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补贴资金落实自查工作报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惠民补贴资金落实自查工作报告

第一篇:克扣惠民资金报告

市卫生局:

为确保xx辖区卫生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惠民资金的正常使用,根据兴平市政府《关于落实“十六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以及兴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医疗卫生单位克扣惠民资金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院详细制定了克扣惠民资金自查方案,并按照市局要求,严格进行了自查自纠,现总结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工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惠民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纠正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通过专项自查自纠,力争实现政策制度更完善、管理职责更明晰、监管体系更完备、资金统筹更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显著、人民群众更满意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原则

分组负责,分口把关,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标本兼治,纠违并举。

三自查方法。

卫生院成立惠民资金问题整治工作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豆院长任组长,公卫科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村卫生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自查实施方案,自查小组日常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执行和处理。

四自查自纠内容

针对我院实际,我院惠民资金主要为上级下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和“药品三统一“补助资金等三个方面,经过我院精心组织和接受社会监督,于7月5日完成了我院克扣惠民资金问题整治自查自纠,在这三个方面,我院对上级下拨的资金均设有专帐专册记录,并设有专人管理,对卫生室的经费发放根据考核结果涉及合疗资金、公共经费、”药品三统一“补助等每次都公开透明发放,对于应该发放的资金,我院严格按照市合疗办,卫生局等相关文件精神,每一笔都做到了如实发放,没有克扣惠民资金、没有虚假冒领、没用挪用侵吞等问题的发生,所有款项发放领取人都有签名并专帐专柜保存。

通过本次克扣卫生单位克扣惠民资金整治专项工作,我院建立了

惠民资金清理自查长效的机制,确保了我院各项卫生惠民资金的有效使用,为我院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xx卫生院

20XX年7月 7日

医疗卫生单位

克扣惠民资金问题整治工作

第二篇:国家节能补贴惠民工程节能补贴资金结算协议国家节能补贴惠民工程节能补贴资金结算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享受国家惠民节能补贴的商品销售及补贴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信守。

一、惠民节能工程销售机构

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销售享受“惠民国家节能补贴商品”的关联公司的信息。甲方负责将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作为“入围企业推广网络”信息上报国家节能补贴系统,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及关联公司未上报,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补充申报乙方的“入围企业推广网络”至国家系统,确保节能补贴产品的销售及补贴的兑付与回收。

二、节能补贴工程机型

针对国家发布的甲方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的商品,乙方均可销售并结算,垫付惠民节能补贴款。

三、惠民节能补贴结算资料的交接授权

按照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实施细则”补贴资金申请和拨付要求,需提供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要素齐全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补贴确认函。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十日内提供乙方及其入围关联公司,乙方不能将惠民节能补贴结算资料交予无授权书的我司人员,如乙方将节能补贴资料转交无甲方授权的人士,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惠民节能补贴结算资料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惠民节能补贴结算资料有“购机用户身份证复印件”、要素齐全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补贴确认函”、“销售发票复印件”特别说明,“产品唯一编码”及“销售企业盖章”是“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补贴确认函”不可或缺的成分。

如乙方有下级关联销售机构销售甲方的节能产品,且乙方与其下级关联销售机构之间存在节能产品的购销关系,乙方需提供给甲方的资料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与其下级关联销售机构之间的节能产品的购销发票。

五、惠民节能补贴款结算方式

1.根据“财政部实施细节解释”的规定:“补贴资金属价外补贴,推广销售企业需按照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销售发票”。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降低甲方从国家财政部收取补贴款的风险,乙方必须按照补贴前价格给消费者开具零售发票。2.根据“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实施细则”的约定:节能补贴由推广销售企业及时以现金方式兑现给消费者,财政部根据推广企业月度推广情况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的审核意

见,预拨补贴资金。为简化流程、方便结算,对于乙方销售公司销售甲方节能产品而垫付的节能补贴款、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提供完备的节能补贴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将补贴款在乙方应结算给甲方的货款中账扣归还。

六、惠民节能补贴款结算周期及要求

因财政部按照月度预拨补贴资金给推广企业,乙方销售公司垫付补贴款结算周期与甲方在“当月销售,次月结算”的前提上约定如下:按“周”完成节能补贴资料的签收,每周一完成上周的节能补贴资料的交接,由甲方具备接收惠民节能补贴结算资料的被授权人员至乙方销售公司接收上周惠民节能补贴结算资料,甲方对电子版本资料与书面资料同时清点接收。

月度结束后20日内、甲方根据上月乙方实际提供的节能补贴资料对应的补贴金额结算补贴款,由乙方在结算给甲

方的货款中账扣,乙方扣收补贴款后给甲方开具收据。

七、其他约定

乙方节能补贴资料转交甲方后,针对甲方无法录入国家节能补贴系统的节能补贴资料,甲方有权利向乙方扣回这部分实际无法取得国家补贴部分的金额。并将不合格资料退回给乙方,由乙方核查补充完整资料后在转交甲方,甲方再对乙方实际点值得节能补贴款进行结算。本条约定的结算方式、流程、周期仍均参照本协议五、六条执行。

针对乙方取得节能补贴的完整手续资料,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协助,具体由双方另行约定工作流程与细节,但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取得节能补贴资料,乙方均不能免除取得节能补贴完整手续资料之责任,乙方取得节能补贴资料并转交甲方,为甲方支付乙方垫支的节能补贴款之前提条件。

如果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有效资料数量大于甲方给乙方的实际结算数量,则超出部分为无效资料。由此引起的所有问题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甲方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