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华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一、入住
1.入住学生宿舍(公寓)的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制度。入住前须与宿管部签订协议。
2.学生入住时,需交一寸照片两张、填写住宿登记表,按学校规定缴纳住宿费。
二、日常管理
1.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实行思想教育与行为管理相结合,学校管理与学生参与相结合,规定劳动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2.学生宿舍(公寓)建立宿管会,宿舍楼设楼长,楼层设层长,寝室设室长,均由学生担任,配合做好宿舍安全防范、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
3.学生入住的房间和床位由宿管部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房间和床位。
4.学生会客原则上在会客室进行,如特殊情况须进宿舍,来访者须凭本人证件在值班室登记许可后,方可入室;晚上9时后不能进入宿舍,男女学生不得擅自进入对方宿舍。
5.为保证安全,宿舍内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锅、电熨斗、电烙铁、电吹风、电热毯等);不得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和公共场所不得焚烧废弃物;熄灯后严禁在室内点燃蜡烛。违者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
6.学生宿舍(公寓)原则上实行缴费用电制度。宿舍内不得私接电源线,不
得擅自加大电源保险丝。室内电源插座插入接线板只能放在桌上使用,严禁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
7. 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负责关好门窗。发现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告公安部门。
8.入住学生必须自觉爱护宿舍公共财物,爱护绿化,保护环境。室内家具等设施按标准每人配置一套,入住时每人须交付家具、钥匙押金100元。遗失、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退宿时结算退还,不计利息。
房间的钥匙由宿管部统一分派,入住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调换门锁、私配钥匙或供他人使用。如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宿管部,由宿管部调换门锁,并收取门锁工本费。室内家具设施不得随意迁移,非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进入宿舍。
9.在宿舍(公寓)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居住和休息,保证用电安全和室内整洁。
10.宿舍201电话系统由上海市电话局统一提供每室电话号线一门,电话机由居住人员自理,费用由本室成员自行承担。不得随意更换,移动电话机与线路等设施,一旦发现,实行停机处罚,并视情节按电话局有关规定处理。
电话系统出现正常故障应及时向上海市电话局报修(报修电话112)。文明使用电话系统,不得利用电话系统进行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活动,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生活,触犯法律者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1.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公寓)的作息制度,保持舍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进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宿舍内严禁酗酒聚餐。
宿舍熄灯时间视各校区实际情况及季节变化等作相应的规定,具体时间见各
校区通知。为确保女生宿舍安全,晚上24:00至翌晨6:00关闭宿舍大门,此间进出女生宿舍者,必须出示证件,填写登记表说明情况。
12.宿舍调整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南北宿舍原则上每两年按班级、专业、学院相互对调,由各学院、专业、班级实施,报宿管部办理调房手续。底层宿舍原则上住两年后调往楼上,由宿管部视房源情况统一安排调配。
13.室内设施损坏可向宿舍管理员报修。属正常损坏,免费修理;属人为非正常损坏,按物业管理标准收取修理费及材料费。
14.住宿者携带出宿舍楼的大件贵重物品(如计算机、电视机等)须出示证件并在服务台登记,验证后方可带出。
15.学生毕业后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退宿离校。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离校,则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宿管部视房源情况统一安排住宿,并按规定支付住宿费用。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其个人物品则作无主之物处理。
三、退宿
1.自然退宿:学生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必须办理退宿手续。中断学习暂时离校的学生,也应办理退宿手续。
2.自愿退宿:学生须书面向学院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报宿管部办理退宿手续,住宿费不退还。自愿退宿的学生原则上应由本人自行解决住宿,一年内不得重新入住。
3.勒令退宿:学生违反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制度或协议,管理部门可以按照有关条款视情节予以教育、警告,对屡数不改或严重影响其他同学正常学习和生活的,管理部门将勒令退宿。勒令退宿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申请入住。四、宿舍卫生
1.单元内公共部位(包括卫生间、阳台、走道等)、宿舍内卫生和文化建设由学生按健康、有益、温馨、整洁的要求自行负责。室内不得擅自乱钉钉子,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不准饲养宠物。
2.不向窗外、走廊上倒水和乱扔瓜皮纸屑等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向厕所、盥洗室水槽内倒剩余饭菜和杂物。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按指定地点投放。
3.不在宿舍内和走廊上打球、踢球、溜冰;不在宿舍走廊上堆放物品;不在宿舍内堆放与学习和生活无关的物品,违者,所堆放物品作无主物处理。
4.宿舍卫生每周检查5次,按20分制评分,并公布结果,每月评出卫生优秀宿舍和脏乱差宿舍。
五、奖惩
(1)在宿舍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学校授予“文明宿舍”称号,评选条件见《东华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奖励条例》。
(2)违反学生宿舍(出离)管理规定者,按《东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条款处理。
附高校卫生工作检查宿舍卫生评定标准
各项评分标准:
1. 门窗:窗无灰,玻璃明亮者得4分。门窗、玻璃积灰多,无人揩清得1分,二者间较好者得3分,较差者得2分。
2.物品放置:物品包括书籍、文具、箱子、洗漱用具、餐具、鞋子、工作服等,清洁、放置整齐,统一、美观的得4分,脏、乱的得1分,两者间较好者得3分,较差者得2分。
3.被褥蚊帐:被褥蚊帐清洁,被褥叠放整齐,蚊帐张挂统一,美观得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