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信用制度建设面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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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信用制度建设面面观

圣晖

在一个国家现代经济生活中,信用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它是整个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在国外,社会信用制度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儿方而:征信数据及评估,法律和法规的确立和健全,政府和专业脚会的监督和管理。

美国:系统化规模化推进

信用之所以在美国社会中得到普遍使用,被美国百姓和企业所重视,并极大推动美国经济的增长,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美国有一个发达完善的信用制度体系。美国为建设该体系大约花了100年时间,正是这一体系为美国个人信贷和商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美国信用制度建设大致可概括为几个方面:立法,信用服务企业的市场化运营,国家对信用工作的宏观管理。

立法。美国有比较完备的涉及信用管理各方而的法律体系,将信用产品加工、生产、销售、使用的全过程均纳入法律范畴。目前,美国正在实施的与信用相关的立法多达数十项。这些法案的管理目标与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儿个方而:第一,通过立法保证信息公开。信用服务企业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可以合法地获得大量信用信息,并把它制作成信用产品。第二,规定了消费者个人对资信报告的权利并规范了资信调查机构对信用报告的传播。如《公平信用报告法》等。第三对当事人失信及违反信用管理有关法规的情况设定惩罚措施。

信用服务企业的市场化运营。美国信用服务行业经过100多年的市场竞争,现已形成了少数儿个市场化运作主体。目前从事信用服务的企业主要有两大类:

一类为专门对消费者个人信用进行评估的机构,在美国叫信用局,或叫消费信用报告机构,都为专业化的公司。信用局是向需求者提供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报告的供应商。信用局的基本工作是收集消费者个人的信用记录,合法地制作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报告,并向法律规定的合格使用者有偿传播信用报告·

另一类为对国家、企业、机构等进行信用评估的机构。这类信用评估机构又可分为两类:一类为资本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即对国家、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债券及上市大企业的信用进行评级的公司;另一类为对中小企业资信进行评级的机构。

国家对信用工作的宏观管理。国家信用管理主要是对信用进行宏观管理,建立惩戒机制,为市场创造一个健康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信用交易的发展,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管理主要内容表现在立法与执法两个方而。发挥这些功能的政府部门和司法机构被称为信用监督或执法机构。

法国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有对企业(包括正而信息和负而信息)和对个人(指有负而的

信息)两个不同的公共信用系统。其企业的公共信用系统于1984年开始运行,它而向

包括租赁公司、融资代理公司在内的法国的全部金融机构,但不报告关于公司集团的数据。不同的是,法国企业公共信用系统要把从信用机构收到的信息与从合法的布告栏、法院、新闻界获得的关于企业及其管理者的信用进行汇总。在1990年,该公司信用歌记系统在案的企业1300万家,管理人员70万人。法兰西银行还拥有个人公共信用歌记系统,它是一个全国性的个人贷款不良行为档案。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必须每月报告分期购买贷款、租赁、私人贷款、贷款额度和透支方而的不良记录。

意大利的公共信用系统建立于1962年。从一定程度上讲,意大利公共信用系统是欧洲该类服务系统中最完善和最精确的。目前这个公共信用系统拥有近700万条记录,每年发布

1200万份报告。该国公共信用系统提供以下两种类型的反馈信息:第一类,每月向各家的信用机构提供每个被报告客户在整个金融系统的总头寸信息,划分成正常贷款和不良借款,不管贷款在何时提供,所有尚未偿还贷款都包括在报告内。通常,这种信息是比较完整的。第二类,将潜在借款人数据包括在内。交费后,每家银行都可以获得它过去从未提供过贷款的贷款中请人信息。考虑到数据库的保密性,银行索要信息只能出于许可之目的,即提供贷款和信用风险评估。在此情况下,报告的也仅为此前12个月的贷款提供情况。故此,银行可以获得的关于新借款人的信息要不完整得多。各家银行的每项查询都被记录在公共信用歌记系统的档案里。公共信用系统还在金融业务监管、货币政策实施和信用投向监测方而发挥重要的咨询作用。

德国:信用管理法律体系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德国是信用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商业信贷、贷款买房购车、邮购商品、分期付款和信用卡

支付等信用消费在社会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十分普遍。这主要得益于德国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

的社会信用制度和管理体系。该体系将各种与信用相关的社会力量结合起来,共同促进社会信用

的完善与发展,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从而保障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德国有关信用管理的法规散见于商法、民法、信贷法和数据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主要规定

包括以下方而:

一一规范信用信息公开的法律。德国《商法典》规定,成立公司必须在地方法院以公开可信

的形式,即通过公证进行商业歌记注册,以载入商业歌记簿。商业歌记包括公司法律形式、工商

注册号、公司地址、注册资本、法人代表、主要股东、营业范围等内容。商业歌记簿可公开查阅。

此外,德国还有《特定企业与企业集团账目公布法》和《破产条例》等

一一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德国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主要有《联邦数据保护法》、《信息和电

信服务法》及1998年10月生效的《欧盟数据保护指南》。上述法律对个人数据的获取、储存、

使用、传播等方而都有严格的规定。

一一规范催账程序的法律。2000年5月1日生效的德国《反不道德支付法》规定,客户在收

到账单30天后或在账单规定的付款截比日后30天仍未付款,债权人可加收超过银行贷款利率5 }/o

的滞纳金。如客户在收到连续3次催账警告后仍置之不理,债权人可向地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一关于信用监督的法律规定。德国《信贷法》规定,德联邦银行和联邦金融服务监管局负

责对银行与金融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德国《联邦数据保护法》规定,德联邦内政部负责国家秘密

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联邦政府及各州政府均须设立个人数据保护监管局,负责对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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