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学名著导读课件配价理论与配价结构分析(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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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语言学家的发展:现在通常把价理解为 语言符号(动、名、形)在其周围开辟一定 数量的空位,并要求用特定成分予以填补的 特性。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6.2.2 德国配价思想 六十年代初,德国语言学家将从属关系语法 引进德国,用于德语语法的研究,并依据德 语的特点,加以创造性的发展,成功地用于 对外德语教学、语言对比研究和辞典编纂等 领域。 ——配价理论产生于法国,却发展在德国。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二、句子结构分析及描写 ▪ 把动词视为句子的结构核心,把其他成分区
分为结构成分与非结构成分,这是配价论对 句子结构的基本认识,也是配价论区别于其 他语法理论的根本所在。特别是主语的地位 更是争议的焦点。
▪ 配价论认为句子的成分:动词部分、补足语 和说明语。前两者是句子的结构成分。
▪ 而直接受动词支配的有“名词词组”(行动 元)和“副词词组”(状态元)。
▪ 从理论上说,状态元可以无限多个,而行动 元不得超过三个。动词的“价”就决定于动 词所支配的“行动元”的数目。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配价概念 ▪ 价,化学术语,指一种元素的原子与几个氢
原子化合或能置换出多少氢原子。特思尼耶 尔将其引入语言学,用以说明动词支配他类 词的特性。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句法配价:句法配价研究的是逻辑配价在某一具体 语言中的表现形式,因此尽管词的逻辑配价一样, 但句法配价是不尽相同的。
▪ 如:“帮助”(帮助者、提供的帮助、被帮助者) ▪ “他帮助我工作”。 ▪ 德语中:谓语动词要变位,帮助者要用主格表示,
被帮助者要用给予格表示,所提供的帮助得用介词 结构表示。 ▪ 而且同一语言中的同义词的逻辑配价是相同的,但 却往往有不同的句法配价。(德语例子略)
但这一理论在当时未能得到法国学术界的理解。特氏的代表 性著作《结构句法基础》在其生前甚至无法出版问世。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特思尼耶尔的从属关系语法——关联、转位(省略) ▪ 关联: ▪ 法语句子:Alfred parle(阿尔弗列德讲话)。句子的构成成
分不是一个一个的单词,而是词与词之间的“关联”。 (氢 氧化合为水) ▪ 关联赋予句子“以严谨的组织和生命的气息” ,是“句子的 生命线” 。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一、概念(见前) ▪ 配价可以从逻辑、句法和语义三个不同的层面来认识。 ▪ 逻辑配价: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逻辑—语义现象,受词义制
约。【德】威廉·邦茨欧认为,在句法结构的组合过程中, 词汇提供了决定性的前提。词汇本身具有联结的可能,其联 结能力源于词汇的语义特点。词汇的概念核心反应了语言外 现实中诸现象直接的关系。如 “访问”一词表示两者直接的 关系:X,访问者;Y,被访者。在不同的语言中,同一概 念的逻辑价数是相同的。逻辑-语义关系是超出个别语言的 共同现象,在某个具体语言中某个逻辑语义关系如何实现, 则需要借助该语言的特殊表现方法。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四、补足语的界定和分类 ▪ 补足语是句法配价的核心问题,配价研究必须回答: ▪ 1、怎样确定某个动词支配的补足语的价数?(舒马赫—语义
分析法,如“购买”四个语义成分) ▪ 2、怎样划分补足语与说明语的界限?(删除法)(书上
“凡表示行为动作发生的时间、处所的名词一般都不计算在 内”) “办公室” ▪ 3、怎样区分必有补足语与可有补足语?(他送了我一本字典) (可有补足语与说明语) ▪ 4、怎样为补足语分类?(恩格的鉴别词替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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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三、动词分类标准 ▪ 传统的及物、不及物概念 ▪ 动词的配价分类 ▪ 德语里面有四价动词:
他 把公文包 给父亲 送到 办公室(汉语为三价) 朱德熙先生同样认为单个的动词最多只有三价 (向),但是他认为动词性结构可有四向或更多向。 “我陪他上医院去看望病人”。(reason?)
配价理论与配价结构分析
6.1 “动词语+的”结构引起的问题
▪ 问题一:有的能独立做主语或宾语,并能指 称人或事物 “他买的”、“吃羊肉的”
但有的就不能独立做主语或宾语,不能指称 人或事物 “他游泳的”、“他参观展览会的”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6.2.1 “配价” 思想的由来
法国学者吕西安·特思尼耶尔,在五十年代创立了一种语言 学理论——从属关系语法。他通晓多国欧洲语言,又长期从 事俄语和德语教学,因此在外语教学与语言对比的基础上, 提出了这个理论。这个语法又称为依存语法。因为使用了 “价”的概念,所以又被成为“配价语法”。(韩万衡有不 同意见)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分歧点: ▪ 价是属于语义范畴,还是句法范畴?而且,必有补足语、可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语义配价:语义配价指的是充当补足语的词 语在语义及语用方面与动词是否相容。
▪ 如:“这张桌子住在柏林”。 ▪ 语法结构正确,但无生命的词语在语义上不
能与动词“住”相容。语义配价受逻辑-语义 的制约,但更多地受社会习惯的影响,是约 定俗成的结果。如汉语必须说“喝汤”,而 德语却必须说“吃汤” 。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从属关系” 正是由于关联建立起了词与词之间的从属关 系。“我吃苹果”图示如下: 吃(支配词)
我(从属词) 苹果 (从属词)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特思尼耶尔认为,动词是句子的中心,它支 配着别的成分,而它本身却不受任何成分的 支配。因此他把主语和宾语同等看待,把他 们都置于动词的支配之下。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句法配价是配价论的研究核心。在配价论发展初期, 众说纷纭。赫尔比希提出应建立形式化的配价概念:
1、确认动词为句子结构的核心; 2、区分句子的结构成分(指必有补足语和可有补足
语)与非结构成分(指说明语); 3、确定传统语法中的句子成分哪些是配价要求的结
构成分,哪些是非结构成分。(针对特思尼耶尔说 的。赫强调不仅主语和宾语是补足语,表语和状语 也是补足语)。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6.2.2 德国配价思想 六十年代初,德国语言学家将从属关系语法 引进德国,用于德语语法的研究,并依据德 语的特点,加以创造性的发展,成功地用于 对外德语教学、语言对比研究和辞典编纂等 领域。 ——配价理论产生于法国,却发展在德国。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二、句子结构分析及描写 ▪ 把动词视为句子的结构核心,把其他成分区
分为结构成分与非结构成分,这是配价论对 句子结构的基本认识,也是配价论区别于其 他语法理论的根本所在。特别是主语的地位 更是争议的焦点。
▪ 配价论认为句子的成分:动词部分、补足语 和说明语。前两者是句子的结构成分。
▪ 而直接受动词支配的有“名词词组”(行动 元)和“副词词组”(状态元)。
▪ 从理论上说,状态元可以无限多个,而行动 元不得超过三个。动词的“价”就决定于动 词所支配的“行动元”的数目。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配价概念 ▪ 价,化学术语,指一种元素的原子与几个氢
原子化合或能置换出多少氢原子。特思尼耶 尔将其引入语言学,用以说明动词支配他类 词的特性。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句法配价:句法配价研究的是逻辑配价在某一具体 语言中的表现形式,因此尽管词的逻辑配价一样, 但句法配价是不尽相同的。
▪ 如:“帮助”(帮助者、提供的帮助、被帮助者) ▪ “他帮助我工作”。 ▪ 德语中:谓语动词要变位,帮助者要用主格表示,
被帮助者要用给予格表示,所提供的帮助得用介词 结构表示。 ▪ 而且同一语言中的同义词的逻辑配价是相同的,但 却往往有不同的句法配价。(德语例子略)
但这一理论在当时未能得到法国学术界的理解。特氏的代表 性著作《结构句法基础》在其生前甚至无法出版问世。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特思尼耶尔的从属关系语法——关联、转位(省略) ▪ 关联: ▪ 法语句子:Alfred parle(阿尔弗列德讲话)。句子的构成成
分不是一个一个的单词,而是词与词之间的“关联”。 (氢 氧化合为水) ▪ 关联赋予句子“以严谨的组织和生命的气息” ,是“句子的 生命线” 。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一、概念(见前) ▪ 配价可以从逻辑、句法和语义三个不同的层面来认识。 ▪ 逻辑配价: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逻辑—语义现象,受词义制
约。【德】威廉·邦茨欧认为,在句法结构的组合过程中, 词汇提供了决定性的前提。词汇本身具有联结的可能,其联 结能力源于词汇的语义特点。词汇的概念核心反应了语言外 现实中诸现象直接的关系。如 “访问”一词表示两者直接的 关系:X,访问者;Y,被访者。在不同的语言中,同一概 念的逻辑价数是相同的。逻辑-语义关系是超出个别语言的 共同现象,在某个具体语言中某个逻辑语义关系如何实现, 则需要借助该语言的特殊表现方法。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四、补足语的界定和分类 ▪ 补足语是句法配价的核心问题,配价研究必须回答: ▪ 1、怎样确定某个动词支配的补足语的价数?(舒马赫—语义
分析法,如“购买”四个语义成分) ▪ 2、怎样划分补足语与说明语的界限?(删除法)(书上
“凡表示行为动作发生的时间、处所的名词一般都不计算在 内”) “办公室” ▪ 3、怎样区分必有补足语与可有补足语?(他送了我一本字典) (可有补足语与说明语) ▪ 4、怎样为补足语分类?(恩格的鉴别词替代法)
wk.baidu.com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三、动词分类标准 ▪ 传统的及物、不及物概念 ▪ 动词的配价分类 ▪ 德语里面有四价动词:
他 把公文包 给父亲 送到 办公室(汉语为三价) 朱德熙先生同样认为单个的动词最多只有三价 (向),但是他认为动词性结构可有四向或更多向。 “我陪他上医院去看望病人”。(reason?)
配价理论与配价结构分析
6.1 “动词语+的”结构引起的问题
▪ 问题一:有的能独立做主语或宾语,并能指 称人或事物 “他买的”、“吃羊肉的”
但有的就不能独立做主语或宾语,不能指称 人或事物 “他游泳的”、“他参观展览会的”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6.2.1 “配价” 思想的由来
法国学者吕西安·特思尼耶尔,在五十年代创立了一种语言 学理论——从属关系语法。他通晓多国欧洲语言,又长期从 事俄语和德语教学,因此在外语教学与语言对比的基础上, 提出了这个理论。这个语法又称为依存语法。因为使用了 “价”的概念,所以又被成为“配价语法”。(韩万衡有不 同意见)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分歧点: ▪ 价是属于语义范畴,还是句法范畴?而且,必有补足语、可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语义配价:语义配价指的是充当补足语的词 语在语义及语用方面与动词是否相容。
▪ 如:“这张桌子住在柏林”。 ▪ 语法结构正确,但无生命的词语在语义上不
能与动词“住”相容。语义配价受逻辑-语义 的制约,但更多地受社会习惯的影响,是约 定俗成的结果。如汉语必须说“喝汤”,而 德语却必须说“吃汤” 。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从属关系” 正是由于关联建立起了词与词之间的从属关 系。“我吃苹果”图示如下: 吃(支配词)
我(从属词) 苹果 (从属词)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特思尼耶尔认为,动词是句子的中心,它支 配着别的成分,而它本身却不受任何成分的 支配。因此他把主语和宾语同等看待,把他 们都置于动词的支配之下。
6.2 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
▪ 句法配价是配价论的研究核心。在配价论发展初期, 众说纷纭。赫尔比希提出应建立形式化的配价概念:
1、确认动词为句子结构的核心; 2、区分句子的结构成分(指必有补足语和可有补足
语)与非结构成分(指说明语); 3、确定传统语法中的句子成分哪些是配价要求的结
构成分,哪些是非结构成分。(针对特思尼耶尔说 的。赫强调不仅主语和宾语是补足语,表语和状语 也是补足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