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设备管理规定
2024年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
2024年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和保障,预防和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设计、安装、维护、检测和使用等活动。
第三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是指用于预防和避免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的设备、设施和相关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防护装置、消防设备、安全标识、紧急避险设施等。
第四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科学管理、责任落实”。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优化升级和全面发展。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采取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预测方法,制定合理的管理措施,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设计要求第八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设计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国际通行的技术标准。
第九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设计应考虑使用者的实际需求,合理布局,方便操作和维护。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设计质量负责。
设计方案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编制详细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说明、施工图纸、设备参数和技术标准等。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应进行审查和备案,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和使用。
第三章安装要求第十三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的安装单位进行。
第十四条安装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安装。
第十五条安装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熟悉设备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
第十六条安装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七条安装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验收和调试,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2024年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安全风险的场所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等。
第三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应与有关部门的监管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责任主要由设备设施使用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共同承担,设备设施使用单位应依法履行管理义务。
第二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第六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根据场所特点和安全风险,合理配置,确保其功能齐全、性能可靠。
第七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应考虑场所的使用性和适用性,保证其能够满足实际需求,同时要充分考虑场所人员的安全需求。
第九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应有相关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并将其张贴在显眼的位置,方便使用人员了解和操作。
第十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应与相关设备设施协同工作,确保高效运行,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使用第十一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操作规范,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才能上岗。
第十二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设施出现的故障和缺陷,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加强对使用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责任制,对违反规定的使用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动合作,共同做好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工作,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管理规定(3篇)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一切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按照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包括但不限于围护网、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等。
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是保证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置,包括但不限于禁止通行标志、警示标志、安全标志等。
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的管理主要责任单位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其它相关方也有管理责任。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施工现场全部周边设置围护网,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二)施工高处悬挂安全绳和安全网,保护高处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三)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保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四)施工现场设置临时防护措施,如护栏、护坡等,防止人员和设备的滑坡、坠落等事故;(五)根据施工现场特点设置特殊防护设施,如安全梯、防爆设备等,保证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可用,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施。
第八条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严禁擅自拆除或移动安全设施。
第九条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监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条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调查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设置安全标志,包括但不限于警示标志、禁止通行标志、安全标志等。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的警示标志应设置在危险区域的入口处,提醒人员注意危险。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的禁止通行标志应设置在危险区域的入口处,严禁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5篇)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1.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或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按标准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配备必要的除尘、通风、隔热、降温、降噪、减振、消防以及防护栏、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2.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在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时,应根据需要增设、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3.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在确定、配置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时,应考虑安全技术方案,考虑本公司的财务、运行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员工和相关方的意见,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消除或减少职业危害的作用,以及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控制效果。
4.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在采购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时,应选择有相应资格的供货单位,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产品应有供货厂家的合格证书。
5.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监督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安装过程,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符合相关验收准则的要求,避免或减少安装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6.安装单位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后,应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7.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需要,在危险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下,临时配置安全防护设施。
常用的安全防护设施有:a)防护屏(网):设置在距离危险源一定距离的地面上,根据需要可以移动,主要适用于金属切削机床、砂轮机、电焊机、电气维修等处,可防止物体打击、机构伤害、触电、灼烫、其他伤害等,制造尺寸、放置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b)围栏、栏杆:固定在距离危险源一定距离的地面、扶梯、走台、工作台上,必要时临时设置在设备维修、高处作业等处,主要用于防止物体打击、机构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其他伤害等,制造尺寸、放置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c)安全网:架设在高处作业的脚手架上,主要用于防止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其他伤害等,安全网的强度、尺寸、架设距离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范文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保障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使用、管理、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活动。
第三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指为预防、减少、控制事故的发生提供保护和支持的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安全警示标志、防护用品等。
第四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坚持科学、综合和系统的原则,全面提高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水平。
第二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建设第五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保证其安全、可靠、适用。
第六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根据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和布局,确保覆盖面广、作用明确。
第七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建设计划应有明确的目标和时间表,依法履行环评和安全评价,确保环境、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八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建设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因素,提倡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第九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建设管理责任应明确,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第十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按照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等程序进行管理,确保其功能有效发挥。
第十一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实施台账制度,做好设备设施登记、维护和更换记录,及时了解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加强巡查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安全设备设施的可靠性和可用性。
第十四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建立健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四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维护第十五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维护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和标准进行,并做好维护记录。
第十六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证上岗。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5篇)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设备、安全标志、应急疏散通道、安保设备等。
第三条管理要求: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公司规定进行安装、检查、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四条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落实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安装和试运行第五条安装前的准备工作:(一)根据建筑结构、用途、防护要求等因素,制定安装方案,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二)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并购买到定点供应商提供的合格产品。
第六条安装过程:(一)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应技术资质和经验的单位进行。
(二)安装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并做好相应的施工记录和检查验收记录。
第七条试运行期的要求:(一)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试运行。
(二)试运行期间,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正常工作,达到预期的防护效果。
(三)对于试运行期间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核对整改效果。
第三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和维护第八条日常巡检:(一)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制定巡检计划,并指定专人进行巡检。
(二)巡检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巡检,并对巡检情况进行记录。
(三)对于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并进行整改。
第九条定期维护:(一)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维护。
(二)定期维护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维护记录。
(三)维护过程中,如需更换部件或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进行更换。
第四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更新和更换第十条更新和更换的依据:(一)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更新和更换应根据其使用寿命、性能变化和技术发展情况进行。
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4篇)
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安全,规范使用行为,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员工,包括职工、实习生、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由本单位负责指定,具体人员由归口管理部门指定或委派。
第四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领用、归还、维护等工作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
第五条本单位员工应按规定使用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不得私自改变相关设置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设备。
第六条违反本规定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管理第七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领用、归还、维护等管理工作应写入员工的个人档案,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领用,应填写领用单,并经领用人及领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字确认,并留存档案备查。
第九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使用完毕,应当立即归还到指定的存放位置,并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归还单。
第十条员工不得私自调换、转借或擅自带离本单位的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正确使用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不得随意拆卸或损坏,并应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并定期对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和更换,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三章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维护第十三条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确保其功能齐全、完好,并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
第十四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保养和维修需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对于无资质的人员不得进行保养和维修工作。
第十五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保养记录应详细、准确地记录下来,并经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保管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报废应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并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并做好相应的台账。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3篇)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1. 各部门、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2. 各部门、单位必须建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台账,记录安全防护用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出入库情况、领用人员等信息。
3. 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有效验收后方可使用,过期、损坏或失效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使用。
4. 安全防护用品的领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领用人员必须签署领用记录,负责人必须审批确认。
5. 各部门、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防护用品清点、检查,保证安全防护用品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个人防护用具管理规定1. 各岗位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具,确保个人安全。
2. 个人防护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损坏或失效的用具必须及时更换。
3. 个人防护用具的领用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领用人员必须了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4. 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具。
三、集体防护用具管理规定1. 各部门、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配备和存放集体防护用具,确保集体安全。
2. 集体防护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损坏或失效的用具必须及时更换。
3. 集体防护用具的领用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领用人员必须了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4. 各部门、单位必须制定使用集体防护用具的操作规程,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四、特殊场所防护用具管理规定1. 特殊场所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执行。
2. 特殊场所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特殊场所防护用具,确保现场安全。
3. 特殊场所防护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损坏或失效的用具必须及时更换。
4. 特殊场所防护用具的领用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领用人员必须了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5. 特殊场所必须设置监控措施,对防护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记录。
五、违规处罚规定1. 对违反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擅自使用损坏或失效的用具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及使用规定(四篇)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及使用规定一、概述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是指为保障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而配备的必要装备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防护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为了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使用原则和要求1.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保证质量合格,确保其在工作条件下能够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2. 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责任由工作人员自行承担,不得私自将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转让或借给他人使用。
3. 在工作中应按照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做到及时佩戴、正确使用、固定可靠、保持清洁。
三、管理措施1.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管理属于企业的安全管理范畴,由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2. 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和工作人员的需求,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
3. 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和保养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确保其性能完好、无损坏。
四、使用规定1. 工作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并向企业提供相应的个人资料,申领符合工作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2. 工作人员在领取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时,应与领取记录相符,避免发生资料不符导致的纠纷。
3. 工作人员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时应遵循正确的操作方法,不能随意移除或更换。
4. 工作人员在工作结束后应按规定归还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如有损坏或遗失,应赔偿相应费用。
五、相关责任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落实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选用、管理和维护工作,定期检查和评估其有效性。
2. 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规定,并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相关培训和考核活动。
3. 违反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使用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4. 对于企业未按规定提供符合工作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工作人员有权向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六、纪律处分和工作安全管理1. 发现工作人员故意违反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使用规定的,将给予纪律处分,并通报相关部门。
2023年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
2023年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监控设备、报警设备、门禁设备等。
第三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的原则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平公正”。
第四条政府应建立统一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机构,负责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进行监管和管理。
第五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维护等各个环节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生产与销售第六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生产能力,并获得相关资质许可。
第七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八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销售企业应明确产品的用途和性能,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第九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销售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设备,不得销售伪劣产品。
第十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销售企业应向购买方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和产品维护手册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安装与维护第十一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安装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并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安装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安装企业应将设备安装位置、使用方法等告知使用方,并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维护企业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并及时修复存在问题的设备。
第十四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维护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维护记录和反馈机制,及时向管理机构报告设备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维护企业应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维修质量。
第四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与监管第十六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使用者应对设备进行合理配置,确保设施的全面覆盖并满足实际需求。
第十七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使用者应明确设备使用的权限和范围,严禁非法使用设备获取他人隐私信息。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5篇)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企业内部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鞋等。
第三条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位员工都有责任遵守相关规定并积极配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
第四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
第五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检查和维护的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使用要求。
第六条公司鼓励员工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第七条公司对严重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可能面临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第八条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的安全要求,对员工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九条员工得到或者更换新的安全防护用品时,应仔细检查各项性能指标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安全防护用品设备及时检修,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在发现安全防护用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停用,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安全防护用品应在人员离职或调动时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公司及时更新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其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一致。
第三章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第十三条员工在进行需要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工作前,必须正确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期间,员工须正确使用,并保持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其规定的有效期限,过期将被视为无效,并应及时更换。
第十六条安全防护用品的共同使用是禁止的,每个员工必须按照自己的岗位要求使用独立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员工在佩戴或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时,不得擅自改变、拆卸或修理,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5篇)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安全设施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生产过程中人身、设备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现场危险作业环境过程中安全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____公司相关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管理和控制。
二、安全设施范围:相关作业场所、储存场所、反应区域内的监控、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防雷、中和、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隔离、警示警告标志等。
三、管理划分:各部门根据工艺流程、专业划分、负责本专业、区域的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的部门和人员,公司安监部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四、管理职责:1、各部门负责安全设施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2、安监部负责安全设施定期检验管理工作。
3、安监部负责制定安全设施的更新、检修计划。
4、安监部负责安全设施的质量检验工作。
5、安监部负责安全设施的施工监督工作。
6、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按要求建立安全设施检修管理台帐。
五、检查与维护:1、工艺流程的安全设施每日检查维护。
2、消防、防护、防静电安全设施班组每周检查维护一次,3、防雷设施每年春季检查、检验、维护一次。
4、厂部每月组织安全检查一次。
5、个人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检查。
六、定期检验:1、压力容器的压力表每半年检验一次。
2、安全阀每年检验一次。
3、消防灭火设施每年送交检验一次。
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每年由技术监督局定期检查、检验一次。
5、感温、感烟报警设施、便携式报警仪每年检验一次。
6、防雷设施每年申请气象局进行检验。
7、正压式呼吸器等应急救援器材发现问题随时检验。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证企业或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管理和使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施管理责任:明确设施管理的责任和职责,确定设施管理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落实的原则,注重预防,重视综合治理。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建设与管理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第六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当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具备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
第七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八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当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有效地运行。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档案,包括设计、施工、验收、检测、维修保养和使用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监督与检查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和培训专职的安全监管人员,负责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监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检查,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安全监管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和测试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功能是否正常,记录检查结果。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人员发现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故障,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事故处理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使用管理制度(4篇)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使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人员安全和预防事故的发生,公司制定了以下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使用管理制度:1. 人员必须正确佩戴所有规定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头盔、安全带、防护眼镜、安全鞋等。
禁止在工作场所中穿拖鞋或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鞋子。
2. 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照规定使用和保养。
任何损坏或不合格的设施必须立即报告,并更换或修理。
3. 按照规定,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急救箱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理。
所有使用过的急救用品必须及时补充。
4. 完善的使用管理制度,包括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
所有员工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定期接受更新培训。
5. 每位员工都有责任保证自身和周围员工的安全。
禁止在工作场所中违规行为,如不正确使用设备、戴好头盔或系好安全带。
6. 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
同时,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设备检验和维护。
7. 执行严格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使用制度,违反者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并可能面临严重后果。
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公司能够确保员工的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使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安全,规范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包括办公区、生产车间、仓库等各个工作区域。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责任单位为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生产部门。
第四条: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使用管理包括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维护、更新和用品的购买、使用、保管等相关事项。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切实保障个人安全。
第二章: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配置和更新第六条: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方案,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七条: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和更新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需经过人力资源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
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管理规定
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和个人的人身安全,规范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单位和个人的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设施包括防火设施、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防护器材包括护目镜、防护服、头盔等。
第四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具体需要选择适合的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并依法使用。
第六条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的购置、使用、维护和保养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安全设施的管理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购置和设置安全设施,并按照标准进行验收。
第八条安全设施的购置应当具备合法合规的手续,单位和个人不得购买无资质或伪劣产品。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安全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条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十一条安全设施的故障应当及时修复或更换,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人员,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培训。
第三章防护器材的管理第十四条防护器材的购买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标准,确保质量合格并具备相应的证书。
第十五条防护器材的购买数量和规格应当与实际需求相符,不得超过实际需要。
第十六条防护器材的使用应当符合安全规程,并配备相应的操作指南或说明书。
第十七条防护器材的储存应当保持干燥、通风、防潮,并按时检查和保养。
第十八条防护器材的清洗和消毒应当符合卫生要求,确保在使用前无细菌和污染。
第十九条防护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应当及时进行,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防护器材的损坏或失效应当及时更换,不得迁就和强行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防护器材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提高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二十二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5篇)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1、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需移动时,应经过项目部责任部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设施,才能移动。
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应悬挂反光标牌。
2、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项目部安全防护设施状况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是:施工队/施工段应按照已审批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各项安全设施,如:脚手架、井字架、模板、塔吊、安全网、临边等搭设及其防护装置经责任部门验收,确认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在使用的过程中应经常性地检查与维修;各施工作业完成后,安全设施、其他防护装置确认不需要时,经过批准后方能按规定的方案进行拆除,并派安全员监护,必要时对危险地带设立警示标志。
3、检查中,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或责令责任部门/人员进行整改。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2)是用于管理和维护建筑物、设备和场所中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以保护人员和财产免受潜在的危险和风险。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中的内容:1. 安全防护设施的种类和要求:规定不同类型建筑物、设备或场所需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火灾报警系统、防火门、消防设备、警示标识等。
2. 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维护和测试:规定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定期维护和测试的要求,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3. 安全防护设施责任和管理:规定建筑物或设备的所有者、管理者或使用者对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和管理要求,包括操作培训、巡查和记录等。
4. 突发事件和应急预案:规定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人员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以保护人员的安全并减少财产损失。
5. 监督和检查:规定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督和检查要求,以确保安全防护设施符合法规和标准。
以上只是一些可能包括在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中的内容,具体规定会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和行业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规定和要求。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3篇)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一、概述: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企业内部人员、财产安全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管理而制定的。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安全防护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内容:1. 安全防护设备的采购:(1)按照企业规模和实际需要,确定所需安全防护设备的种类和数量;(2)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选择合格的安全防护设备供应商;(3)签订合同,明确安全防护设备的品种、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时间、质量保证期限等内容。
2. 安全防护设备的验收:(1)安全防护设备到达企业后,由专人组织验收;(2)验收标准:安全防护设备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测试和检验,确保设备符合要求。
3. 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1)设备使用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操作要领和注意事项;(2)设备使用中,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安装位置和参数设置;(3)发现设备异常情况或有相关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人员进行检修和维护;(4)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维护和存放,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安全。
4. 安全防护设备的维护与检修:(1)按照设备的维护要求和维护周期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2)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由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3)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记录应及时、准确地记录,以备查档。
5. 安全防护设备的更新和淘汰:(1)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的变化,及时进行设备的更新和更换;(2)设备更新后,应及时报废和销毁旧设备,确保设备不再使用。
6. 安全防护设备的管理责任:(1)设立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责;(2)加强对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设备管理的水平和能力;(3)对于安全防护设备的管理不善,导致事故发生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处罚。
四、制度遵守: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本制度的规定,禁止违反本制度进行任何行为;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依据企业相关制度进行相应的惩处。
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五篇)
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定义1、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
防毒面具等。
二、管理职责1、安全管理部门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3、仓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三、选用、保管与使用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2、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1)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4、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科室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
工段、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并按班交接。
5、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6、定期校验和维护(1)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2)使用科室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电气绝缘工具定点专人保管,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4)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7、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科技创新、提高安全性能。
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管理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五条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二)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三)具有合格的检验检测设备;(四)具有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销售能力;(二)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三)具有合格的检验检测设备;(四)具有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二)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合法证明;(三)具有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等资料;(四)定期进行检验、维护和保养。
第八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检验、检测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第九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二)安全操作规程;(三)检验、检测制度;(四)维护、保养制度。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二)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三)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范文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保障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的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的目的是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提高社会安全风险的防控能力。
第三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突出风险防控,促进科学发展,提高社会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的主体责任由被管理单位负责,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指导和协助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注重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合作。
第六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按照风险评估、预防机制、应急预案、监督检查的要求进行,建立健全管理档案,确保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保障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八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注重实用性和经济效益,合理配置资源,充分发挥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作用。
第二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原则第九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性原则,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选址、设计和布置,确保设备设施的有效性。
第十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遵循综合性原则,即根据不同的防护需求,综合运用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形成相互补充、协同作用的防护系统。
第十一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遵循连续性原则,即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要持之以恒,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遵循可行性原则,即在管理过程中要注重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确保管理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遵循经济性原则,即在管理过程中要注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遵循法制化原则,即管理工作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法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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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设备管理规定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设备、设施中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充分发挥安全防护装置在事故预防中的能力,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设备、设施中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专用安全设备、与设备配套的安全装置、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等。
3.职责
3.1设备部是安全防护装置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防护装置的选型鉴定、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3.2生产车间与其他部门负责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保养。
4、内容
4.1前期管理要求
4.1.1设备部在设备、设施选型时,应会同总经办、生产部共同选用与主体设备、设施相匹配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4.1.2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与主体设备或工程同时安装、调试。
4.1.3主体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之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好,并经有关部门
组织的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1.4需要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安全验收审批的,应由设备部在投入使用前
办理好审批手续。
4.2使用管理要求
4.2.1安全防护装置在投入使用前,应对操作人员、设备修理人员或其他相
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4.2.2操作人员应当熟悉安全防护装置的主要功能,正确使用,并做好日常
检查和维护。
4.2.3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安全防护装置或改变安全防护装置的用
途。
4.2.4操作人员发现安全装置损坏或有其他故障,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或影响人身安全的,应停止运转设备,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4.2.5总经办及各车间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应将安全装置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4.3维护管理要求
4.3.1因维修设备需要临时拆下安全防护装置的,应制定临时安全措施,并在设备修复后,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当班作业不能完成时,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4.3.2安全防护装置需要更换时,应选用同样的规格和型号;选用不同型号或规格的,其安全性能不得低于原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性能。
4.3.3安全防护装置改造或更换为不同型号的,设备科必须经使用部门、管理部共同确认后进行,改造(更换)完成后,应由上述部门共同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4.3.4安全防护装置报废由设备部会同总经办、生产部门共同确认,已经报废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得挪作他用。
5.考核
5.1对于研制、开发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预防事故发生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按公司有关奖惩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5.2对于违反安全防护装置选型、使用、维修和保养的管理规定,按有关考核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