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展示中心讲解员考核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市城乡规划展示中心讲解员考核办法
为加强XX市城乡规划展示中心(以下简称展示中心)讲解员日常管理,提高讲解员队伍素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展示中心所有在岗讲解员。
二、成立考核小组
讲解员管理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由展示中心领导、部门负责人、组长组成,其中业务考核根据考核内容增加外聘专家。
三、考核细则
考核形式分为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一)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重点检查仪容仪表、工作纪律、服务意识、工作能力等,同时设有加分事项,考核以100分为基数,具体扣分标准、加分事项详见附件1《XX市城乡规划展示中心(XX市雕塑馆)讲解员日常考核表》。日常考核由组长负责,考核小组抽查。
(二)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根据讲解员日常考核成绩、本季度的业务考核成绩,结合本季度实际工作情况,由小组考核分数(50%)、本季度业务考核分数(30%)和日常考核分数(20%)共同组成,评选出“讲解之星”、“服务之星”,人数各占参加评选人员的
12%。
1、业务考核
根据展陈内容和临展、主题展的调整,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考核,凡是不合格的,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1)业务考核方式:
采用现场抽签、随机讲解的方式进行考核。由考核小组现场打分,考核完毕公布考核成绩。
(2)业务考核内容:
①业务水平(包括仪容仪表、普通话语音面貌、思维创新、讲解逻辑、表达技巧等)
②随机问答:主要考察突发情况的灵活应变能力,现场随机提问等。
(3)评分标准:
(4)业务考核评分表见附件3:
2、“讲解之星”、“服务之星”的评选标准
“讲解之星”评选标准参考:
(1)热爱工作岗位,讲解生动、细致、有内容,工作认真,责任心强,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2)不照本宣科,善于主动学习,充分研究展览知识,善
于对讲解内容和方式进行创新;
(3)有团队意识,团结友爱同事,常与大家交流学习,共同提升讲解水平;
(4)思维反应灵活,针对不同团队能有不同的讲解接待方式,经常获得团队、群众参观好评;
(5)评选期内没有任何有效投诉事件。
“服务之星”评选标准参考:
(1)工作积极、主动、热情,能给参观者提供细节服务、人性化服务、亲情服务;
(2)服务礼仪规范到位、态度和蔼可亲、言语耐心真诚,针对参观提问不敷衍了事、不态度蛮横;
(3)团队协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在同事中能够起到模范作用和带头作用;
(4)重视学习、善于学习,通过自身学习不断完善、提升自我;
(5)评选期内没有任何有效投诉事件。
其他加分事项:
(1)本季度讲解团队数量不少于30个,撰写动态新闻数量不少于10篇;
(2)培训课时(中级讲解员培训课时每季度不少于5个课时,高级讲解员每季度培训课时不少于13个课时,特级讲解员的培训课时不少于15个课时);
(3)本季度参观群众投票满意度;
(4)本季度参与展示中心其他相关工作;
(5)本季度获得媒体的社会报道及其他荣誉,为展馆的形象展示起到正面宣传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年度考核
由考核小组根据季度考核成绩和本年度实际工作情况,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明确年度优秀、良好人数各占参加评选人员的12%。
(四)其他情况
对组长、副组长的考核,根据综合履职情况,由展示中心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每半年进行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任职。
四、奖惩措施
(一)奖励措施
1、设立岗位补贴,每人每月300元。
2、设立全勤奖,每人每月50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两次、请事假两天以上(含两天)、产假(病假)等当月累计请假天数超过15天(包括15天)、日常考核中扣分超过10分(含10分),扣除当月全勤奖。
3、对本季度评出的“讲解之星”、“服务之星”等次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讲解之星”、“服务之星”每季度各发绩效工资800元。
4、年度考核“优秀”等级奖励绩效工资1000元,“良好”等级奖励绩效工资800元。年底考核合格,年底绩效工资按每人每月100元计发。
5、组长、副组长每月分别给予200元、150元的职务补贴。
(二)惩戒措施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本季度评星资格:
(1)本季度迟到或早退两次、请事假次数累计超过三天的(包括三天)、产假(病假)等当月累计请假天数超过15天(包括15天);
(2)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的;
(3)季度内有一次(含)以上月考核低于90分以下的;
(4)其他经考核小组认定为应取消评优资格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除合同:
(1)在日常讲解过程中,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
(2)有重大投诉、媒体曝光或者性质恶劣给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
(3)日常工作中,两次违反单位管理规定的;
(4)业务考核中,凡是不合格的,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
本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并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修改完善。
附:1、《XX市城乡规划展示中心讲解员日常考核表》
2、《XX市城乡规划展示中心讲解员日常考核汇总表》
3、《XX市城乡规划展示中心讲解员业务考核评分表》
2017年7月20日
附件1:
XX市城乡规划展示中心讲解员日常考核表
7
注:本考核汇总表以100分基数进行增减。
8
附表2:
XX市城乡规划展示中心讲解员年月日常考核汇总表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