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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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顿与科学社会学
------刘延达
科学社会学作为社会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相比于其他社会学学科起步较晚,根据默顿的《科学社会学》一书,科学社会学逐渐于科学的发展之中形成,最早并逐渐成为一门被独立切分出来的社会学科。其将科学社会学视作一种包含特定成员的社会结构,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都是组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代与科学的进步,科学家们开始意识到科学社会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结构存在的必要性,科学与社会的关系研究也更受到社会学家们的重视。此时,科学社会学的提出也就成为了时代的必然选择,而为此研究做出巨大贡献的就是默顿,他在1938年发表的著作《17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确立了默顿科学社会学体系,使得科学社会学出现在社会学研究的面前,标志着科学社会学学科的产生。
科学社会学的主要体系包括两部分:科学制度的规范结构和科学制度的运行。在他的著作《论科学与民主》中,他对科学的社会规范制度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其中主要包含四条制度性规范:普遍主义、公有主义、无私利性、有条理的怀疑主义构成了现代科学的精神特质。
普遍主义指的是关于科学成果的评价标准及科学界的准入规范。当一个主张被提出之后,是否将该主张划归科学界,与提出该主张的个人品质或社会属性无关,与其相关的是其是否能够服从于先定的非个人性的标准:要观察是否和以前被证明的知识相一致。即使处于各种压力或与其他主义相冲突时,作为科学研究者,也应坚持普遍主义的标准。在评价科学家是否能够进入在科学社会体系中时,也应该以他们的才能作为制度等级的评价标准,而不是根据其他的条件进行非民主的政治调节,在变化的条件下,需要建立一个符合民主精神的专业组织来维护普遍主义标准,以此保证那些有才能的人可以进入科学家体系,以人才的准入制度来促进科技的发展。
按照公有主义的表述,科学上的重大发现是社会协作的产物,那些用名字命名的定律与理论并不是被发现者与其后代独占,它们属于整个社会所有。默顿认为承认和尊重是科学家对自己的发现唯一的权利,用发现者的名字命名是用来表示记忆性和纪念性的方式。而关于科学的优先权的关注引发的争论也会促进科技发现的公有化,其并不会与这些发现属于整个社会的关系相悖。在整个社会规则中,科技的发现者应当将其发现进行充分与公开的交流,这应成为一种科学界的道德要求,而敝帚自珍的科学家,因其违反了科学财富共享的社会道德准则,则应受到科学界的谴责。公有主义的标准有助于科学的合作与交流,可以使得后人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继续发扬,不断发展。牛顿的名言:“如果我看得更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也是该规则益处的体现。
那么无私利性指的是什么呢?它强调的是科学活动进行的唯一目的是发展科学,既不是利己主义也是利他主义,从事科学研发活动的人不应以科学为谋取个人或群体的私利的手段。默顿认为制度标准与动机标准是不同的,不论科学家在进行科研活动时具有何种的个人动机,当其处于无私利规范性的制度要求之下时,遵守相应的规范同时也是符合科学家的利益的,用这种制度去约束科学家们的心理欲望是有效地。科学研究成果的证实需要经过同行专家的严格审查,这样的科学社会环境会使得科学家对其同行更加负责,有利于制度的稳定。因此一位科学家的科研声誉更多的来自于同行业科学家的评价,而不会由外行人对一位科学家的见识、依赖作为其在科学社会中地位的评价标准。
有组织的怀疑主义指的是在科学的领域内应保持一种怀疑精神,不论事实问题来源何处,也不论其与任何特定的组织或领域相关,在面对自然和社会科学问题时要用科学的精神去判断,按照经验和逻辑的标准进行公平的审视。因为这样的怀疑精神对于权力分配是不利
的,所以一旦集权主义变得强大,科学社会体系是会与之产生强烈的冲突的,也就会使得科学活动受到来自非科学研究方面的负面影响,压制科学活动所能触及的范围。
以上四条科学规范共同构成默顿科学社会学的规范部分。根据默顿的描述,科学的制度性目标是扩展被证实了的知识,而知识是被真理不断地检验中证实的,即科学的内容应当反映客观世界的现象和规律。其他的因素如果对科学活动产生了影响,那么科学研究产生的成果容易受到扰动,从而对科学研究的正常进行造成负面效应。因而通过以上四条科学规范,可以降低非科学因素对科研方面的影响,维护科学规律的客观不受这些外界因素的影响。遵循普遍主义可以使参与科学评价的人有了明确的准入门槛,也使科学评价的标准不受非科学因素的侵入。遵循公有主义使得科学发现一旦产生,就开始与同专业的科学家进行接触和交流,也就促进了知识的流动,让科学家们可以更及时地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加速了科学的发展。无私利性从外界规范对于科学家的心理层面进行相应的约束,对科学家们通过科学的发现谋取私利进行惩罚,防止因利益原因产生弄虚作假的行为。有组织的怀疑主义是将科学的发现都置于不停地待验证状态,使科学成果受到客观世界真理的验证。
从主观上来讲,这四条规范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非科学因素对科学研究的影响,但实际的科学研究过程中不可能完全避免社会和人对科学研究的影响,科学家的研究活动也是会受多种因素制约的,所以要想逐步接近到理想的科学社会,对于科学发现的奖励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默顿科学社会学体系中的奖励机制是什么呢?1957年默顿根据其对于优先权的研究发表了著作《科学发现的优先权》,通过该文章构建了初步的科学奖励思想体系,为后续的科学奖励制度方面的研究建立了一个框架。根据默顿的四条科学规范中的无私利性,我们可以知道他的观点:科学家们的目标应该是纯粹地为了科学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进行科研活动,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可以通过约束制度来要求科学家们的科研活动,根据科学家对科学研究中的贡献通过奖励机制确定其荣誉,而科学成果的取得是其对科学世界的贡献。当一个科学成果出现时,如果在同一时间段内有先后之争,也就有了优先权的区别,获得优先权的科学家也就获得该成果代表的科学贡献,从而影响自身的科学地位。类似著名的牛顿与莱布尼茨关于微积分的发明优先权之争。按照默顿奖励体系,对于科学家的奖励主要包括两种,第一,用科学家的名字来命名他们的科学发现或他们提出的一些理论、假说、定律等。第二,授予其荣誉称号、奖章、奖金或将其吸收进入某专业科学学会会员等。基本来说,默顿的奖励体系中,对做出贡献的科学家的奖励主要是精神层面或荣誉性的,在经济方面的奖励是象征性的。通过为科学做出自身的贡献,科学家们收到的尊重和承认会随之增加,然后就可以实现个人实现与社会利益的双赢局面。当然这种个人荣誉的积累由于社会分层的原因更容易出现马太效应,1968年默顿通过《科学界的马太效应》来描述了在科学奖励分配中出现的不公平现象——那些已经获得相当声望的科学家得到了更多于他们科学贡献的荣誉和奖励,而那些不出名的科学家则获得了与他们所做科学贡献相比更少的荣誉和奖励。默顿引用了经济学领域的“棘轮效应”来解释这一现象:在科学家的事业生涯中,一旦其获得某项荣誉,那么他就不会再跌回原来的水平与位置,也就是说随着做出科学贡献的积累,科学家在科学界的地位层次最可能的趋势是一直上升直至稳定的,那么随着科学家在的地位层次的不断升高,马太效应所带来的影响也就更加明显。虽然这一现象是不完全公平的,但其对于科学发展的贡献是利大于弊的。
当然,事物都有两面性,默顿科学社会学体系也一样,也存在了一定的不足之处。在科学社会学提出的时代,科学发展尚未达到如此高的速度,也没有进入大科学时代——随着科学的进步,对于科学研究的规模需求也逐渐扩大,需要的科研人员、投入、设备等方面也越来越多。在科研活动中,科学家与社会支持的关系也越来越深入,因此科学活动也无可避免地会受到人与社会的影响。而且在默顿的科学目标的建立、制度性规范中对于科学研究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