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风险防控(doc 8页)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办理及风险防范
1 押 合 同 中的 当事人 不 包括 应 收 账款 的债 务 人 。 押 合 同 . 质 质 中涉 及 当事 人 只有 主 债 务 人 、 出质 人 和 质权 人 。 因 此 , 权 人 及 质
出质 人 要 以 书 面形 式 告 知 应 收 账 款 的 债 务 人 , 取 得 电 函 、 号 并 挂 信 等 书面 回执 作 为 质 押 合 同 附 件 或证 明 资 料 。
经办 人 承 担 。 由此 , 生 以下 几 个 问题 : 是 登 记 管 理 机 构 对 登 产 一
根 据 中 国 人 民银 行 发 布 的 《 收 账 款 质 押 登 记 办 法 》 定 , 应 规
可 以质 押 的应 收账 款包 括 五 方 面 权 利 : 一是 销 售 产 生 的债 权 , 包 括 销 售 货 物 , 应 水 、 、 、 , 产权 的许 可使用 等 ; 供 电 气 暖 知识 二是 出租动
产 、 产产生 的债 权 ; 提供服务 产生 的债权 ; 不动 三是 四是公 路 、 桥梁 、 隧
道 、 口等 不 动产 收 费权 ; 是 提 供 贷 款 或其 他 信 用 产 生 的 债 权 。 渡 五
二 、 户 申办 条 件 客
( ) 一 实质 要件
记错误不 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 ; 是登记不具有公信力 , 二 当登 记 权 利 与 真 实 权 利 不 一 致 时 , 真 实 权 力 为 准 ; 是 登 记 的 主要 权 以 三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风险及防范【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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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实现难易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应收账款质押率;三是在办 理应收账款质押时,通过收集留存企业销售合同的原件、卖方企业的发 货单、买方企业的收货单及货物验收合格入库的证明等企业真实交易的 情况,最大限度地保证办理质押的应收账款均为企业的真实交易。
(二)规范业务操作,防范操作风险 1、规范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在贷前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在借款合 同、质押合同中明确约定风险防范措施。应针对应收账款质押的特点, 在合同中加入特定条款。另外,在签订合同时还要注意应收账款和贷款 期限的差异问题,尽量使应收账款的到期日早于或等于借款合同的还款 日等。 2、规范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登记。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 记办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由质权人办理,登记内容由登记当事人自行 录入,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由发起登记的主体负责。同 时,由于登记应收账款质押业务不要求提交质押合同,仅要求登记质权 人、出质人、质押物等信息,因此在质押登记时应正确录入出质人、质 权人的相关信息,对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情况清楚地进行界定,在“质 押财产描述”一栏,尽量对应收账款进行详尽的描述,如清楚登记应收 账款基础合同的总价款、履行期限、支付方式、债务人的基本情况、收 费项目等要素。 (三)强化贷后监管,确保债权实现 1、设立应收账款回款专户。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可以要求出质人在贷 款银行处设立应收账款回款账户,要求应收账款债务人将相关款项支付 到上述回款账户,来防范出质人在应收账款回款后不用来还款而挪作他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流程及风控要点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流程及风控要点
一、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流程
1.客户申请:企业向金融机构(如银行)递交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申请。申请材料一般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应收账款明细表等。
2.审核与评估:金融机构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并审核是否满
足贷款条件。评估一般包括贷款用途、还款能力、应收账款的可质押性等。
3.签订合同:经过审核后,金融机构与客户签订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合同。合同中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质押物清单等条款。
4.质押登记:客户将要质押的应收账款进行登记,并提供给金融机构
进行核对。登记的应收账款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金额大于一定数额且具
有一定的成熟期等。
5.贷款发放:金融机构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发放给客户。
6.还款:客户在约定的时间内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还款。
7.解押与结清:当客户完成还款后,金融机构才会解除对应收账款的
质押,并将质押物归还给客户。
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风控要点
为了控制风险,金融机构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中需要注意以下要点。
1.资信评估:金融机构需对客户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包括客户的财
务情况、行业前景等。只有具备一定信用可靠度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客户才
能获得贷款。
2.应收账款审查:金融机构需要对客户的应收账款进行审查,核实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可质押性。同时,还要评估应收账款的回款能力,以确保贷款的安全。
3.贷款额度控制:金融机构应根据客户的资质和贷款偿还能力,合理设定贷款额度,以确保债务不过大。
4.质押物管理:金融机构需建立健全的质押物管理制度,确保质押物的安全、完整性和合规性。同时,要定期核对质押物的价值,以防质物价值下降。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含贷前、贷中、贷后)
2007年《物权法》及央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出台后,应收账款质押逐渐成为银行信贷业务常见的担保方式,尤其是在为核心制造业企业和贸易类企业提供授信支持时,受谈判能力或抵押率限制,银行往往不能获得足值的固定资产抵押,选择合格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就成为必由之路。
但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部分企业的财务经营情况不佳,个别地区的社会信用环境恶化,通过应收账款质押骗取银行贷款、或由于银行贷后管理失察导致应收账款质押落空的案例比比皆是。
如某行出现的不良案例:A钢贸公司向银行申请2亿元授信总量,全部为短期流贷,用于日常经营周转。该公司向银行提供其与B建筑公司价值10亿元的钢材采购合同,作为新增授信的主要依据,并将对应的10亿元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后A公司由于经营困难,无力偿付银行贷款,银行向B公司追索,要求B 公司按照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进行给付。但经核实,B公司与A公司实际发生的交易货值仅1亿元,其中,7000万元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通过他行账户汇划,实际存在的应收账款仅3000余万元,无法覆盖银行授信余额,导致贷款出现不良。
本文拟从定义、主要风险点、风险缓释措施三方面入手,阐述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的操作要点,便于信贷人员全面了解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及风险防范。
1定义
(一)基本概念
在法律上,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者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者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四条)。而在会计上,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风险及防范
知 第 三人 、如何 通知 、何 时通 知 等都 没 有相 应 的规
定。
其 次 ,征 信 机 构 质 押 登 记 的 公 示 力 和公 信 力 还 有 待 实 践证 明 。 《 权 法 》 规 定 质 权 自信 贷 征 信 机 构 办 物 理 出 质 登 记 时 设 立 ,在 这 里 ,登 记 是 应 收账 款 质 权 的 成 立 要 件 , 因此 ,征 信 机 构 对 于 质 权 的 登 记 应 当 采 取 实 质 审 查 。但 是 ,事 实 上 ,登 记 机 关 根 本 无 法 对 应 收 账 款 进 行 实 质 审 查 。 因 为 大 量 的 应 收 账 款 是 将 来 的 债 权 ,已经 发 生 的 债 权 是 否 真 实 以及 将 来 的债 权 能 否 实 现 ,均 属 商 业 风 险 ,不 应 该 成 为 审 查 的 内容 。并 且 根 据 《 收账 款 质 押 登 记 办 法 》 应 ,出 质 登 记 是 由质 权人 自
一
辩 质 权 人 、不 知 情 地 或 恶 意 地 向 出质 人 偿 还 债 务 而 导 致 应 收 账 款 消灭 、或 实 行 抵 销 权 而 全 部 或 部 分 消 灭 应 收 账 款 等 情 况 的 出 现 。 而致 使 质 权 人 到 时 无 法 行 使 质 权 。但 在 我 国现 有 法 律 中 ,对 于 应 收 账 款 质 押 是 否 通
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的风险要点
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的风险要点
1.应收账款真实性风险:质押人在质押应收账款时,需确保所质押的
账款是合法、真实的。如果账款存在虚假、重复出质或无效的情况,将导
致融资企业获取的资金无法偿还,从而导致质押人面临损失。
2.应收账款履约风险:质押人应注意所质押的账款是否具备足够的履
约能力。例如,如果质押人质押的账款所属的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或破产清
算等情况,将使得账款的回收受到很大的影响,从而增加了质押人的风险。
3.应收账款维持性风险:质押人需要保证质押的账款在融资期限内能
够正常回收。如果账款无法按时回收,将导致质押人无法偿还贷款本金和
利息,从而造成资金损失。
4.应收账款抵押权优先性风险:如果质押人将应收账款质押给多个金
融机构,当企业发生破产清算时,各权利人之间的债权优先顺序将决定账
款的分配。如果其他金融机构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人,将导致质押人无法
按时回收资金。
5.应收账款调整风险:质押人质押的应收账款可能会发生调整,如逾期、返还、折扣等。这将影响质押人的资金回收情况,增加了风险。
6.法律、监管风险:质押业务受到法律和监管的严格限制,质押人需
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此外,监管政策的变化
也会对质押业务造成影响,增加风险。
7.应收账款估值风险:质押款的差额计算取决于应收账款的估值。如
果估值不准确,将导致质押人无法获取预期的融资金额,增加风险。
8.融资成本风险:质押业务通常会产生一定的融资成本,如利息、手续费等。如果融资成本过高,将增加企业负担,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
综上所述,应收账款质押业务在操作中存在较多风险要点。质押人需加强风险管理能力,确保质押的应收账款真实、具备履约能力,并应注意应收账款的维持性、抵押权优先性等风险。此外,质押人还需关注法律、监管政策的变化,审慎评估应收账款的估值,并控制融资成本,以降低质押业务的风险。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风险与风险控制研究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风险与风险控制研究
摘要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一种常见的企业融资方式,但随之而来的风险也不可忽视。本文通过对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风险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帮助企业在实施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时降低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1. 引言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指企业将自身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使用该资产作
为质押,以获得融资的一种方式。这种融资方式具有灵活性高、融资效率高等优点,在企业融资中得到广泛运用。然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也伴随着风险,包括债务违约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等。因此,企业在选择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时,需充分考虑并有效应对这些风险。
2.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风险
2.1 债务违约风险
债务违约风险是指企业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过程中,债务方无法按照合约约定
偿还贷款的风险。这可能由于债务方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等原因导致。如果债务方不能按时还款,将给贷款方带来损失。
2.2 资金流动性风险
资金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过程中,无法获得足够的流动资
金支持日常经营所需的风险。这可能由于应收账款的回收速度不及预期、资金需求量增加等原因造成。如果企业无法及时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导致经营困难甚至破产。
2.3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企业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过程中,由于利率波动导致融资成本增
加的风险。如果贷款利率上升,企业的融资成本将增加,影响企业盈利能力。
3.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风险控制
3.1 信用评估与风险定价
在进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前,金融机构需要对债务方进行信用评估,评估债务
方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以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同时,金融机构还需要根据债务方的风险水平来确定风险定价,以保证贷款的安全性和盈利性。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风险及控制
以依照《 合 同法》 的规定行使 自己的撤销权 , 但如果该应收账款的债 售 人员报销 价格进行入账 ,就会导致人账价值高 于实际的价值 务人主观是善意的, 那么该质押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无 效, 这种情况下融资的金融机构所拥有的质权就会受到影响。 ( 4 ) 诉讼时效风险。对于合 同债权来说 , 权利是会受到诉讼时 不享有胜诉权 , 即得不到法律 的保护 。除非应收账 款的债务人 自 得不到法律保护 , 不能从债务人手中获得清偿。 2 . 信用风险 要 质押的应 收账款是虚构 的 , 即根本不存 在这一款项 ; 二是 , 设 质押 前该 笔应 收账 款已清偿 , 只是未入 账 ; 三是 , 设 立质押后 因而导致融资机构 的还款来源不足。 三、 应收账款质押融 资业务风 险控制 通过对风险的分析可 以得 出,金融机构若要 提供此种融 资 应采取不同 的应对措施 , 以达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 科学 的完善 1 . 法 律风险控制 对 于法律 风 险 的控 制首先 要充 分 了解有关 债 务人 的抗辩
2 0 0 7 年 1 0 J j 1 L I 《 物权法》 的施行突破 了《 捐保法》 的限制 ,
将 一 般债权的应收账款规定 为可 以成 为权利质权 的标的 ,大力 促进_ r 权利担保制度 的发展 。一定程度上缓解 了中小企业融资
难 的 问 题 ,因 此 详 细 的 厂解 收 账 款 质 押 融 资 有 利 于 其 正 确
应收账款质押管理办法共篇.doc
★应收账款质押管理办法_共10篇
范文一: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丰富信贷业务种类,促进中小企业、个体经济、个人贷款业务的发展,有效防范风险,创造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应收账款付款人是指与借款人因业务往来而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债务人,是质押应收账款的付款人。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拥有最终处臵权,并经付款人确认应收账款的收款权利作为质押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
(一)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二)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三)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
(四)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
(五)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六)农村信用社认可的其他权益。
第四条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应遵循“谨慎择优、质押从严、集中授信、余额控制”的原则。
谨慎择优:为防范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风险,业务人员应认真审查借款人、应收账款债务人的有关资料,择优选择信誉良好,资金实力雄厚的应收账款债务人,严把准入关,谨慎办理每一笔业务。
质押从严:质押的应收账款要充分考虑其真实性、有效性、到期支付的可能性等因素,从严办理。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法律意义及其风险防范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法律意义及其风险防范
一、本文概述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在现代经济活动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本文旨在探讨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法律意义及其风险防范。我们将对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明确其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接着,我们将分析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法律特征,包括其权利构造、法律效力和法律风险等方面。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深入探讨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方面,以期为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够提升对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法律意义的理解,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法律意义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具有深远的法律意义。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有助于解决企业融资难题,特别是对于那些拥有大量应收账款但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通过质押应收账款,企业能够及时获取所需资金,从而维持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丰富了金融市场的融资工具,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
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发展。
在法律层面,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意义还在于明确了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质押合同的签订,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应收账款的权属、质押条件、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从而有效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也推动了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如《物权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应收账款质押方面的规定,为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还有助于优化企业的资产结构,提高企业的资产使用效率。通过将应收账款转化为可质押的资产,企业能够更好地利用自身资源,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还有助于提升企业的信用评级和融资能力,为企业赢得更多的融资机会和更优惠的融资条件。
论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及其风险防范
论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及其风险防范
一、本文概述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近年来在企业界和金融市场中逐渐崭露头角。它允许企业将其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从金融机构获取短期流动资金,从而优化企业的财务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然而,这种融资方式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因此,如何在享受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带来的便利的有效防范和控制相关风险,成为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同关注的问题。
本文旨在全面探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运作机制、优势与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文章首先介绍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基本概念、运作流程及其在企业融资中的优势。接着,文章分析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债务人违约风险、应收账款价值波动风险、法律合规风险等。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质押物管理、优化融资结构设计、提高法律合规意识等。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为企业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实践中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基本原理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指借款人以其拥有的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其基本原理在于,借款人通过将其应收账款的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以获取短期流动资金,同时金融机构则通过对应收账款的质权控制,保障其贷款安全。
应收账款的权利转让: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中,借款人需要将其应收账款的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这是质押融资的基础。借款人通过将应收账款的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实现了对其应收账款的变现,从而获取了流动资金。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面临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要加强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风险问题的研究。
一、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基础合同效力风险
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是否成立、能否最终实现,直接与产生该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效力密切相关。倘若该基础合同本身存在交易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违背社会公德、合同自成立之初就无法履行等情形,该基础合同很可能被认定无效,比如基于博彩、走私、销售国家专卖产品等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基础合同效力丧失,直接导致应收账款不存在,对此设立的质押也必然是空中楼阁。
(二)应收账款价值难以确定的风险
应收账款的具体价值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业务实践中应防范应收账款价值虚高的风险:一是
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为商业银行开办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我国企业应收账款资源十分丰富,中小企业总资产中大约60%以上是应收账款和存货,应收账款总额高达5.5万亿元,发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截至2019年底,中征平台累计注册用户19.7万家,累计促成融资19.8万笔,累计融资金额10.6万亿元。其中,小微企业累计注册用户9.4万家;累计获得融资9.3万笔,占比47.0%;累计融资金额4万亿元,占比37.4%。但是由于应收账款质押本身是一种权力担保,质权人取得的只是以一种请求权担保另一种请求权实现的求偿权,与有体物担保的抵押权相比,其担保功能有限,特别是在作为出质人的中小企业经济实力较弱、应收账款债务人信用状态不明等情况下,与不动产抵押贷款相比,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面临的风险较大,加之其为一项近几年才开办的信贷创新业务,商业银行还缺乏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此类贷款风险的经验,因此,有必
应收账款质押的法律风险防范
I nne on rM gol B a i a nki g R e ar h n se c
中 青 年 论 坛
2 O . O 86
应 收 账 款 质 押 的 法 律 风 险 防
徐廷 尊
( 国 人 民银 行 赤 峰 市 中心 支 行 中 赤峰 040) 2 00
该 第 三人 已经 支 付合 理对 价 的情 况 下 , 权 人对 应 质 收账 款 的 质权 和第 三人 对 受 让 应 收 账 款 的权 利 就 可 能 发生 冲 突 。此 时 , 有关 应 收账 款 质押 并 未经 若 过一 定 的公 示程 序 , 质权 人 要求 就 该应 收账 款 优先
对此 设立 的质 押也 必然 只是 空 中楼 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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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O . O 86
中 青 年 论 坛
( ) 收账 款债 务人 的抗 辩权 风 险 二 应
不 包括 非金 钱之 债 。 因此 , 当债 务人 不履 行债 务 时 , 质 权 人可 以 直接 请 求 第三 债务 人 ( 即应 收账 款 债务 人 ) 自己给付 相 应款 项( 之直 接 收取 权)从 而 避 向 谓 , 免 了其他 类 型 的质 权 在实 现 时通 常需 要 的评 估 、 折
应收账款质押的风险管理内容与方法
应收账款质押的风险管理内容与方法
一,应收账款
1,概念
1)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或代垫的运杂费等,是企业采取的一种商业促销策略。
2)应收账款是企业享有的合同债权,是付款请求权。
3)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应收账款质押可界定为: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对特定或不特定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出质登记于债权人,作为债权实现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应收账款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它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风险
1,权利虚假风险。
即所质押的应收账款不存在。表现为:一是虚构应收账款。此种情形下,应收账款根本不存在;二是原来存在应收账款,但出质前已清偿,只是出质人未下账,或以其他应收账款数据冒充出质应收账款;三是出质后出质人收取了应收账款债务人(下无特别说明,均简称债务人)清偿的款项,但未提存或保管,而是用作其他目的,致使应收账款嗣后不存在。以不存在的应收账款质押,质押合同自始无效,质押物嗣后不存在的,质押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然不论何种情形,其实质均等于无第二还款来源,贷款银行不可能从债务人那里获得受偿。至于出质人、债务人有过错的,贷款银行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价格虚高风险。
即所质押的应收账款存在,但出质价格被虚高。表现为:一是出质人或出质人与借款人合谋虚报应收账款价格,使其超过或者远超过合同或实际应付的价格;二是出质人与债务人或出质人、借款人与债务人合谋,使合同上填写的价格超过或者远超过实际应付价格;三是货物折扣销售,且出库价与返还折扣双条线记账,使账务上的应收账款与最终实际应付价不一致,但出质人等故意隐瞒。不论那种情形,出质价格(即出质人向贷款银行提供的价格)均高于实际应付价格(即应收账款债务人最终应付价格)。此种情形下,第二还款来源价值可能不足,或明显不足。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风险防范
偿的风险等。如何有效防范应收账款质押融 是买卖双方信用 良好。 买卖双方有一定时期 时向人 民银行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
资风险 .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一
ຫໍສະໝຸດ Baidu
或数量的交易记 录且合作 良好 . 卖方履约能 并作相应 的应收账款的描述 , 确保应收账款
四 、 业 银行 ( 权 人 ) 严格 履 行 通 知 商 质 要
经 营之 道
廑 蠛 赣 餍 押 融
口 斯华东
风 险 瞒 范
买方应 当具备以 时设立。 收账款质押融 资是应收账款融资方式 严格落实买方 的资信条件 . 这是《 物权法》 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的
, _ z 的一种,是指企业与银行签订合同 , 下条件 : 以 具备法人资格; 信誉 良好 、 具有充 分 强制性规定,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经审批 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品,在合同规定 的期 限和 付款能力的大型企业 、 公用事业单位及政府 同意后应当签订书面应收账款质押合 同。 应
之一 . 盘 活企业 沉 淀资 金 . 缓解 中小 企业 收 账 款 条件 。 效 防 范应 收 账款 质 押 操作 风 当详 细 具体 地 载 明应 收 账 款 的有 关事 项 : 可 是 有 金
融资担保难 、 中小企业循环发展 、 增强 持续发 险。 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应收账款 额 、 期限 、 支付方式 、 债务人的名称 、 地址 、 产 展能力的重要途径 。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也 应 当具备 以下条件 : 一是应收账款贸易背景 生应收账款 的基础合 同、 基础合 同的履行程 存在一定的风险 。 如商业风险 。 也可称作 固有 真实。买卖双方应收账款相关资料 完整 。 能 度等。 其次及时向人民银行信贷征信机构办 风险。主要包括第三债务人履行能力的欠缺 提供本次商品购销合同原件 . 能证明实际销 理 应 收账 款 质押 登记 手 续 。 签订 应 收账 款 在
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的风险要点
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的风险要点
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的主要风险要点包括:
1. 客户违约风险:质押方的客户可能无法按时全额偿还应收账款,或者发生无法追回的债权损失。这可能导致质押方承担未偿还部分的风险。
2. 质押物价值下降风险:由于市场变动或其他原因,质押物的价值可能下降。如果质押物价值不足以覆盖应收账款金额,质押方可能会面临损失。
3. 法律风险:质押合同可能存在法律条款不完善、变动或存在争议的风险。这可能导致质押方无法顺利行使权益或无法追回应收账款。
4. 监管风险:监管政策的变动可能对质押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加强合规要求、调整质押物准入标准等。
5. 技术风险:应收账款质押业务通常涉及电子数据交换和风险评估系统。技术故障或黑客攻击可能导致质押方无法获取准确的应收账款信息或面临数据安全风险。
6. 利率风险:质押方可能面临利率上升风险,导致贷款成本增加。
7. 逆向选择风险:质押方可能无法准确评估质押方的信用风险,导致承担高风险的应收账款。
以上风险要点需要质押方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应对方案来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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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风险防控(doc 8页)
应收账款质押风险防控
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已经在许多国家尤其是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融资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我国《物权法》也将应收账款明确列入权利出质的范围。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已经成为企业融资的一条重要渠道,金融机构采用应收账款质押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虽然应收账款质押让公司和金融机构达到了“双赢”,但在实际操作中,应收账款质押的运作难度较大。笔者对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优势作出解析之后,提请金融机构注意实际操作中面临的问题,以防控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
所谓应收账款质押,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向银行等信贷机构提供质押担保并获得贷款的行为。应收账款分为两类:
第一类,基于一些特定不动产的收益权而发生的应收账款,也就是俗称的“收费权”。特定不动产的收益权,指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公路渡口等不动产的出租、出借、使用或通过而收取相应的租金、管理费、过路费、过桥费等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规定: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出质的,按照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理。收费权虽然在主体和用途上具有一些特殊
性,但在本质上仍是一种未来应收账款,故而我国《物权法》未将收费权质押独立规定,而是将其纳入到应收账款质押之中。
第二类,也就是狭义上的应收账款,指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即公司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或代垫的运杂费。本文着重分析狭义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能够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采纳并取得积极效果,在于其得天独厚的优势:
对于企业来说,资金充足率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而向银行借贷又是企业最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商业银行贷款坚持担保贷款为主,信用贷款例外的原则,这就迫使企业积极寻找各类担保物以获得融资。但是并非所有的企业都拥有价值巨大的不动产,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其厂房和办公场地可能均系租赁,无法用作担保。据统计,多数中小型企业中,60%以上的资产都是应收账款,这些企业包括服务型企业和凭往来信用销售产品的供应商。前者如提供软件、餐饮和咨询服务的企业,后者如一些大企业周围的卫星企业,其为大企业赊销零配件等获得应收账款等。作为无形财产之一种,应收账款无法在实物形态上被企业所利用。我国目前约有550 亿元的应收账款,因无法被利用而基本处于闲置状态。①如果能将这些应收账款向银行质押而获得贷款,相当于未来资金提前变现和回笼,再投入到企业的扩大再生产中,充分实现了“物尽其用”的效益原则,对企业的发展大有裨益。
对银行来说,不动产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占了银行贷款总额的70%,是最受银行偏爱的两种担保方式。但是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抵
①刘宝玉,孙超:《物权法中的应收账款质押制度解析》,《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93期,第19页。
允许其继续处置应收账款及其收益,那么肯定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阻碍公司的正常经营;如果允许其继续处置应收账款及其收益,由于账户上的资金是流动的,数额是不确定的,对银行而言,这无疑增加了其控制公司使用该账户资金的难度,无法确保公司有足够的偿债能力。那么,企业和银行的利益该如何平衡呢?先看一国外案例:Siebe Gorman & Co Ltd v Barclays Bank Ltd一案中,公司和债权人Barclays银行之间签订协议,在公司现有的和未来的应收账款上设定了一个固定额质押。根据质押协议,未经债权人Barclays 银行同意,公司不得在质押财产上再设定质押或者转让其中的任何一部分;公司可以收取应收账款的收益,但必须将这些收益放入其在Barclays银行的账户。双方事后就质押的应收账款及其收益产生纠纷。法官审理后认为,双方事先已经约定了对应收账款处置的限制以及将收益放入Barclays银行的账户,这项约定使得债权人Barclays 银行有权阻止公司从该账户中提款,公司无权自由处置存入该账户的应收账款的收益。②
这个经典的案例说明,质押双方可以在质押协议中约定对应收账款本身和应收账款收益的处理。如果从企业的利益出发,则可约定不经抵押权人的同意,应收账款可以自由转让,或者应收账款上的收益可以自由地实现、使用;相反,如果从金融机构的利益出发,则最好约定对应收账款本身及其收益的使用设定限制。
2、应当指定一个特定账户。为了有效控制应收账款的收益,同时又不影响公司利用其他资金进行正常的经营,比较简单有效的方法
②葛伟军:《公司应收帐款抵押相关法律问题的比较研究》,《比较法研究》,2006年第11期,第146页。
是,银行债权人可以指定一个特定账户,专门用于收取或实现应收账款的收益所用。这样一来,进入该特定账户的资金,就能被银行债权人所识别、控制,又不影响公司使用其他性质的资金。
3、应收账款设质应当交付债权凭证。《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只规定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办理出质登记,没有具体明确要交付债权凭证。从质权本质属性看,出质标的应当给债权人占有,权利出质应当把权利凭证交付给债权人占有也是理所当然的。权利凭证的交付应当订立在书面合同条款中,作为一种合同义务,出质人必须信守。假设乙企业欠甲企业100万元货款,双方有原始的供货合同,乙企业向甲企业出具了欠条。若甲企业以该应收账款出质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应将合同欠条收存,从而对该笔应收账款做到有效监控,进而阻断甲企业在出质后又将债权转让的背信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企业账面上的应收账款没有凭证,银行在办理出质登记时必须核实后在登记中特别载明。
4、应收账款质押应当登记。《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应收账款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换句话说,登记是应收账款出质的设立条件,不登记质权不生效,登记是赋予债权以担保物权效力的标志,也是对应收账款这种权利质押的一种特殊规定。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建立信贷征信中心,这个系统是全国联网最大的电子化信息系统,覆盖面达到所有金融机构,包括乡镇信用社在内的全国口径互联网技术系统。③企业应收账款的情况很复杂,其真实性、准确性是必须查清的,否则风险会很大。不管中国人民银行对登记材料进行的审查是实质审查还是形式审查,办理贷款的金融
③吕大亨:《担保物权的几个实务热点分析》,《法律适用》,2008年第8期,第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