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前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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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5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5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5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3.01.12•【分类】其他正文最高检发布5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确保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力度不减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

该批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追讨欠薪并重、坚持依法维权与护企发展并重、坚持依法办案与诉源治理并重,努力担负起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与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双重职责的办案理念。

记者了解到,2019年以来,最高检已连续四年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通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办理情况。

近年来,在各地积极推动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整治下,检察机关持续推动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力度不断加强,劳动者维权意识明显提升,农民工欠薪问题高发多发态势得到进一步遏制。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分别为江西范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湖南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柏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江苏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不起诉案,贵州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不起诉案,湖北兰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案例一强调,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经刑事立案追缴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重打击、从严惩处。

案例二明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没有追究相关涉案单位刑事责任的,可以依法追加起诉。

案例三明确,检察机关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职能,最大限度降低刑事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的影响。

案例四表明,检察机关不因“案小”而简单办理,积极能动履职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把每一个关系百姓利益的“小案”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

案例五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要注重统筹兼顾,刑民协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作用,助力农民工依法讨薪。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2015年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2015年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2015年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5.07.22•【字号】洪高新管办字〔2015〕87号•【施行日期】2015.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高新区2015年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高新管办字〔2015〕87号机关各部门,各镇(处)、昌东高校建设管委会,区属各单位、驻区各机构:经管委会同意,现将《高新区2015年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2015年7月22日高新区2015年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1号)和《南昌市2015年全市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5〕76号),巩固文明和卫生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控制城乡蚊、蝇、蟑螂的密度,预防虫媒传染病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和《南昌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这次活动,全区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范围内,农村地区蚊、蝇、蟑螂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二、实施范围本次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

各镇(处)、昌东高校建设管委会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方案,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本次活动分宣传发动、环境整治、完善防蝇设施、药物分发、施药和总结评估等6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4日-7月15日)1.各镇(处)、昌东高校建设管委会、区内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板报等多种形式及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灭蚊、蝇、蟑螂的卫生知识和本次活动的意义、内容和方法,并将市爱会印制的蚊蝇、蟑螂防制宣传资料发放入户,使该活动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贯彻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贯彻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贯彻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高新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5.07.22•【字号】洪高新管字〔2015〕263号•【施行日期】2015.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关于印发《高新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高新管字〔2015〕263号机关各部门,各镇(处)、昌东高校建设管委会,区属各单位,驻区各机构:现将《高新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2015年7月22日高新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1号)和《南昌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5〕2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民身心健康。

国务院强调把爱国卫生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

长期以来,在区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区爱国卫生工作始终以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卫生创建和农村改水改厕为载体,将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文化优势转化为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具体行动,有力推动了全区居民文明卫生素质的提高,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身心健康需求,赢得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评价。

做好新时期的爱国卫生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当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改善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建设健康南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2018年国家高新区综合发展与数据分析报告

2018年国家高新区综合发展与数据分析报告

61 2019.12当前,国家高新区迈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新时代的新定位对国家高新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家高新区要攻坚克难,采取新的举措,在深化改革上找出路,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找出路,在开放协同创新上找出路,形成国家高新区发展新优势,努力将国家高新区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40年来,我们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毫不动摇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应该是科学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思想,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明确要求。

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科技创新成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从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支撑和关键所在。

2018年是国家高新区建设30周年。

30年来,国家高新区始终秉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初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实践,为走出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道路做出了积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集群效益显现,进一步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2018年,国家高新区持续优化战略布局,进一步推进差异定位和特色发展,系统推进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动高新区形成特色鲜明的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之路。

以下根据2018年全国169家国家高新区年度统计数据,对高新区的现状和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内容供参考。

2018年有12家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在与上年同期比较时,本报告将12家新升级高新区情况予以剔除。

本报告中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做配平处理 。

一、国家高新区经济平稳高质量发展(一)稳中有进,经济提质增效集约发展2018年,全国169家高新区共有120057家企业纳入统计,较上年新增极贡献。

30年来,国家高新区已从最初的“星星之火”呈现出“燎原之势”。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经营管理站2018年新年祝词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经营管理站2018年新年祝词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经营管理站2018年新年祝词昌东镇经管站祝各位亲新年快乐!2017年,我和我经管站的同事们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各位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继续发扬奋斗的精神,团结协作、共同努力,使我们经管站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2017年我们经管站在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情况下,继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

在村账镇代管业务上明确会计岗位职责,严格操作流程,强化内部监控,切实提高村账镇代管业务人员的会计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

由于我镇的拆迁征地工作加大,镇本级拆迁征地账业务向村级拆迁征地业务转移,各拆迁征地村新增设立村级征地专户,对镇征地账户转移至村的征地款进行村级专户核算,为此我们的业务人员工作量普遍大幅增加,21个拆迁征地村平均每个经管站核算会计新增账套4个,会计凭证业务量成倍增长,我们的业务人员、核算会计现在平均每人做有5个村财务、拆迁、征地12套账,业务人员克服业务水平难以跟上增量的需要,工作条件不能达到会计核算要求,办公场所地方狭小,有的业务人员身兼数职,应付检查审计过多等困难。

任劳任怨,加班加点,老人帮带新人,业务水平强帮带业务水平弱,确保会计代理业务不掉链子,按时完成。

2017年我们经管站对全镇25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各村的民主制度建立情况、村级财务公开工作落实开展情况、四议两公开政策的执行情况。

重点结合村委会刚刚完成的三资清查实际,巩固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的成果,把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和四议两公开工作做细、做实。

2017年我们经管站配合接受了区里巡查工作组的拆迁征地的专项巡查审计,接受了区巡查工作组的农村财务的专项巡查审计,接受了区组织的交叉审计工作组的村级换届专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区监察审计室的村级财务年度审计,同时积极配合各级纪检,区检察院办案需要和各业务主管单位的各种检查,并组织人员参加了对麻丘镇和艾溪湖管理处的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本届的村级换届提供了有力的参考依据。

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于1991年3月,1992年1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

高新区地处南昌市城东,紧邻艾溪湖、瑶湖、青山湖以及赣江,是南昌市大气质量和综合环境最佳区域,素有“一江相邻,三湖相间”之美誉。

区域面积231平方公里,截止2012年,辖区人口50万,已开发产业区面积60平方公里。

据官网显示,园区营业总收入在江西省工业园区中率先突破1000亿元,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南昌市的24%,规模工业利税总额占南昌市的32.4%江西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区有六个,南昌市五大战略性支柱产业有四个主要集中在高新区,已成为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要聚集地。

服务外包产业异军突起。

引进了世界500强德国贝塔斯曼欧唯特、日本日立物联网、美国甲骨文、戴尔及台湾百大企业英华达、国内软件百强中兴、用友软件等知名企业入驻,成为推动南昌市在中国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由排位后列到位居中游的主力军。

国家级医药国际创新园落户高新区。

是国内第二家国家级医药国际创新园。

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坚持“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软件产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配套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将主要精力集中在打造产业集群和完善产业链上,把太阳能光伏产业、半导体照明(LED)产业、服务外包产业等低碳产业作为重要的战略性产业重点打造,不断调优产业结构,实现了特色产业集群化发展,形成了电子信息及应用软件、精密机械制造及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材料四大特色支柱产业,四大支柱产业的产值占全区经济总量的87%以上。

而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历三个发展历程:“青山湖时代”——起步阶段(1991-2000)1991年,高新区成立之初,以青山湖高教科研区为中心,政策区面积为19.5平方公里,其中集中新建区为6.8平方公里,先期开发。

起步区只有0.3平方公里。

在这一阶段,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主要的任务是立足于营造软硬件环境,建章立制,争取国家、省市及各部门对高新区的授权,落实国家赋予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进行独立工业园区这一新的发展模式探索。

江西省晶能半导体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江西省晶能半导体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江西省晶能半导体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江西省晶能半导体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江西省晶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器件制造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车灯应用开发项目备案的通知;5、- 关于江西省晶瑞光电有限公司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的业务 - 2016-03-25 - - 准予许可;6、暂缺关于江西省晶瑞光电有限公司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的业务 - 2016-03-25 南昌市环境保护局 2099-12-31 准予许可;7、洪高新管字〔2015〕209号关于同意对外商独资企业江西省晶瑞光电有限公司中大功率LED芯片封装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变更备案的通知 - 2015-05-18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 2017-04-18 关于同意对外商独资企业江西省晶瑞光电有限公司中大功率LED芯片封装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变更备案的通知;8、洪高新管字〔2015〕128号关于同意对外商独资企业江西省晶瑞光电有限公司中大功率LED芯片封装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备案的通知 - 2015-04-28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 2017-04-27 对外商独资企业江西省晶瑞光电有限公司中大功率LED芯片封装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备案的通知;9、赣环辐证[A1503] 辐射安全许可证 - 2015-03-11 南昌市环境保护局 2020-03-10 同意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0、洪环审批[2015]38号关于江西省晶瑞光电有限公司X射线装置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 2015-02-17 南昌市环境保护局 - 根据《登记表》结论及现状监测结果,你公司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达到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登记表》中明确的建设地址、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运行。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绩效评定结果的通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绩效评定结果的通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绩效评定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14•【字号】洪府厅字〔2018〕628号•【施行日期】2018.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绩效评定结果的通报洪府厅字〔2018〕6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在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市、县(区)、乡、村四级的共同努力,“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特别是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全面治理,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及群众的认可。

在具体工作推进中,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推进扎实的乡镇、村点,根据《南昌市关于农村垃圾处理及“清洁家园”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洪府厅发〔2015〕100号)文件要求,经各县区推荐申报,结合市委农工部对全市农村环境定期督查情况,评定出2018年度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绩效考核一、二、三等级的先进乡镇、行政村,现将绩效评定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2018年南昌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绩效评定结果名单2018年12月14日附件2018年南昌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绩效评定结果名单一、乡镇评定情况(一)评定为一等的乡镇(5个)蒋巷镇、罗溪镇、铁河乡、黄洲镇、太平镇(二)评定为二等的乡镇(7个)三江镇、泾口乡、温圳镇、前坊镇、石岗镇、松湖镇、石鼻镇(三)评定为三等的乡镇(10个)幽兰镇、广福镇、二塘乡、文港镇、衙前乡、金桥乡、昌邑乡、万埠镇、长均乡、罗亭镇二、行政村评定情况(一)评定为一等的行政村(40个)南昌县(11个):蒋巷镇:白岸村塘南镇:联合村八一乡:钱溪村幽兰镇:潭林村向塘镇:璜溪村广福镇:南溪村南新乡:丰洲村冈上镇:蚕石村塔城乡:北洲村三江镇:汗塘村泾口乡:创业村进贤县(14个):李渡镇:焦石村文港镇:上朱村温圳镇:沥背村三里乡:前进村钟陵乡:东塘村张公镇:渣兰村池溪乡:岭里村梅庄镇:梅庄村白圩乡:葫塘村衙前乡:下邹村三阳集乡:凤凰村南台乡:观前村下埠集乡:鹅窠村七里乡:罗源村新建区(10个):象山镇:新增村石岗镇:高坪村昌邑乡:伍喻村金桥乡:大观村松湖镇:和平村联圩镇:下沙头村厚田乡:龙王庙村大塘坪乡:联合村铁河乡:东红村望城镇:小河村安义县(3个):万埠镇:万坪村石鼻镇:果田村长埠镇:义基村湾里区(2个):罗亭镇:义坪村太平镇:泮溪村(二)评定为二等的行政村(60个)南昌县(13个):蒋巷镇:柏岗山村武阳镇:南坊村南新乡:南新村塔城乡:湖陂村幽兰镇:田坪村、东联村黄马乡:罗渡村泾口乡:大沙村塘南镇:篁山村八一乡:莲溪村向塘镇:剑霞村广福镇:潭岗村冈上镇:合山村进贤县(16个):泉岭乡:南岸村长山晏乡:下过村梅庄镇:富华村、严塘村民和镇:白果村李渡镇:桂桥村文港镇:张罗村钟陵乡:下万村、龙泉村三阳集乡:荆陵村架桥镇:上溪村罗溪镇:北边村前坊镇:高兴村、太平村二塘乡:新源村池溪乡:黎家村新建区(18个):象山镇:井岗村、大桥村溪霞镇:溪霞村西山镇:群力村联圩镇:肖淇村南矶山乡:向阳村石埠镇:竹园村樵舍镇:雪舫村松湖镇:港西村昌邑乡:窑河村、上河口分场、高周村流湖镇:淑溪村铁河乡:斜东分场大塘坪乡:胜利村、红旗村厚田乡:三州村金桥乡:三和村安义县(7个):新民乡:罗丰村鼎湖镇:前溪村石鼻镇:古楼村万埠镇:桃一村黄洲镇:新福村东阳镇:玉溪村乔乐乡:前泽村湾里区(3个):招贤镇:港下村梅岭镇:梅岭村罗亭镇:名山村青山湖区(1个):罗家镇:殷王村高新区(2个):麻丘镇:新龙村昌东镇:李家村(三)评定为三等的行政村(100个)南昌县(26个):蒋巷镇:联圩村、洲头村武阳镇:泗洪村向塘镇:西洛村、向塘村、黄堂村幽兰镇:青塘村、黄坊村、流芳村、园艺场南新乡:塘头村、程湖村富山乡:富山村塘南镇:石岗村、红星村莲塘镇:小蓝村泾口乡:东岗村、大浦村三江镇:山下村广福镇:江家村、荷山村东新乡:利用村黄马乡:涂洪村银湖管理处:柏岗村银三角管委会:敷林村金湖管理处:岗前村进贤县(23个):七里乡:兰溪村、瑶池村白圩乡:剑溪村三里乡:东岸村、滨山村泉岭乡:聂家村池溪乡:桥南村民和镇:西塘村、旺坊村文港镇:南湾村温圳镇:杨溪村、白沙村罗溪镇:塔岗村张公镇:郑坊村前坊镇:沙口村梅庄镇:横溪村、滨湖村钟陵乡:茶园村长山晏乡:西陈村三阳集乡:大岭村下埠集乡:赤路岗村、港东村架桥镇:封官村新建区(29个):西山镇:英山村、琚塘村石埠镇:田垅村松湖镇:南湾村象山镇:象山村厚田乡:新洲村、谷城村望城镇:小桥村、幸福村樵舍镇:坝上村、峰桥村铁河乡:木莲村昌邑乡:昌南村、曹会村、游塘村流湖镇:柏树村、程坊村乐化镇:新庄村溪霞镇:乔岭村、白果村大塘坪乡:光明村璜溪管理处:鲁田村、洋湖村石岗镇:小岭村、南田村、刘家村、保卫村金桥乡:塘下村、上埇村安义县(14个):鼎湖镇:沙井村、田埠村龙津镇:台山村石鼻镇:对门村、农科所万埠镇:罗山村长埠镇:长埠村、老下村乔乐乡:马溪村新民乡:乌溪村、合水村东阳镇:新华村万埠垦殖场:开煌新村长均乡:观察村湾里区(3个):招贤镇:堎上村、蔬菜村洗药湖管理处:红星村青山湖区(2个):罗家镇:白兰村、罗家村高新区(3个):麻丘镇:巷上村昌东镇:光明村艾溪湖管理处:艾湖村。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参事选聘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18〕36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参事选聘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18〕36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参事选聘办法的通知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参事选聘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18〕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南昌市人民政府参事选聘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11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参事选聘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参事选聘工作,加强参事管理,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参事队伍,保障参事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参事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作用,根据国务院《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昌市人民政府参事室是南昌市政府设立的具有统战性和咨询性的参事工作机构,主管南昌市政府参事工作,具体承办市政府参事选聘工作。

第三条参事实行聘任制,由市长聘任。

南昌市聘任制参事控制数额为20名,不得超聘。

第四条参事选聘的原则:(一)统战工作与政府工作实际需要相结合;(二)个人社会影响与参政咨询能力相结合;(三)以非中共人士为主体;(四)德才兼备并择优选聘。

第五条参事选聘的对象参事主要聘任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有代表性、有影响力和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专家学者;也可以从中共党员专家学者中聘任,比例不得超过30%。

聘任参事应当注重整体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的优化,不强求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平衡,不作荣誉性安排,相同专业的参事数额不得超过2人,来自行政领导干部领域的参事数额控制在总数的30%以内。

第六条参事选聘的条件:(一)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关心、关注南昌经济社会发展,在相关领域有较深造诣,有较强的综合研究和政策咨询能力;(三)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独立完成参政建议或调研报告的撰写;(四)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乐于奉献;(五)热心参事工作,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意愿。

熊衍安等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村务监督法定职责二审行政判决书

熊衍安等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村务监督法定职责二审行政判决书

熊衍安等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村务监督法定职责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其他行政管理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监督【审理法院】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法院】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5【案件字号】(2020)赣71行终50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石斌项伟陈榕【审理法官】石斌项伟陈榕【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熊衍安;熊衍平;熊衍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人民政府【当事人】熊衍安熊衍平熊衍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熊衍安熊衍平熊衍明【当事人-公司】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黄荣江西心者律师事务所;李广江西心者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黄荣江西心者律师事务所李广江西心者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黄荣李广【代理律所】江西心者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熊衍安;熊衍平;熊衍明【被告】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证明维持原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放、赋权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放、赋权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放、赋权政务服务事项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0.01.15
•【字号】洪府厅字〔2020〕19号
•【施行日期】2020.0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放、赋权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洪府厅字〔2020〕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江西省开发区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19〕2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赣府厅发〔2018〕30号)要求,有效提升区域活力,提高基层办事能力,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效率。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向各开发区(新区)赋权政务服务事项35项,向各县(区)下放政务服务事项14项。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应做好下放、赋权和承接
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后续监管。

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改进审批方式,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创优发展环境。

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南昌市赋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共35项)
2.南昌市下放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共14项)
2020年1月15日附件1
附件2。

南昌高新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的新坐标

南昌高新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的新坐标

南昌高新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的新坐标
南昌高新区
【期刊名称】《中国高新区》
【年(卷),期】2013(000)003
【摘要】这里是投资的福地,集聚了微软、甲骨文、日立、贝塔斯曼、百胜集团等众多世界500强企业,法国ABB、美国科勒、台湾东元等260多家外商投资办厂,2500家企业在这片土地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总页数】2页(P104-105)
【作者】南昌高新区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背景下南昌县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的SWOT分析 [J], 邸振;陈丽平;朱文彬;陈路遥
2.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会展业发展对策研究--以核心主导区南昌市为例 [J], 张玲
3.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瑶湖生态科技城——南昌高新区努力打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J], 邱向军
4.南昌成为区域资产增值中心的路径分析--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基点 [J], 谢荣国
5.南昌成为区域资源转换中心的路径分析——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基点 [J], 谢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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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打击“砂霸”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打击“砂霸”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打击“砂霸”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高新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6.11.25•【字号】洪高新管办字〔2016〕97号•【施行日期】2016.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反不正当竞争正文南昌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打击“砂霸”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高新管办字〔2016〕97号机关各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经管委会同意,现将《南昌高新区打击“砂霸”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2016年11月25日南昌高新区打击“砂霸”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打击全区各种“砂霸”欺行霸市的非法行为,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维护良好的涉砂市场环境,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砂霸”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优化我区投资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打击“砂霸”重要指示,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中心,坚决打击涉砂行业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整治对象(一)严厉打击居住小区“砂霸”欺行霸市行为;(二)严厉打击建筑工地“砂霸”强买强卖行为。

三、整治目标深入开展全区打击“砂霸”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砂霸”违法违规行为,打掉一批“砂霸”违法犯罪团伙,着力建设“平安小区、平安工地”,有效遏制“砂霸”欺行霸市行为,达到“市场规范、群众满意、社会和谐”的长治效果,创造更加良好的砂石市场经营秩序、和谐稳定的社会生活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整治任务管委会组织综治办、公安分局、高新法院、检察院、城环局、社发局、大建办、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局、两镇一处、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扎实开展“四访三查二取一建”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四访”即访小区、访砂场、访采区、访建筑工地,全面系统排查“砂霸”,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圈子里音乐餐吧、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酒不醉食府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圈子里音乐餐吧、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酒不醉食府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圈子里音乐餐吧、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酒不醉食府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08【案件字号】(2020)赣01民终160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熊义元姚永忠张美燕【审理法官】熊义元姚永忠张美燕【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圈子里音乐餐吧;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酒不醉食府;江西华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圈子里音乐餐吧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酒不醉食府江西华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公司】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圈子里音乐餐吧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酒不醉食府江西华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周慧梅江西灯正律师事务所;黄刚江西灯正律师事务所;杨云飞江西周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周慧梅江西灯正律师事务所黄刚江西灯正律师事务所杨云飞江西周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周慧梅黄刚杨云飞【代理律所】江西灯正律师事务所江西周象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圈子里音乐餐吧【被告】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酒不醉食府;江西华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因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过错无过错不可抗力合同约定第三人证据不足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高度盖然性诉讼请求维持原判证据保全【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因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快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项目建设的通知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快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项目建设的通知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快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项目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高新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5.07.02•【字号】洪高新管字〔2015〕224号•【施行日期】2015.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文关于加快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项目建设的通知洪高新管字〔2015〕224号财政局、大建办、城环局、规建局:2014年7月,我区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包括瑶湖污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等10个项目列为中央财政资金补助项目,其中高新区管委会作为项目业主的项目有8个(详见附件2)。

核定项目总投资为15.3959亿元,补助资金1.471亿元,其中7355万元补助资金已下达我区。

目前这些项目进展情况顺利,部分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为加快项目建设,更好地迎接国家、省、市对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项目的检查,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是建立专账。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同意绍兴滨海工业园区等25个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4〕1481号)要求,各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有关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复的实施方案所确定的支持内容,专项用于园区循环化改造,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鉴于今后中央资金的检查将会越来越严格,检查标准越来越高,特别是对资金的使用情况有严格的要求,因此,对我区作为业主的8个循环化改造项目下达的扶持资金,由财政局纳入管委会基本建设账户统一核算。

大建办、城环局等相关项目管理部门申请项目支出时必须事先确认并注明每笔项目支出是否归属于上述管委会主体的项目,并提出明确的使用意见。

财政局要严格按照《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616号)文件要求实行资金管理,确保中央资金专款专用、走向明确、落实到位。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_企业报告(业主版)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_企业报告(业主版)

31.3
发区喜迎党的二十大社会环境布
置灯杆道...
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
TOP6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 江西英哲文化传媒 员会办公室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 有限公司
22.6
发区喜迎党的二十大社会环境布
置插地字...
TOP7
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 2022 中国航空产业大会暨南昌飞 行大会宣传艺术插地字氛围布置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31 日 生成
2/26
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广告业 家具用具 办公 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21 个、13 个、13 个。其中广告业 物业管理 文艺创 作与表演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348.69 万元、178.00 万元、98.90 万元。 近 1 年(2022-09~2023-08):
目标单位: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报告时间:
2023-08-31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南昌青色文化传媒 有限公司
22.4
(采购编号:JXSX2022-C...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府厅字[2018]35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2.21【实施日期】2018.02.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洪府厅字〔2018〕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安排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赣府厅函〔2018〕3号)要求,我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了2018年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工作。

现将抽查相关结果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截至2018年2月11日,全市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有71家。

其中,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家,市级部门网站56家,县(区)级政府门户网站9家,县级以下部门网站5家。

(一)网站检查情况。

通过对全市运行的政府网站全面排查并经过一轮整改,仍有7家政府网站存在突出问题(详见附件),抽查合格率为90.1%。

其中,检查市直部门政府网站56家,发现有4家网站存在突出问题,检查合格率为92.8%;检查县(区)政府门户网站9家,发现3家网站存在突出问题,检查合格率为66.7%;检查县级以下政府网站5家,未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网站,检查合格率为100%。

南昌市林业局的“生态南昌”网站连续两个季度被市本级检查认定不合格。

(二)网站年报发布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要求,截至2018年2月10日,市规划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交管局等单位未按要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公布其年度报表。

(三)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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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前三季度
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为了规范和加强宣传经费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根据《预算法》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府发[2014]8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办公室开展2018年度前三季度区本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宣传经费项目为高新区管委会机关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每年均有发生。

该项经费是区财政全额拨款项目,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管委会办公室具体实施,为高新区打造品牌效应、塑造良好形象,提升知名度及影响力等。

项目实施期限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仅监控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数据情况。

(三)项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宣传经费项目为费用类项目,主要负责高新区的理论武装工作,新闻宣传工作,社会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文化教
育工作,文化产业工作、对外宣传工作和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等。

(四)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投入等情况
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共计757万,其中:新闻宣传理论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经费30万元,社会宣传85万元,形象宣传500万元,网络舆情及新媒体平台运行费65万元,日常性宣传经费77万元。

于2018年9月拨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资金全部到位,截止到9月预算执行率87.32%。

其中,新闻宣传理论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经费22.07万元,社会宣传64.63万元,形象宣传481.39万元,网络舆情及新媒体平台运行费20.62万元,日常性宣传经费72.30万元,共计661.01万元。

二、绩效目标的核对和确定情况
(一)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根据财政部《预算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等文件精神及项目的具体特点,设置科学合理可行的评价体系,包括项目产出指标(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产出成本指标),项目效果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绩效目标的核对情况(如有调整,应说明原因)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

采取数据对比,标准和抽样调查
相结合,同时辅以访谈、研讨、审计等方法核对。

由于社会效益指标无法体现,暂不做绩效监控。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高新管委会宣传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主任周友水任组长,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专项资金评价工作,并由专门领导负责,由特定部门承担各项职责,实现了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的组织架构。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成立了负责管理专项资金的部门,建立督察制度,有专职工作人员,制订了项目规划。

资金拨付及时,拨付环节、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

资金支出依据合理合规,没有出现挤占挪用或擅自调剂及超标准支出,保障了宣传工作正常运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说明该项目已按预算计划正常执行,其中:新闻宣传理论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经费前三季度支出占计划金额比例73.57%;社会宣传前三季度支出占计划金额比例76.04%;形象宣传前三季度支出占计划金额比例96.28%;网络舆情及新媒体平台运行费前三季度支出占计划金额比例31.72%;日常性宣传经费前三季度支出占计划金额比例
93.90%。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实际产出情况
产出数量:
1.每天按时完成微信推送;
2.每天完成市网信办下达的网评任务;
3.每个月完成区刊的编纂及印刷;
4.每个月完成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
5.每个重大节日完成氛围布置工作;
6.每个重大活动完成在各级新闻媒体上的宣传工作。

产出质量:所有宣传工作都按要求高质量完成。

产出时效:项目完成及时,资金支付也及时到位。

产出成本:成本节约率12.68%=(757-661.01)/757*100%。

(二)效果和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该项目为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环境效益,该项目所用材料都尽量用环保材料,节能降耗。

可持续影响,该项目的进行保证了管委会各项宣传工作正常开展,塑造高新区良好形象,项目可持续时间长。

(三)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正性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经济性(Economy)是指以最低的资源耗费,获得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产出。

也就是节省的程度。

宣传经费项目在保证高新区宣传工作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利用资源,发挥资源的全部潜能,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的。

效率性(Efficiency)是指从一个部门或一个项目的资源投入,力争取得最大的产出,或确保以最小的资源投入取得一定数量的产出。

宣传经费项目前三季度完成了每天按时推送微信和市网信办下达的网评任务,每月的区刊编纂及印刷和组织中心组学习,重大节日氛围布置工作,重大活动在各级新闻媒体上的宣传工作,目前资金执行率87.31%,以较少的资源投入取得了较大数量的产出。

效果性(effectiveness)是指既定目标的实现程度或一项活动预期影响与实际影响之间的关系,即支出得当。

宣传经费项目经费前三季度支出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项核算、统筹使用、专人报账”的管理模式。

公正性(fairness)是指项目实施过程公开,保持独立性。

宣传经费项目前三季度中大型项目都通过政府采购,公平公开。

在资金使用上有完整的报账程序和手续,在财务核算上做到了转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项目绩效实际情况与目标差异情况,以及对差异原因的详细说明
该项目绩效实际情况基本与目标无差异。

(五)项目按照现有执行轨迹可能达到的最终状态、实现的最终效果,可能产生或出现的问题
项目资金支出率基本能达到100%,达到为高新区经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的效果。

但是可能出现资金支出大于预算的情况,因为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项目不太明确,预算制定时间的局限,会造成预算的偏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一)主要问题
该项目前期规划略有不足。

项目资金的使用未明确设定相应的预算指标,使得项目资金未能十分明确使用范围和考核标准。

(二)改进措施与建议
需制定明确的绩效指标与制度,使得项目实施能严格按制度执行,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和均衡。

(三)绩效跟踪结论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补充和完善本单位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以便对今后其他项目以绩效评价的方式衡量项目的产出结果和效益目标,促进项目管理科学化。

项目继续执行。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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