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调解化解制度
小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小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及时解决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应遵循合法、公正、及时、自愿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保守当事人的隐私。
二、调解组织1. 小区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作为小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主要负责机构。
调解委员会由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组成。
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小区业委会代表担任,委员由小区居民代表、社区工作者等组成。
2. 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工作室,负责接收、登记、调解居民矛盾纠纷。
调解工作室设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由调解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
三、调解范围1. 物业服务相关的矛盾纠纷;2. 居民之间的邻里纠纷;3. 居民与小区内商户的纠纷;4. 其他影响小区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
四、调解程序1. 居民发生矛盾纠纷时,可以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口头请求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
调解委员会应当在接到调解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 调解委员会受理矛盾纠纷后,应当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应当了解纠纷事实,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梳理争议焦点,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3. 调解应当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
调解员应当耐心疏导,帮助当事人分析矛盾,提出解决方案。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签署调解协议书。
4. 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调解协议书由调解委员会备案,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调解委员会出具生效证明。
5.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五、调解员1. 调解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调解员可以由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律师、退休法官、老师等具备调解能力的人员担任。
2. 调解员应当接受调解业务培训,提高调解技能。
矛盾纠纷化解制度
矛盾纠纷化解制度一、简介矛盾纠纷化解制度是一种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社会成员之间或社会成员与社会组织之间矛盾纠纷的制度。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矛盾纠纷化解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其定义、功能、类型、实施步骤以及案例分析等。
二、矛盾纠纷化解制度的定义矛盾纠纷化解制度是指国家或社会为解决公民之间、公民与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而设立的一种法律制度。
它包括了各种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三、矛盾纠纷化解制度的功能1. 维护社会公正:通过公正、公平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
2. 促进社会和谐:通过有效解决矛盾纠纷,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 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通过预防性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矛盾纠纷化解制度的类型1. 协商:由矛盾双方自愿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矛盾纠纷。
2. 调解:由第三方(如社区、工会、村委会等)进行调解,帮助矛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矛盾纠纷。
3. 仲裁:由专门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做出裁决,解决矛盾纠纷。
4. 诉讼:由法院进行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做出判决,解决矛盾纠纷。
五、矛盾纠纷化解制度的实施步骤1. 发现和识别矛盾纠纷:通过各种方式(如社区巡逻、公众举报等)发现和识别矛盾纠纷。
2. 评估和分类矛盾纠纷:对发现的矛盾纠纷进行评估和分类,确定其性质、严重程度和解决方式。
3. 制定和实施解决方案: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解决方案。
4. 跟踪和评估解决方案的效果:对解决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以便进行调整和改进。
六、案例分析本部分将通过具体的案例,详细介绍矛盾纠纷化解制度的实施过程和效果。
这些案例涵盖了各种类型的矛盾纠纷,如邻里纠纷、劳资纠纷、消费纠纷等。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五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1、排查的重点是。
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有可能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苗头、隐患;群众比较____、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定期排查。
每月排查一次,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时汇总,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3、调委会每月____日前要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一次,做到抓小防扩大、抓早防激化;4、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分类和登记、统计,做到情况清、底数明;5、及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严防矛盾纠纷积压,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6、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做到上下沟通,研究调处策略,防止矛盾激化。
7、辖区内要达到无因纠纷引发的自杀、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性____的“四无”。
8、纠纷重点户,纠纷苗头及时排查;9、针对排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二)是一种组织和管理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旨在解决和化解组织内外各种纠纷和矛盾,维护组织的稳定和和谐。
该工作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责任分工:规定相关部门或岗位的责任和权限,明确各级组织在矛盾纠纷处理工作中的责任。
2.矛盾纠纷排查程序:规定矛盾纠纷排查的一般程序和具体的处理方式,如收集相关证据、听取各方意见、调解协商等。
3.矛盾纠纷处理机制:建立一套矛盾纠纷处理的机制和渠道,如设立专门的矛盾纠纷处理部门或委员会,明确处理工作的组织和流程。
4.调解协商规定:明确调解协商的原则和方法,如公正、公平、公开、协商一致原则,以及调解员的选拔和培训等。
5.信息收集和分析:规定矛盾纠纷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的方法和步骤,以及信息的保密和使用。
6.记录和档案管理:规定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案件登记、档案归档、存储和保密等规定。
7.督导和评估:建立督导和评估机制,对矛盾纠纷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6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原则:属地管理、归口管理、预防为主、依法调处、综合治理。
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总体目标:尽最大努力预防、减少矛盾纠纷;尽最大努力化解、缓解矛盾纠纷;尽最大努力防止激化矛盾纠纷。
㈢排查方式:⑴日常排查。
结合日常工作,随时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
⑵定期排查。
按照规定每半月开展一次排查。
⑶专项排查。
针对本公司带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开展排查。
⑷重点排查。
在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社会敏感期,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重点排查。
㈣矛盾纠纷调处:⑴实行部门责任制和经理包干负责制;⑵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的要求限期调处;⑶落实防范矛盾纠纷激化的工作措施,协调有关单位依法妥善解决问题,消除隐患;㈤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受理、交办、承办、督办、销帐制度:⑴受理。
公司有关科室负责对矛盾纠纷进行受理。
⑵交办。
公司除直接进行调处工作外,可向公司有关科室下发交办通知书,将矛盾纠纷交公司有关科室调处。
⑶承办、督办。
各责任主体对公司交办调处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调处、合法、合理解决,并向公司书面报告办理情况和结果,公司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
⑷销帐。
矛盾纠纷解决后,受理科室应及时销帐并向公司书面报告情况。
㈥责任主体:⑴各科室负责人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首要负责人,分管综治工作的的公司经理为具体负责人。
⑵公司综治办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驻地综治委的要求,具体组织、指导、督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实施检查考核。
⑶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二)一、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____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____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三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促进单位和谐稳定发展,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与干部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第三条坚持依法依纪依规,既正确处理矛盾纠纷,又依法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既以宽容、和谐的态度对待矛盾纠纷,又以规范、公正的态度解决矛盾纠纷,着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各级领导干部要引起高度重视,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抓好组织实施。
各级机关和单位要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努力营造稳定和谐、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
第五条本工作制度的实施,必须与党风廉政建设、民主集中制、干部队伍建设等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配合。
第二章工作任务第六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及时发现矛盾纠纷,正确判断性质,科学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第七条单位内部各类矛盾纠纷中,产生较大而尚无解决办法的或不易解决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及时排查化解,确保职工利益不受侵害,保证单位稳定和谐运行。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此次工作由单位办公室牵头,下设办公室矛盾纠纷协调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审核、督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第九条矛盾纠纷协调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其他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小组各成员要经过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能力。
第十条矛盾纠纷协调小组要定期研究和制定有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具体措施,对矛盾纠纷展开调研,审核排查化解报告,提出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坚持分类处置、逐级上报、集中处理的原则,构建工作流程合理、覆盖面广的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矛盾纠纷的排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经济利益方面的矛盾纠纷。
包括工资福利待遇、奖金激励、补贴发放等问题。
矛盾化解四包四定制度
矛盾化解四包四定制度一、目标与原则矛盾化解的目标在于通过有效的机制和措施,及时、公正、合理地解决各类矛盾和纠纷,维护企业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为达成此目标,我们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公正、依法依规、预防为主、调解为辅、注重实效。
二、四保四定工作的具体内容1. 保证信息畅通:确保矛盾双方能够充分表达意见,信息传递无误。
2. 保障合法权益:尊重矛盾各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侵权行为。
3. 保持中立态度:调解人员在处理矛盾时,应保持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
4. 保持及时处理:对矛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解,防止事态扩大。
5. 确定责任主体:明确矛盾双方的责任,避免责任推诿。
6. 确定处理方案:根据矛盾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案。
7. 确定执行监督:对处理方案的执行进行监督,确保实施效果。
8. 定期评估反馈:对矛盾化解工作定期进行评估,并及时反馈结果。
三、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1. 成立矛盾化解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政策、监督执行和评估效果。
2. 设立调解委员会,负责具体矛盾的调解工作。
3.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矛盾化解中的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处理方法和策略1. 对于不同类型的矛盾(如经济纠纷、劳动争议等),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方法。
2. 在处理过程中,注重情、理、法的结合,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3. 对于复杂矛盾,采取综合治理策略,多管齐下,力求妥善解决。
五、控制与沟通策略1. 加强矛盾预警机制建设,提前发现和预防矛盾的产生。
2. 在处理过程中,保持公正、透明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传递无误。
3. 及时反馈处理进展,让矛盾双方了解调解的进程和结果。
六、预防措施及风险应对方案1. 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
2.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发生。
3. 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学校矛盾纠纷化解制度
一、总则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矛盾纠纷的范围1. 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2. 学生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3. 教师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4. 教师与学校管理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5. 学生与学校管理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6. 其他涉及学校师生合法权益的矛盾纠纷。
三、矛盾纠纷的化解原则1.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确保矛盾纠纷化解的合法性和公正性;2.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各方合法权益;3. 坚持教育引导原则,促进师生和谐相处;4. 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原则,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矛盾纠纷的化解程序1. 自行协商:当事人可以就矛盾纠纷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2. 调解:学校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学校内的矛盾纠纷。
调解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1)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向调解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调解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调解委员会在受理申请后,应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委员会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依规提出调解建议。
(3)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仲裁: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仲裁。
4. 诉讼:仲裁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矛盾纠纷的化解要求1. 调解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2. 调解委员会应加强对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
3. 调解委员会应做好矛盾纠纷的记录工作,对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归档。
4. 调解委员会应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规章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规章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矛盾纠纷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调解优先。
注重源头预防,及时排查发现矛盾纠纷,积极采取调解手段化解纠纷。
2.公正公平,合法合规。
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依法依规办理。
3.群众路线,服务群众。
充分发挥群众自治作用,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4.协同作战,合力攻坚。
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组织架构1.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设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指导、督促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化解。
2.建立矛盾纠纷信息数据库。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登记、录入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
3.建立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充分发挥调解员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4.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培训。
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能力。
5.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6.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激励机制。
对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具体实施步骤1.排查阶段:各责任单位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漏掉一起纠纷。
2.分析阶段: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析,找出原因,制定化解方案。
3.实施阶段:按照化解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4.跟踪阶段: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防止再次发生。
六、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通用篇)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通用篇)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矛盾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公正解决社区居民之间的纠纷和矛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社区矛盾调解机构,旨在保障调解工作的公正、高效和规范。
第三条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原则:和谐解决、公正保障、依法调解、客观公正、效率优先。
第四条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核心任务:积极主动、妥善处理群众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内容:调解、预防、扶持、培训、宣传。
第六条社区矛盾矛盾调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调解工作的情况和结果。
第七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应建立调查研究和案例分析制度,不定期进行调解工作总结和经验分享。
第二章机构建设第八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应具备合法注册、符合条件、适当规模和基本设施完备的工作场所。
第九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过相应考核和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调解能力和职业操守。
第十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应从族裔、性别、年龄、行业等多角度选派适当的调解员,确保调解员队伍的多样性和代表性。
第十一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向上级调解机构提出调解员增补申请,保证调解员数量的合理配备。
第十二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应定期组织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第三章调解工作流程第十三条社区矛盾调解采取分析矛盾、确认当事人、明确调解范围、调查核实、调整矛盾关系、妥善解决等流程。
第十四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应及时安抚、劝导、引导当事人,促使当事人认识问题,争取达成调解协议。
第十五条调解员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公关的原则,不做超出法律规定和职责权限的事,不提供不公正的帮助和建议。
第十六条社区矛盾调解必须依法调解,当事人自愿参与调解,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应尽力消除社区矛盾,如果无法调解或者调解效果不理想,应根据其性质和具体情况,采取妥善的处理措施。
调解纠纷工作制度
调解纠纷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调解纠纷工作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注重调解双方的感情和利益,促进当事人自行和解。
第三条调解纠纷工作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调解纠纷工作应当注重预防,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提高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调解组织第五条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第六条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主任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担任,副主任和委员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法律工作者、志愿者等担任。
第七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小组,调解小组由一名调解员和若干名网格员组成,负责网格内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三、调解员第八条调解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道德品质和调解能力。
第九条调解员的职责:(一)接受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二)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及时调解;(三)协助当事人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四)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调解程序第十条调解纠纷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接收调解申请;(二)审查调解申请,认为符合调解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调解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其他解决途径;(三)组织开展调解,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质证和辩论;(四)根据调解情况,提出调解方案;(五)当事人自愿和解的,制作调解协议书;不愿和解的,及时终止调解;(六)调解结束后,对调解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报告上级调解组织。
第十一条调解纠纷应当注重证据收集和固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调解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取证。
第十二条调解纠纷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调解请求、调解结果等事项。
五、调解效力第十三条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书确定的义务。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本(3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第三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目标是早发现、早解决、早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四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应当坚持合法、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应当注重宣传教育引导、调处调解、法律维权等多种方式的综合应用,积极寻求矛盾纠纷的和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应当由相关机构或部门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相关机构或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包括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办公室等。
第八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机构或部门的领导担任组长,其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法律机构、社会组织等组成。
第九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办公室由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工作经费。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研究制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第十一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是收集、整理矛盾纠纷的相关信息,组织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
第十二条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矛盾纠纷的调查研究工作,并为矛盾纠纷的调处调解提供专业支持。
第十三条矛盾纠纷的当事人有权利向相关机构或部门申请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并享受相应的法律援助。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流程包括矛盾纠纷的收集、排查、调查、研究、调解和跟踪处理。
第十五条矛盾纠纷的收集应当及时、全面、准确,可以通过网络、热线、媒体等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矛盾纠纷的排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排查的对象和范围,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包括实地走访、调查问卷、座谈会等。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5篇)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是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
第四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调解优先、法律保障的原则,加强多元化调处力量的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及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确保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各级政府机关应加强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推动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与解决。
第七条各级政府部门负责矛盾纠纷的调查、调解、裁决等工作,依法对矛盾纠纷进行有针对性的解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人民调解组织是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基础和主渠道,应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法援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应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确保法律在矛盾纠纷解决中的应用。
第三章原则第十条公正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保证各方利益的公正,不偏不倚地进行调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十一条公开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及时向公众公开调处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公平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坚持公平原则,确保调解、仲裁等程序的公平性,实现公平正义。
第十三条调解优先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优先采取调解方式进行解决,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
第十四条法律保障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坚守法律底线,依法进行调处,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多元化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加强多元化调处力量的建设,提供多样化的解决途径。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文(5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县/市/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第三条本工作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原则包括依法原则、公正公平原则、及时高效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舆论引导原则、依法处理原则等。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五条建立完善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构,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作参与。
第六条主管部门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制度建设、信息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矛盾纠纷的调查、处理,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并监督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第八条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履行依法调解纠纷的职责,负责组织矛盾双方进行协商和调解工作。
第九条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及时介入处理暴力矛盾纠纷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条司法部门依法行使司法权力,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结果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十一条媒体机构承担矛盾纠纷的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宣传化解成果和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进行,根据不同矛盾纠纷的性质和情况,可以组织多部门协作排查。
第十三条矛盾纠纷的排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收集矛盾纠纷相关信息,建立矛盾纠纷数据库,包括当事人信息、矛盾纠纷情况、现场照片、证据材料等;(二)核实矛盾纠纷情况,查明各方主张和事实依据,了解背景和原因;(三)分析矛盾纠纷的性质和趋势,评估矛盾纠纷的可能影响和危害,做出综合评判;(四)制定矛盾纠纷的排查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确定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路径;(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和调查,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六)整理矛盾纠纷的排查资料,形成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七)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化解方案,协商各方当事人参与;(八)协助矛盾纠纷当事人等各方签订化解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九)对矛盾纠纷的化解成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协议的履行;(十)及时总结矛盾纠纷的化解经验,形成工作报告和案例材料。
学校矛盾调处化解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学校内部矛盾日益凸显,如何有效调处化解矛盾,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已成为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为加强学校矛盾调处化解工作,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学校矛盾调处化解机制,提高调处化解效率;2. 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稳定;3. 保障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制度内容(一)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矛盾调处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2. 学校设立矛盾调处化解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二)调处化解程序1. 接报:师生发现矛盾,可通过电话、书信、网络等方式向矛盾调处化解办公室报告;2. 受理:矛盾调处化解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及时登记、分类,并告知相关责任人;3. 调查:矛盾调处化解办公室组织调查组,对矛盾进行调查核实;4. 调解:根据调查结果,组织调解,达成和解;5. 执行:调解协议达成后,监督执行;6. 反馈:矛盾调处化解办公室对调处化解结果进行跟踪反馈,确保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三)调处化解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快速、高效、便捷原则;3. 和谐、稳定、共赢原则;4. 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原则;5. 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原则。
(四)责任追究1. 对不履行调处化解职责,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 对恶意制造、传播谣言,扰乱学校正常秩序的,依法予以处罚;3. 对故意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制度实施1. 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矛盾调处化解工作,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2. 学校要定期开展矛盾调处化解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3. 学校要加强对矛盾调处化解工作的宣传,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4. 学校要定期对矛盾调处化解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调处化解效率。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校将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稳定、有序的学习、工作环境。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通用)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通用)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解决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矛盾调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是指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社区内居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的工作。
第三条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第四条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按照依法、公正、协商、公开的原则开展。
第二章社区矛盾调解机构第五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是指由社区居民选派代表组成的专门机构,负责社区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第六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的组织形式多样,可以由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社区组织牵头设立,并设立专门的岗位负责社区矛盾调解工作。
第七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的职责是:(一)受理社区居民提出的矛盾纠纷调解申请;(二)调查矛盾纠纷的事实和原因;(三)开展调解协商工作,解决社区矛盾纠纷;(四)制定社区矛盾调解解决方案并实施;(五)记录社区矛盾调解工作的相关信息;(六)定期向社区居民报告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情况。
第八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具备调解技巧和聆听能力。
第三章社区矛盾调解的程序第九条社区居民发生矛盾纠纷,可以向社区矛盾调解机构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由社区矛盾调解机构主动介入。
第十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应及时受理申请,并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调查,了解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
第十一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应当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提出解决方案,并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如果矛盾纠纷不能通过调解解决,社区矛盾调解机构可以将其报请上一级有关机关或者转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应当注重调解过程的公正和程序的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社区矛盾调解工作的记录和解决方案应当通过书面形式保存,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第四章完善社区矛盾调解工作的保障机制第十五条政府应当加强社区矛盾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综治矛盾调解工作制度范本
综治矛盾调解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治矛盾调解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预防为主、调解结合、突出重点、全面治理的原则。
第三条综治矛盾调解工作范围包括:民间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环境保护、土地矿产资源、建设施工、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矛盾和纠纷。
第四条综治矛盾调解工作制度的目标是:及时发现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设立综治矛盾调解委员会,作为调解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矛盾调解工作。
第六条综治矛盾调解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主任由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社会各界代表担任。
第七条综治矛盾调解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本级综治部门,办公室主任由综治部门负责人兼任。
第三章调解员队伍第八条综治矛盾调解委员会建立专业化、社会化、制度化的调解员队伍,选聘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群众工作能力和经验的调解员。
第九条调解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心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调解能力。
第十条调解员分为专职调解员和兼职调解员。
专职调解员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兼职调解员从社会各界志愿者中选聘。
第四章调解工作程序第十一条调解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受理:调解委员会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调解:调解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情况复杂的,经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三)达成协议:调解委员会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协议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公正。
(四)制作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制作调解书。
学校矛盾化解方案制度
一、制度背景学校作为教育的重要场所,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
然而,在学校的教育教学过程中,矛盾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为了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学校矛盾化解机制,确保矛盾得到及时、有效、公正的解决。
2. 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增强法制观念,营造文明、和谐、向上的校园氛围。
3. 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三、制度内容1. 矛盾分类学校矛盾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师生矛盾: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
(2)家校矛盾: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矛盾。
(3)校内矛盾:教职工之间、教职工与学校之间的矛盾。
2. 矛盾化解流程(1)发现矛盾:发现矛盾后,当事人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2)调查核实:学校相关部门对矛盾进行调查核实,了解矛盾原因。
(3)调解处理:根据矛盾的性质和原因,采取相应的调解措施,如:① 谈判:通过谈判的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共识。
② 调解:由学校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员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和解。
③ 仲裁:对重大矛盾,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4)跟踪回访:矛盾化解后,学校相关部门对化解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确保矛盾得到彻底解决。
3. 矛盾化解措施(1)加强法制教育:通过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
(2)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师生行为。
(3)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师生、家校、校内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化解矛盾。
(4)开展心理辅导:针对矛盾当事人,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其调整心态。
四、制度保障1. 学校成立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学校矛盾化解工作。
2. 学校设立矛盾调解委员会,负责具体调解工作。
3. 学校设立矛盾化解基金,用于支持矛盾化解工作。
4. 学校对在矛盾化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矛盾调解化解制度
矛盾调解化解制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每个国家都面临的重要任务。
为了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各国普遍建立了矛盾调解化解制度。
本文将以矛盾调解化解制度为主题,分析其含义、目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具体机制和做法。
矛盾调解化解制度是指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手段,解决社会上各种矛盾和纠纷的一套制度安排。
其主要目的在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权益,并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矛盾调解化解制度的核心理念是尊重人民的意愿、和谐共处、依法解决矛盾。
矛盾调解化解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社会矛盾和纠纷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如果不及时化解,可能会引发社会动荡和不稳定因素。
通过建立规范的调解化解机制,可以避免纷争升级、减少社会冲突。
此外,矛盾调解化解制度还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增强国家的凝聚力和社会的稳定性。
矛盾调解化解制度的具体机制和做法因国家而异,但普遍具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立调解组织和机构。
调解组织和机构是矛盾调解化解制度的基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这些组织可以是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也可以是社会组织或非政府机构。
无论是哪种形式,都需要具备专业的调解能力和公正的立场。
其次,制定调解规则和程序。
为了确保矛盾调解的公正性和效率性,需要制定相应的调解规则和程序。
这些规则和程序应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个环节的程序要求,为矛盾调解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再次,培养专业的调解人员。
专业的调解人员是矛盾调解化解制度的核心力量。
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能够在矛盾调解过程中,客观、公正地为各方提供帮助和引导。
因此,在建立矛盾调解化解制度时,必须注重培养专业的调解人员队伍。
最后,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宣传和教育是矛盾调解化解制度的重要支撑。
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工作,可以提高公众对矛盾调解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从而更好地配合矛盾调解化解制度的实施。
基层矛盾调解化解制度
基层矛盾调解化解制度
1、建立村级矛盾调解点,设在村级便民服务工作站。
2、村两委干部兼任矛盾调解员。
3、实行矛盾调解点值班制,由村组干部(调解员)分工排班,定点接待群众反映问题,并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当天处理,对当时处理不完的,跟踪处理,直至群众满意。
4、实行定期排查制,以村民组为单位每周对村内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排查,及早主动处理。
5、对自身不能处理,可能会造成越级上访的要及时向镇矛盾调处中心报告,申请上级予以帮助调解。
6、对村里重大疑难问题,可动员村里德高望重的党员或群众代表。
通过采取村级听证会的形式共同研究。
协助处理矛盾纠纷。
矛盾化解专班工作制度
矛盾化解专班工作制度
矛盾化解专班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调解为主的原则:对于各类矛盾纠纷,应坚持以调解为主
的方式进行解决。
调解具有快速、简便、节约成本等优点,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2.建立调解工作流程:专班应建立规范的调解工作流程,包括调
解申请的受理、调解前的调查、调解会议的召开、调解协议的制定和执行等环节,确保调解工作的有序进行。
3.强化调解力量:专班应积极吸纳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加
强调解力量的建设。
同时,应注重调解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调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能力。
4.完善调解制度:专班应建立健全调解工作制度,包括调解工作
规范、调解员行为准则、调解质量评估机制等,确保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5.注重调解效果:专班应注重调解的实际效果,确保调解协议得
到有效执行。
同时,应加强调解后的跟踪和回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新问题,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6.落实责任追究:专班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调解工
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人员,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维护调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7.强化宣传引导:专班应加强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宣传
调解工作的优势和作用,提高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信任
度。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推进矛盾化解专班工作的开展,提高矛盾纠纷的化解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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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调解化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调解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确保少新管理处直属各单位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应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由党组织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基层站队区共同参与的综合工作体系。
第三条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能单位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工作措施
第四条明确分级调处责任,坚持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对越级调处,上级不予受理,并引导当事人到下级处理。
对不服下级处理结果到上级反映的,上级应审查处理结果,处理结果错误的,责令下级纠正;处理结果正确的,维持原处理结果,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五条建立基层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做到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实现全覆盖、无疏漏。
坚持定期对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围绕工程建设、路产路权维护、道路保通、通行费收缴、服务区经营及
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全面掌握各类不稳定因素和实际状况。
第六条对排查出的矛盾和纠纷,应建立台帐,对照职责和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具体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第七条对涉及多部门的矛盾纠纷,应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进行联合调处,其他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第八条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报告制度。
对矛盾调解化解的进展情况及结果,应根据实际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送上级单位。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九条了解矛盾发展;
(一)起因、性质、焦点、发展过程;
(二)证据及来源;
(三)当事人个性特征和态度;
(四)制约因素。
第十条拟定调解化解方案
(一)可行性措施;
(二)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对策;
(三)具体的调解方法和工作要点。
第九条调解化解矛盾
(一)调解应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
要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耐心疏导和说服教育,提出纠纷解决的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经调解无效的,应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
第十条回访
(一)对已达成调解协议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反馈。
(二)对未调解结束的矛盾纠纷,应按计划组织开展继续调处工作,跟踪、掌握矛盾纠纷实际状况,定期通报矛盾纠纷调解化解情况。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严格奖惩措施,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单位和个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建立责任查究机制,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通报、约谈、取消评先资格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
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少新管理处党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