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变态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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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课程论文(设计)
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学期: 2010 -- 2011 学年第 2 学期
专业:应用心理学 年级: 08 级
学生姓名:黄俊 学号:08121019
题目: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课程名称: 青少年心理卫生与心理咨询
任课教师姓名: 赵冬梅
2011年年 6 月 4 日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研究综述
摘要斯德哥尔摩的银行抢劫案,不仅仅是一起让犯罪学家感兴趣的案件,也吸引了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去解释这一常人看起来不可思议的现象。对于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解释,也可以部分扩展到受虐症当中。关键词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强化受虐症收益追求
1973年,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柯瑞迪特银行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两名绑匪劫持4名人质近6天的时间。[1]事件发生后遭受挟持的银行职员,竟拒绝指控这些绑匪,甚至还为他们筹措法律辩护的资金,他们都表明并不痛恨歹徒,并表达他们对歹徒非但没有伤害他们却对他们照顾的感激,并对警察采取敌对态度。[2]其中一位女人质和一名绑匪有出于自愿的性接触。瑞典犯罪学家尼尔斯·贝耶洛特将这种受害者对压迫者或施虐者的依恋称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3]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产生已久,人们难以理解为什么人质对伤害自己的犯罪分子动真情。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产生不是一般的绑架抢劫虐待就可以形成的,特定的人在特定的情形下,满足条件才能产生。
一、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产生的条件
一般认为有这样四种因素引发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产生[4]:
1.绑匪威胁会杀死人质,并且人质也相信他们完全有可能这么做。因为这一因素的存在,受害者明白,在这种极度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中,既然绑匪可以杀死他们,那么对他们惩罚、虐待并不值得惊异,即便这是一种负面的身体遭遇和情感体验。相反,那些绑匪对他们的良善之举,是人质从没有奢望过的,所以,这些善行一旦出现,会在受害者的内心激起较高的情感波澜。
2.绑匪会向人质表达某种程度的善意,经常给他们一些小恩小惠最经常发生的是,在人质感到绝望的时候绑匪给他们食物或水,或者允许他们上卫生间。事实证明,这些善举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形成的基石(cornerstone)。人质将所有这些都感知为是绑匪赐予他们“生命礼物”。绑匪威胁他们生命这一事实被忽略了,他们为当下被给予的生命所感动。人质从心理上认为,他们还活着是因为绑匪“没有杀死我”,这是一种“被恩赐的存在”(grantingex—istence)。
从这种视角看,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产生,是因为人质对绑匪施加于他们身上的伤害的否认,和对“生命的礼物”的感恩。这是一种双重感激,一方面,是因为绑匪没有实施人质所预想的最坏的行为,或者说,人质因为没有被杀死而产生的负向感激;另一方面,是
人质对绑匪给予他们的关心和照顾的正向感激。人质认为绑匪会做的事情,或者是他们惧怕绑匪会做的事情,与绑匪真正对他们所做事情之间的差距越大,这种感激之情越强烈。在讨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时,人们经常用到这样的比喻:魔鬼来到人间,将某人抓进地狱,让他受尽苦难。当魔鬼允许他重回人间,偶尔体验一下正常人的生活时,他便会产生幻觉,认为自己来到了天堂,而那位将自己带入地狱的魔鬼此刻被认为是解救他的天使。
3.人质没有逃脱的机会,那些试图逃跑的人质皆死于绑匪的枪口下。这个事实更加强化了人质的这种认识:人质的生死完全掌控在绑匪手中。怎样在这种高压的情况下提高生存机会,成为压倒一切的思想。而且,绑匪经常对人质说:“不要害怕。如果你们听从我们的命令并且保持沉默,我们不会伤害你们;但是如果你们有过激反应我们就会开枪。”“不受伤害”的前提是“听从命令”、“保持沉默”。在这样的情景下,人质很清楚要想活下来应该怎样做。也许有一种前性情倾向(pre—disposition)使个体愿意为了生存做任何事情。人的对情景主宰者(如绑匪)的认同,会确保个体的生存和受到保护,认同此时成了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受害者体验到的无助感越强烈,认同也就越明显。
4.人质与外界隔绝,他们所能得到的信息皆来自于绑匪这一点使绑匪有机会在短暂的时间里对人质进行再社会化,或者说对其进行洗脑(brainwash— ing)。我们很少对我们所接受的观念提出质疑,它们看起来是那么的合理合法,以至于我们一直想当然地接受。这些观念也很少受到别人的挑战,因为在我们的周围,大家接受的也都是同样的价值观念。在没有疑义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对“异端”没有免疫力,所以在绑匪的高压面前,人质原来的那套信仰体系不堪一击,重新占据人质头脑的是绑匪的那套观念系统。人质开始站在绑匪的立场上,透过绑匪的眼光来重新看待这个世界。这种转化(conversion)一旦发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产生就在所难免。
二、产生原因分析
按引发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条件发生发展的顺序,试作如下分析:
1、虐待或威胁人质。生活的经验会告诉人质,被毒打、虐待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即使没有虐待的事实行为,只要威胁就可以达到让人质心生畏惧的效果。威胁或虐待可以看做是对人质的惩罚,以减少人质“耍花样”和抵抗、逃走、报警的可能行为。这种最直接最强烈的方式可能会使人质正常的心理崩溃,陷入极度的恐慌之中,接下来犯罪分子的“小恩小惠”就会使人质在非正常的心理状态下产生不可思议的对犯罪分子正面的情感体验,而这一切在正常状态下是绝不可能发生的。
2、让人质认为没有逃脱的机会。在直接“打击”之后,再以其他试图逃跑的人质的死亡旁敲侧击,再次强化“不听话就没命,听话就有活路”。使人质产生“没有听话而被杀是自己的错”这样错误的认知,并延伸到警察的救助是对平衡关系的破坏,警察的到来使犯罪分子恐慌,进而人质自己的生命就受到更加严重的威胁,而责任会被人质在非正常的心理状态下转嫁到警察身上。
3、“善意”的表达。在人质当时的思维逻辑里,犯罪分子对自己拥有生杀予夺的全权,打骂侮辱是家常便饭。当犯罪分子仅仅只是让人质上个厕所,喝口水,对于人质来说就是天大的恩赐了,会使人质对犯罪分子感激不尽。这种奖励的正强化行为使人质更加认同目前甚至还有“赏赐”的平衡关系。
另外,人质对于收益的追求可能使其对犯罪分子的恩惠表现出过分的积极情感。
心理学研究认为正是因为人们高估了与损失关联的种种痛苦的程度引致了损失厌恶(Kermer等),在某种环境下收益追求也有可能发生,即人们会高估与收益相联系的种种喜悦的程度。已有一些文献从不同的角度发现收益追求的存在,例如Harinck等的实验表明小额的收益带给个体的快乐程度超过了等额的损失带给个体的痛苦程度;而Schmidt和Traub、Brooks和Zank在实验中也发现一些实验对象表现出收益追求的特性;在市场学和营销学领域中也有一些文献发现相对损失,个体对收益更加敏感,收益的影响超过了损失的影响,如Greenleaf、Sivakumar和Raj、Hankuk和Aggarwal等。回到本文的研究问题,如果个体真的具有收益追求的特性,那么有风险的信息所蕴含的可能的收益将会显著增加个体的期望效用,使个体在确定性的坏消息和有风险的好消息之间偏好后者,而形成“坏消息延后”的现象。[5]在当时的情境下,对于人质而言,犯罪分子给与恩惠的收益大于虐待带来的痛苦损失。可能是这种恩惠对于人质而言可以极大地减少他们的恐惧,让其心理获得一瞬间的安全感和平衡,而这一安全感对人质几近崩溃的心理弥足珍贵。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是威胁虐待在前,施以恩惠在后;而不是恩惠在前,威胁在后。
4、信息隔绝。信息隔绝贯穿整个过程的始终,从落入犯罪分子之手,直到被解救。信息隔绝使得人质所接受到的观念信息皆来自于犯罪分子单方面,并且只是犯罪分子向人质单向灌输。在没有沟通交流的前提下,本来正常状态下不可能发生的事在人质这里发生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
从上我们可以看到,信息隔绝和强化一直在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从一开始的暴力、威胁、虐待等“重拳”,到旁敲侧击的“绵掌”,再到小恩小惠的“糖衣炮弹”,不断给予人质单方面的刺激。要么通过“重拳”惩罚,要么通过“绵掌”负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