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第5章_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2023刑事诉讼法全文
2023刑事诉讼法全文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改善司法环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刑事诉讼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犯罪活动的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
第三条刑事诉讼的原则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司法公正。
第四条刑事诉讼活动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侵犯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二)保护无罪的人不受追究和刑罚;(三)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活动实行分工、协作和相互制约;(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和完整性必须得到认定;(五)尊重和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有确实必要的经济保障应予以提供;(六)任何违反本法规定的证据和证据的移送、查封、扣押、检查、搜查以及强制措施非本法规定的刑事活动非本法规定的活动;(七)保护善意对第三人的权益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法院和劳动教养机关,因自己的过失,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专门人员的身体、财产安全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八)组织机关应当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专门人员不得以订立和履行合同和参与非诉刑事活动方式干预诉讼活动,干预司法活动;不得以刑事成本补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专门人员的过失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刑事诉讼活动期间不得组织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五条刑事诉讼活动期间,律师、公证人、普通法院人员以及诉讼专业人员不受侵犯、尊重人格、企业,不得以此为所欲为。
第六条任何人对他人享有的「抵制违法犯罪」权利的损害,都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必须依法进行。
修改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第八条本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课件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定义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 门机关依法行使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 立行使职权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 行法律监督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意义
保障人权:确 保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和被害 人的合法权益 得到充分保障
维护公正:确 保刑事诉讼过 程公正、公开、 透明,避免冤 假错案的发生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实践应用
侦查阶段的实践应用
侦查机关的职责和权力: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负责调查取证,包括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逮 捕等。
侦查阶段的程序和要求:侦查阶段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包括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证 据收集、审查起诉等。
侦查阶段的证据收集和审查:侦查阶段需要收集各种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并 对证据进行审查和判断。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PPT 课件
汇报人:PPT
汇报时间:20XX/XX/XX
YOUR LOGO
目录
CONTENTS
1 单击添加目录项标题 2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 3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内容 4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实践应用 5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完善与发展 6 总结与展望
单击此处添加章节标题Fra bibliotek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完善与发展
完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必要性
适应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
推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完善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保障人权,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 率
适应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要求, 提高国际形象和地位
完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途径和方法
修改刑事诉讼法典: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典,明确和完善刑事诉讼基本原 则的内容和要求。
刑事诉讼法学--第5章 基础理论与基本原则
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本职能。
五、刑事诉讼主体
刑事诉讼主体:指构成严格 意义上的刑事诉讼所不可缺少 的、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国家 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传统刑事诉讼主体的单一化 现代刑事诉讼主体的多元化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主体 刑事诉讼中的控诉权主体之一:公安机关、国家安 全机关(1983)、军队保卫部门(1993)、监狱 (1994)
价值:值得人们追求的善。通常区分为作为方法的善与
作为目的的善,即工具价值与固有价值。具体包括:
价值观念、价值标准、价值目标
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能够满足国
家、社会和一般成员特定需要而对国家、社会和一般
成员所具有的效用,以及刑事诉讼程序本身所具有的
正当性与合理性。
(一)关于诉讼程序价值论的学说
实现某种特定的外在目标为标准,而应当以诉讼程序本身是
否具备一些内在品质为唯一价值标准。 正义先于真实;刑事程序的真正价值在于能够给予被告 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机会,提供一种确保被告人与裁判者通过 协商、对话和争辩而共同制作裁判的场合,使被告人通过积 极有效的参与裁判的制作过程而保持一种道德主体地位。 ——达夫(R.A.Duff)
一、绪论部分
二、总论部分
三、程序论部分 四、刑事司法国际准则
一、诉讼与刑事诉讼(性质、价值、目的、 任务、作用、历史) 二、刑事诉讼法(性质、价值、目的、任 务、作用、历史)
基本理念(实体正义、程序正义、诉讼人权…)
基本范畴(目的、价值、结构、职能、主体、客 体、行为、阶段) 基本原则(程序法定、无罪推定、司法独立、审 判中立、司法审查、控辩平等、程序参与、有效 辩护、程序公开、诉讼及时、禁止强迫自证有罪、 一事不再理、相应性原则)
刑事诉讼法学--第5章_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3时32分39秒
11
【例题】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立案侦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上级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侦查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 B.上级人民检察院不能将本院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 C.下级人民检察院可以请求将案件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侦查 D.下级人民检察院不能请求将案件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侦查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3时32分39秒
9
这一原则所强调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集体行使审判权和 检察权,而不是法官、检察官个人独立行使职权。
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 人民检察院的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必须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3时32分39秒
10
3.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
(1)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 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
(2)上级检察院可以将本院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检察院侦查 (3)下级检察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上级检察院侦查的案件,可以
请求移送上级检察院侦查
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行使。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3时32分39秒
返回
7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 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3时32分38秒
4
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几项重要原则
5刑事诉讼法课件—第五章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 护原则
❖ (一)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基本内容: ❖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辩
护权。 ❖ 2、人民法院及公安、检察机关有义务保证犯
❖ 3、与无罪推定的关系
八、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 权利原则
❖ 1、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保障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其权利,不 得设置障碍,不得限制或剥夺其诉讼权利;
❖ 2、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 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九、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1、委托辩护的提前 ❖ 2、保障辩护律师的会见权 ❖ 3、保障辩护律师的阅卷权 ❖ 4、扩大法律援助的适用对象 ❖ 5、提前法律援助的适用时间 ❖ 6、扩大辩护律师发挥作用的范围
七、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 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 1、含义:定罪权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必 须依法行使;
❖ 2、体现: (1 )定罪权统一,废除免予起诉; (2)区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称谓 (3)证据不足不起诉; (4)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第五章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由法律所规定的,贯 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公安、司法 机关及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 的基本准则。来自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
❖ 1、侦查权、检察权、 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 法行使原则
❖ 2、人民法院、人民检 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原则
❖ 3、依靠群众原则
❖ 4、以事实为依据、以
法律为准绳原则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与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四、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五、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六、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都是进行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的,当然不同的诉讼规定的原则内容是不同的。
那么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都有哪些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与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刑诉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特别关注: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具有专属性,只能由公、检、法三机关分别行使;2、法律特别规定只针对侦查权,即除了公安机关以外,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侦查权;3、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等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程序法)、刑法(实体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刑诉法第5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特别关注:1、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在此前提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2、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其独立使检察权体现于检察系统的独立。
3、法院上下级之间则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其独立使审判权在法院系统独立前提下,主要体现于审级独立。
4、我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学--浙江大学幻灯片PPT
二、原则的内容 首先要求国家应当保证刑事诉讼程
序的法制化,以严密的法律规定, 构建刑事诉讼的结构,规范专门机 关的职权,设置刑事诉讼的程序, 明确诉讼主体的权利义务。
其次,这—原则要求公安司 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 格遵守法律程序,以保证及 时正确处理刑事案件。
再次,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就要
4、三者是密切相连的,分工负
责是基础,互相配合是为完成刑
事诉讼任务的必然要求,互相制 约是三机关关系的关键。
二、该原则的法理根据
1、分工负责是司法权 力分工的简略表达。
2、互相配合强调三机关工 作目标的一致性,其根本 原因在于对犯罪控制的诉 讼价值观的影响。
3、强调互相制约的根本原因 则在于近现代以来所备受推 崇的权力制约的政治哲学。
二、这一原则的基本内容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 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为白己辩 护。
2.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只能 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 诉阶段、被告人在审判阶段既可 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律师或 法律允许的其他人为自己辩护。
3.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 有权得到律师的法律帮助。
4.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义务保 证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获得律师 的法律帮助,人民检察院有义务保 证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获得 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 在审判阶段获得辩护。
三、对该原则的评价
这一原则体现的是三机关之 间的平行关系,症结是在相 互配合、相互制约这条水平 横线,要解决这一问题,就 要重新塑造警检法关系。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 判权、检察权原则
一、原则的法律依据及其理解 《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
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 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相 个人的干涉。”
刑事诉讼法学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贯彻执行,有助于提高刑事诉讼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 和法治建设。
及时原则:诉讼过程及时进 行,避免拖延和延误
公开原则:诉讼过程公开透明, 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公正原则:确保诉讼过程公正、 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互相配合: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在刑事诉讼中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刑事诉 讼任务。
互相制约: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在刑事诉讼中相互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和 司法腐败。
保障人权: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防 止侵犯人权的行为发生。
检察院的职责:依法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 监督范围:包括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 监督方式:通过审查案件、提出意见、提起抗诉等方式进行 监督目的:保障刑事诉讼的公正、合法、有效进行
群众参与:鼓励群众参与刑事诉讼,提高司法公正性 群众监督: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群众教育:通过刑事诉讼,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群众保护: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适用法律必须合法、 公正、合理
事实:案件事实必须真实、 准确、全面
证据:证据必须真实、充分、 有效
程序:诉讼程序必须合法、 公正、公开
依法执行刑罚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尊重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告人的合 法权益
依法执行刑罚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合法 性
PART FOUR
保障人权:确保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刑事诉讼法(第五版)5章
3、为避免被告人在受到强制 的情况下作出有罪供述,必 须给予其一系列的法律保障。
(六)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一事不再理
(七)程序法定原则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公民和国家 的合法权益,国家要建立法定的刑 事司法系统和刑事诉讼程序;在司 法实践中,要公正地实施法定程序, 禁止国家机关滥用权力,赋予公民 防御权利,以避免国家权力的侵犯。
孟德斯鸠深感封建国家权力过分集 中给广大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 带来的极度危害,认为非实行权力 分离不足以消除。他说:“一切有 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 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 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 休止。”因此,他认为,“从事物 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 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他首次将国 家权力简练地概括为立法权、行政 权和司法权。
三、对该原则的评价
这一原则体现的是三机关 之间的平行关系,症结是 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这 条水平横线,要解决这一 问题,就要重新塑造警检 法关系。
第三节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 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
一、原则的法律依据及其理解 《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 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 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 体和个人的干涉。”
对于该原则的理解: 1、这一原则明确规定了三机 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力,而 且三机关只能分别行使各自 的职权,不能混淆和互相取 代
2、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公检 法三机关有权行使侦查权、 检察权和审判权,其他机关 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 权力。
3、公、检、法三机关在诉
讼中居于主导的地位,根 据自己的意志进行刑事诉 讼活动,不受当事人及其 他诉讼参与人意志的约束。
2、互相配合,则是指公、检、法 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在分工 负责的基础上,互相支持,协调一 致,互相补充,共同完成揭露犯罪, 证实犯罪,惩罚犯罪分子,保护涉 讼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无罪的人 不受刑事追究的诉讼任务,而不能 各行其是,甚至相互抵消力量。
刑事诉讼法(第四版)全套课件
刑事诉讼法
Criminal Procedure Law
(第四版) 龙宗智 杨建广 主编
1
目录
第一编 导论
第1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第2章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编 基础理论
第3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第4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第5章 刑事诉讼证据 第6章 辩护与刑事代理
第7章 回避 第8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三编 程序论
第9章 管辖与立案 第10章 侦查与强制措施 第11章 起诉 第12章 审判 第13章 执行 第14章 特别程序
2
3
第一编 导论
第1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第2章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4
案例引入
例1-1 王李两家因争用水源而引发纠纷案
王李两家分属两村,均毗邻一地下水源。由于所处地 区气候干旱,水源短缺,两家常因用水问题发生争执,今 年夏季旱情严重,王家兄弟以其所承包土地多于李家为由 企图独占水源,并在一次与李家父子的争吵中出手打人, 导致李家老父腿部骨折和腰部挫伤,李家老二受轻伤,还 肆意毁坏了李村分配给李家承包用的集体所有的拖拉机和 一些农具。事后王家为息事宁人,试图付一笔赔偿金给李 家,但仍霸占水源。
【中等范围】 有关侦查程序和审判程序的法律规范
【最小范围】 仅涉及刑事审判程序的法律规范
从概念的外延上观 察,刑事诉讼法大致可 以分为大、中、小三个 范围的概念,即三个概 念集合。我国学界的通 说基本采用最大范围的 概念。最小范围的概念 主要流行于英美法系国 家。
17
刑事诉讼法就是由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 所构成的有机整体。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不仅是 规范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执行机关进行 刑事诉讼的法律,还是规范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点一、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独立性原则:刑事诉讼应独立于其他权力机关,有自己的组织形式和程序,不能受到其他权力机关的干预和指挥。
2.公开性原则: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应当公开进行,以保证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3.双重审判原则: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有权享受两次审判,即一审和二审,保证了被告在两个法院的评判中得到了平等对待。
4.举证责任原则:公诉机关有证据责任、刑事辩护人有举证责任、被告人有积极配合的证明责任。
5.充分辩护原则:被告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进行充分的辩护,包括发表意见、提供证据和质问证人等权利。
6.快速审判原则:刑事案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得以解决,不能无故拖延审判过程。
二、刑事诉讼的程序环节:1.立案阶段:包括检察机关的立案决定和法院的受理决定,判定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并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初步审查。
2.侦查阶段: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包括侦查取证、调查犯罪事实和掌握证据等活动。
3.逮捕阶段: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但需在法定程序和限定条件下进行。
4.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负责,根据侦查材料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5.第一审判阶段:包括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判决等环节,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并作出判决。
6.第二审判阶段:作为上诉程序的一部分,由上级法院对一审判决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判决的决定。
7.执行阶段:判决生效后,由执行机关负责组织和监督刑罚的执行。
三、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规则:1.真实性原则:法院对提交的证据需要进行真实性审查,排除虚假证据的影响。
2.合法性原则:证据必须通过合法手段取得,否则不得作为定罪的依据。
3.证据规则:包括证据的权利和责任、证据的追求和宣告、证据的据信性和证据的自由。
四、刑事审判的特殊程序:1.速裁程序:适用于一般刑事案件,旨在加速审理程序,以便迅速解决有关案件,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05第五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26
第八节 人民检察院 依法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
《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
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27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的内容: 1.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第一,对 公安机关立案活动进行监督;第二,对公安机关侦查 活动进行监督。 2.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第一,对人民 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进行监督;第二,对人民法院 的审判活动本身进行监督。 3.对执行活动的监督:第一,对刑事判决、裁 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施进行监督;第二,对刑罚执 行过程中涉及到的刑罚变更问题进行监督。
21
第六节 对一切公民 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 ,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22
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的基本 含义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全体公民同等适用 ,不存在任何例外,也不准搞任何特权或歧视,法 律面前,人人平等。 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又要重视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区别对待,是依照案件具体情 况,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
6
(三)无罪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任何人在未被依法确定为有罪 以前,应被推定或者假定为无罪。无罪推定原则可以做以下理解 。首先,它是一种推定。其次,它是一种可以被推翻的推定。 在审判阶段,无罪推定原则有三项要求:(1)法律已经推定被 告人无罪,因此被告人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也没有证明自己无 罪的义务。(2)检察官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并且这一证明 责任是不可转移的。(3)疑罪从无。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既然被推定为无罪,其人身自由 应不被限制和剥夺,除非追诉方有证据证明其有犯罪行为,不对 其采取强制措施会导致案件无法或难以追诉和审判,并经过司法 审查和授权。 无罪推定原则对于确保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具有重大意义, 是刑事诉讼制度的基石之一。
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点
第一章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概述一、刑事诉讼的概念1、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即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分子的活动。
(诉讼又叫打官司,是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活动)。
2、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都是诉讼,它们的异同共同点(1、首先,诉讼所以会发生、会引起,都是因为有可以通过诉讼加以解决的某种事实存在。
2、其次,诉讼必须有当事人,即通常所说的案件的原告和被告。
3、再次,诉讼必须有国家的司法机关参加,主持进行和对案件作出裁决。
4,另外,诉讼也要有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
5,最后,诉讼应当依法进行。
)不同点(1,刑事诉讼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最主要,最明显的差别,就是它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和所依据的实体法不同。
2,正是存在上述1的差别,所以它们在解决实体问题时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和依据的程序法也互不相同。
)3、所需了解的知识点(1、我国的刑事诉讼有公诉与自诉之分,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则没有之种区分。
2、在刑事诉讼中,凡公诉案件都必须由国家的公诉讼机关即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由案件的受害人或其他有关人作为当事人的一方,以个人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3,刑事诉讼既可以是指法院的审判,公诉机关的起诉和侦查机关的侦查等活动的总称(广义刑事诉讼解释)。
也可以是单指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狭义解释)我们现在一般指广义的刑事诉讼。
4,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形成不可缺少原告,被告,和法院这三个诉讼主体。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始终以保护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主义的社会秩序,维护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宗旨。
二、1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1、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是以某种标准为依据对历史上存在过的和现代的刑事诉讼所作的划分或分类。
(主要有两种分法:一种是以刑事诉讼的阶级实质为标准进行划分,一种是以刑事诉讼的表面特征为标准进划分)A以刑事诉讼的的阶级实质划分为【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资本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和社会主义的刑事诉讼)B以刑事诉讼的表面特征划分为【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弹劾式,纠问式,混合式)二、2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1、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特征(1,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是维护奴隶占有制的社会秩序的工具,它公开保护奴隶主享有种种特权,同时对广大奴隶实行野蛮,残暴的镇压,这就是奴隶制社会刑事诉讼的最基本,最主要的特点。
第五章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十五、刑事司法协助原则
第十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
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 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渊源:
参加的国际公约或条约;互惠原则;
主体:
司法机关(检察院和法院) 公安机关(国际刑警组织) 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部的外事司)
司法协助行为:
二、无罪推定原则
意大利刑法家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说明: (1)是一个程序法原则而不是实体法原则; (2)是一种可以推翻的推定; (3)是现代刑诉处理疑案的一个基本法则; (4)无罪推定的受益者是全体公民。
三、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审判独立、检察独立
独立行使职权意味着不受以下以下3个方面的 干涉: (1)行政机关;(2)社会团体;(3)公民个人 要受到共产党领导和权力机关的监督 人大、人大常委会可以干涉,但不能行使。 必须依法行使职权。 集体独立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区别对待:自首、重大立功 表现、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等
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
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 有效地执行法律。
分工负责是前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是保障。
七、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 督原则
十一、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 原则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
确定有罪。
我国没有确立无罪推定原则
第5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2)无罪推定有利于平衡控辩审三者的关系 A.无罪推定确立了法律上无罪的观念,使得审判 权对控诉权的制约有了更具体的内容,使审判程 序及其审判公开、直接言词原则等更具实质意义 B.无罪推定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纠问客体成 为享有辩护权的诉讼主体,这为其享有广泛的诉 讼权利提供了依据。而且,它要求检察官承担证 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而被告人没有证明自己有 罪的责任,这就使追诉机关本来强大的追诉权得 到制约和平衡,有利于实现控辩双方的实质对等 C.无罪推定原则要求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应排除对 被告人先入为主的偏见,不得把被告人当成有罪 的人来看待,保持中立无偏的态度,从而使被告 人在审判过程中受到公正的对待
(二)控审分离原则
(三)无罪推定原则
1.内涵 (1)被认为最早比较完整地阐述了无罪推定思想 的是意大利启蒙法学家贝卡里亚。1764年,他在 《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写道:“在法官判决之 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 定他已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 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首次在国家立法中承认 和确认了该原则,它在第9条规定:“任何人在 未经判罪前均应假定无罪。”
B.在刑事诉讼中,实行国家追诉,而且由专门机 关行使起诉权,既可避免单纯私人追诉可能产生 的弊端,又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因控、审不分所 导致的司法权擅断和滥用,有利于实现刑事程序 的秩序、公正和效率价值。 (3)实行国家追诉原则,并不排斥或妨碍公民个 人在追诉犯罪中作用的发挥。现代世界各国,除 许多国家允许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对某些犯罪可以 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外,即使是对于应当由国家 专门机关追诉的犯罪,被害人等在追诉权的行使 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答案】(1)县法院未经审理就认为刘 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是错误的,违反 了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 罪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英文名称:Criminal Procedure Law课程代码:2DA3A0090学分:3分总学时:54学时适用专业:法学专业先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考核方式:闭卷考试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程。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三大程序法之一,它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部门法。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法科学生必修的专业课之一。
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程序。
教学中主要侧重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司法工作或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
二、教学基本要求(一)了解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体系、结构,了解外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对刑事诉讼法学形成一个整体性的认识。
(二)理解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理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各项诉讼制度与程序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三)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范畴、基本制度以及各种程序的特点,培养和提高分析、解决刑事诉讼中具体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第一章概述(2学时)第一节刑事诉讼法一、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二、刑事诉讼阶段的概念和划分标准三、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异同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一、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二、国际人权公约中刑事司法准则的意义第三节刑事诉讼法学一、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第四节刑事诉讼法学的若干基本观念一、司法公正二、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三、控审分离四、控辩对等五、诉讼效率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2学时)第一节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刑事诉讼法的沿革二、刑事诉讼模式的沿革第二节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古代和近代刑事诉讼法二、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刑事诉讼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刑事诉讼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第三章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1学时)第一节制定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根据一、制定刑事诉讼法的双重目的和意义二、制定刑事诉讼法的根据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一、首要任务二、第二项重要任务三、第三项重要任务第四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2学时)第一节专门机关一、人民法院二、陪审制度三、人民检察院四、公安机关五、国家安全机关第二节诉讼参与人一、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二、自诉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四、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五、其他诉讼参与人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3学时)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本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第三节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实行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四节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意义二、本原则的基本内容第五节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审判权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实行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六节依靠群众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该原则第七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八节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九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节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一节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二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三节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四节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二、本原则的主要内容第十五节依法不追诉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六节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七节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简介一、程序法定原则二、正当程序原则三、控审分离原则四、无罪推定原则五、控辩平等原则六、有效辩护原则七、适度原则八、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第六章管辖(2学时)第一节管辖概述一、管辖的概念及原则二、管辖的意义及分类第二节立案管辖一、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四、关于执行管辖的几个问题第三节审判管辖一、级别管辖二、地区管辖三、指定管辖四、专门管辖第七章回避(2学时)第一节回避的概念和意义一、回避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回避的种类、理由和适用的人员一、回避的种类二、回避的理由三、回避适用的人员第三节回避的程序一、回避的提起二、回避的审查决定三、对驳回申请的复议第八章辩护和代理(4学时,其中实践教学2学时)第一节辩护一、辩护制度的概念及历史发展二、辩护制度的内容三、法律援助制度第二节代理一、刑事代理制度的概念及意义二、自诉案件的代理三、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四、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实践教学:讲座第九章证据概述(5学时,其中实践教学2学时)第一节证据和证据制度一、证据的概念和意义二、证据的特征三、刑事证据制度第二节证据种类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结论七、勘验、检查笔录八、视听资料第三节证据的分类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二、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三、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实践教学: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第十章证明(1学时)第一节概述一、证明的概念二、证明对象三、证明要求四、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第二节证据的收集和运用一、收集证据二、审查判断证据三、各类证据的收集及审查判断四、完全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情的规则第十一章强制措施(3学时)第一节概述一、强制措施的概念和意义二、适用强制措施应当考虑的因素第二节拘传一、拘传的概念和意义二、拘传的程序第三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一、取保候审的概念、种类和意义三、监视居住的概念和条件四、监视居住的程序第四节拘留一、拘留的概念和意义二、拘留的条件和程序第五节逮捕一、逮捕的概念二、逮捕的条件三、逮捕的批准、决定和执行权限及程序第十二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学时,其中实践教学1学时)第一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成立条件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及特点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第二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第三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保全和先予执行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实践教学:案例分析第十三章期间和送达(1学时)第一节期间一、期间的概念和意义二、期间的计算第二节送达一、送达的概念和意义二、送达程序第十四章刑事诉讼的终止和中止(2学时)第一节刑事诉讼的中止一、诉讼中止的概念和意义二、诉讼中止的条件和程序第二节刑事诉讼的终止一、诉讼终止的概念和意义二、诉讼终止的条件和程序第十五章立案(2学时)第一节立案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一、立案程序的概念第二节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一、立案的材料来源二、立案的条件第三节立案的程序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三、人民检察院对不立案的监督第十六章侦查(4学时,其中实践教学2学时)第一节侦查的概念、任务和意义一、侦查的概念和意义二、侦查的任务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和意义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第三节询问证人、被害人一、询问证人的概念和意义二、询问证人的程序三、询问被害人第四节勘验、检查一、勘验、检查的概念和意义二、勘验、检查的种类和程序第五节搜查一、搜查的概念和意义二、搜查的程序第六节扣押物证、书证一、扣押物证、书证的概念和意义二、扣押物证、书证的程序第七节鉴定一、鉴定的概念和意义二、鉴定的程序第八节通缉一、通缉的概念和意义二、通缉的程序和对象第九节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一、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二、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三、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侦查阶段的主要工作第十节侦查终结一、侦查终结的概念和意义二、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和程序三、撤销案件的条件和程序四、侦查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第十一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一、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侦查权二、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程序第十二节补充侦查一、补充侦查的概念和种类二、不同阶段的补充侦查第十三节侦查监督一、侦查监督的概念和意义二、侦查监督的内容实践教学: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第十七章起诉(3学时)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一、起诉的概念和意义二、提起公诉的一般理论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一、审查起诉二、提起公诉三、不起诉第三节提起自诉的程序一、自诉案件的范围二、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三、提起自诉的程序第十八章第一审程序(4学时,其中实践教学2学时)第一节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一、第一审程序的概念二、第一审程序的任务和意义三、第一审程序的改革和发展第二节公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一、对公诉案件的审查二、开庭审判前的准备三、法庭审判程序四、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五、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审理程序六、延期审理、中止审理七、第一审程序的期限第三节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一、自诉案件的概念和范围二、自诉案件的提起、审查和处理三、自诉案件的审理第四节简易程序一、简易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三、简易程序的审理第五节判决、裁定和决定一、判决二、裁定三、决定实践教学:模拟法庭审判第十九章第二审程序(3学时,其中实践教学1学时)第一节概述一、两审终审制二、二审程序的概念和特点三、二审程序的任务和意义第二节第二审程序的提起一、提起二审程序的主体二、被害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三、上诉、抗诉的理由四、上诉、抗诉的期限五、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第三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一、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审查二、全面审理原则三、二审的审判方式和程序四、对二审案件的处理五、二审案件的审判期限第四节上诉不加刑原则一、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概念和意义二、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第五节对扣押、冻结财物的处理实践教学:观看教学片第二十章死刑复核程序(2学时)第一节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一、行使核准死刑权的人民法院二、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三、报请复核的基本要求四、审查核准程序第三节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一、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行使核准权的人民法院二、复核死缓案件的程序第二十一章审判监督程序(2学时)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特点和意义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任务二、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和意义第二节申诉材料与审查处理一、申诉材料的来源二、申诉的法律效力和申诉的理由三、审查处理第三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三、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第四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一、重新审判的方式和程序二、重新审判案件的审查三、重新审判后的处理第二十二章执行(1学时)第一节概述一、执行的概念、特点和意义二、执行的主体和客体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种类与执行机关一、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裁判的执行二、对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三、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缓刑的执行四、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五、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六、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的执行第三节执行的变更与其他处理一、死刑和死缓执行的变更二、暂与监外执行三、减刑和假释四、对新罪、漏罪的追究程序五、发现错判和对申诉的处理第四节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一、人民检察院对各种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二、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监督第二十三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自学)第一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第三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第二十四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自学)第一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概述第二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页眉内容第三节刑事司法协助第二十五章刑事赔偿程序(自学)第一节刑事赔偿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刑事赔偿的范围第三节刑事赔偿程序四、教学参考书1、程荣斌主编:《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第一、法治原则。
法治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限制和程序,保障了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保护。
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辩护人都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和原则履行职责和义务。
第二、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任何人都不能受到不公正待遇,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
第三、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任何人都应该依法平等受到法律的保护。
无论是被害人还是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并在不同阶段获得平等的待遇和保护。
第四、合法证据原则。
合法证据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通过合法方式获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审判的依据。
审判机关不能以非法手段获得证据,不能采纳非法证据作为定罪和非罪的根据。
同时,当事人享有举证和质证的权利,可以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辩护。
第五、合理怀疑原则。
合理怀疑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必须有足够的证据和证据支持。
法院不能只基于怀疑、猜测或主观推测,而是要通过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判断被告人的有罪情况。
同时,合理怀疑原则也适用于被告人的无罪推定,在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情况下,应该推定其无罪。
第六、公开审理原则。
公开审理原则是指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保密处理。
公开审理有助于维护审判的公正和公正,公众可以监督和参与审判程序,增加了裁判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第七、快速审理原则。
快速审理原则是指刑事案件应该尽快审理,以避免长时间的拖延和滥用权力。
对于可采取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予以审理和处理。
对于复杂的案件,也应合理控制诉讼时间,尽量避免司法滥用和过度重罚。
总之,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法治、公正、平等、合法证据、合理怀疑、公开审理和快速审理原则。
这些原则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确保刑事案件的公正和公正处理,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保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2
(五)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1.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陈述和辩论, 有权使用本民族的文字书写诉讼文书 2.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公安司法机关应当用当地通用 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活动
3.如果诉讼参与人不通晓当地的语言文字,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为他们提
第五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一、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进行刑 事诉讼时,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或基本行为规范。 确定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宪法》、《刑事诉讼法》、《人民 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例外: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16:一律;16—18:一般——1996刑诉法); 不满18周岁:不公开——2012刑诉法;时间:以开庭时为准;
(4)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8
【例题1】某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法院决定公开审 理该案。那么不应当公开的是下列哪些过程( )
B.监督的时间:庭审结束后
C.监督的主体:检察院 D.监督的效力:法院认为正确的,采纳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21
(4)对执行的监督:
①对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监督: A.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
B.检察院必须派员到刑场监督
C.监督必须是全程的 D.检察人员如果发现有疑点,有权要求停止执行 ②对刑罚执行机关关押、监管、改造、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的活动进行监 督——驻监、所检察室 ③对执行过程中刑罚的变更进行监督 A.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B.减刑、假释决定 返回
7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 则
1.基本含义: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
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8
2.该原则与西方司法独立原则的关系
(1)独立的对象不同(西:独立于行政机关、立法机关、政党) (中:独立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 (2)独立的主体不同(西:审判独立) (中:审判独立;检察独立) (3)独立的内容不同(西:系统独立;审级独立;法官独立) (中:法院——系统独立;审级独立;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以及判决所依据的证据、事实和法律都必须
公开,允许群众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26
公开的内容:
(1)审判过程(绝大部分) (2)判决的宣告(全部公开) (3)事实、证据和和理由(全部公开)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27
检察院——系统独立)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9
这一原则所强调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集体行使审判权和 检察权,而不是法官、检察官个人独立行使职权。
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 人民检察院的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必须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13
2.公检法机关联合办案的问题
长期以来,公、检、法联合办案被刑事司法系统默认,以至于成了司法 机关表达对案件重视的一种方式。每当发生重大的或者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时, 总会公检法联合办案——由各级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三部门的领导,召开 专门的案件讨论会迅速拍板定案。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24
【例题2】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告 人为藏族,不会讲汉语,法庭为其配备了翻译。那么对该 翻译费用,应当由谁支付()
A.法院 B.被告人 C.被告人的父母 D.被告人的辩护律师
返回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25
(六)审判公开
2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法律规范 反映了刑事诉讼的客观规律和基本要求 对于刑事诉讼立法和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重要保证。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3
(二)特点
在日本、我国台湾地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往往被称为“刑事诉讼之主义”。 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10
3.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
(1)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 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
(2)上级检察院可以将本院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检察院侦查
(3)下级检察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上级检察院侦查的案件,可以
请求移送上级检察院侦查
(3)在刑事诉讼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控方承担,被告人不负有证明 自己无罪的义务 (4)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不以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 (5)对于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 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33
该原则与无罪推定原则的关系:
19
(2)对侦查的监督:
①通过审查批捕监督:(公安机关唯一不能独立实施的强制措施——逮捕) ②通过审查起诉监督: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20
(3)对审判的监督:
①法庭审理结束后的监督:二审抗诉;再审抗诉
②法庭审理过程中的监督:
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的时候应当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A.监督的方式:书面
(1)只有人民法院享有最终的定罪权
(2)法院的定罪权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① 只能以判决的形式作出有罪无罪的认定
② 必须依刑法和刑诉法的规定制作判决书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32
基本内容:
(1)被追诉者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律称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不能被称 为罪犯、人犯
(2)不存在免予起诉的决定
(2)三机关分工负责,不能互相取代
(3)必须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依法进行诉讼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6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具有专属性
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行使。
返回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
3.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4.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法律约束力。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4
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几项重要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四)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五)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16
【例题】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不少地区在严打时期或者在遇到特大
疑难案件时,常常在侦查或者起诉阶段即要求人民法院派员介入,这
就是所谓的“公检法机关联合办案”。那么,这种做法()
A.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 应当互相配合的原则 B.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与西方国家司法机关本质上的不同 C.违背了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 分工负责的原则
关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这种监督贯穿于刑事诉讼活动的始终。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18
(1)对立案的监督:
刑事诉讼法第111条: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 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A.宣布开庭程序
B.法庭调查和辩论 C.被告人最后陈述 D.合议庭评议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29
【例题2】某共同犯罪案件,共有3名被告人,其中一名被告人 15岁,另两名被告人成年,那么对于此案应当如何审理()
A.全案都公开审理 B.在征得未成年被告人同意之后公开审理 C.未成年被告人不公开审理,其他被告人公开审理
返回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12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所谓分工负责是指各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 职权,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推诿
所谓互相配合是指公检法机关应当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相互支持与合作,
共同完成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任务 所谓互相制约,是指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各自把好关口,相互约束, 防止发生错误并及时纠正错误,正确执行法律
(1)无罪推定原则的历史 (2)无罪推定原则的内容 首先,被追诉人享有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 其次,疑问有利于被告人
返回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34
(八)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适用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