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接地及静电跨接线管理规定资料
(建筑电气工程)电气设备接地及接零的一般管理规定精编
(建筑电气工程)电气设备接地及接零的一般管理规定[]电气设备接地及接零的壹般管理规定1名词术语(1)接地:将电力系统或建筑物中电气装置、设施的某些导电部分,经接地线连接至接地极。
(2)工作接地(系统接地):在电力系统电气装置中,为运行需要所设的接地(如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其他装置接地等)。
(3)保护接地: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防止其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而设的接地。
(4)雷电保护接地:为雷电保护装置(避雷针、避雷线和避雷器等)向大地泄放雷电流而设的接地。
(5)防静电接地:为防止静电对易燃油、天然气贮罐和管道等的危险作用而设的接地。
(6)接地极(接地体):埋入地中且直接和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极。
接地体分为自然接地体和人工接地体俩种。
兼作接地极用的直接和大地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建(构)筑物的基础、金属管道和设备等称为自然接地极。
(可燃液体及可燃或易爆气体的管道不可作为自然接地体)。
人工接地体通常采用钢管角钢垂直打入土壤中,也可用扁钢或圆钢平埋土壤中做成。
(7)接地线:电气装置、设施的接地端子和接地极连接用的金属导电部分。
(8)接地装置:接地线和接地极的总和。
(9)接地网:由垂直和水平接地极组成的供发电厂、变电站使用的兼有泄流和均压作用的较大型的水平网状接地装置。
(10)集中接地装置:为加强对雷电流的散流作用、降低对地电位而敷设的附加接地装置,壹般敷设3-5根垂直接地极。
在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则敷设3-5根放射形水平接地极。
(11)接地电阻:接地极或自然接地极的对地电阻和接地线电阻的总和,称为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的数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和通过接地极流入地中电流的比值。
按通过接地极流入地中工频交流电流求得的电阻,称为工频接地电阻:按通过接地极流入地中冲击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称为冲击接地电阻。
(12)接地装置对地电位:电流经接地装置的接地极流人大地时,接地装置和大地零电位点之间的电位差。
金属管道法兰跨接防静电规定与规范
金属管道法兰跨接防静电规定与规范金属管道法兰跨接防静电探讨在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专家或执法人员经常要求输送可燃、易爆物质的金属管道法兰要用导线跨接,防止发生静电事故。
那么,金属管道法兰是否需要跨接?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跨接?笔者想就此问题做一下探讨。
一、工业管道金属法兰跨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5月8日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文件《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对工业管道有下列定义: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以下简称管道)。
(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下同)的;(2)、公称直径(注1)大于25mm的;(3)、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日常检查中碰见的压力管道大部分属于上述工业管道之列。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第八十条对法兰跨接防静电有如下规定: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应当测量各连接接头间的电阻值和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
当值超过《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20801-2006)或者设计文件的规定时,应当设置跨接导线(在法兰或者螺纹接头间)和接地引线。
从该条可以看出,法兰是否需要跨接导线,需要测量法兰之间电阻值,当阻值超过规定时,需要跨接。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4 部分制作与安装》(GB/T20801.4-2006)第10.12.1条规定: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间应导电良好。
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
另外,《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2010)第7.13.1条规定:设计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当每对法兰或其他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03欧时,应设导线跨接。
由此可以看出,工业管道金属法兰是否跨接,需要测量法兰间电阻值。
保护接地及静电跨接线管理规定
保护接地及静电跨接线管理规定一、职责划分1、电气车间负责接地系统、接地引下线以及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含电缆保护管的接地)的排查整改,负责接地测试工作。
2、生产装置负责固定设备、储罐、管道系统、铁路栈台(含汽车栈台)及罐车、粉体加工与储运设备、气体与蒸汽的喷出设备、化纤设备、人体静电接地等方面的排查整改工作。
3、各单位机动设备科负责本单位接地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指导并督促本单位按照公司规定及时、正确地完成接地排查工作。
二、适用范围公司在运设备及新建、改建项目的设备三、设备接地的技术要求(一)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1、下列设备的金属外壳或支架需做保护接地:(1)电机、变压器、电容器、电气设备、控制设备、携带及移动式用电器的底座和外壳;(2)电力设备的传动装置、配电屏和控制屏的框架、动力配电箱(含动力插座)和照明配电箱等;(3)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线圈;(4)户内外配电装置的架构和钢筋混凝土架构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钢筋混凝土杆;(5)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电力电缆的金属外皮、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电缆支架等;(6)铠装控制电缆的金属外皮,非铠装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2根屏蔽芯线;(7)敷线钢索,吊车轨道。
2、电气保护接地线的技术规格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应采用BVR-500型绝缘软铜导线(黄绿相间标识色),导线截面见表一。
表一接地线的截面积3、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连接方法采用镀锌螺栓加放松垫片(即弹簧垫)与被接地设备设施连接,导线两端应压接接线端子(即线鼻子)。
(二)非电气设备防静电接地及防静电跨接线1、管道静电接地材料的选用和安装方法见表二及图一、图二、图三表二静电接地材料选择表Ⅰ型适用于DN≤80的工艺管道Ⅱ型适用于DN>80的工艺管道Ⅲ型适用于设备管口和阀门处图一金属法兰连接处防静电跨接示意图35 25 35 25隔热层厚度6 6适用于无隔热层管道的金属接地板详图适用于有隔热层管道的金属接地板详图3法兰连接板详图图二金属接地板、法兰连接板详图图三软管连接金具的接地2、浮顶罐的浮船、罐壁、活动走梯等活动的金属构件与罐壁之间,应采用25mm2的多股软铜芯绝缘线连接,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保护接地及静电跨接线管理规定
保护接地及静电跨接线管理规定一、职责划分1、电气车间负责接地系统、接地引下线以及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含电缆保护管的接地)的排查整改,负责接地测试工作。
2、生产装置负责固定设备、储罐、管道系统、铁路栈台(含汽车栈台)及罐车、粉体加工与储运设备、气体与蒸汽的喷出设备、化纤设备、人体静电接地等方面的排查整改工作。
3、各单位机动设备科负责本单位接地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指导并督促本单位按照公司规定及时、正确地完成接地排查工作。
二、适用范围公司在运设备及新建、改建项目的设备三、设备接地的技术要求(一)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1、下列设备的金属外壳或支架需做保护接地:(1)电机、变压器、电容器、电气设备、控制设备、携带及移动式用电器的底座和外壳;(2)电力设备的传动装置、配电屏和控制屏的框架、动力配电箱(含动力插座)和照明配电箱等;(3)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线圈;(4)户内外配电装置的架构和钢筋混凝土架构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钢筋混凝土杆;(5)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电力电缆的金属外皮、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电缆支架等;(6)铠装控制电缆的金属外皮,非铠装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2根屏蔽芯线;(7)敷线钢索,吊车轨道。
2、电气保护接地线的技术规格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应采用BVR-500型绝缘软铜导线(黄绿相间标识色),导线截面见表一。
表一接地线的截面积3、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连接方法采用镀锌螺栓加放松垫片(即弹簧垫)与被接地设备设施连接,导线两端应压接接线端子(即线鼻子)。
(二)非电气设备防静电接地及防静电跨接线1、管道静电接地材料的选用和安装方法见表二及图一、图二、图三表二静电接地材料选择表Ⅰ型适用于DN≤80的工艺管道Ⅱ型适用于DN>80的工艺管道Ⅲ型适用于设备管口和阀门处图一金属法兰连接处防静电跨接示意图适用于无隔热层管道的金属接地板详图适用于有隔热层管道的金属接地板详图a/2 a a/2 b 253法兰连接板详图图二金属接地板、法兰连接板详图图三软管连接金具的接地2、浮顶罐的浮船、罐壁、活动走梯等活动的金属构件与罐壁之间,应采用25mm2的多股软铜芯绝缘线连接,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保护的规定
电气设备接地及接零的一般管理规定在日常的电源设备安装、UPS(EPS)及其控制系统等设备安装、调试、检查、验收过程中,为保证电气设备安全可靠工作,防止电气工作中的触电事故发生,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电气设备运行安全,均应在安全技术上满足接地或接零要求。
电气设备在接地、接零方面如何进行规范施工与检查、应用,是大家必须认真对待的。
1 名词术语(1)接地:将电力系统或建筑物中电气装置、设施的某些导电部分,经接地线连接至接地极。
(2)工作接地(系统接地):在电力系统电气装置中,为运行需要所设的接地(如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其他装置接地等)。
(3)保护接地: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防止其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而设的接地。
(4)雷电保护接地:为雷电保护装置(避雷针、避雷线和避雷器等)向大地泄放雷电流而设的接地。
(5)防静电接地:为防止静电对易燃油、天然气贮罐和管道、气体等的危险作用而设的接地。
(6)接地极(接地体):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极。
接地体分为自然接地体和人工接地体两种。
兼作接地极用的直接与大地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建(构)筑物的基础、金属管道和设备等称为自然接地极。
(可燃液体及可燃或易爆气体的管道不可作为自然接地体)。
人工接地体通常采用钢管角钢垂直打入土壤中,也可用扁钢或圆钢平埋土壤中做成。
(7)接地线:电气装置、设施的接地端子与接地极连接用的金属导电部分。
(8)接地装置:接地线和接地极的总和。
(9)接地网:由垂直和水平接地极组成的供发电厂、变电站使用的兼有泄流和均压作用的较大型的水平网状接地装置。
(10)集中接地装置:为加强对雷电流的散流作用、降低对地电位而敷设的附加接地装置,一般敷设3-5根垂直接地极。
在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则敷设3-5根放射形水平接地极。
(11)接地电阻:接地极或自然接地极的对地电阻和接地线电阻的总和,称为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保护接地及静电跨接线管理规定解析
保护接地及静电跨接线管理规定一、职责划分1、电气车间负责接地系统、接地引下线以及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含电缆保护管的接地)的排查整改,负责接地测试工作。
2、生产装置负责固定设备、储罐、管道系统、铁路栈台(含汽车栈台)及罐车、粉体加工与储运设备、气体与蒸汽的喷出设备、化纤设备、人体静电接地等方面的排查整改工作。
3、各单位机动设备科负责本单位接地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指导并督促本单位按照公司规定及时、正确地完成接地排查工作。
二、适用范围公司在运设备及新建、改建项目的设备三、设备接地的技术要求(一)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1、下列设备的金属外壳或支架需做保护接地:(1)电机、变压器、电容器、电气设备、控制设备、携带及移动式用电器的底座和外壳;(2)电力设备的传动装置、配电屏和控制屏的框架、动力配电箱(含动力插座)和照明配电箱等;(3)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线圈;(4)户内外配电装置的架构和钢筋混凝土架构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钢筋混凝土杆;(5)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电力电缆的金属外皮、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电缆支架等;(6)铠装控制电缆的金属外皮,非铠装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2根屏蔽芯线;(7)敷线钢索,吊车轨道。
2、电气保护接地线的技术规格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应采用BVR-500型绝缘软铜导线(黄绿相间标识色),导线截面见表一。
表一接地线的截面积3、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连接方法采用镀锌螺栓加放松垫片(即弹簧垫)与被接地设备设施连接,导线两端应压接接线端子(即线鼻子)。
(二)非电气设备防静电接地及防静电跨接线1、管道静电接地材料的选用和安装方法见表二及图一、图二、图三表二静电接地材料选择表Ⅰ型适用于DN≤80的工艺管道200mm 200mmⅡ型适用于DN>80的工艺管道Ⅲ型适用于设备管口和阀门处图一金属法兰连接处防静电跨接示意图5035 25 35 25隔热层厚度6 6适用于无隔热层管道的金属接地板详图适用于有隔热层管道的金属接地板详图a/2 a a/2 b 253法兰连接板详图图二金属接地板、法兰连接板详图图三 软管连接金具的接地2、浮顶罐的浮船、罐壁、活动走梯等活动的金属构件与罐壁之间,应采用25mm2的多股软铜芯绝缘线连接,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静电跨接线标准
静电跨接线标准静电跨接线是一种用于防止静电放电的装置,主要用于防止静电对人体和设备的损害。
在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静电放电可能会引发火灾、爆炸或者对设备造成损坏,因此合理使用静电跨接线对于安全生产和设备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静电跨接线的安装位置至关重要。
在选择安装位置时,应优先考虑设备或容器的最高点,因为静电放电通常会发生在最高点。
此外,还要考虑设备的接地情况,选择能够有效接地的位置进行安装。
在安装静电跨接线时,应确保其与设备或容器之间的距离尽可能短,以减少静电放电的可能性。
其次,静电跨接线的材质和规格也需要符合标准。
一般来说,静电跨接线应选择导电性能良好的金属材料制作,如铜、铝等。
在选择规格时,应根据设备或容器的大小和形状来确定,以确保静电跨接线能够有效接地并覆盖到所有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
另外,静电跨接线的接地方式也需要符合标准。
一般来说,静电跨接线应通过专门的接地装置与地线相连,以确保静电能够有效地释放到地面上。
在接地装置的选择上,应优先考虑其导电性能和耐腐蚀性能,以确保接地的可靠性和持久性。
最后,静电跨接线的使用和维护也至关重要。
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静电跨接线的连接是否松动或者受损,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同时,还应定期对静电跨接线进行清洁和防腐处理,以确保其导电性能和耐腐蚀性能。
总之,静电跨接线是一种重要的安全装置,合理选择安装位置、材质和规格,符合标准的接地方式以及定期的使用和维护,对于防止静电放电、保护设备和人员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能够对静电跨接线的选择和使用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静电跨接线标准
静电跨接线标准静电跨接线是一种用于防止静电积聚和释放的重要设备。
在许多工业和商业环境中,静电可能导致火灾、爆炸或设备损坏,因此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管理静电是至关重要的。
静电跨接线的标准制定了使用和安装这些设备的规范,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首先,静电跨接线的选择至关重要。
在选择静电跨接线时,必须考虑所需的长度、材料和适用环境。
通常,静电跨接线应选择具有良好导电性能的材料制成,以确保静电能够有效地释放。
此外,静电跨接线的长度应足够长,以便能够覆盖到需要防静电的区域。
其次,静电跨接线的安装也是至关重要的。
静电跨接线应安装在地面和设备之间的适当位置,以确保静电能够有效地释放到地面。
在安装静电跨接线时,必须确保其连接牢固,不会出现断裂或松动的情况。
此外,静电跨接线的安装位置应考虑到设备操作和维护的便利性,以确保其不会影响正常工作。
另外,静电跨接线的维护也是非常重要的。
定期检查静电跨接线的连接是否良好,是否存在损坏或腐蚀的情况。
如果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以确保静电跨接线的有效性。
此外,还应定期清洁静电跨接线,以确保其表面没有积聚灰尘或其他杂质,影响导电性能。
最后,员工培训也是确保静电跨接线有效使用的关键。
员工必须接受关于静电危害的培训,并了解如何正确地使用和维护静电跨接线。
他们还应了解静电跨接线的标准操作程序,以确保在工作中遵循相关规定。
总的来说,静电跨接线的标准涉及到选择、安装、维护和员工培训等多个方面。
只有在所有这些方面都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静电跨接线才能够发挥其预防静电危害的作用。
因此,遵循静电跨接线的标准是非常重要的,也是保障工作场所安全的重要举措。
希望本文对静电跨接线的标准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静电接地、跨接规范依据
静电接地、跨接规范依据一、根据《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1990)的规定,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应放置在导电的地坪上,并与接地线相连。
带轮子的小车应采用有导电性能的材质制作。
计量用的台秤、地衡等应用连接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小型应采用电池夹子、跨接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皮带输送机的皮带应尽量选用导电性的材质。
当皮带是绝缘性时,皮带的接头不应使用金属材料。
皮带罩必须接地,且固定牢固,不得与皮带有碰刮的现象。
二、根据《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3097-2017)的规定,在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设备、管道、操作工具及人体等,有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而造成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固定设备(塔、、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
覆土设备一般可不做静电接地。
三、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 -2014 )的规定,甲、乙和丙A类液体的汽车罐车或灌桶设施,应设置与罐车或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应设与船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四、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2008)的规定,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接地措施。
在聚烯烃树脂处理系统、输送系统和料仓区应设置静电接地系统,不得出现不接地的孤立导体。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五、根据《锅炉房设计规范》(GB-2008)的规定,气体和液体燃料管道应有静电接地装置。
六、根据《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2010)的规定,对于设置在防爆区内的地上或管沟敷设的干式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七、根据《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2004)的规定,当系统管道设置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时,管道网金属件应设防静电接地。
八、根据《油品装载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GB-2012)的规定,油气回收设施内油品管道、设备、机壳应设置静电接地装置。
九、根据《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 -2013)的规定,煤气管道应设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接地、接零保护规定
接地、接零保护规定1范围针对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保护提出了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旨在保证生产现场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技术要求》《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3规定内容3.1接地的类型3.1.1工作接地为满足电力系统或电气设备的运行要求,而将电力系统的某一点进行接地,称为工作接地,如电力系统的中性点接地;3.1.2防雷接地为防止雷电过电压对人身或设备产生危害,而设置的过电压保护设备的接地,称为防雷接地,如避雷针、避雷器的接地;3.1.3保护接地为防止电气设备的绝缘损坏,将其金属外壳对地电压限制在安全电压内,避免造成人身电击事故,将电气设备的外露可接近导体部分接地,称为保护接地,如:3.1.3.1电机、变压器、照明器具、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和其他电器的金属底座和外壳;3.1.3.2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3.1.3.3配电、控制和保护用的盘(台、箱)的框架;3.1.3.4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构架、接线盒和终端盒的金属外壳、电缆的金属护层和穿线的钢管;3.1.3.5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或钢筋混凝土构架的钢筋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拦和金属门;3.1.3.6架空线路的金属杆塔或钢筋混凝土杆塔的钢筋以及杆塔上的架空地线、装在杆塔上的设备的外壳及支架;3.1.3.7变电站各种电气设备的底座或支架;3.1.3.8各类电器的金属外壳等。
3.1.4重复接地为,在低压配电系统的TN-C系统中,为防止因中性线故障而失去接地保护作用,造成电击危险和损坏设备,对中性线进行重复接地。
TN-C 系统中的重复接地点为:3.1.4.1架空线路的终端及线路中适当点;3.1.4.2四芯电缆的中性线;3.1.4.3电缆或架空线路在建筑物或车间的进线处;3.1.5防静电接地为了消除静电对人身和设备产生危害而进行的接地。
3.1.6屏蔽接地为防止电气设备因受电磁干扰,而影响其工作或对其它设备造成电磁干扰的屏蔽设备的接地。
接地规定
1)露天装卸油作业的,可不装设避雷针(带)。
2)在棚内进行装卸油作业的,应装设避雷针(带)。避雷针(带)的保护范围应为爆炸危险1区。
3)进入油品装卸区的输油(油气)管道在进入点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
管道
3.14.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输油(油气)管道,应采取下列防雷措施:
引用的标准和规范: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200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50057-94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95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15599-2009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SH3097-2000[1]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HG/T20675-90
表191类以外闪点28以下的液体闪点2845的液体闪点4560的液体闪点60120的液体闪点120以上的液体20甲乙类液体进入贮罐和槽车时初速不得大于1米秒当入口管浸没200毫米后可提高流速最高不得超出6201甲乙类液体含水含杂质以及两种以上油品混送时的初流速亦不得超过1202甲乙类液体经过添加抗静电剂专门静电消除器报警仪同时具备的流速可按6203当液体输送管线上装有过滤器时甲乙类液体输送自过滤器至装料之间应有30缓和时间如满足不了缓和时间可配置缓和器和采取其它防静电措施
7.4.不妨碍操作。
7.5不易形成和积聚危险性混合物的地方。
8、对设置供接地用的接地连端板的要求:
8.1.设备外壳(包括设备支座、耳座)裸露而预留出的金属表面。
8.2.设备、管道上的金属螺栓连接部位。
8.3.焊于设备、管道外壳或支座上的接地端板(或螺栓)其材质应与被焊母材相同,端板截面应不小于40×3毫米,设备有保温层,该端板应伸出保温层外60毫米。
静电跨接规范大全
静电跨接规范大全一、《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0675-1990)3.4.4 各种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如桶、瓶等,应放置在导电的地坪上,导电地坪应无绝缘油垢,并与接地线相连。
带轮子的小车,其轮子应采用有导电性能的材质制作。
计量用的台秤、地衡等应用连接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小型容器应采用电池夹子、跨接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3.4.5 皮带输送机的皮带应尽量选用导电性的材质。
当皮带是绝缘性时,皮带的接头不应使用金属材料。
皮带罩必须接地,且固定牢固,不得与皮带有碰刮的现象。
二、《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 3097-2017)4.1.1 在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设备、管道、操作工具及人体等,有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而造成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5.1.1 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
覆土设备一般可不做静电接地。
三、《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 )14.3.8 甲、乙和丙 A 类液体的汽车罐车或灌桶设施,应设置与罐车或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14.3.9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应设与船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四、《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9.3.1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接地措施。
9.3.2 在聚烯烃树脂处理系统、输送系统和料仓区应设置静电接地系统,不得出现不接地的孤立导体。
9.3.5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五、《锅炉房设计规范》 (GB 50041-2008)15.2.17 气体和液体燃料管道应有静电接地装置。
六、《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2010)3.7.10 对于设置在防爆区内的地上或管沟敷设的干式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七、《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2004)7.0.7 当系统管道设置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时,管道网金属件应设防静电接地。
静电接地设计规范标准
静电接地设计规范标准静电接地设计规范为了防止和减少静电伤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静电措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存在静电危害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静电接地设计。
静电接地是防止静电危害的主要措施之一。
石油化工企业的防静电设计,应由工艺、配管、设备、储运、通风、电气等专业相互配合,综合考虑,并采取下列防止静电危害措施:1.改善工艺操作条件,在生产、储运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大量产生静电荷。
2.防止静电积聚,设法提供静电荷消散通道,保证足够的消散时间,泄漏和导走静电荷。
3.选择适用于不同环境的静电消除器械,对带电体上积聚着的静电荷进行中和及消散。
4.屏蔽或分隔屏蔽带静电的物体,同时屏蔽体应可靠接地。
5.在设计工艺装置或制作设备时,应尽量避免存在高能量静电放电的条件,如在内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未接地的孤立导体等。
6.改善带电体周围环境条件,控制气体中可燃物的浓度,使其保持在爆炸极限以外。
7.防止人体带电。
静电接地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的有关规定。
名词术语1.工业静电:生产、储运过程中在物料、装置、人体、器材和构筑物上产生和积累起来的静电。
2.带电体:正负电荷数量不相等,对外界显示电的特性的物体或系统。
3.带电区:带电体上积聚静电的部位。
4.物质静电特征参数:体积电阻率:表征物体内导电性能的物理量。
它是单位横截面积、单位长度上材料的电阻值,其单位为欧[姆]·米(Ω·m)。
表面电阻率:表征物体表面导电性能的物理量。
它是正方形材料两对边间的电阻值,与物体厚度及正方形大小无关,其单位为欧[姆](Ω)。
3.电导率是一种物理量,用于表征材料的导电性能。
它与电场强度的乘积等于传导电流密度,即σE=j。
电导率的单位是西[门子]/米(S/m)。
接地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接地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接地系统是指将电气设备或装置的金属外壳与地线相连接,以确保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危险的触电危险。
接地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对接地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
接地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接地系统设计要求:制定合理的接地系统设计要求,确定接地电阻、接地电流和接地电压等参数的限制要求,确保接地系统具备良好的电气连接性能。
2. 接地系统施工管理:制定接地系统施工的管理规定,包括材料的选用、施工工艺、施工质量要求等,确保接地系统施工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3. 接地系统运行管理:制定接地系统的运行管理规定,包括定期检测接地电阻、接地电流和接地电压,确保接地系统运行正常,保证设备的安全使用。
4. 接地系统维护管理:制定接地系统的维护管理规定,包括定期巡视、清理和检修接地系统,确保接地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性能。
5. 接地系统事故处理:制定接地系统事故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包括事故调查和分析、损失评估、事故预防和复查等,确保接地系统事故能够及时处理,减少损失。
6. 接地系统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接地系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接地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理解和遵守,增强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以上是接地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不同行业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具体的细化和补充。
同时,接地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相结合,确保接地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哪些地方必须要做静电跨接?+静电跨接应该怎么做?(附相关法规标准依据)
哪些地方必须要做静电跨接?+静电跨接应该怎么做?(附相关法规标准依据)哪些地方必须要做静电跨接?一、《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0675-1990)3.4.4 各种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如桶、瓶等,应放置在导电的地坪上,导电地坪应无绝缘油垢,并与接地线相连。
带轮子的小车,其轮子应采用有导电性能的材质制作。
计量用的台秤、地衡等应用连接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小型容器应采用电池夹子、跨接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3.4.5 皮带输送机的皮带应尽量选用导电性的材质。
当皮带是绝缘性时,皮带的接头不应使用金属材料。
皮带罩必须接地,且固定牢固,不得与皮带有碰刮的现象。
二、《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 3097-2017)4.1.1 在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设备、管道、操作工具及人体等,有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而造成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5.1.1 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
覆土设备一般可不做静电接地。
三、《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074-2014 )14.3.8 甲、乙和丙 A 类液体的汽车罐车或灌桶设施,应设置与罐车或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14.3.9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应设与船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四、《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9.3.1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接地措施。
9.3.2 在聚烯烃树脂处理系统、输送系统和料仓区应设置静电接地系统,不得出现不接地的孤立导体。
9.3.5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五、《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2008)15.2.17 气体和液体燃料管道应有静电接地装置。
六、《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2010)3.7.10 对于设置在防爆区内的地上或管沟敷设的干式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防静电管理规定
防静电安全规定第一条为加强防静电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系指在易燃、可燃液体的装卸、输送、调合、采样、检尺、测温及设备清洗过程中防止产生静电和易燃、可燃液体储罐、汽车罐槽车、鹤管、管线、人体等已有静电的消除.不包括雷电、杂散电流的防护和固体、气体、粉尘的防静电.第三条应消除以下静电引燃的条件:1.有静电电荷的产生;2.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积聚;3.有合适的火花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以引燃的火花形式放电;4.在火花间隙中应有可燃性液体的蒸气——空气的混合物.第四条根据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对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列于表1中.表1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进入储罐和槽车时,电阻率等于或小于108Ω·m者不受本规定约束.第五条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进入贮罐和槽车时,初流速度不应大于1m/s.当入口管浸没200mm后可提高流速,但最高不应超过6m/s.1.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含游离水、有机杂质以及两种以上油品混送时的初流速度亦不应超过1m/s;2.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经过添加抗静电剂,或有专门静电消除器与静电报警仪同时具备的,流速可为6m/s;3.当液体输送管线上装有过滤器时,对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的输送,自过滤器至装料之间应有30s的缓和时间.如满足不了缓和时间,可配置缓和器或采取其它防静电措施见表2.表2 进油管与所配缓和器管对照表第六条储罐、槽车装入易燃、可燃液体时,应做到:1.严禁从储罐上部注入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2.罐内液体应进行充分脱水后,方可进料;3.禁止对装过汽油等高挥发性产品的油罐切换注入低挥发性油品;4.在储罐变更注入油品时,应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置换后测定空气中的油气浓度,使之符合安全规定范围;5.对于难以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的桶、槽等容器,应严格控制流速和静电接地;6.收油或注油操作时,应按规定的安全高度和充装系数进行,防止超装.第七条调合.1.严禁用压缩空气进行甲、乙类易燃、可燃油品的调合;2.丙类油品的调合,其中有一个单体组分属于甲、乙类油品时,也不准用压缩空气进行调合;3.丙A类油品用压缩空气调合时,应控制风压不大于0.343MPa,并注意油品调合温度应控制在低于该油品闪点20℃.第八条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的检尺、测温、采样规定:1.液体进入储罐,经一定的静置时间见表3,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但浮顶罐浮舱盘已接触油面或装有检尺井的贮罐,不受上述静置时间的限制;表3 储罐中液体需最少静止时间表2.不准使用两种不同材质导电性能不同的材质,如金属器具和尼龙绳索的检尺、测温、采样工具进行作业;3.凡是用金属材质制成的测温盒和采样器,应使用导电性材质的绳索,并与罐体进行可靠接地;4.对固定顶油罐或浮顶油罐在未浮起之前进行液体测温和测样时,不应猛拉快提,上提速度不大于0.5m/s,下落速度不大于1m/s;5.铁路罐槽车和汽车罐槽车的检尺和测温,应在装载完毕且静置2min 后进行;6.储罐在收料过程中,会聚积大量静电荷,应逐步采用自动检尺、测温和采样设备;7.工作人员在检尺、测温和采样前,应消除人体所带静电;8.在检尺口、采样口与活动盖板之间应增加防静电的柔性材料,以防止产生火花;9.检尺时,应沿检尺槽壁缓慢下尺.第九条汽车罐槽车装卸规定:1.汽车罐槽车在进行装卸作业之前,应将车体接地;2.装卸操作完毕,应经过表3规定的静置时间,才能进行提升鹤管、拆除接地线等作业;3.汽车罐车浸没装油速度应满足下式关系:VD≤0.5第十条小型容器盛装易燃液体规定:1.不准使用绝缘材料的桶在作业现场盛装易燃液体;2.禁止用绝缘体吊挂容器盛装易燃液体;3.金属制桶盛装易燃液体前,桶体、漏斗和注油管嘴应接地;4.桶灌注油品,宜采用导电胶管材料电阻值<104Ω.第十一条为防止人体带静电产生电击或放电,引起可燃性物质着火、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作业前应消除人体静电.第十二条为使人体所带静电安全泄入大地,在0类危险区新建装置应按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验收相应消静电安全设施.宜将地面做成导静电性地面,其电阻率应在106Ω·m左右为宜.储罐梯子入口处,应在已接地的金属扶栏上留出0.5-1m长的裸金属面,或设静电消除器,作为手握接地体.静电消除器应定期测试接地电阻,以保证其良好的接地性能.第十三条防止人体带电危害,着装应注意:1.在爆炸危险场所不应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鞋靴;2.在爆炸危险场所不应穿脱衣服、鞋靴,不准梳头;3.除雨天和在积水场所进行作业时可穿着橡胶雨衣和高统皮鞋外,均不应在爆炸危险场所穿用;4.人工清洗油罐和刷槽车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雨衣、导电胶靴.第十四条清洗盛装易燃、可燃液体设备、器具的“六不准”:1.不准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进行设备器具和地面的清洗;2.使用液体喷洗容器时,压力不应大于0.98MPa;3.不准使用压缩空气进行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管线的清扫;4.应用所采样的同类油品对采样器进行清洗,清洗用过的和剩余的样品不准倒回罐内;5.在易燃、易爆场所不准使用化纤材质制作的拖布、抹布来拖擦物体和地面;6.不准在一个容器内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两种方法清洗.第十五条接地是防静电中最基本的措施,主要是将设备或管道等金属导体与大地进行电气上的连接,使金属导体上的静电泄入大地,与大地接近同电位.应做到:1.在“接地连接”的各导体之间,接触应牢固可靠,确保电气通路的完好性;2.如接地连接系统有断裂点,在从事恢复性工作前,应确保断裂点周围的环境内没有易燃、易爆物质;3.在对接地连接系统的维护工作中,应重点检查螺栓紧固接点,及时更换腐蚀了的垫片;4.静电接地系统的电阻值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5.每年应对各固定设备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量,并建立测量数据档案,如果被测设备电阻值不符合规定,立即检修;6.在可能产生静电的场合,移动设备工具的接地线装拆工作应该做到:1在操作或移动之前,将接地线装设好;2操作结束后,应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接地线;3装拆接地线的接点位置应离开易燃、易爆危险部位,也不应在装卸作业的下风向.7.如对设备、管道等进行局部检修,会造成有关物体静电连接回路断路时,应事先做好临时性接地,检修后应及时复原,并重新测定接地电阻值.第十六条下列场所或情况应做静电接地:1.凡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2.生产装置上所带有的静电会危害生产或使人体遭受静电电击时.第十七条下列情况不需要另做静电接地:1.当金属导体已与防雷保护、电气保护接地系统有可靠联接时,可不另做静电接地;2.当金属导体间有紧密的机械连接,在任何情况下,金属接触面都有足够的静电导电性时,可不另做静电跨接;3.管道系统中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第十八条静电接地连接系统总泄漏电阻值应不大于106Ω,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0Ω.静电接地连接系统的金属包括带电金属体本身已与其它用途的接地网共用时,接地的电阻值可由其它用途的接地要求来确定.第十九条接地连接应依照下述方法:1.接地连接的支、干线与接地体等处,应采用螺栓紧固法相连接;2.在设备或管道的金属体的一定位置上设有专用的接地连接端板,在“端板”与接地支线之间,加挠性跨线用螺栓紧固法连接;3.对移动式设备及工具类可应用电池夹头、鳄式夹钳、专用连接夹头、碟形螺栓等连接器械与接地支、干线相连接;4.设备、管道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其接触电阻不大于10Ω,可以认为接触面之间有足够的静电导通性,在一般情况下,可不另装跨接线;5.接地对象不是金属体时,应在接地物上装设紧密结合的金属体再进行接地,此种“间接接地处”应避免受机械振动、摩擦和拉压等损害.第二十条设备、管道上静电接地连接点位置的选择:1.不受外力伤害;2.便于检查维修;3.便于与接地干线相连;4.不妨碍操作;5.不易形成和积聚危险性混合物的地方.对设置供接地用的接地连接端板的要求:1.设备外壳包括设备支座、耳座裸露而预留出的金属表面;2.设备、管道上的金属螺栓连接部位;3.焊于设备、管道外壳或支座上的接地端板或螺栓接地连接端板材质应与被焊母材相同,端板截面应不小于40mm×3mm,如设备有保温层,则端板应伸出保温层外60mm.第二十一条对接地干线和接地体的具体要求:1.装置区的电气保护接地干线,可作为静电接地的干线使用,而设备、管道的静电接地线不应利用电气设备专用的零线;2.当没有电气保护接地干线可利用时,应专门设计和安装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3.静电接地干线在装置内应呈环状布置,不同标高的接地干线之间应有两处相连,在每一装置区包括装卸栈台的相对侧的适当位置上最少各设一组独立的接地体,并与干线相连接;4.静电接地干线可接到其它用途的接地板上去,但不应与一类防雷保护的接地极共用,其间距应符合防雷规范;5.孤立设备及室外管道的接地点,应根据需要设置接地体;6.接地干线和接地体所用材料按表4选择;表4 接地干线和接地体所用材料表7.雷电引流线不应用于静电接地.第二十二条对接地支线和跨接线的选择:1.“接地支线”和“跨接线”应使用有足够机械强度,且能耐腐蚀的金属导体;2.固定设备的接地支线可选用截面不小6mm的圆钢、截面不小于12mm ×4mm的扁钢或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芯电线,大型移动设备选用截面铜芯软绞线或橡套铜芯电缆.一般移动设备选用截面不小于不小于10mm24mm2多股铜芯电线作接地连线;3.振动和频繁移动的器件,应选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可挠铜芯绞线作接地连线.第二十三条罐、塔等固定设备接地时,应考虑如下情况:1.如罐、塔等固定设备的金属壳体已作防雷接地,则此设备可不另做静电的接地连接;2.罐、塔等孤立设备的金属体用螺栓固定于混凝土基础上,或有一部分埋设于地下,当其接地电阻小于100Ω时,不再为防静电另作接地体;3.在装置区的静电接地干线,应设专用接地体或将静电接地线接到其它用途的接地极上一类防雷设施除外;4.罐、塔等设备原则上要求在多个部位上进行重复接地,接地端板位置不应装在物料进出口附近;5.储存易燃液体的浮动式金属罐顶,应用挠性跨接线与罐体相接,不应少于两处,跨接线须选用截面不少于25mm2的软铜绞线;6.凡使用称重式计量仪表的储罐,上罐及伸入罐内的绳缆均应用金属导管,并安装牢固,罐内钟罩应做接地连接;7.储罐的采样井应与罐体相跨接,在采样操作台上设有接地端板,以便采样器导电绳索、检尺工具接地用,接地端板位置应在操作口的上风向,可在操作口两侧各设一处,以便操作前根据风向决定接地点;8.轻质燃油储罐等内壁需涂防静电油漆时,油漆电阻率应小于108Ω·m.第二十四条对可燃介质管网系统接地的要求:1.装置区内的管道可通过与工艺设备的金属外壳的接地,取得接地的条件;2.管网内的泵、过滤器、缓和器等应设置接地连接点;3.管网在进出装置区或室外直线管道每隔100m左右处,应与接地干线或专设的接地体相连;4.在平行金属管道间可利用管架上焊接连接端板,进行静电挠性跨接,亦可利用固定支座进行跨接接地;5.型钢管架可做为接地连接系统的导体使用,可在上边焊接端板或钻孔11mm以便跨接连接;6.跨接线选用多股6mm2铜芯线或25mm×4mm扁钢,长度为管间距适当裕度,裕度不小于100mm,屏蔽线选多股10mm2裸铜软绞线,跨接螺栓为M10;7.工艺管道与伴热管间除利用绑扎用金属丝作跨接外,伴热管进汽口及回水口应与工艺管道支座相跨接;8.金属管已装设阴极保护的区段,不应再作静电接地.第二十五条装卸栈台的接地系统:1.易燃、可燃液体的装卸区的管道、设备及支架、建构筑物的金属体和铁路钢轨作阴极保护者除外应连接成电气通路并接地,还应构成接地网;2.铁路钢轨的轨端跨接和接地连线应参照铁道部有关规定执行;3.储罐至码头之间管线应按本规定有关条款进行防静电接地;4.栈台至装卸油船之间和管线不作电气联结包括跨接电缆,应在装油管线上设105~108Ω的绝缘法兰或装设绝缘管段;5.在栈台梯子入口处,应设人体静电消除器.每个鹤位平台处应设置接地端子,罐槽车用带有接地夹的软金属线与接地端子连接.第二十六条移动设备实施接地措施:1.用于储运易燃、可燃液体的中、小型移动设备均应实施防静电接地;2.铁路罐槽车和铁路钢轨应连接成电气通路并接地,各个铁路罐槽车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测试接地,并确保达到良好状况;3.汽车罐槽车车体应设有接地连接端板,该端板和罐槽体应连接成电气通路,同时,汽车罐槽车不宜采用金属链条接地线,而采用140Ω~200Ω的导电拖地带;4.临时情况下汽车罐车充装易燃、可燃液体,汽车罐车与铁路罐槽车、储罐应用带有接地夹的软金属线连接.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
静电接地、跨接规范依据
一、《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0675-1990)3.4.4 各种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如桶、瓶等,应放置在导电的地坪上,导电地坪应无绝缘油垢,并与接地线相连。
带轮子的小车,其轮子应采用有导电性能的材质制作。
计量用的台秤、地衡等应用连接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小型容器应采用电池夹子、跨接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3.4.5 皮带输送机的皮带应尽量选用导电性的材质。
当皮带是绝缘性时,皮带的接头不应使用金属材料。
皮带罩必须接地,且固定牢固,不得与皮带有碰刮的现象。
二、《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 3097-2017) 4.1.1 在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设备、管道、操作工具及人体等,有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而造成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5.1.1 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
覆土设备一般可不做静电接地。
三、《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074-2014 ) 14.3.8 甲、乙和丙 A 类液体的汽车罐车或灌桶设施,应设置与罐车或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14.3.9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应设与船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四、《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9.3.1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接地措施。
9.3.2 在聚烯烃树脂处理系统、输送系统和料仓区应设置静电接地系统,不得出现不接地的孤立导体。
9.3.5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五、《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2008) 15.2.17 气体和液体燃料管道应有静电接地装置。
六、《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2010) 3.7.10 对于设置在防爆区内的地上或管沟敷设的干式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七、《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2004)7.0.7 当系统管道设置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时,管道网金属件应设防静电接地。
地线管理制度
地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线管理,保障地线设施的安全和稳定运行,保护地质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线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地线设施的建设、改造和运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地线管理工作应遵循“规范、公平、透明、高效”的原则,确保地线设施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运行。
第四条地线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严谨、务实、创新的原则,不断提高地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地线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地线管理工作应坚持全面依法治理,加强法规宣传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和法治精神,促进地线管理科学化、法治化、人文化。
第六条地线管理工作应引导和推动地线设施的科技创新,加强技术规范的研究制定和推广应用,促进地线设施先进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第七条地线管理工作应注重宣传教育,提高地线设施管理的社会参与度和社会满意度,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八条地线管理工作应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对地线管理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二章地线管理的组织体系第九条地线管理工作由地方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条地线管理工作由中央、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四个层次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地线管理工作由地线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具体责任。
第十二条地线管理委员会由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充任委员,负责地线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和评价。
第十三条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地线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加强对地线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第十四条地线管理工作的宗旨是加强地线设施的安全管理、保护地质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地线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是加强地线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提高地线设施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地线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切实加强对地线设施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地线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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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接地及静电跨接线管理规定
一、职责划分
1、电气车间负责接地系统、接地引下线以及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含电缆保护管的接地)的排查整改,负责接地测试工作。
2、生产装置负责固定设备、储罐、管道系统、铁路栈台(含汽车栈台)及罐车、粉体加工与储运设备、气体与蒸汽的喷出设备、化纤设备、人体静电接地等方面的排查整改工作。
3、各单位机动设备科负责本单位接地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指导并督促本单位按照公司规定及时、正确地完成接地排查工作。
二、适用范围
公司在运设备及新建、改建项目的设备
三、设备接地的技术要求
(一)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
1、下列设备的金属外壳或支架需做保护接地:
(1)电机、变压器、电容器、电气设备、控制设备、携带及移动式用电器的底座和外壳;
(2)电力设备的传动装置、配电屏和控制屏的框架、动力配电箱(含动力插座)和照明配电箱等;
(3)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线圈;
(4)户内外配电装置的架构和钢筋混凝土架构以及靠近带电
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钢筋混凝土杆;
(5)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电力电缆的金属外皮、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电缆支架等;
(6)铠装控制电缆的金属外皮,非铠装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2 根屏蔽芯线;
(7)敷线钢索,吊车轨道。
2、电气保护接地线的技术规格
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应采用BVR-500 型绝缘软铜导线(黄绿相间标识色),导线截面见表一。
3、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连接方法
采用镀锌螺栓加放松垫片(即弹簧垫)与被接地设备设施连
接,导线两端应压接接线端子(即线鼻子)。
(二)非电气设备防静电接地及防静电跨接线
1、管道静电接地材料的选用和安装方法见表二及图一、图二、图三
跨接线
法兰连接板
Ⅰ型适用于DN≤80的工艺管道
金属接地板
200mm 200mm
Ⅱ型适用于DN>80的工艺管道
跨接线
金属接地板
法兰连接板
Ⅲ型适用于设备管口和阀门处图一
金属法兰连接处防静电跨接示意图
焊接Ф11焊接Ф11
50
25
35 25 35 25
隔热层厚度
66
适用于无隔热层管道的金属接地板详图适用于有隔热层管道的金属接地板详图
dФ11
a/2 a
a/2 b 25
3
法兰螺栓规格M14M16M20M24M27M30M33 a28354250576572 D16182226303336 b40444650545862
法兰连接板详图
图二金属接地板、法兰连接板详图
图三 软管连接金具的接地
2、浮顶罐的浮船、罐壁、活动走梯等活动的金属构件与罐壁 之间,应采用 25 mm 的多股软铜芯绝缘线连接,连接点不少 于两处。
浮船与罐壁之间的密封圈应采用导静电胶制作。
设
置于罐顶的挡雨板采用 10 mm 的多股软铜芯绝缘线与顶板
连接。
连接方式详见图四、图五。
2
2
梯子接地用导体(接地)接线端子
导电性橡胶
防风雨密封
储罐侧壁密封管浮筒接地用导体(接地)浮顶
图四浮顶与罐本体跨接
导电性橡胶止动螺丝
防风雨密封
储罐侧壁
图五防风雨密封与储罐侧壁的跨接
2、铁路栈台与槽车的接地(汽车栈台及汽槽的接地)铁轨的接地参见图六,图七,槽车的接地见图八
图六铁轨轨端跨接示意图
图七钢轨接地示意图
图八火车槽车接地示意图
(三)静电接地干线盒接地体用钢材的最小规格
接地干线和接地体材料选用镀锌钢材,钢材规格按表三选用
表三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用钢材规格名称单位
规格
地上地下
扁钢截面积mm
厚度mm
100
4(5)
160
4(5)
圆钢角钢钢管直径mm
规格mm
直径mm
12(14)14
50×5
5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