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怎么认定
浅议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
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综合我国 劳动法》第 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 内容 、工作条件、工
18条和 劳动合同法 第26条规定 ,可以将无效劳动合同归纳为 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
以 下三种 情形 。
了解的其他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未如实告知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
签订的劳动合同,纯属是为恶意串通去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应
在实践中,对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相对其他类型的劳动争议
当认定为无效 。 (四)劳动合同内容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而无效。 案件的处理难度更大 ,反映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复杂,还需要更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协商一致原则,即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 加深入的的研究和探讨 。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
反地方行政管理规定的劳动合同认定为无效是不妥当的。
的劳动合 同无效
(一)劳动合同因主体不适格而无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中
通常表现为劳动合同简单化、法定条款缺失、仅规定劳动者
的一方或者双方不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资格 ,如签订劳动合 的义务 ,有的甚至规定 “工伤概不负责”, “不准结婚”、 “不
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是公民实现劳动权的重要手段和企业劳动管 规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的劳动合 同为无效劳动合同。在实践
理的有效措施 ,同时也是防止和解决劳动争议重要依据 。随着 中,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着根本不与劳动者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后果
劳动合同⽆效的情形及后果
合同⽆效分为合同全部⽆效和部分⽆效两种情况,⽆论是全部⽆效,还是部分⽆效,⽆效的合同从订⽴的时候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劳动合同同样如此。我国劳动法律针对劳动合同的⽆效的情况规定了不尽相同的法律后果。下⾯就让店铺⼩编带领⼤家⼀起来了解⼀下。
⼀、劳动合同⽆效的情形及后果
1、劳动合同全部⽆效
(1)劳动关系归于消灭。
劳动合同的订⽴违背了当事⼈⼀⽅或双⽅的真实意思,或者违反了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样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全部⽆效的情况下,双⽅当事⼈之间的劳动关系⾃然归于消灭。
(2)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单位应⽀付报酬。
劳动合同被确认⽆效,⽆论是哪⼀⽅的过错,只要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付劳动报酬,但是劳动者与⽤⼈单位恶意串通,共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合法权益的除外。劳动报酬的数额,可以参考⽤⼈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的,按照本单位职⼯平均⼯资确定。如果⽤⼈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了⼯资条款的,除⼯资条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双⽅当事⼈恶意串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外,只要当事⼈约定的⼯资条款是双⽅真实意思的体现,劳动报酬的数额可以按照双⽅约定的条款确定。
(3)有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被确认⽆效,给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合同被确认⽆效以前的各项福利待遇。
如果⽤⼈单位对劳动合同⽆效有过错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依法提供劳动合同被确认⽆效以前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等,但是劳动合同因主体不适格⽽⽆效的除外。如果劳动合同⽆效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单位则⽆须向劳动者提供各项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与处理
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与处理
一、引言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劳动合同存在无效情形。无效劳动合同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因此,正确确认和处理无效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除上述规定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1. 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
2.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法定手续,以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以外的名义订立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损害劳动者利益的;
6.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劳动合同无效的处理
1. 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当劳动合同存在无效情形时,劳动者有权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应当依法作出判决,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1
1、试用期任意辞退员工
北京某投资公司(甲方)与赵某(乙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该合同期限为__年6月至20__年6月,试用期为3个月。__年8月,公司认为赵某没有完成工作任务,遂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将其辞退。此后,赵某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仲裁委认为,公司未提供具体事实依据,系违法解除,遂依法裁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最终经过调解,公司支付赵某工资和赔偿款共计10万余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点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本案中,将“不符合录用条件”扩大解释为“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做法是不对的。在现实中,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将针对与本岗位有关的录用条件向劳动者进行明示,在劳动签字确认后,才能将其作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进行考核的标准,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确实
“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仅仅认为劳动者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仍需要对劳动者经过培训、调岗,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2、不允许员工自由离职
北京某机械公司(甲方)与孙某(乙方)在劳动合同约定:“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该合同期限为__年1月至20__年1月。__年1月,孙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遂向公司递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而公司以孙某提前解约为由,要求孙某必须赔偿公司违约金1万元,才可以为其开具离职证明。孙某不得已而提起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为孙某出具离职证明,并协助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并且对公司进行了批评教育。
劳动合同无效的处理方法
劳动合同无效的处理方法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
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虽然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进行约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约定都是有效的,那么劳动合同在无效以后要怎么进行处理呢?
1.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
撤销合同的处理方式,适用于被确认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全
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是国家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应通过撤销合同来消灭依据该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整体被确认无效。如正在履行的合同,要停止履行。
对于已履行的部分,对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到
相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支付,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似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劳动合同全部无效而用人单位对此有过错的,如果当事人双方都具备主体资格,劳动者要求订立劳动合同的,在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2.修改合同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修改合同的处理,适用于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及程序不合法而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某项条款被确认无效,该项条款不得执行;应依法予以修改。修改后的合法条款应具有溯及力,溯及
到该合同生效之时。
3.赔偿损失
无效劳动合同所引起的赔偿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不是劳动者。这一点在《劳动法》第九十七条有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
事人不得根据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部分无效合同还有效吗
合同部分无效合同还有效吗协议名称:合同部分无效合同的有效性
1. 引言
本协议旨在就合同中部分无效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解答合同部分无效时合同的有效性问题。本协议将涵盖合同无效性的概念、合同无效的原因、合同部分无效的后果以及合同部分无效时合同的有效性问题。
2. 合同无效性的概念
合同无效性是指合同中某些条款或部分未能符合法律规定或受到法律禁止,从而导致该合同在法律上失去效力的情况。合同无效性可能由各种原因引起,如违反公序良俗、违反法律规定、违反合同当事人的意愿等。
3. 合同无效的原因
合同无效的原因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3.1 违反公序良俗
合同条款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合同中包含违法、道德败坏或社会不可接受的内容。
3.2 违反法律规定
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合同中包含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或者未能满足合同所涉及的法律要求。
3.3 违反合同当事人的意愿
合同条款未能准确反映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例如,合同中存在欺诈、威胁、误导等行为导致合同当事人未能自由、真实地表达其意愿。
4. 合同部分无效的后果
当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或部分被认定为无效时,该无效条款或部分将被视为从未
存在过,但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的效力。根据法律原则,合同的无效部分将被剔除,而合同的其他有效部分仍然有效。
5. 合同部分无效时合同的有效性问题
当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或部分被认定为无效时,合同的其他有效部分仍然保持有效。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5.1 可分割性
劳动合同无效的处理及其后果
【合同无效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处理及其后果劳动合同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和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有可能产生以下两种后果:一是劳动合同的解除;二是赔偿责任的承担。
一、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
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主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单方决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款第五项、第39条第五项以及第46条第一项规定,如果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这里指全部无效的情形)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补偿金;如果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责任在于劳动者方面,用人单位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另,《劳动合同法》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法》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效劳动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认真看⾥⾯的条款是否合法,那么对于⽆效劳动合同的认定及处理是什么呢?⼀起跟随店铺⼩编来看看吧,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效劳动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根据《劳动法》第18条规定,采取欺诈、胁迫等⼿段订⽴的劳动合同⽆效。
⽆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民法院确认。
根据《劳动法》第18条规定,采取欺诈、胁迫等⼿段订⽴的劳动合同⽆效。
⽆效劳动合同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段或者乘⼈之危,使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根据现有的司法实践,“欺诈”指⼀⽅当事⼈故意告知对⽅当事⼈虚假的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当事⼈作出错误意思表⽰的⾏为:“胁迫”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的⾏为:“乘⼈之危”具体指⼀⽅当事⼈乘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严重损害对⽅利益的⾏为。
以上就是⼩编对相关问题进⾏的解答,⼤家如果需要进⼀步了解法律⽅⾯的知识,欢迎进⼊店铺进⾏法律咨询。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合同纠纷律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26-50条解读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规定。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由当事人签订成立而国家不予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却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不发生履行效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劳动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劳动合同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包括: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中的一方或者双方不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资格的,如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企业与未满十六周年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劳动合同的内容直接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劳动者与矿山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保护条件不符合《矿山案例法》的有关规定,他们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3、劳动合同因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确立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合同范本专家建议:
在劳动合同中,如果某一部分被认定为无效,可能会影响整个合同的有效性。因此,在起草劳动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确保所有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劳动合同部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
1. 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中的任何条款都不能违反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最低工资标准、工时规定、休假权利等。如果劳动合同中的任何条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这部分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2. 不公平条款,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如果过于偏向雇主或者对员工不公平,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过高的违约金、不合理的解雇条款等都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3. 缺乏明确表达,劳动合同中的条款需要清晰明确,避免使用模糊的措辞或者含糊不清的表达。如果某一部分条款无法清晰解释其含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在起草劳动合同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者合同范本专家,确保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合法有效。如果发现劳动合同中的某一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调整,以确保整个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劳动合同法解读86
劳动合同法解读八十六: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读】本条是关于订立的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订立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确认为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
二、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劳动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对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其法律后果是: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第二,无效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的。法律上的过错,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主观上有违法错误,包括故意违法和过失违法。过错可能是一方的,也可能是双方的,它是由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后果,因此,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无效劳务合同定义
一、无效劳务合同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包括: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建筑劳务合同、工程分包合同等也有明确的规定,违反这些规定签订的合同无效。
二、无效劳务合同的表现形式
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如合同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障等。
2. 欺诈、胁迫:合同签订过程中,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合同。
3. 主体资格不符合:如合同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力或法律地位,导致合同无效。
4. 公序良俗原则: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如合同涉及非法交易、赌博等。
5. 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内容可能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三、无效劳务合同的法律后果
1. 合同无效,双方当事人无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 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 无效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可能仍然有效,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有效条款履行义务。
4.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无效劳务合同是指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等原因,导致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形式。了解无效劳务合同的定义对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当事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的规定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的规定
栏目:劳动合同法释义
关键词:解读劳动合同劳动者约定单位用人规定企业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部分的规定。
无效的合同可分部分无效合同和全部无效的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合同。有些劳动合同就内容看,不是全部无效,而是部分无效,即劳动合同中的某一部分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在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中,无效条款如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两层意思:
1、如果认定合同的某些条款无效,该部分内容与合同的其他内容相比较,应当是相对独立的,该部分与合同的其他部分具有可分性,也就是本条所说的,合同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如果部分无效的条款与其他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者当事人约定某合同条款为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条款,那么该合同的部分无效就会导致整个合同的无效,而不能确认该部分无效时,另一部分合同内容又保持其效力。
2、如果合同的目的是违法的,或者根据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剩余部分的合同内容的效力对当事人已没有任何意义或者不公平合理的,合同
应全部确认为无效。
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通常表现为,如未经批准不得辞职;加班不给加班费;工作受伤自己负责。等等。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他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都无权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不能任意扩大无效或者部分劳动合同的范围,特别要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这一条款恶意解雇劳动者。如劳动者在应聘时隐瞒了一些事实,向用人单位提供了不实的个人资料等,认定时就有个度的问题,劳动者实际能力行就可以了,不能算作无效甚至部分无效都构不成。实践中大部分情况是部分无效,如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劳动合同中的大多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劳动合同的效力有哪些分类
劳动合同的效力有哪些分类
一、引言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在我国,劳动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种,无效合同又可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本文将详细探讨劳动合同的效力分类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二、劳动合同的效力分类
1. 有效劳动合同
有效劳动合同是指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来说,有效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劳动合同主体合格。即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用人单位应当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劳动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对方有关劳动合同的重要事项。
(4)劳动合同协商一致。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劳动合同的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5)劳动合同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
具备上述条件的劳动合同,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2. 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不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效合同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
(1)全部无效劳动合同。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
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
我国《劳动法》第18条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关于这一规定该怎么解释呢?我告诉你。
所谓劳动合同全部无效,是指劳动合同的基础性条款或主要部分不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劳动合同全部条款均不能发生法律约束力的情形。这里所说的“基础性条款”是指劳动合同应具备有效的最基本条件条款。如主体条款,如果劳动合同主体一方或双方不具有劳动合同主体资格,则劳动合同全部无效。这里所说的“主要部分”是指劳动合同的某些对其他部分有实质性影响的条款,如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保护妇女规定,安排妇女从事禁忌劳动的,劳动合同也全部无效;如果法律限制某些岗位、工种招用某种劳动者,而劳动合同违反这些规定,所订劳动合同亦全部无效。
一、何谓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其特征是:1、无效劳动合同欠缺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2、无效劳动合同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但是,无效劳动合同作为法律事实的一种,会在当事人之间
产生法律责任问题,即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基于过错而对他方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问题。
我国《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法的劳动合同有两种表现:一是合同与法律的禁止性规范或强行性规范相抵触,如雇用某人为赌场保镖;二是合同当事人滥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性或任意性规定达到规避法律规范的目的,如利用合法的合同形式来实现违法的目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怎么认定何谓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
果的劳动合同。其特征是:
1、无效劳动合同欠缺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
2、无效劳动合同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但是,无效劳动合同作为法律事
实的一种,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责任问题,即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基于过错而
对他方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问题。
我国《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法的劳动合同有两种表现:
一是合同与法律的禁止性规范或强行性规范相抵触,如雇用某人为赌场保镖;
二是合同当事人滥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性或任意性规定达到规避法律规范的目的,如利用合法的合同形式来实现违法的目的。
受欺诈而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捏造虚伪情况,或者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
认识而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在以下情形下构成受欺诈而订立的劳动合同:
1、欺诈一方必须是故意。即明知可能引起对方陷入错误而希望这种结果发生以达到
与之签约的目的。如招工方在招工广告中对自身情况作不真实或夸大宣传,明知会引起应
招人员对其产生错误认识,仍这样去做即构成故意。
2、欺诈一方有欺诈行为。如歪曲真实情况作不实陈述,对基本劳动条件等隐而不谈等。
3、受欺诈一方陷入错误而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所谓错误,是指劳动者一方对劳动合
同对方当事人及有关重要情况的认识存在缺陷,如认为招工方福利待遇好、工资多、劳动
条件优越等等。
受威胁而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威胁,是指以某种现实或将来的危害使他人陷入恐惧而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这种威胁表现为某种身体或精神强制,具有如下特征:
1、威胁人实施某种威胁行为。即威胁人实施威胁行为必须是对受威胁人可能造成现实或将来的人身或精神危害,如以强力相威胁,或以揭露某人隐私为要挟等等。
2、威胁人是故意。即明知会使他人产生恐惧而积极追求这种后果发生以达到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如以杀害某企业负责人子女相威胁而迫使该负责人同意录用等行为。
3、受威胁人陷入恐惧系因他人威胁行为所致。即他人签订劳动合同与受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有的单位以不同意为他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等相要挟,强迫劳动者与其订立长期劳动合同。
未达到法定条件的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作为劳动合同主体一方应具备的资格,否则,将导致合同的无效。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前,都应对其条件进行审查,避免与不具备条件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符合法定劳动年龄。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法定劳动年龄是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有劳动行为能力,是指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劳动,取得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有部分劳动行为能力,是指身体存在部分缺陷,不能完全参与劳动。
3、人身自由,能正常享受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即指劳动者没有因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或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拘留、逮捕或送劳动教养而失去行动自由。
4、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每一个劳动者一次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不能同时与两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无效
当事人在其订立劳动合同的活动中,有的用人单位如一些私营企业、三资企业无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及基本人权,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关于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对妇女儿童的特殊保护等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伤概不负责”、“伤残医疗费用自理”等免责条款,这些条款均违反了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属无效条款。但应注意的是,这类条款无效,如不影响劳动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准结婚”“不准怀孕”的条款无效
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者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不得怀孕”的约定,明显违反了
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为婚姻自由和生育权利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
人身权利。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
有共同的责任。”
由此可见,公民只要达到法定结婚生育条件,就可以自主决定同何人在何时结婚或生育,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限制。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合同期内不得
结婚”、“不得怀孕”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依照《劳动法》第18条第1款的
规定,该条款属无效。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