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十三项安全资料
施工安全资料大全
安全资料大集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题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2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3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3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4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4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八、伤亡事故快报制度6九、考核奖罚制度7十、班组安全活动制度9十一、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9十二、消防防火责任制度10十三、卫生保洁制度11十四、不扰民措施13十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4-16<1>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题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根据国务院《有关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所有建筑工程叼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用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定本制度:1、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审内容。
①平面布置。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多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洁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②土方工程。
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状况,选择合理开挖措施,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③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施工现场的多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规定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④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⑤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⑥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对丛J、有效。
⑦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街、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2、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规定。
所谓特殊工程是指构造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规定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这些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
建设部第13号令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号令颁布日期 1991/07/06时效性 1991/07/06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所实施的行业监督管理。
第三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和构配件生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都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并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监察。
第四条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或者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标准;(二)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工程建设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三)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四)指导和监督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五)统计全国建筑职工因工伤亡人数,掌握并发布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动态;(六)负责对申报资质等级一级企业和国家一、二级企业以及国家和部级先进建筑企业进行安全资格审查或者审批,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七)组织全国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八)检查和督促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或者参与工程建设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六条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建筑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职责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安全资料全套
6、焊工、砼搅拌机(砂浆机操作工)、电工、架子工、其他职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卷
七、班前安全活动
1、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汇总表
2、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表五)
3、班组每周安全活动记录
八、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花名册(表六)
2、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九、安全标志
第十二条 分公司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分公司所属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2、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组织及配合上级各部门的安全
生产检查,督促安全事故隐患的消除及整改工作;
3、领导组织各施工项目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宣传教育工作,以及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标准化的强制性要求的宣传、督促及落实工作;
5、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6、钢筋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7、砼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8、砌砖、抹灰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9、搅拌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0、防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1、泵车浇筑混凝土安全技术交底
12、电渣压力焊接安全技术交底
13、安全技术交底备用表格(表二)
五、安全检查及评价
1、安全检查周志(旬检)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检查表(表三—1)
5、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应包括:砌筑、拌灰、混凝土、木作、钢筋、机械、电气焊,起重司机、信号指挥、塔司、架子、水暖、油漆等工种,特种作业应另行补充。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6、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可按建筑面积l万㎡以下的工地至少有一名专职人员;l万㎡以上的工地设2~3名专职人员;5万㎡以上的大型工地,按不同专业组成安全管理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 年9 月目录1总则 (1)1.1目的 (1)1.2编制依据 (1)1.3适用范围 (2)2行为准则 (2)2.1基本要求 (2)2.2质量行为要求 (4)2.3安全行为要求 (7)3工程实体质量控制 (9)3.1地基基础工程 (9)3.2钢筋工程 (10)3.3混凝土工程 (10)3.4钢结构工程 (11)3.5装配式混凝土工程 (12)3.6砌体工程 (13)3.7防水工程 (13)3.8装饰装修工程 (14)3.9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14)3.10通风与空调工程 (15)3.11建筑电气工程 (15)3.12智能建筑工程 (16)3.13市政工程 (16)4安全生产现场控制 (17)4.1基坑工程 (17)4.2脚手架工程 (17)4.3起重机械 (19)4.4模板支撑体系 (21)4.5临时用电 (21)4.6安全防护 (21)4.7 其他 (21)5质量管理资料 (22)5.1建筑材料进场检验资料 (22)5.2施工试验检测资料 (23)5.3施工记录 (24)5.4质量验收记录 (25)6安全管理资料 (25)6.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资料 (25)6.2基坑工程资料 (25)6.3脚手架工程资料 (26)6.4起重机械资料 (26)6.5模板支撑体系资料 (26)6.6临时用电资料 (26)6.7安全防护资料 (27)7 附则 (27)1总则1.1目的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 .doc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建质〔2018〕9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有关要求,制定简洁明了、要求明确的实施细则。
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将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
要以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为切入点,开展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执行情况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评优评先等政策支持,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曝光。
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对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执行情况的督查。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9月21日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9月目录1 总则 11.1 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22 行为准则 22.1 基本要求 22.2 质量行为要求 42.3 安全行为要求73 工程实体质量控制93.1 地基基础工程93.2 钢筋工程103.3 混凝土工程 103.4 钢结构工程 113.5 装配式混凝土工程 123.6 砌体工程133.7 防水工程133.8 装饰装修工程143.9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143.10 通风与空调工程153.11 建筑电气工程 153.12 智能建筑工程 163.13 市政工程164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174.1 基坑工程174.2 脚手架工程 174.3 起重机械194.4 模板支撑体系214.5 临时用电214.6 安全防护214.7 其他 215 质量管理资料 225.1 建筑材料进场检验资料225.2 施工试验检测资料 235.3 施工记录245.4 质量验收记录256 安全管理资料 256.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资料 25 6.2 基坑工程资料256.3 脚手架工程资料266.4 起重机械资料266.5 模板支撑体系资料 266.6 临时用电资料266.7 安全防护资料277 附则271 总则1.1 目的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八)应急处置措施;(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一)专家;(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关于专家论证内容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制度企业经营管理文件编号:GL-21.10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59—99)等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结合《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局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编制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局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在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人整理和保管安全管理资料。
第四条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局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中检查项目检查评分的顺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共分为以下十九项内容以及相应配合表式。
1.安全管理基本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办法、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3.安全目标管理、安全计划、总结、考核。
4.有关安全出产集会纪要。
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6.安全技术交底。
7.危险因素、危险点、危险部位、危险源辩识与控制。
8.安全投入。
9.安全检查。
10.安全教育。
11.班前安全活动。
12.特种作业管理。
13.事故管理。
14.安全标志。
15.验收、检测。
16.救援预案。
XXX2003年7月公布施行2005年7月订正81企业经营管理文件编号:GL-21.1017.外协队伍(分包队伍、外雇、临时佣工)的管理。
18.向外或外来安全文件或通知要求。
19.专项安全管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备安全、防汛安全、用电安全、职业病防治、民用爆破、环境保护、社保、冬雨季施工等)。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应分别按上述十九项内容分类建档。
第二章安全管理基本情况第五条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应基本反应本单位项目的概况(包括建设单位以及周边环境情况)。
第一类资料应包括(原件或复印件):1.工程基本情况;2.计划许可证;3.中标通知书;4.施工合同(明确与建设单位各自的安全义务和责任);5.施工许可证;6.有关开工手续;7.企业安全许可证;8.安全监督申请表;9.管理机构及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或花名册)及相关证件;10.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企业任命文件(或任命书、委托书)和相应岗位资格证书;11.现场平面安置图及安全标志平面安置图;12.现场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13.其他有关证件。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设部)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隧道工程施工;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5、特种设备施工;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7、6m以上的边坡施工;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现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8月25日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第三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 G J P JGJ59—2011备案号:J1334-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inspection2011—12—07 发布 2012— 07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 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inspectionJGJ59-2011J1334-2011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日期:2012 年 7 月 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北京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检查评定项目;4. 检查评分方法;5. 检查评定等级。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增设“术语”章节;2. 增设“检查评定项目”章节;3. 将原“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一章调整为“检查评分方法”和“检查评定等级”两个章节,并对评定等级的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4. 将原“检查评分表”一章调整为附录;5. 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的项目名称及分值进行了调整;6. 删除“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7. 将“‘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改为“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并新增移动式操作平台和悬挑式钢平台的检查内容;8. 新增“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分表”;9. 依据现行法规和标准对检查评分表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对三类人员的要求安全抄生产许可证根据行业性质不一样,要求也不一样但惯例为1主要负责人、袭1安全管理人员即可,再搞几个特种作业人员若为大企业(则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为1主要负责人,2-3安全管理人员,再加一些特种作业人员,有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2、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三类人员一、根据我所知,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最基本标准如下:1、企业的四个岗位上需要企业负责人的证书(A类证书),分别是企业法人、企业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至少配备一名。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至少配备二名(合同价每5000万元一个专职安全员)。
希望能帮到你。
二、另外根据国务令397号发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规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三类人员,其中A类人员应该是几个?A类人员只用一个人代替可以么?在从事危险行业的企业中必须具备三类人员,只要三类给有一个就行,A类人员是企业的负责人,只须一个即可,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和专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C证安全员,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在车站、车内、超市、医院、学校、企业、会场,出入口或电梯口为班组长和作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看管、排查、点检、培训、整改、预防、除尘保洁、安检、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安全提示等工作,并持证上岗,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提示排查,控制安全和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安全资料目录
建筑施工安全资料目录一、施工安全资料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资料是建筑施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不仅涉及到工程的安全施工,也是工程质量的保证。
安全生产资料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安全设施验收记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等。
二、如何整理施工安全资料整理施工安全资料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不仅涉及到施工过程的安全,也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因此,整理施工安全资料时,应遵循以下几点:1、真实可靠:施工安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不能随意更改或捏造。
2、分类清晰:施工安全资料应根据不同的内容进行分类,如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记录等,以便于查找和使用。
3、及时归档:施工安全资料应及时归档,以便于管理和使用。
4、专人负责:施工安全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以便于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如何保证施工安全资料的完整性保证施工安全资料的完整性是整理施工安全资料的关键。
为了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应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要求,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加强现场管理: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现场中的问题,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定期进行自查: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借助信息化手段: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电子化档案管理系统,方便资料的查询和使用。
四、如何使用施工安全资料进行安全管理使用施工安全资料进行安全管理是整理施工安全资料的目的之一。
通过使用施工安全资料,可以有效地进行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水平。
具体来说,可以使用以下措施:1、加强安全教育:通过查阅施工安全资料,可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通过定期查阅施工安全资料,可以了解施工现场的薄弱环节和易发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和防范。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7.05.17•【文号】建办质〔2017〕39号•【施行日期】2017.05.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7〕3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近期,一些地区接连发生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切实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各地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和工程周边环境的相关资料,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并在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勘察单位应当针对工程实际,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列出可能涉及到的危大工程,并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辨识危大工程,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加强全过程管控。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
二、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一)严把方案编审关。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当包括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设部)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隧道工程施工;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5、特种设备施工;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7、6m以上的边坡施工;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各省、⾃治区、直辖市及新疆⽣产建设兵团安全⽣产监督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设计单位:为进⼀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以下简称建设项⽬)安全设计管理,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平,从设计源头遏制事故发⽣,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严格建设项⽬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建设项⽬的设计单位必须取得原建设部《⼯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规定的化⼯⽯化医药、⽯油天然⽓(海洋⽯油)等相关⼯程设计资质。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危险源(以下简称“两重点⼀重⼤”)的⼤型建设项⽬,其设计单位资质应为⼯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相应⼯程设计化⼯⽯化医药、⽯油天然⽓(海洋⽯油)⾏业、专业资质甲级。
⼆、切实落实建设项⽬安全管理职责(三)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承担建设项⽬⼯程设计,依法申请建设项⽬的安全审查并办理相关⼿续。
对实⾏⼯程监理的建设项⽬,应将安全施⼯质量⼀并委托监理。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设计合同中应主动要求设计单位对设计进⾏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审查,并派遣有⽣产操作经验的⼈员参加审查,对HAZOP审查报告进⾏审核。
涉及“两重点⼀重⼤”和⾸次⼯业化设计的建设项⽬,必须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HAZOP分析。
(四)设计单位法定代表⼈对建设项⽬安全设计全⾯负责。
设计单位应建⽴安全设计责任制,制定安全设计管理规定,明确各级管理岗位及设计岗位的安全设计职责,对建设项⽬的安全设计终⾝负责。
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的要求编制设计专篇,配合建设单位报送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修改完善。
(五)施⼯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并对安全设施的⼯程质量负责。
(六)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对建设项⽬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及竣⼯验收等进⾏安全审查。
建设部87号文件资料[1]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五月十三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建设部十三项安全资料
建设部十三项安全资料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工程项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2.工程项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措施3.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记录4.安全生产组织制度5.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6.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指标7.工程项目经济承包合同、安全生产责任制8.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9.安全生产值班表及值班记录10.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和文件11.项目安全生产活动记录(学习、培训)12.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队伍企业安全员审查认可证二、目标管理1.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保证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的目标)2.安全责任制分解图3.指定安全责任制目标考核规定三、施工组织设计1.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制度2.有安全措施3.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4.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模板工程、基坑支护、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起重机械都要单独编制施工方案)5.施工组织或各项施工方案的审批汇签批表6.现场防护设施验收单四、安全技术交底1.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五、安全生产检查1.项目安全生产制度2.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A、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B、安全生产检查隐患记录C、安全生产检查隐患评分表3.工地自查记录. A、安全生产自查的隐患通知单B、安全生产自查的隐患记录C、安全生产自查的工地自检六、安全教育1.项目安全教育制度2.项目各级安全教育具体内容记录3.新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内容记录4.转场安全教育5.转职工种安全教育6.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培训资料7.专职安全员年度培训资料七、班前安全活动1.项目安全活动制度2.班前安全活动交底记录3.周一安全活动记录八、特殊作业管理1.项目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办法2.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上岗证)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4.考试卷要留下5.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九、因工伤亡事故处理1.项目因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制度2.建立因工伤亡事故档案3.因工伤亡事故收报表、报告书4.伤亡事故月报表5.未遂事故登记表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与安全标志1.施工现场重要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登记表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质量验收单及抽检结果3.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4.安全现场安全标语标志登记表十一、遵章守纪1.项目安全奖罚制度2.安全生产奖罚通知单3.安全奖励台帐4.安全处罚台帐十二、临时用电工程安全管理1.临时用电工程安全管理2.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3.技术交底资料4.临时用电工程验收单5.电气设备的测试检验、评定和调试记录6.电气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7.按期检修复查记录十三、机械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2.施工现场机械平面布置图3.机械操作人员登记表4.中小型机械进厂验收单5.塔吊验收单6.塔吊路基找平记录7.施工电梯安装验收记录8.自行设计加工的塔吊和外用电梯附着锚固的设计方案。
施工安全要求
施工安全要求建筑工程是事故风险较高的行业,政府对建筑安全问题极为重视,并制定了“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工作方针。
近年来建设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建筑工程的管理力度加大并要求所有建筑工程从建设单位到分包单位配备安全员,并要求对施工作业人员实行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和高危岗位的工作人员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考试后持证上岗。
施工十大禁令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篮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砖石、沙泥及一切物体。
5、严禁土方工程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6、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携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水磨石操作。
10、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1、安全管理目标保证安全生产,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轻伤率控制在2‰以下。
2、安全管理网络和措施根据谁负责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的,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公司安全部门检查督促,有专职安全管理员和主要工种的工长或班组长兼职安全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订并落实《事故应急预案》。
(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名单)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并认真严格执行,确保本项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⑴项目经理是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上级制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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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十三项安全资料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程项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工程项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措施
3.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记录
4.安全生产组织制度
5.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
6.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指标
7.工程项目经济承包合同、安全生产责任制
8.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安全生产值班表及值班记录
10.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和文件
11.项目安全生产活动记录(学习、培训)
12.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队伍企业安全员审查认可证
二、目标管理
1.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保证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的
目标)
2.安全责任制分解图
3.指定安全责任制目标考核规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
1.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2.有安全措施
3.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4.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脚手架
工程、施工用电、模板工程、基坑支护、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起重机械都要单独编制施工方案)
5.施工组织或各项施工方案的审批汇签批表
6.现场防护设施验收单
四、安全技术交底
1.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五、安全生产检查
1.项目安全生产制度
2.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A、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
B、安全生产检查隐患记录
C、安全生产检查隐患评分表
3.工地自查记录
. A、安全生产自查的隐患通知单
B、安全生产自查的隐患记录
C、安全生产自查的工地自检
六、安全教育
1.项目安全教育制度
2.项目各级安全教育具体内容记录
3.新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内容记录
4.转场安全教育
5.转职工种安全教育
6.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培训资料
7.专职安全员年度培训资料
七、班前安全活动
1.项目安全活动制度
2.班前安全活动交底记录
3.周一安全活动记录
八、特殊作业管理
1.项目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2.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上岗证)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考试卷要留下
5.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
九、因工伤亡事故处理
1.项目因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制度
2.建立因工伤亡事故档案
3.因工伤亡事故收报表、报告书
4.伤亡事故月报表
5.未遂事故登记表
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与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重要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登记表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质量验收单及抽检结果
3.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
4.安全现场安全标语标志登记表
十一、遵章守纪
1.项目安全奖罚制度
2.安全生产奖罚通知单
3.安全奖励台帐
4.安全处罚台帐
十二、临时用电工程安全管理
1.临时用电工程安全管理
2.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
3.技术交底资料
4.临时用电工程验收单
5.电气设备的测试检验、评定和调试记录
6.电气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7.按期检修复查记录
十三、机械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2.施工现场机械平面布置图
3.机械操作人员登记表
4.中小型机械进厂验收单
5.塔吊验收单
6.塔吊路基找平记录
7.施工电梯安装验收记录
8.自行设计加工的塔吊和外用电梯附着锚固的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