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实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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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讲解PPT课件

不动产登记-讲解PPT课件

(四)物权的分类和内容
财产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自然资源使用权、 采矿权、 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相邻权、 渔业权、 水权、 狩猎权, 抵押权、质权、 留置权及优先权等
1.从物权的对象——物来分类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交付
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 登记
第二种观点:
所谓产权是所有权(Property Rights)的另一种译法,按照马克 思经济理论的科学表述,它是指 财产关系或所有制关系在法律上 的反映。
第三种观点
产权是反映经济主体对财产的权 力关系的概念。
第四种观点
产权既不等于原义的所有权关系, 也不能脱离所有权关系,产权实 际上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财产权 利的总称。
1896年颁布的《德国民法典》中,首次将 “物权”作为民法典分则的独立一编,对 物权制度作了系统、完整的规定。
其后,物权概念为多数国家的立法所接受, 物权法也成为了现今各国民法的重要组成 部分。
英美法系国家法律上没有物权的概念,与 之相近的词汇是“财产”或“财产权” (property)。
(二)到底什么是物权?
不动产登记制度
.
1
一、不动产登记的目的和意义
物权排他
公示
动产占有
不动产占有与 产权不统一
登记
任意可知悉状态 明确物之归属 维护交易安全
二、不动产登记制度类型
三、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
(一)类型
权利登记模式,并吸收托伦斯登 记制度的发证制度。
(二)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1.一般情况,不动产物权经登记生效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
优于抵押权和其它债权
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 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 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 人。

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讲解ppt课件

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讲解ppt课件

二 农村区域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
(二)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国土资发〔2016〕161号) 6. 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和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权益。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成员, 其宅基地权益应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及权属证书上。农村妇女因婚嫁离开原农 民集体,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同时注销其原宅 基地使用权。 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二 农村区域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
(二)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1.严格一户一宅的规定和面积标准。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 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
一是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 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 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 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依职权注销:《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八十四条
(六)不动产登记的一般程序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公告的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进行公告,但 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一)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 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 (三)依职权更正登记; (四)依职权注销登记;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告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进行,公告期不少于 15个工作日。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 应当及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物权法》19条“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 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解读PPT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解读PPT

7 登记管辖


动 产
2 法定原则

条心 例制
3 基本概念
8 不动产登记簿



9 登记程序

的度
基本制内 容
4 登记类型
10 信息共享保护


5 登记能力

11 法律责任




6 登记机构和人员
12 附 则
1 ➢ 不动产登记的性质:行政行为说?民事行为说?双重属性说?
➢ 不动产登记是重要的物权公示方式,贯彻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
但下列情形除外:
1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的;
法 2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的;
3 预查封登记的;
定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原
则 属地登记原则: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 理。(国务院批准用岛用海和国有重点林区等例外)
1 功能定位

2 法定原则
查 记的最新成果及时更新。为此,《规范》专门规定了不动产权籍调查,
实行权籍调查前置。
1 功能定位

2 法定原则

条心 例制
3 基本概念
的度
基本制内 容
4 登记类型


5 登记能力

7 登记管辖 8 不动产登记簿 9 登记程序 10 信息共享保护 11 法律责任
6 登记机构和人员
12 附 则
✓——变更登记界定与适用 ✓ 指因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类型或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不动产的 所在街道或门牌号等坐落、名称、用途、面积等自然状况发生变更,不动产权利期 限、来源等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等不涉及不动产权属转移而进行的登记。

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课件

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课件

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课件1.简介-不动产登记是指对土地、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登记、备案和归档的过程。

-不动产登记业务是国家基础性的行政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影响。

-本课程旨在培训学员掌握不动产登记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流程。

2.不动产登记的意义和目的-维护不动产权利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提供有效的不动产信息,促进市场交易。

-支持土地资源管理和城市规划。

3.不动产登记的主体和职责3.1主体-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具体的登记工作,如国土资源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等。

-不动产权利人:拥有不动产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3.2职责-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

-审核和核定不动产登记事项。

-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相关证明文件。

-维护不动产登记档案。

-不动产权利人:-提供必要的材料和信息。

-遵守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

-行使不动产权益。

4.不动产登记的流程4.1准备工作-不动产权利人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权属证明、房屋建筑图纸等。

4.2申请受理-不动产权利人将申请材料提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

-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受理申请。

4.3审核核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核。

-核实不动产的权属关系、面积、用途等信息。

-如有问题或疑义,可能需要现场调查或向相关部门查询。

4.4发证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审核结果,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不动产权利人获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取得相应的不动产权益。

4.5档案归档-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相关登记资料归档保存,以备日后查询和管理使用。

5.不动产登记的注意事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材料和信息。

-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如有异议或争议,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6.不动产登记的未来发展趋势-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电子不动产登记系统。

-提高服务效率,简化登记流程。

-强化权属保护,完善登记制度。

以上是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培训课件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动产登记实务PPT课件

不动产登记实务PPT课件
收件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3. 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4.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
、面积等的材料; 5. 其他必要材料。
.
23
不动产登记类型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适用场景
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 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 木等定着物。
.
5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由谁进行 登记
登记什么
.
6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部门 人
第6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 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 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 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登记内容
权利信息 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 型、内容、来源、期限、 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提示的事项 如异议、补证或换证 等

.
8
不动产登记的原则
工作原则
保护权益 严格管理 方便群众
统一登记原则 合法登记原则 申请登记原则
属地登记原则 稳定连续原则
.
法律原则
9
02
不动产登记程序
.
10
不动产登记程序
第11条
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 知识和业务能力。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专业 技术培训。
重要变化:登记机. 构是部门,不再是人民政府。
7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解读 PPT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解读 PPT

油库、隧道、桥梁等构筑物的,以该特定空间或者构筑物与土地、
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
1.3.2 不动产单元编码
3
不动产单元应当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的规定进行设定与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
责本辖区范围内的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变更与管理工作,确保不
动产单元编码代码的唯一性。
1.不动产登记的审核、登簿应当由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负责。
2.不动产登记机构宜建立不动产登记风险管理制度,设置登记质量管理岗位负责
登记质量检查、监督和登记风险评估、控制工作。

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建立不动产登记会审制度,会审管辖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内的不动
记 产登记重大疑难事项。

不动产登记机构宜根据相关业务规则,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相互冲突的业
的 体 例
4 审核 5 登簿 6 核发证书或者 证明
13 地役权登记 14 抵押权登记 15 预告登记

16 更正登记 17 异议登记

18 查封登记
A.5 询问记录 A.6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文 书 A.7 授权委托书 A.8 承诺书 A.9 具结书
19 登记资料管理
20 登记资料查询
1 功能定位
3 基本概念
的度
基 本 制内 容
4 登记类型


5 登记能力

7 登记管辖 8 不动产登记簿 9 登记程序 10 信息共享保护 11 法律责任
6 登记机构和人员
12 附 则
规范关于不动产登记机构风险防控管理的要求: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建立与不动产登记风险相适宜的内部管理机制。

不动产登记程序PPT课件

不动产登记程序PPT课件

查 验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 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国家机关进行调查。
形式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有效 实质审查:实地
性、内容的完整性、内容的一致性。 查看、实地调查。
22
2020/3/22
19
权属审核的标准
权属合法
界址清楚
面积准确
土土 土
申请 材料
明确了提交申请材料的范围,并明确申请人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020/3/22
20
13
申请材料
——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9

✓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

明、遗嘱、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

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2020/3/22
23
实地查看和调查
《条例》第19条第2款:“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 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 进行调查。”
登 2.调查

【注意】不动产权属争议类型众多,尤其房屋权属争议,不动产登记机

构的调查是为进一步核实不动产是否存在权属争议这种客观事实,确保

不动产登记的真实、准确。

对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查不意味着登记机构要过多的介入不动产的

民事纠纷。如果存在权属争议,则不予登记,属于《条例》第22条的调
整范围。对争议事实的调查和对争议的处理属于两个工作层面的内容,
不属于《条例》规范的内容。
查看和调查不同,第二款与第一款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并不是只有第 一款的四种查看情形才可以调查。

不动产登记实务ppt课件

不动产登记实务ppt课件
✓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税费等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相关的缴纳 凭证。
不动产登记类型
35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
收件材料
1. 不动产权属证书; 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3. 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类型
36
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适用场景
不动产登记类型
46
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适用场景
互换、土地调整等
收件材料
1. 不动产权属证书; 2. 互换、调整协议等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3. 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
料;
不动产登记类型
4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收件材料
1. 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2. 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3. 分割、合并协议; 4.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5.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6.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7. 其他必要材料。
1. 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或者名称等事项发生变化的; 2.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 3. 承包土地的坐落、名称、面积发生变化的; 4. 承包期限依法变更的; 5. 承包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的; 6. 退耕还林、退耕还湖、退耕还草导致土地用途改变的; 7. 森林、林木的种类等发生变化的;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类型
2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3.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4. 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5.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6. 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与登记实务课件 (一)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与登记实务课件 (一)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与登记实务课件 (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与登记实务课件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热,不动产登记日益成为关注的焦点。

为了规范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和标准,国家出台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同时,为了帮助广大从业人员更好的了解和应用条例,不动产登记实务课件也应运而生。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是2017年3月1日颁布和实施的,其重要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一、明确不动产的范畴。

按照法律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林木、房屋及其构件等物权法律保护范围内的财产物。

条例对不动产的范畴作出了明确规定,使不动产范畴的概念更加清晰。

二、建立完善的登记制度。

条例规定了哪些不动产需要进行登记和登记期限、登记流程等,为不动产登记提供了详细的制度保障。

建立完善的登记制度,可以方便市民买卖房产、继承房产等操作,有利于促进不动产市场的发展。

三、加强不动产登记的保护。

条例规定了相关方面应遵守的义务,如不得篡改、擅自注册他人不动产登记、妨害不动产登记等,为保护不动产登记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四、提升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

条例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公开登记信息、清楚标识登记机构等,让登记信息更加透明化、公开化,提升了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

不动产登记实务课件则是一种针对不动产登记实务的培训课件,可以帮助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和应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其主要内容包括什么是不动产、不动产登记的分类、登记机构等相关信息。

在课件的讲授过程中,还需要关注不动产登记时的注意事项,例如:登记资料的准备、自然人登记的注意事项、公司登记的注意事项、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注意事项等。

对于一些关键信息,还要进行实地操作演示,这样能够让学员更好的掌握不动产登记的实际操作流程。

总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实务课件的出台和应用,有利于规范不动产登记、提高不动产登记质量、保护不动产登记权益,对于推动我国不动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保障国民财产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不动产登记 讲解总结PPT共81页

不动产登记 讲解总结PPT共81页

66、节制使快乐增加并使享受加强。 ——德 谟克利 特 67、今天应做的事没有做,明天再早也 是耽误 了。——裴斯 泰洛齐 68、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 的,只 是一瞬 之间。 ——歌 德 69、懒人无法享受休息之乐。——拉布 克 70、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卢梭
不动产登记 讲解总结
26、机遇对于有准备的头脑有特别的பைடு நூலகம்亲和力 。 27、自信是人格的核心。
28、目标的坚定是性格中最必要的力 量泉源 之一, 也是成 功的利 器之一 。没有 它,天 才也会 在矛盾 无定的 迷径中 ,徒劳 无功。- -查士 德斐尔 爵士。 29、困难就是机遇。--温斯顿.丘吉 尔。 30、我奋斗,所以我快乐。--格林斯 潘。

不动产登记 讲解分析PPT文档共81页

不动产登记 讲解分析PPT文档共81页

谢谢!
不动产登记 讲解分析
51、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52、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53、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 54、雄发指危冠,猛气冲长缨。 55、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 池桑竹 之属, 阡陌交 通,鸡 犬相闻 。
Hale Waihona Puke 61、奢侈是舒适的,否则就不是奢侈 。——CocoCha nel 62、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 ,如日 中之光 ;志而 好学, 如炳烛 之光。 ——刘 向 63、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孔 丘 64、人生就是学校。在那里,与其说好 的教师 是幸福 ,不如 说好的 教师是 不幸。 ——海 贝尔 65、接受挑战,就可以享受胜利的喜悦 。——杰纳勒 尔·乔治·S·巴顿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解读 PPT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解读 PPT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解读
1
《物权法》(2019年):
第10条第2款: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

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作 回
第246条:法律、行政法规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

机构和登记办法作出规定前,地方性法规可以依照本法有关
规定作出规定。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6 登记机构和人员
12 附 则
1、工作原则
2、法律原则
2 保护权益(第1条)
统一登记原则(第4条第1款)
严格管理(第4条第2款)
合法登记原则(第2条第1款)

方便群众(第4条第2款)
申请登记原则(第14条)
属地登记原则(第7条)

稳定连续原则(第4条第2款、

第3款)

一体登记原则 《细则》:
权 为基本单位,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其中,政府组织开展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宅

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所需的权籍调查 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获取。

2.申请人申请不动产变更、转移等登记,不动产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可以沿

用原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界址发生变化,或界址无变化但未进行过权籍 调查或无法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应当补充或重新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
注意:不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
型 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因放
弃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抵押权 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注意】《规范》在具体各类不动产权利注 销登记审查要点中有具体衔接,并补充完善了查 封登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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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 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 木等定着物。
.
5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由谁进行 登记
登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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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部门 人
第6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 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 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 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11条
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 知识和业务能力。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专业 技术培训。
重要变化:登记机. 构是部门,不再是人民政府。
7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不动产自然状况 不动产的坐落、界址、 空间界限、面积、用 途等
不动产权利限制 如预告登记、查封登 记等
.
21
不动产登记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3.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4. 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5.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6. 其他必要材料。
.
22
不动产登记类型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依申请的程序
申请 受理 审核 登簿
依嘱托的程序
嘱托 受理 登簿
.
依职权的程序
决定 审核 登簿
11
依申请的程序
申请
受理
登记审核
登簿缮证
.
12
依嘱托的程序
人民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 记的;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持协助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 记的; 人民政府依法做出没收、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后,要求不动产 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
址、面积等的材料; 4. 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 5. 其他必要材料。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完成后,申请人申请建筑物、构筑物所有
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享有集体.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25
不动产登记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适用场景
依法以承包方式在土地上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生产活动的,可以申请土地 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
抵押权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15
不动产登记类型
权利的 取得
首次登记 变更登记 转移登记 更正登记
权利的 负担或 限制
.
注销登记 预告登记 异议登记 查封登记
16
不动产登记的申请类型
权 权利类型 利 的 取 得
登记类型
.
申请类型
17
不动产登记类型
首次登记
概念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登记事项存在异议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审
查建议。
.
13
03
不动产登记类型
.
14
不动产登记的权利类型
权 利 的 取 得
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地役权
收件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3. 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4.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
、面积等的材料; 5. 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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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不动产登记类型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适用场景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9
不动产登记类型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3. 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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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不动产登记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3. 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 4. 其他必要材料。
登记内容
权利信息 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 型、内容、来源、期限、 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提示的事项 如异议、补证或换证 等
.
8
不动产登记的原则
工作原则
保护权益 严格管理 方便群众
统一登记原则 合法登记原则 申请登记原则
属地登记原则 稳定连续原则
.
法律原则
9
02
不动产登记程序
.
10
不动产登记程序
1. 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2. 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企业,建设公共设施,从事公益事业等的,
可以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
24
不动产登记类型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3.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
2017
新员工培训之业务基础培训
——不动产登记实务
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
目录/Contents
01
不动产登记概述
02
不动产登记程序
03
不动产登记类型
04
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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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不动产登记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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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动产登记概述
不动产登 记概述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不动产登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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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第2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
收件材料
1.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由发包方持土地承
包经营合同等材料申请。
2.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由承包方持土地承包
经营合同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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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类型
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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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类型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申请人
1. 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 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2. 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没 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3. 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申请。
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的登 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细则 规定
1.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未登记的不动
产,组织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
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
2. 依照前款规定办理首次登记所需的权属来源、调查等登记材
料,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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