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典当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篇一:(10)——典当有限公司报告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当物的安全,维护客户的利益,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结合典当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当物瑕疵报告制度

典当行每天组织专人对当天典当物品进行检验、汇总登记。在验收和查验过程中,验收或查验人员如发现当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上报典当行领导和保卫部门处理:

1、存有质量、数量问题;

2、为假冒伪劣物品;

3、为违法、犯罪分子的赃物;

4、变质脱节的;

5、其他异常情况的。

二、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予以抓捕,不得知情不报,更不得纵容、隐瞒:

1、正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2、使用伪造、变造或涂改的假证件办理典当业务的;

3、携带多种证件、印章和空白介绍信,且情节可疑的;

4、为被公安机关通缉追捕的违法犯罪分子,或与被公

安机关通缉追捕的违法犯罪分子相貌酷似的重大嫌疑分子的;

5、其他重大异常情况。

嘉峪关市泰瑞典当行

篇二: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一、对可疑情况进行报告应本着以社会安定为己任,高度关注典当风险的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典当管理办法》和公安机关治安管理条例。

二、公司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可疑情况的收集、汇总、对外报告,并负责定期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络。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进行报告:1、依法被

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它保全措施的财产;2、赃物

和来源不明的物品;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