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评审单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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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评审单
公开邀请
备注:1.投标文件经市场部、技术部负责人评审签字后方可在行政部盖章。
2.为确保评审质量,招标项目所属部门要提前1—2天将需要评审的投标文件打印或以邮件的方式发给评审人员。
3.除特殊情况外,此表应在当日内完成,最晚以不影响投标为准。
4.本表一式一份,评审后交由行政部存档。
商务投标文件评审细则
区间复合平均价法
M:为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数量
计算M个进入详评的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1;
再剔除(剔除只为计算平均值使用,并不是废标)评标价与算术平均值A1 偏差超过[b,c]区间的投标人报价,计算偏差在算术平均值A1 [b,c]区间以内的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2,以A2为基准价;
若M个评标价均在算术平均值A1 [b,c]区间以外,则所有进入详评的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1作为基准价。
价格部分得分=100-100×n×|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基准价;
当计算出的价格部分得分<0,按0分计。
本次招标确定n1=1;n2=2。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n=n1;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n=n2;
(n1和n2的大小反映了评标价格偏离基准价后,扣分速度的急缓,数值越大扣分速度越快。n2>n1表示评标价高于基准价(正向扣分)的扣分速度要快于反向扣分速度,体现了国网招标追求合理低价的要求,若n1=0,则评标价低于基准值时,不再扣分)
(招标人确定具体b、c值和n值后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时在系统中维护;b、c值的赋值方法为正负偏差百分比,例如偏差区间为算术平均值A1的负20%和正15%之间,则b、c赋值为[-0.2,0.15])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4缺漏项处理:如果报价单分项报价中不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某项服务项目(即缺漏项),则视为这项服务的报价已分摊在其它分项的报价中,即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任何情形下不再调整增加缺漏报项目的费用。
▲3.1.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
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和2.2.1款规定的权重对投标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5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和2.2.1款规定的权重对投标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6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和2.2.1款规定的权重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2.5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单项报价明显偏差于其他投标人的同项报价,或者明显偏差于根据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相关计算依据计算出的同项价格,可能构成恶意不平衡报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恶意不平衡报价,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3.3.5开标后3日之内,投标人的投标代表人应保持手机畅通状态以便于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过程的澄清,评标澄清时间在开标3日内每天24小时保持可以联系并进行澄清状态,此时间内任何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不能澄清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评标结果
3.1.2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其投标
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的报价为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要求、各种规程规范和标准要求、建设管理制度文件要求等)完成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节假日加班工资、附加工资、食宿费用、各类保险及税费,以及人员福利、探亲的车旅费、教育经费、办公低值易耗用品费用、工器具使用费、自备设备的折旧、使用费、修理费及利润。
投标人应通过离线投标工具编制、生成、提交开标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
投标人应同时将报价文件电子版(2007版excel)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行报价”部分,并打印纸质报价文件递交。
3.2.2 投标人应基于3.2.1项对报价涵盖内容的定义、项目服务期及现场调查情况并充分认识到工作内容及要求,结合自身经验,自行测算报价。投标人应在充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基础上认真测算报价,以满足工程实施的需要。投标人中标后应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以保证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所做出的响应和承诺得到完整实现。
3.2.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声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投标价格有变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商务平台将原有投标价格删除,重新填报新的价格。
3.2.4 若投标人中标,其投标价格即为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合同时的合同总价。合同签署后,合同总价是完成合同所规定的所有服务的全部报酬,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合同总价作任何调整(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3.2.5 报价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2.6 投标货币: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代表联合体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以下方式:
(1)银行保函(抬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2)银行汇票(抬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3)自开标之日起10天内有效的北京转账支票。
(4)电汇。
银行汇票的申请人或支票的出票人或电汇的汇款人应为投标人本人,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被废标。以支票或汇票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见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3.4.2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由信誉良好的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地市级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