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2.07.23•【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加快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现2020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目标,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即“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高等级航道)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各相关通航水域“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右侧的“意见征集”点击“关于《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二、按不同水系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下列机关反馈意见(一)长江水系、京杭运河及淮河水系各有关“主尺度系列”(包括长江干线、岷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沅水、汉江、江汉运河、赣江、信江、合裕线和京杭运河、淮河、沙颍河)意见受理机关: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电话:************,82766079,传真:************电子邮件:**************(二)珠江水系各有关“主尺度系列”(包括右江、北盘江—红水河、柳江—黔江)意见受理机关: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电话:************,83315958,传真:************电子邮件:************.cn(三)黑龙江—松花江“主尺度系列”意见受理机关: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电话:*************,88912446,传真:*************电子邮件:**************(四)闽江“主尺度系列”意见受理机关:福建省港航管理局电话:*************,87077581,传真:*************电子邮件:*****************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5日。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最新整理)
BOA
设计吃水 参考设计载货量 设计航速 主机总功率
m
m
t
km/h
kW
600
48~50 9.2
2.0~2.3
550~650
≥11
148-164
备注
700
50~52 9.6
2.2~2.5
650~730
已开发有标准船型 [JHB(2004)H200-I] 、 [JHB(2004)H200-II ]和 [JHB(2004)H200-III ] 适用于京杭运河南段
已开发有标准船型 [JHB(2004)H300-I] 、 [JHB(2004)H300-II ](适 用 于 京 杭 运 河 南 段 )、 [JHB(2004)H300-III ]、 [JHB(2004)H300-IV ]、 [JHB(2004)H300-V ]
关于公布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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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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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江水运》2012年第04期
为推进珠江内河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一、航运业者应当按照《主尺度系列》建造船舶。
二、珠江水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和船舶检验机构是《主尺度系列》的组织实施和监管主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新建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运力审批或登记时,应明确告知申请人新建船舶应符合《主尺度系列》的相关要求。
对2012年4月1日之后新建(含船舶主尺度发生变化的重大改建,下同)的不符合《主尺度系列》的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各有关船舶检验机构不得审图、检验;未取得船舶检验证书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办理营运手续;在西江航运干线有关船闸采取临时管制措施期间,各有关海事管理机构不得为其办理通过船闸的出港签证。
三、珠江水系各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和船舶检验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保证《主尺度系列》的实施。
四、我部此前有关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船型主尺度的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8.08.13•【文号】交办水〔2018〕104号•【施行日期】2018.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交办水〔2018〕104号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省(市)交通运输厅(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8年8月13日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交通运输部等十八个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6〕232号)等要求,以江海直达、江海联运、铁水联运等为重点,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构建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更好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宜水则水、宜陆则陆,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加快运输结构调整,着力发挥水运的比较优势和多式联运的组合效率,大力提升和完善长江黄金水道功能,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更加顺畅、绿色高效的交通运输保障。
到2020年,构建有机衔接、具备竞争力的铁水联运系统,基本形成长江干线、长三角地区至宁波—舟山港、上海洋山江海直达运输系统,进一步完善干支直达、通江达海、区域成网的水运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互联互通的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服务体系。
长江经济带主要港口铁路进港率达到80%以上,大宗散货铁路、水运集疏港比例力争达到90%以上,重点集装箱港口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力争上海洋山集装箱江海直达比例达到20%.二、主要任务(一)着力补齐联运基础设施短板。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2.01.12•【文号】厅水字[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通知(厅水字〔2012〕6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为加快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现2020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目标,部决定开展编制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即“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高等级航道)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制《主尺度系列》的目的与意义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航运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内河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利用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降低内河船舶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编制并实施《主尺度系列》,是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等方面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编制《主尺度系列》的原则性要求(一)必要性原则。
对已建或在建船闸、升船机等通航设施的内河限制性航道,制订通航船舶主尺度系列标准,对新建船舶强制实施,以提高船舶与船闸、升船机等通航设施的适应性,提高通航效率。
对于非过船闸(升船机)船舶不采取强制实施主尺度系列的方式推进船型标准化。
(二)适应性原则。
要根据航道现状以及可预见的航道规划建设情况,在实事求是分析航道、船闸等通航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情况以及运输需求变化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域现有船型的技术特点,研究提出(修订)相关航道的《主尺度系列》。
该《主尺度系列》既要与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相适应,与航道、船闸的标准相适应,又要有利于优化船型设计,推动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船舶的经济性。
《长江水系、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修订方案
《长江水系、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修订方案一、《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69号)修订方案:1、长江水系过闸驳船、集装箱船、滚装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维持现行“第69号”公告公布的主尺度系列,不做调整。
2、长江水系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中船宽11米系列增加一档,如下表1所示。
表1 增补长江水系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3、修改《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1通则”中“1.4款”中总长、总宽的定义,将其改为:总长—通常指船体(包括永久性固定结构在内的)最前端至最后端间垂直于舯站面方向量度的距离。
当船舶过闸时,若活动突出物(如靠把、跳板、起重。
吊臂、输送装置等)未收起,其长度应计入总长。
符号:LOA总宽—通常指从一舷到另一舷垂直于中线面方向量度(量至船壳外板、护舷材或缘饰材的外侧)的最大距离。
当船舶过闸时,若活动突出物(如靠把、跳板、起重吊臂、输送装置等)未收起,其宽度应计入总宽。
符号:B。
OA4、《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删除“型宽不超过16.2m”的备注。
二、《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73号)修订方案:1、《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中“京淮驳-5”和“京淮驳-6”的总宽由11m修改为10.8m。
2、《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增补一型,如表2所示。
表2 增补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3、《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京淮货-9”船长范围和总宽,修改后该系列如下表3所示。
表3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4、修改《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中“京淮集-2”船长范围,修改后该系列如下表4所示。
特定航线河海直达标准船型研发综述
2023年·第4期·总第205期特定航线河海直达标准船型研发综述于全虎(江苏省船舶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镇江 212003)摘 要:…为推进特定航线河海直达运输发展,提高河海直达运输船舶的标准化水平,该文通过梳理特定航线江(河)海直达船舶技术标准、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和通航管理规定的修订情况,以及京杭运河江苏段至洋山港航线通航条件,结合特定航线江(河)海直达典型船型发展现状分析,在船舶主尺度、舱室布置、船体结构、船舶线型、推进与航速、节能减阻技术、适航和耐波性、吃水与浮态、绿色船舶技术、智能船舶与助航技术等方面分析特定航线河海直达标准船型的技术特点,最后简介了4种船型方案。
政策发力和航运市场需求的蓬勃发展为该船型展现了良好的发展前景,基于生命周期评价,运用先进技术、满足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nergy…efficiency…design…index,…EEDI)的绿色节能型智能船舶是标准船型的重要发展方向。
关键词:特定航线;河海直达;标准船型;船型特点;绿色船舶;智能助航中图分类号:U662.2………文献标志码:A………DOI :10.19423/ki.31-1561/u.2023.04.035Overview of th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f River-Sea-GoingStandard Ships Sailing on Specific RoutesYU Quanhu(Jiangsu Ship 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 Co., Ltd., Zhenjiang 212003, China)Abstract: The current study aims at the promotion of river-sea-going transportation on specific routes and the improvement of the standardization level of the river-sea-going ships. It reviews the revisions of the technical standards, principal dimension series of standard ship types and the navigation 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the river-sea-going ships on specific routes, as well as the navigation conditions of the Jiangsu section of the Beijing Hangzhou Canal to Yangshan port. Combined with the analysis of the state-of-the-art of the typical river-sea-going ships on the specific route, the technic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tandard ship types are analyzed in terms of the ship principal dimensions, cabin arrangement, hull structure, ship hull form, propulsion and speed, energy-saving and resistance reduction technology, seaworthiness and seakeeping capabilities, draft and floating state, green ship technology, intelligent ship and navigation aid technology. Finally, four hull form schemes are briefly introduced. The policy implementation and the vigorous development of the shipping market demand show a good development prospect for this ship type. Based on the life cycle assessment, the green and energy-saving intelligent ships using advanced technology while meeting the energy efficiency design index (EEDI) become an important development direction for the standard ship types.Keywords:…specific route; river-sea-going; standard ship type; hull form characteristics; green ship; intelligent navigation aid收稿日期:2022-11-06;修回日期:2022-11-15作者简介:于全虎(1974-),男,本科,正高级工程师。
标准制修订
Established and Revised Standards 标准制修i i*• fo rm a tio n资讯60z标准制修订GB 38030.2-2019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第2部分:京杭运河、淮河水系GB 38030的本部分规定了京抗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的船型编号、总体技术要求和主要参数。
本部分适用于通过京杭运河、准河水系船闸的新(改)建船舶,包括干散货船、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和滚装货船。
标准修订状况: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实施日期:2020年02月01日G BAT 20564.12-2019汽车用高强度冷连轧钢板及钢带第12部分:增强成形性双相钢GB/T 20564的本部分规定了冷轧增强成形性双相高强度钢板及钢带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牌号表示方法、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 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部分适用于制造成形复杂的汽车结构件、加强件用厚度为0.50 m m〜3.00 m m的钢板及钢带标准修订状况: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实施日期:2020年02月0丨日G B A T 37383-2019沥青混合料专业名词术语本标准规定了道路用沥青混合料的原材料、混合料类型、混合料设计、混合料性能指标、混 合料试验方法专业名词术语,本标准适用于制定、修订有关沥青混合料标准及编写和翻译相关工程技术文件等。
标准修订状况: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实施日期:2020年02月01日___________/G B/T 37384-2019光学功能薄膜用三醋酸纤维素本标准规定了光学功能薄膜用三醋酸纤维素(TAC )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光学功能薄膜用三醋酸纤维素标准修订状况: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实施日期:2020年02月01曰GBrr 13893.2-2019色漆和清漆耐湿性的测定第2部分:冷凝(在带有加热水槽的试验箱内曝露)GB/T 13893的本部分规定了在恒定的冷凝水环境下或交替变化的冷凝水环境下,测试涂有涂层的试样的通用条件和程序,以确保不同的实验室间的试验结果能够再现。
(完整版)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推进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是航运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
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在京杭运河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京杭运河南、北段航运条件的差异,并根据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满足需要的最少档次、各航道等级船型协调性、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和交通行业标准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种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制定。
制定中充分考虑了已有的研发成果。
本尺度系列的制定及实施,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及解释。
1.通则 (4)1.1目的 (4)1.2适用范围 (4)1.3一般要求 (4)1.4定义 (4)2.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干散货船 (5)2.1 范围 (5)2.2 主尺度系列 (5)3.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油船 (7)3.1 范围 (7)3.2 主尺度系列 (7)4.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驳船(队) (8)4.1 范围 (8)4.2 顶推船队主尺度系列 (8)4.3 拖带船队主尺度系列 (9)5.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集装箱船 (11)5.1 范围 (11)5.2 主尺度系列 (11)6.附录一 (12)7.附录二 (12)1.通则1.1 目的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为水上交通安全提供保障,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2 适用范围1.2.1 本尺度系列适用于航行京杭运河的内河干散货船、油船、顶推船(队)、拖带船(队)和集装箱船等标准船型。
1.2.2 对于多用途船舶,其主要尺度可参照主要货种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234目录1.通则 (7)1.1目的 (7)1.2适用范围 (7)1.3一般要求 (8)1.4定义 (9)2.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干散货船952.1 范围 (10)2.2 主尺度系列 (10)3.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油船 . 12 3.1 范围 (12)3.2 主尺度系列 (12)4.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驳船(队) (13)4.1 范围 (13)4.2 顶推船队主尺度系列 (13)4.3 拖带船队主尺度系列 (15)5.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集装箱船185.1 范围 (18)5.2 主尺度系列 (18)6. 附录一 (19)7. 附录二 (19)61.通则1.1 目的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为水上交通安全提供保障,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2 适用范围1.2.1 本尺度系列适用于航行京杭运河的内河干散货船、油船、顶推船(队)、拖带船(队)和集装箱船等标准船型。
1.2.2 对于多用途船舶,其主要尺度可参照主要货种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71.3 一般要求1.3.1 1.2条涉及之船型,其平面尺度应符合本尺度系列规定的总长、总宽的要求。
1.3.2船东可在满足现行法规和规范的前提下,针对市场需求和航道特点,对船舶设计吃水和型深进行适当调整,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的限制。
船舶设计应充分考虑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对船高的限制。
1.3.3 本尺度系列中主机功率范围是按单船深静水航速不低于11km/h、船队不低于8km/h推荐,在满足船舶(队)航行安全的前提下,船东可根据实际自行优化配置。
1.3.4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符合主管机关对京杭运河航道和船舶的有关管理规定及京杭运河技术法规和规范的有关规定。
国家标准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
国家标准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武汉理工大学、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2018年5月目 录一、工作简况 (1)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3)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12)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26)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29)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30)七、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31)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 (31)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32)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32)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发展长江等内河航运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高度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内河运输船舶是内河水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必备要素,也是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
船型标准化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到技术(船型主尺度、标准船型技术方案,标准船型设计准则、安全技术标准、技术方案评估指南等)和政策(市场准入、经济鼓励政策…)等多方面,船型主尺度系列的制定和实施是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3年底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正式启动,2005年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 2005年第7号);2012年底颁布了《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73号公告,以下简称《京淮过闸船舶尺度系列》),于2013年4月1日实施。
2012年发布的《关于公布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的公告》(部公告2012年第13号)将船舶主尺度系列标准为新建船舶的强制性指标要求。
2014年12月修订并重新发布的《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部令2014第23号),规定新建、改建内河运输船舶,应当符合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中的强制性要求。
(完整版)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推进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是航运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
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在京杭运河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京杭运河南、北段航运条件的差异,并根据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满足需要的最少档次、各航道等级船型协调性、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和交通行业标准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种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制定。
制定中充分考虑了已有的研发成果。
本尺度系列的制定及实施,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及解释。
1.通则 (4)1.1目的 (4)1.2适用范围 (4)1.3一般要求 (4)1.4定义 (4)2.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干散货船 (5)2.1 范围 (5)2.2 主尺度系列 (5)3.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油船 (7)3.1 范围 (7)3.2 主尺度系列 (7)4.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驳船(队) (8)4.1 范围 (8)4.2 顶推船队主尺度系列 (8)4.3 拖带船队主尺度系列 (9)5.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集装箱船 (11)5.1 范围 (11)5.2 主尺度系列 (11)6.附录一 (12)7.附录二 (12)1.通则1.1 目的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为水上交通安全提供保障,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2 适用范围1.2.1 本尺度系列适用于航行京杭运河的内河干散货船、油船、顶推船(队)、拖带船(队)和集装箱船等标准船型。
1.2.2 对于多用途船舶,其主要尺度可参照主要货种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京杭运河标准化船型船舶主尺度
一、引言京杭运河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大运河之一,横跨我国北部平原地区,连接了京津、济南、徐州、常州、扬州、镇江、南京、无锡、苏州和杭州等地,是我国古代重要的水运干线。
为了更好地适应近年来运河整治提升的需要,对运河船舶进行标准化改造已成为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就京杭运河标准化船型船舶的主尺度进行深入探讨。
二、京杭运河标准化船型船舶的意义1. 保障运输效率:标准化船型船舶可以更好地适应京杭运河的水域条件和交通流量,从而提高运输效率。
2. 促进运输安全:标准化船舶的设计符合运河水域条件,可以减少因非标准船型而带来的安全隐患。
3. 降低运输成本:标准化船型的使用可以降低运输成本,提升运河的经济效益。
三、京杭运河标准化船型船舶的主尺度要素1. 船长:合理的船长可以使船舶更好地适应水域弯曲,提高通过能力。
2. 船宽:适当的船宽能够保障船舶的稳定性,减少翻船风险。
3. 船吃水:合适的吃水深度对于船舶在运河内的可行性非常重要。
4. 载重量:合理的载重量可以保证船舶满载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京杭运河标准化船型船舶的设计原则1. 顺应水域条件:根据京杭运河的水域条件,设计船型要符合水域特点,减少对水域环境的影响。
2. 保障航运安全:设计船型要注重船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避免因设计缺陷导致的安全事故。
3. 提高运输效率:船型设计应充分考虑运输效率,提高装卸效率,减少等待时间,提升运输效率。
五、京杭运河标准化船型船舶的实施路径1. 船舶改造:对现有船舶进行改造,使其符合标准化船型的要求。
2. 新船建造:新建标准化船型的船舶,逐步替代老旧船舶,提升航运质量。
六、结论京杭运河标准化船型船舶的主尺度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充分考虑运河的水域条件、运输需求和船舶设计标准等方面的因素。
只有在不断总结经验,科学规划,实施切实可行的改造措施,才能更好地适应运河运输的现代化需求,提升运输效率,促进运河的可持续发展。
七、京杭运河标准化船型船舶的主尺度细节分析京杭运河是我国古代重要的水运干线,连接了许多重要的城市,扮演着重要的经济和交通作用。
典型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研究
一、主尺度系列的生效由全国内河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交通运输2019年9月17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国家标准落实工作的通知》(交水函〔2019〕661号),要求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新(改)建过闸运输船舶可自愿选择申请按当时现行的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规定,即《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69号,简称长江水系《2012主尺度系列》)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73号,简称京杭运河淮河水系《2012主尺度系列》),或是按《2019主尺度系列》规定执行。
《2012主尺度系列》于2012年12月25日由交通运输部发布,2013年4月1日起实施。
二、主尺度的定义假定本文选取的典型船最大船长L E =52.8 m,总长L OA =52.67 m,最大船宽为10.8 m,船宽B=10.6 m,船壳板、护舷材厚度均为10 mm,护舷材净宽度(不含船壳板、护舷材厚度)为80 mm。
(一)最大船长和总长《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定义最大船长L E :指船首最前端到船尾最后端之间的水平距离,包括外板和船首尾两端结构性突出物(如舷伸甲板、护舷材、舷墙、假首、假尾、顶推装置等)在内,活动突出物(如跳板、起重吊臂、输送装置等)根据航行状态的情况计量[1]。
典型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研究典型Series Research on Standard Ship Type Dimensions of the Typical Inland Water Lockage Transit Ship(扬州市船舶检验局,江苏 扬州 225009)为推进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选取一艘典型内河过闸运输船舶,对新版《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进行深入剖析,讨论了主尺度系列总长总宽的定义,比较了新旧主尺度系列的浮动范围,明确了新版主尺度系列的认定标准,对主尺度系列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更好地宣贯实施新版主Abstract : To standardize the type of transportation ships passing lockage in inland waters, the paper, taking a typical ship as an example, probes into the new version of the Main Dimension Series of the Standard Type of Transportation Ships Passing Lockage in Inland Waters, and studies the definition of overall length and overall width in the main dimension series. It also compares the floating domain between the new and old version of main dimension series, sets the standar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dimensions in the new version,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eries, aiming at more effective publicity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version of main dimensions. Key words : Transportation ship; standard ship; main dimension series中图分类号: U69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278(2021)05-0033-03YIN Ye-ting (Yangzhou Ship Survey Bureau, Yangzhou, Jiangsu 225009, China)收稿日期:2020-07-20;修回日期:2021-02-19作者简介:殷业廷(1986—),男,山东蒙阴人,硕士研究生,工程师,主要从事船舶检验和图纸审查工作。
交通运输部解读《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交通运输部解读《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近期,由我部组织起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审定的《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GB38030-2019,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国家标准正式印发,对长江水系、京杭运河和淮河水系、西江航运干线、珠江水系“三线”、黑龙江-松花江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总长、总宽尺度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规范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主尺度,是提升船闸通过效率、充分发挥内河优势作用的重要举措。
长期以来,我部高度重视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规范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2004年以来,陆续发布并修订出台了主要水系(或河流)的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覆盖我国主要内河通航水域,涉及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共163种,其中,船舶总长、总宽为强制性要求。
《公告》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提升了船闸通过效率,缓解了内河运输瓶颈制约,同时,加快了内河运输船舶运力结构调整,促进了内河水运高质量发展。
我部在组织实施《公告》过程中,根据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航运市场变化、港航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等情况,组织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对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进行了动态跟踪维护研究,并结合国家关于标准管理改革相关精神,积极推进将《主尺度系列》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历经两年左右的调查研究、组织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审查等工作,近期出台。
二、《主尺度系列》主要内容《主尺度系列》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从保证船闸总体通过效率最大化、适应流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角度出发,充分考虑航道、港口、船闸尺度等限制性条件,结合不同吨级船舶船型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尽可能赋予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对船型主尺度选择的灵活性,共确定了124种船型主尺度。
与《公告》相比,《主尺度系列》的主要变化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术语和定义”部分,统一调整了船舶总长、总宽的定义,并明确规定船艏艉两端或两舷的固定突出物长度、宽度应分别计入总长、总宽,活动突出物在船舶过闸前未能提起的,也应计入总长和总宽。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前言推进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是航运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
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在京杭运河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京杭运河南、北段航运条件的差异,并根据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满足需要的最少档次、各航道等级船型协调性、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和交通行业标准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种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制定。
制定中充分考虑了已有的研发成果。
本尺度系列的制定及实施,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及解释。
目录1.通则1.1 目的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为水上交通安全提供保障,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2 适用范围1.2.1 本尺度系列适用于航行京杭运河的内河干散货船、油船、顶推船(队)、拖带船(队)和集装箱船等标准船型。
1.2.2 对于多用途船舶,其主要尺度可参照主要货种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1.3 一般要求1.3.1 1.2条涉及之船型,其平面尺度应符合本尺度系列规定的总长、总宽的要求。
1.3.2船东可在满足现行法规和规范的前提下,针对市场需求和航道特点,对船舶设计吃水和型深进行适当调整,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的限制。
船舶设计应充分考虑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对船高的限制。
1.3.3 本尺度系列中主机功率范围是按单船深静水航速不低于11km/h、船队不低于8km/h推荐,在满足船舶(队)航行安全的前提下,船东可根据实际自行优化配置。
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交通运输物流标准体系》
交通运输物流标准体系(2021年)目录交通运输物流标准体系100 物流基础标准400 物流服务与管理标准300 运输作业标准200 物流设施设备标准101 术语102 分类、代码与标志202 道路运输设施设备203 水路运输设备201 多式联运设施设备202.1运输设备302 道路运输作业301 多式联运作业303 水路运输作业302.1普通货物运输302.2危险货物运输303.2危险货物运输303.1普通货物运输402 物流管理401 物流服务301.1普通货物运输301.2冷链货物运输201.2货运枢纽202.2货运场站303.3大件货物运输201.1运输设备102 分类、代码与标志2021物流设施设备标准2021多式联运设施设备运输设备货运枢纽2021道路运输设施设备运输设备货运场站2021水路运输设备300 运输作业标准301 多式联运作业普通货物运输冷链货物运输302 道路运输作业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303 水路运输作业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大件货物运输400 物流服务与管理标准401 物流服务402 物流管理500 物流信息化标准501 元数据与数据元502 信息格式503 信息交换与共享504 信息系统与平台一、交通运输物流标准体系统计表二、编制说明(一)编制目的。
完善交通运输物流标准体系是落实、关于改善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深化交通运输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重要内容。
修订《交通运输物流标准体系》,目的是有效解决2021版交通运输物流标准体系与加快交通强国建设,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现代物流业发展新形势新业态不相适应,部分标准滞后、标准缺失、引领性不强等方面问题,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标准制修订任务,为交通运输物流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标准支撑。
(二)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21〕24号);2关于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21年)》的通知(国发〔202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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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
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目录
1通则.......................................................
1.1目的 ...................................................
1.2适用范围 ...............................................
1.3一般要求 ...............................................
1.4定义 ...................................................
1.5生效、适用及解释........................................ 2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
3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4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
前言
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必备要素,也是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
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前期推进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已有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制(修)订了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通航技术条件、各航道的差异性、干支流的相通性等因素,遵循船型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尽可能简化尺度系列档次,兼顾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研究制(修)订。
本尺度系列的制(修)订和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提高航运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和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
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1通则
1.1目的
为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特制(修)订《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本尺度系列)。
1.2适用范围
1.2.1本尺度系列适用于通过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船闸的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等运输船舶,不适用于船舶经营范围内无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的运输船舶和工程船、航运支持系统船等非运输船舶。
1.2.2 过闸多用途船舶主尺度,按照主要运输货品种类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1.3一般要求
1.3.1 本尺度系列包含过闸运输船舶航行区域、所载主要货类及船型序列等信息提示。
除另有说明外,用户可根据需求按船舶种类、船型名称,选取相应的船舶主尺度。
1.3.2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船舶主尺度应满足本尺度系列总长、总宽的有关规定。
1.3.3 本尺度系列所列出的设计吃水为参考值,用户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的限制条件。
1.3.4 用户确定船舶高度时,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等对船舶高度的限制。
1.3.5 需在其他水域航行的过闸船舶,其主尺度还应满足相关水域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要求。
1.3.6 船舶(队)营运航速应不低于预定航程水域内可能出现的最大流速,且应满足海事部门对最低对岸航速的要求。
在满足船舶(队)航行安全的前提下,用户可根据实际优化配置主机功率。
1.3.7 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满足《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2年第13号)。
1.3.8 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符合主管部门及相应法规、规范的有关规定。
1.3.9 按本尺度系列建造的船舶应符合中国造船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船舶的主尺度偏差-总长及总宽允许偏差范围为:?L/1000mm 及?B/1000mm。
1.4定义
本尺度系列采用定义如下:
总长—指船体(包括永久性固定结构在内的)最前端至最后端间垂直于舯站面方向量度的距离。
符号:L OA 。
总宽—从一舷到另一舷垂直于中线面方向量度(量至船壳外板、护舷材或缘饰材的外侧)的最大距离。
符号:B OA。
适用航域—符合某一尺度系列之过闸船舶,其可允许通过的内
河限制水域。
1.5生效、适用及解释
1.5.1 本尺度系列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后公布施行。
1.5.2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尺度系列适用于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
1.5.3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
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2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的内河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
尺度系列
3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的内河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2的要求。
与驳船组成船队的总长、总宽应控制在航道、船闸允许的范围内。
表2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4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的内河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