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金制度标准与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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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制度
•奖金标准
•奖励类别
•奖励条件
•奖励总额的确定
•奖金分配方法
•奖金效果评估
•工作奖金核定表(一)
•工作奖金核定表(二)
•主管助理人员奖金核定表
•间接人员奖金核定表
•操作员奖金分配表
•生产奖金核定表
•利润中心奖金分配表
•某公司奖励申请单
•某公司奖惩制度
•某公司处罚纪录
奖金制度
奖金是一种补充性薪酬形式,它是对雇员超额劳动或者增收节支的一种报酬形式,劳动者在创造了超过正常劳动定额以外的劳动成果之后,企业以物质的形式给予补偿,其中,以货币形式给予的补偿就是奖金.主要特点是:
(一)较强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奖励工资有较大的弹性,它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决定其标准、范围和奖励周期等,有针对性地激励某项工作的进行;也可以抑制某些方面的问题,有效的调节企业生产过程对劳动数量和质量的需求。
(二)弥补基本工资制度的不足
任何工资形式和工资制度都具有功能特点,也都存在功能缺陷。例如,计时工资主要是从个人技术能力和实际劳动时间上确定劳动报酬,难以准确反映经常变化的超额劳动;计件工资主要是从产品数量上反映劳动成果,难以反映优质产品、原材料节约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超额劳动。这些都可以通过奖金形式进行弥补。
(三)较强的激励功能
在这种工资制度和工资形式中,奖金的激励功能是最强的,这种激励功能来自依据个人劳动贡献所形成的收入差别。利用这些差别,使雇员的收入与劳动贡献联系在一起,起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四)将雇员贡献、收入及企业效益三者有机结合
奖金不具有保证企业雇员基本生活需要的职能,它既随着企业的经济效益而波动,但又能体现个人对企业效益的贡献。例如,当企业经营效益好的时候,企业和雇员的总体奖金水平都提高,但个人奖金不一定与总水平同步提高,因为每个人的贡献是有差异的;反之,企业经营效益不变,总体收入水平下降,但贡献大的奖金收入不一定会下降,甚至会脱离总体奖金水平而提高。
奖金标准
奖金标准的作用有两个;其一是规定奖金提取的额度;其二是规定奖金分配的各种比例关系。在奖金标准的确定中,有几个比例关系需要注意:
1、奖金与标准工资的比例。基本工资与奖励工资是雇员工资的两大组成,二者的比例一定要适当。按照一般的工资结构和工资职能原理,基本工资的比重应超过奖励工资,这种比例关系是由两者的不同性质和作用决定的。
(1)奖金是超额劳动的报酬,工资是定额劳动的报酬。在劳动定额合理的情况下,雇员超额劳动只相当于定额劳动的一部分,不会超过定额劳动。按照我国的经验,奖金不超过薪酬总额的30%为常见比例。如果比例过高,说明劳动定额太低,雇员很容易完成工作量,造成人力资源闲置;如果比例太低,则不能发挥奖金的激励作用。
(2)与基本工资相比,奖金具有单一性的特点,因此在工资收入中所占比例不宜过大。基本工资是对雇员劳动成果诸因素,例如劳动技能、劳动熟练和繁重程度、责任程度和劳动态度的全面反映,奖金只反映雇员的超额劳动情况,因此,奖金的总和特征不如基本工资。如果将奖金比例定的过高,容易对雇员劳动起片面的引导作用。
(3)基本工资不仅反映同一企业和同一劳动岗位的劳动差别,还可以反映不同行以、企业和部门间的劳动差别。如果个别企业奖金比重过大,不利于协调各企业之间的工资关系,也不利于国家对企业工资的宏观调控。
2、奖金占超额劳动的比重。奖金是雇员部分超额劳动的报酬,但不是全部超额劳动的报酬,一般而言,奖金在超额劳动报酬中所占的比重,应高于基本工资在其定额劳动中所占的比重。
各企业劳动生产率的不同,超额劳动的标准也会不同。劳动生产率高的,标准也高,劳动生产率低的,标准则低。为了克服企业间的差异,应以同行业平均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定额为标准。制订一个奖金提取系数,具体为:
提奖系数= 企业现有超额劳动水平
同行业平均超额劳动水平
这种奖金提取方式虽然可以克服不同企业间高低悬殊的情况,但在实施中难度很大。我国目前许多企业还是在本企业范围内,以纵向比较的方式,提取奖金。
3、各类人员奖金标准比例。
主要是一些共同创造的超额劳动成果,在集体成员之间的报酬分割。在某种意义上讲,奖金相对比例比绝对额分配更影响雇员的劳动情绪,而现实中,又很难制订一个准确的差额比例。
在一般情况下,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和工作责任两个因素确定内部奖金分配比例,即主要职务(工种)高于辅助职务(工种);繁重劳动高于轻便劳动;复杂劳动高于简单劳动。例如,第一层次的奖金是主要经营者和管理者;第二层次的奖金是主要生产者;第三层次的奖金是一般生产者和辅助人员。
奖励类别
奖励类别的选择是在特定的奖金制度下,根据奖励目标确定奖励对象。例如,为了
刺激雇员全面或超额完成生产计划就要设立超额奖;为了刺激雇员技术革新,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就要设立革新发明奖等。奖励一般分为单项奖和综合奖两大类别:
1、单项奖。单项奖是企业常用的奖励形式,它的设置是为了奖励雇员在某一方面对
企业的贡献,具有灵活、易于管理、针对性强的特点。缺点是容易引导雇员片面追求单项目标,影响企业生产和工作的全面发展。
2、综合奖。综合奖是为了促进生产和工作的全面发展,将反映各种超额劳动贡献的
具体奖励指标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综合性的奖励体系,对雇员全面考核计奖。质量、产量、劳动生产率、人工及物料消耗等指标在综合奖励体系中均被作为分指标,按相应的考核条件进行考核之后,衡量出一个综合的奖励水平。综合奖的特点是评价全面、统一支付奖酬;缺点是计奖指标过多,容易导致重点不突出,差距偏小,激励作用小等。因此,在一般的情况下,应以综合奖励为主;在特殊情况下,要发挥单项奖励的作用,并注重两者的协调与配合。
奖励条件
奖励条件是指特定奖项所要求的超额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标准,在确定时要注意以下原则:(1)要与劳动者的超额劳动紧密结合,实行多超多奖、少超少奖、不超不奖的奖励原则。(2)对不同性质的超额劳动,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和奖励方式,准确反映各类雇员所创造的超额劳动的价值。
(3)将奖励的重点放在与企业效益有关的生产环节和工作岗位,以实现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降低生产成本的最终目的。
(4)奖励条件做到公平合理、明确具体、便于计量。科学化、数量化和规范化的工作评估体系是奖励工作的基础。下表是我国企业中常用的奖励指标和奖励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