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卫生
一中高一班劳动卫生规章制度范本
一中高一班劳动卫生规章制度范本一、劳动卫生的意义与目标劳动卫生是指为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安全与舒适,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而达到促进工作效率和提高生产质量的目标。
本班劳动卫生规章制度的制定,旨在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环境,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注意劳动卫生的重要性,确保每位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全班学习、工作秩序的良好开展。
二、劳动卫生的基本要求1. 学生在进行劳动时,应穿着符合劳动安全要求的工作服装和工作鞋,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等不适宜的服装。
2. 劳动过程中需佩戴保护用品,如手套、防护眼镜、口罩等,保护个人安全。
3. 每位学生在参与劳动前应进行适当的身体热身活动,预防运动损伤。
4. 学生在劳动过程中应保持整洁,不得随意丢弃垃圾,确保工作环境的清爽整洁。
5. 每位学生需要注意个人卫生,洗手、刷牙等,保证个人的清洁与健康。
三、劳动卫生的操作规范1. 在进行任何实验操作之前,需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2. 在进行体育锻炼以及各类户外活动时,需穿着运动鞋,注意防滑,在运动前进行热身活动。
3. 在搬运重物时,需采取正确的姿势,避免扭伤或拉伤。
4. 在使用电器设备时,需遵守相关操作规范,注意用电安全。
5. 在进行化学实验时,需穿戴好实验服装和防护用品,注意实验室化学品的正确使用。
6. 在食堂就餐时,需保持餐桌整洁,不得乱扔食物残渣,遵循就餐秩序。
四、劳动卫生的事故处理1. 发生劳动事故时,学生应立即向老师或工作人员报告,同时尽力避免事故扩大化。
2. 发生轻微的擦伤、划伤等伤害时,学生可自行进行简单的急救,如清洗伤口并进行简单包扎。
3. 发生较为严重的事故时,学生应尽快向学校医务室或附近医疗机构求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救治。
4. 进行劳动活动前,学生和教师应相互明确责任和安全措施,确保在可能的范围内避免事故的发生。
五、劳动卫生的检查及奖惩1. 学校将定期进行劳动卫生的检查与评估,检查内容包括对劳动环境的安全与卫生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对不合格的情况进行整改。
劳动安全卫生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是指在工作场所中保护劳动者免受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劳动安全卫生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本文将对劳动安全卫生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进行探讨,以期提高全社会对劳动安全卫生的重视程度。
首先,劳动安全卫生的重要性体现在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工作场所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危险因素,如机械设备的运转、化学品的接触、高温、高压等。
如果没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规定,劳动者有可能会发生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危害。
而这些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不仅会给劳动者本人带来巨大的痛苦和损失,同时也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当前我国的劳动安全卫生形势并不容乐观。
首先,一些企业缺乏对劳动安全卫生的重视。
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一些企业往往会忽视对劳动安全卫生的投入,导致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并可能给劳动者带来危险。
其次,一些劳动者缺乏对劳动安全卫生的认识和意识。
由于劳动者对劳动安全卫生的认识不足,他们在工作中可能不注意安全事项,增加了发生事故的风险。
再次,监管不力也是导致劳动安全卫生问题突出的原因之一。
监管部门在对企业的监管中存在一定的盲区和不足,导致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不受到有效的制止和打击。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首先需要加强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劳动者对劳动安全卫生的认识和意识,使他们能够意识到劳动安全卫生的重要性,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其次,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企业的检查和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惩处,同时帮助企业解决劳动安全卫生问题,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此外,还需要加大对劳动安全卫生科学研究的投入力度,加强对新技术新设备的安全检验和评估,为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劳工安全卫生工作守则模版(四篇)
劳工安全卫生工作守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劳动场所的安全环境,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本守则适用于所有从事劳动的雇员、工人和劳动者,包括全职和兼职人员。
第三条劳动者应当自觉遵守本守则,加强劳动安全和卫生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和卫生保健工作。
第二章劳动安全第四条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正确使用和保管工作场所的设备、器材和工具,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操作,杜绝私自修改、停用或损坏设备。
(二)经过专业培训后,具备独立作业能力的劳动者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必要时应加强培训和技能提升。
(三)严禁在不安全的工作条件下工作,如有发现违规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级报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着装整齐,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损坏的防护装备。
(五)按照规定进行疏导、堆放和存放物品,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酒后或受药物影响进行工作,避免对他人和自己造成不良影响和伤害。
第五条劳动安全管理责任:(一)雇主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职责。
(二)雇主应当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并负责组织安全培训、事故调查和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三)雇主应当定期检查和维修工作场所的设备和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四)雇主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提高劳动者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劳动安全措施:(一)在需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作环境中,应当配备安全容器和相应的防护设备,并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在高空、狭窄、坡陡或其他危险工作场所,应当配备安全护栏、安全网或其他必要的防护设施。
(三)在需要进行作业时,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操作人员,使用必要的工具和设备,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具。
(四)在涉及电气设备和电力操作时,应当保证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和测试。
第三章劳动卫生第七条劳动卫生管理责任:(一)雇主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卫生管理机制,制定劳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职责。
劳动安全卫生的定义是什么
劳动安全卫生的定义是什么劳动安全卫生是劳动者实现宪法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的具体保障。
劳动安全与卫生,既是相互联系又是彼此独立,共同组成劳动者劳动保护的屏障。
劳动安全是指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的伤害事故发生。
劳动卫生是指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慢性职业危害发生。
工作中,经常听别人说起劳动安全卫生,那么你是否真正知道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对它又了解多少呢?这主要是针对劳动者的工作环境而言的,下面,小编就来告诉你劳动安全卫生的定义。
▲一、劳动安全卫生的定义是什么?又称劳动保护,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劳动安全卫生是劳动者实现宪法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的具体保障。
劳动安全与卫生,既是相互联系又是彼此独立,共同组成劳动者劳动保护的屏障。
劳动安全是指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的伤害事故发生。
劳动卫生是指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慢性职业危害发生。
▲二、劳动安全风险有什么1、某些民营或者小型的高危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老板逃之夭夭,企业既没有钱用于事故抢险救灾,更没有钱用于善后处理,伤亡人员的经济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由于企业没有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资金,以致本应由企业负担的费用只能由各级政府负担,“老板挣票子、政府当孝子”的现象时有发生。
2、很多高危企业自有资金中没有用于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发生事故时“拆了东墙补西墙”,捉襟见肘,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经费没有保证,资金风险很大。
3、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经费的提取、适用范围和管理没有章法,各地和企业的做法不一,缺乏规范。
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制定行之有效的经济政策并且制度化。
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为了解决高危企业安全风险防范问题,相继建立健全了类似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法律制度。
如美国法律规定,企业自开办煤矿伊始,每年就要提取一定数额的“权利金”,专户储存,主要用于煤矿衰老转产、事故处理的经费支出,政府监管部门对煤矿“权利金”的提取、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劳动安全卫生方案
劳动安全卫生方案引言劳动安全卫生是一个崇高的事业,它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而设立的。
为了追求更好的生产和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我们必须采取措施来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卫生。
本文档旨在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优化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提高生产效率的劳动安全卫生方案。
正文1. 劳动安全卫生的概念劳动安全卫生是指为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
它包括物理卫生、化学卫生、生物卫生、心理卫生、社会卫生和环境卫生等。
2. 劳动安全卫生的意义(1)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
(2)提高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减少劳动者的身体负担,从而提高劳动效率。
(3)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降低劳动冲突和职业病患率。
3. 劳动安全卫生方案的制定(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卫生法等权威资料,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符合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方案。
(2)在制定劳动安全卫生方案时,应考虑到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的特点,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案。
(3)制定劳动安全卫生方案前,应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能够实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4. 劳动安全卫生方案的内容(1)物理卫生:劳动场所的设施和设备符合国家的规定,劳动场所的室温、湿度和采光符合规范,并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2)化学卫生:遵守相关的采样方法和标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并在环境中建立监控设施。
(3)生物卫生:建立病媒防治和卫生检测制度,防治病原体和各种病毒的污染,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4)心理卫生:建立较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机制,适当的举办庆祝活动以及组织各种文体活动,使员工获得生活及工作上的乐趣,从而增加员工的工作动力。
(5)社会卫生:提高员工的人文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各个方面营造和谐的职工关系。
(6)环境卫生:提高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和整洁度,保证场所环境的洁净和整洁。
5. 劳动安全卫生方案的实施(1)加强劳动者的安全教育,教育员工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条款,从而增加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制度
198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 作的决定》;1991年国务院发布《企业职 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2年全 国人大常委会颁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 全法》。此外,劳动安全卫生行政部门及其 他有关部门也发布了大量的劳动安全卫生 规章和安全卫生标准 。
1994年7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第6章专章对我国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做了规定,它与《矿山安全法》和国务院发 布的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以及有关部门制定 的大量劳动安全卫生的规章、标准,构成了 我国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制度体系。
(一) 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健康 权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不可剥夺的首要人 权。既然劳动过程客观上存在着危害劳动 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因素 ,
那么,就必须对劳动者实施保护措施。保障劳动者 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 危害是我国劳动立法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国社会主 义法律的正义的体现。《劳动法》第52条明确规 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 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 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 故,减少职业危害。”
立法权都属于各州。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 联邦设立了一个国家安全委员会,并随后于 1970年公布了《职业安全和卫生 法》,1977年公布了《联邦矿山安全与卫生 法》。在日本,1947年公布了《工人赔偿 法》,1972年颁布了《劳动安全卫生法》。
在各国不断加强劳动安全与卫生的劳动 立法的同时,有关的国际劳工立法也日益加 强并在深度和广度上极大地影响着各国的 劳动安全卫生立法。这方面的国际劳工立 法主要有 :1921年《油漆中使用自铅公约》 和《受雇用于海上工作的儿童及未成年人 的强制体格检查公约》;1925 年《工人事 故赔偿公约》、
劳动安全卫生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场所的安全与卫生的各种措施。
所谓劳动安全,一般是指防止中毒、触电、机械外伤、车祸、坠落、塌陷、爆炸、火灾等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事故发生;所谓劳动卫生,是指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或者引起职业病的发生。
一、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全部过程中,始终负有保证劳动者在劳动中的健康与安全的责任。
用人单位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所制定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具体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健康与安全的基本保证。
每个用人单位都必须建立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而且这一制度要具体、明确、公平,具有可操作性。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要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确定,从保证每个职工的健康与安全的目的出发,落实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要自上而下地建立,整个企业及每个车间、班组都要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这是法律对企业行为约束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须完全做到。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必须落实到每个职工。
每个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都有均等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用人单位的法人对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负主要责任。
用人单位法人是生产、经营的指挥者,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要明确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以及车间、班组负责人的责任和生产岗位上职工的具体责任,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还包括贯彻落实机制和督促、检查制度。
用人单位要有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工作人员,有毒有害以及其他危险作业的用人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二)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是指国家就劳动安全卫生的技术要求发布的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等。
劳动安全卫生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指企业提供给职工工作中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
一般对于从事办公室工作的文职人员而言并不需要详细,而对于在车间或者生产场地从事生产性质工作的职工需要进行说明。
本章注意的地方在于:1.具有危险性特种作业资格问题;2.工伤事故、职业病的防范第五十二条劳动保护基本原则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注解】本条中的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主要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调查处理制度。
本条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是指关于消除、限制或预防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保障设备、生产正常运行而制定的统一规定。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分三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立法】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1994-09-05 劳办发[1994]289号)第五十三条劳动保护“三同时”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注解】本条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生产性辅助设施(如:女工卫生室、更衣室、饮水设施等)。
本条中的“国家规定的标准”主要指劳动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技术标准。
本条第(二)款被称为“三同时”,《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198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1988年劳动部颁发的《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规定》和1992年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对“三同时”制度作了具体规定用人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应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劳动教育通论》劳动者保护: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3节 劳动者工作与家庭平衡
(1)对夫妻 关系和婚姻关 系的不良影响。
(2)对子女 教育和赡养老 人的不良影响。
(3)对家庭 满意度的影响。
第3节 劳动者工作与家庭平衡
二是多数表现为较长时间的体内器 官生理功能的损伤,很少有痊愈的
可能,属于不可逆性损伤。
第2节 职业健康
(2)
疾病
(4)
(1) 的发 生与
病因明 劳动 确。
临床
(3)
(5)
表现
群体 有一 可预
发病。
防性。
第2节 职业健康
第2节 职业健康
(1)健康体 检制度。
(2)从事有 害作业后的健 康检查制度。
(3)职业病 治疗。
(4)职业病 患者劳动能力
鉴定。
第2节 职业健康
第2节 职业健康
3.精神障碍 性疾病的
防治
1.排除和缓 解压力源
2.心理疾患的 防治
目录
01 劳动安全 02 职业健康 03 劳动者工作与家庭平衡
第3节 劳动者工作与家庭平衡
第3节 劳动者工作与家庭平衡
(1)符合现代员工的工作价值观。 (2)提升员工的综合绩效。 (3)提高组织的社会声誉。
第3节 劳动者工作与家庭平衡
(1)重视家庭 (2)缓和工作 (3)促进员工 角色的扮演。 对家庭的冲突。 身心健康。
第3节 劳动者工作与家庭平衡
(1)减轻社会压力和减少不安 定因素。
(2)体现了社会文明和进步。
第3节 劳动者工作与家庭平衡
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
劳动安全卫生,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场所的安全与卫生的各种措施。 所谓劳动安全,一般是指在劳动过程中防止中毒、触电、机械外伤、 车祸、坠落、塌陷、爆炸、火灾及劳动者人身安全事故发生的防范性 措施。所谓劳动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对有毒有害物质危害劳动者身体健 康或者引起职业病发生的防范性措施。劳动安全与卫生是劳动过程中 的必然现象,它随着人们的生产劳动而产生,与劳动同时并存,哪里 有生产劳动,哪里就不可避免地存在劳动过程中的危险与伤害,哪里 就有劳动安全与卫生问题。因此,国家通过制定完善各项劳动安全卫 生方面的规章制度,采取各种措施,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 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劳动安全与卫生的规定,是劳动法的重要内 容,是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措施之一,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我 国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不仅制定了系列标准、规程,而且重视宣传教 育,实行监督制度,设立专门的科研机构从事研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强度逐步加大,劳动技术要求一再提高, 劳动安全卫生就显得更为重要。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 生意识,强化各项劳动安全卫制度的实施,是保护劳动者生命和健康 的关键所在。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5篇)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焦化生产作业高温、粉尘、有毒、有害因素较多,应定期对生产岗位的毒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制定减少毒害污染的措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2.防尘、通风、降温设施必须有专职人员管理,并应定期检修和清扫、维护。
遇有损坏应立即修复,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的需要。
3.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沟、池,应有围栏或盖板,并经常检查是否遭破坏,保证员工劳动生产与行走的安全。
4.工作场所的光线应该充足,采光部分不得遮蔽。
5.经常有水或其他液体的地面,应该注意排水和防止液体渗透。
6.原材料、成本、半成品应按定置管理要求堆放,不得妨碍生产、操作与通行。
7.加强设备保养,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减少毒害污染。
8.必须根据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按规定配备符合安全卫生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并督促员工的正确使用。
9.高温季节必须组织清凉饮料供应,并保证符合卫生要求,以防员工中暑或中毒。
10.对有毒有害岗位员工应按规定组织他们参加体检,患有职业病或其他禁忌症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岗位,安排其他工作。
11.按规定做好女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12.经常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防范能力,减少或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2)劳动安全卫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有效实施,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份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并应在企业内广泛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和遵守。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企业的安全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企业应确保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有效实施,为此,企业将提供相应的资源和支持,包括资金、设备、培训等。
什么是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卫生
什么是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Labor Protection)与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卫生都是同义词。
根据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4年10月5日发布、自1995年6月1日起实施的《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 15236-1994)的定义,将职业安全卫生(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定义为:"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同义词,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
虽然《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 15236-1994)将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卫生明确定为同义词,在日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中也通用,但在某些不同的场合与环境使用,还是要注意以下情况,有所区别。
①劳动保护一词来源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学说。
劳动保护一词在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之后的前苏联,以及社会主义国家普遍使用。
我国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全国劳动部门、全国工会系统,以及产业部门与企业也都普遍使用。
随着我国的不断改革与开放,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有关信息、经验、工作被介绍到我国。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虽然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卫生的使用开始多起来,但到目前为止在全国劳动保障部门、全国工会系统使用仍然较多。
②日本于1972年6月8日颁布的《劳动安全卫生法》使用了劳动安全卫生一词;我国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中也使用了劳动安全卫生一词。
我国《劳动法》中的劳动安全卫生一词不包括保障女职工、童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合法权益,不包括保障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合法权益;而劳动保护则包括上述内容。
③职业安全卫生一词来源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
国外最先以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是美国,美国总统约翰逊于1968年1月向国会提出一份包栝立法在内的《职业安全与卫生计划》,虽未获得国会通过,但在严峻的工伤与职业病事故形势面前,国会经过激烈的辩论之后,最终通过了全美统一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并于1970年12月29日由当时的尼克松总统签署后生效。
劳动安全卫生
我国劳动安全卫生立法的概况
1991年2月又发布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 定》。1992年11月国家制定并颁布《矿山安全法》。
1994年7月的《劳动法》中设专章规定“劳动安全卫 生”。
1995年先后颁布的《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尾 矿设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重大事故隐 患管理规定》、《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 定》。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当符合安全 和防火的需要。容易产生危险的各种设施应当有明显 的警示标志。
(二)生产场所的安全要求
车间是工厂的主要生产场所,也是劳动者从事劳动的 主要地点。生产场所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 要求。
机器设备的布置应当合理,便于工人的安全操作; 通道的宽度不能小于一米; 升降机合走台应当加围栏,其高度不低于一米; 地面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堆
2004年因安全事故导致的伤亡人数加起来有100万人, 也就是一年有100万个家庭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不幸。 去年我国的煤矿“100万吨死亡率”为3,这个数字是 美国的100倍,是波兰和南非的10倍。
我国煤矿产量占世界的31%,但煤矿死亡人数却占了 世界煤矿死亡人数的79%!
三、 加强劳动安全卫生 立法和执法的意义
第三节 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一、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概念 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是指国家为
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 健康,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 和职业病的发生所采取的各种防 护措施及规章制度。
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要求
(一)防止粉尘危害的规定 1、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卫生标
准,即每立方米中的粉尘和石棉尘不得超过2 毫克。 2、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措施或低尘 措施,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3、对在职和离职的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定期 进行健康检查。 4、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的防尘浓度并建立测尘 资料档案。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4篇)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是企事业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不仅包括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两个方面,而且需要通过管理措施和制度的规定来确保其有效实施。
下面,我将就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述。
一、制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安全是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中的首要问题,劳动安全事关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职业卫生则关联着劳动者的长期职业健康,对员工的生产力和企业的持续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必要性:1. 保护人力资源:劳动者是企事业单位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他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的基础条件。
制定并实施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降低劳动者的工伤率和职业病发病率,保护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 提高企业形象:关心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问题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
通过制定严格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来规范和保障员工的劳动环境和职业健康,可以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增加社会的信任和认可。
3. 提高生产效率: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可以降低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减少员工的休假和工伤赔偿,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安全是生产经营的前提和基础,企事业单位应当把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预防为主: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应重点强调事故和职业病的预防,通过采取预防性的管理措施和制度,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 综合治理: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要综合考虑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因素,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的各项要求。
4. 法律依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为依据,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安全卫生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劳动事故和职业病,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采取的一切必要措施。
劳动安全卫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关乎着每一个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首先,劳动安全卫生意识的普及至关重要。
在任何一个企业或者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意识都应该是贯穿始终的。
只有每一个员工都充分认识到劳动安全卫生的重要性,才能在工作中时刻保持警惕,做好自我保护,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员工的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其次,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同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范化使用和储存,防止化学品泄漏造成的危害。
此外,还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
再次,重视职业健康的保护。
除了劳动安全外,职业健康同样重要。
企业应该关注员工的职业健康,加强对职业病的防范和治理。
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对接触有害物质的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及时发现职业病病变,做好病情的治疗和康复工作。
最后,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加大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形成对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促使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总之,劳动安全卫生是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关系到每一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只有加强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才能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双赢。
希望每一个企业和个人都能高度重视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劳动法 第八章 劳动安全卫生
(四)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劳动 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 防护用品的义务
劳动防护用品也称个人防护用品或 个体护具,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 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 的防护装备。
1、劳动时间过长 2、劳动强度过大 3、不良体位 “十二莫”:莫多言、莫大笑、莫强攀重· · · · · · “六 伤”:久视伤血、久听伤神、久行伤筋、 久立伤骨、久卧伤气、久坐伤肉
(三)生产环境中存在着许多 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
1、自然环境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 如气候恶劣等。 2、人工环境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 如生产场所建筑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缺 乏适当的机械通风、人工照明等安全卫生技 术设施;缺乏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寒保 暖等设施或设施不完善;其他方面的安全卫 生防护设施和防护器具有缺陷。
不安全因素 不卫生因素
工伤 职业病
三、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四、当前我国劳动安全卫生形势
(一)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高发的时间长 (二)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造成的危害大
(三)中小企业成为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高发区
(四)农民工成为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故高峰和 第二次职业病高峰
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防雨胶鞋、防 寒棉衣、工作帽、手套等。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如头部防护用品(安全帽 等);呼吸器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面罩和防尘 口罩等);眼、面部防护用品(护目镜和面罩等); 听觉器官防护用品(耳塞、耳罩等);防护服装 (阻燃防护服、防静电工作服等);手、足防护用 品(绝缘手套、绝缘鞋、防酸碱鞋、防穿刺鞋等); 防坠落用品(安全带、速差自控器、安全网等)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管理
②防治粉尘危害
③防治噪声和强光危害
④防治电磁辐射危害
⑤防暑降温、防冻取暖和防潮湿
⑥通风和照明
⑦卫生保健。
三、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指法律规定或确认的国家和用人单
位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 和健康而采取的各项管理措施的统称。 其中:既包括宏观劳动保护管理,也 包括微观劳动保护管理;既包括劳动 保护综合管理,也包括劳动保护专项 管理。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 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 的; 醉酒导致死亡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2、职业病概述
(1)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 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 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 引起的疾病。
国家规定的纳入职业病范围的职业病有10类共 115种。职业病患者的有关待遇按国家规定处理。 在医疗或者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 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 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 要暂时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技术骨干,调离期 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劳动安全卫生与 劳动保护管理
一、劳动安全卫生概述 1、劳动安全卫生的含义 劳动安全卫生又称劳动保护,它是
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工作)中的 安全和健康的法律保障。
《劳动法》中的劳动安全卫生是基于劳动关系而 产生的保护关系。其区别于社会上一般的安全、 防病及卫生保健工作。
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保障产生于大工业生产出 现之后,预防工伤事故与职业病是各国劳动者争 取法律保障的重要内容。
——广义的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 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因工作、执行职 务行为或从事与工作执行职务相关的活动, 发生伤亡事故而受到的人身伤害,包括负 伤、致残、死亡或患职业病等。
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
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是劳动者实现宪法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的具体保障。
劳动安全与卫生,既是相互联系又是彼此独立,共同组成劳动者劳动保护的屏障。
劳动安全是指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的伤害事故发生。
劳动卫生是指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慢性职业危害发生。
我们常常在工作中听说有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相关内容,那么到底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呢?它是不是我们在生活中所指的那种卫生的意思,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吧。
▲什么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又称劳动保护或者职业安全卫生,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应得到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基本保障的制度。
又称劳动保护,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劳动安全卫生是劳动者实现宪法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的具体保障。
劳动安全与卫生,既是相互联系又是彼此独立,共同组成劳动者劳动保护的屏障。
劳动安全是指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的伤害事故发生。
劳动卫生是指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慢性职业危害发生。
▲相关阅读:▲劳动安全设施的种类种类编辑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种类繁多,可分为以下四类:[2]劳动安全设施劳动安全设施是防止伤亡事故的技术措施。
主要有:(1)设置安全装置。
①防护装置。
是用屏护方法使人体与生产中危险部分相隔离的装置。
包括:a.机床、提升设备、机车、农业机器、电气设备等传动部分的防护装置;在传动梯、吊台上安装的防护装置。
b.电刨、电锯、砂轮、锻压机器上的防护装置;有碎片、屑末、液体飞出及有裸露导电体等处安装的防护装置。
c.防物体坠落、人体坠落的工具箱、安全网等防护装置。
②保险装置。
是能自动消除生产中由于设备事故和部件损害而引起人身事故危险的装置。
如安全阀、自动跳闸、卷扬限制器、自动开关、保险丝、电器设备防护性接地或接零装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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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目录:一.我国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概述
二.劳动安全卫生法的内容
三.生产事故的概述
四.应急救援制度的主要内容
五.职业病的概述
六.特殊保护
内容摘要:我国的安全卫生保护制度,劳动者、用人单位的要求。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安全制度概述
劳动安全卫生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保护对象是劳动者、保护范围只限于劳动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客体是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意义在于: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追求制度正义、减少损失和成本付出,提高企业效益、稳定协调劳动关系,友谊与实现社会稳定。
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任务是采取积极有意义的组织、管理措施和工程技术措施,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我国安全生产现状:事故总量下降、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所提高、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取得进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提高。
劳动安全卫生法内容
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义务:1.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2.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3.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必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4.拒接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全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义务: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2.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3.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构成:1.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的监督2.负有专门职能的政府部门的监督3.监察机关的监督4.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5.社会公众的监督6.新闻媒体的监督。
安全生产事故概述
安全生产事故: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施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者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安全事故的分类---责任事故与非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有关人员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而导致的事故,由于人的主观因素之外的原因所导致的义务。
责任事故的分类:1.特别重大责任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 亿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2.重大事故:10-30人以下死亡或50-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3.较大事故:3-10人以下死亡或10-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5000万直接经济损失4.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责任事故、较大责任事故、一般责任事故:分别由事故地省级政府、设区的市级政府、县级政府进行调查,他们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应急救援制度的主要内容
应急救援制度的主要内容:1.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2.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
救援体系3.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4.安全生产事故的抢救。
事故发生的应急反应:1.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
2.事故地政府、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1.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2.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建立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3.公安机关根据事故情况,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调查(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和权利):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查明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4.总结事故教训并提出事故防范措施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权利1.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材料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职业病概述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目录范围疾病)
劳动者职业卫生的权利:1.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3.了解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利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防护用品的权利5.对违法危害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6.拒接没有防护措施进行作业的权利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
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保护义务:1.工作坏境和工作条件必须符合职业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2.为职业卫生保护而采取的措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3.配备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优先采取有利于劳动者职业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5.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简则、评析6.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
女职工:(1)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1.一般(所有)的女职工禁忌劳动2.经期女工禁忌劳动3.待孕女工禁忌劳动4.孕期女工禁忌劳动5.哺乳期女工禁忌劳动;(2)女职工“四期”保护:“孕期、产期、经期、乳期”对女职工的每一生理时期都具体规定了特殊的劳动保护措施。
未成年职工:1.不得安全未成年人从事法律禁止的未成年人从事的劳动2.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3.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情况,用人单位应依法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