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物资采购活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学校财产安全,提高物资采购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各类物资采购活动。
第三条学校物资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依法依规开展。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物资采购活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第二章采购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学校设立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内部所有物资采购活动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第六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采购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的物资采购知识和经验,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七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学校各部门的物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八条学校各部门应当配备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本部门的物资采购工作,具有一定的物资采购经验和能力。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履行好职责,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
第十条学校领导应当加强对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十一条学校各部门申请采购物资时,应当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详细描述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算等信息。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申请表》应当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送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采购管理部门在收到《物资采购申请表》后,应当核实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方案和采购计划。
第十四条采购管理部门制定好的采购方案和采购计划应当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活动。
第十五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比价、议价等采购方式,并经定点单位核准后,确定供应商或供货商。
第十六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与供应商或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进行采购。
第十七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档案,确保全部采购活动的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第四章采购管理措施第十八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对物资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学校物资采购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效率,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物资采购活动。
第二章采购原则第三条采购原则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采购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
2. 公开透明:采购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公平竞争。
3. 节约高效:合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质量保证:确保采购物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满足使用需求。
5. 诚实信用: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四条采购计划:1.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并报送总务处审核。
2. 总务处根据采购计划,统筹安排采购工作。
第五条采购申请:1. 采购申请由需要采购的部门提出,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采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总务处审批。
第六条采购审批:1. 总务处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 审批通过的采购申请,由总务处统一安排采购。
第七条采购实施:1. 采购人员按照审批通过的采购申请,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 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把关,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和数量。
第八条采购验收:1. 采购物资到货后,由使用部门进行验收。
2. 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签字确认。
第九条采购结算:1. 采购物资验收合格后,由财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2. 采购结算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第四章采购监督第十条学校设立物资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采购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采购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学校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物资采购活动,包括办公用品、教学设备、实验用品、生活用品等。
第三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实行集中采购、招标采购、询价采购等多种方式。
第二章物资采购计划第四条学校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物资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总务处。
第五条总务处对各部门提交的物资采购计划进行汇总、审核,形成年度物资采购计划。
第六条年度物资采购计划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物资采购程序第七条物资采购分为以下程序:1. 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总务处。
2. 审批:总务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报请校长审批。
3. 采购:经校长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由总务处组织实施。
4. 招标:对于金额较大的物资采购,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5. 询价:对于金额较小的物资采购,可采取询价方式。
6. 采购合同签订:总务处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7. 采购验收:总务处组织相关部门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
8. 付款:验收合格后,由财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第四章物资采购管理第九条物资采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
第十条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熟悉采购流程,严格执行采购制度。
第十一条采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合同约定进行采购。
第十二条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应满足学校需求。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应定期对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价格等进行检查,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规定。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学校设立物资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物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物资采购监督小组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日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日常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和价格合理,维护学校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日常物资采购活动,包括办公用品、教学设备、实验用品、生活用品等。
第三条学校日常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采购范围和方式第四条学校日常物资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办公用品:纸张、笔墨、打印机耗材、文件袋等;(二)教学设备:教学用电脑、投影仪、音响设备、实验室设备等;(三)实验用品:化学试剂、生物实验器材、物理实验器材等;(四)生活用品:食堂用品、宿舍用品、文体用品等。
第五条学校日常物资采购方式:(一)公开招标:对于大宗物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三家以上供应商参加投标;(二)询价采购:对于小额物资采购,可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三)单一来源采购: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情况下,对于特殊物资或供应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六条采购申请(一)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学校日常物资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学校采购管理部门;(二)采购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采购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
第七条采购审批(一)采购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申请,制定采购计划;(二)采购计划经学校领导审批后,由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八条采购实施(一)按照批准的采购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或询价;(二)采购管理部门组织评标或询价,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三)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采购验收(一)采购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小组,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二)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填写《学校日常物资验收报告》,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学校设立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日常物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效率,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单位、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使用学校预算内、外资金以及自筹资金采购的单件或批量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物资指国务院《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家具及低值耐用品等,以及规定之外的材料、试剂等。
第四条学校的物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五条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后勤处)统一归口管理。
各单位应确定主管物资采购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负责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特别应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资采购应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建设物资采购管理系统,力争做到质优价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效率。
第二章物资采购组织形式第七条学校物资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学校集中采购”和各单位“自行采购”。
第八条政府集中采购。
是指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组织实施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活动。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编制确定并公布。
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物资采购,均应按政府集中采购办法执行。
第九条学校集中采购。
是指由学校组织实施的,纳入学校集中采购目录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由学校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采购活动。
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条采购方式:招标、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第二条【招标的适用情形】通过需求调查或者前期设计咨询,能够确定详细规格和具体要求,无需与供应商协商谈判的采购项目,应当采用招标方式采购。
第三条【招标采购程序】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
第四条【询价的适用情形】询价是指对需求客观、明确,采购金额不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邀请供应商进行报价的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一)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的现货;(二)技术、服务标准统一,已有固定市场的服务和工程。
第五条【询价程序】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询价-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程序:第六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公司向唯一供应商采购的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因需要委托特定领域具有领先地位的机构、自然人提供服务,或者采购艺术作品、特定的文艺表演,或者必须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第七条【单一来源采购程序】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协商确定采购项目质量、数量、成交价格,以及履约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合同条件。
第九条工程、大型设备设施、大额服务的采购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工程,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工程施工使用的设计咨询服务、固定资产、建材等视同按照采购工程管理。
第十条经营性采购经学校相关部门论证后报校长审批后实施。
其中,采购设备设施构成固定资产或者金额重大的,需报董事会审批同意后采购。
采购金额超过5万元(含)为金额重大。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6篇)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为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学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财务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流动小组成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全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处,由总务主任负责。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1、学校物资(包括教育教学、劳动卫生、师生生活及办公物品等)的采购要按照计划进行。
采购计划分为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
每学期开学初,必须由学校各部门报学期预采购计划,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由学校各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最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
2、临时采购计划作为学期采购计划的补充,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物品请购单,书写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
日常招待用品的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成员购买。
3、采购学校设备时(包括电脑、打印机、窗帘、办公桌椅大批学生课桌椅等)必须由申请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总务主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决定通过后,会计按预算校准后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校长报红星四场分管学校领导批准后由总务处报经场发该科,由发该科安排场招标小组集中采购。
三、采购原则及方式1、学校日常办公用品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经过询价对比确定为期一年的固定采购点,对指定采购点的商品价格按不定期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并签订定点采购协议。
2、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施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节约的原则,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效率,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物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教学设备、实验器材、维修材料等。
第三条学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全校物资采购工作。
第五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采购计划、审核采购申请、组织采购活动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年级组应设立物资采购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年级组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三章采购计划与审批第七条各部门、各年级组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年度物资采购计划,并报采购办公室审核。
第八条采购办公室对各部门、各年级组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确保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
第九条采购办公室根据审核通过的采购计划,制定采购方案,包括采购方式、采购时间、采购预算等。
第十条采购方案经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采购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四章采购流程第十一条采购申请:各部门、各年级组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经负责人签字后报采购办公室。
第十二条审核审批:采购办公室对《物资采购申请表》进行审核,对符合采购条件的申请予以审批。
第十三条询价与比价:采购办公室根据审批通过的采购申请,组织询价、比价活动,选择优质供应商。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采购办公室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采购与验收:采购办公室组织采购活动,并安排专人负责验收物资。
第十六条入库登记:验收合格的物资由仓储部门办理入库手续,并登记在册。
第五章采购管理第十七条采购办公室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记录。
第十八条采购办公室应定期对采购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采购办公室应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条学校设立物资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物资采购工作进行监督。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物资采购管理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维护学校物资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活动,包括教学设备、实验器材、办公设备、图书、图文制品、食堂食品等日常物资采购。
第三条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是履行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各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应负有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四条学校物资采购需要经过以下程序:需求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中标公示、合同签订、采购履行检查、验收及支付。
第五条学校物资采购项目拟定需求计划后,需报请学校领导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作为招标的依据。
第六条学校物资采购项目需要开展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将招标文件发送给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第七条学校设立采购评标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任命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制定评标报告。
第八条采购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应公正、公平、公开。
第九条根据评标报告,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确定最终的中标供应商,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第十条中标供应商和学校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采购项目完成后,学校应进行采购履行检查,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供货、安装和调试等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应组织验收,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并根据合同约定对供应商进行支付。
第三章采购管理要求第十三条学校物资采购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证公共资金的使用效果和妥善性。
第十四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物资采购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各部门、单位的物资采购需求,并进行统一计划。
第十六条学校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应对关键物资进行供应商的长期合作评估,并建立供应商库,供学校各部门、单位选择供应商时参考。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本4篇学校办公用品管理的采购, 是本着节约成本, 提高效率, 规范流程, 明确责任, 统一管理的原则。
精心准备了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欢迎参阅。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本1为仔细贯彻上级物资采购有关文件的精神, 使学校物资采购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 结合我校具体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工作坚持五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及群众监督的原则。
3、坚持节约实用的原则。
4、坚持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统筹安排的原则。
5、坚持申报、审批、入库登记的规范化原则。
二、物资采购工作程序:1、由需要购买人提出申请, 填写《物资采购申请清单》应写清项目、数量、单价、大约金额、使用单位、用途和申购人签名等。
2、申购清单由申购人送所属各处室, 由各处室主任根据需要仔细审核后送总务处审批。
3、申购物资金额在100元以下由总务处主任审批, 100元-200元送分管后勤的领导审批, 200元以上送校长审批。
1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上报教育局并采纳招投标方式。
4、采购人员根据完整的审批手续签字后的申购清单进行采购。
5、教学实验用品、各处室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由相关人员提前三天填好申请清单, 并送有关领导批准, 如因迟报导致来不及采购, 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及造成生活不便由申购人负责。
6、专项大宗物品的采购或工程造价项目要列入财务预算并上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由政府采购部门采购办理。
三、物资采购注意事项:1、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分管后勤的领导把关, 总务处负责落实。
2、采购人员及保管人员应严格把好质量关、验收关。
3、200元以下的物资由采购人员在市场供应货比三家的前提下, 根据质优价廉的原则直接购买;200元-1000元由需方派人与采购人员进行采购1000元以上须由总务主任或副主任、需方派人和采购人员三人以上进行采购;1000元以上须学校校级领导参加采购。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3篇)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学校物品采购工作的公正、透明、合规进行,提升学校物品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单位和部门的物品采购活动。
第三条物品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规范、严肃、高效。
第四条学校的物品采购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相关管理制度。
第五条物品采购应当以经济合理性为原则,注重质量、性能和价格的合理性。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物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科学决策和规范操作。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物品采购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相关信息的公示透明。
第二章采购计划第八条学校每年应当制定物品采购计划,涵盖学校各个部门和单位的物品需求,明确物品类型、数量、预算和采购时间等。
第九条学校物品采购计划的制定应当满足实际需求,提前足够时间进行准备工作。
第十条学校物品采购计划应当经过部门或单位审批,并报学校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采购方式第十一条学校物品采购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等方式。
第十二条公开招标适用于大规模、复杂的物品采购项目,学校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接受多家供应商的报价。
第十三条邀请招标适用于规模较小、比较简单的物品采购项目,学校应当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第十四条竞争性谈判适用于具有一定专门性要求,或者市场上供应商较少的物品采购项目,学校应当与多家供应商进行谈判,并选择最优供应商。
第十五条询价适用于规模较小、非复杂的物品采购项目,学校应当向多家供应商询价,并选择价格最低、性能最优的供应商。
第十六条单一来源适用于紧急情况下的物品采购,学校应当充分调研,并报经学校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直接与供应商进行采购谈判。
第四章采购过程第十七条学校物品采购应当按照合同的内容和采购计划的要求进行,严禁超出采购计划范围进行物品采购。
第十八条学校物品采购应当进行评标,评标中应当严格按照评标标准进行评审,评标结果应当公示。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物资采购行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的需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特色中心、各教学单位等进行物资采购活动。
第三条学校物资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采购资金合理利用,维护学校利益和形象。
第四条有关部门应对学校物资采购进行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物资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是学校物资采购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并对重大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审批。
第二章采购准备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各特色中心、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明确物资种类、数量、规格、质量要求及采购预算。
计划须报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物资采购计划应当充分考虑采购目标的科学性和经济性,合理安排采购时限,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手段,推行集中采购,提高采购效率。
第八条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学校物资采购计划进行充分调查和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向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提供相关资料。
第九条物资采购计划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正,确保采购活动的科学性和经济性。
第十条学校物资采购计划应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采购过程第十一条物资采购过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等方式,确保供应商的选择是基于真实的竞争和公平的条件下进行的。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活动应当依法作出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建立健全评审机构和评审程序,确保各采购环节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十四条学校各部门、各特色中心、各教学单位承担采购任务时,应严格按照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的审批程序进行,不得私自变更采购计划。
第四章采购结果与绩效评价第十五条物资采购结果应当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按合同规定及时交付。
第十六条学校有关部门应当对物资采购活动进行跟踪和监督,定期评价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对不符合约定的供应商进行处理。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1、大宗物品采购实行对外公开招标购买。
2、对一次购买量较小,但一年用量较大的物资和低质易耗品,如水电维修器材、日常用品、清洁用具等,实行对外公开招标定点采购。
3、零星物品采购实行两人以上共同采购,并将采购价格每月上墙公示。
4、成立由学校纪委牵头的物资采购监督小组,不定时对物资采购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和监督。
5、对市教体局要求由教体局统一招标采购的物品,原则上按要求订购。
6、所有物资必须入库登记,所有物资必须有领用人签字出库,并做好物资入库出库档案。
二、采购制度(一)购买物品的申报审批程序:1、各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好购物申请单,由部门领导人签字同意,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查,经分管校长签字认可。
2、将学校同意的购物申请单交学校后勤处,由后勤处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3、采购人员在购物申请单上签名后购买。
4、对大宗物品和用量较大的物资应当组织对外公开招标告示等方式购买。
(二)大宗物品采购制度1、单项金额在30000元以上的物资物品:(1)由使用部门提出所购物资物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功能要求和采购数量,填写好购物单。
(2)将申请交学校分管领导审查,报校级领导(分管副校长和校长)审批。
(3)学校党委研究后,根据采购物品类别、金额大小等,按程序规范实施采购。
金额7万以上原则上聘请第三方代理机构代采。
金额15万元以上必须报教体局同意,由第三方代理公司组织对外公开招标购买或直接向区政府采购中心申请购买。
(4)公开招标时请教体局纪委、法监股领导到场监督。
(5)如果技术复杂应请教体局和学校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参数设置,并由第三方公司编制采购物品参数及采购预算。
(6)采购物品应按法律规定的方式组织,由学校组织的3万元以上的物品采购应现场开标,确定中标人顺序,并将结果公示。
(7)公示后无异议,签定购买合同。
2、单项金额在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物资物品:(1)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计划、数量和大约金额,填写好购物单。
职业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职业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职业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提升学校物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采购管理的基本原则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竞争、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所有参与采购的供应商都能享有公正竞争的机会。
2.透明原则:采购活动中的信息应当及时、充分地向所有参与者披露,确保采购流程的透明度。
3.高效原则:采购活动应高效进行,尽可能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
4.经济原则:采购活动中应以经济合理的方式获取最具性价比的物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5.存在性原则:采购活动应多元化,扩大供应商的选择范围,确保采购市场的竞争性。
三、采购管理的程序1.采购需求确认:学校各部门提出物资采购需求,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形成采购计划。
2.市场调研:学校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市场调研,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并确定可供选择的物资种类和规格。
3.采购方式确定:根据采购金额和紧急程度等因素,确定采购方式,可采取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4.编制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包括招标公告、采购公告、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等。
5.发布采购公告:根据采购文件,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发布采购公告,吸引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6.接收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并进行评审。
7.评标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8.签订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交付时间、质量要求、价格等条款。
9.跟踪、验收和支付:学校采购管理部门跟踪供应商的供货情况,进行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四、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1.风险评估:在采购过程中,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应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2.监督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物资采购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3.不良行为处理:对于存在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限制报名、解除合同等。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文(3篇)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学校物品采购的合理性、规范性和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部门和单位的物品采购活动。
第三条:采购计划学校每年制定物品采购计划,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采购计划应该符合学校的发展需求和财务状况,同时需经领导审批。
第四条:采购程序1. 采购需求:各部门和单位向采购部门提出采购需求。
2. 编制招标文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等。
3. 公开招标:采购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公开招标,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4. 评标定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对各报价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5. 中标公示:采购部门发布中标公示,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6. 履行合同:学校监督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履行供货/服务义务。
第五条:采购合同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物品规格、数量、价格、验收标准和付款方式等。
第六条:采购审计学校每年对各部门和单位的物品采购活动进行审计,以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罚。
第八条:制度监督学校采购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物品采购活动,并定期报告采购情况。
第九条: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以上为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文(2)是指学校为维护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原则,规范学校物品采购活动所制定的管理制度。
它旨在确保学校物品采购过程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1. 采购程序规定:明确学校物品采购的流程和程序,包括需求提交、采购计划编制、招标公告、投标文件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环节。
2. 采购方式规定:根据采购物品的性质和金额,确定采购的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效率,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部门、院系及教职工在物资采购过程中。
第三条物资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范围及流程第四条采购范围:1. 办公用品:包括纸张、笔墨、打印机、复印机、电脑等;2. 教学用品:包括教材、教辅、实验器材、实验药品等;3. 设备设施:包括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办公设备等;4. 其他物资:包括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福利品等。
第五条采购流程:1. 申购: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务处审批。
2. 审批:总务处根据申购申请,对采购项目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确保采购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采购:总务处根据审批结果,委托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4. 验收:采购物资到货后,由总务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5. 入库:验收合格后,将物资入库,建立物资台账。
6. 付款:供应商提供正规发票,总务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第三章采购管理要求第六条采购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物资采购政策;3. 具备一定的物资采购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和预算,不得擅自改变采购项目、数量和金额;2. 严格按照采购程序操作,不得违规操作;3. 不得收受供应商的回扣、贿赂等不正当利益;4. 定期对采购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物资采购过程中,应确保以下事项:1. 采购项目符合学校实际需求,不得盲目采购;2. 采购价格合理,不得高于市场价;3. 采购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不得采购假冒伪劣产品;4. 采购合同内容完整、准确,确保双方权益。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X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石竹山文武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原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采购行为,加强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根据石竹山文武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针对的是石竹山文武学校下列采购业务:1.食堂采购指学校食堂所需要的主副食品采购,以及食堂工作中的物资采购。
2.五金等采购指学校各部门所需要的行政办公用品采购、学校各教学单位所需要的教学用品采购,医务室物资采购,以及学校后勤部门所需要的物资采购。
第三条. 整个物资采购过程分为采购申请审批、采购过程管理、物资管理、采购资金管理等四个主要环节。
第二章采购申请审批第四条. 各部门所需要采购的物资,必须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报送总务处办理申请手续。
学校食堂所需要的主副食品采购,应在每周四提出下周的食谱及每日采购计划,经食堂主管填写“申购单”并签字后报送总务处。
“申购单”一式两联,详细注明:申购部门、申购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日期及用途等内容。
第五条. 总务处收到各部门的申购需求,在核对学校库存物资情况后编制采购计划及采购费用预算,并审核部门的费用支出是否超出部门学期费用预算,签署意见后报送主管财务副校长。
对于食堂采购需求,总务处应该征求营养专家、学校采购人员对食堂周谱的意见,如有修改则要求食堂重新制定食谱及每日采购计划;如无修改,总务处审核后在食堂“申购单”上签字同意并编制采购费用预算,报送主管财务副校长。
第六条. 主管财务副校长接到总务处转送的部门“申购单”后,审批是否执行。
如果没有超出部门费用预算,则由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同意后执行;如果超出部门费用预算,则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后,还需要由常务副校长最终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七条. 审批通过的部门“申购单”一份由申购部门留存,作为以后领取物资的依据;另一份由总务处留存,并由总务处据之填写“采购订货单”授权采购人员办理购物手续。
“采购订货单”一式三联,其中一份由采购人员保管,作为采购依据;一份由采购员在物资采购入库时转交仓管员,作为验收货物的依据;一份由总务处归档保存,以便对所有的订货与到货情况进行查对、分析。
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单位用预算资金和其他资金实施的教学设备、实验器材、行政办公设备、后勤保障设施及物品、医疗器械、图书资料等各种公用物资、设备、服务的采购。
教材、作业本、药品、新生军训服装及生活用品等大宗物资采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竞争、择优、效益”的原则,在保证质量和使用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节约经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学校领导批准,可以不适用本办法:(一)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三)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需紧急采购的。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成立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采购领导小组”),校长为采购领导小组组长,校纪委书记及主管财务、后勤、资产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资产管理处、纪委(监察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审计处、工会、计划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物资采购的组织、领导工作。
采购领导小组下设物资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资产管理处处长任采购办主任。
第六条资产管理处负责组建学校物资采购评标专家库。
聘请校内外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家,特殊情况也可聘请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家。
每次评标前由纪检监察人员现场抽签确定评委。
第三章计划申报与审批第七条学校各单位应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压缩采购批次,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学校各单位的采购项目,无论其经费来源,都必须按学校规定程序申报计划、立项和审批,落实经费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根据学校年度经费预算,采购办会同有关单位,按照物资采购计划要求,编制采购方案。
学校物资采购项目由使用单位按经费来源,由归口管理部门论证审核后提供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或规范。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篇一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篇一1. 引言学校作为一个重要的教育机构,需要持续更新和维护各种物品,以支持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学习和工作。
为了确保学校物品的采购过程合规、透明、高效,制定本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定学校物品采购的程序和要求,保证学校物品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的所有物品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图书、实验器材等。
所有与学校相关的物品采购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3. 采购流程学校物品采购流程分为以下几个环节:3.1 需求确定采购流程开始于对物品采购需求的确定。
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物品采购需求计划,包括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要求等内容。
计划需经各单位主管审批后进入下一环节。
3.2 供应商选择学校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或招标。
询价或招标的方式应公开、公正、透明,并有相关文件进行备案。
3.3 投标评审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应根据相关文件组织投标评审。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包括不同部门和岗位的代表,以确保评审过程公正客观。
评审结果应依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定,并保留评审记录。
3.4 合同签订学校与供应商达成采购合同后,双方应签订正式合同,并明确约定物品的交付时间、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等。
采购合同应经法律审查,并由合同签署人员保管备案。
3.5 供货验收供货验收是确保采购物品质量符合要求的重要环节。
验收应由专门的验收人员进行,对物品的数量、质量、规格、包装等进行检查。
验收合格的物品方可入库。
3.6 支付结算物品入库后,学校应及时对供应商进行支付结算。
支付前需核实物品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与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比对。
支付结算应由财务部门或相关单位进行,结算记录应及时归档。
3.7 后期管理采购完成后,学校应加强对物品的后期管理。
包括定期检查物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物品的正常使用和寿命。
如发现质量问题,学校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解决问题。
4. 相关责任人学校物品采购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如下:•单位主管:负责审批采购计划,确保需求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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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竹山文武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原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采购行为,加强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根据石竹山文武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针对的是石竹山文武学校下列采购业务:1.食堂采购指学校食堂所需要的主副食品采购,以及食堂工作中的物资采购。
2.五金等采购指学校各部门所需要的行政办公用品采购、学校各教学单位所需要的教学用品采购,医务室物资采购,以及学校后勤部门所需要的物资采购。
第三条.整个物资采购过程分为采购申请审批、采购过程管理、物资管理、采购资金管理等四个主要环节。
第二章采购申请审批第四条.各部门所需要采购的物资,必须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报送总务处办理申请手续。
学校食堂所需要的主副食品采购,应在每周四提出下周的食谱及每日采购计划,经食堂主管填写“申购单”并签字后报送总务处。
“申购单”一式两联,详细注明:申购部门、申购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日期及用途等内容。
第五条.总务处收到各部门的申购需求,在核对学校库存物资情况后编制采购计划及采购费用预算,并审核部门的费用支出是否超出部门学期费用预算,签署意见后报送主管财务副校长。
对于食堂采购需求,总务处应该征求营养专家、学校采购人员对食堂周谱的意见,如有修改则要求食堂重新制定食谱及每日采购计划;如无修改,总务处审核后在食堂“申购单”上签字同意并编制采购费用预算,报送主管财务副校长。
第六条.主管财务副校长接到总务处转送的部门“申购单”后,审批是否执行。
如果没有超出部门费用预算,则由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同意后执行;如果超出部门费用预算,则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后,还需要由常务副校长最终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七条.审批通过的部门“申购单”一份由申购部门留存,作为以后领取物资的依据;另一份由总务处留存,并由总务处据之填写“采购订货单”授权采购人员办理购物手续。
“采购订货单”一式三联,其中一份由采购人员保管,作为采购依据;一份由采购员在物资采购入库时转交仓管员,作为验收货物的依据;一份由总务处归档保存,以便对所有的订货与到货情况进行查对、分析。
第八条.上述决策流程中,如果审核、审批人在出差或请假期间,应采用书面授权方式,授权指定人员审核或审批。
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也可传真、手机短消息或电话授权,之后补办书面文件。
第三章采购过程管理第九条.总务处要广泛收集所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信息变化情况,建立主要采购物资的基准价格体系,据之编制采购费用预算及规范采购价格决定。
第十条.当采购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下时,采购最终决定权在主管财务副校长;采购金额在10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时,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核后,由常务副校长最终审批决定。
第十一条.对单项或批量采购费用预算达到1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具备招标条件的,一律实行招标采购。
具体实施方法见《石竹山文武学校物资采购招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食堂采购业务管理对于食堂主副食品赊购业务,应尽可能采取定点采购,同类产品应定点两个供货单位。
采购员进行询价后,将产品标准、规格、价格等有关信息报送总务处,总务处了解详细情况后签署审核意见,然后由监察审计室进行价格核对后签署审核意见,最后报送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决定。
赊购业务审批后,应和供货单位签署供货合同或协议,约定供货日期、供货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等事宜。
对于定点采购,必须定期进行价格、质量、供货及时性等方面的检查,以加强对供货商的管理和降级学校采购成本。
对于食堂主副食品现金采购业务,必须由采购员和厨师长一同进行现场询价,当采购食品总金额不超过当日经审批后的采购费用预算时,由采购员和厨师长共同决定是否采购,并且在原拟采购食品单价上涨幅度较大,造成采购总金额超预算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品种,但是必须保证当日采购的食品数量能够满足当日学校需要;当采购食品总金额大于当日经审批后的采购费用预算时,采购员必须首先将拟采购的食品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报送总务处,总务处审核后签署意见转送监察审计室,监察审计室审核同意后通知采购。
如果监察审计室的审核意见和总务处审核意见不一致,应当报送主管财务副校长最终决定是否采购。
第十三条.五金采购业务管理对于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00元以下(含),并且采购物资单价上涨幅度不超过基准价格10%(含)的物资采购,采购员可以最终决定是否进行采购。
对于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采购物资单价上涨幅度超过基准价格10%的物资采购,采购员应该首先进行询价过程。
根据询价结果,采购员将产品标准、规格、价格等有关信息报送总务处,总务处审核后签署意见转送监察审计室,监察审计室审核同意后通知采购。
如果监察审计室的审核意见和总务处审核意见不一致,应当报送主管财务副校长最终决定是否采购。
对于学校初次采购以及没有单项物资基准价格的物资采购业务,当采购金额在500元以内(含)时,采购员可以最终决定是否进行采购。
当采购金额大于500元时,采购员没有价格最终决定权,必须将产品标准、规格、价格等相关信息报送总务处,总务处了解相关详细情况后签署审核意见,报送监察审计室审核,最后由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决定。
第十四条.采购价格决定过程中,总务处主任、监察审计室主任、主管财务副校长、常务副校长根据需要可以参与价格谈判和采购合同的签订。
第十五条.上述决策流程中,如果审核、审批人在出差或请假期间,应采用书面授权方式,授权指定人员审核或审批。
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也可传真、手机短消息或电话授权,之后补办书面文件。
第十六条.监察审计室负责对采购流程的监控,应该定期及不定期检查采购单据,审查采购流程及采购价格决定是否执行和遵守采购制度。
同时,监察审计室也负责定期及不定期对采购价格进行调查和对外询价,为领导决定采购价格和签订采购合同提供决策支持。
第十七条.学校采购的一切物资,在尾款支付前,总务处必须督促采购员向供货商索要发票。
第四章仓库管理第十八条.仓库的物资验收入库:采购员购回的各种物资都应及时送交仓库验收。
仓管员应对照“采购订货单”、发票、购货清单等单据,对每一种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严格查验,在保证货、单相符的基础上填写“入库单”。
“入库单”是证明物资已经验收入库的会计凭证。
“入库单”一式四联,由仓管员填制并签字后,一张仓管员留存,登记仓库台帐;一张由仓管员在2日内交总务处进行业务核算,总务处在收到入库单后应及时通知申购单位领取物资;一张由采购员作为报销依据,连同发票、供货商货物清单等资料一起送交财务部门登记入帐;一张交监察审计室存档、审核。
对于没有入库,直接运到现场使用的采购物资,必须履行验收手续。
由总务处相关负责人员、现场施工负责人或者领用部门共同核对“采购订货单”、发票、购货清单等单据,对每一种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严格查验,在保证货、单相符的基础上填写“入库单”作为验收依据并共同签字确认。
“入库单”一式四联,一张交总务处留存;一张由领用部门留存,作为业务核算依据;一张作为报销依据,送交财务部门登记入帐;一张交监察审计室存档、审核。
学校分设食堂仓库管理员和行政后勤物资仓库管理员(分设五金仓管员和服装仓管员),分别对食堂采购物资和行政后勤采购物资进行入库管理。
第十九条.物资在库期间的管理:保管员要对库存物资进行科学管理,切实做到摆放有序,数量准确,质量不变等。
物资管理必须有完整的帐、卡档案,仓管员需要对物资进行分类登记,首先对采购的物资进行大类区分,然后对大类中每一种物资都单列帐薄或页数进行登记,另外仓管员必须每月登记库存物资报表,报送总务处。
对易腐化变质的物品,应及时通知申购单位领取。
第二十条.物资领取出库:物资领用部门领取物资时,需要填写“领料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连同审批后的“申购单”一起报送总务处。
总务处首先核对领用部门原审批后的“申购单”及“领料单”,签字同意后,领料人持审批后“领料单”向仓管员申领物资。
食堂主副食品物资领用不需要总务处审核,食堂主管在“领料单”上签字同意后就可进行物资申领。
仓管员核对“领料单”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后,登记物资出库和发放手续。
仓管员填写“出库单”,经领料人签字后领取物资。
“出库单”一式三联,一张由仓管员连同“领料单”留存归档,并登记库存台帐;一张交总务处进行登记存档;一张交财务部门登记入帐。
第二十一条.物资报废管理库存物资或者部门使用资产在报废时,首先由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填写“部门物资报废申请表”,注明报废物资名称、规格、数量、报废原因及责任人等资料,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报送总务处,总务处会同监察审计室一起对报废原因进行调查,如果属于因正常损耗而报废,则签字同意后报送主管财务副校长最后审批;如果属于责任事故,则需要追究责任人,并签署处罚意见,将“部门物资报废申请表”报送主管财务副校长最后审批。
“部门物资报废申请表”一式两联,经审批同意后,一联交总务处校产管理员登记部门使用资产台帐,另一联交总务处进行物资报废处理,处理后连同相关单据一起报送财务部登记入帐。
第二十二条.总务处对学校物资的管理总务处收到仓管员提交的“入库单”后,应及时登记学校库存物资状况,并定期及不定期核对仓库库存材料帐。
部门领用物资后,总务处应根据收到的“出库单”登记各部门物资日记帐,记录部门领用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
总务处在审核部门申购需求时,应核对部门学期初费用预算,及部门已领用的物资费用额,然后签署审核意见。
总务处设校产管理员,负责对学校各部门领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校产管理员应登记部门使用固定资产台帐,需要对部门使用资产进行分类登记,首先对部门资产进行大类区分,然后对大类中每一种物资都单列帐薄或页数进行登记。
校产管理员应于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帐物核对。
在各部门领用固定资产后,校产管理员应根据仓管员报送的部门领用资产“出库单”,逐笔登记部门使用固定资产台帐。
当部门使用固定资产报废后,校产管理员根据审批后的“部门物资报废申请表”登记入帐。
第二十三条.库存物资清查盘点:1.及时准确掌握物资实际变动情况,对物资库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处理积压。
保管人员要及时检查库存物资的帐、卡、物是否相符。
2.学校监察审计室应每月、季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轮番抽查。
每半学期由监察审计室、总务处、财务室共同组成清仓盘点小组,对仓库物资进行全面清点,在清点中如发现盘盈盘亏,必须分析原因,说明情况。
如发现严重短缺和损坏,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对超储、呆滞物资及时处理解决。
第五章采购资金管理第二十四条.学校除零星物资采购可以由采购员现金采购外,大额采购业务及周期性采购业务应尽可能签订采购合同,并选择定点供货方,由财务部现金付款或转账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