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发文字号】妇字[2011]28号【发布部门】全国妇女联合会【发布日期】2011.09.08【实施日期】2011.09.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团体规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妇字〔201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全国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日前,国务院颁发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对今后十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新两纲)。
认真学习、大力宣传、积极推动落实新两纲,是各级妇联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
现就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两纲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新两纲,进一步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制定了今后十年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从战略上、政策上构建了妇女儿童新的发展平台,是指导未来十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抓手。
各级妇联组织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新两纲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新两纲的学习培训,引导各级妇联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动落实纲要目标,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各级妇联组织和全国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方案,确保学习培训覆盖每一位妇联干部。
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国家级
(六)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10年来,我县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加大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力度。2010年,破获强奸案件2起。
二、实施两个规划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强化政府主导,妇儿生存发展环境优
实施两个规划是政府行为。全县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切实履行职责,始终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妇女儿童工作经费逐年增加至目前的8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2012年4月13日,《XX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XX县人民政府红头文件分府发【2012】1号文件正式颁布实施,在组织上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为主任,分管教育、文化、卫生的副县长为副主任,县直35个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妇联,落实了编制,配备了专职人员。政府常务会每年定期听取并专题研究两个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县妇儿工委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专题调度会,成员单位年度述职,常务副县长、县妇儿工委主任亲自动员部署工作。十年来,我县在大力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将妇女儿童活动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域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为妇女儿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早在1997年,县政府就投资180万元在全省率先建成了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12年,由于城区改造,县政府投资1300万元在城中心划拨10.7亩土地新建一所高标准的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8月底已正式交付使用。近两年,一大批关注民生的社会基础设施和妇女儿童卫生、教育设施等陆续投入使用,如:分别投资3300万元、1500万元的东湖公园、市民广场已成为广大市民娱乐、健身、休闲的好去处;投资1.3亿元、建筑面积达3万多平方米的县文化体育中心承办了全国乒乓球比赛,举办了全县首届农民运动会,分别投资3000万元、1500万元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县中医院科技大楼和县妇幼保健院门诊大楼已正式投入使用;采取BT模式投资8000万元新建XX六中的成功办学模式己名扬全国。这些项目的建成,大大改善了我县的医疗卫生和教育事业发展环境,为我县妇女儿童规划的全面达标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艾滋病、梅毒孕妇所生儿童的管理要点
儿童梅毒感染状况监测和随访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自出生时开始, 定期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和随访,直至排 除或诊断先天梅毒
先天梅毒的诊断与治疗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为 先天梅毒:
措施
阳性人群 高危人群
关注安全 低危人群
(二)HIV干预措施
为所生儿童提供随访与艾滋病检测
儿童满1、3、6、9、12和18月龄时分别 对其进行随访,提供常规保健。
出生后6周及3个月(或其后尽早)采血进 行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
未进行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或早期诊 断检测结果阴性者,应于12月龄、18月龄 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
0-6岁儿童生长监测花名册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乡(社区)
村
父 编亲 号姓
名
母 亲 姓 名
儿 童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时 间
户 口
本 市 / 县
非 本 市 / 县
满 月
3 月 龄
动员儿童健康检查时间
6 月 龄
8 月 龄
1 2 月 龄
1 8 月 龄
2 4 月 龄
3 0 月 龄
3 6 月 龄
4 岁
5 岁
6 岁
附件5.男童年龄别体重
病艾 感滋 染病 早感 期染 诊孕 断产 检妇 测所 及生 服儿 务童 流艾 程滋
艾艾 滋滋 病病 抗感 体染 检孕 测产 及妇 服所 务生 流儿 程童
婴儿抗病毒用药方案
婴儿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 )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可以选择以 下两种方案中的任意一种。婴儿若接 受母乳喂养,应首选NVP方案。
2020年(发展战略)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发展战略)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妇女占全国人口的半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于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于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内于动力和重要途径。
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确定了妇女和经济、妇女参和决策和管理、妇女和教育、妇女和健康、妇女和法律、妇女和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十年来,国家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社会宣传动员,有力推动了“纲要”的实施。
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我国于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贫困妇女情况进壹步改善;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和意识进壹步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壹步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壹步延长;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壹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壹步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壹步改善。
这十年是我国妇女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之壹。
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和影响,妇女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就业性别歧视仍未消除,妇女于资源占有和收入方面和男性存于壹定差距;妇女参和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仍然较低;妇女受教育程度和男性存于壹定差距;妇女的健康需求有待进壹步满足;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壹步优化;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壹步提高。
各阶层妇女利益需求日益呈现多元化,城乡区域妇女发展不平衡仍未全面解决。
未来十年,经济全球化将深入发展,国际竞争会日趋激烈。
国家人口计生委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国家人口计生委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
施方案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期刊名称】《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年(卷),期】2013(021)001
【总页数】3页(P5-7)
【作者】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卫生部关于印发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J], ;
2.山西省卫生厅关于下发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山西省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J], 无
3.国务院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J],
4.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J],
5.奋楫扬帆开启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新篇章--在国务院新闻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发布会上的情况介绍 [J], 黄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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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3.2 发展妇女儿童的福利与社会保障
除了提出妇女儿童的健康、教育发展目标,两个纲要同时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的社会保障 和社会福利。《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在儿童福利领域确定了 8 个目标: 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 生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基本 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和公平就业等基本需求, 提高孤儿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提高 0-6 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等。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分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目标,发展领 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部分。确定了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 境、法律保护五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 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和 身心健康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此外,纲要确定的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主要目标还包括: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逐步提高 女性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比例;国家机关部委和 省(区、市)、市(地、州、盟)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增 加;县(处)级以上各级地方政府和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 的比例逐步提高;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 30%以上。村委会主 任中女性比例达到 10%以上;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 50%左右。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02•【文号】国卫妇幼函〔2022〕56号•【施行日期】2022.04.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22〕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我委组织制定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4月2日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妇女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础,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是民族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发展,对于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全国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如期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和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健康目标,为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进入新发展阶段,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主题已经从生命安全守底线扩展到全面健康促发展,对健康多元化需求更旺盛,对美好生活向往更强烈,对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服务模式、服务理念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我国妇幼健康工作仍面临发展不平衡、服务不充分等诸多挑战,服务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优质资源短缺。
特别是生育政策调整以来,高龄、多产次产妇比例增加,妊娠期并发症、合并症和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增大,新生儿安全和儿童保健需求进一步增加,妇幼健康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妇幼健康事业发展任重道远。
妇幼健康竞技儿童保健试题
答案:B
35.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儿童离开托幼机构 . 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A.1 B. 3 C. 6 D. 9
C.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 D. 《放射诊疗技术服务许可证》
答案:A
16.根据《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 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A . 专业知识 B.技能 C. 专业知识与技能 D .学历
D. 3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
答案:D
26. 下面关于新生儿访视政策描述错误的是 。
A. 正常足月新生儿, 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B. 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
C. 正常足月新生儿 ,访视次数不少于3次
D. 高危新生儿 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
A 卫生监督执法 B食品药品卫生监督
C疾病预防控制 D 妇幼保健机构
答案:D
9. 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A 托幼机构法定代表人 B托幼机构的负责人
C托幼机构的保健医生 D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
答案:D
10.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 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答案:D
31.对于各种原因(早产儿、低体重儿、正在治疗疾病的新生儿
提前出院者等)未采血行新生儿疾病筛查者,采血时间一般不超过出生后 天。
A. 14 天 B. 20天 C. 28天 D.42天
国家人口计生委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国家人口计生委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期刊名称】《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年(卷),期】2013(021)001【总页数】3页(P5-7)【作者】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按照“两纲”目标责任分解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有关部署,落实“两纲”有关要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全面实现“两纲”提出的人口计生工作相关目标。
二、工作目标(一)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5%以上,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率达到100%。
(二)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2020年,大、中城市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小城镇和农村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50%以上。
(三)基本满足流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四)推动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稳步下降,2015年末降至115以下,2020年末达到更低水平。
三、主要任务(一)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工作1.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原则,为育龄妇女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2.加强避孕实施普及,规范推进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维护育龄妇女身心健康。
3.推进科技创新,研究推广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新技术和新方法。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妇女占全国人口的半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内在动力和重要途径。
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十年来,国家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社会宣传动员,有力推动了“纲要”的实施。
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我国在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贫困妇女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
这十年是我国妇女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之一。
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与影响,妇女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
就业性别歧视仍未消除,妇女在资源占有和收入方面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仍然较低;妇女受教育程度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的健康需求有待进一步满足;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各阶层妇女利益需求日益呈现多元化,城乡区域妇女发展不平衡仍未全面解决。
未来十年,经济全球化将深入发展,国际竞争会日趋激烈。
国际社会在推动人类发展进程中,更加关注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贯彻2011—2020年四川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贯彻2011—2020年四川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3.02.22•【字号】•【施行日期】2013.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正文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贯彻2011-2020年四川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民政局: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和《四川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四川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新两纲”)精神,结合我省民政工作实际,为贯彻实施“新两纲”,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贯彻2011-2020年四川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民政厅2013年2月22日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贯彻2011-2020年四川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妇女儿童工作,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
近年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2001-2010年四川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各项指标的落实工作,基本保障了贫困妇女儿童的基本生活、逐步推动了妇女参政议政,广泛参与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妇女儿童工作中发挥了民政部门应有的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制定了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民政部印发了《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函[2012]419号),提出了未来10年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指标和策略措施。
为贯彻落实“新两纲”,切实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现结合我省民政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遵循国家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儿童优先、尊重妇女的宗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大力发展社会服务,加快完善社会服务体系。
卫生部关于印发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1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着力改善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卫生部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卫生部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反映了全民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
加快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自国务院发布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健康目标,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努力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制约,我国在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方面仍面临严峻挑战。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存在显著的城乡、地区和人群差异,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亟待改善;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必须大幅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能如期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出生缺陷、营养性疾病、心理疾患等已成为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与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相适应,全面实现妇女儿童健康目标任重道远。
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目标,改善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1-2020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具体目标
2011-2020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具体目标
2011-2020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具体目标包括:
1. 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的比例。
增加妇女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重要职位的任职比例,确保妇女在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 提升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水平。
加强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服务和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卫生健康的覆盖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和出生缺陷率。
3. 保障妇女和儿童的教育权益。
推进教育公平,提高妇女和儿童的受教育机会和接受教育质量,降低辍学率,促进妇女和儿童的终身学习。
4. 消除妇女和儿童的各种形式的暴力和歧视。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大对暴力和歧视的打击力度,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5. 推动妇女和儿童的职业发展。
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鼓励妇女进入各个行业和领域,消除性别差异,促进妇女和儿童的经济独立。
6. 加强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妇女和儿童权益的监测和评估。
7. 推动妇女和儿童的综合发展。
促进妇女和儿童的全面发展,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
总的来说,2011-2020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具体目标是提高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保障水平,促进妇女和儿童的全面发展,实现性别平等和儿童权益的落实。
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具体目标
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具体目标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妇女发展纲要1.妇女与经济:在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妇女的作用,提高妇女的参与度,增加妇女的工作机会,促进妇女的发展。
2.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加强妇女在决策和管理中的参与度,提高妇女在各级政府中的比例,促进妇女在政治和经济领域的领导力。
3.妇女与教育:提高妇女的受教育程度,特别是高等教育领域,增加女性在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学科的参与度。
4.妇女与健康:改善妇女的健康状况,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服务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
5.妇女与环境:加强妇女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中的参与度,提高妇女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6.妇女的人权保障:加强妇女的人权保障,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暴力行为,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7.妇女与媒体:加强媒体对妇女的关注和报道,提高媒体对性别问题的敏感度,促进女性在媒体中的参与度。
8.妇女与体育:加强妇女的体育建设,提高妇女的体育参与度,促进女性在体育领域的发展。
二、儿童发展纲要1.儿童与健康: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提高儿童的免疫接种率,保障儿童的健康权益。
2.儿童与教育:保障儿童的受教育权利,提高儿童的义务教育普及率,促进儿童的发展和成长。
3.儿童与福利:完善儿童福利制度,提高儿童的福利保障水平,为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4.儿童与安全:加强儿童的安全保障,预防儿童意外伤害和暴力事件的发生,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
5.儿童与家庭:加强家庭对儿童的关注和照顾,提高家庭的教育水平,促进儿童与家庭的和谐关系。
6.儿童与环境:加强儿童与环境的互动和联系,提高儿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7.儿童权利保障:加强儿童权利的保障和宣传,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暴力行为,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
8.儿童与文化:加强儿童的文化教育和文化体验,提高儿童的文化素养和审美能力,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2013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情况统计报告
2013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情况统计报告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5-02-03 10:30为全面反映《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落实情况,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国家统计局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和资料,对《纲要》提出的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七个领域2013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统计监测,结果如下:一、《纲要》在各领域的实施情况(一)妇女健康状况。
1.孕产妇保健水平继续提高。
2013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5%,比20 10年提高1.7个百分点;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降低至1.64%,比2010年降低0.16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继续下降,由2010年的30/10万下降到23.2 /10万,持续接近《纲要》目标。
与2010年相比,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产妇建卡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2.妇女生殖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3年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68.7%,比2010年提高了7.5个百分点,查出妇女病率27.4%,降低了1.4个百分点。
为适龄妇女免费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和妇科疾病检查的地区不断增加,筛查范围也从农村妇女扩大到所有适龄妇女。
3.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基本得到保障。
2013年,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为87.3%,低于2010年1.8个百分点;有更多的男性承担起避孕节育的责任,避孕方法中男性的比重上升,由2010年的14.1%提高到15.6%,提高了1.5个百分点。
4.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明显提高。
据2013年全国10省(市)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现状抽样调查数据,女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为18.9%,与2007年全国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现状调查相比,提高了11.4个百分点,而从不参加锻炼的女性比例则由70.9%下降到了51.9%。
(二)妇女受教育状况。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一、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1、概述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实现男女平等任重道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遵循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公约和文件的宗旨,按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国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纲要。
2、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基本原则全面发展原则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平等发展原则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协调发展原则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增加投入、优化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妇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妇女参与原则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3、总目标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体系和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一、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1、概述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实现男女平等任重道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遵循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公约和文件的宗旨,按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国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纲要。
2、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基本原则全面发展原则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平等发展原则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协调发展原则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增加投入、优化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妇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妇女参与原则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3、总目标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体系和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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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妇女占全国人口的半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内在动力和重要途径。
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001 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 2010 年)》(以下简称“纲要”),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十年来,国家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社会宣传动员,有力推动了“纲要”的实施。
截至2010 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我国在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贫困妇女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
这十年是我国妇女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之一。
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与影响,妇女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
就业性别歧视仍未消除,妇女在资源占有和收入方面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仍然较低;妇女受教育程度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的健康需求有待进一步满足;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各阶层妇女利益需求日益呈现多元化,城乡区域妇女发展不平衡仍未全面解决。
未来十年,经济全球化将深入发展,国际竞争会日趋激烈。
国际社会在推动人类发展进程中,更加关注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
从现在起到2020 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实现男女平等任重道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遵循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公约和文件的宗旨,按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国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发展原则。
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2.平等发展原则。
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3.协调发展原则。
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增加投入、优化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妇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4.妇女参与原则。
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总目标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体系和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1.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妇女的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 万以下。
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3.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
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4.妇女艾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
5.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6.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7.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8.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策略措施:1.加大妇幼卫生工作力度。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和边远地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
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坚持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性质,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为妇女提供均等化的保健服务。
加快妇幼卫生人才培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备。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危害妇女健康的非法行为。
2.加强妇女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
充分依靠科技进步,统筹和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组织跨部门、跨地区、跨学科协同攻关,加强对妇女健康主要影响因素及干预措施等的研究;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成果转化,推广促进妇女健康的新技术和适宜技术。
3.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
针对妇女生理特点,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提供规范的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问题。
4.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
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全国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以上。
健全孕产妇医疗急救网络,推广适宜助产技术,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
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帮助其科学选择分娩方式,控制剖宫产率。
5.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
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
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覆盖范围。
加强基层妇幼卫生人员和计划生育服务提供者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及服务能力培训。
提高医疗保健机构宫颈癌、乳腺癌诊治能力,对贫困、重症患者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
6.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
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
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
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
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 70%,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7.提高妇女营养水平。
大力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习惯。
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和干预。
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
加强对营养强化食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管。
8.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研究推广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新技术和新方法,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提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
加大避孕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
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开发、研制男性避孕节育产品,动员男性采取节育措施,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9.提高妇女精神卫生服务水平。
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和康复服务网络。
针对妇女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咨询和服务。
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人员精神卫生知识培训。
开展妇女产后抑郁症预防、早期发现及干预。
10.加强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
完善流动妇女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流入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加大对流动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
11.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
加强对妇女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提高妇女健身意识。
积极发展城乡社区体育,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
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1.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
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女童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消除女童辍学现象。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高等学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
6.高等学校女性学课程普及程度提高。
7.提高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比例。
8.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2 年。
9.女性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2%以下。
10.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策略措施:1.在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划的制定、修订、执行和评估中,增加性别视角,落实性别平等原则。
2.切实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资助贫困家庭女童和残疾女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多形式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着力保证留守女童入园。
3.确保适龄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加大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家长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守法意识和自觉性。
4.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满足农村和贫困地区女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女生和残疾女生给予资助,保障女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和个人生活困难辍学。
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童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
5.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
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高女性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多渠道、多形式为贫困和残疾女大学生提供资助。
6.满足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
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妇女和残疾妇女接受职业教育。
为失学大龄女童提供补偿教育,增加职业培训机会。
组织失业妇女接受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提高失业妇女创业和再就业能力。
根据残疾妇女身心特点,合理设置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
7.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妇女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