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历年合同法司法考试真题详细解释与答案20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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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合同法》精选完整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合同法》精选完整试题及答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司法考试《合同法》精选完整试题及答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2011司法考试〈〈合同法》精选完整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A. 婚姻关系B. 收养关系C监护关系D.财产关系2. 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A. 技术转让合同B. 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D.保管合同3. 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A. 买卖合同B. 委托合同C保管合同D.借贷合同4. 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 应当采用:()。

A. 格式条款B. 诚信原则C. 非格式条款D. 法律规定5. 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A. 租赁合同B. 买卖合同C加工合同D.借用合同6. 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 赠与合同B. 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D.承揽合同7. 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两个法定阶段。

A. 起草和抄写B. 意思和表示C要约和承诺D.协商和谈判8. 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A. 合同当事人完全相同的缔约目的B. 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C虽未合意但已有协议D.当事人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或者非必要条款业已达成协议9.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A. 合同签订地B. 合同承诺生效地C当事人户籍所在地D.当事人主营业地10. 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A. 承诺生效的地点B. 经常居住地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D.合同签订地11. 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 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A. 有效成立B. 可变更可解除C无效D.可撤销12.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司法考试合同法往年真题

司法考试合同法往年真题

司法考试合同法往年真题司法考试合同法往年真题精选以下是店铺整理的司法考试合同法往年真题精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

"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

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

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

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

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

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请回答第98-100题。

98.关于本案中仲裁庭组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京发公司有权选定李某为本案仲裁员B.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员C.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刘某为首席仲裁员D.本案仲裁庭的组成合法【答案】ABCD【考点】仲裁庭的组成【解析】《仲裁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据此可知,本案仲裁庭的组成是合法的。

99.关于本案的裁决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2021司考合同法部份真题及参考答案

2021司考合同法部份真题及参考答案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合同法部份)试卷三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运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项选择、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份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肖特有音乐天赋,16岁便再也不上学,以演出收入为要紧生活来源。

肖特成长进程中,多有长辈馈赠:7岁时受赠口琴1个,9岁时受赠钢琴1架,15岁时受赠名贵小提琴1把。

对肖特行为能力及其受赠行为效劳的判定,依照《民法总那么》相关规定,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肖特尚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B.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C.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那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D.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那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3.齐某扮成建筑工人样子,在工地旁摆放一尊廉价购得的旧蟾蜍石雕,冒充新挖出文物等待买主。

甲曾以5000元从齐某处买过一尊同款石雕,觉察被骗后正在和齐某交涉时,乙过来询问。

甲故意让乙也被骗,以便要回被骗款项,未等齐某开口便对乙说:“我之前从他这买了一个貔貅,转手就赚了,那个你不要我就要了。

”乙信以为真,以5000元买下石雕。

关于所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劳,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可向甲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B.乙可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C.甲不得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D.乙的撤销权自购买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那么消灭5.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利用期间,达到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元的价钱购买该自行车。

第二天,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9000元的价钱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利用1个月。

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B.黄某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C.洪某在黄某继续利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6.甲遗失手链1条,被乙拾得。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合同法部分)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合同法部分)

2002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合同法部分)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

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

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

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

现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A.甲公司B.丙C.刘某D.汽车运输公司2、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得变更或撤销3.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

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C.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D.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6.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二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

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

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A.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期间B.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C.可以,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D.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9.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

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和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

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

该案中的保证责任应如何承担?A.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B.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C.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D.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10.甲委托乙为其购买木材,乙为此花去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现甲不想要这批木材,于是电话告诉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分析题 4. 文书题分析题案情: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

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

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

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

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

房屋修缮以后,因遏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

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

请回答下列问题: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正确答案: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合同,因为钱某虽是合法占有古董,但对古董的处分行为是无权处分,依合同法规定,此合同经赵某追认或钱某取得处分权后才有效,在此之前合同效力处于未定状态。

解析:《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因为出卖人钱某将保管赵某的古董以自己的名义出卖给孙某,钱某并没有处分权而实施了处分行为,构成无权处分,无权处分的行为效力待定,故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2.孙某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正确答案:孙某能取得该古董所有权,因为依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孙某能取得所有权。

解析:善意取得是指动产由无权处分的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

一般认为,善意取得的要件是:(1)标的物为动产;(2)受让人有偿取得动产;(3)受让人自无处分权人处取得动产;(4)受让入主观上为善意;(5)标的物依所有人的意思由无权处分人占有。

本案的情况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因为“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且孙某支付了1万元取得该古董。

合同法司法考试题一

合同法司法考试题一
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继续履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采取补救措施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过错
因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债务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法定事由
法律规定的其他免责事由,如时效届满等。
05
合同纠纷的解决
合同纠纷的协商解决
双方自愿 协商解决合同纠纷应基于双方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解决方案。 平等协商 双方应平等协商,充分沟通,理解对方的立场和诉求,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案。 书面协议 协商达成的解决方案应形成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后续争议。
现代合同法
合同法的历史与发展
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要约与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由受要约人作出;(2)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定义
特点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自愿原则
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公平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完整版)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完整版)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完整版)合同法试题及答案C.仲裁机构B.合同签订地的政府部门D.当事人自行确认3.下列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有(ABD)A.违约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金责任C.违约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D.违约方应当承担履行责任4.下列关于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有(ACD)A.诉讼解决C.仲裁解决D.协商解决B.自行解决5.下列可以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ABCD)A.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B.违反公序良俗的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D.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合同缔结的真实意思不一致一、单选题(每题4分,共40分)1.无名合同是指法律未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B)2.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有效合同。

(B)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根据交易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依据是诚实信用原则。

(A)4.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多种同类型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该履行抵充某种或某几种债务的现象,称之为清偿抵充。

(B)5.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效力的权利,称为抵销权。

该权利属于形成权。

(C)6.下列有关提存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提存既具有私法关系的因素,也具有公法上的法律关系的因素。

(C)7.可撤销合同中,如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该可撤销合同则转变为有效合同。

(B)8.采取合同保全措施应当在合同生效后至合同履行完毕前进行。

(A)9.下列债务人的债权可以由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是基于买卖合同而产生的货款请求权。

(C)10.合同解除的通知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有权确认的机关有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

(AC)二、多选题(每题6分,共30分)1.合同关系组成要素有主体、内容和客体。

(ACE)2.下列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有违约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金责任和违约方应当承担履行责任。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

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

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

现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A.甲公司B.丙C.刘某D.汽车运输公司【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的知识。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以存在有效合同为前提,合同未成立或成立后无效、被撤销的,即使当事人有过失,也只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还是当事人不履行债务的责任,合同一经生效,当事人负有全面履行的义务。

违约行为分为履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当、履行拒绝四种类型,具体到本题,属于履行迟延。

所谓履行迟延,是指对履行期已满而能履行的债务,因可归于债务人的事由未为给付所发生的迟延。

履行迟延使债权不能及时满足,造成对债权人的消极侵害,这是时间上的不完全履行。

构成履行迟延的合同,需已届履行期,而且履行须可能,如果履行不可能,属于履行不能。

合同的履行期,应按约定确定,债务人自期限届满之时起,负迟延责任;如果未约定期限的,经当事人请求并催告,于催告之时起,负迟延责任;如催告有约定或法定期限的,自期限届满起,负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这在甲、乙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甲公司是负有履行交付货物的债务人,债权人为乙公司。

虽然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但由于汽车运输公司司机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最终导致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

这其中甲公司与运输公司之间存在另一个法律关系即运输合同关系,而与乙公司无关,乙公司作为债权人只能向其债务人甲公司要求承担损失。

甲公司应在赔偿乙公司损失之后,以运输合同纠纷为由另行向运输公司要求赔偿。

2002-2015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可编辑).doc

2002-2015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可编辑).doc

2002-2015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可编辑)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年)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万元。

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

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

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

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

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年卷三单选第题)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答案】C【考点】民法的基本原则、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解析】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本题中乙、丙等购房人虽然与甲公司签订了《退款协议书》但是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无奈的情况下签订的。

在该《协议书》中乙、丙等购房人被迫放弃了数额巨大的利息、违约金支付的要求该约定显然是显失公平的。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

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

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年卷三单选第题)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答案】D【考点】监护人的职责【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三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解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解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解一、刑法1、犯罪构成要素及其解释在刑法中,犯罪构成要素是指构成某种犯罪的必备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认定犯罪事实的成立。

对于犯罪构成要素的解释,根据不同犯罪行为的特点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

以盗窃罪为例,犯罪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行为、主观方面的故意。

主体指的是犯罪主体的身份,例如成年人、未成年人等。

客体是指犯罪行为的客观对象,例如财物、电脑等。

行为是指犯罪主体实施的具体行动,如非法拿走他人财物。

主观方面的故意是指犯罪主体有意实施犯罪行为。

2、正当防卫及其要件正当防卫是指个人为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或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而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的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被攻击必须是合法的。

被攻击对象必须是非法侵害的对象,不能是自身违法行为的后果。

(2)正当防卫时机必须合理。

即在实际受到攻击时,可以采取防卫措施,并且防卫措施必须及时。

(3)防卫行为必须是必要的。

即被攻击对象可以采取合理、必要的手段进行防卫,但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3、重大责任事故与刑事责任重大责任事故是指因生产、工作等经营活动导致的,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大量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事故。

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可能导致刑事责任的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重大责任事故,责任人是指作为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发生的责任事故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明知存在安全隐患,但无故不采取预防措施;(2)突发事件发生时,明知可能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但无故不进行报告;(3)在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后,故意瞒报或者阻碍调查。

对于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根据其具体的违法行为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民法1、婚姻法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婚前已经所有的房屋、货币存款等财产;(2)婚后通过工资、劳动报酬、经营所得等取得的财产;(3)遗产、赠与等个人取得的财产,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

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

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

现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A.甲公司B.丙C.刘某D.汽车运输公司【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的知识。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以存在有效合同为前提,合同未成立或成立后无效、被撤销的,即使当事人有过失,也只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还是当事人不履行债务的责任,合同一经生效,当事人负有全面履行的义务。

违约行为分为履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当、履行拒绝四种类型,具体到本题,属于履行迟延。

所谓履行迟延,是指对履行期已满而能履行的债务,因可归于债务人的事由未为给付所发生的迟延。

履行迟延使债权不能及时满足,造成对债权人的消极侵害,这是时间上的不完全履行。

构成履行迟延的合同,需已届履行期,而且履行须可能,如果履行不可能,属于履行不能。

合同的履行期,应按约定确定,债务人自期限届满之时起,负迟延责任;如果未约定期限的,经当事人请求并催告,于催告之时起,负迟延责任;如催告有约定或法定期限的,自期限届满起,负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这在甲、乙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甲公司是负有履行交付货物的债务人,债权人为乙公司。

虽然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但由于汽车运输公司司机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最终导致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

这其中甲公司与运输公司之间存在另一个法律关系即运输合同关系,而与乙公司无关,乙公司作为债权人只能向其债务人甲公司要求承担损失。

甲公司应在赔偿乙公司损失之后,以运输合同纠纷为由另行向运输公司要求赔偿。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

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

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

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11题)A.属于无效格式条款B.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C.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D.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格式合同的订立规则、合同的成立。

《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该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合同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39条第1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本题中甲乙达成的协议不符合无效格式条款的要求,因此A项错误。

甲乙之间协议无显失公平的情形,因此不可变更,B项错误。

关于情事变更,《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本题中当事人签订的协议的“高考分数不达二本线”属于当事人可以预见的后果,因而不能认定为情事变更,C项错误。

合同的生效要件有三:主体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标的合法。

本题中当事人签订的协议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且并未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形,因此合同有效,由于未实现合同的约定,此时,乙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D项正确。

合同法历年司法考试试题精解

合同法历年司法考试试题精解

合同法历年司法考试试题精解〔1〕一、选择题〔一〕合同法的概述1〔02.卷三.单.14〕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及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

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参考答案】D【考察知识点】民事合同的概念。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所标准的合同是债权合同,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

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财产流转关系。

因此,可以排除选项A、B、C。

【应注意的问题】合同的主体的一方是县政府。

如果县政府及酒厂是交易关系〔比方买酒〕,那么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债权合同。

2.〔00.卷三.单.17〕以下协议中哪项协议适用合同法?〔〕【参考答案】此题为单项选择,但答案应当为选项A、C、D【考察知识点】合同法的适用。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该条排除了身份合同,因此,B选项所说的监护协议,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遗赠扶养协议是债权合同,不必然涉及人的身份关系,双方都有给付,是有偿合同,当然可以适用合同法。

联产承包协议和企业承包协议都有债权性质,其适用也没有被合同法排除。

【应注意的问题】有的学者把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于债权合同之外,对考生影响极大。

3.(02.卷三.多.35)以下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参考答案】ABC【考察知识点】合同的分类。

【解题思路和依据】依据合同法第366条、第406条和第211条的规定,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互易的本质,是两个买卖的结合,因此,它必然是有偿合同。

【应注意的问题】有偿、无偿依照当事人的约定,这是合同自由的反映,但互易由于它的本质,无法约定为无偿的合同。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哪项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A. 标的B. 履行期限C. 履行地点D. 违约责任答案:D2. 合同的解除,以下哪种情况是合法的?A. 当事人一方违约B. 当事人一方提出解除C.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D. 合同履行完毕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行为属于合同的无效情形?A.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B.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C.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 双方当事人自愿解除的合同答案:ABC2. 合同的履行方式包括以下哪些?A. 一次性履行B. 分期履行C. 延期履行D. 委托履行答案:ABC三、判断题1. 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答案:正确2. 合同的解除可以由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决定。

()答案:错误四、简答题1. 简述合同的成立要件。

答案: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标的确定;(4)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答案: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

五、案例分析题案例: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货物,乙方在收到货物后10天内支付货款。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迟延交付货物,乙方因此拒绝支付货款。

问题:请分析甲方和乙方的法律责任。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迟延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拒绝支付货款,如果是因为甲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乙方可以行使抗辩权,拒绝支付货款。

但如果乙方的抗辩理由不成立,乙方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论述题1. 论述合同自由原则及其限制。

答案: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其限制主要包括:(1)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不得违反公序良俗;(4)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便于履行。

合同法司考真题

合同法司考真题

合同法司考真题一、背景介绍合同法是司法考试中一个重要的考点,也是法律职业人员必备的专业知识。

掌握合同法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对于合同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介绍一些合同法司考真题,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二、真题示例真题一: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并约定每月的租金为人民币5000元。

租赁期满后,乙方迟迟不搬离房屋,甲方遂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搬离房屋。

法院审理认为,甲、乙双方已经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并没有约定续租事宜,因此甲方不能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请问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 ] A、正确•[ ] B、错误真题二: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甲方在乙方公司担任销售经理,月底工资为4000元,并约定如果甲方在3个月内达到销售额10万元的目标,将获得奖金1万元。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乙方公司未提供足够的市场资源,导致甲方无法达到销售额目标。

请问甲方是否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奖金?•[ ] A、有权•[ ] B、无权真题三:甲、乙、丙三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甲方借给乙方10万元,并由丙方担保。

合同约定,甲方要求乙方在一年内还清借款本金及利息,并约定利息为年利率10%。

借款期满后,乙方只还了借款本金,没有支付利息。

请问甲方是否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利息?•[ ] A、有权•[ ] B、无权三、解析和答案真题一:该案例中,甲、乙双方已经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了租期为一年。

合同期满后,乙方未搬离房屋,甲方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搬离房屋。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期满后,乙方没有继续履行的义务。

因此,法院判决正确,甲方不能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真题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

在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和市场资源。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市场资源导致员工无法达到工作目标,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司法考试2002-2010年合同法真题和答案解析(司法部版)

司法考试2002-2010年合同法真题和答案解析(司法部版)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合同法真题和答案解析(司法部版)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2010年)5.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

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

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

”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

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

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5题)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答案】B【考点】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解析】选项A错误。

本题当事人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是,所以不是欺诈行为。

选项B正确。

《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本题中乙以检举揭发甲贪污为由对甲进行威胁,应认定为存在胁迫行为,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选项C错误。

甲虽然是不得已而将自己的房屋卖予乙,但是因为受到了乙的胁迫,而不存在处于危难处境的情况,因此,不属于乘人之危的情况。

选项D错误。

重大误解是基于重大错误认识而实施的意思表示。

本题中甲不存在重大错误认识,不属于重大误解的情况。

11.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

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11题)A.甲地B.乙地C.丙地D.丁地【答案】C【考点】合同签订地【解析】《合同法解释二》第4条规定,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第5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历年合同法司法考试真题详细解释与答案(2002~2011)

历年合同法司法考试真题详细解释与答案(2002~2011)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合同法试题汇总与分析一、单项选择题(2011年)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

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

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

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

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

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2011年卷三单选第1题)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答案】C【考点】民法的基本原则、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解析】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本题中,乙、丙等购房人虽然与甲公司签订了《退款协议书》,但是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无奈的情况下签订的。

在该《协议书》中,乙、丙等购房人被迫放弃了数额巨大的利息、违约金支付的要求,该约定显然是显失公平的。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

历年合同法司考_真题+答案+分析

历年合同法司考_真题+答案+分析

历年司考真题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2.(00.卷二.多.45)2000年5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与刘某使用2个星期,5月10日,刘某提出要买下此耕牛,易某表示同意。

双方商定价格为1000元,并约定1个月后交付款项。

但5月12日该耕牛被雷劈死。

关于此案。

以下选项哪些是正确的?()A.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5月10日B.该买卖合同中耕牛的交付时间是5月10日C.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易某承担D.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刘某承担【参考答案】ABD【考查知识点】(1)买卖合同的性质(2)简易交付;(3)风险负担的一般规则。

【解题思路和依据】(1)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于双方达成协议时生效,故A项是正确的。

(2)《合同法》第140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此为简易交付的规定。

因此B项是正确的。

(3)《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据此,C项不正确,D项正确。

【应注意的问题】有很多人把交款作为风险转移的标志。

其实,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风险的转移,除非当事人有特约,与价款的交付无关。

★★★3.(02.卷三.多.38)在以下哪种情况下,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A.合同约定卖方代办托运,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B.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C.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收货物D.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参考答案】AC【考查知识点】风险责任的负担。

【解题思路和依据】本题是多选题,可以用排除法来确定答案。

(1)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依据《合同法》第103条的规定,应当由买受人承担风险。

第103条指出:“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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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11 年司法考试合同法试题汇总与分析、单项选择题2011 年)1. 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 万元。

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

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

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

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

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2011 年卷三单选第 1 题)A. 《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C. 《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D. 《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答案】C【考点】民法的基本原则、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解析】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本题中,乙、丙等购房人虽然与甲公司签订了《退款协议书》,但是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无奈的情况下签订的。

在该《协议书》中,乙、丙等购房人被迫放弃了数额巨大的利息、违约金支付的要求,该约定显然是显失公平的。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3. 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 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

王某在函件发出后 2 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

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

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单选第 3 题)A. 无效B. 效力待定C可撤销D有效【答案】D【考点】法人的代表机关【解析】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代表机关,其权限来自公司的章程,而非董事会。

因此,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所作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经过董事会的同意,其法律效力直接归于法人,即使法定代表人变更也不影响该意思表示的效力。

本题中,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对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的行为不需要经过董事会的同意,该要约的法律效力直接归于甲公司,之后虽然王某去世,但该要约依然有效。

后乙公司针对该要约作出了有效承诺,买卖合同成立。

4. 甲委托乙销售一批首饰并交付,乙经甲同意转委托给丙。

丙以其名义与丁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将这批首饰以高于市场价10%的价格卖给丁,并赠其一批箱包。

丙因此与戊签订箱包买卖合同。

丙依约向丁交付首饰,但因戊不能向丙交付箱包,导致丙无法向丁交付箱包。

丁拒绝向丙支付首饰款。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单选第 4 题)A. 乙的转委托行为无效B. 丙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直接约束甲和丁C丙应向甲披露丁,甲可以行使丙对丁的权利D.丙应向丁披露戊,丁可以行使丙对戊的权利【答案】C【考点】复代理【解析】选项 A 错误。

《民法通则》第六十八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本题中,乙在转委托时经过了被代理人甲的同意,因此,该转委托行为是有效的。

选项B错误。

《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本题中,受托人丙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丁签订了买卖合同,题干中并没有给出丁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丙与甲之间有代理关系的相关信息,因此,丙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不能直接约束甲和丁。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据此可知,受托人丙应向委托人甲披露第三人丁,甲可以行使丙对丁的权利。

6.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 1 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 天,试用期满后3 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

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

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单选第6题)A. 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B. 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答案】C【考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解析】选项 A 错误。

本题中,迅达公司已经将试用的汽车交付给了周某,选项 A 说“未交付”本身就是错误的。

选项B错误。

《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

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据此可知,在试用买卖中,在试用期内试用标的物并未实际出卖,该标的物是否被买受人购买,需要等试用期满后才有结果。

因此,选项B中说“该汽车已经出卖”是错误的。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题中,交通事故发生在试用期内,汽车还未实际出售给周某,汽车的所有人与使用人相分离。

后因为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周某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迅达汽车贸易公司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不用承担责任。

11. 甲乙双方拟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1 万元,借款期限为1 年。

乙在签字之前,要求甲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应甲要求同意担保,并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保证期间为1 年。

甲将有担保签字的借款合同交给乙。

乙要求从11 万元中预先扣除1万元利息,同时将借款期限和保证期间均延长为 2 年。

甲应允,双方签字,乙依约将10 万元交付给甲。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单选第11 题)A. 丙的保证期间为1年B. 丙无须承担保证责任C丙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D.丙应对10万元本息承担保证责任【答案】B【考点】保证的成立【解析】《担保法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

本题中,保证人丙虽然在第一份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了,但是该签字是在债权人乙签字之前进行的,后债权人乙并没有在此份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该份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最终没有成立。

后甲、乙经过协商改变了原来约定的主合同内容,同时将借款期限和保证期间作了延长,但没有再次让丙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因此,对于新约定的内容,丙不承担保证责任。

12.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 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 万元债权。

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

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2011 年卷三单选第12 题)A. 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B. 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C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D.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答案】B【考点】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解析】选项 A 错误。

《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据此可知,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通知乙公司即可,无须得到乙公司的同意。

选项B正确。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据此可知,债务人丙公司将自己对乙公司的全部债务转让给戊公司需要得到乙公司的同意,否则该转让无效。

因此,丁公司不能直接向戊公司行使代位权。

选项C、D错误。

丙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债务承担因未取得乙公司的同意而无效,所以,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及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等都不能作为戊公司的抗辩理由。

13.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甲公司以 1 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

若股权过户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

”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贵方向我方支付违约金;或者由贵方提出解决方案。

” 3 日后,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通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我方现终止协议,要求你方依约支付违约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单选第13 题)A. 《通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B. 《通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C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不得提出异议D.乙公司不能既要求终止协议,又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答案】B【考点】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解析】选项A、 C 错误,选项 B 正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本题中,甲、乙双方在并购协议中事先约定了解除协议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乙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并购协议。

乙公司行使解除权时不需要甲公司同意,只需通知甲公司即可,协议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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