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的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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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对俞鹿年先生《北魏职官制度考》的摘抄概括版,着重于北魏前期(孝文帝改制之前),后期略有涉猎。总结比较仓促,后半篇属官未能补全,在地方管制,尤其军镇方面,因耐心耗尽,故而极为简单。

北魏官制

对北魏的简单介绍

北魏是承“十六国”之后,拓跋族所建立的一个王朝。拓跋族为鲜卑一支,起源于今黑龙江大兴安岭北部地区,在今嫩江流域。(1980年7月3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嘎仙洞,发现太平真君四年(公元443年)太武帝派中书郎李敞来此祭祖,与史书相合,基本可以确定。)在此地区生活约一百年。

至东汉末年,又南迁到匈奴故地阴山一代,与内蒙古草原各部落相结合,成为部落结合体,发展程度达到奴隶制阶段。

西晋时期,拓跋结合体的统治区域,南部已经到达山西北部。拓跋力微与晋和好。拓跋力微之孙拓跋猗卢曾受封“代王”。“为代王,置官署,食代、常山二郡。”两郡大致在今河北地区。

代国后为前秦所灭。前秦败亡后,什翼犍之孙拓跋珪,

在东晋孝武帝太元十一年(公元386年)春天,趁机恢复了代国。同年四月,改国号为魏,自称魏王,建元登国。396年七月即皇帝位,改元皇始。八月,初建台省,置百官,正式建立了北魏政权。

天兴元年(公元398年),定都平城;孝文帝太和十八年(公元494年),迁都洛阳。一般以建都平城时期并上溯到北魏立国之初,为北魏前期,迁都洛阳之后为北魏后期。

对北魏官制的总体介绍

而职官制度,也大致能以前后期划分为例,而分为两种时期。

皇始至孝文帝改革,职官制度中依旧保留了很多部落时期的残余,特征为胡汉杂糅,而未定型。

孝文帝亲政的太和十五年至太和之末,是官制改革时期。主要是汉化程度已经较深,且同一了北方,经济也逐渐以封建经济为主,民族隔阂也逐渐泯灭,职官制度改革的条件成熟。从世宗宣武帝承明初到孝武帝永熙末,可视为后期,特征为完全汉化,且已定型化。

北魏改革之后的官制,基本为北齐所继承(是否有所损益,我也没有查这方面的资料)。不过据陈寅恪先生《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可知,北魏、北齐一脉的官制,为唐朝

官制制定的重要来源。

关于如何定位北魏的官制改革的来源,陈寅恪先生亦有论述。“所谓(北)魏、(北)齐之源者,凡江左承袭汉、魏、西晋之礼乐政刑典章文物,自东晋至南齐间所发展变迁,而为北魏孝文帝及其子孙模仿採用,传至北齐成一大结集者是也。其在旧史往往以‘汉魏’制度目之,实则其流变所及,不只限于汉魏,而东晋南朝前半期具包括在内。旧史又或以‘山东’目之者,则以山东之地指北齐而言,凡北齐承袭元魏所采用东晋南朝前半期之文物制度皆属于此范围也。又西晋永嘉之乱,中原魏晋以降之文化转移保存于凉州一隅,至北魏取凉州,而河西文化遂输入于魏,其后北魏孝文、宣两代所制定之典章制度遂深受其影响,故此(北)魏、(北)齐之源其中亦有河西之一支派,斯则前人所未深措意,而今日不可不详论者也。”

拓跋族早期国家的形成及其设官制度

如之前所提,拓跋先祖在大兴安岭期间,组成联盟的部落氏族,有北魏先祖“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的传说。唐长孺先生以为,此处所说的国与姓,与《官氏志》所记载的诸姓不尽相符合,很多很可能全然不相干,此处可肯定,拓跋族发展到拓跋毛是成为了部落联盟世系大酋长的职位。

之后经过几次大迁徙,在第二次大迁徙之后,也就是在蒙古草原上,与各部落结合,形成新的拓跋结合体,此时出现了核心的八族,有称八部或把氏。加上两个亲族,合称十族或十姓。

《官氏志》中,十族都以献帝“兄”、“次兄”、“弟”、“次弟”等称呼,像是一个部落的家支或氏族。但据黄烈先生所论者,八姓十氏之间并无血缘关系。比如纥骨氏,出于铁勒。这个统治集团是“七分国人”的结果,在拓跋核心部落的内部被破坏后,拓跋邻以其兄弟关系为基础,结成了十族统治集团。这是拓跋族由氏族向国家迈出的第一步。

此处新的拓跋结合体形成,才是《官氏志》所记载的75姓,和四方35姓。此时是拓跋力微时期。此时期的统帅关系的前提,是武力征服。从拓跋力微到什翼犍间150余年,基本上维持了一系相承的统治局面。

此种拓跋结合体中,存在共同利益,也有矛盾斗争。比如拓跋力微之子沙漠汗,因在西晋

此时期比较重要的几个表现是:

有了相对稳定的政治中心。最初在长川(五原一带),后迁于定襄之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

有“四部大人坐王庭决辞讼”,是萌芽状态的法权形式。

诸大人的长子作为质子居于都城。

拓跋力微到什翼犍之间,所设官职分两种类型。

一为部落习惯和需要而设置,例如之前所提的四部大人,还有部落大人(其中国部大人,指拓跋部落的酋长;外部大人,指外族的酋长)。此外还有文书吏为比德真;通事人为乞万真;杀人者为契害真;等等,可见于《南齐书》卷五七《魏虏传》。

二是,偶有仿照晋朝设置的官职:比如国太子;辅相;信义将军;折冲将军等。这些都见于《魏书》的纪传中,所占比例极少,《官氏志》中未有提及。

什翼犍建立的官职:

到什翼犍建国二年(公元339),“始置百官,分掌众职”,为拓跋族早期国家的组织形式。

什翼犍时期建立的官职:

一、依照晋制设置代王府官左右长史与国官郎中令。按照晋朝制度,长史掌府事,郎中令应为三卿(郎中令、中尉、大农)之一,但实质上两者在拓跋政权中,仅有咨议作用。

二、设立内侍诸官。如果与忽必烈的怯薛军相比较,

有很多相同之处,都是直接听命于掌权者。但也有不同之处,内侍诸官在小规模战争中,是扈从卫队;在大规模战争中是直接的军官团。

三、沿用部落酋长——大人。有南部大人和北部大人,后来发展为八部大人。

此时的南部大人和北部大人,是直接设置的官吏,而非部落联盟酋长形式。两大人来管理除了本部族之外的前来投奔者。

与辽时期的南北面官制全然不同,此时北魏只是分民而治,并没有“因俗而治”,也没有建立相对健全的体系和制度。

拓跋珪继任代王至称帝之前(386—396)

除沿袭什翼犍所设官职之外,又增加了新的官职,所增加官职,多与汉晋不同,举几个比较特别的例子。

都统长:武职内侍官,此后内侍官逐渐向文武分职方向发展。

行人:《周礼》秋官之属有大行人、小行人。负责迎送接待宾客。春秋战国时,各国行人负责朝觐聘问;秦到西汉初年,有行人令,为典课属官。十六国亦有辞官,北魏时期也设立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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