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LNG电厂热电联产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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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LNG电厂热电联产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1018号]

2011年11月北京

目录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

二、工程概况 (2)

三、环境质量现状与环境保护目标 (4)

3.1环境空气质量 (4)

3.2地下水环境质量 (4)

3.3声环境质量 (5)

3.4海域环境质量 (5)

3.5海域生态环境质量 (6)

3.6环境保护目标 (9)

四、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9)

4.1烟气污染防治措施 (9)

4.2水污染防治措施 (10)

4.3噪声防治对策 (10)

五、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10)

5.1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10)

5.2与规划的符合性 (11)

5.3清洁生产水平 (12)

5.4达标排放情况 (12)

5.5总量控制 (13)

5.6环境影响主要预测结果 (13)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适应广东省电力需求的增长,尤其是满足惠州市电力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

由全省电力平衡结果可知,在考虑外区送入、省内小火电退役及省内已明确电源全部按计划建成投产的情况下,“十二五”期间广东电网存在较大的电力缺口,“十二五”期间全省有较大的电源发展空间,约为7400MW。

随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壳牌南海石化和中海油炼油两大石化项目的投产,惠州电力负荷迅猛增长,2010 年惠州市全社会用电最高负荷为3850MW。根据负荷预测的结果,“十二五”及“十三五”期间惠州市全社会用电最高负荷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4.0%和7.0%,2015 年和2020 年惠州市全社会用电最高负荷分别为7400MW 和10400MW。电源方面,惠州电网的小火电主要集中在“十一五”期间退役,而规划接入220kV 及以下电网机组容量较少。

从惠州市全网电力平衡的结果可以看出,惠州220kV 及以下电网“十二五”期间负荷和电源出力不能平衡,需依靠500kV 电网大量降压供电。即使考虑本工程机组电力且不考虑备用的情况下,2014 年、2015 年及2020 年惠州220kV 及以下电网电力缺口最大将分别达到2903MW、3653MW 和6653MW。

为了适应广东尤其是惠州负荷的发展,满足电力需求,建设惠州液化天然气电厂二期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2)符合国家发展热电联产的政策,适应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生产的需要

国家发展热电联产的政策指出:在热负荷比较集中,或热负荷发展潜力较大的大中型城市,应根据电力和城市热力规划,结合交通运输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布局等因素,争取采用单机容量300MW 以上的环保、高效发电机组,建设大型发电供热两用电站。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壳牌石化以及中海油炼油两大项目目前已投产,中海油二期项目规划“十二五”末期投产,其上、下游产业群体的生产需用大量蒸汽(至2014 年约2600t/h,至2020 年约5500t/h),本厂建成后,可为石化工业园区提供大量的蒸汽(约700t/h),适应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生产的需要。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能源政策,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是实现能源与环境协调、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确保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措施。

(3)促进广东电源布局合理化,提高惠州电网电源支撑能力

随着惠州市负荷的快速增长,惠州电网依靠省网供应的电力也将逐渐增加,惠州市骨干电源相对缺乏,一旦省网供电故障,供电能力将严重不足。本期工程3×460MW 机组作为惠州电网的骨干电源之一,就地平衡惠州市电力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使广东电源布局更加合理,提高惠州电网电源支撑能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惠州电网的抗灾保障能力。

(4)提高清洁能源比重,适应低碳经济发展的要求

液化天然气电厂与燃煤电厂相比,在环境排放上具有如下优点:无SO2、无烟尘、无灰渣排放,NO X排放量约为相同容量燃煤电厂的6.4%,单位发电CO2排放量约为燃煤电厂的50%。惠州液化天然气电厂二期扩建工程3×460MW 机组投产后,可提高清洁能源的比重,适应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

二、工程概况

惠州LNG电厂厂址位于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内,本期工程在现有厂内建设,不新征土地。

本期工程建设3×46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计划于2013年5月、8月、11月各投产一台。采用低NO X燃烧技术,每座余热锅炉配一座高度为80m烟囱。燃用天然气,建设单位已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贸易分公司签订了天然气供应协议。

本期工程生产用淡水水源采用风田水库水,原水补充用水量在额定供热工况时为953 m3/h(0.265m3/s),最大发电工况时为86m3/h(0.024m3/s)。循环水系统水源取自大亚湾海区的海水,采用扩大单元制直流冷却供水方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一期相应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剩余部分经石化区排污管网排至惠州大亚湾清源环保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已与大亚湾惠州中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风田水库管理公司)签定了供水协议。

本期工程主要向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石化公司的有热负荷需求的项目供热。年供热量15.3578×106GJ,年发电量72.9385×108千瓦时;年供热利用小时数6900小时,年均热效率76.54%,年均热电比58.49%。

项目组成见表1。

三、环境质量现状与环境保护目标

3.1 环境空气质量

厂址地区8个监测点SO2最大1小时平均浓度为0.019mg/m3,占国家二级标准的3.8%;NO2最大1小时平均浓度为0.037mg/m3,占国家二级标准的15.4%。

厂址地区8个监测点SO2最大日均浓度为0.013mg/m3,占国家二级标准的8%;NO2最大日均浓度为0.015mg/m3,占国家二级标准的12.5%;TSP最大日均浓度为0.117mg/m3,占国家二级标准的39%;PM10最大日均浓度为0.093mg/m3,占国家二级标准的62%。

综上所述,厂址地区的SO2、NO2小时平均浓度值、SO2、NO2、SP、PM10日平均浓度值均低于国家二级标准限值,满足国家二级标准要求。

3.2 地下水环境质量

厂址地区地下水监测指标中,总大肠菌群有超标现象,最大超标倍数2.3倍,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总大肠菌群超标主要因为采样井为浅井所致。厂址周边地下水主要用于清洁,当地居民饮用水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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