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1-附件: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附件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2016·北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指标体系构成 (2)第三章技术经济指标 (4)第四章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17)第五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 (20)第六章附则 (21)附表:附表A 人工造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22)附表B 飞播造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44)附表C 封山(沙)育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47)附表D 造林辅助措施技术经济指标表 (52)本指标规范用词说明 (62)附加说明 (63)附录:《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条文说明 (64)造林区域范围县名单 (72)《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案列 (8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估算防护林工程建设投资,做到技术先进,指标适用可行,确保各类防护林造林质量和成效,满足防护林工程建设与管理需要,依据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关于部署2014年林业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建函〔2014〕34号),以及《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合同》,修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防护林工程建设中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沙)育林的造林费用投资指标,以及沙障、围栏、整地、浇水、地膜、保水剂、生长调节剂、树干涂白、泡苗池、假植、客土、脱碱降盐改土等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费用投资指标。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造林工程建设中造林和管护期间的投资估算。
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中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的投资估算。
第五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的投资估算。
第六条本标准术语和定义在条文说明中释义。
第七条退化林修复、迹地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更新改造等造林部分的投资估算可参照本标准。
第二章指标体系构成第八条投资估算指标体系由造林区域、造林方式、防护林二级林种和造林模式构成。
一、造林区域分区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的规定,划分为寒温带区、中温带区、暖温带区、亚热带区、热带区、半干旱区、干旱区、极干旱区、高寒区9个区。
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体系设计与实践
21 0 0年 第 5期
总 1 0期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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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 0 0 No 5
文 章 编 号 : 0 2— 2 2 20 0 0 10 7 4( 】 ) 5— 0 6 0 2— 03
造林 密度应符合 表 3 。 造林树种 混交 比参 数符合表 4 。 造林栽植 用工符 合表 5 要求 。
费和验 收 费。③ 基 本 预 备 费 是 指 在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 上 级 批 准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 划 设 计 变 更 和 为 预 经 规 防 意 外 事 故 而 采 取 的 措 施 所 增 加 的 工 程 项 目和 费
表 2 苗木 参 数 表
要 因子包括 : 整地方 式 、 整地规 格 、 树种 、 苗木 、 密度 、
混 交 比 、 林 方 法 、 育 和 管 护 等 。其 高 低 、 小 直 造 抚 大 接影 响着工程 造价 。
12 . 费 用构 成
无论是 什么样 的造 林 方式 , 林工 程投 资费用 造 均 由直接工程 费用 , 程建 设其 他 费用 和基 本 预备 工
侧柏 、 松类 、 叶松 2 0 ~ 5 0 一 般 山 地 落 50 00 水 源涵 养 林
水 土保 护 林
5
工 程 目标 的 实 现 。造 林 辅 助 工程 参 数 应 符 合 表 8 。
5 7 6 6 3 7 3
刺 槐 、 栎 、 树 等 1 6 ~ 2 0 一般 山地 麻 枫 60 50
~ 4~
7
~ 4~
柏 ×黄栌 、 × 山杏 等 松
林规发〔〕号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林规发〔〕号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2016·北京目录附表:人工造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22)飞播造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44)封山(沙)育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47)附表D造林辅助措施技术经济指标表 (52)本指标规范用词说明 (62)附加说明 (63)附录:《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条文说明 (64)造林区域范围县名单 (72)《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案列 (8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估算防护林工程建设投资,做到技术先进,指标适用可行,确保各类防护林造林质量和成效,满足防护林工程建设与管理需要,依据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关于部署2014年林业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建函〔2014〕34号),以及《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合同》,修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防护林工程建设中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沙)育林的造林费用投资指标,以及沙障、围栏、整地、浇水、地膜、保水剂、生长调节剂、树干涂白、泡苗池、假植、客土、脱碱降盐改土等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费用投资指标。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造林工程建设中造林和管护期间的投资估算。
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中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的投资估算。
第五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的投资估算。
第六条本标准术语和定义在条文说明中释义。
第七条退化林修复、迹地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更新改造等造林部分的投资估算可参照本标准。
第二章指标体系构成第八条投资估算指标体系由造林区域、造林方式、防护林二级林种和造林模式构成。
一、造林区域分区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的规定,划分为寒温带区、中温带区、暖温带区、亚热带区、热带区、半干旱区、干旱区、极干旱区、高寒区9个区。
林规发〔2016〕58号 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2016·北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指标体系构成 (2)第三章技术经济指标 (4)第四章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17)第五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 (20)第六章附则 (21)附表:附表A 人工造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22)附表B 飞播造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44)附表C 封山(沙)育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47)附表D 造林辅助措施技术经济指标表 (52)本指标规范用词说明 (62)附加说明 (63)附录:《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条文说明 (64)造林区域范围县名单 (72)《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案列 (8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估算防护林工程建设投资,做到技术先进,指标适用可行,确保各类防护林造林质量和成效,满足防护林工程建设与管理需要,依据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关于部署2014年林业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建函〔2014〕34号),以及《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合同》,修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防护林工程建设中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沙)育林的造林费用投资指标,以及沙障、围栏、整地、浇水、地膜、保水剂、生长调节剂、树干涂白、泡苗池、假植、客土、脱碱降盐改土等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费用投资指标。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造林工程建设中造林和管护期间的投资估算。
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中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的投资估算。
第五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的投资估算。
第六条本标准术语和定义在条文说明中释义。
第七条退化林修复、迹地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更新改造等造林部分的投资估算可参照本标准。
第二章指标体系构成第八条投资估算指标体系由造林区域、造林方式、防护林二级林种和造林模式构成。
一、造林区域分区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的规定,划分为寒温带区、中温带区、暖温带区、亚热带区、热带区、半干旱区、干旱区、极干旱区、高寒区9个区。
造林投资概算表
造林投资概算表(最新版)目录一、造林投资的概念与意义二、造林投资概算表的内容与结构三、如何编制造林投资概算表四、造林投资概算表的作用与应用正文一、造林投资的概念与意义造林投资是指用于植树造林、森林保护、林木培育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造林投资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造林投资不仅可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覆盖率,还可以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助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造林投资概算表的内容与结构造林投资概算表是一种详细规划和估算造林项目投资成本的工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造林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地点、规模、实施主体等。
2.投资估算:根据项目需求,对各项费用进行预估,包括土地流转费、林木种苗费、造林施工费、抚育管理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等。
3.投资来源:明确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投入、企业投资、社会资本等。
4.投资计划:制定项目投资的时间表和里程碑,包括各阶段的投资额度和完成时间。
5.预期效益:预测项目实施后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如何编制造林投资概算表编制造林投资概算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收集资料:了解项目背景、需求和相关政策,收集各项费用的数据和参考资料。
2.制定预算:根据项目需求和费用标准,制定各项费用的预算。
3.审核预算:对预算进行自我审查和专家评审,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4.编制概算表:将预算数据整理成表格形式,加入项目基本信息和投资计划等内容,形成完整的造林投资概算表。
5.修订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意见,对概算表进行修订和完善。
四、造林投资概算表的作用与应用造林投资概算表在项目管理、资金筹措和效益评估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1.项目管理:概算表可以帮助项目实施者明确投资需求,制定投资计划,有效控制项目成本。
2.资金筹措:概算表可以为投资方提供明确的投资依据,便于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3.效益评估:概算表可以预测项目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为项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附录
本标准规范用词说明一、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用词采用“必须”,反面用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用词采用“应”,反面用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用词采用“宜”或“可”,反面用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规定调整”或“应符合……规定”。
附录:《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条文说明目录第一章总则 (64)第二章指标体系构成 (67)第三章技术经济指标 (68)第四章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69)第五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 (70)第六章附则 (7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本标准的目的以及修订本标准的依据。
第二条规定了防护林工程建设技术经济指标和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技术经济指标。
第三条说明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以及造林工程建设中造林和管护期间的投资估算适用于本标准。
第四条说明了防护林工程建设中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的投资估算适用于本标准。
第五条说明了防护林工程建设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的投资估算适用于本标准。
第六条说明了本标准的术语和定义在本条中释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一、防护林Shelterbelt为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小气候、减少污染所经营的天然林和人工林。
二、人工造林Afforestation通过人为方式,在宜林地上建立新的有林地的过程。
三、飞播造林Aerial - seeding用飞机撒播林木种子的一种造林方式。
四、封山(沙)育林Setting apart hills including sand area for tree growing利用森林的更新能力,在自然条件适宜的山区、沙区,实行定期封山(沙),禁止垦荒、放牧、砍柴等人为的破坏活动,以恢复森林植被的一种育林方式。
附表1-1 防护林分建设质量评价指标
附表1-1 防护林分建设质量评价指标
2、混交比:指阔叶树株数或面积占林分内树木总株数或面积的比例。
—5—附表1-2 防护林带建设质量评价指标
注:1、农田防护林的林带宽度不作要求;
2、林带缺口连续长度20~50m时,称为林带断口。
—6—
附表1-3 特用林建设质量评价指标
—7—
附表2 商品林效益评价指标
商品林效益评价指标
商品林效益评价指标
商品林效益评价指标
商品林效益评价指标
商品林效益评价指标
商品林效益评价指标
商品林效益评价指标
商品林效益评价指标
商品林效益评价指标
商品林效益评价指标
商品林效益评价指标。
林规发〔2017〕58号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2016·北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指标体系构成 (2)第三章技术经济指标 (4)第四章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17)第五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 (20)第六章附则 (21)附表:附表A 人工造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22)附表B 飞播造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44)附表C 封山(沙)育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47)附表D 造林辅助措施技术经济指标表 (52)本指标规范用词说明 (62)附加说明 (63)附录:《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条文说明 (64)造林区域范围县名单 (72)《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案列 (8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估算防护林工程建设投资,做到技术先进,指标适用可行,确保各类防护林造林质量和成效,满足防护林工程建设与管理需要,依据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关于部署2014年林业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建函〔2014〕34号),以及《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合同》,修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防护林工程建设中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沙)育林的造林费用投资指标,以及沙障、围栏、整地、浇水、地膜、保水剂、生长调节剂、树干涂白、泡苗池、假植、客土、脱碱降盐改土等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费用投资指标。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造林工程建设中造林和管护期间的投资估算。
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中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的投资估算。
第五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的投资估算。
第六条本标准术语和定义在条文说明中释义。
第七条退化林修复、迹地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更新改造等造林部分的投资估算可参照本标准。
第二章指标体系构成第八条投资估算指标体系由造林区域、造林方式、防护林二级林种和造林模式构成。
一、造林区域分区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的规定,划分为寒温带区、中温带区、暖温带区、亚热带区、热带区、半干旱区、干旱区、极干旱区、高寒区9个区。
林规发 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2016·北京目录附表:人工造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22)飞播造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44)封山(沙)育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47)附表D 造林辅助措施技术经济指标表 (52)本指标规范用词说明............................................................. .. (62)附加说明............................................................. . (63)附录:《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条文说明 (64)造林区域范围县名单............................................................. (72)《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案列 (8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估算防护林工程建设投资,做到技术先进,指标适用可行,确保各类防护林造林质量和成效,满足防护林工程建设与管理需要,依据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关于部署2014年林业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建函〔2014〕34号),以及《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合同》,修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防护林工程建设中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沙)育林的造林费用投资指标,以及沙障、围栏、整地、浇水、地膜、保水剂、生长调节剂、树干涂白、泡苗池、假植、客土、脱碱降盐改土等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费用投资指标。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造林工程建设中造林和管护期间的投资估算。
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中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的投资估算。
第五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的投资估算。
第六条本标准术语和定义在条文说明中释义。
第七条退化林修复、迹地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更新改造等造林部分的投资估算可参照本标准。
林规发〔2016年〕58号 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2016·北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指标体系构成 (2)第三章技术经济指标 (4)第四章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17)第五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 (20)第六章附则 (21)附表:附表A 人工造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22)附表B 飞播造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44)附表C 封山(沙)育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47)附表D 造林辅助措施技术经济指标表 (52)本指标规范用词说明 (62)附加说明 (63)附录:《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条文说明 (64)造林区域范围县名单 (72)《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案列 (8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估算防护林工程建设投资,做到技术先进,指标适用可行,确保各类防护林造林质量和成效,满足防护林工程建设与管理需要,依据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关于部署2014年林业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建函〔2014〕34号),以及《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合同》,修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防护林工程建设中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沙)育林的造林费用投资指标,以及沙障、围栏、整地、浇水、地膜、保水剂、生长调节剂、树干涂白、泡苗池、假植、客土、脱碱降盐改土等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费用投资指标。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造林工程建设中造林和管护期间的投资估算。
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中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的投资估算。
第五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的投资估算。
第六条本标准术语和定义在条文说明中释义。
第七条退化林修复、迹地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更新改造等造林部分的投资估算可参照本标准。
第二章指标体系构成第八条投资估算指标体系由造林区域、造林方式、防护林二级林种和造林模式构成。
一、造林区域分区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的规定,划分为寒温带区、中温带区、暖温带区、亚热带区、热带区、半干旱区、干旱区、极干旱区、高寒区9个区。
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D-附件
附表D.1沙障技术经济指标表
52
附表D.2.1机械围栏(水泥柱)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2.2机械围栏(铁丝网)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2.3机械围栏(荷兰网)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3机械整地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4.1浇水(滴灌)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4.2浇水(沟灌)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4.3浇水(浇灌)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4.2浇水(沟灌)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5地膜覆盖技术经济指标表附表D.8生长调节剂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6施肥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7保水剂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9树干涂白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10泡苗池(假植)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8生长调节剂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11客土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12.1脱减降盐改土(隔碱层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脱减降盐改土避盐沟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12.3脱减降盐改土(盲沟改碱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12.1脱减降盐改土(隔碱层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造林绿化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造林绿化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三峡水库是世界上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其建设对于保护和改善三峡地区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实现三峡水库的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目标,需要对生态屏障区进行造林绿化工程。
以下是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造林绿化工程投资估算指标:1.工程范围:根据三峡水库的生态屏障区划定范围确定具体的造林绿化工程范围,包括河岸带、山坡地、滩涂等区域。
2.树种选择:根据当地的土壤、气候和地形条件选择适宜的树种进行造林绿化。
考虑到水库区域的特点,可以选择一些具有抗旱、抗盐碱和抗寒能力强的树种,如杨树、刺槐、柳树等。
3.林地面积:根据具体的生态屏障区划定范围和树种选择确定造林绿化的面积。
根据国家的生态工程建设指导原则,生态屏障区的绿化率应达到30%以上。
4.投资费用: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造林绿化工程的投资费用包括苗木采购、植树造林、抚育养护等多个方面。
其中,每棵树的成本约为10元左右,包括苗木价格和植树费用。
根据工程规模和树种选择确定的林地面积,可以计算出总的投资费用。
5.工期计划:由于生态屏障区的造林绿化工程面积较大,工期较长。
工期计划需要合理安排,根据施工能力和生态屏障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期计划。
6.技术要求:对于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的造林绿化工程要求技术先进,包括选种、培育、植树和养护等环节都需要采用科学、合理的技术手段,确保造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7.后期管理: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的造林绿化工程需要进行长期的抚育养护。
后期管理费用包括树木养护、病虫害防治、灌溉和肥料投入等方面。
综上所述,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造林绿化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包括工程范围、树种选择、林地面积、投资费用、工期计划、技术要求和后期管理等方面。
根据具体的情况和工程规模,可以进行详细的投资估算和计划制定,以实现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的良好绿化效果。
造林投资概算表
造林投资概算表
造林投资概算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造林面积:填写需要造林的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2.树种:填写需要种植的树种名称。
3.投资概算:根据造林面积和树种的不同,填写不同的投资概算。
4.投资方式:选择投资方式,如自筹资金、政府补贴、社会投资等。
5.投资来源:填写投资来源,如个人、企业、政府等。
6.投资用途:填写投资用途,如土地租赁、苗木采购、人工费用等。
7.投资效益:填写预期的投资效益,如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等。
8.备注: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造林投资概算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适应不同地区和不同树种的要求。
同时,表格中需要填写的内容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在填写表格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每个项目的数量、单价和合计。
同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其他必要的补充和完善。
林规发〔2016〕58号防护林造林的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2016·北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指标体系构成 (2)第三章技术经济指标 (4)第四章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19)第五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 (23)第六章附则 (24)附表:附表A 人工造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22)附表B 飞播造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44)附表C 封山(沙)育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47)附表D 造林辅助措施技术经济指标表 (52)本指标规范用词说明 (62)附加说明 (63)附录:《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条文说明 (64)造林区域范围县名单 (72)《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案列 (8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估算防护林工程建设投资,做到技术先进,指标适用可行,确保各类防护林造林质量和成效,满足防护林工程建设与管理需要,依据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关于部署2014年林业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建函〔2014〕34号),以及《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合同》,修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防护林工程建设中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沙)育林的造林费用投资指标,以及沙障、围栏、整地、浇水、地膜、保水剂、生长调节剂、树干涂白、泡苗池、假植、客土、脱碱降盐改土等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费用投资指标。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造林工程建设中造林和管护期间的投资估算。
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中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的投资估算。
第五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的投资估算。
第六条本标准术语和定义在条文说明中释义。
第七条退化林修复、迹地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更新改造等造林部分的投资估算可参照本标准。
第二章指标体系构成第八条投资估算指标体系由造林区域、造林方式、防护林二级林种和造林模式构成。
一、造林区域分区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的规定,划分为寒温带区、中温带区、暖温带区、亚热带区、热带区、半干旱区、干旱区、极干旱区、高寒区9个区。
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D-附件
附表D.1 沙障技术经济指标表
52
附表D.2.1 机械围栏(水泥柱)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2.2 机械围栏(铁丝网)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2.3 机械围栏(荷兰网)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3 机械整地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4.1 浇水(滴灌)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4.2 浇水(沟灌)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4.3 浇水(浇灌)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5 地膜覆盖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6 施肥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7 保水剂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8 生长调节剂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9 树干涂白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10 泡苗池(假植)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11 客土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12.1 脱减降盐改土(隔碱层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12.2 脱减降盐改土(避盐沟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D.12.3 脱减降盐改土(盲沟改碱模式) 技术经济指标表。
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工程规划
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程规划附件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程规划技术⽅案国家林业局2009.9⽬录⼀、规划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规划指导思想 (1)(⼆)规划基本原则 (1)⼆、规划体系 (2)(⼀)国家规划 (3)(⼆)省级规划 (3)(三)县级规划 (3)三、规划范围、期限与⽬标 (4)(⼀)规划范围 (4)(⼆)规划期限 (4)(三)规划⽬标 (4)四、规划布局 (5)五、建设内容 (6)(⼀)项⽬构成 (6)(⼆)建设重点 (8)六、规划技术路线 (10)(⼀)⼯作⽅法 (10)(⼆)技术路线 (10)七、规划技术要求 (12)(⼀)基础数据 (12)(⼆)前期⼯程成效评价 (12)(三)规划深度 (12)(四)投资标准 (13)⼋、规划成果要求 (14)(⼀)⽂本要求 (14)(⼆)附表要求 (14)(三)图件编绘要求 (15)附件⼀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程省级规划编写提纲附件⼆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程省级规划表附件三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程县级规划表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程规划技术⽅案根据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总体规划,2011年将进⼊五期⼯程建设。
为扎实做好五期⼯程规划,结合现阶段三北地区林业⽣态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技术⽅案,以统⼀三北五期⼯程规划的规划思路和技术要求。
⼀、规划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规划指导思想根据《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态⽂明、促进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以建设完备的北⽅绿⾊⽣态屏障为⽬标,以防沙治沙和⽔⼟流失治理为重点,以重点项⽬和重点区域建设为依托,以科技创新为动⼒,继续加快造林进程,开展退化林分的⽣态修复,加强中幼林抚育,提⾼防护林林⽹化⽔平,完善防护林体系,提升防护林综合功能,把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同建设⼩康社会、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兴林富民,努⼒实现三北地区⽣态环境根本好转,为⼈民⽣活⽔平提⾼和建设社会主义⽣态⽂明做出新贡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绿化委关于江西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绿化委关于江西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31•【字号】赣府厅发[2008]62号•【施行日期】2008.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绿化委关于江西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62号2008年10月31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绿化委《江西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规划江西省绿化委员会(二○○八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江西概况一、自然环境二、社会经济三、国土绿化第二章规划背景一、规划背景二、必要性第三章建设思路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规划期限四、建设目标第四章建设方案一、建设范围二、建设重点三、建设规模四、进度安排五、技术措施第五章投资估算一、投资估算二、资金筹措三、效益分析第六章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二、政策保障三、资金保障四、种苗保障五、技术保障第一章江西概况一、自然环境(一)地理位置。
江西地处长江中下游南岸,位于北纬24°29′-30°04′,东经113°34′-118°28′,东邻浙江、福建,南连广东,西靠湖南,北毗湖北、安徽。
江西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地区的腹地,古称“吴头楚尾,粤户闽庭”。
全省土地总面积16.6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74%。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二)地形地貌。
江西地貌类型较为齐全,常态地貌以山地和丘陵为主。
其中山地9015.2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6.0%;丘陵10517.6万亩,占42.0%;岗地和平原3003.3万亩,占12.0%,水面2500.0万亩,占10.0%。
境内除北部较为平坦外,东西南部三面环山,中部丘陵起伏,构成一个整体向鄱阳湖倾斜、往北开口的巨大盆地。
防护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a,b,c-附件
防护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a,b,c-附件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防护林工程在我国大地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而对于防护林工程的投资估算指标,很多人可能还存在一定的困惑。
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防护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中的a、b、c三个重要部分,希望能为大家解惑。
1. a部分:防护林工程的基本建设投资估算防护林工程的基本建设投资估算是整个工程投资的开端,也是最为基础和重要的部分之一。
a部分主要包括土地平整、苗木引种、管护费用等。
其中,土地平整需要进行地表整理、石头清理、排水系统建设等,这些都是基本建设不可或缺的环节。
而苗木引种则需要考虑到不同树种的价格、存活率、规模等因素,以及后期的管护工作。
另外,管护费用也是a部分中一个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因为良好的管护工作能够确保防护林工程的长期效益。
2. b部分:防护林工程的生态效益评估防护林工程的投资估算不仅仅包括基本建设的投入,更需要考虑到其未来的生态效益。
b部分需要对防护林工程的生态效益进行评估,包括保护水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等方面。
这部分的评估需要考虑到防护林工程的面积、树种、地理位置等因素,同时需要借助相关的生态模型和数据进行分析和预测。
只有全面地评估了防护林工程的生态效益,才能更准确地进行投资估算,并为后期的工程经营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3. c部分:防护林工程的社会效益分析防护林工程的投资估算还需要考虑到其对社会的效益。
c部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减少自然灾害损失、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等。
这部分的分析需要考虑到防护林工程的影响范围、当地社会经济现状、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因素。
只有将防护林工程的社会效益充分考虑进去,才能更全面地进行投资估算,并为决策者提供科学的依据。
总结回顾通过对防护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中的a、b、c三个部分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出,这些部分都非常重要,互相关联,缺一不可。
基本建设的投资、生态效益的评估、社会效益的分析,是防护林工程投资估算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附录
本标准规范用词说明一、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用词采用“必须”,反面用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用词采用“应”,反面用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用词采用“宜”或“可”,反面用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规定调整”或“应符合……规定”。
附录:《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条文说明目录第一章总则64第二章指标体系构成67第三章技术经济指标68第四章技术经济指标调整69第五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70第六章附则7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本标准的目的以及修订本标准的依据。
第二条规定了防护林工程建设技术经济指标和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技术经济指标。
第三条说明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以及造林工程建设中造林和管护期间的投资估算适用于本标准。
第四条说明了防护林工程建设中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的投资估算适用于本标准。
第五条说明了防护林工程建设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的投资估算适用于本标准。
第六条说明了本标准的术语和定义在本条中释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一、防护林Shelterbelt为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小气候、减少污染所经营的天然林和人工林。
二、人工造林Afforestation通过人为方式,在宜林地上建立新的有林地的过程。
三、飞播造林Aerial - seeding用飞机撒播林木种子的一种造林方式。
四、封山(沙)育林Setting apart hills including sand area for tree growing利用森林的更新能力,在自然条件适宜的山区、沙区,实行定期封山(沙),禁止垦荒、放牧、砍柴等人为的破坏活动,以恢复森林植被的一种育林方式。
五、造林模式Afforestation model在造林作业区,根据不同立地类型和培育目标,明确造林树种、造林密度、配置方式、整地、栽植、未成林管护、抚育等造林要素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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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2016·北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指标体系构成 (2)第三章技术经济指标 (4)第四章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17)第五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 (20)第六章附则 (21)附表:附表A 人工造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22)附表B 飞播造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44)附表C 封山(沙)育林模式技术经济指标表 (47)附表D 造林辅助措施技术经济指标表 (52)本指标规范用词说明 (62)附加说明 (63)附录:《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条文说明 (64)造林区域范围县名单 (72)《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案列 (8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估算防护林工程建设投资,做到技术先进,指标适用可行,确保各类防护林造林质量和成效,满足防护林工程建设与管理需要,依据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关于部署2014年林业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建函〔2014〕34号),以及《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合同》,修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防护林工程建设中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沙)育林的造林费用投资指标,以及沙障、围栏、整地、浇水、地膜、保水剂、生长调节剂、树干涂白、泡苗池、假植、客土、脱碱降盐改土等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费用投资指标。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造林工程建设中造林和管护期间的投资估算。
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中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的投资估算。
第五条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的投资估算。
第六条本标准术语和定义在条文说明中释义。
第七条退化林修复、迹地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更新改造等造林部分的投资估算可参照本标准。
第二章指标体系构成第八条投资估算指标体系由造林区域、造林方式、防护林二级林种和造林模式构成。
一、造林区域分区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的规定,划分为寒温带区、中温带区、暖温带区、亚热带区、热带区、半干旱区、干旱区、极干旱区、高寒区9个区。
二、造林方式按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和封山(沙)育林划分。
三、防护林林种按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防护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路林、护岸林、沿海防护林和生态经济型防护林划分。
四、投资估算指标体系以造林模式为基本单元,其主要构成要素和因子是控制造价的主导因素。
1.人工造林模式主要因子为:树种、初植密度、造林方式、整地方式、整地规格、浇水、苗木(种子)栽植(播种)、未成林抚育、管护等。
2.飞播造林模式主要因子为:种子处理、地面处理(植被处理、简易整地)、飞行作业、播后管护和施工现场管理等。
3.封山(沙)育林模式主要因子为:封育类型、主要封育树种、封禁设施(机械围栏、封育碑、标语牌)、育林措施(补植、补播、平茬复壮和人工促进整地)、管护和施工现场管理等。
第九条防护林工程建设投资费用由造林工程建设投资费用和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投资费用构成。
一、造林工程建设投资由营造林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构成。
1.营造林工程费用由人工造林工程费用、飞播造林工程费用和封山(沙)育林工程费用构成。
(1)人工造林工程费用包括林地清理、整地、苗木(种子)、栽植(播种)、未成林抚育、管护等费用。
(2)飞播造林工程费用包括种子处理、地面处理、飞行作业、播后管护、施工现场管理等费用。
(3)封山(沙)育林工程费用包括封禁设施、育林措施、管护和施工现场管理等费用。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调查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和招投标费。
3.不可预见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
二、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投资包括沙障、围栏、浇水、地膜覆盖、施肥、保水剂、生长调节剂、树干涂白、假植、泡苗池、客土、脱碱降盐改土等费用。
第三章技术经济指标第十条表3.1.1—表3.6.12为技术经济指标表,估算防护林工程建设造林投资时,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取值。
一、人工造林技术经济指标表1.苗木技术指标表造林工程所用苗木应符合本标准表3.1.1的规定。
表3.1.1 苗木技术指标表2.初植密度技术指标表造林初植密度应符合本标准表3.1.2的规定。
表3.1.2 初植密度技术指标表3.树种混交与比例技术指标表防护林造林提倡混交林,树种混交可采用本标准表3.1.3的技术指标。
表3.1.3 树种混交与比例技术指标表4.林地清理技术经济指标表防护林造林林地清理,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3.1.4的规定。
5.整地技术经济指标表防护林造林整地,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3.1.5的规定。
6.栽植技术经济指标表防护林造林栽植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3.1.6的规定。
表3.1.6 造林栽植技术经济指标表7.未成林抚育技术经济指标表人工造林未成林抚育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3.1.7的规定。
表3.1.7 人工造林未成林抚育技术经济指标表8.未成林管护技术经济指标表人工造林未成林管护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3.1.8的规定,管护面积定额不应低于指标下限。
管护工资以各地现行工资标准为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表3.1.8 人工造林未成林管护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二、飞播造林技术经济指标表飞播造林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3.2.1的规定。
“平均工资元/人·年”以各地现行工资标准为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表3.2.1 飞播造林技术经济指标表三、封山(沙)育林技术经济指标表封山(沙)育林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3.3.1的规定。
“平均工资元/人·年”以各地现行工资标准为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表3.3.1 封山(沙)育林技术经济指标表四、种子、苗木价格指标表防护林人工造林工程种子、苗木价格可采用本标准表3.4.1、3.4.2的价格指标。
种子、苗木价格随市场浮动,也可采用当地价格管理部门根据市场浮动制定提供的政府指导价。
表3.4.1 主要造林种子价格指标表表3.4.2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价格指标表单位:元/株五、人工费经济指标表人工费可采用本标准表3.5.1的经济指标。
人工费可随市场浮动,也可采用国家价格管理部门提供的劳动力价格。
表3.5.1 各造林分区人工费经济指标表六、特殊地区造林辅助措施技术经济指标表在沙区、干热河谷地区、石漠化地区等特殊地区可按需要设置沙障、围栏,实施浇水、覆盖地膜,使用保水剂、生长调节剂,土地瘠薄的山区可按需要客土、机械整地、施肥,高原地区可按需要使用树干涂白、泡苗池,沿海地区可按需要对盐碱土进行脱碱降盐改土。
下列表中各类材料价格可随市场浮动,也可采用当地价格管理部门根据市场浮动制定提供的政府指导价。
1.沙障技术经济指标表防护林人工造林设置沙障,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3.6.1的规定。
表3.6.1 沙障技术经济指标表2.围栏技术经济指标表防护林人工造林设置围栏,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3.6.2.1、表3.6.2.2、表3.6.2.3的规定。
表3.6.2.1 围栏(水泥柱)技术经济指标表表3.6.2.2 围栏(铁丝网)技术经济指标表表3.6.2.3 围栏(荷兰网)技术经济指标表3.机械整地技术经济指标表防护林人工造林机械整地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3.6.3的规定。
表3.6.3 机械整地技术经济指标表4.浇水技术经济指标表防护林人工造林浇水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3.6.4的规定。
表3.6.4 浇水技术经济指标表5.地膜技术经济指标表防护林人工造林覆盖地膜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3.6.5的规定。
表3.6.5 地膜技术经济指标表6.施肥技术经济指标表防护林人工造林可施用基肥,施肥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3.6.6的规定。
表3.6.6 施肥技术经济指标表7.保水剂技术经济指标表防护林人工造林使用保水剂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3.6.7的规定。
表3.6.7 保水剂技术经济指标表8.生长调节剂技术经济指标表防护林人工造林使用生长调节剂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3.6.8的规定。
表3.6.8 生长调节剂技术经济指标表9.树干涂白技术经济指标表防护林人工造林使用树干涂白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3.6.9的规定。
表3.6.9 树干涂白技术经济指标表10.泡苗池(假植)技术经济指标表防护林人工造林使用泡苗池(假植)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3.6.10的规定。
表3.6.10 泡苗池(假植)技术经济指标表11.客土技术经济指标表防护林人工造林客土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3.6.11的规定。
表3.6.11 客土技术经济指标表12.脱碱降盐改土技术经济指标表防护林人工造林脱碱降盐改土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3.6.12.1、3.6.12..2、3.6.12..3的规定。
表3.6.12.1 脱碱降盐改土技术经济指标表(隔碱层模式)表3.6.12.2 脱碱降盐改土技术指标表(避盐沟模式)表3.6.12.3 脱碱降盐改土技术指标表(盲沟改碱模式)第四章技术经济指标调整第十一条实际造林模式中的技术经济指标与本标准第十条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一致时,应按附表A(人工造林模式造林技术经济指标表)、附表B(飞播造林模式造林技术经济指标表)、附表C(封山(沙)育林模式造林技术经济指标表)中造林模式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估算造林投资。
第十二条实际造林模式中的技术经济指标与本标准第十条规定的技术指标经济不一致时,且实际技术经济指标超出本标准第十条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10%以上,可按本标准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对附表A中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技术经济指标估算造林投资。
第十三条苗木、种子实际价格与本标准表3.4.1、表3.4.2的规定不一致时,可对苗木、种子按市场价格调整。
造林树种苗木、种子未列入本标准表3.4.1、表3.4.2的,可对其苗木、种子按同类树种苗木、种子价格调整,也可按苗木、种子的实际市场价格调整。
第十四条人工费用与本标准表3.5.1的规定不一致时,可对人工费用按市场价格调整或采用国家价格管理部门提供的劳动力价格调整。
第十五条特殊地区造林需增加沙障、围栏、机械整地、浇水、地膜、施肥、保水剂、生长调节剂、树干涂白、泡苗池、假植、客土、脱碱降盐改土等辅助措施时,可按本标准第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增项调整。
第十六条初植密度技术指标调整当实际造林初植密度与本标准表3.1.2规定的指标及附表A中造林模式的指标差异在 10%以上,可按实际造林初植密度设计造林模式。
第十七条用工定额技术经济指标调整一、林地清理用工定额技术经济指标调整人工造林林地清理以一般山区带状清理(带宽为1.5m)、团块状清理的初植密度为2500株/hm2为基准,用工定额系数为1.0,用工量为10~15工日/hm2,其他地貌类型、清理方式按本标准表4.1.1规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