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限度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仪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仪操作规程一、目的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微生物限度检查仪的使用,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微生物限度检查仪进行微生物检测的实验室。
三、设备准备1.检查仪器:确保检查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且已经进行了日常的校准和验证。
2.试剂准备:准备好所需要的试剂和培养基,并按照说明书进行储存和使用。
四、操作流程1.样品准备-将待测样品进行预处理,如稀释、过滤等操作,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按照要求取样品,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并且避免外部污染。
-将样品转移至无菌容器中,避免交叉污染。
2.检测操作-打开检查仪器的电源,确保所有参数显示正常。
-设置检测参数,包括样品体积、培养基类型等。
-在无菌条件下,将样品转移到培养基中,确保样品均匀分布。
-在培养基上绘制分类孔,确保每个样品有足够的空间生长。
-关闭培养皿,确保培养皿与培养基接触紧密,并有利于微生物的生长。
-将培养皿放入检查仪器中,确保培养皿的摆放位置正确。
-启动检查仪器,按照仪器的要求进行检测。
-检测结束后,关闭检查仪器,将培养皿取出并妥善处理。
五、数据分析与记录1.对于生长的微生物,根据标准方法进行鉴定,并记录鉴定结果。
2.对于未生长的微生物,根据标准方法进行计数,并记录计数结果。
3.对于得到的结果,根据相关标准进行数据分析,并判断样品是否符合微生物限度要求。
4.将检测结果和分析记录在相关的数据表格或文件中,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
六、设备维护与清洁1.检查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定期校准、保养和维修。
2.定期清洁检查仪器的内部和外部部件,确保检查仪器的清洁和卫生。
3.根据仪器的使用说明书,进行规定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七、风险控制1.在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确保个人和环境安全。
2.如发现异常情况或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定期开展培训和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34微生物限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34微⽣物限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微⽣物限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1.⽬的:建⽴⼀个微⽣物限度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2.范围:本公司的药品、原辅料、器具设备、⼯艺流程、⽣产环境和操作⼈员。
3.职责:微⽣物限度检验⼈员对实施本程序负责。
4.规程:4.1取样:按各《取样标准操作程序》,应随机抽取不少于检验⽤量(两个以上最少包装单位)的3倍量供试品。
每份供试品最低应取2个以上最少包装单位,膜剂不得少于4⽚。
4.2 培养基的制备:按“培养基制备标准操作规程”。
4.3 稀释剂的制备:称取pH7.0氯化钠-蛋⽩胨缓冲液14.63g,置1000ml三⾓瓶中,加纯化⽔1000ml,摇匀,加热溶解,于121℃⾼压蒸汽灭菌20min,备⽤。
4.4检验量:除另有规定外,每份供试品最低应取2个以上最⼩包装单位,膜剂不得少于4⽚。
⼀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或10ml;中药膜剂为100cm2。
要求检查沙门菌的供试品,其检验量应增加20g或20ml(其中10g或10ml ⽤于阳性对照试验)。
4.5 试验前的准备:4.5.1将所有已灭菌的平⽫,三⾓瓶、吸管、量杯、研钵、稀释剂及供试品等移⾄⽆菌室的传递窗内,打开紫外灯消毒15min,风淋10s。
4.5.2开启⽆菌室紫外线灭菌灯20分钟。
4.5.3关闭紫外线灭菌灯,进⼊缓冲⼀室,⽤肥皂洗⼿,换⼯作鞋,除外⾐;进⼊缓冲⼆室,穿戴⽆菌⾐、帽、⼝罩,⽤消毒剂消毒双⼿,戴上⼿套,进⼊操作间。
4.5.4开启⼯作台,⽤⼄醇棉球擦⼿及供试品瓶、盒、袋等的开⼝处周围,待⼲后⽤灭菌剪⼑将供试品启封。
4.6操作:4.6.1供试液的制备:4.6.1.1固体、半固体或黏稠性供试品: 取供试品10g,置灭菌研钵中,以100ml稀释剂分次加⼊研磨,混匀使成1:10供试液。
4.6.1.2液体供试品:取供试品10ml,置灭菌锥形瓶中,加⼊90ml稀释剂,充分摇匀,即为1:10供试液,也可取原液作为供试液。
4.6.1.3胶囊剂和空⼼胶囊供试品:取供试品10g,分离囊帽与囊⾝,同置灭菌锥形瓶中,加100ml稀释剂。
001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操作规程
001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操作规程操作规程:001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操作流程。
检查目的是为了评估纯化水中微生物的数量和种类,确保纯化水的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二、设备和试剂1.无菌工作台2.显微镜3.火焰消毒器4.纯化水样品5.温度控制设备6.无菌试剂瓶7.营养基培养物8.细菌计数板三、操作步骤1.检查前准备1.1确保工作区域干净整洁,并进行必要的消毒。
1.2准备所需的设备和试剂。
1.3校验设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样品取样2.1使用无菌容器取样纯化水样品。
2.2尽量避免样品接触到空气。
2.3快速将样品送至检测实验室。
3.样品处理3.1使用无菌器具将样品分配到多个无菌试剂瓶中。
3.2确保样品的稀释比例符合标准要求。
4.培养试验4.1取一定量的样品,将其滴入细菌计数板的每个孔中。
4.2使用无菌移液器将细菌计数板放入孔内的细菌培养基中。
4.3将细菌计数板密封,并标注好样品信息。
4.4将细菌计数板放置于设定好的温度和湿度下进行培养。
4.5培养时间根据实验要求确定。
5.计数和分析5.1培养结束后,取出细菌计数板,使用显微镜在指定区域进行微生物计数。
5.2统计每个孔中微生物的数量,并记录下来。
5.3分析结果,与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比较。
5.4如结果符合要求,则纯化水样品通过检查;如结果不符合要求,则需进行进一步处理。
6.结果记录和报告6.1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检测报告中,包括样品信息、检测日期、微生物数量等。
6.2将报告存档,并按要求进行归档保存。
四、操作注意事项1.操作过程必须保持无菌状态,避免样品的污染。
2.使用的设备和试剂必须保持干净和完整。
3.细菌计数板的培养条件必须按标准要求进行控制。
4.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流程和相关法规和标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操作记录1.操作人员应按要求记录操作流程、设备校验、样品信息等重要数据。
2.操作记录应包括操作日期、操作人员、操作步骤和结果等信息。
微生物限度检查取样操作规程
目的:
建立微生物限度检查取样的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
适用于做微生物限度检查检品的取样。
责任者:
各事业部负责实施,饮片质量管理部、成药质量管理部、配方颗粒质量管理部负责执行,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监督。
内容:
1 抽样时,凡发现异常可疑样品,应抽取有疑问的样品,但因机械损伤明显破裂的包装不得做为样品。
2 凡从外观看出长螨、发霉、虫蛀及变质的药品,可直接判为不合格,无需再抽样检验。
3 供试样品在检验之前,应保持原包装状态,严禁开启。
包装已开启的样品不得做为供试品。
5 抽样量应为检验用量的3~5倍量。
6 采取随机方法取样。
7 根据样品的性质、取样量,选择适当的取样工具,并灭菌。
7.1 液态样品:吸管,磨口玻璃瓶,安全吸球。
7.2 固态样品:药匙、剪刀、刀子、一次性取样袋。
8 取样应到指定地点。
9 先用剪刀、刀子等适当工具开启样品外包装。
10 再用经75%酒精消毒的刀子、剪刀开启样品内包装。
11 用75%酒精消毒手部。
12 取样。
此时应避免手,衣袖接触样品及其内包装。
13 取样后,立即紧密封闭包装。
14 在取样袋上标明样品名称(代号)、批号(流水号)、日期、取样人。
微生物限度检测操作步骤
微生物限度检测是对产品中微生物数量进行定量或定性检测的过程。
以下是一般的微生物限度检测操作步骤:
1. 准备工作:
-清洁和消毒实验室设备、试剂瓶和工作台等。
-准备所需的培养基、培养基平板和培养基管等。
2. 样品处理:
-取得待检样品,确保样品的采集和保存符合规范和要求。
-如果需要,将样品稀释到适当的浓度,以便在培养基上形成可数的菌落。
3. 培养基制备和接种:
-准备所需的培养基,并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制备。
-将适量的培养基倒入无菌平板或管中,并在适当温度下固化。
-在培养基表面均匀涂布待检样品,或将待检样品滴于培养基管中。
4. 培养和孵育:
-将培养基平板放置在恒温培养箱中,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温度进行培养。
-监控培养过程中的温度和湿度,确保适宜的条件。
5. 菌落计数和鉴定:
-培养结束后,观察培养基上的菌落情况。
-使用显微镜进行菌落计数和鉴定,根据形态、颜色、大小等特征确定菌落类型。
6. 结果分析和报告:
-根据菌落计数和鉴定结果,判断样品的微生物限度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
-撰写检测报告,将结果详细记录并汇总,包括样品信息、检测方法、结果和结论等。
以上是一般微生物限度检测的操作步骤。
具体的操作可能会因实验室和产品类型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相关标准和方法进行调整和执行。
在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测时,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微生物限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一、引言。
微生物限度检查是指在制药生产过程中,对原料药、辅料、中间体、制剂等药品进行微生物检查的一项重要工作。
微生物限度检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因微生物污染而引起的药品变质和危害患者健康的风险。
本操作规程的目的是规范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操作流程,确保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二、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制药企业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操作人员,包括检验员、操作人员等。
三、术语和定义。
1. 微生物限度,指药品中允许存在的微生物的最大数量,通常以菌落形成单位(CFU)或细菌总数来表示。
2. 微生物限度试验,是指对药品中的微生物进行检查的一种实验方法,包括细菌总数、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霉菌和酵母菌等指标。
3. 标准菌株,指已经鉴定并保存在实验室中的具有代表性的微生物菌株。
四、操作流程。
1. 样品准备。
(1)取样品,按照规定的取样方法,从所检查的药品中取得代表性样品。
(2)样品处理,根据检测要求,对样品进行必要的处理,如稀释、均质等。
2. 培养基制备。
(1)准备培养基,根据检测要求,准备所需的培养基,包括琼脂培养基、液体培养基等。
(2)灭菌处理,对培养基进行高压蒸汽灭菌处理,确保培养基的无菌状态。
3. 菌种接种。
(1)接种方法,根据检测要求,选择适当的接种方法,包括平板法、涂布法等。
(2)接种数量,根据微生物限度试验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接种数量接种标准菌株。
4. 培养条件。
(1)温度控制,根据不同的微生物菌种,控制培养的温度,通常为30-35摄氏度。
(2)培养时间,根据微生物限度试验的要求,培养一定的时间,通常为24-48小时。
5. 菌落计数。
(1)观察菌落,根据培养基上的菌落形成情况,进行菌落计数。
(2)结果判定,根据菌落计数的结果,判定样品中微生物的数量是否符合规定的限度要求。
五、质量控制。
1. 内部质量控制,每批次微生物限度试验前,进行内部质量控制,确保实验条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一、目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是用于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微生物水平要求的一种分析方法。
本操作规程的目的是制定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操作步骤,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的产品,包括食品、医药和化妆品等。
三、操作步骤1. 准备工作:清洁实验室工作台面和仪器设备,准备所需的培养基和试剂,并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2. 取样:按照产品的取样标准,从不同批次或不同位置进行取样,并确保取样的代表性。
3. 样品制备:将取样的产品进行样品制备,包括稀释、搅拌和过滤等步骤,以便于后续的微生物检查。
4. 培养:将样品接种在适当的培养基上,根据不同的微生物种类和要求进行培养,并进行恒温培养一定时间。
5. 计数:在培养一定时间后,对培养基上的菌落进行计数,并按照标准方法进行结果的记录和确认。
6. 结果判定:将检查结果与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标准进行比对,根据结果作出是否合格的判定。
7. 结果记录:将微生物限度检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包括样品信息、操作步骤、检查结果和判定等信息,并将结果报告给相关部门或供应商。
四、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微生物检测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2. 实验室应保持清洁、卫生,并进行定期消毒和验证。
3. 实验室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校准,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所使用的培养基和试剂应符合相关标准,存放在干燥、阴凉、避光的环境中。
5. 检查结果应及时报告,并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以上就是《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完整
3、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 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 试验,以确定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4、菌种及菌液的制备
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袋),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藏。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计数方法 适用性试验。
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CMCC(B) 10104]
大肠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CMCC(B) 44102])
乙型副伤寒沙门菌(Salmonella paratyphi B)[CMCC(B) 50094]
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CMCC(F) 98001]
薄膜过滤法采用的滤膜孔径不大于。滤膜直径一般为50mm。滤器及滤膜使用 前应采用适宜的方法灭菌。使用时,应保证滤膜在过滤前后的完整性。水溶性供 试液过滤前先将少量的冲洗液过滤以润湿滤膜。为发挥滤膜的最大过滤效率,应 注意保持供试品溶液及冲洗液覆盖整个滤膜表面。供试液经薄膜过滤后,若需要 用冲洗液冲洗滤膜,每张滤膜每次冲洗量不超过100ml,总冲洗量不得超过1000m1;以免滤膜上的微生物受损伤。取照上述“供试液的制备”和“接种和 稀释”制备的供试液适量(一般取相当于1g、1ml、10cm2的供试品,若供试品 中所含菌数校对,供试液可酌情减量),加至适量的稀释液总,混匀,过滤,用 适量的冲洗液冲洗滤膜。测定需氧菌总数,转移滤膜菌面朝上贴于胰酪大豆胨 琼脂培养基平板上;测定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转移滤膜菌面朝上贴于沙氏葡萄糖 琼脂培养基平板上,按规定条件培养、技术。每株试验菌每种培养基至少制备1张滤膜。同法测定供试品对照组和菌液对照组菌数。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
更改历史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1.0 目的建立微生物限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规范检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准确2.0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采用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测定的供试品。
3.0 职责质量部负责按本规程的要求执行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
4.0 工作程序4.1 洁净区间的确认微生物计数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其全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即待检样品、产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4.2 培养基4.2.1 应使用按中国药典处方及规定的方法制备的培养基。
4.2.2 所用培养基可按中国药典规定的处方及制备方法自行配制,也可使用按中国药典规定的处方生产的脱水培养基进行配制;或购买商品化的预制培养基。
4.2.3 配制后应采用验证合格的灭菌程序灭菌。
制备好的培养基若不即时使用,应置于无菌密闭容器中,在2~25℃、避光的环境下保存。
4.2.4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用于测定需氧菌总数;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用于测定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4.2.5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控制菌检查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4.2.6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控制菌检查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或控制菌检查。
4.3 菌种及菌液制备检查所用的菌种及菌液制备见附件 1 微生物计数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和附件3 控制菌检查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稀释剂、冲洗液及其制备的要求见附件1 微生物计数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4.4 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供试品微生物计数、控制菌检查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微生物限度检查所用的培养基每批均应进行适用性检查,检查可在供试品检查前或与供试品检查同时进行。
具体要求见附件1 微生物计数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和附件3 控制菌检查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4.5 方法适用性试验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含表格)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ISO13485-2016/YYT0287-2017)1.0目的规范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及操作,使纯化水、内包材、环境监测、清洁验证及其他要素的微限检查符合ChP2015规定。
2.0适用范围适用于纯化水、内包材、环境监测及其他要素的微限检查。
3.0引用/参考文件ChP2015实用药品微生物检验检测技术指南《取样及留样管理规程》4.0职责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执行对相关要素的微限检查,QA负责执行监督并参与OOS 调查。
5.0程序5.1仪器用具高压蒸汽灭菌锅、洁净工作台、生化培养箱、霉菌培养箱、三角瓶、培养皿、胶塞、移液枪、微型台秤或电子天平、微限检查虑架、酒精灯、镊子、0.22μm 滤膜等。
5.2培养基、稀释液及试剂(均已经121℃,15min灭菌处理)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TSA)、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SDA)、pH7.0NaCl-蛋白胨缓冲液、无菌生理盐水、R2A琼脂培养基、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TSB)、麦康凯琼脂培养基、麦康凯液体培养基等。
5.3检查5.3.1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查5.3.1.1样品准备微生物QC手用75%酒精消毒后,将采样口周围进行消毒,打开采样口阀门使水自流至少5秒后用灭菌三角瓶或者无菌取样袋快速取样至少10ml。
打开阀门后在需要时仍可以使用消毒剂进行再次消毒后取样。
取样结束后,迅速用胶塞将三角瓶封口,装于取样箱内转移至微生物实验室进行检验,样品转移过程中特别注意污染防护。
样品如不能立即检测,可以在2-8℃条件下最长保存8h。
5.3.1.2实验室准备实验前将相关试剂、仪器、设备、耗材等转移进超净工作台或者传递窗内,开启实验室与超净台送风,调节超净台风速达到0.36-0.54m/s后开启超净台、微限室、更衣间、缓冲间、传递窗紫外灯,保持30min。
5.3.1.3微限检查操作微生物QC按照《人员进出洁净区管理规程》进行更衣、消毒后进入实验室关闭紫外灯后准备开始试验。
微生物限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微生物限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一、目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是药品、食品、化妆品等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本标准操作规程旨在规范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操作流程,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范围本标准操作规程适用于药品、食品、化妆品等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包括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菌等微生物指标的检查。
三、检查设备和试剂1. 培养基:根据不同的微生物指标选择适当的培养基,如大肠培养基、Mannitol盐琼脂、Sabouraud葡萄糖琼脂等。
2. 培养皿:使用符合规定的试验培养皿。
3. 培养箱:保证培养条件的恒温培养箱。
4. 其他常用实验用具:包括无菌采样容器、吸管、移液器、无菌培养皿等。
四、操作流程1. 样品采集:从产品中采集适量样品,保持无菌状态。
2. 制备稀释液:根据样品的特性,选择适当的稀释液将样品进行适当稀释。
3. 接种培养:将稀释后的样品接种在适当的培养基上,并在符合条件的培养箱中进行培养。
4. 观察和统计:观察培养皿中微生物的生长情况,统计出微生物的数量。
5. 结果判定:根据标准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判断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规定。
五、质量控制1. 实验员必须进行严格的无菌操作训练,并使用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具。
2. 培养基的质量必须符合规定,避免培养基带有细菌污染。
3. 检查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的检查和校准,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
4. 标本的采集、处理、保存和运送必须符合规定,避免外界的污染和干扰。
六、结果报告根据检测结果和规定的限度标准,出具检测报告,标明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具体的检测结果数据。
七、总结微生物限度检查是产品质量检验的重要环节,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可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实验员在操作过程中也需严格遵守规程,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1.0目的规范微生物限度检查所用的培养基、检查方法、操作步骤、结果分析,以便对检品作出正确的微生物学评价。
2.0范围本公司检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
3.0职责QC主管和QC检验员对本标准负责。
4.0参考或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5.0内容5.1简述: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5.2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总则:5.2.1抽样:5.2.1.1供试品一般按批号随机抽样。
5.2.1.2抽样量一般为检验用量(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量。
5.2.2供试品保存:5.2.2.1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以防供试品中的污染菌因保藏条件不当而引起致死、损伤或繁殖。
5.2.2.2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该保持原有包装状态,严禁开启,包装已开启的样品不得作为供试品。
5.2.3 培养基及其制备方法:5.2.3.1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等照各自说明书上配制方法制备。
5.2.4 供试品的检验量:5.2.4.1 一般供试品检验量为10g或10ml;膜剂为100cm2;贵重的或微量包装的供试品检验量可酌减。
要求检查沙门氏菌的供试品,其检验量为20g。
5.2.4.2 供试品须取自2个以上的包装单位。
5.2.5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査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5.2.5.1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5.2.5.2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5.2.5.3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计数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
5.2.5.4 菌种:5.2.5.4.1 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微生物限度检查简易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简易操作规程1.1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中细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3~28℃,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0~35℃。
1.2 称取供试品10g,置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100ml中,用匀浆仪或其它适宜方法混匀后,作为供试液。
在制备过程中,必要时可加吐温80,并适当加温,但不宜超过45℃。
1.2.1细菌计数用营养琼脂培养基,霉菌、酵母菌计数用虎红琼脂培养基。
取供试验用的稀释剂各1ml,置4个无菌平皿中,分别按细菌、霉菌计数用的培养基制备平板、培养、检查,不得长菌。
取均匀供试液,进一步稀释成1:102、1:103等适宜的稀释度。
分别取连续三级10倍稀释的供试液各1ml,置直径约90mm 的平皿中,再注入约45℃的培养基约15~20ml,混匀,待凝固后,倒置培养,每稀释度应作2~3个平皿。
1.2.2大肠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CMCC (B)44 102] 取供试品10ml(相当于供试品1g、1ml、10cm2),直接或处理后接种至适量(不少于100 ml)的胆盐乳糖培养基中,培养18~24小时,必要可延长至48小时。
取上述培养物0.2ml, 接种至含5mlMUG培养基的试管内,培养,于5小时、24小时在366nm 紫外线下观察,同时用未接种的MUG培养基作本底对照。
若管内培养物呈现荧光,为MUG阳性;不呈现荧光,为MUG阴性。
观察后沿培养管的管壁加入数滴靛基质试液,液面呈玫瑰红色,为靛基质阳性;呈现本色,为靛基质阴性。
本底对照应为MUG阴性。
1.2.3大肠菌群(Coliform)取含适量(不少于10ml)的胆盐乳糖培养基管3支,分别加入1:10的供试品1ml(含供试品0.1g或0.1ml)、1:100的供试品1ml(含供试品0.01g或0.01 ml)1:1000的供试品1ml(含供试品0.001g 或0.001m l)另取1支胆盐乳糖发酵培养基管加入稀释液1ml作为阴性对照管。
微生物限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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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和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公司所需进行微生物限度的检查。
2 职责
质量保证部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3 内容
3.1 引用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3.2 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总则
3.2.1 抽样
3.2.1.1 供试品一般按批号随机抽样。
3.2.1.2 一般抽样量为检验用量(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量。
3.2.1.3 抽样时,凡发现有异常可疑的样品,应选有疑问的样品,但因机械损伤明显破裂的包装不得作为样品,凡已能从药品、瓶口(外盖内侧及瓶口周围)外观看出长螨、长霉、虫蛀及变质的药品,可直接判为不合格,无需要再抽样检验。
3.2.2 供试品保存
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以防供试品中的污染菌因保藏条件所引起致死、损伤或繁殖。
3.2.2.2 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该保持原有包装状态,严禁开启,包装已开启的样品不得作为供试品。
微生物限度检验操作规程
1目的规范微生物限度检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2依据《中国药典》2015版。
3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微生物限度检验。
4责任中心化验室负责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中心化验室检验人员:严格按照本规程执行检验操作。
5程序5.1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5版。
5.2抽样:照《取样标准操作规程》进行。
6内容6.1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计数方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和最可能数法(MPN法)。
检查时,按已验证的计数方法进行供试品的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测定。
6.1.1设备、仪器及用具6.1.1.1设备微生物限度检测室、净化工作台、生化培养箱(30〜35£)、生化培养箱(20〜25£)、电热恒温水浴锅、烘箱、脉动真空灭菌柜、紫外灯等。
6.1.1.2仪器及器皿显微镜、托盘天平、锥形瓶、研钵、培养皿、量筒、试管及塞、移液枪及吸头、薄膜过滤器等。
6.1.1.3用具大、小橡皮乳头,洁净工作服、口罩、医用手套、接种环、酒精灯、酒精棉球、灭菌剪刀、灭菌镊子、不锈钢药匙、试管架、火柴、记号笔、薄膜过滤膜等。
6.1.2试液6.1.2.1消毒液A.0.1%新洁尔灭溶液B.75%乙醇溶液6.1.2.2稀释液、试剂及配制A. 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取磷酸二氢钾3.56g、无水磷酸氢二钠5.77g、氯化钠4.3g、蛋白胨1.0g,加纯化水1000ml,微温溶解,滤清,分装,1210C灭菌15分钟。
B.聚山梨酯80C.无菌十四烷酸异丙酯D. pH6.8无菌磷酸盐缓冲液6.1.3培养基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6.1.4操作方法6.1.4.1试验前准备6.1.4.1.1将供试品及所有已灭菌的平皿、锥形瓶、试管、移液枪吸头(1ml、10ml)、量筒、稀释液、培养基等移至传递窗内。
每次试验所用物品必须事先计划,准备足够用量,避免操作中出入操作间。
6.1.4.1.2开启微生物检测室紫外灯和空调净化系统,并使其工作不低于30min。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中国药典2015版四部通则)
霉菌与酵母菌总数、控制菌得检查。
二、引用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1105-1106)三、目录1。
微生物限度标准2.设备、仪器及用具3。
消毒液、稀释剂、试液及培养基4。
检查总则(通则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通则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5。
微生物计数法检查6.控制菌检查法7.实验技术8、附件1.微生物限度标准非无菌药用原料及辅料得微生物限度标准(2).目测霉变者以不合格论。
(3)。
“无”为标准依据或无相应规定。
准依据或无相应规定.2.设施、仪器及用具2、1、设施:2、1、1.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及相关设施: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得要求。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得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得检出。
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2、1、2.其她设备:高压蒸汽灭菌器;细菌培养箱(30~35℃);霉菌培养箱(25~28℃);电炉(或其她适宜得加热装置);恒温水浴;电热干燥箱(250~300℃);电冰箱。
生化试剂储存箱。
2、2仪器及器皿2、2、1。
菌落计数器;显微镜(1500X);电子天平或药物天平(感量0、1g);pH 系列比色计。
2、2、2.玻璃器皿:锥形瓶(250~300ml,内装玻璃珠若干)、研钵(玻璃或陶瓷制,∮10~12cm)、培养皿(∮9 cm)、量筒(100ml)、试管(18×180mm)及塞、吸管(1ml分度0、01,10ml分度0、1)、载玻片、盖玻片、玻璃消毒缸(带盖)。
2、2、3新购得玻璃器皿得清洁:先用流水冲洗,浸泡于1%~2%盐酸(工业用)液中约2~6小时,除去游离碱质,再用流水冲洗.用于化学分析得玻璃仪器,需用重铬酸钾清洁液浸泡数分钟后,再用流水冲洗,最后以纯化水涮洗2~3次,晾干备用。
2、3用过得玻璃器皿:2、3、1未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得器皿:可随时洗涤.用清水冲洗(或浸泡),除容量仪器外,可用毛刷与肥皂粉,内外刷洗,再用清水涮洗干净,晾干备用.容量仪器宜用清洁液浸泡或涮洗,再用流水冲洗,最后以纯化水涮洗2~3次.试管及培养皿:先正放或直立于高压蒸汽灭菌器内,经121℃灭菌30 分钟.趁热倾出培养物,再以清水或用毛刷及肥皂粉刷洗,最后以流水涮净。
微生物限度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操作规程1.目的建立微生物限度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微生物限度检测的准确性。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纯化水,注射用水,饮用水,原辅料中微生物限度的检查。
3.定义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指检查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料、辅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
检查项目包括细菌数、霉菌数及控制菌检查。
4.职责4.1.QC负责本规程的起草、修订、培训及执行;4.2.QA、QC组长质量管理部经理负责本规程的审核;4.3.质量总监负责批准本规程;4.4.QA负责本规程执行的监督。
5.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6.材料6.1.房屋、设备、实验用具6.1.1.房屋:微生物限度实验室。
6.1.2.设备100级洁净工作台,30~35℃培养箱,20~25℃培养箱,台式灭菌器,三联式不锈钢滤器。
6.1.3.实验用具:隔离服、洁净工作服、工作鞋、口罩、帽子、10ml刻度吸管、毛巾、吸耳球、记号笔、酒精灯、镊子、酒精棉、托盘、电子天平、药勺、镊子、量筒等。
6.2.试剂:pH7.0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无菌稀释液)6.3.实验用培养基(灵敏度实验合格)6.3.1.营养琼脂平皿(Ф90mm),用于细菌计数。
6.3.2.玫瑰红钠平皿(Ф90mm),用于霉菌及酵母菌计数。
6.3.3.胰酪胨大豆琼脂培养基平皿(Ф90mm),用于沉降菌检测。
6.3.4.品红亚硫酸钠琼脂平皿(Ф90mm),用于饮用水、水源中总大肠菌群的选择分离和鉴别。
6.3.5.培养基制备好后置30~35℃恒温培养房中预培养24~48小时,若培养基确无菌落生长方可用于实验。
如预培养后暂不用,培养基保存于2~8℃最长不超过21天。
6.4.实验用消毒液:0.2%洗必泰消毒液;75%酒精;0.5%84消毒液。
7.流程图无8.程序8.1.抽、取样8.1.1.水样采集:采样前所用的容器应无菌,应在采样、实验的全过程中实行无菌操作,保证水质不受污染。
用水样采集袋(无菌)或的蓝盖采样瓶,每个取样点取样前应放水1分钟,一个水点至少取样 1000ml,取样后将瓶盖拧紧,进行下一步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8.1.2.纯化水取水样不小于10ml,注射水取水样不小于200 ml,饮用水取水样不小于1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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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限度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微生物限度取样标准操作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限度取样
3职责:
QA对本SOP的实施负责。
4程序:
4.1 取样前的准备工作
接到检验申请单后,做好取样准备。
4.1.1用洁净、干燥已消毒的不锈钢(探子、镊子和玻璃管)作取样工具。
4.1.2洁净、干燥已消毒的具塞三角瓶、具塞广口瓶、无菌塑料袋作盛样工具。
4.2 取样原则及数量
4.2.1 按批号、随机抽样,以一次取样为准,不重复取样。
4.2.2 抽取样品时,凡发现有异常或可疑的样品,应先抽有疑问的样品,但因机械操作明显破裂的包装不得作为样品。
4.2.3凡能从药品、瓶口(外盖)内侧及瓶口周围,外观看出长螨、发霉、虫蛀以及变质的药品,可直接判为不合格品,无需再抽样检查。
4.2.4抽样量一般应为检验用量的3倍量。
4.3 取样
4.3.1 用酒精消毒棉球擦拭手和手指甲缝。
4.3.2 固体样品:用不锈钢探子在包装的不同部位取样,盛入无菌塑料袋或无菌玻
璃瓶内,封口,并贴好标签。
4.3.3液体样品:用玻璃管在容器的上、中、下三个部位取样,样品置无菌玻璃瓶内,瓶子内液面与瓶塞留一段空隙,封口,并贴好标签。
4.3.4 标签上应标明品名,批号,取样日期,地点,取样人签名。
4.3.5 封存好已打开的样包件,填写取样证,并贴在被取物料的包装上。
4.3.6 封口后,在检验前不得开启,并保证在运送过程中不受污染。
4.3.7 将样品送QC室,办理样品交接手续,填写样品交接记录。
4.4 取样器具的清洗、干燥、灭菌、贮存
4.4.1 清洗、干燥程序同原辅料取样标准工作程序中的内容。
4.4.2 干燥后,置180℃干烤2小时,保存于专用柜中,并注明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