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十大考点精讲提纲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提纲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提纲1. 简介劳动合同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本讲座将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和解析,帮助听众了解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素养。
2. 劳动合同的定义讲解劳动合同的定义,包括劳动合同的构成要素、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生效,以及劳动合同的失效和终止等方面。
3. 劳动合同的类型介绍劳动合同的类型,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对于每种类型的劳动合同,讲解其特点、签订方式、终止方式等相关内容。
4. 劳动合同的内容及解释讲解劳动合同中常见的条款及其解释,包括工期、工作内容、工时、休息时间、工资、社保、请假、调休及工作保障等方面。
针对合同中容易出现歧义的文本进行解释,并为企业提供相应的合同范本,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诉讼。
5. 劳动权益保障讲解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相关规定,包括职工文化程度、工资保障、工作时间、假期权利、劳动伤害处理、女职工保护等方面。
通过案例分析实际解决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调解方案。
6. 劳动纠纷处理讲解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纠纷处理的相关规定,包括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处理劳动纠纷。
对企业员工常见的劳动纠纷情形,如加班费、工资计算、合同解除、违法解除等进行案例解析,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及正确处理劳动纠纷的方法和技巧。
7. 总结总结讲座内容,进行答疑解惑。
为听众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和劳动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材料,并给出相关的建议和指导。
通过本讲座,提高企业员工对劳动合同法的法律素养,以及应对和解决劳动纠纷的能力和技巧。
劳动法知识点
劳动法知识点一、劳动合同的订立1. 合同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 劳动者应当是年满16周岁的个人,具有劳动能力。
2. 合同内容- 合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
3. 合同形式-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1. 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天,40小时/周。
- 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且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标准。
2. 工资支付- 工资支付应当按时足额,不得无故拖欠。
- 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1. 变更条件-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 变更内容应当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 变更程序- 变更协议应当明确变更的条款、生效时间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解除条件-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合同自然终止。
- 劳动者退休、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死亡的,合同终止。
3. 解除或终止的通知-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具体时间根据合同内容和法律规定确定。
五、劳动争议的处理1. 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当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
2. 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 仲裁- 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诉讼-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特殊保护1.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享有特殊保护。
公基之劳动合同法(粉笔讲义笔记)
公基之劳动合同法(粉笔讲义笔记)【解析】三个环节:(1)签订前:识别劳动合同中的坑。
(2)履行中:劳动者权益知多少。
(3)解除后:维权的正确打开方式。
01 合同签订前——如何识别劳动合同的陷阱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基本规定1.订立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3.订立要求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解析】1.订立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原则性规定。
一般情况下到企业上班,如果订立口头劳动合同则说明该企业不靠谱。
例外: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比如张三每天早上到肯德基做薯条、汉堡、冰淇淋,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2.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比如应届毕业生存在提前签约的情况,5月与单位签合同,7月才正式上班,此时劳动关系从用工上班起开始计算。
再如张三是应届毕业生,4月1日实习,5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8月1日正式入职,此时劳动关系从8月1日建立。
3.订立要求: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比如张三入职后因为体检报告没有出来,入职工作后未签订合同,等了15天体检报告出来后,单位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这不违法。
未按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析】1.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是缓冲期,在缓冲期内的任何一天签订劳动合同都可以。
如果一个月之后还未订立劳动合同,此时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满一个月单位支付两倍工资作为惩罚;违法的状态一直持续了满一年,此时就推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有开始的起点,没有结束的终点,单位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合同。
经济法劳动合同法知识点
经济法劳动合同法知识点《经济法劳动合同法那些事儿》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经济法里那超重要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点。
这玩意儿啊,可和咱打工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呐!你想想,找工作就像踏上一场冒险之旅。
而劳动合同,那就是咱的“通关秘籍”。
有了它,咱才能在工作的世界里心安理得地闯荡。
以前我就不懂这些,觉得找个工作就行,合同啥的随便瞅瞅。
结果啊,差点吃了大亏!就跟那没头苍蝇似的,差点撞得满头包。
你看哈,劳动合同法里规定了好多对咱劳动者的保护条款呢。
比如说,工资待遇得写清楚吧,不能含糊其辞。
咱可不能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到发工资的时候才发现被坑了。
那就像满心欢喜等着吃大餐,结果端上来的是盘“黑暗料理”,那滋味可不好受。
还有工作时间,咱总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卖给公司吧!得有休息时间,不然身体怎么吃得消。
这就好比汽车得定期保养,咱人也得喘口气呀。
再说说试用期,这可也是有讲究的。
有些公司就爱钻空子,把试用期拉得老长,还不给转正。
嘿,这咱可不能答应!咱得知道咱的权利,不能被他们随便欺负。
我有个朋友就遇到过这种倒霉事。
试用期都快结束了,公司突然说他不合适。
我朋友那个气呀,可又不知道该咋办。
还好我给他讲了讲劳动合同法的知识点,这才知道可以和公司理论理论。
劳动合同法就像是我们打工人的“保护神”,咱可得好好了解它。
别觉得这些法律条文枯燥乏味,这可都是实实在在能帮咱解决问题的。
想象一下,如果没有这些规定,那公司不就可以随便揉捏咱们啦?那工作的世界不就乱套了嘛!所以啊,朋友们,咱可得重视劳动合同法。
找工作的时候,仔细瞧瞧合同,别嫌麻烦。
看不懂就找人问问,或者上网查查看。
咱得把自己的权益牢牢攥在手心里,不能让那些不良公司占便宜。
总之,经济法劳动合同法知识点就像是我们工作路上的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让我们走得更稳、更安心。
让我们一起学好它,用好它,做个聪明的打工人吧!哈哈!。
劳动合同法讲稿
劳动合同法讲稿篇一:《劳动合同法》讲义第一讲劳动合同概述从20XX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即将全面施行。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关系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在法律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是夯实劳动关系基础的必然要求。
尽管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进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试点,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法》正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1996年开始施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受制于多方面因素,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并不理想。
特别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质量低下等问题突出,直接影响了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和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因此,专门就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立法刻不容缓。
实际上,在1994年的下半年,国家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就已经启动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程序,但是到1998年下半年,准备提交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审查的时候却被暂时搁置。
其原因主要是当时中央提出到20世纪末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诸如就业、社会保险等配套法律尚未启动立法,单独制定《劳动合同法》存在衔接问题,即使制定《劳动合同法》,其所产生的实际效应也未必理想。
因此,直到20XX年底,《劳动合同法》的起草工作才重新启动。
重新起草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于20XX年12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20XX年3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的反馈意见达19万条之多。
我国出台《物权法》的时候,就曾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审议七次才通过,但就是这部关注度非常高的法律,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时候,也只收到1万多条反馈意见。
而《劳动合同法》不但创造了收集意见之多的纪录,其各方阵营对抗之激烈、立场对峙之鲜明、意见对立之清晰,也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不仅因为这部法律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更反映出劳动合同制度亟须通过法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现实需要。
其中,最为集中和激烈的争议莫过于立法宗旨了,即《劳动合同法》究竟应该是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利益的“平等法”,还是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倾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学习资料(doc 49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学习资料(doc 49页)《劳动合同法》学习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我公司属于劳动用工密集型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是企业用工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实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管理要求是我们下阶段管理工作的重点。
为理解并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们将结合企业用工的实际情况分期刊登《劳动合同法》的专题宣贯材料,重点突出新旧法律的差别,供各用工单位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专题宣贯一、新旧《劳动法》条款比较序号内容旧法新法1 有关合同订立规定第16、17条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第7-11条对合同订立的时间、方式、条件等给予具体规定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第20条: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双方同意可订立劳动合同第14条:满足一定条件,由劳动者提出应当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满一年不订立书面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将订立的主动权赋予劳动者3 劳动合第19条规的合同期限、工第17条除旧法规定外新增:用人单位同条款的规定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终止条件、违约责任情况、劳动者个人情况、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职业危害防护及其他;同时规定可以约定试用期。
培训、保密、福利待遇、补充保险等事项4 试用期的规的第21条规定试用期为6个月,对试用期的工资没有规定第19条根据劳动期限不同分别规定试用期为1个月、2个月、6个月;第20条还规定的试用期工资5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第18条规定的无效情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第26条除旧法外又补充规定无效情形: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6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25条规定: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违反劳动纪律和单位制度;严重失职损害单位利益;被追究刑事责任;第26条:患病或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继续履行第39条补充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造成影响,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合同无效7 用人单第29条规定:丧失或部分第42条在旧法基础上新增两种情形: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丧失劳动能力;患病、负伤在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其他情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置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8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32条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制劳动、用人单位未支付报酬提供条件第38条在旧法基础上补充规定:未缴纳社保、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无效等其他情形9 劳动合同终止情形没有规定第44条规定: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劳动者死亡或宣告失踪、死亡;用人单位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提前解散10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情形没有规定第46、48条: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整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劳动合同法》解读1.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2.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3.法的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4.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5.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6.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7.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8.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知识点
劳动法知识点引言:劳动法是一门研究劳动关系的学科,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法律体系。
笔者将从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争议等方面,介绍一些劳动法的基本知识点。
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包含以下几个要素: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雇主和劳动者的名称、地址等。
2. 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需双方协商一致。
3.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明确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场所。
4. 工作时间与休假:规定劳动时间、休息时间和法定假期。
5. 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6. 劳动保护:明确劳动者享有的权益,如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
7. 劳动纪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应遵守的规定。
8.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规定双方解除合同的情况和程序。
9. 合同附加条款: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一些特别约定。
二、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劳动所得的经济回报。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的工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工资标准:劳动者的工资需要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 工资支付方式:工资可以以现金、银行转账等形式支付,但不能以货币之外的方式支付。
3. 工资支付时间: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且不得拖欠。
4. 工资提高:劳动者的工资可以根据工作表现、劳动密集度等因素进行提高。
5. 工资条:雇主应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明细的工资条。
三、劳动保护劳动保护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采取的一系列保护措施。
以下是一些劳动保护的要点:1. 工作环境和设备的安全:雇主需要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设备。
2. 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雇主需要提供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
3. 劳动安全教育:雇主需要进行劳动安全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
4. 劳动休息制度:雇主应规定适当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劳动强度。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法讲义一、引言劳动合同法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1. 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2.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的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以及双方协商解除。
2. 终止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用人单位解散或破产等情形。
五、经济补偿1.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根据解除原因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
六、劳动争议处理1. 劳动争议的调解:劳动争议发生时,首选调解方式解决。
2. 劳动争议的仲裁: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劳动争议的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法律责任1. 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劳动者的责任: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1.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日期:本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讲义旨在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框架和要点,以便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时能够遵循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解材料完整版(精)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解材料完整版(精)劳动合同法培训完整版讲解材料前言一、劳动合同法关键条款解读1、新法与原规定在法律适用范围上的变化主要是新法把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到了劳动关系调整的范围之内,扩大了调整的范围。
2、新法与原法律规定相比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上增加了两条原则,即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
为了保护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合法权益,法律特别强调公平、诚信原则。
3、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订程序上与原来规定相比,新法规定的非常详细。
在新法的要求下,用人单位需要首先健全工会或职代会,否则就无法通过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4、《劳动合同法》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超过 1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应得报酬的双倍; 超过 1年没有订立的,则直接视为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新法对事实劳动关系是严格禁止的,并且加重了法律罚则,从而最大程度避免了事实劳动关系。
5、新法不仅扩大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而且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新法与原规定在该问题上的主要区别就是由以前劳动者求着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转变为用人单位要主动找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在试用期问题上新法与原来的规定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一是对试用期的期限与劳动合同的期限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二是增加了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即必须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三是增加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义务,即必须提前3天通知。
四是对试用期的工资作了限制性的规定。
这些规定岁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以降低成本将有约束作用。
7、《劳动合同法》第一次将竞业禁止纳入到全国性的法律之中,并有了新的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于支付的日期和支付的方式有了明确的规定,即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月支付。
此外,对于竞业禁止的人员范围,仅限于高管人员、高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三类。
因此将来用人单位与谁签订竞业禁止将成为一种员工身份的标志。
劳动合同法(完整版)-(带重点解读)
劳动合同法(完整版).docx-(带重点解读) 《劳动合同法》是中国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1.1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1.2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3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2.1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
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不得早于用工之日。
2.2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3劳动合同的中止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劳动合同可以中止。
中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4.1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4.3经济性裁员五、劳动合同的终止5.1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劳动合同终止。
5.2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一、背景介绍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该法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关系进行了规定和保护,促进了和谐的劳动关系,宣传和普及该法对保障劳动者权益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法律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保护劳动者利益为出发点,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感。
以下是该法中的一些基本法律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合法权益原则•保密原则三、宣传重点在宣传中需要特别强调以下的内容:1. 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与劳动者达成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同时也要提醒劳动者注意在签订合同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和其他权益保障等内容。
合同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3. 合同变更和终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同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特别是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避免给劳动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 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合同法规定了雇主应为员工提供的各项权益,这包括劳动保险、退休金、双休日、带薪假期以及其他福利和保险等。
在宣传中要重点强调这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
四、宣传方式为了能够让更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保护内容,需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
可以利用社交媒体、微信公众号、企业官网、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此外,还可以通过普及相关法治知识和宣传企业文化等方式进行宣传,从而使更多的人受益于中国劳动法律的保护。
五、结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今后,我们应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法律宣传和普及,提高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劳动法律的规定和保护的认识,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劳动关系环境。
劳动法基础(知识点整理)
劳动法基础(知识点整理)1. 劳动关系的基本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就业关系。
劳动关系的形成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劳动者正式进入工作岗位两个方面。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休假假期等。
3.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多种方式,主要包括到期终止、解除协议、解雇和辞职等。
- 若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没有续签或续签协议,则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 若双方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有权在一定条件下解雇劳动者,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丧失工作能力等。
- 劳动者有权辞职,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所获得的经济收益。
劳动报酬的形式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劳动者有权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5. 劳动时间和休假假期劳动时间是指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休假假期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享受的休息和休假时间。
6. 劳动保护劳动保护是指国家和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各种保护措施。
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条件保护、劳动安全保护、劳动卫生保护等。
7. 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
劳动者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劳动法基础的知识点整理,劳动法还有许多复杂的具体规定和条款,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人士或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10分钟左右《劳动法》讲稿(适用于会前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讲稿大家好,今天利用会前学法的机会为大家讲一下我国《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相关规定。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我国法律上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将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类。
其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10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当然,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另外,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但是要注意三点。
一是试用期期限:法律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是试用期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三是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况: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从劳动者一方来看是比较自由的,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只需履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即可解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另外如果尚在试用期内,或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限制。
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解读
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解读一、劳动合同的订立1.1 劳动合同的定义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方面达成的协议,共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2 劳动合同的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保留合同的一份原件。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亦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是必须在一个月内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1.3 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期限。
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未约定期限或者约定的期限不明确的。
劳动合同在签订后,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1.4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 - 协商解除: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签署解除协议。
-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解除赔偿:根据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和劳动者已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 rights and obligations stellen通知边进边学。
二、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2.1 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 劳动者权利: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等。
- 用人单位权利:掌握劳动者工作的安排、适用劳动纪律和业务指导等。
2.2 劳动合同的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 劳动者义务: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义务,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 用人单位义务:向劳动者提供工资、保护劳动者健康、提供工作条件等。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3.1 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 合同期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终止。
-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知识点重点
劳动法知识点重点关键信息项:1、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订立的形式和要求解除的条件和程序2、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标准工作时间加班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休息休假制度3、工资支付与福利待遇工资的计算与支付方式最低工资标准福利待遇的种类和规定4、社会保险与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的种类和缴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职业病防治与工伤认定5、劳动争议处理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和要求举证责任的分配11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111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和要求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
112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等。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提前通知、支付经济补偿等。
12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121 标准工作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4 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1 天。
122 加班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 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123 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休息休假制度劳动者享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权利。
劳动者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此外,还有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休假制度。
13 工资支付与福利待遇131 工资的计算与支付方式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完整版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点
完整版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点1.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应书面化,并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时、薪酬等关键条款。
-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被解除的情况包括双方协商解除、达到合同期限、经济补偿等。
- 合同违约责任:当一方违反劳动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赔偿金、承担法律责任等。
2. 劳动保护法- 工作时间和休息: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且应享受正常的休息和休假。
- 劳动安全:雇主有责任提供安全工作环境,防止职业病和事故的发生,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设备。
- 工资待遇:雇主应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任意扣除或拖欠。
3. 用工制度- 用工形式:员工可以以全职、兼职、临时工等不同形式被雇佣。
- 试用期:雇主可以与员工达成试用期协议,以在一定时间内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
- 劳动关系调解:劳动者与劳动雇主之间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4. 劳动保险和社会保障- 劳动保险:劳动者和雇主应共同参加劳动保险并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以获得一定的风险保障。
- 社会保障:员工应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获得相应的福利待遇。
- 生育保险:女性员工应参加生育保险制度,享受产假和其他相关福利。
5. 劳动纠纷处理- 调解:双方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平台进行调解,寻求争议解决的方案。
- 仲裁:如调解无效,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 诉讼:如仲裁裁决不能满足一方的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
以上只是劳动法律法规的一些主要知识点,具体的适用范围和细则请参阅相关法律文件。
在劳动关系中,雇主和员工应共同遵守法律法规,维护雇佣双方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学习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学习要点
以下是 7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学习要点”:
1. 你知道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吗?就像衣服有不同款式一样,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各有各的用处呢!比如说固定期限合同,就像是一段明确旅程的车票,规定好起止时间呀。
2. 哎呀,试用期可不是随便设的哟!它就像试用期的“关卡”,不能过长也不能不合理呀。
公司要是乱来,那可不行呢,咱得知道自己的权益呀!比如说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工资的一定比例,这多重要哇。
3. 经济补偿这一块可别小瞧呀!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有时候就像雪中送炭一样呢。
比如公司裁员了,咱靠这经济补偿也能撑一阵子不是嘛。
4.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可不是闹着玩的嘞!就好像跑步的路线,不能随便更改嘛。
要是公司突然要变更合同内容,咱不得琢磨琢磨对咱是不是有利呀。
5. 解除劳动合同也有讲究的呀!不是想怎样就怎样的。
这就如同解开一个结,得按正确方法来呀。
比如公司违法解除,那咱就得讨要说法呀。
6. 集体合同就像大家的“保护伞”,是为了大家的利益呢!一个人的力量有限,但是大家一起,那可就不一样了嘞。
比如说行业里大家一起争取更好的福利,这不就很棒嘛。
7. 劳务派遣也得搞清楚呀!不能稀里糊涂的。
这就好像借调人员一样,三方关系都得弄明白呢。
要不然出了问题都不知道找谁,那可麻烦了呀。
总之,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咱劳动者太重要了,咱可得把这些要点都掌握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一、背景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是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
为宣传和贯彻落实该法律,本提纲旨在向全社会普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和注意事项,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保障程度。
二、劳动合同法的目的和意义劳动合同法的主要目的是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通过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可以使劳动者得到更好的保障和待遇,用人单位也可以更加规范地进行管理和运营,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三、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内容1.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通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时间、社会保险等。
2.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支付劳动报酬,并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工作任务,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
3.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在劳动关系存续期内,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经过书面协议。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满、劳动者退休、用人单位破产等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在其他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告知对方,并按照法定程序处理。
4.劳动合同争议处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处理。
四、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注意事项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认真阅读劳动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相应的规定和内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积极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不得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
3.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用工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加强用工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规范和有效。
4.劳动者应当注重保护自己的隐私信息和保密工作,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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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十大考点精讲”提纲
一、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背景
1.劳动法的执行现状
2.劳动法规定的不足
《劳动法》共十三章,107个条文,内容分成四大块:劳动合同法、劳动基准法、劳动争议解决和国家保障。
其中,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专门规定劳动合同,共20个条文,内容涉及劳动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经济补偿,其中有10个条文涉及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二、劳动合同法概述
1.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思路
2.劳动合同的框架结构
《劳动合同法》共8章,98个条文,篇幅接近整个劳动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涉及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其中第二章和第四章属于重中之重,第一章和第七章也比较重要。
第2章从第7条到第28条,共22个条文。
第4章从第36条到50条,共15个条文。
不要问劳动合同法修改了什么?而要问劳动法保留了什么?如同物权法通过后不用再看担保法中的担保物权部分一样,劳动合同法通过后不需要再看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部分。
三、劳动合同法十大考点预测
1.劳动合同书面化(第10条、第11条、第14条、第82条)
(1)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订立合同的期限:用工之日起1个月
(3)不订立书面合同的责任: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内订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2倍的工资。
(4)不订立劳动合同转化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年期满仍不订立的。
(5)无书面合同时的补充:劳动报酬的明确。
2.劳动合同期限
(1)三种期限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铁血第14条
劳动法的规定是:20条
①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
②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
③劳动者提出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实施后起算)
②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签订劳动合同
③劳动者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2倍工资
3.试用期
(1)不得约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或者期限不足3个月
(2)约定不成立:仅仅约定试用期而没有劳动合同期限
(3)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不满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能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或者无固定期的,不得超过6个月。
(4)约定次数:只能有一次
(5)试用期待遇:不得少于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标准
(6)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超过试用期部分,以试用期满工资标准支付赔偿金。
(7)不得随意解除
4.服务期
提供特殊待遇,服务一定年限的要求:支付违约金,不超过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未满部分应均摊的费用。
5.竞业限制条款:
(1)人员限于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约定
(3)期限不得超过合同后2年
(4)按月给与经济补偿
6.劳动合同无效:
(1)无效原因:
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无效的后果
无效不影响支付报酬,报酬标准参照相同岗位或者近似岗位的劳动报酬确定
(3)造成无效一方承担责任
7.劳动者的解除权
(1)通知解除:提前30日通知,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书面
(2)随时解除:
①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
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使合同无效
⑥其他
⑦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违法指挥,强令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