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方式
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执行有哪些方式
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执行有哪些方式在民事诉讼中,当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强制执行就成为了保障另一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强制执行的目的是通过法律的强制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公平正义和维护法律的权威。
那么,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执行都有哪些方式呢?一、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这是最常见也是最直接的强制执行方式之一。
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
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存款,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其账户,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资金。
在必要时,还可以直接将被执行人的存款划拨至申请执行人的账户,以实现债权的清偿。
例如,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败诉后拒绝支付赔偿款。
法院通过查询被告在银行的账户,发现其有足够的存款,于是依法冻结并划拨了相应的款项给原告,使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的保障。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如果被执行人有固定的工资收入、租金收入或者其他合法收入,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房屋承租人或者其他支付收入的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部分收入用于履行债务。
比如,被执行人是一名公职人员,每月有固定的工资收入。
法院可以要求其所在单位每月扣留一定比例的工资,直至债务清偿完毕。
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这是一种较为广泛的强制执行方式。
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车辆、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股权等各类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以限制被执行人对财产的处分权。
在必要时,还可以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将这些财产变现,用于偿还债务。
假设被执行人拥有一套房产,但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可以依法查封该房产,并通过评估、拍卖等程序将其出售,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债务。
四、搜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如果有证据表明被执行人隐匿了财产,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住所或者可能隐匿财产的场所进行搜查,以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比如,在一些债务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可能将贵重物品藏匿在家中或者其他秘密地点。
执行法律文书范文
一、哪些生效法律文书可以申请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〇七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当债务人拒不履行下列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
人民法院制作生效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2。
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出的支付令。
债务人自收到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出的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支付令可以作为执行根据,债权人依此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
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的财产部分。
4。
仲裁机关对国内合同仲裁所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
对于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5。
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这种债权文书,是指公证机关依照国家赋予的权力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对于追偿债款的文书,经过审查,认为事实清楚,双方并无争议,经当事人申请,依法制作的证明该项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
对于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应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执行。
二、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文本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依据: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200X)XXXX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请求: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xx款XXXX元及其利息XXX元(自X年X月X 日至X年X月X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申请人预付的诉讼费XX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X年X月X日经XXXX法院(201X)XXX民初XXX号判决书判决并生效。
判决书确定被申请人应于X年X 月X日前偿还申请人XX元。
由于被告未按判决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偿还申请人的欠款XX元。
故申请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此致XXXX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三、法院申请执行书怎么写强制执行申请书。
现行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分析
现行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108条规定,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有4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裁定终结执行;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结案标准》)下发后,执行案件结案方式又增加了一种,即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但在实践中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及执行结案任务指标的压力等原因,又出现了许多新的结案方式。
但也有片面的追求结案率造成案件循环积压的不良现象。
以现行常见的执行结案方式,根据执行实践,试作浅要分析。
一、现行的常见执行结案方式现行的常见的执行结案方式主要有:(1)执行完毕;(2)裁定终结执行;(3)裁定不予执行;(4)裁定驳回执行申请;(5)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6)中止执行;(7)终结本次执行程序;(8)委托其他法院执行;(9)其他法院委托当地法院执行,当地法院执行后将有关情况函复的;(10)债权执行凭证。
这十种结案方式按是否可恢复执行主要可分为两大类:(一)不可恢复执行的结案方式1、执行完毕。
根据《执行规定》第108条第(1)、(4)项规定的情形,执行完毕案件主要有两种,即:(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2)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二者之间有着显著的区别,但许多法院考核时并未作区分。
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是法院依职权的执行行为,能最大限度的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院的权威,这其中不含当事人之间的自愿协商行为。
而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案件,其核心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自愿协商,主要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当事人按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金额自愿协商后达成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另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由申请执行人放弃部分金额后履行完毕,这就有可能存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未全部实现的情形。
怎样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怎样申请强制执行流程一、怎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怎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具备哪些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法院执行方式有哪些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
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二、向法院申请强制强制执行流程是怎样的一、向法院申请强制强制执行流程是怎样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具体如下: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因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经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可以单方申请登记
因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经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可以单方申请登记《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在第12条作出相应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登记。
”上述规定是指导房屋登记机构办理该类房屋登记的法律和规章依据,但由于各地登记机构和申请人理解上的差误,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本应由当事人双方申请或者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取得房屋权利当事人单方申请的登记,反而成了以当事人单方申请为原则,当事人双方申请或者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取得房屋权利当事人单方申请为例外了。
其实,上述认识混淆了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原则和物权登记申请原则的统一性和同一性。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应为物权的继受性取得,按照《物权法》确定的物权登记的申请原则和《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登记类型,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以及所有权基础上的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应由有关当事人双方申请。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房屋登记办法》第12条中规定的:“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登记。
”其本质是对转让房屋权利一方当事人申请权的剥夺,而不是对人民法院执行权的排斥。
作此规定,原房屋权利义务一方当事人履行申请义务,该类房屋转移登记能够得以实现;原房屋权利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申请义务,通过人民法院的执行,该类房屋转移登记同样能够得以实现。
因此,笔者认为: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应由有关当事人双方申请登记或者经人民法院执行、取得房屋权利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
一、生效法律文书的分类物权为财产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但由于社会主体的多元化和公权力对物权的主导作用,物权受到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多个部门法的调整和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4〕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4〕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统一执行案件立案、结案标准,规范执行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并通过建立、健全辖区三级法院统一使用、切合实际、功能完备、科学有效的案件管理系统,加强对执行案件立、结案工作的管理。
该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局要及时与立案庭进行沟通,做好新、旧年度执行案件立案、结案的衔接工作,确保该意见规定的立、结案标准得到全面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为统一执行案件立案、结案标准,规范执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本意见所称执行案件包括执行实施类案件和执行审查类案件。
执行实施类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因申请执行人申请、审判机构移送、受托、提级、指定和依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且具有可强制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事项予以执行的案件。
执行审查类案件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审查和处理执行异议、复议、申诉、请示、协调以及决定执行管辖权的移转等事项的案件。
第二条执行案件统一由人民法院立案机构进行审查立案,人民法庭经授权执行自审案件的,可以自行审查立案,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以移送执行的,相关审判机构可以移送立案机构办理立案登记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现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执行机构及其职责1人民法院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执行机构,专门负责执行工作。
2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3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执行。
4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
其中复杂、疑难或被执行人不在本法院辖区的案件,由执行机构负责执行。
5执行程序中重大事项的办理,应由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并报经院长批准。
6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或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是否有不予执行事由进行审查的,应组成合议庭进行。
7执行机构应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音像设备和警械用具等,以保障及时有效地履行职责。
8执行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按规定着装。
必要时应由司法警察参加。
执行公务证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发。
9上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本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二、执行管辖10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前款案件的级别管辖,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
11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如何推进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工作
如何推进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工作一、如何推进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工作1、生效法律文书是本院作出的。
执行法院的执行机构应书面征询审判部门的意见。
审判部门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裁定予以补正。
审判部门未及时答复或者不予答复的,执行机构可层报院长督促审判部门答复。
2、生效法律文书是上级法院作出的。
执行法院的执行机构应当层报上级法院执行机构,由上级法院执行机构向审判部门征询意见。
审判部门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裁定予以补正。
上级法院的审判部门未及时答复或者不予答复的,上级法院执行机构层报院长督促审判部门答复。
3、生效法律文书是其他法院作出的。
执行法院的执行机构可以向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执行机构发函,由该法院执行机构向审判部门征询意见。
审判部门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裁定予以补正。
审判部门未及时答复或者不予答复的,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执行机构层报院长督促审判部门答复。
二、如何判断法律文书主文明确具体(1)给付金钱的,应当明确数额。
需要计算利息、违约金数额的,应当有明确的计算基数、标准、起止时间等;(2)交付特定标的物的,应当明确特定物的名称、数量、具体特征等特定信息,以及交付时间、方式等;(3)确定继承的,应当明确遗产的名称、数量、数额等;(4)离婚案件分割财产的,应当明确财产名称、数量、数额等;(5)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方式等;(6)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应当明确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标准、时间等;(7)停止侵害的,应当明确停止侵害行为的具体方式,以及被侵害权利的具体内容或者范围等;(8)确定子女探视权的,应当明确探视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交接办法等;(9)当事人之间互负给付义务的,应当明确履行顺序。
对前款规定中财产数量较多的,可以在法律文书后另附清单。
三、法律文书的类型1、民事诉讼类:起诉状、反诉书、答辩状、代理词、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上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宣告失踪申请书、宣告死亡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再审申诉书;2、婚姻家庭类:婚前财产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抚养子女协议书、遗赠协议书、遗赠抚养协议书、收养协议书;3、公司类:各类公司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各类规章制度、公司章程、规章制度、人事管理办法、劳动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等;4、劳动类:劳动合同书、劳务合同书、劳动仲裁申诉书:5、刑事诉讼类:控告状、刑事自诉状、取保候审申请书、上诉书、再审申诉书;6、行政类: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诉讼起诉书、行政诉讼答辩书、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上诉书、行政再审申诉书;7、经济类:买卖合同、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承包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经营合同、合伙协议等;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法律文书执行工作,执行法院的执行机构应书面征询审判部门的意见,审判部门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裁定予以补正。
申请执行人须知
申请执行人须知1、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享有依法处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实体权利,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等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2、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和解,或代为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申请执行人的特别授权。
3、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配合人民法院工作,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所了解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线索,不得干扰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4、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法定执行措施,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或撤销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措施,但必须经人民法院核准。
法院已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控制性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向承办法官询问控制起止时间。
控制性措施期限届满后需续冻、续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控制性措施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出申请。
5、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可以协商一致,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但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执行期限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止,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期限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至申请恢复执行日止的时间,和该案件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至最初申请执行日止的时间相加,超过法定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6、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处分被执行人财产,在评估机构作出评估报告书后,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请执行人评估财产情况和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收到评估报告书后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执行相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二十一、执行程序第四百六十二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第四百六十三条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权利义务主体明确;(二)给付内容明确。
法律文书确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
第四百六十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
第四百六十五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经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驳回其异议;(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中止执行。
驳回案外人执行异议裁定送达案外人之日起十五日内,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
第四百六十六条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第四百六十七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
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第四百六十八条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
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第四百六十九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决定暂缓执行的,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当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被执行人或者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生效法律文书范文
执行立案生效法律文书范文英文回答:Executing Enforceable Legal Documents.Executing an enforceable legal document refers to the process of putting into effect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utlined in a legal document that has been legally validated. Once a legal document has been executed, it become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involved and enforceable by law.There are several key steps involved in executing an enforceable legal document:1. Drafting and Reviewing: The first step is to carefully draft the legal document, ensuring that it accurately reflects the intent and agreement of the parties involved. It is advisable to seek legal advice during this stage to ensure that the document is legally compliant andenforceable.2. Execution: The execution of a legal document typically involves the signing of the document by all relevant parties. The signatures serve as an indication of the parties' consent to be bound by the terms of the document.3. Witnesses: In many cases, it is required to have witnesses present during the execution of a legal document. Witnesses provide independent verification of the parties' signatures and their understanding of the document's contents.4. Notarization: In certain circumstances, a legal document may require notarization. A notary public is a licensed official who verifies the identity of the parties signing the document and ensures that they have signed it voluntarily and without coercion.5. Registration: Depending on the type of legal document, it may be necessary to register it with agovernment agency or court. Registration serves to provide public notice of the document and its contents, enhancing its enforceability.Once a legal document has been validly executed, it becomes a legally binding contract. The parties involved are obligated to adhere to the terms of the document, and failure to do so may result in legal consequences.中文回答:执行生效法律文书。
法院强制执行的21种方法和手段
法院强制执行的21种方法和手段什么叫强制执行?就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强制执行的方法和手段有哪些呢?即: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这些手段对被执行人来说,都是对看得见,摸得着的财产进行执行的手段。
但是有一些执行措施,申请人不申请,法院是不会主动采用的。
今天告诉你20种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的特殊手段,只要你敢申请,人民法院会采用的。
你了解了这些执行手段,你的权益很快就能实现,不存在执行不了的问题。
一、你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如实报告财产。
对于被执行人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要求被执行人定期报告。
你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以调查令、委托调查函等方式赋予你的代理律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财产调查权。
这样你就可以及时知道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随时请求法院恢复执行。
二、如果你的被执行人是单位或企业,你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根据你的申请委托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进行审计。
审计费用由你先垫付,实际执行到位后由被执行人承担。
三、你明知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你就是不知道在何处,此时你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悬赏公告。
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可按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标准或者比例奖励举报人。
当然,奖励资金由你承担哦。
四、你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被执行人的债权。
对于被执行人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执行法院可以书面通知被执行人在限期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生效法律文书。
限期届满被执行人仍怠于申请执行的,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该到期债权。
被执行人已经申请执行的,执行法院可以请求执行该债权的人民法院协助扣留相应的执行款物。
五、你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保全被执行人的未到期债权。
法院执行法律文书范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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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性别:****,****族,**年**月**日出生,今年**岁,***户口,原住址:********,职业********,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申请参加安排被执行人****被****中级人民法院保全且执行的财产,详细为:******市******房产,档号为******。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于***年***月***日作出(***)薛民初字第****号判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并且进入执行阶段。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已经申请保全****名下全部的位于济南市********室房产,****人民法院也已于****年****月****日裁定保全。
但该处房产在薛城区人民法院裁定保全之前,因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保全,现申请人与甘信东的案件均已进入执行阶段,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对被执行的****名下的财产申请安排。
恳求贵院依法准许申请人参加执行安排的申请!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法院执行法律文书范文(第二篇)合同标题: 法院执行法律文书范例及排版要求摘要:本文是一份法院执行法律文书范文,旨在提供简洁、明确、规范的合同模板,并对排版要求进行说明。
本范文适用于需要法院执行的各类法律文书,有助于律师和相关从业人员准确、高效地起草及编辑合同。
法院执行文书范文尊敬的___________(执行法院名称):我方律师代表我方当事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特此致函并依法请求贵庭执行下述法律文书:1. 文书名称:________________文号: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2. 文书摘要:本文书是________________(法院名称)在________________(日期)作出的________________(决定、裁定等), 内容要点摘要如下:(a)___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___(c)________________3. 法院执行要求:甲方特此要求贵庭对上述文书进行有效、及时的执行,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相应的程序:(a)___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___(c)________________4. 相关协助:甲方承诺在执行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合作,包括提供相关证据、协助理清执行事项等。
人民法院执行文书格式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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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公司住宅地:******负责人:*********,职务:********,电话:******。
被执行人:******住宅地:********法定代表人:********,职务:********。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恳求事项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马上给付申请人货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利息为******,自****年**月**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淌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担当案件受理费******元;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拖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3、由被执行人担当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顺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依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利息为******,自****年**月**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淌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
案件受理费***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依据《XX民事诉讼法》其次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拖延履行金。
”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恳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规定首先要提出申请,然后法院会根据提出申请的内容来进行执行,执行以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原则以及执行标的有限原则,即执行只能针对被执行人的行为和财产,而不得针对被执行人的人身。
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一、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规定是什么?强制执行的标的应当是财物或者行为。
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
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间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应当强制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的中止执行,应当限于案外人依该条规定提出异议部分的财产范围。
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不应中止执行。
异议理由不成立的,通知驳回。
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
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被执行人、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执行。
直接到当地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
当地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要求协助执行。
委托执行,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和生效的法律文书(副本)。
委托函应当提出明确的执行要求。
受委托人民法院在接到委托函后,无权对委托执行的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实体审查;执行中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有错误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民法院反映。
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和委托人民法院的要求执行。
申请执行依据
申请执行依据摘要:一、申请执行的含义与作用二、申请执行的依据1.生效的法律文书2.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3.承担法律责任的当事人三、申请执行的程序1.准备材料2.提交申请3.审核受理4.执行措施四、申请执行的注意事项1.确保法律文书生效2.明确执行标的3.选择适当的执行方式4.关注执行期限正文:一、申请执行的含义与作用申请执行,是指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未能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对方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执行的作用在于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二、申请执行的依据1.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的前提是存在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只有法律文书生效,申请执行才有法律依据。
2.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申请执行的对象应当是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即判决书中明确了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方式。
不具备给付内容的判决,如确认合同无效、撤销行政行为等,不能作为申请执行的依据。
3.承担法律责任的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主体必须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当事人,包括被告、被申请人等。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负有法律责任。
三、申请执行的程序1.准备材料申请执行前,应准备好以下材料: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与执行标的相关的证据等。
2.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申请时需填写《执行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3.审核受理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4.执行措施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
四、申请执行的注意事项1.确保法律文书生效在申请执行前,务必确保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如判决书、裁定书等,若未生效,申请执行将无法进行。
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哪些生效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哪些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是指为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设立的专门机构,包括执行局、执行庭、执行组等。
其主要职责是依法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下面将就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哪些生效法律文书作详细阐述。
一、判决书: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依职权作出的终审的裁定。
它是一种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在得到裁决后,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判决内容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申请强制执行,强制对方履行判决。
二、裁定书:裁定书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依照当事人的请求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书面决定。
裁定书有很多种,比如裁定中止诉讼、驳回起诉等。
针对不同的裁定,执行机构的执行方式也各有差异。
三、调解书:人民调解是中国特色的一种非诉司法解决纠纷的方式之一。
调解过程中,由调解员协助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
调解协议生效后,调解员应当及时出具调解书。
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调解书也属于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之一。
四、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是由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在审理仲裁案件后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书面解决纠纷的仲裁文书。
一般而言,仲裁机构在形成裁决书后,会将该裁决书抄送当事人。
当事人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未履行裁决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执行和解协议书: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通过和解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
和解协议书是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的庭外解决纠纷的协议文书。
当事人在达成和解协议后,也可以向执行机构申请强制执行。
六、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此外,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还负责执行其他各类生效法律文书,如强制执行令、拍卖公告、查封公告、财产调查令等,这些法律文书都具有强制力。
总之,在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时,执行机构需要保证执行的法律文书真实有效,执行程序严格合法,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民事诉讼法-第五编-执行程序
被 执 行人 变 更、追加
第四百七十五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 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 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问题】对家庭财产执行的是否要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
执 行措施
金钱债权
履行行为
到期债权
申 请执 行期 间
•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
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 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民诉法解释》
• 《民诉法解释》
第四百七十二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执行中作为被
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后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被注销的,如果依照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
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该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
第四百七十三条 其他组织在执行中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 执行债务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 执行债务人;
• 执行债务人为个人合伙组织或者合伙型联营企业,无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追加该合伙组织的合伙人或参加该联营企 业的法人为执行债务人;
• 执行债务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 实或者抽逃注册资金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执行债 务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执行债权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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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生效的法律文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履行,即:对方当事人自动履行了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另一种便是执行。
执行又称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运用国家强制力,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如果对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义务,您就要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如何申请执行呢?首先,您应该了解您的案子应该由哪个法院负责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被申请人是公民的,为一年。
也就是说判决书生效起超过一年不得再向法院申请执行。
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6个月之后再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将不予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如果您向法院申请执行,您应准备好下列文件:
1、申请执行书。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但是有些案件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直接将案件的生效判决移送执行庭执行。
比如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妇女、儿童、老人的生活急需,判决一经做出,就应立即执行。
这类案件主要包括:
1、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用、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
2、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3、人民法院制作的罚款决定书。
4、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书。
您向法院递交了申请执行书,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该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可强制执行。
法院的执行措施包括: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搜查隐匿财产;强制迁出房屋,强制退出土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