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各县(区)基准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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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基准地价

赣州市基准地价

赣州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表附件2:赣州市中心城区综合用地土地级别表赣州中心城区住宅用地土地级别表赣州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土地级别表赣州市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土地级别补充说明(一)、将本次城区基准地价表中的商业、住宅及工业用地用途分为:(二)、结合以上各类用地用途分类情况,对各类用地土地级别做以下调整:商业用地(附件2中):一级区域“文明大道(黄屋坪路-红环南路)调整为文明大道(张家围路以西)”;二级区域“文明大道(黄屋坪路以东,红环南路以西)调整为文明大道(张家围路以东),章江北大道(黄屋坪路-区卫生防疫站)调整为章江北大道(张家围路-区卫生防疫站)”;三级区域“石城路、翠微路、赞贤路做剔除处理,兴国路(赣州市民政局以东)调整为兴国路(赣州市民政局以西)”;四级区域“赣江源大道、长征大道(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以南)、兴国路(赣州市民政局以西)做剔除处理”。

住宅用地(附件2中):一级区域“东阳山路(文明大道-南门口)、南河路(文明大道-红旗大道)、营角上路(文明大道-红旗大道)、张家围路(广电路-红旗大道)、黄屋坪路(广电路-红旗大道)调整为东阳山路(文明大道-章江北大道)、南河路(文明大道-章江北大道)、营角上路(文明大道-章江北大道)、张家围路(广电路-章江北大道)、黄屋坪路(广电路-章江北大道)”;三级区域“章江南大道调整为滨江东路”。

工业用地(附件2中):二级区域“沙河大道(眉垅路以南)做剔除处理”。

(三)、附件2中,赣州市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土地级别表中“主要路段、区域”文字描述不准确的,以图件覆盖路段、区域为准。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分别确定如下:1.住宅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二、容积率1、商业用地:1.62、住宅用地:2.4赣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开发费用表南康市规费:土地开发费调整区间:(总开发费用在52-85元/平方米)。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8.08.06•【字号】•【施行日期】2018.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价格正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各市、县(区)国土资源(矿管)局,赣江新区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规定,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8年8月6日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注:1.“资源储量”是指矿区范围内经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其中固体矿产以(334)?及以上类别的矿石资源储量为准,地热、矿泉水以允许开采量为准。

2.“可采储量”根据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确定。

3.金矿难处理与易处理,锡矿难选与易选的划分标准,主要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最低要求确定。

4.根据《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T 11615—2010),地热资源勘查划分为地热资源调查、预可行性勘查、可行性勘查。

5.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建筑用石料、砖瓦用页岩属于三类矿产,直接出让采矿权。

使用说明:1.矿业权出让收益原则上通过出让金额的形式征收,市场基准价按照《江西省矿业权市场基准价》确定。

通过竞争方式出让矿业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底价不得低于矿业权市场基准价。

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照评估值、市场基准价就高确定。

2.对于可开发利用的共伴生矿、低品位矿,一律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其中,共生矿产按照同类矿产市场基准价的100%确定,伴生矿产按照同类矿产市场基准价的60%确定,低品位矿按照同类矿产市场基准价的20%确定。

2019年1月份赣州土地分析

2019年1月份赣州土地分析

2019年1月份赣州全市共成交154宗土地~ 吸金63亿元!
据2019年1月1日—1月31日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网上得知,2019年1月份赣州全市共成交154宗土地,其中商业住宅用地94宗,商业服务用地20宗,工业用地30宗,其他用地10宗。

从区域来看,赣州中心城区成交5宗(章贡区1宗、经开区4宗、蓉江新区0宗),南康区成交54宗,赣县区成交1宗,于都县成交17宗,宁都县成交9宗,定南县成交4宗,全南县成交3宗,大余县成交16宗,寻乌县成交3宗,信丰县成交4宗,龙南县成交4宗,会昌县成交6宗,上犹县成交1宗,崇义县成交9宗,安远县成交3宗,瑞金市成交2宗,石城县成交13宗。

2019年1月赣州全市土地成交总金额630323.7401万元(约63.03亿元),其中商业住宅用地1月份共成交530307.7645万元(约53亿元)。

商业服务用地1月份共成交约60762.6742万元(约6.1亿元)。

工业用地1月份共成交19420.8364万元(约1.9亿元)。

其他用地1月份共成交19832.465万元(约2亿元)。

2019年1月成交总面积4654750.063㎡(约6982.13亩),其中商业住宅用地1月份成交面积2174510.92㎡(约3261.77亩),商业服务用地1月份成交面积315117.9933㎡(约472.67亩),工业用地1月份成交面积1672766.22㎡(约2509.15亩),其他用地1月份成交面积492354.93㎡(约738.53亩)。

以下为2019年1月赣州全市商住土地成交情况:
以下为2019年1月赣州全市商业土地成交情况:。

1-6月新赣州房产网网上房源各大片区均价汇总

1-6月新赣州房产网网上房源各大片区均价汇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1-6月新赣州房产网网上房源各大片区均价汇总据新赣州房产网网上房源独家数据统计报表显示,一月份至六月份新赣州房产网会员发布房源量共计226050套。

上半年发布房源均价最高的区域是章江新区,均价为7453元/平米,均价最低的区域是老城区,均价为5421元/平米。

通过以上图,我们可以看到上半年赣州老城区六月会员发布房源的均价最高,达到5645元/平米,二月会员发布房源的均价最低,为5147元/平米,上半年老城区均价为5421元/平米。

章江新区六月发布房源的均价最高,达到7724元/平米,一月会员发布房源的均价最低,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江西省基准地价集

江西省基准地价集

江西省基准地价表南昌市土地基准地价表
九江市土地基准地价表
鹰潭市土地基准地价表
表3--1 鹰潭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设立时间:1998/12/24
表3--2 余江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设立时间:2000/12/1
表3--3 贵溪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设立时间:1999/12/27
上饶市土地基准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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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土地基准地价表
表5--1 新余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设立时间:2002/3
表5--2 分宜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
宜春市土地基准地价表




吉安市土地基准地价表

抚州市土地基准地价表

表)
萍乡市土地基准地价表
表9--1萍乡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设立时间:2001/6/6
表9--2 湘东区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设立时间:2002/11
表9--3 上粟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设立时间:2002/2
表9--4 芦溪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设立时间:2002/5
表9--5 莲花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设立时间:2000/3/27(未经批准)
景德镇土地基准地价表
表10--1景德镇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设立时间:
表10--2 乐平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设立时间:2001/9/10
表10--3 浮梁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设立时间:2000
赣州市土地基准地价表。

2008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土地招拍挂价格分析

2008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土地招拍挂价格分析

2008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土地招拍挂价格分析江西鼎信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营销策划部经过搜集整理,2008年赣州市中心城区以挂牌、拍卖的形式共出让土地64幅,总面积2781.02亩,出让金收入80357万元,成交均价28.89万元/亩。

出让的64宗土地中,48宗为工业用地,占比75%;住宅和商住用地10宗,占比15.6%;综合用地5宗,占比7.82%;其他用地1宗,占比1.56%。

和2007年相比,出让土地宗数增加178%,其中工业地暴增11倍,出让金收入减少45%,出让土地面积增加79%。

单位价格最高的地块出现在河套老城区Ⅲ-E-16地块,用途为商业用地,共1.13亩,单位地价高达582万元/亩。

一次出让面积最多的地块出现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飞翔路北侧的工业用地(通讯、计算机制造用地),出让面积达251.35亩。

出让总价最高的地块为章江新区H1地块,出让总价达12887万元。

根据不同的城市功能划分及发展特点,将所有出让的城市建设用地细分为河套老城区、章江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沙河水东片区、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四大区域进行分析。

河套内老城区出让金收入2366万元,出让土地5幅,面积12.33亩,成交均价192万元/亩,和去年相比,出让金收入剧减92%,出让土地宗数增加25%,出让土地面积剧减94%。

其中住宅和商住用地出让金收入1708万元,出让土地4幅,面积11.2亩,均价153万元/亩,平均楼面地价1227元/㎡。

和2007年相比,出让金收入大减95%,出让宗数持平,出让面积大减95%,土地均价小涨8%,平均楼面地价回落3%。

而2008年赣江路、八境路等旧城改造项目都还没有推出,只是上市了一些零星小地块,商住用地的出让面积和出让金收入大幅下降。

土地成交价格维持高位运行的状态,但楼面地价有所回落。

预计2009年随着赣江路旧城改造等一批项目进行实施阶段,河套老城区的土地拍卖数量将大大增加。

章江新区土地出让金收入32468万元,出让土地6幅,面积149.96亩,成交均价217万元/亩,和去年的统计数字相比,出让金收入减少26%,出让土地宗数增加50%,出让土面积增加23%。

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附件2
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附注:
1、此次调整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范围为除南昌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外的全部县(市、区);
2、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适用于征收集体农用地水田的补偿测算。

征收其它集体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测算,参照以下修正系数执行:
(1)菜地、果园、茶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修正系数不变,不低于1.0;
(2)旱地、宅基地修正系数不低于0.67;
(3)林地及其它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修正系数不低于0.35;
(4)未利用地修正系数不低于0.2;
3、国有农用地补偿安置参照执行;
4、新增的乡(镇)、村,参照相邻乡(镇)、村中较高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全国土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全国土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全国土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加强对工业用地的调控和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部统一制订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1),现予以发布。

一、本《标准》是市、县人民政府出让工业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时必须执行的最低控制标准。

二、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详见附件2)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

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不得以土地取得来源不同、土地开发程度不同等各种理由对规定的最低价标准进行减价修正。

三、工业项目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

对少数地区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60%执行。

其中,对使用未列入耕地后备资源且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的国有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30%执行。

对实行这类地价政策的工业项目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部备案。

四、对低于法定最高出让年期(50年)出让工业用地,或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所确定的出让价格和年租金按照一定的还原利率修正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的价格,均不得低于本《标准》。

年期修正必须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的规定,还原利率不得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五年期存款利率。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02•【字号】•【施行日期】2022.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赣江新区自然资源局: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基准地价制订和更新工作,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建立健全政府公示地价体系,切实为各级政府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提供决策依据,根据2022年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决定开展2022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范围根据“更新频率不得低于每3年一次,每隔6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更新”的原则,我省2022年需开展城镇基准地价更新的市(县、区)为:(一)现行基准地价评估时点为2019年的市、县(区):永修县、德安县、庐山市、萍乡市本级、上犹县、崇义县、兴国县、万年县、资溪县、广昌县。

(二)2021年及以前年度部署开展基准地价更新但尚未完成的市、县(区):南昌县、九江市本级、柴桑区、都昌县、景德镇市本级、莲花县、鹰潭市本级、赣县区、高安市、上高县、宜丰县、樟树市、丰城市、婺源县、抚州市本级、黎川县、南丰县、宜黄县。

二、工作安排(一)时间安排。

今年部署开展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市、县(区)应于2022年4月底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时落实工作经费和技术承担单位;9月底前完成成果编制、听证等工作;10月底前行文报至省厅并将更新成果报请验收。

2021年及以前年度部署开展基准地价更新但尚未完成的市、县(区)应于2022年6月底前报省厅进行成果验收。

(二)其他事项。

为建立健全公示地价体系,丰富土地市场价值参考标准,开展基准地价更新的地区,应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函〔2021〕187号)要求,同步开展标定地价制订等工作,并做好公布实施工作。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09〕2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意义。

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贯彻中央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等一系列决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工作,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随意性较大等突出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性,通过当地各种媒体和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制定和执行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原则、依据、水平和有关内容,公布当地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做到家喻户晓。

二、认真组织实施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后,各地要按照同地同价、协调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征地补偿。

在具体工作中,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补偿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公布标准。

对少数地区原实际补偿已高于新标准的,仍执行原来的标准,不得以执行新标准为由降低补偿标准;使用国有土地的,参照此次公布的标准执行。

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征地补偿标准以新公布的标准为原则另行制定。

三、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

新的补偿标准公布后,各地要周密组织,统筹安排,妥善处理征地补偿标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法定标准与农民补偿要求之间的关系,防止新老标准之间差距过大而引发矛盾。

实施征地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严格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做好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

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民政府公布《江西省⼈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年产值标准和区⽚综合地价的通知》,⾃2015年10⽉1⽇起执⾏。

专业拆迁律师就将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家:
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地共有三类:
⼀类⼟地:历市镇。

补偿标准:区⽚价(⽔⽥):36649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6649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554元/亩;林地及其他农⽤地、集体建设⽤地不低于12827元/亩;未利⽤地不低于7329元/亩。

⼆类⼟地:岭北镇、天九镇、鹅公镇。

补偿标准:区⽚价(⽔⽥):32606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2606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1846元/亩;林地及其他农⽤地、集体建设⽤地不低于11412元/亩;未利⽤地不低于6521元/亩。

三类⼟地:龙塘镇|⽼城镇、岿美⼭镇。

补偿标准:区⽚价(⽔⽥):31284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1284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0290元/亩;林地及其他农⽤地、集体建设⽤地不低于10949元/亩;未利⽤地不低于6256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欢迎咨询爱⼟拆迁律师(4006161660),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江西省赣州市各县(区)基准地价

江西省赣州市各县(区)基准地价

信息分类:文件编号: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发布日期:2008-04-21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信息索取号:
责任部门:利用处
M00150-0403-2008-0006
赣州市土地基准地价表
表11--1 赣州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2001
表11--2 赣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1999/12
表11--3 南康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2000
表11--4 信丰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1998/6
表11--5 大余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1999/7
表11--6 上犹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1999/6
表11--7 崇义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2000/9/11表11--8 安远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2000/10
表11--9 龙南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1999/6
表11--10 定南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2000/11/24表11--11 全南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
表11--12 兴国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2000/6/1表11--13 宁都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2000/9/12表11--14 于都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2000/1
表11--15 瑞金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1999/8表11--16 会昌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2000/6/30表11--17 寻乌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2000/3/7表11--18 石城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199/11。

赣州市基准地价

赣州市基准地价

赣州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表(2012年)单位:元/平方米、万元/亩附件2:赣州市中心城区综合用地土地级别表赣州市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土地级别补充说明二)、结合以上各类用地用途分类情况,对各类用地土地级别做以下调商业用地(附件2 中):一级区域“文明大道(黄屋坪路-红环南路)调整为文明大道(张家围路以西)”;二级区域“文明大道(黄屋坪路以东,红环南路以西)调整为文明大道(张家围路以东),章江北大道(黄屋坪路- 区卫生防疫站)调整为章江北大道(张家围路-区卫生防疫站)”;三级区域“石城路、翠微路、赞贤路做剔除处理,兴国路(赣州市民政局以东)调整为兴国路(赣州市民政局以西)”;四级区域“赣江源大道、长征大道(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以南)、兴国路(赣州市民政局以西)做剔除处理”。

住宅用地(附件2 中):一级区域“东阳山路(文明大道-南门口)、南河路(文明大道-红旗大道)、营角上路(文明大道- 红旗大道)、张家围路(广电路- 红旗大道)、黄屋坪路(广电路-红旗大道)调整为东阳山路(文明大道- 章江北大道)、南河路(文明大道-章江北大道)、营角上路(文明大道- 章江北大道)、张家围路(广电路- 章江北大道)、黄屋坪路(广电路- 章江北大道)”;三级区域“章江南大道调整为滨江东路”。

工业用地(附件2 中):二级区域“沙河大道(眉垅路以南)做剔除处理”。

(三)、附件2 中,赣州市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土地级别表中“主要路段、区域” 文字描述不准确的,以图件覆盖路段、区域为准。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分别确定如下:1. 住宅用地70 年;2.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 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 年。

3.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 年;二、容积率1、商业用地:1.62、住宅用地:2.4赣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开发费用表单位:元/平方米南康市规费:土地开发费调整区间:(总开发费用在52-8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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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文件编号: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发布日期:2008-04-21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信息索取号:
责任部门:利用处
M00150-0403-2008-0006
赣州市土地基准地价表
表11--1 赣州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2001
表11--2 赣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1999/12
表11--3 南康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2000
表11--4 信丰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1998/6
表11--5 大余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1999/7
表11--6 上犹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1999/6
表11--7 崇义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2000/9/11表11--8 安远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2000/10
表11--9 龙南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1999/6
表11--10 定南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2000/11/24表11--11 全南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
表11--12 兴国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2000/6/1表11--13 宁都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2000/9/12表11--14 于都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2000/1
表11--15 瑞金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1999/8表11--16 会昌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2000/6/30表11--17 寻乌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2000/3/7表11--18 石城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设立时间: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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