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的侦查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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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的侦查思路
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完善,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对推进职务犯罪侦查思路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结合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实践,笔者认为,应该从侦查重心、侦查机制、侦查思维、侦查方法、侦查视野这五个方面着手,推进职务犯罪侦查思路的不断创新。
一、明确侦查重心
以往的职务犯罪侦查,往往是以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为重点,特别是贿赂犯罪,如果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则无法继续侦查下去,以零口供定罪的贿赂犯罪少之又少。因此,往往把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作为案件取得突破的标志,这是典型的由供到证侦查模式。此种侦查模式容易诱导刑讯逼供,导致冤假错案。因此,检察机关在侦查中,应该将侦查重心放在秘密初查上,在确信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后再正面交锋、突破口供,从而实现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的转变。要实现此种转变,必须在秘密初查上下真功夫,出硬招数。在秘密初查中,要采取各种隐蔽方法,不暴露侦查人员的真实身份和意图,切忌正面接触犯罪嫌疑人。要强化取证手段,注重收集、固定、运用各种证据,做到以证促供,以证定供。通过秘密初查,获取一定证据后,才可以进行首次讯问,这样才能更好的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进一步突破案件,扩大战果。
二、健全侦查机制
当前,职务犯罪呈现出窝串案多、大要案多等新情况。面对新形势,检察机关必须构建新的侦查机制,做到集团化作战。特别是对涉案人员众多的窝串案,应该集中优势兵力,实行大兵团攻坚,同时传讯多名涉案人员,充分利用时间差、空间差,杜绝串供可能,充分利用侦查谋略将其各个击破。根据集团化作战的思路,应该逐步健全以下三项机制:一是侦查指挥机制。要保证上级院对下级院案件实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如上级院帮助下级院排除干扰,克服阻力。对基层院无法开展侦查的案件,上级院可以提办或交其他院办理。二是侦查协作机制。侦查部门要做好协查、协控、协助拘捕等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警察作用,做好协助抓捕、看守、押送等配合工作。三是侦诉配合机制。在侦查过这种,可以邀请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杜绝非法证据。在移送起诉前,可以邀请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做好证据查漏补缺的工作,确保证据万无一失。在庭审前,公诉部门可以邀请侦查人员共同研究出庭方案,必要时,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
三、更新侦查思维
思维是智力的核心,它对于侦查人员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看到本质,从不利局面中看到有利条件,进而化难为易,变慢为快,排除障碍,突破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除了具有很强的侦查意识外,还应掌握灵活的思维方法。侦查思维主要有横向思维、纵向思维、逆向思维、多向思维、综合思维和直觉思维等六种方式。在职务犯罪侦查中,这几种方式不是单一使用,
而是因案而异,综合使用。这里重点对直觉思维作一介绍。在职务犯罪的侦查中,办案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十分重要。这种快速反应能力实际上就是一种直觉思维能力,这种思维方式不像常规思维那样,按照严密的逻辑规则,通过循序渐进的推理作出决策,而是凭借人们头脑中原来掌握的信息,调动一切知识和经验,对事物作出迅速识别、敏锐洞察、直接理解和果断决策。直觉思维方法与逻辑思维方法相比,有自发性、直接性、瞬时性、推测性、随机性、自主性等主要特点。在侦查中合理运用直觉思维,可建立对案件侦查的信心,帮助判别侦查方向,同时推动侦查活动向纵深发展。直觉思维虽然是瞬时的感觉性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也并非遥不可及,是可以培养锻炼的。作为侦查人员,应从三个方面培养自己的直觉思维能力。一是内强素质,不断增加知识积累。二是放开思想进行广泛联想。在侦查过程中有时不一定要按部就班地进行有序性的思考,不妨多搜集一些信息甚至是看起来不十分有用的信息,展开思考的翅膀,自由地、广泛地联想,让思路畅通无阻,有些直觉性的东西刚出现时,不要因为不够成熟或者不一定有道理而立即去否定它,而应该试着强化它,通过分析明晰它,然后再下结论。三是要善于抓住转瞬即逝的机会。在产生直觉,捕捉到灵感之后,必须在一个念头产生的瞬间,机敏地捕捉住它,并进一步进行逻辑加工,在侦查活动中去检验和补充修订,从而作出正确的结论,从中洞察出案件的脉络、方向、关键等本质性的东西。
四、巧施侦查方法
职务犯罪侦查是以国家工作人员为侦查对象,这些人大多文化程度
高,政策水平强,社会关系复杂,犯罪手段狡诈,作案前一般经过周密谋划,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因此,检察机关与职务犯罪分子的较量,是一场毅力、智力、谋略的全面较量,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侦破此类案件,必须巧施谋略,采取谨慎细致的侦查方法,实现由强攻硬取向智慧办案转变。
孙子兵法中的用兵之道,对职务犯罪侦查有一定的借鉴作甩《孙子兵法计篇》云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扰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不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意思就是说,用兵打仗要在敌人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进攻,在敌人意想不到的情况下行动。孙子谋略的核心之一,是讲求攻守之道。侦查工作是一场以心攻口,以智斗智的较量。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亦可采取这种用兵谋略,当检察机关获取的证据不足以制服犯罪时,则采取守势,如同深深藏在九地之下,以静制动:一旦获取充分的法定证据,足以制服犯罪或者根据侦查需要必须快速出击时,应该快速出击,不给犯罪嫌疑人以喘息之机,犹如天兵而降,出其不意取得胜利。在侦查实践中,还要求侦查人员灵活地运用侦查谋略,围绕关键环节来设计、研究和运用谋略,善于把握罪犯的心理变化,根据罪犯的心理规律和特点,充分发挥高科技侦查设备、手段在查办职务犯罪中的作用,适时强化心理刺激,打破其心理防线和心理平衡,瓦解、消除其侥幸和抗拒心理,促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此外,还要积极探索人性化的侦查方式,体现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