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

合集下载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5.29•【字号】青发改服务〔2024〕138号•【施行日期】2024.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发改服务〔2024〕138号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青岛高新区、青岛自贸片区经济发展部、财政金融部: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发改服务〔2024〕77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了《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2024年5月29日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一、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一)政策内容聚焦高端化生产性服务业、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和高能级服务业平台建设,培育储备一批优质项目,支持我市服务业重点项目纳入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并争取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

对入选市级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且建设进度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其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建设进度等指标开展评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按规定给予补助。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入选市级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已开工且建设进度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经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固定资产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补助2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3000万元至2亿元的补助100万元。

(三)兑现流程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年度重点安排确定年度重点支持方向,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程序、时限、要求等内容。

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自愿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区(市)、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报送材料。

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2024年修订)

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2024年修订)

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9.26•【字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业经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并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9月26日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2011年6月28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1年7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2024年8月23日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2024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科学技术研究第三章科技成果转化第四章企业科技创新第五章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第六章科技创新人才第七章科技金融第八章区域创新与开放合作第九章科技创新保障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科技创新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科学技术事业的全面领导。

科技创新工作应当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强化科技自立自强战略支撑,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构建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贯通融合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第四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将科技创新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科技创新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科技创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青岛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

青岛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青岛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立项申请表(企业内部流程专用,通过技术创新项目系统在线申请)*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审核人(签名):起草人(签名):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7月修订填报须知1.立项程序:①企业申请列入“青岛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的研究开发项目,应当已经完成内部立项,且不涉及国家秘密。

如果研究开发活动与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同时进行,应当分开立项。

②项目负责人按本格式起草立项申请表,经企业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通过“青岛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申报系统”完成在线填报。

栏目如无实际内容,应填写“无”或“0”;如被退回要求修改,需继续完善。

③市经济信息化委批准立项后,企业可以从申报系统打印“立项确认书”正本。

2.项目名称:基本格式为“名词+动名词”。

“名词”是项目的工作对象,如产品、工艺、技术、材料、装置、知识、服务等,应使用科学规范、简单明确的中文名称,不能使用商品名、代号或单独使用型号,前面可以用修饰词语突出项目的技术关键所在;“动名词”代表项目的创造创新过程,如研究、设计、开发、改进、试制、中试等,前面可以用限制词语强调其工作性质。

3.项目类别:分三类,均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和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新产品研发——分两种:①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进行的全新产品(服务)的研究开发活动;②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服务)作实质性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产品(服务)性能或扩大使用功能的研究开发活动。

新工艺研发——具备以下特点的一项或多项,但对产品(服务)性能和使用功能没有实质性改进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置研究开发活动:①显著降低成本费用,②显著提高生产效率或产品合格率,③显著提高安全生产水平,④显著提高节能减排水平,⑤显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

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

实施消费扩容升级行动、加快建设400个重点工业项目、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达7300家……2022年12月29日上午,青岛市市长赵豪志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3年将更大力度挖掘内需潜力、增强产业实力、激发经济活力、提升转型动力。

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大力实施消费扩容升级行动。

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开展“亿惠青岛消费年”等系列促消费活动。

出台实施提振接触性消费的政策措施,推动文化旅游、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行业加快恢复。

着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等消费,支持住房改善、养老服务消费。

鼓励发展直播电商等平台经济,繁荣夜间经济,新引进知名首店、品牌店、旗舰店100家以上。

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

加快实施重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七网”行动,加快年度投资2045亿元的1276个重点项目建设。

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提升24条重点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优势产业扩能升级。

增强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高端化工、海洋装备、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国际化发展水平,争创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

加快澳柯玛智能家电产业园、奇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青啤精酿啤酒生产基地等400个重点工业项目建设。

深入推进企业倍增计划,实施定制化扶持政策,加快龙头企业实现规模和效益倍增。

支持企业统筹利用国内外市场和资源,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国际化企业。

扩大技改补贴政策适用范围,支持更多企业抓技改、增产能。

推动企业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品牌创建、参与标准制定。

推动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壮大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智能制造装备、先进高分子及金属材料、精密仪器仪表、通用航空、氢能与储能等新兴产业规模,建设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积极抢占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海洋物联网、类脑智能、量子信息、深海开发、空天信息等领域发展新赛道,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

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

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

青岛技术交易市场“一厅”
技术交易市场大厅面积约2000平米,其中交易大厅面积350平米,办公区 面积约280平米,培训教室和会议室,面积250平米,回型大厅面积约480 平米。主要有8个功能板块构成。
技术合同交易板块:LED屏、服务柜台和科技中介服务席位。 科技成果发布板块:科技成果发布厅,会议室和创业大讲堂。 科技成果对接板块:2个洽谈室。 科技成果展示板块:回型展厅(展板、灯片、活动展柜)和弧幕影院。 科技金融服务板块:中介服务区。 知识产权服务板块:中介服务区和自助查询。 创新创业人才服务板块:中介服务区。 科技沙龙服务区:创业咖啡吧。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工作,发挥财政科技资金 对金融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引导科技型企业加强与金 融机构的合作,利用银行贷款,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及科技 成果产业化效率。设立贷款贴息资金,用于补助科技型企 业使用金融机构贷款(贷款期限1年及以上)发生的财务费 用支出,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加快自主创 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
科技创新对青岛已不是一个要不要干 的问题,而是怎么干好的问题;不是锦上 添花的事,而是事关城市转型发展的命脉。
一、青岛科技概况
青岛是全国唯一同时承担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和创新型城市“双试点”任务的城

一、青岛科技概况
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国家半导体照明应用试点城市 国家数字化家电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 国家“十二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示范工程 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 国家智慧城市技术和标准试点示范城市
融合科技创新资源、整合科技创新方式,搭建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各 方机构竞合的平台。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9.03•【字号】青科规[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西海岸新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强化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青发〔2016〕24号)、《青岛市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7〕14号)、《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19〕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2020年9月3日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青发〔2016〕24号)、《青岛市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7〕14号)、《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19〕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以下简称“战略研究计划”)是青岛市科技计划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支持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应用理论和对策研究活动,为提升科技创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供重要智力成果支撑。

第三条市科技局是战略研究计划主管部门,负责政策制定、布局设计、项目遴选、监督管理、成果运用、绩效评价等,并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计划项目受理、过程管理和验收评估等。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下达、绩效再评价等工作。

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按照计划项目任务书约定及相关规定使用项目资金。

服务项目报价单

服务项目报价单
3、创新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还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掌握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
4、用人单位必须是在胶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拥有青岛市级及以上科技研发平台,R&D(研究与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企业投入团队的货币资金一般不低于申请市财政资助金额。
3、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研发工作经历,或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市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经验;拥有多项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具有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
4、所在团队组织结构合理,主要成员稳定,团队规模不少于5人;
5、依托单位具有相关领域市级以上的科技创新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等),并能为申报人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
3、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两年无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污染、纳税等方面违法违规记录。
10万元
5000元
认定通过后收费
17
青岛名牌
1、企业拥有注册商标,且近三年无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列入上年度“青岛名牌”培育计划;
3、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一定规模(消费类产品2000万元以上;生产资料类产品3000万元以上;服务类品牌企业800万元以上),连续三年度不亏损;
2、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近两年无质量事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产品(技术)在市场、质量、效益或发展等方面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
5万元
奖励资金的10%
资金到账后收费
16
专精特新示范企业
1、企业拥有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产品(技术);

重大建设项目24个

重大建设项目24个
2.3
一期两座厂房已投入使用,综合楼正在进行内装修;二期用地已确定,占地面积40亩,正在办理土地前期手续。
招商局
张绣
24
中船重工716所项目
高新技术及研发
项目位于产业区朗讯以北,占地25亩。由中船重工716青岛杰瑞自动化有限公司投资1.5亿元,建设研发中心、总装车间及办公楼,主要从事定位导航、石油电子、民船电子等产品及相关系统的研制、生产、调试、检测。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重大建设项目24个,预计总投资376.19亿元。其中服务业项目17个,预计总投资352.15亿元;高新技术及研发项目7个,预计总投资24.04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基本情况
总投资
项目进展
联系单位
责任人
1
小麦岛改造项目(外资)
服务业
项目总用地面积47.93公顷(719亩),包括小麦岛本岛15公顷(225亩)、岸边麦岛路西侧海信地块7.63公顷(114.5亩)、麦岛路东侧麦岛污水处理厂地块10.3公顷(154.5亩),及在小麦岛南填海造地15公顷(225亩)。总建筑面积42万㎡,总投资约12-15亿美元。规划建设标志性酒店、度假酒店、会议中心、演艺中心、高档零售、办公、餐饮和停车场及其他公共设施。
3.15
项目已于2007年5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一期主体工程建设,其中中试车间钢结构框架已完成;科研楼、学生公寓楼及两座专家住宅楼主体已封顶,正在进行内外墙装饰;场区内道路、管网基本形成。
发改局
刘新学
16
新华书店文化大厦项目
服务业
项目位于崂山科技城规划范围内,拟选址位于规划12号线南、辽阳东路北、崂山医院用地西,占地面积20亩。由青岛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2亿元建设集图书大卖场、总部办公、教育培训、影视传媒、茶茗文化、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5.31•【字号】青政办字〔2024〕21号•【施行日期】2024.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规划发展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青政办字〔2024〕2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5月31日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新机遇,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加快培育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产业体系,全面提升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发展能级,全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海洋人工智能集聚区。

到2026年,我市人工智能产业总体水平处于全国前列,高能级算力与数据基础设施持续优化,海洋大模型与重点行业大模型国内领先,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与赋能应用生态更加完善。

——创新能力。

打造2—3个国家级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5个以上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揭榜国家人工智能创新任务15项以上,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明显提高。

——集群发展。

打造10个左右人工智能产业集聚与赋能应用特色园区,培育20家左右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人工智能细分领域企业,加快构建资源集中、合作高效的产业集群。

城事:赋能高质量发展,青岛西海岸新区百余个重点项目启动

城事:赋能高质量发展,青岛西海岸新区百余个重点项目启动

050赋能高质量发展,青岛西海岸新区百余个重点项目启动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

2022年虎年新春,青岛西海岸新区开启了百余项重点大项目,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一直以来,新区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服务围着项目转,以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作为青岛经济“压舱石”,新区大项目启动传递出平稳开局的积极信号,着力巩固了经济发展向好的基础。

总投资889.7亿元,125个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人勤春来早,经冬物候新。

2月8日,潍柴(青岛)海洋装备制造中心、上海寰宇乾堃航天装备项目等125个重点项目在青岛西海岸新区集中开工,总投资889.7亿元。

这是西海岸新区第二中医医院项目效果图撰文/王宇 张海铎 封宇泽051CITY城事青岛西海岸新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山东省2022年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全面提质、当好高质量发展龙头的重要举措,新区项目建设实现一季度“开门稳”“开门红”。

据悉,本次集中开工的项目涉及智能制造、总部经济、海洋生物、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涵盖新区9条重点产业链,契合了省十强产业发展方向。

其中:潍柴(青岛)海洋装备制造中心项目,由潍柴集团投资建设,建设完成后将具备行业一流的专业海洋装备研发、建造及相关应用技术的开发能力,形成设计研发、建造维修、展示体验、新兴消费产业和融合示范“五位一体”的综合产业基地。

据介绍,项目从签约落户到开工,仅用了不到40天。

项目一期规划面积约7.1万平方米,主要包括生产厂房及辅楼、舾装及交付中心、设计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等,计划年内完成建设、实现试生产;二期规划面积约4.4万平方米,主要包括生产综合楼、主题商务中心、体验中心等,计划2025年完成建设,投入运营。

多功能化工新材料项目主要生产对叔丁基苯甲酸高端系列产品, MS-1选矿剂等产品解决了矿石中氧化金属矿物难以选别的世界性难题,是目前世界上选矿率最高的选矿剂产品,技术属世界首创。

上海寰宇乾堃航天装备项目主要建设航天推进剂贮箱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投产后年可研发生产火箭低温推进剂贮箱40只。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在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试行“赛马制”的通知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在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试行“赛马制”的通知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在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试行“赛马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4.08.14•【字号】青科资字〔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在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试行“赛马制”的通知青科资字〔2024〕12号各有关单位:为落实《青岛市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建设科技强市行动计划(2024—2028年)》(青政字〔2024〕20号)有关要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资源配置,遴选优势创新主体开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的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示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决定在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试行“赛马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赛马制”项目遴选与立项针对市科技计划中研发类项目,同一指南方向(榜单)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申报(揭榜)单位,在评审得分相近,且同时满足研发水平相当、技术路线不同和实施方案可行等条件的情况下,可试行“赛马制”,即采取先平行立项等额资助、后择优资助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并在项目立项时注明为“赛马制”项目。

项目立项后,平行立项的项目任务书中均明确项目实施期限、阶段性评估时间和目标、考核指标、知识产权归属等,且平行立项项目的阶段性评估时间和目标一致,便于后续评估。

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分期拨付,首笔资助金额不超过财政经费总额的30%。

二、“赛马制”项目定期评估与持续资助项目实施一年后,市科技局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进度、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估。

(一)只有其中一个项目达到评估要求的,作为唯一优势主体继续资助其进行项目实施。

(二)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项目均达到评估要求,且技术路线均较为先进,攻关能力与综合水平相当,有望在约定时间内实现研发目标的,可对上述项目继续进行资助,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拨付支持资金。

青岛市推进企业上云工作行动计划

青岛市推进企业上云工作行动计划

青岛市推进“企业上云”工作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通知》《山东省实行“云服务券”财政补贴助推“企业上云”实施方案(2017-2020年)》精神,全面推进我市“企业上云”和云计算产业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奋力把青岛建设得更加富有活力、更加时尚美丽、更加独具魅力,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率先走在前列的战略部署,落实“一三三五”工作举措,以云计算技术与平台的开发开放为先导,以全面深化云计算技术创新应用为核心,加快推动“企业上云”,着力培育企业发展新动能,推进云计算技术、产品、应用、安全、产业五位一体融合发展,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动力转换、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1.政府引导,企业主体。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协调和统筹推进。

发挥企业主体的作用、云服务商的支撑作用,推进“企业上云”行动的实施。

2.需求导向、分类推进。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以及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根据其信息化基础和个性化需求,制定差异化的“企业上云”策略。

小微企业首先实现云计算初级应用;大中型企业通过“移动化”改造、“互联网化”升级、“智能化”提升等途径逐步实现云计算深度应用。

3.多方合作,协同服务。

以云计算平台为中心,融合硬件开发商、系统集成商、基础设施提供商和应用服务提供商,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产业链合作伙伴,形成云产业生态和应用服务体系,协同开展技术支撑、咨询、培训、实施、运维等服务。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企业上云”意识和积极性明显提高,全市新增“企业上云”企业达到5万家以上。

“企业上云”比例和应用深度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一批国内一流的云计算领域的服务商,云计算技术、产业、应用和服务体系及产业生态初步建立,全国云计算产业中心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二、重点工作内容(一)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上云重点推动企业按照业务需求,弹性快速使用云平台的各种云服务器,实现计算资源集中管理和动态分配。

青岛市市级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青岛市市级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青岛市市级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级重点项目管理,加快推进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更好发挥市级重点项目在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级重点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级重点项目,是指市政府确定的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支撑作用的项目。

市级重点项目从以下项目中选择:(一)有利于构筑和完善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链条,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产业、创业创新等产业链上具有重要引领支撑作用的重大战略性项目;(二)有利于推动我市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应用和技术进步的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三)有利于加快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绿色生态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类项目;(四)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改善城市环境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的社会公共事业项目;(六)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第四条市级重点项目分为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

重点建设项目指基本完成或者已经完成行政审批等前期程序,当年确定能够实质性开工建设或者已经开工在建的重点项目。

重点前期项目指正在开展或尚未开展各类行政审批手续,当年力争或者有望开工建设的储备项目。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青岛市重点项目协调小组(简称协调小组,下同)统筹协调市级重点项目管理推进工作。

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市直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

第六条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承担市级重点项目日常推进以及组织协调、政策研究、考核督办等工作。

第七条各区市政府和各经济功能区管委参照本办法建立相应议事协调机制,明确具体办事机构。

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开展市级重点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确定第八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以申报市级重点项目:(一)符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8.02•【字号】青政办字〔2024〕32号•【施行日期】2024.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办字〔2024〕32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8月2日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对青岛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部署,充分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和社会力量投入创新的积极性,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科技强市,制定如下政策。

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分类别合理设置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示范类研发项目对企业联动投入要求。

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政策,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按年研发投入总量或增量给予分档分类支持(基础研究投入可按2倍计入)。

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30%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5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150万元;研发投入在5000万元(含)-1亿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20%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3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200万元;研发投入在1亿元(含)-10亿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15%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2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200万元;对研发投入10亿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8%及以上的企业,单个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补。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24)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24)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2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4.09.14•【字号】青科字〔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科字〔2024〕11号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根据《青岛市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建设科技强市行动计划(2024—2028年)》(青政字〔2024〕20号)要求,为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市科技局制定了《青岛市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1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三章申报与立项程序第四章组织实施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青岛市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青岛市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建设科技强市行动计划(2024—2028年)》(青政字〔2024〕20号),规范管理青岛市科技示范工程,根据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科技示范工程是青岛市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重点产业重大需求,聚焦产业技术变革新趋势、产业链关键环节,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强产学研结合,通过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工程化中试到产业化应用的全链条设计,整合优势资源开展协同攻关及重大集成创新,打通由技术到产品的通道,加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示范应用和迭代升级,通过示范引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科技示范工程主要在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主动布局,靶向关键问题和市场需求,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四条市科技局是科技示范工程的组织单位,负责研究提出科技示范工程布局建议及任务设置,编制并发布项目指南;直接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项目申报受理、形式审查、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绩效评价和评估监督等工作。

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达到规定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和评价,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建设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国家重要的区域服务中心、国际先进的海洋发展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行动计划的通知》(青发〔2016〕27号)和相关政策,参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34号令)和《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经信技〔2016〕396号)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和职能)本办法所称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第三条(管理部门和职责)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

市经济信息化委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运作进行宏观指导,并牵头负责本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具体组织和评价工作。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财务管理,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等。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主要负责企业技术创新有关税收政策的指导和落实工作。

各区市技术创新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本市企业技术中心有关的推荐和管理工作。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的相关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

委托第三方机构所需经费从市级财政预算中列支。

第二章认定第四条(基本条件)(一)企业已在本市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主营业务属于先进制造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可放宽至两年;(二)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在本市各主要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连续两年盈利。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5.23•【字号】青政发[2018]24号•【施行日期】2018.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关于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的意见青政发[2018]24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壮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突出创新引领、实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落实一三三五工作思路,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深化“千帆计划”,加强对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催生培育壮大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带动形成一批高技术产业和未来新兴产业集群,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新的内生动力。

(二)主要目标。

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遴选100家以上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重点高企)予以重点培育和扶持,助推企业快速发展;持续培育5000家左右“千帆计划”企业(以下简称千帆企业),加快小微企业成为规模以上企业、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重点高企和千帆企业的示范引领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服务带动超过10000家科技型小微企业尽快发展壮大。

力争到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突破400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总量突破18000家,全市科技型企业进一步呈现创新主体地位日益突出、“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企业加速涌现、支撑高质量发展更加高效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遴选企业标准(一)重点高企。

在本市辖区内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10年以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列入重点高企名单:1.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不到5000万元,近3年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且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25%的;2.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不到1亿元,近3年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15%,且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20%的;3.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不到5亿元,近3年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10%,且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10%的;4.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近3年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10%的。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科技引领加快推进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科技引领加快推进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科技引领加快推进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0.21•【字号】青政办发〔2020〕18号•【施行日期】2020.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关于强化科技引领加快推进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要素市场化配置,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政策措施通知如下:一、建设东部沿海重要的科技创新策源地(一)高标准建设科教产融合园区。

依托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区以及蓝谷、国际院士港等创新资源集聚地,建设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特色鲜明、人才保障完善的一流科技产业园区。

支持园区推进科教产资源集聚和深度融合,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联合攻关,打造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四链合一”的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和强大科技产业集群。

按照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综合奖补。

(二)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

支持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面向海洋强国战略重大需求,汇聚全球海洋科技人才,实施透明海洋与环境保障、蓝色生命与生物资源开发、海洋高端智能装备与工程技术等重大任务,突破重大前沿科学问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全球海洋科技创新高地。

积极争取国家、省继续给予实验室支持,推动早日入列。

(三)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推动海洋生态系统智能模拟研究设施、吸气式发动机热物理试验装置等列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推进超级计算中心、海洋科学考察船队等设施建设。

鼓励高校院所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我市布局,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四)建设高端科技创新平台。

加快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山东能源研究院、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以品牌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以品牌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以品牌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02•【字号】•【施行日期】2021.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以品牌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关于加快以品牌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2日关于加快以品牌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加强全市品牌建设,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新引擎,塑造城市竞争新优势,根据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以品牌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优化供给与引导消费、质量为先与诚信至上相结合,挖掘品牌资源,壮大品牌数量,优化品牌结构,提高品牌竞争力,夯实质量基础,助力“好品山东”品牌建设,打造“品质青岛”名片,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

力争到2025年,打造2个世界级产业集群、1条世界级商街、3个国内一流商圈、10个特色商业街区,培育500个具有鲜明青岛特色的新品牌,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占全市比重达到20%以上,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实施三大提升工程(一)品牌基础提升工程1.实施“品质青岛”塑造行动。

重点打造五大品牌:“青岛制造”,重在强化创新驱动;“青岛农品”,重在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供给;“青岛服务”,重在提升城市服务品质;“青岛购物”,重在引领消费升级;“青岛文旅”,重在提升城市文旅软实力和影响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岛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
立项申请表
企业内部流程专用,通过技术创新项目系统在线申请)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审核人(签名):
起草人(签名):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 年7 月修订
填报须知
1.立项程序:①企业申请列入“青岛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的研究开发项目,应当已经完成内部立项,且不涉及国家秘密。

如果研究开发活动与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同时进行,应当分开立项。

②项目负责人按本格式起草立项申请表,经企业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通过“青岛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申报系统”完成在线填报。

栏目如无实际内容,应填写“无”或“0”;如被退回要求修改,需继续完善。

③市经
济信息化委批准立项后,企业可以从申报系统打印“立项确认书”正本。

2.项目名称:基本格式为“名词+动名词”。

“名词”是项目的工作对象,如产品、工艺、技术、材料、装置、知识、服务等,应使用科学规范、简单明确的中文名称,不能使用商品名、代号或单独使用型号,前面可以用修饰词语突出项目的技术关键所在;“动名词”代表项目的创造创新过程,如研究、设计、开发、改进、试制、中试等,前面可以用限制词语强调其工作性质。

3.项目类别:分三类,均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和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新产品研发一一分两种:①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进行的全新产品(服务)的研究开发活动;②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服务)作实质性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产品(服务)性能或扩大使用功能的研究开发活动。

新工艺研发——具备以下特点的一项或多项,但对产品(服务)性能和使用功能没有实质性改进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置研究开发活动:①显著降低成本费用,②显著提高生产效率或产品合格率,③显著提高安全生产水平,④显著提高节能减排水平,⑤显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新知识研究——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而进行的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活动。

包括产业共性技术研究。

4.所属产业:从本市重点发展的十条千亿级工业产业链中选填;如不符,选择“其他”并具体说明。

5.技术领域: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等产业技术政策文件中选择的、与本项目相符的具体条目。

6.起止年月:按照“ yyyy.mm-yyyy.mm ”格式填写。

申请立项时,项目可以在实施过程中,也可以即将实施。

7.主管部门:该栏目中单独列出的企业及其子公司,直接点击所属企业名称;其他企业选择所在区(市)的主管部门。

市经济信息化委咨询电话:0532 -85911215 85911216
项目摘要
、企业基本情况
、立项理由
项目成果投放市场或进入实际应用的时机预测
三、技术创新能力
四、实施方案
(500字以内。

此处字数要求最多,应对照前文的技术路线,对
研发任务进行详细分解,各项工作密切关联,体现项目的可行性)
研究开发的
主要内容分解
(150字以内。

每个年度或阶段,应有明确的工作内容,与研发费项目进度安排
(分年度或分阶
段描述)
分年度预算相对应)
五、研究开发预期目标
六、效益预测
七、项目经费预算
八、项目主要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是必要的,应从多个方面对可能导致项目调整、中断甚至失败的风险进行科学分析,提前做好预案,保障项目实施)
九、申报单位财务状况
(70字以内。

针对上年度财务报表的主要数据,进行简要介绍)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70字以内。

某些项目可能有上述栏目没有包含的特殊情况,可在此处说明。

没有请填“无”)
十一、附件
(需上传,均为.jpg格式)
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该研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每个项目必备)
2、合作研发项目或委托研发项目应提供相关协议(如有多页请合并为一页;如不便公开可作技术处理)。

3、产品(工艺)外观图、结构图、原理图(限3幅以内,如有多页请合并为一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