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工程变更管理1.变更申请:施工方发现工程设计存在问题或需要更改时,应及时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变更的具体项目、理由、影响范围、变更工期和造价等。

2.变更评估:工程管理部门接收变更申请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对变更的技术可行性和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估报告。

3.变更批准:评估报告经过审核后,由工程管理部门进行批准或拒绝,批准的变更应明确变更的内容、责任分工和变更后的工期、成本等。

4.变更实施:工程管理部门应与施工方共同制定变更实施方案,并调整工程组织设计,保证变更实施的质量和进度控制。

二、施工签证管理1.签证申请: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设计不合理、施工技术难题等情况时,应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签证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签证的具体项目、原因和签证的影响等。

2.签证评估:工程管理部门接收签证申请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根据签证对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影响,综合分析后形成评估报告。

3.签证批准:评估报告经审核后,由工程管理部门进行批准或拒绝,批准的签证应明确签证的内容、责任分工和签证后的工期、成本等。

4.签证实施:工程管理部门应与施工方共同制定签证实施方案,并调整工程组织设计,保证签证实施的质量和进度控制。

三、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的控制措施1.严格遵守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的管理程序,不得擅自变更工程或进行签证操作。

2.变更和签证的内容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和不确定性,确保变更和签证的目的和效果明确。

3.变更和签证的影响应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对工期、质量、成本等方面的影响,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不受负面影响。

4.变更和签证的责任分工应清晰明确,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避免责任推诿和纠纷发生。

5.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变更和签证的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变更和签证的及时、有效实施。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出台,是为了加强对工程变更和施工签证过程的规范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不受影响,防止资源的浪费和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工程签证的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的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签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施工调整而需要作出的相关审批、备案、记录等程序。

第四条工程签证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审批,原则上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加强与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签证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文件资料的管理制度,确保签证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核查性。

第七条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共同维护施工秩序和工程质量。

第八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确保签证能够符合工程的实际需要。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程序第九条工程签证的程序包括签证申请、审批、备案等环节。

第十条工程签证的申请应当由设计、施工等相关部门提出,经相关部门审查后提交给工程签证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的审批应当由专门组成的审批委员会进行,审批委员会应当由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

第十二条工程签证的备案应当在签证通过后及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签证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十三条工程签证的变更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原则上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四条工程签证的延期应当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经审批后可延长签证期限。

第十五条对于涉及工程安全和质量的重大签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和听证。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管理第十六条工程签证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文件资料的管理制度,确保签证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核查性。

第十七条对于工程签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第十八条工程签证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签证过程进行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工程签证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签证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流程,确保工程变更签证的合理性和效率性,促进工程顺利进行,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变更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装修工程等。

三、工程变更签证原则1. 工程变更应当遵循合规、合理、合法、合同约定的原则。

2. 工程变更应当依据实际工程情况和设计要求进行合理调整。

3. 工程变更签证应当及时、周密、有效、规范。

四、工程变更签证流程1. 工程变更提出发生工程变更时,施工单位应当向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工程变更签证申请,并提交变更原因、影响分析、变更后预算等相关资料。

2. 工程变更评估项目管理部门收到工程变更申请后,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评估,确定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影响程度,并形成评估报告。

3. 工程变更审批评估报告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需提交给项目业主或委托的监理机构审批。

审批程序应当符合相关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4. 工程变更签证经项目业主或监理机构审批通过后,项目管理部门为工程变更发放签证,变更签证包括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后预算等必要信息。

5. 工程变更执行领取工程变更签证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签证内容完成变更工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程验收手续。

6. 工程变更记录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变更签证的申请、评估、审批、签证、执行等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形成完整的工程变更档案。

五、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要求1. 工程变更签证应当依据实际需求进行灵活调整,避免不必要的变更。

2. 工程变更签证的审批程序应当公开、透明,避免不符合规定的变更通过。

3. 工程变更签证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保障各方权益。

4. 工程变更签证执行过程应当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整体顺利进行。

六、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责任1.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相关管理工作。

2.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工程变更签证申请,并按要求完成工程变更。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工程签证管理,规范工程签证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建设项目中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本制度所称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需要对原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造价等进行调整的一种工程管理行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公司应设立工程签证管理组织,负责工程签证的管理工作。

工程签证管理组织应由技术、施工、造价、合同等相关部门组成。

第五条职责(一)技术部门1.负责审查工程签证的技术合理性,对签证内容进行技术评审。

2.负责签证设计变更的审批工作。

(二)施工部门1.负责签证施工的组织实施,确保签证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

2.负责签证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三)造价部门1.负责签证工程量的计量和造价核算。

2.负责签证费用的审核和结算。

(四)合同部门1.负责签证合同的管理工作。

2.负责签证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申请与审批第六条签证申请1.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施工条件变化等情况,需办理签证的,应向公司工程签证管理部门提出签证申请。

2.签证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1)签证的类型、内容、原因。

(2)签证的工程量、工程造价。

(3)签证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

(4)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签证审批1.公司工程签证管理部门收到签证申请后,应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签证申请,应及时组织技术、施工、造价、合同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签证审批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技术部门对签证的技术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造价部门对签证的工程量和造价进行核算。

(3)合同部门对签证合同条款进行审查。

(4)施工部门对签证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进行审查。

3.签证审批应在收到签证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房地产公司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变更和签证管理。

第三条原则工程变更及签证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第四条变更分类将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和其他变更。

第五条变更申请明确变更申请的流程和责任人。

第六条变更审批设立变更审批流程,包括初步审查、专业评估、决策审批等。

第七条变更记录建立变更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变更内容、原因、影响及处理结果。

第八条变更执行确保变更得到有效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进行跟踪。

第三章工程签证管理第九条签证定义明确工程签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第十条签证申请规定签证申请的条件、流程和所需材料。

第十一条签证审批设立签证审批流程,确保签证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签证执行明确签证执行的责任人和执行标准。

第十三条签证记录建立签证记录制度,详细记录签证的申请、审批和执行情况。

第四章变更及签证的流程管理第十四条流程设计设计详细的变更及签证流程图,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时限。

第十五条流程执行确保流程得到严格执行,对流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流程优化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变更及签证流程。

第五章变更及签证的文档管理第十七条文档分类将变更及签证文档分为申请文档、审批文档、执行文档和记录文档。

第十八条文档保管建立文档保管制度,确保文档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九条文档查阅规定文档查阅的条件和流程。

第二十条文档归档明确文档归档的时间、方式和责任人。

第六章变更及签证的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一条监督机制建立变更及签证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考核标准制定变更及签证的考核标准,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第二十三条考核结果明确考核结果的应用,包括奖励和惩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制度修订本制度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修订,经公司高层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签证的管理,加强资金、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签证管理。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指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额外工作或材料,需经业主或其代表和承包商双方签字确认后,为确定合同价款调整、工程质量调整或承包内容调整等变更,甲方(业主)要求出具的变更合同文书。

第四条工程签证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负责工程签证管理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工作流程,规范操作规范。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申请第六条承包商对工程签证事项应当及时向业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变更工程量、变更量方案、变更前后对比估算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业主应当在受理工程签证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对工程签证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评估。

第八条初审合格的工程签证申请,业主应当将相关资料交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九条评审委员会对工程签证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估,并提交评审意见。

第十条业主根据评审意见,决定是否签发工程签证,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承包商发出工程签证。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应当明确变更工程范围、变更造价、变更工期等内容。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签发的工程签证文件归档,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实施第十三条承包商在取得工程签证后,应当按照签证文件的要求,开展相应的工程施工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承包商应当严格执行工程签证文件规定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要求,确保工程实施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对工程签证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工程签证的结算第十六条工程签证结束后,承包商应当提交相关签证结算资料,并按照签证文件约定的规定,完成签证结算。

第十七条业主应当对签证结算资料进行审查核对,并及时处理结算款项。

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管理,加强变更签证的控制和管理,提高项目变更的效率和质量,保证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和成本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管理。

工程项目是指建设工程、装备制造、信息系统建设等工程项目,变更签证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客户或设计单位要求变更原始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应完成的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技术要求、价格等各项内容。

第三条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的管理原则是依法合规、公正公平、科学决策、及时处理、责任明确。

第四条各项目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变更签证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变更签证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变更签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的审批权限应当与项目的投入和风险相适应,审批程序应当合理、规范、透明。

审批权限级别应当明确,审批程序应当简化。

第二章变更签证的申请第六条变更签证的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项目部门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包括项目业主、设计单位等。

变更签证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变更的内容和原因;(二)变更的影响及后果;(三)变更的技术要求及标准;(四)变更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第七条变更签证申请中所述变更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不得违反合同约定。

变更签证的价格应当合理,具有市场竞争性。

第八条项目部门应当对变更签证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申请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工程实施要求。

初步审查结果应当及时向项目管理部门报告。

第九条项目管理部门收到初步审查报告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同意变更签证申请。

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向项目部门反馈。

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审批第十条变更签证的审批应当按照各级管理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确保审批结果合理、合法。

变更签证审批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环节:申请、审批、备案。

第十一条项目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变更签证申请,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

审批部门接到变更签证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批。

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变更洽商签证管理,促进工程项目进展顺利进行,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工程项目中进行变更洽商签证管理的工作。

三、工程项目变更洽商签证管理流程1. 变更申请:项目组成员及相关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并填写变更申请表。

2. 变更分析:项目组成员根据申请内容,对变更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初步意见。

3. 变更洽商:项目组成员与相关单位进行变更洽商,协商确认变更内容、影响及补偿等事项。

4. 变更签证:变更洽商达成一致后,由相关单位出具变更签证,确认变更内容及责任。

5. 变更执行:项目组成员按照变更签证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工程实施,保障施工质量。

6. 变更验收:项目组成员对变更部分进行验收,确认变更达到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要求。

7. 变更审计:项目组成员对变更工程进行审计,确认变更费用及效益,并做好记录。

四、责任分工1. 项目组成员:负责申请变更、进行变更分析、参加变更洽商、执行变更、完成验收及审计等工作。

2. 相关单位:负责出具变更签证、参加变更洽商、协助项目组成员完成变更及验收等工作。

五、变更签证管理1. 变更签证应明确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影响、变更费用及变更责任等事项。

2. 变更签证应盖章、签字、日期,并由相关单位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签字确认。

3. 变更签证应及时传达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以便工程实施。

六、保密制度本制度内容为公司内部机密,未经允许不得向外泄露。

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人员,公司将视情况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负责人拥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希望各位员工能认真遵守,确保工程项目能顺利进行。

如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随时提出。

感谢配合!。

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加强投资控制,杜绝减少工程争议和索赔,特制定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库及加油站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所有建设项目;本办法涉及的范畴是指建设立项、批复中没有涵盖而需要增补的、设计图变更的等所有涉及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造价变化的变更及签证;第三条工程变更及签证工作须坚持效益原则、规范原则和“集体决策、逐级负责”的原则,市州公司投资部门、省公司发展规划处及相关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测单位等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第四条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相关部门应通过加强对设计及勘测单位资质、委托书、各项合同、设计审查及技术交底等管理,严格遵守建设管理程序,科学、合理、完整地编制和划分标段内容,认真组织招标答疑工作,减少工程变更和签证;第五条全省系统内变更及签证工作无论大小,均由省公司统一管理,省公司发展规划处是此项工作的管理部门;市州公司是此项工作的执行单位,负责组织此项工作的申报,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员落实,并签证;第六条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在每个环节的审批时间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第七条工程项目完工,决算送审前,市州公司组织项目总投资内审含工程变更、签证项目,在未超投资计划总批复时,不用申报追加投资计划请示,变更、签证的相关资料作为审计决算的依据;超出投资计划时,申报追加投资计划请示,变更、签证的相关资料作为追加投资计划的依据,也作为审计决算的依据;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第八条工程变更的类型1、小型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对合同工期、质量、进度无影响,且不增减工程费用的变更事宜;2、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且对合同工期、质量、进度无影响、一次变更费用在3万元以内的变更事宜;3、重大变更:或改变设计原则,或对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进度有影响,或一次变更费用3万元含以上的变更事宜;第九条正常情况下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1、工程变更可以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监理、施工、设计单位之中的任何一方提出;提出单位提交工程变更单附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附变更的原因、部位、内容、变更工程量、造价、对工期及质量的影响等,并附图和有关文件;两单须相关的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相关现场负责人确认后,报市州公司主管部门,由市州公司报省公司审批,作为工程签证单的附件;2、小型变更:由市州公司审批,须监理公司、市州公司工程负责人、投资部门审核;3、一般变更、重大变更:经相关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市州公司主管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查同意,由市州公司报省公司发展规划处、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属于设计变更的,尚需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变更指委托由市州公司主管部门安排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后,承包商方可施工;没有监理单位的项目,由市州公司主管部门下达变更指令后,承包方可施工;第十条特殊情况下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遇到不可预见因素、现场停工等特殊情况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市州公司写报告附变更的原因、部位、内容、变更工程量、造价、对工期及质量的影响等,并附图和有关文件,请示省公司发展规划处、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可以边实施变更,边按第九条程序补办手续;第十一条工程变更的实施;监理单位、市州公司主管部门监督工程变更的落实情况,按程序办理好工程签证单,验收时把工程变更作为重点,并作好验收记录;第十二条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的处理1、未经本管理办法程序办理的工程变更一律无效;2、在审批阶段需审核变更工程的质量、造价和工期;3、工程变更不改变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目标;4、原则上工程变更不改变工期目标,只有处于关键节点上的工程发生了变更,才按增减的工程量的百分比例相应地增减工期;5、变更预算造价含在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中一起审批,由承包商编制,经相关监理工程师、市州公司投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照本办法的程序报审批,作为追加投资计划、结算审计的控制依据;6、工程变更增减的造价以审计结果为准,审计结果不得超过变更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预算造价;第三章工程签证管理第十三条工程签证划分及审批程序;小型变更的工程签证单委托市州公司现场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及监理公司签字;一般变更、重大变更的工程签证单委托市州公司现场管理人员、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及监理公司签字,涉及隐蔽工程,设计单位也须签字,工程变更签证作为追加投资计划、审计决算的依据;第十四条签证项目的质量、费用和工期1、未按第十三条办理审批的签证一律无效;2、需明确签证项目的质量、工期、费用;3、签证项目的质量目标应与主合同保持一致;4、不得因合同范围外的零星项目而改变工期目标;5、工程签证单预算造价不得超过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造价,由承包商编制,经监理造价工程师、市州公司投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照本办法的程序报审批,作为立项请示、结算审计的控制依据;6、工程签证单增减的造价以审计结果为准,审计结果不得超过工程签证单造价;第十五条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及附件的管理1、批准的工程变更单,统一编号管理、一式四份,分别由施工单位、市州公司投资主管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留存;2、批准的工程签证单,统一编号管理、一式三份,分别由施工单位、市州公司投资主管部门、监理单位留存;3、项目完工,市州公司投资主管部门统计已完工程变更及签证单,编制工程变更、签证单统计表,并整理变更资料归档,随竣工资料一并报省公司发展处备存;第十六条其他1、不得肢解项目后进行签证,不得以工程签证代替合同或补充协议,不得以工程签证代替工程变更;2、原则上只签工程量,定价的必须参照国家定额及市场行情为依据;3、承包商在投标时承诺的优惠条件、现场闲置的设备及机具,不列入签证范围;4、凡涉及到承包商为评定优质工程等需要,而增加的施工管理、技术设施和部分材料、人工的费用,应由其自行承担;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省公司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工程变更单编号:时间:附:1.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变更附图、相关文件;2.变更单不足的,附专题报告;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市州公司投资部门、发展处须盖章;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工程名称:宜昌夷陵银海加油站时间:市州公司审核人签字:市州公司负责人:监理公司审核人签字:监理公司总监:省公司审核人签字: 省公司发规处负责人:工程签证单编号:时间:1. 签证单要附前期的变更单及相关附图及资料;2. 工程量及造价的签证,不得超过变更单的预算数量,核实后才签订;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市州公司投资部门须盖章;工程变更、签证单统计表工程名称:日期:编制人:市州公司部门负责签字盖章:说明:此表作为追加投资计划的附件;。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范》,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变更工作,包括设计变更、图纸修改、材料更换等。

所有项目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合理、规范”的原则,确保变更工作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二章签证管理流程第四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包括三个阶段:申请阶段、审批阶段、执行阶段。

具体流程如下:1. 申请阶段:项目相关人员填写变更申请单,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和影响,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审批阶段:项目负责人召集变更评审会,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符合工程要求,并进行风险评估。

3. 执行阶段:经过审批的变更工作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保证变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流程应当在项目开工前确定,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工作符合规定。

第三章签证管理责任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监督和指导签证工作的开展,确保变更工作符合要求。

第七条签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经验和资格,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签证工作的记录和整理工作,保证签证流程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签证工作的检查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确保工程变更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四章签证管理措施第九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措施包括:1. 制定变更管理规程和标准,明确变更流程和责任单位。

2. 建立变更申请单和审批表格,规范变更申请的内容和审批流程。

3. 制定变更工作的评审标准和风险评估方法,确保变更工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 建立签证管理档案,审批通过的变更工作应及时归档,以备查阅和审计。

5. 进行签证工作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签证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第五章签证管理监督第十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签证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变更及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施工单位需要对原有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或者修改的情况。

第三条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在进行土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建设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工程造价等进行变更和签证管理的程序和规定。

第四条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的职责,确保相关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进行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程序应当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变更及签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七条对于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变更管理时,应当根据实际工程情况,进行合理的变更管理。

第九条工程变更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规定提出,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方可实施。

否则,一切后果由提出变更者承担。

第十条工程变更应当明确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范围、变更造价等,确保变更后的工程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应当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工程变更管理应当注意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和文件,确保变更后的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应当遵循程序,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杜绝滥用变更的情况发生。

第十四条工程变更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记录和档案,便于日后查阅和管理。

第三章工程签证管理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签证管理时,应当依据工程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与工程变更管理相结合,确保签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七条工程签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方可进行签证。

工程变更和签证制度

工程变更和签证制度

工程变更和签证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中的变更管理流程,确保所有变更均能得到适当的评估、批准和记录。

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二、变更分类1. 设计变更:由于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的修改而引起的变更。

2. 施工变更:由于施工方法、工艺或材料的变化而引起的变更。

3. 需求变更:由于客户需求变化或新增功能而引起的变更。

4. 紧急变更:由于安全、环境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实施的变更。

三、变更申请1. 变更申请人应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预计影响(包括成本、进度和质量)。

2. 变更申请应附有相关支持文件,如设计图纸、计算书、专家意见等。

四、变更评审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变更评审会议,邀请设计、施工、监理、成本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2. 评审会议应对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成本影响等进行全面评估。

3. 评审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变更决策的依据。

五、变更批准1. 根据评审结果,项目经理提出变更建议,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2. 对于超出预定金额或影响重大的变更,需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3. 批准后的变更应更新项目计划和成本预算。

六、变更实施1. 变更批准后,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并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变更内容。

2. 施工队伍按照新的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3. 变更实施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应及时上报项目经理。

七、变更签证1. 变更完成后,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工程变更签证单》。

2. 签证单应详细记录变更的实施情况、实际成本和时间影响。

3. 签证单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予客户。

八、文档管理1. 所有变更相关的文档应统一编号、归档,并可供审计时查阅。

2. 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申请表、评审报告、批准文件、签证单等。

九、责任与义务1. 项目经理对变更管理负总责,确保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所有参与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行事,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追究责任。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施工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合理控制工程变更签证(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规范工程变更签证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确保工程变更签证的有效性、合理性,满足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等要求,对合同和施工图外的工程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设计变更与工程签证。

2.1设计变更的含义: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2.2工程签证的含义: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

第3条职责3.1施工管理部:是工程变更签证管理部门,确认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实施情况和工程量。

3.2设计管理部:是设计变更的见证部门,对设计变更单进行确认及说明变更原因;3.3监理公司:负责组织工程签证工作,并对工程签证工程量进行审核认定。

3.4控制部:是对现场发生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进行费用核算与工程成本分析第二章正常情况下的工程变更签证第4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均可根据工程需要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第5条设计变更(见附件1)5.1设计变更应立足于确保结果(结构)安全、改善使用功能、合理控制造价和方便、安全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5.3所有的设计变更应先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审批表,经建设单位批准后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以此做出设计变更。

5.4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包括:1、设计变更申请人;2、设计变更原因(写明工程编号和图纸编号);3、设计变更方案可能增加或降低的预算,包括返工重做的经济损失和对工期的影响;4、建设单位批复意见(所有设计变更均必须根据公司设计变更流程执行)。

施工管理部根据设计变更,结合现场情况向施工单位发出工作指令,同5.5时应抄送工程监理单位和设计管理部。

基建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1. 引言基建工程的规模和复杂性要求项目管理团队具备良好的变更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变更事项能够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得到有效管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不受变更事项的影响。

2. 变更管理的定义基建工程变更(签证)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外部或内部原因,需对施工图、合同内容、工期计划、工程造价、工程范围等进行调整,并对相应的变更事项进行合理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控的过程。

3. 变更管理的目的•保证项目的目标和要求不受不可控因素的影响;•确保变更能够得到及时、合理、科学的评估和决策;•控制变更,防止项目进度、质量等方面的不可控风险;•确保变更后的工程进展符合原设计目标,达到预期效果;•维护项目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4. 变更管理的原则•变更必须有充分的理由,且满足一定的阈值条件;•变更事项必须遵循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管理应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变更必须有相应的变更申请、评审、批准和实施流程;•变更后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和文件。

5. 变更管理的流程5.1 变更申请阶段1.变更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提供变更的具体描述和理由。

2.变更申请人提交变更申请表给项目管理办公室或变更管理委员会。

3.项目管理办公室或变更管理委员会对变更申请进行评估,包括对变更的合理性、影响范围和成本估算进行分析。

5.2 变更评审阶段1.评审小组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包括评估变更对工期、成本、质量和安全的影响。

2.评审小组形成评审意见,并提交给项目管理办公室或变更管理委员会。

3.项目管理办公室或变更管理委员会对评审意见进行讨论和决策。

5.3 变更批准阶段1.项目管理办公室或变更管理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决定是否批准变更申请。

2.批准的变更申请应生成变更指令,明确变更内容、负责人和生效日期等信息。

3.变更指令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5.4 变更实施阶段1.变更经过批准后,相关人员需要按照变更指令的要求进行实施,并记录相关的变更过程和结果。

工程变更签证制度

工程变更签证制度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为了规X绿城·千岛湖度假公寓项目工程变更签证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展,保障工程项目按期交付,特制定《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一、承建方在编制现场签证单之前,应分清签证内容属于以下那种情况:工程技术签证、工程经济签证、工程工期签证、工程隐蔽签证。

二、工程技术签证由项目技术人员负责编制,项目经理参与编制。

三、工程经济签证是指由于业主违约、非施工方引起的工程变更、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引起的现场签证。

〔一〕设计变更1、承建方在接到相关指令后,应立即通知施工班组停止该部位施工,认真核实该部位工程完成情况。

2、指令内容涉与返工的,应注明返工内容、位置、工程量、返工后物料是否可再利用与利用率等。

3、该位置已经下料或购料的,要写清楚材料名称、半成品或成品规格、数量、变更日期、是否运到现场、有无回收与代用价值。

〔二〕停工是指由于非施工方责任造成的停工〔合同规定的停水、停电、业主指令停工等〕。

1、当发生业主方责任停工时,承建方项目经理即时与监理单位沟通,以书面的形式签认停工的起始日期。

2、在签证内容中应如实反映停工期间,现场实际停工工人工种和数量;现场停滞机械的型号、规格、已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以与停工模板、支撑、脚手架等停滞费用损失值等,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分管人员、承建方人员进展核实签认。

四、工程工期签证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主要分项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工程主要材料、设备进退场时间与业主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

签证内容中应如实记录工期变更的原因、工期变更前的形象进度、与工期变更的数量。

五、工程隐蔽签证是指施工完成后将被隐蔽的工程签证。

工程隐蔽签证应注意收集如下相关资料:1、基坑开挖验槽记录;2、地基换土材质、深度、宽度记录;3、桩灌入深度与有关出槽量记录;4、基坑放坡系数、开挖深度;5、钢筋验收记录。

六、现场签证单编制完毕后,由承建方报送监理工程师初审后,交业主工程部资料室,由资料员分发到分管工程师签认〔三方会签〕。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_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规范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_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规范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_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规范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行为,杜绝违规签证,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校基建、维修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签证主要是指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以外以及工程量清单漏项,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增减责任事件的签认证明。

办理工程签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学校有关规定。

工程签证不得违背工程招投标的内容、投标单位的书面澄清和承诺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的约定。

第三条办理工程签证的范围:所有新建、改扩建及维修工程。

第四条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图及其附件是工程建设施工的指导文件,原则上不得采用工程签证的方式组织施工。

二、工程签证流程第五条凡甲方、监理认为现场有需要乙方配合完成的工作时,经核准可以实施的,由甲方发出工程变更审批单,审批单上需明确需要处理的事项。

不论此项工作是否在乙方的工作范围内,乙方在接到工程审批后,应立即进行处理。

具体流程如下:甲方发出工程变更审批单——乙方邀请项目监理、跟踪审计人员、甲方代表共同到现场查看工作前的实际状况,并拍照共同确认(已完工程量需办理原始记录单)——乙方根据审批单内容办理工程签证,须详细注明做法及工程量,由甲方代表、跟踪审计人员、项目监理、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四方共同确认——乙方组织实施变更——完成后,甲方代表、跟踪审计人员、项目监理、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四方共同确认完成的工程量,拍照,签署工程量底单——乙方根据工程量底单,依据合同约定,上报工程量底单,呈报审计部门审计,并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工程签证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名称;2.签证日期;3.签证连续编号;4.签证事由及工程量(施工内容);5.签证涉及增加工程造价的预算(列表或列式明确表达式);6.备注;7.施工说明或施工简图;8.施工单位签证意见: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两人以上签字,加盖公章;9.监理单位签证意见:监理工程师、总监两人以上签字,并加盖项目监理部公章10.基建处管理部门审批意见:甲方代表或专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1.目的:确认合理的工程变更与签证程序,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与签证的费用。

2.范围:适用于所有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工程变更及签证项目。

3.职责:3.1.工程部是签证实施的见证部门。

3.1.1.工程主管对变更及签证实施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及说明原因。

3.1.2.部门经理负责变更及签证工程量的审查。

3.2.计划部是签证及变更的审核部门。

3.2.1.预算员对变更及签证进行费用核算。

3.2.2.部门经理负责变更及签证费用的审查。

3.3.公司主管副总负责变更及签证的最后审批。

3.4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变更及签证费用调整财务概预算。

4.程序:4.1.工程变更4.1.1.工程部对施工图纸中存在的较大设计问题,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由副总召集设计、工程、预算、财务等人员,分析问题原因并确定变更措施。

为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在公司规定的费用以内,对一般性问题,工程部可以直接确定变更措施。

4.1.2.工程部委托设计院出设计变更或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4.1.3.主管副总审核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指令,并下发给工程部和计划部。

4.1.4.预算员根据变更单确定核实变更费用,经部门经理审查后,将结果制定汇总表送财务部和主管副总。

4.1.5.主管副总对计划部提供的变更汇总表进行最后审批。

4.1.6.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变更费用调整财务概预算。

4.2.签证4.2.1.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主管要及时进行确认,认真核实签证工程量及详细说明施工工艺及实施情况。

4.2.2.签证单一式五份由监理、工程主管及部门经理三人共同签认,并加盖部门公章确认。

4.2.3.点工签认4.2.3.1.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认点工形式出现。

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管副总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2.3.2.点工计价参照当时当地定额站人工价规定,若按定额站规定进行施工有难度,经部门经理认可,以书面形式在签证单上写明原因、工作内容,由预算员、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员共同商定单价。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工程变更是指在建造过程中,对工程项目原有设计中出现的错误和缺陷进行修改和调整,以达到更好的建造效果和经济效益。

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工程变更在建造过程中已经成为了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但是,工程变更若管理不当,将可能会影响工程的正常进度和质量,甚至增加建筑成本。

因此,建立一个既能够促进工程进度和质量,又能够控制变更额度和变更时间的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立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工程变更的出现,是因为设计的不完善或施工过程中出现了意外情况等原因,如果不能及时处理这些问题,则会对施工质量和时间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建立一个管理制度可以引导和规范工程变更。

1.控制变更额度和变更时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每一个变更都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进行修改,如果变更过多,则会增加工程的成本并影响工程进度。

因此,建立一个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工程变更的额度和时间,使其不会超出合理范围。

2.维护工程的质量随着工程变更的增多,会对工程施工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可能对工程的质量产生影响。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建立一个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可以减少不良变更情况的发生,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

3.促进工程进度工程变更的管理不当,将会对工程的进度产生负面影响,增加施工时间,甚至会导致工程停工的情况出现。

因此,建立一个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可以控制变更的质量和时间,提高工程的进度。

二、工程变更签证管理的实施步骤1.建立工程变更签证制度建立工程变更签证制度是整个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的核心,它需要明确规范变更流程、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利、变更签证的标准、变更内容及额度的审批机制等。

变更签证制度应由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施工单位和劳务单位应共同签署变更签证。

在施工期间,所有变更都需要按照变更签证制度进行管理。

2.强化工程变更签证的审核工程变更签证的审核需要有专门的审核机构和审核人员,审核机构和审核人员需对变更情况进行审核,并负责变更签证的审批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HY06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绿色保持不变黄色修改红色待定第一条- 制订目的通过加强对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动态有效地控制项目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分包合同等工程变更签证管理。

与业主的变更签证处理原则应遵循业主的规定。

第三条基本概念一、工程变更按发生情况分为三大类:1.所有由业主发出的工程指令,若含有设计、品质及数量上的改变,都称为“工程变更”,此为第一类工程变更,分为以下五小类:1.1由业主下发的工程设计变更;1.2由业主下发的工程师指令完成合约外工程;1.3由业主下达的口头指示(并随后书面确认)而产生的变更工程;1.4由我司提出并经业主、设计单位确认的工程洽商;1.5由以上引发的经过监理、业主确认的签证。

2.由分包合约条款及责任更改而产生的变更工程,此为第二类工程变更,分为以下四小类:2.1因我司自有分包未能履行其责任而需另聘第三方代其执行其部分工程2.2因业主指定分包未能履行其责任而需另聘第三方代其执行其部分工程2.3由分包商提出,并经我司确认同意的合约范围变更工程;2.4因总包合约条款或责任更改引起分包合约责任更改而产生的变更工程。

3.因我司施工原因或特别安排而产生的变更工程,此为第三类工程变更,分为以下二小类:3.1因现场实际情况发生而投标阶段未能预见而发生的变更工程;3.2因我司施工方案不合理或施工组织安排不合理产生的额外变更工程,一般以施工签证形式出现;二、现场签证:1.所有由于《工程变更指令》引致的返工、窝工及报废等费用、工期等索偿。

2.由业主或我司施工安排的分包商零工使用、代工处理等费用确认。

总之我司或分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或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未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认证明,称为现场签证。

所有由于《工程变更指令》引致的返工、窝工及报废等经济索偿,称为现场签证。

由分包商提出《施工现场签证单》,并附《现场签证造价估算表》,随《分包商变更工程申请书》一起申报。

(删除,替换成黄色)第四条–各级部门职责一、对业主变更签证职责1、项目合约部职责1.1、项目开工前要求业主下发其《变更、签证管理制度》;1.2、仔细研读业主《变更、签证管理制度约定》,特别是对业主指令、现场确认、申报等的要求,并详细给项目各部门交底,形成会议纪要存底备查。

1.3、按照业主《变更、签证管理制度》及时向业主申报变更签证预算。

1.4、与业主核对变更、签证预算,在进度款中向业主申报变更签证费用。

1.5、遇有不能协调之分歧项,及时向项目经理反馈,由项目经理主导协调。

1.6、督促项目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向业主追回业主指令,并建立《业主指令、变更签证》台账,每月给项目经理进行汇报。

2、项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2.1、执行合同范围外业主指令,必须有经业主确认书面有效的《业主指令》。

2.2、若有紧急性现场签证发生,又无相应的《业主指令》,经项目经理同意、业主授权人员签字《施工现场确认单》后才能施工,且保留现场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完成后影像资料,报项目合约部备案留底。

2.3、对于业主口头指示、紧急性现场签证,项目职能部门应于1日内提请业主补发《业主指令》,遵循“谁负责、谁办理”的原则。

7天内未收到业主指令的需发送书面确认函到业主,确认函一工作信函的形式,并明确工作内容,位置,必要的工程量和价,并说明14日内未回复表示业主默认。

并将《业主指令》追索作为每月绩效考核指标。

2.4、我司提出的工程技术洽商,提出部门责任人负责《业主指令》追索,并作为每月绩效考核指标。

3、项目经理职责3.1、严控工程成本、确保工程款收支满足公司要求,平衡施工安排与成本控制的关系。

3.2、协调合约部有分歧之变更签证。

3.3、督查各部门追索《业主指令》的及时性、有效性,并对其进行考评。

3.4、督查项目合约部变更、签证申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并对其进行考评。

4、区域合约部职责4.1、建立区域合约变更、签证台账。

4.1、建立区域合约检查评比通报制度,对管辖项目合约部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实,督导其按照合约管理制度加快对变更签证的申报工作。

4.2、加强与项目经理联系,协助项目合约部督促项目经理加强对变更签证管理工作。

5、公司合约部职责5.1、建立区域、项目变更签证评比及通报制度。

5.2、检查区域、项目变更签证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对分包变更签证职责1、项目职能部门职责1.1、按合约管理制度要求及时下发《总包工地指示》,《总包工地指示》附件加盖项目章,并注意其内容清晰,可计量。

1.2、零工(计日工)用于现场不可计量的工作,使用前必须先行规划,规划内容包括工作范围(大致工作量)、工作内容,工作时间,预计用工量,并附照片,项目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零工确认单》实行一天一签制度,使用部门对零工使用合理性进行监管、负责并做必要解释。

1.3、监督分包方按《总包工地指示》施工,对其完成情况负责。

1.4、至分包方申报变更、签证预算之日起一周内完成其审核,审核完成后内部直接递交给项目合约部(严禁由分包代为递交);若为了有效管控分包方、推进现场工作,一周内未完成其审核,应向合约部做必要解释,合约部进行记录。

1.5、将《总包工地指示》下发、变更、签证审核作为每月绩效考核指标。

2、项目合约部职责2.1、对我司变更、签证制度向各分包、各职能部门进行宣贯,并将宣贯资料留底,备查。

2.2、于每个月第四周星期五组织总包工地指示及变更造价申报的跟踪会,梳理当月及累计变更、签证情况,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留底备查,将其作为每月绩效考核指标。

2.3、按合约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审核分包方变更、签证预算,完善《总包工地指示》台帐,《分包变更签证申报及审核》台账,并将其作为每月绩效考核指标。

3、项目经理职责3.1、是合约管理目标第一责任人。

3.2、督查各部门下发《总包工地指示》的及时性、有效性,并对其进行考评。

3.3、督查项目合约部变更、签证审核的及时性、准确性,并对其进行考评。

4、区域合约部职责4.1、建立区域合约变更、签证台账,对授权范围内项目变更签证进行审核。

4.2、建立区域合约检查评比通报制度,对管辖项目合约部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实,督导其按照合约管理制度加快对变更签证的审核工作。

4.3、加强与项目经理联系,协助项目合约部督促项目经理加强对变更签证管理工作。

5、公司合约部职责5.1、建立区域、项目变更签证评比及通报制度。

5.2、检查区域、项目变更签证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代工各部门职责1、建议部门(项目部各部门)1.1、建议部门发代工通知单(工作信函)(详附件),提醒责任单位若未在规定时间组织施工,我司将进行代工处理。

1.2、建议部门在下发被代工《总包工地指示》前,应考虑分包方合理建议。

1.3、分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代工通知单规定内容,建议部门下发被代工《总包工地指示》。

1.4、组织项目合约部、被代工单位、代工单位认量认价,按前述“被代工办理约定之1.4条”处理,做好会议纪要(包括代工内容、代工工程量),附上图纸和影像资料。

建议代工尽量按包干或工程量计量处理,少采用按零工计算。

1.5、组织对被代工工作进行验收,签收《工作面交接单》,并留下影像资料。

2、项目合约部2.1、参与建议部门组织被代工认量认价工作,协助做好会议纪要,归类保存好相关资料。

2.2、于被代工完成14日内下发《被代工扣款通知单》,并要求被代工单位进行签认,5日内未签认视为默认,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被代工费用,督促代工单位申报相关变更签证。

2.3、建立及每月更新《代工台账》。

3、项目经理3.1、审核建议部门《代工通知单》内容及安排是否合理。

3.2、签发《会议纪要》,审核被代工费用是否合理。

3.3、给予被代工工作提供帮助与指导。

4、区域合约经理4.1、被代工费用扣除后审批支付代工变更签证。

4.2、建立及每月跟新区域《代工台账》。

第五条第一类工程变更处理原则此类变更工程都是有书面记录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如所产生的变更工程属于某分包合约范围, 此类工程应由该分包执行及完成,项目部可将业主有关的书面指示转达予该分包:1.1如经业主确认的变更及签证记录中包含有确定的数量时,我司在转达变更及指示前应重新复核上述数量并进行修改,能以图纸计算的数量应注明以图纸计算数量为准。

1.2变更工程的金额计算按分包合约条款处理。

1.3对于工程变更涉及分包合同金额减少的,项目合约部应通知分包商申报相应的减款金额,如该分包商未按期申报,项目合约部应自行计算相关的减款金额,并在相应时限内通知分包商。

2.所产生的变更工程如不属于任何分包的合约范围,则项目经理可决定就该变更工程而进行另外分判。

分判工作按照“工程变更分判工作程序”办理。

第六条第二类工程变更处理原则由于分包合约是项目实施的基础文件,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分包合约条款及责任范围认识清楚,同时对合约约定绝对尊重,尽量避免对合约内容随意改动,从而令项目变更增多,造成工程成本增加。

正常情况下,由于项目施工确有需要时,所有改动必须在定标及分包合约签署前进行,项目经理在对分包招标文件以及分包合同评审时提出,按“更改分包合约责任审批流程”办理。

1.因某分包未能履行其合约责任,而需另聘第三方执行其分包部份工程的,在出现此情况时,应1.1由项目工程部先以书面通知及警告该分包要继续执行其合约或已发出的变更工程指示,否则我司将另聘其它分包代其进行有关工程施工, 并说明要求其完成的适当时限,以及声明我司将会追讨其违约引起我司的一切有关损失及增加费用。

对于业主指定分包商还须抄送业主。

1.2若该分包在时限过后仍未落实我司的指示,则项目经理应另行分判,分判工作按照“工程变更分判工作程序”办理。

1.3由项目工程部作好有关原始记录,如相片,工作人数及分判流程记录等交项目合约部存档作为将来扣数或追讨的证据。

2.由项目合约部书面通知该分包我司另行分判决定及扣款决定,对于业主指定分包商还须及时向业主出索偿报告。

3.由分包商提出的合约责任变更由分包商提出的合约责任变更,应要求分包商连同合同价格变更计算明细一同上报,项目部与分包商初步磋商完毕后,经“更改分包合约责任审批流程”审批后,按照“工程变更分判工作程序”办理。

4.由总包合约责任变更的工程变更由总包合约责任变更影响到分包合约责任的,如不属于任何分包合约范围的,可按照“工程变更分判工作程序”办理;如不宜单独分判的,由项目部与分包商磋商初步确定金额后,按照“更改分包合约责任审批流程”审批。

第七条- 第三类工程变更处理原则因我司施工原因或安排而产生的额外工程,由于此类变更工程所花的费用一般是不能从业主处收回或从其它分包扣回, 所以处理应该更加审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