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专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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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篇一:技工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职业教育主要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

聘请校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学校的教学工作,对推动我校的教学改革、专业和教材建设,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道路,将起到积极作用。

同时,也是我校为完善师资队伍结构,强化实践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一、外聘兼职教师原则1、外聘兼职教师,特别是外聘专业教师,不仅仅是为了解决教师短缺问题,更主要是通过外聘专业教师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行业或职业岗位(群)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时带入学校,指导我们的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为我校办出特色,满足社会需求提供保障。

2、各教研室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计划、本校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教师进修等情况以及教学的需要聘请校外兼职教师,专业教研室外聘专业教师人数一般应占专业教研室定编教师的20%—25%,聘任应做到教学任务明确。

3、外聘专业教师原则上应从企业、科研机构、工程单位聘请,但必须聘请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参与学校教学、专业建设或教材编写工作,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得聘请。

特别注意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教学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二、外聘兼职教师的职责1、热心于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以教书育人为己任,严格按照我校教学工作规范施教,为把学生培养成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尽自己的责任。

2、认真执行教学大纲,科学地安排好任教课程的各项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填好教学进度表,在学期开学前交教研室,并在教学过程中严格按进度表实施。

3、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考试五认真,保证教学质量,并自觉接受教务处、督导室及教研室安排的听课和教学检查。

4、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课表上课。

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调课请假需提前办理手续,以便于学校进行教学安排。

5、及时提供专业发展的最新信息,配合我校做好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无教学大纲时,应协助制定),并对我校的教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职业中专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草案)

职业中专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草案)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草案)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特制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一、外聘教师的聘用原则1.按需聘用的原则。

外聘兼课教师主要是由于某些课程现有教师难以胜任或短期师资不足,且课时量不多的阶段性课程;外聘全职教师主要是为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或特殊专业建设的需要。

2.择优聘用的原则。

外聘全职教师主要是从各行各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中聘任“双师型”专业课教师。

外聘兼课教师主要从其他学校在职教师或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用。

3.同步管理的原则。

外聘全职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在编教师同样的教育教学的职责,其管理和考核办法同在编教师;兼课教师在教学上管理要求同在职教师。

二、聘用条件和要求1、外聘教师原则上应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特聘专业技能型教师应具备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中级技术等级证书),本科以上学历。

(“双师”型专业人才的职业技术等级或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学历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2、师德师风良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日常管理。

3、外聘教师的年龄原则上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

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外聘全职教师的周工作量为12-14课时,兼课教师不限工作量。

三、招聘、考核、聘用及管理(一)招聘工作由学校用人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校长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公开招聘。

(二)考核工作。

原则上由学校分管校领导组织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等部门联合进行业务考核;办公室会同教务处、德育处进行面试,办公室组织体检。

业务考核、面试以及体检合格者,报校行政会审批后,由学校办公室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工作。

外聘全职教师聘期1-3年,聘期内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的,可以在聘任期满后视学校工作需要续签合同,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学校按照《劳动法》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兼课教师聘期视课程情况待定,一般为1学期;外聘教师的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由本人委托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或存原工作单位。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较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需求,整合聚集校内外优质人才资源、多途径建设师资队伍,规范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构建一支数量适中、水平较高、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兼职教师是指根据我校较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受聘于我校教学、教辅、及教研等岗位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遵循“按需选聘、任务明确、权责对等、合约管理”原则,根据兼职教师所承担的工作内容、性质、责任及聘期考核结果等确定其薪酬待遇。

第四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拟聘兼职教师总量控制在专任教师总量的25%》以内,学校结合缺编、空岗情况及学科专业建设的实际需求,分期、分批外聘适量兼职教师。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五条我校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专科以上学历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技能〉人员或专职管理人员,主要从事理论与实践教学、产学研合作及学科专业建设指导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特殊情况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基本熟悉中职教育教学规律,能够承担我校相关重点专业主干课程或实践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2、具有较强的学术引领及教研攻关能力,能够加强我校的学科专业及创新人才团队建设,指导中青年教师开展教学、教研活动;3、长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管理工作,具有我校急需的相关技术,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工作技能,能担任课程或实验实训任务的指导,其学历和职称可适当放宽要求。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六条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及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每年1月和6 月制定下一学期兼职教师聘用计划,学校集中研究。

第七条聘用兼职教师一般以学期为单位约定聘期(全年按10 个月计算),聘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可以协商续聘。

第八条学校拟聘前一个月向办公室提交兼职教师聘用方案,包括聘用目的、工作任务要求、考核管理措施、拟聘人选具体情况、各类学历和资历证书等〉、及兼职待遇建议等。

第九条办公室会同教务处、教研室、实验实训中心,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和任务,起草全校外聘兼职教师总体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中职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外聘人员的管理,规范外聘人员的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聘请的各类外聘人员,包括教师、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外聘人员与我校正式教职工享有同等权益。

二、外聘人员的管理第四条外聘人员的招聘1. 招聘岗位应明确岗位需求、职责、任职条件等,对外公布。

2. 招聘程序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开、公平、公正。

3. 外聘人员应聘时应提交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外聘人员的培训与考核1. 学校应定期对外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

2. 学校应建立外聘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外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签合同、调整岗位、发放绩效奖金等依据。

第六条外聘人员的权益保障1. 外聘人员享有与我校正式教职工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2. 学校应依法为外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 学校应保障外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三、外聘人员的离职与解聘第七条外聘人员离职1. 外聘人员因故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 学校应在收到离职申请后,与外聘人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事宜。

3. 外聘人员离职后,学校应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资结算、社会保险转移等。

第八条外聘人员的解聘1. 外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学校在解聘外聘人员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外聘人员,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四、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等职业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XXXX中等职业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兼职教师是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企合作的纽带和桥梁,聘用兼职教师是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的有效途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支持、鼓励和规范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根据教育部等《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XX]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聘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受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担任特定专业课或者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

兼职教师占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在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中一般不超过30%。

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

二、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技能型教师一般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执业医师等级证书,专业理论扎实,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所讲授课程。

特殊学科及师资紧缺学科可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要求,需报分管校长审批。

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3.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专长或技能,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4.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5.经试教获得通过(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

6.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应聘兼职教师前应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

XY中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XY中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XY中专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外聘教师队伍建设,逐步促进专业内涵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原则1.按需聘用。

根据专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面向社会、行业、企业聘任教师,主要聘用专家、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

2.动态管理。

采取聘期制与考核制相结合方式,适时调整不称职的外聘教师,打造一支稳定精干的外聘教师队伍。

二、聘用条件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3.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4.初次聘用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根据教学需求而定。

三、聘用程序1.根据教学需要,学期末由专业部向教务处提交用人计划,填写《江苏省XY中等专业学校外聘教师申请表》,教务处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后,报校长室审批。

2.批准后,由专业部联系考核应聘人员,并填写《江苏省XY 中等专业学校外聘教师审批单》,提交教务处、主管教学领导审批。

3.审批后,由专业部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学校统一印制的《江苏省XY中等专业学校外聘教师协议书》,并将受聘人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后,该协议书一式三份,专业部、受聘人、教务处各持一份。

未签订聘用协议书的外聘教师,学校不予核发其相关待遇。

4.外聘教师的续聘按上述程序办理。

四、工作职责1.参与专业建设(1)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审议、论证,开设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技术讲座;(2)参与专业方向的确定、调整,专业建设中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实习条件建设方案的制定、审议、论证等工作,对涉及专业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3)带领本专业教师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实训、实习项目开发等工作,完成一定的研究或开发工作量;(4)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积极争取各类校企合作项目,带领教师开展项目研究。

丰城中专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丰城中专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丰城中专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一、日常管理1.聘请的外聘教师,由各教学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2.每位外聘教师每周授课原则上不超过二十节。

3.教务处及各系部负责对外聘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4.外聘教师违反教学纪律,根据其性质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相应绩效、解聘等处理。

各系部要将外聘教师违纪情况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各教学单位要严把聘请关,外聘教师屡次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或教学效果很差,相关教学单位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5.外聘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系部主任提出申请,教学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教师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应提前12小时通知所在单位领导,事后补办相关手续;6.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建立外聘教师教学档案。

二、外聘教师的聘用关系变更和终止1.外聘教师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后,即确定聘用关系,聘用期满后,根据教学需要,可以续聘。

2.聘用期内,外聘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聘。

(1)有触犯国家刑律,以及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及相关证明,伪造个人简历等营私舞弊行为者。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影响恶劣不能为人师表者。

(3)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聘期任务者。

(4)一学期内,被教学通报批评累计达三次者。

(5)因教师的原因构成3级及以上教学违规者。

(6)经确认,学生反映差、教学效果差者。

(7)出于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三、外聘教师的考核1.考核时间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对外聘教师进行一次考核。

2.考核组织外聘教师的教学检查与考核由系部负责,系部成立教学质量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本系外聘教师的考评工作,考核小组由系领导、教师代表等组成,组长由系主任担任。

采用平时检查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3.考核细则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组织、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评教等方面。

4.考核的具体操作方法(1)每学期系部须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外聘教师授课情况,系部将学生意见汇总。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及兼职教师的界定1.外聘教师:外聘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并能在时间上配合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校外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2.兼职教师: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但因课时量较少或只能安排短期授课等,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专家(不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二、聘用外聘(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1.根据本专业师生比及专业建设的需要,缺口较大的以聘用外聘教师为主,有缺口但不是很大的以聘用兼职教师为主。

2.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能型人才。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1.酷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义务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

3.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安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划定的教学教研等任务。

5.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中职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外聘教师的管理,规范外聘教师的选聘、任用、考核和待遇等环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聘请的各类外聘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客座教授、专家顾问等。

第三条外聘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3. 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4. 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章选聘与任用第四条外聘教师的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个人申请、学校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第五条学校成立外聘教师选聘工作小组,负责外聘教师的选聘工作。

选聘工作小组应制定选聘方案,明确选聘条件、程序、时间等。

第六条外聘教师应聘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 个人简历;2. 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3. 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学校对外聘教师应聘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组织面试、试讲等考核环节。

第八条外聘教师经考核合格后,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章教学与科研第九条外聘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参加教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条外聘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科研工作,为学校科研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外聘教师应遵守学校教学纪律,保证教学质量,不得有违反教育法规、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二条学校定期对外聘教师的教学、科研、师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第十三条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教学态度、教学方法等;2. 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的数量、质量、影响力等;3. 师德表现: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团队协作等。

第五章待遇与福利第十四条外聘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津贴、补贴等。

第十五条外聘教师享有学校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十六条外聘教师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享有休假、进修等权利。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高质量的外聘教师队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2]14号)及XXXX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保障稳定的教学秩序,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学能力,助力专业建设和发展,助推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二、聘任原则1.按需聘任。

以院(部)为单位进行核算,原则上外聘教师占部门教师总数(书记、行政副主任、秘书、辅导员不含在内,由人事处核准)的比例不超过30%,生师比低于18:1不再外聘。

特殊专业根据实际情况报主管校领导,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

2.对口聘任。

所聘教师工作领域或专业应与学校所聘教学工作内容相一致。

3.课程聘任。

外聘教师所担任的课程应为专业课、公共课或者实习实训指导课,每位外聘教师每学期在全校范围内原则上只受聘一门课程(含实习实训课程),最多不超过2门;课时量每学期不超过160学时(含)。

三、聘任条件1.忠于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强。

2.能够普通话教学,并熟练运用现代信息化教学技术。

3.身体健康,能完成聘期内规定的教学任务,男性年龄在60岁(含)以下,女性年龄在55岁(含)以下。

4.其他。

专业教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曾担任过拟任课程或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3年(含)以上,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高等院校教师;或来自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技术能手、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

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来自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技术能手、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是具有独特专长的能工巧匠。

金工实习指导教师应为企业的技术能手、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10年以上相关工作资历证明。

职业中专对外聘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草案

职业中专对外聘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草案

职业中专外聘教师年终考核实施细则(草案)为进一步加强外聘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校外聘教师队伍师资水平,特制定此方案:一、考核范围凡我校全职外聘教师(含试用期外聘教师)。

二、考核时间每年的5月和12月,具体时间视教学情况而定。

三、考核内容师德表现、教学常规材料、教学评价等。

四、考核办法由办公室牵头,教务处、各专业组、各部门参与。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发放测评表等形式,全面了解外聘教师表现及考核情况,学校办公室要对每位外聘教师年度考核进行评价并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外聘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五、考核程序1、听课。

考核时间内对每一位外聘教师听课一节,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听课人员进行评课,并填写《职业中专外聘教师教学考核评价表》和《外聘教师任教班级学生的测评表》。

2、查阅材料。

教务处检查新进外聘教师的备课本、课件、听课记录、学生作业、学习笔记等。

3、座谈。

办公室组织行政、教务处、专业组长召集新教师进行简短座谈,座谈会上外聘教师要逐个进行工作述职,了解他们工作以来的心理感受,对教学工作的理解和认识等。

4、民主评议。

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行政、教务处、专业组教师代表参加民主评议,对其师德表现、教育教学等常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人数不少于7人。

6、量化计分。

根据考核情况,将以上内容量化计分,填入《考核鉴定表》,计算综合评价总分(综合评价总分=教学考核70分+民主评议20分+学生测评10分)。

划分出优秀(80分以上含80分)、合格(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级。

六、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作为确定教师相关待遇的必备条件。

第一次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结论的外聘教师给予半年的整改期限,若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则学校给予解聘;两次考核均合格者,学校继续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对考核优秀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连续两次考核结论均为优秀的教师,一次性奖励1200元优秀外聘教师奖;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外聘教师奖”奖的,其月基本工资上调一个档次。

职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职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外聘教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外聘教师的范围和条件1. 外聘教师是指受我校聘请,承担特定课程、实习实训、教学研究等教育教学任务及相关工作的非本校在编教师。

2. 外聘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背景,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

(3)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够胜任所聘课程的教学工作。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外聘教师的聘任程序1.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制定外聘教师计划,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

3. 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4.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外聘教师的岗位职责1. 承担所聘课程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2.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

3.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学校声誉。

五、外聘教师的考核与待遇1. 学校对外聘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

2. 外聘教师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课时费、科研奖励等,具体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 学校为外聘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其合法权益。

六、外聘教师的解聘1. 外聘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任合同:(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学校纪律的。

(3)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

2. 学校在解除聘任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外聘教师,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专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中专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中专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1. 引言中专学校外聘人员是指在中专学校中以合同形式聘用的非在编教职工,为中专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提供支持。

为了规范中专学校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校运行效率,制定本办法。

2. 聘用程序2.1 发布招聘公告学校应在合适的媒体上发布外聘人员招聘公告。

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职位名称和数量•任职要求•薪酬待遇•应聘材料提交截止日期•联系方式2.2 应聘材料筛选学校应按照公告要求,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

筛选标准应公正、公平、透明,并根据所需职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要求进行评估。

2.3 面试和选拔经过应聘材料筛选后,学校应组织面试和选拔环节。

面试和选拔应遵循以下原则:•统一面试形式,确保公正、公平、合理•选拔过程中严禁任何形式的歧视和权力滥用行为•需求不同的职位可以设定不同的考核内容和方式,以确保选拔到最适合的人员2.4 合同签订经过面试和选拔后,学校应与被录取的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包括以下内容:•工作职责和任务•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和发放方式•工作期限和终止条件•保密和知识产权约定3. 外聘人员工作管理3.1 工作目标和考核外聘人员应根据学校的工作目标,履行其聘用岗位的职责和任务。

学校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评估。

考核结果将被用于绩效评价、续聘和奖惩等方面。

3.2 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学校对外聘人员的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应进行明确和规范。

外聘人员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对违反行为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3.3 薪酬和福利待遇外聘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并根据其职位级别和工作表现进行合理调整。

学校应按时足额支付外聘人员的工资和福利。

3.4 职业发展和培训学校应为外聘人员提供职业发展和培训机会,帮助他们提升专业能力和发展潜力。

学校可以组织内外部培训活动、参加学术研讨会等形式,提供特定岗位培训和职业规划指导。

XX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XX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XX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保证外聘教师队伍的素质与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原则1.急需原则。

所有外聘教师必须是现有师资暂时不能满足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校内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也没有合适人选承担此项教学工作的。

2.资格从严原则。

所有外聘教师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从业资格,能胜任专业理论或实践教学工作。

对于特殊岗位适度放宽。

二、外聘教师的任职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的教学工作。

2.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特点,掌握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一定的教学实践经历、较好的课程设计和口头表达能力。

3.熟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能够运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进行教学,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4.理论课教师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实践课教师具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

三、外聘教师的聘任程序1.计划审批。

各教学院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任务、教师专业技术结构及教学工作量情况,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向教务处提出下学期外聘教师计划,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审核后,提交学校教务处研究。

2.院部提名。

教学院部根据学校批准的外聘教师计划,提出拟聘教师人选,并对拟聘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学能力等进行审核。

3.学校审核。

拟聘教师须填写《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连同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一并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对拟聘教师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4.签订协议。

人事处对任职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备案,与外聘教师签订聘用协议。

四、外聘教师的待遇1.外聘教师在我校授课期间由学校支付课酬(含税),学校不再提供其他福利、待遇。

未经学校审批,教学院部私自外聘的教师,学校不承担任何费用。

2.外聘教师的课酬根据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每月末各学教学院部报至教务处审核。

校外聘、聘用教师管理办法

校外聘、聘用教师管理办法

江苏省射阳中等专业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管理,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有效地实现社会教育资源共享,建立一支高水平、多专业(学科)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和调动外聘、兼职教师的积极性,规范和完善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2〕14号)》要求,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注重实效”为原则,特修订定本规定。

一、外聘、兼职教师的分类1.承担部分全日制各种教学工作(如公共课基础教学、专业课教学、实验课教学、实习、实训教学指导等)的教师。

2.重点是满足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特色专业的教学需要。

3.承担与学科、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精品课程建设有关工作的教师。

4、举办高水平学术报告、讲座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和学者。

二、聘任条件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

基本条件是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3.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4.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学校可据需要而定。

三、聘任程序1.学校根据本部门教学需要,制定外聘、兼职教师计划,并在每学期结束前教务将计划报送校长室审批。

2.外聘、兼职教师由各教研组推荐。

拟聘人员填写《江苏省射阳中等专业学校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

教务处应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完成对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师资格审核和试讲工作。

校长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被聘人员将审批表及拟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送交教务处审核。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草案)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草案)

新密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草案)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以解决教师短缺问题,现特制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一、外聘教师的聘用原则1.按需聘用的原则。

外聘兼课教师主要是由于某些课程现有教师难以胜任或短期师资不足,且课时量不多的阶段性课程;外聘全职教师主要是为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或特殊专业建设的需要。

2.择优聘用的原则。

外聘全职教师主要是从各行各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中聘任“双师型”专业课教师。

外聘兼课教师主要从其他学校在职教师或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用。

3.同步管理的原则。

外聘全职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在编教师同样的教育教学的职责,其管理和考核办法同在编教师;兼课教师在教学上管理要求同在职教师。

二、聘用条件和要求1、外聘教师原则上应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特聘专业技能型教师应具备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中级技术等级证书),本科以上学历。

(“双师”型专业人才的职业技术等级或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特殊人员的学历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2、师德师风良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日常管理。

3、外聘教师的年龄原则上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

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外聘全职教师的周工作量为18-20课时,兼课教师不限工作量。

三、招聘、考核、聘用及管理(一)招聘工作由学校用人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校长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公开招聘。

(二)考核工作。

原则上由学校分管校领导组织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等部门联合进行业务考核;办公室会同教务处、政教处进行面试,办公室组织体检。

业务考核、面试以及体检合格者,报校行政会审批后,由学校办公室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工作。

外聘全职教师聘期1年,聘期内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的,可以在聘任期满后视学校工作需要续签合同,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学校按照《劳动法》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兼课教师聘期视课程情况待定,一般为1学期;外聘教师的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由本人委托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或存原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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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草案)
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特制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聘用原则
1.按需聘用的原则。

外聘兼课教师主要是由于某些课程现有教师难以胜任或短期师资不足,且课时量不多的阶段性课程;外聘全职教师主要是为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或特殊专业建设的需要。

2.择优聘用的原则。

外聘全职教师主要是从各行各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中聘任“双师型”专业课教师。

外聘兼课教师主要从其他学校在职教师或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用。

3.同步管理的原则。

外聘全职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在编教师同样的教育教学的职责,其管理和考核办法同在编教师;兼课教师在教学上管理要求同在职教师。

二、聘用条件和要求
1、外聘教师原则上应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特聘专业技能型教师应具备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中级技术等级证书),本科以上学历。

(“双师”型专业人才的职业技术等级或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学历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2、师德师风良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日常管理。

3、外聘教师的年龄原则上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

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外聘全职教师的周工作量为12-14课时,兼课教师不限工作量。

三、招聘、考核、聘用及管理
(一)招聘工作
由学校用人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校长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公开招聘。

(二)考核工作。

原则上由学校分管校领导组织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等部门联合进行业务考核;办公室会同教务处、德育处进行面试,办公室组织体检。

业务考核、面试以及体检合格者,报校行政会审批后,由学校办公室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工作。

外聘全职教师聘期1-3年,聘期内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的,可以在聘任期满后视学校工作需要续签合同,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学校按照《劳动法》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兼课教师聘期视课程情况待定,一般为1学期;外聘教师的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由本人委托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或存原工作单位。

(四)聘用后考核管理
教务处负责对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的量化标准见附表,考核结果定级:优秀不超过15%,合格控制在75%左右,不称职不超过10%。

四、外聘教师的待遇
(一)外聘全职教师薪酬标准及其它待遇
1、全职外聘教师月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和质量奖金(含三险一金),原则上按2500元/人封顶。

70%的质量奖金当月发放;30%的质量奖金存至学期末根据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等发放。

质量奖金发放标准:优秀为留存部分的120%,称职为留存部分的100%,不称职为留存部分的50%;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严重违约的扣发全部质量奖金。

2、月基本工资。

标准为:高级讲师(含其他高级职称)1760元;讲师(含其他中级职称)1560元;研究生1360元;本科生1160元、大专生及以下960元(以上学历为第一学历)。

在本校工作满一年以上,从第二年开始每月在月基本工资基础上增加校龄工资20元,依此逐年累增。

外聘教职工在一年内连续2次考核评为“优秀”等第的,一次性奖励1200元“优秀外聘教师奖”。

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外聘教师奖”奖的,其月基本工资上调一个档次。

固定工资与其工作量挂钩,课时不足标准工作量的由其它工作量补足,教务处负责具体考核,若工作量仍达不到规定工作量者,按比例减少其月基本工资。

3、外聘全职教师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早晚自习值班补贴、节假日加班补贴计算方法及标准均与在编教师标准相同。

4、享受有薪寒暑假(月基本工资)休假;学校为其购买劳动法规定“三险一金”。

等同在职教师享受免费体检。

5、外聘教职工和在编教师一样可参加学校教学科研,外派学习进修。

(二)兼课教师待遇。

兼课教师只发放课时费,标准为:高级教师60元/节,中级教师50元/节,初级教师40元/节。

(三)外聘全职教师、兼课教师考勤、课堂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按月考核,月底报请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核后,造表报主管财务校长,其基本工资和质量奖金的固定金部分由财会室于次月15号以前发放,课时质量奖金浮动部分每期末一次性发放。

(四)外聘教师违反合同擅自离职未办理正式离职手续,学校扣除全部质量奖金作为违约金。

本暂行规定从2014年9月开始试行,如本规定与上级精神出现不一致时,以上级精神为准;本办法未涉及的有关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学校与受聘教师协商确定。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14年9月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外聘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说明:
1.请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能证明本人能力和素质的各种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三张。

2.在聘期间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严格按照学校《教师工作规范》进行授课,保证教学质量,按规定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按时参加教研室的教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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