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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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企业
具备条件
具有从事涉密业务的 专业能力;
保密制度完善,有专 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 密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 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的其他条件。
四、保密制度
6、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涉密人员管理是保 密工作的核心要素,加 强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建 设非常必要和迫切。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涉密人员的分类管理、任 (聘)用审查、脱密期管理、 权益保障等具体办法,由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 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 定。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三、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1
事项 范围 定密 职责 定密 授权
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简称保密事项范围, 应当明确规定国家秘密具体事项的名称、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保 密事项范围不是一成不变的。第八条还规定,保密事项范围应当根据情况 变化及时调整。
2
定密工作需专人负责。条例第九条规定,机关、单位负责人为 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指定其他人员为定 密责任人。 条例第十条规定,定密责任人具体负责审核批准本机关、本单位 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对本机关、本单位产 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变更或者解除的 决定;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先行拟定密 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保密制度
2、涉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3 2 1
投入使用 审查制度 分级保护制度 运行使用 管理制度
四、保密制度
3、涉密采购保密管理制度
条例第二十六条要求机关、单位采购 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的
根据国家 保密规定确定 密级, 密级,并符合 国家保密规定 和标准。
对提供工程、 货物和服务的单 位提出保密管理 要求,并与其签 订保密协议。
3
条例第十一条对定密授权主体、方式、权限、形式、监督,作出的规 定。
关于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集
条例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第十八条对定密程序和内容进行了细化: 一是规定了定密的一般程序;二是规定了定密“三要素”,即密级、保密期 限和知悉范围;三是规定了国家秘密标志内容,要求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 予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明显部位应当标注国家秘密标志;四是规定了 定密不当纠正程序,机关、单位发现定密不当的,应当及时纠正。 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一是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 秘密,认为符合保密法有关规定的,应当及时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 二是机关、单位对不属于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认为符合保密 法有关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规定的,可以向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 级机关、单位提出建议;三是已经依法移交各级国家档案馆的属于国家秘 密的档案,由原定密机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解密审核;四是机关、 单位被撤销或者合并的,该机关、单位所确定国家秘密的变更和解除,由 承担其职能的机关、单位负责,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单位或者保密行 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关、单位负责。 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对不明确事项,机关、单位应当先行拟 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并自拟定之日起10日内 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区、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对已定密 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有不同意见的,首先可以向原定密机 关、单位提出异议,未予处理或者对作出的决定仍有异议的,报国家保密行 政管理部门或者省(区、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十四条规定 了泄露国家秘密事件 报告制度,要求机关、 单位发现国家秘密已 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 的,应当立即采取补 救措施, 小时 救措施,并在24 并在24小时 内向同级保密行政管 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 门报告。
五、监督管理
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保密制度建设情况 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涉密人员管理情况
密级鉴定
条例第三十七条对密级鉴 定的依据、内容和工作时限等 予以明确,规定国家保密行政 管理部门或者省( 管理部门或者省(区、市) 区、市)保密 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保密法 律法规和保密事项范围,对办 理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机 关提出鉴定的事项是否属于国 家秘密、属于何种密级作出鉴 定。
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保密行 政管理部门应当依 法加强对涉及国家 秘密的工程、货物 和服务采购的监督 管理。
四、保密制度
4、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确定密级,制定保密方案, 确定密级,制定保密方案,限定参 加人员范围。 加人员范围。 使用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 所、设施、设备。 所、设施、设备。 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管理国家秘密载 体。
• 经保密审查合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保密管理规定的,由保密行政 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者整改后不符合要求的。暂停涉 密业务;情节严重的停止涉密业务。 • 机关、单位委托未经保密审查的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的,由有关机关、
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保密行政管理 部门违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解读 解读

2014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 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于2014年1月 17日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依据2010年新修订保密法,实施条例对 1990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 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作了全面修订。实施条例共6章45条。
强调保密 宣传教育
规定保 密工作 责任制
明确了保 密与信息 公开关系
强化保密 工作保障
机关、单位是保密宣传教 育的重要对象,又是具体实 施主体,条例第七条要求机 关、单位应当定期对本机关、 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形 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 术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条例第五条在保密法关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 事项,应当依法公开”的基础 上,进一步规定:“机关、单 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 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 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总 则
二、总则
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明确机关、单位负责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负责。机关、单位负责人是指机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机关、单位分管保密 工作的负责同志要担负起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分管有关方面工作的负责同志要管 条例第四条规定: 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 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负责。岗位责任制是确 机关、单位开展保密 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 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保密工作需要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专门负责保密 入本机关、本单位的 年度财政预算或者年 工作。 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应当纳入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 度收支计划。
保 密 检 查 12 项
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情况 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情况 保密技术防护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 涉密场所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情况 涉密会议、活动管理情况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
互联网使用保密管理情况 互联网使用保密管理情况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五、监督管理
泄密案件调查 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了保密 行政管理部门的调查职责,规定 对有关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 和案件, 和案件,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或者 组织、 组织、督促有关机关、单位调查 处理;调查工作结束后,认为有 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事实, 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事实,需要 追究责任的, 追究责任的,可以向有关机关、 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十六条规定保密行政管 理部门可以收缴非法获取、持有 的国家秘密载体,并对收缴程序、 有关部门协助配合等提 出要求。
4
定密 程序 不确 定事 项处 理 保密 期限
5
6
保密制度
四、保密制度
条例第三章对保密法“保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密制度”一章进行了细化,对 保密管理的基本制度和要求做 出了具体规定。 涉 信 系 密 息 统
涉 会 活
密 议 动
保 密 制 度 强 化
涉 密 业 务 企 业
涉 密 采 购
涉 密 人 员
使

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 密的内容,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 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 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
四、保密制度
1、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保 存
保存国家秘密载体的场所、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 家保密要求。
维 修
维修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本机关、本单位专门技术 人员负责。确需外单位人员维修的,应当由本机关、 本单位的人员现场监督;确需在本机关、本单位以外 维修的,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四、保密制度
1、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制作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机关、单位或者经保密行 政管理部门保密审查合格的单位承担,制作场所应当 符合保密要求。
制 作
收 发
收发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编号、登记、签 收手续。


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 者其他符合保密要求的方式进行。
六、法律责任
泄露国家秘密案 件隐瞒不报和妨 碍检查责任
• 机关、单位发生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不按规定报告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 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协助机关、单位逃避、妨碍保密检查或者 泄露国家秘密案件查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违规从事涉 密业务责任
对从事涉密业 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 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予 以明确, 以明确,为保密审查 提供了法定标准和尺 度。
四、保密制度
5、从事涉密业务企业事业单位保密审查制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 ,无违法犯罪记录
用于涉密业务的场所 、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 密规定和标准;
从事涉密业务的人员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保密管理 条例进一步健全了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责任制,规范了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 解除的标准和程序,明确了国家秘密载体、涉密信息系统、涉密采购以及涉密会议活动 等保密管理措施。
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保密管理职能 条例规范和加强了保密行政管理职能,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能 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保密审查、保 密检查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查处工作作出规范。
涉 密 会 议
对参加人员提出具体保密要求。
四、保密制度
5、从事涉密业务企业事业单位保密审查制度
企业事业单位 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 等涉及国家秘密的业 务,应当由保密行政 管理部门或者保密行 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 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保密审查不合格的,不 得从事涉密业务。
根据国务院 行政审批改革精神, 行政审批改革精神, 对从事以上涉密业务 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 的保密审查, 的保密审查,属于行 政许可行为。
1
修订后的主要变化 2 总则 3 4 5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保密制度 监督管理
学 习 提 纲
6
法律责任
修订后的主要变化
一、修订后的主要变化
进一步完善了保密法规体系的客观要求 条例的修订,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我国保密法律制度体系,为机关、单位依法 开展保密工作,有关部门制定保密规章、标准等提供了重要遵循。


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外出,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并 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应 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审批手续, 并送交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销毁工作机构或者保 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销毁。机关、单位确因工 作需要,自行销毁少量国家秘密载体的,应当使用符 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确保销毁的国家 秘密信息无法还原。
监督管理
五、监督管理
条例从报告制度、保密检查、泄密案件调查、密级鉴定等方面, 对保密法“监督管理”一章的内容作了细化,并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提出了“ 提出了“科学、公正、严格、高效” 科学、公正、严格、高效”的履职要求。
报告制度
保密检查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泄密调查
密级鉴定
五、监督管理
报告制度
条例第三十一条 规定了保密工作情况 报告制度, 报告制度,要求机关、 单位向同级保密行政 管理部门,下级保密 行政管理部门向上级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 送年度保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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