医院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九条、医院根据职工职务、工龄、技术职称、贡献大小等因素拉开劳酬差距,鼓励职工进行有序的劳动竞赛,不断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条、医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督,医院的合法权益和正当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医院重视职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团队精神,增强职工的凝聚力。
以“团结、创新、高效”为医院精神,以“视病人为亲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医院宗旨。
第二章股权、股份第十二条、医院股本总额设置为600万元人民币,每股人民币10000元,为600股。
第十二条、每个股东的持股比例不能超过总股本的30%。
赠予股不能超过总股本的10%。
第十三条、股东入股后,医院董事会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作为股东的资产证明和分红依据。
医院同时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医院名称(2)股东的姓名及住所(3)股东的出资额(4)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5)加盖医院公章和董事长私章第十四条、医院总股本除去股东自愿购买的股份和赠予的股份外,剩余股份作为医院公积股。
公积股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出售。
第十五条、股东一经入股,不得退股。
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必须按以下要求办理:(1)股东入股3年内不得转让。
)转让股份坚持先内后外的原则,优先在股东内部之间进行,内部股东没人(2 购买时才可以转让给非股东。
(3)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必须经董事会同意,转让后要做相应变更记载。
(4) 董事和院长在任期内不得将所持股份转让给他人。
第十六条、股东按上述规定转让股份,必须在医院股权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
出售方按股票面值的5‰缴纳手续费。
医院只承认在本院进行了股权登记的股东为医院股份的绝对持有者,拒绝其他一切争议。
股东转让股份后,医院要重新发放出资证明,及时变更股东名册。
第三章股东第十七条、医院的股份持有人为医院股东,股东按其持有股份的类别和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八条、医院股东享有以下权利:)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持有的股份额享有表决权; (1(2)了解医院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权;(4)依照医院章程和规定获取股份,转让股份;(5)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份;(6)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按其比例优先购买医院新增的注册资本;(7)医院终止后,依法按所持有股份比例取得医院剩余资产;(8)享受医院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九条、医院股东必须承担以下义务:(1)缴纳所认购的股金;(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以出资额为限对医院承担责任;(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履行法定应尽的义务;(5)遵守医院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6)维护医院利益,支持医院发展;(7)承担医院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组织机构管理第二十条、医院实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管理模式。
第二十一条、医院的董事、监事都必须遵守该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医院利益,不得利用其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侵占医院财产。
第二十二条、医院各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路。
医务人员不得向病人索取财物,不得以医谋私,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医院董事、监事、各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医院资金,不得将医院资产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不得以医院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四条、医院董事、监事、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本院运营的业务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院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医院的董事、监事、院长:(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未逾五年;(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医院的董事或院长,并对该医院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医院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业许可证的医院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医院吊销执业许可证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第二十六条医院各级管理人员和各类工作人员因违反医院章程,徇私舞弊或工作失职造成医院重大损失的,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可分别给予下列处分:(1)负责经济赔偿;(2)限制权力;(3)免除现任职务;(4)解聘辞退;如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提交国家有关机关追究经济、法律责任。
第五章股东会第二十七条医院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医院最高权力机构,对医院全体股东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医院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医院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医院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医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董事转让股份作出决议;(10)对医院合并、分立、变更名称和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章程。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十九条医院股东会议可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及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股东会表决时实行一股一票制。
第三十条股东会的决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医院章程。
第六章董事会第三十一条医院董事会是医院常设权力机构,直接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由 7人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第三十三条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由股东大会直接选举产生,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
以股份额记票。
董事必须持有医院规定的董事职务股,董事在任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第三十四条医院董事会成员每五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
董事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五条医院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3)决定医院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医院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5)制定医院的利润分配方案、决算方案:(6)制定医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医院的合并、分立、变更名称和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医院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医院院长,根据院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医院副院长和其他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医院的基本管理制度,审批医院各项规章制度:(11)拟定医院股份制章程及修改方案;(12)医院股份制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经董事长或三名以上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必须亲自出席董事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董事,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第三十七条若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董事事务,可由股东会重新选补,任命新董事继续履行原董事职责,直到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第三十八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
任何决议都要经半数以上董事表决同意方可生效。
第三十九条除医院股份制章程规定由股东决议事项外,董事会有权对其它一切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作出决定。
董事会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股份制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履行职责。
第四十条董事会会议必须有监事会主席或两名以上监事列席参加。
院长应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议做成会议记录,记录应由出席董事、列席、监事和记录员签字。
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本上作出某些记载的权力。
董事会决议必须有列席参加的监事会主席或监事签字,否则无效。
第四十二条董事长行使以下职权:(1)组织实施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2)组织拟订医院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医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签署医院出资证明书和其它重要文件;(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医院院长;(6)组织拟定医院发展规划、人事、劳资、福利等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院长第七章第四十三条院长由董事会任免,可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兼任。
第四十四条院长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医院的日常行政、业务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3)在董事会授权时可代表医院对外签署合同、协议和处理重要业务;(4)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提交业务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报表;(5)向董事会提名任免医院副院级管理人员;(6)任免、调配医院中层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内的管理人员,并负责监督和考核医院管理人员的绩效;(7)决定本医院职工(不含副院长级)的报酬和奖惩;(8)提出聘用专业高级人才和顾问人选,报董事会批准;(9)签署医院日常行政、业务和财产文件;第八章监事会第四十五条监事会是医院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对董事会成员和院长等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
第四十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监事会主席或监事列席董事会议;(3)监督董事,院长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医院管理制度、股东会决议、滥用职权、侵害医院和股东及职工权益的行为;(4)检查医院经营业务状况,查阅帐薄和其他会议资料;(5)检查医院经营业务状况,并有权要求执行医院业务的董事和院长报告医院的业务活动情况;(7)核对董事会准备提交股东会批准或审议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表、经营业务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