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电厂(机组)接入系统需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的资料

合集下载

大电入网交资料通知

大电入网交资料通知

大电入网交资料通知
各发供电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新设备加入电网的资料报送工作,根据《XXX省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现就有关资料报送等提出相关要求,望遵照执行。

待启动项目(属调通中心调度、或其发电出力归调通中心调度、或接入由调通中心调度的220kV及以上变电站、母线、线路)的资料,均应对应调通中心不同专业,分别整理成册,统一报送调通中心技术处。

纸质资料要求加盖报送单位公章,电子资料按对应的业务专责意见进行提交。

除特别提示外(见附件II),所有资料均应在启动前30日提交齐备,否则,有可能造成工期后延。

本《通知》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下发<内蒙古电网并网风电场报送资料要求(试行)>的通知》(调[2008]34号)同时废止。

附件I:新设备加入电网资料报送目录附件
II:新设备加入电网资料报送清单附件III:资料报送签收联络单
XXX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中国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发布目录前言 (2)1. 总则 (3)2. 适用范围 (3)3. 规范性引用文件 (3)4. 术语和定义 (4)5. 各单位职责 (5)5.1调度机构职责 (5)5.2拟并网方职责 (5)6. 并(联)网调度管理 (5)6.1并(联)网条件 (5)6.2并(联)网程序 (6)6.3资料报送 (9)6.4调度管辖范围和调度命名编号 (9)6.5启动调试和试运行 (10)7. 统计考核 (10)8. 附则 (10)附件A 并网调度协议内容 (12)附件B 联网调度协议内容 (15)附件C 启动调试项目 (16)附件D 上报资料内容和时间 (21)前言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尹志强、孙斌、林成、严奉军、单克、黄文伟、陈锐、张旭本规定主要审定人:本规定批准人:本规定首次发布。

1.总则1.1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南方调度机构分为总调、中调、地调、县调四级,各级调度机构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力系统并(联)网调度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2.1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接入南方电网的新(改、扩)建发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主网直供用户所属设备、独立电网的并网调度管理工作。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运行准则》《电网运行规则》《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并网调度协议》《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4.术语和定义4.1并网发电厂(机组)与电网之间或电力用户的用电设备与电网之间的物理联结。

调规

调规

2.1.9中卫地调职责2.1.9.1接受宁夏区调的调度管理,执行宁夏区调发布的调度指令。

实施宁夏区调及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2.1.9.2在宁夏区调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所辖电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负责调管范围内设备的运行、监视、操作及电网的故障处置。

2.1.9.3负责监控范围内设备的集中监视、远方操作及事故、异常缺陷的处理,并将各类监控信息数据及时上报区调。

2.1.9.4 负责编制和执行所辖电网的运行方式。

2.1.9.5负责编制所辖电网内设备检修计划,属宁夏区调许可设备的检修申请由地调统一归口向宁夏区调申请。

2.1.9.6 参与编制《宁夏电网限电序位方案》中相关内容。

2.1.9.7负责所辖电网自动化、新能源等专业技术的管理工作。

2.1.9.8参加所辖电网发展规划、设计和有关工程项目的审查,负责调管范围内新设备启动。

2.1.9.9负责本地区负荷预测工作。

2.1.9.10负责签订调管范围内的发电厂、用户的并网调度协议。

2.1.9.11负责对本级监控范围内电网运行设备的集中监控,并及时向宁夏区调汇报属区调调度管辖及许可范围内一、二次设备状态及异常、事故情况。

2.1.9.12负责中卫电网内调控运行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考核和上岗考试。

2.1.9.13根据宁夏区调的指令进行调峰,负责所辖电网的电压调- 73 -整工作。

2.1.9.14行使区调和本供电公司授予的其它职权。

2.1.11 中卫地调直调用户主要职责2.1.11.1 落实中卫地调专业管理要求。

2.1.11.2 按照中卫地调的调度指令进行直调用户发、输、变电设备的相关操作,并对一、二次设备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2.1.11.3 负责直调用户发、输、变电设备、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等二次装置的运行监视、维护及检修,及时汇报运行情况,配合中卫地调进行故障处置。

2.1.11.4 配合中卫地调进行自动化相关信息接入等工作。

2.1.11.5 按规定流程及要求向调控机构提出发、输、变电设备年度、月度、日前停电计划及检修申请。

电网调度运行人员考试:电网调度调控考试必看考点(题库版)

电网调度运行人员考试:电网调度调控考试必看考点(题库版)

电网调度运行人员考试:电网调度调控考试必看考点(题库版)1、单选热稳定是指电器通过短路电流时,电器的导体和绝缘部分不因短路电流的热效应使其温度超过它的O而造成损坏妨碍继续工作的性能。

A.长期工作时的最高允许温度B.长期(江南博哥)工作时的最高允许温升C.短路时的最高允许温度D.短路时的最高允许温升正确答案:C2、单选新建、改建、扩建的发、输、变电工程投入运行前,调度机构应适时编制O和有关技术要求,并协调组织实施。

A.新设备调试方案B.新设备启动并网调度方案C.新设备验收大纲D.新设备运行规定正确答案:B3、填空题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提交检修申请内容()、检修性质、主要项目、()、()、紧急恢复时间。

正确答案:停电范围;检修时间;综合出力4、单选使用刀闸可以拉合电容电流不超过O的空载线路.A、2AB、5AC、IOA正确答案:B5、多选出现()情况时,应停用母线差动保护。

A.母线差动保护故障、异常B.直流电源消失、交流电流回路断线C.差回路的不平衡电流(电压)值超过允许值(由继保人员给出,运行人员每班交接班时检查)的30%D.线路、变压器所连接母线的位置信号指示灯不对应正确答案:A,B,C,D6、单选线路两侧的高频保护必须同时投、停,当线路任一侧开关断开时,高频保护OOA,可不停用B.停用C.一侧停用、一侧运行D.投信号正确答案:A7、单选变压器瓦斯保护动作原因是由于变压器OoA.内部故障B.套管故障C.电压过高D.一、二次侧之间电流互感器故障正确答案:A8、多选变压器重瓦斯动作跳闸处理OoA.外部检查B.取气检查分析C.二次回路上有无工作正确答案:A,B,C9、单选发电能力申报的周期是O oA每日B.每周C.每季度D.每年正确答案:A10、填空题调度员值班期间,不得离开调度室,如必须离开时,应经领导同意,由具有()的人员代替。

发电厂值长离开值班室时,应指定专人负责调度联系,并事先报告值班调度员。

正确答案:值班资格11、单选电力系统在较大的干扰下,能从原来的运行状态过渡到新的运行状态的能力,称为O oA.初时稳定B.静态稳定C.暂态稳定D.小扰动稳定正确答案:C12、多选发现运行中的断路器严重漏油时,应如何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 OA.立即将重合闸停用B.可通过其他断路器串带方式将断路器退出运行C.可通过其他断路器旁路带路后隔离开关接环流将断路器退出运行D.立即将断路器拉开正确答案:B,C13、判断题省调值班调度员是山东电网调度、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人. 正确答案:对14、多选发电机进相运行时,主要应注意()问题。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厂并网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厂并网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厂并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接入南方电网的新建电厂的并网流程与管理,保障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电力供应,引导电源项目按照电力发展规划有序建设,促进电源和电网协调发展,提高系统供电可靠性。

经广泛征求意见,南方电网公司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厂并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7月29日以南方电网计[2009]79号文予以印发,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发展目标,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思想现代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机制科学化的要求,科学地建立和健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规划建设标准体系,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南方电网新建电厂并网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根据项目核准制有关要求,对原管理办法中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编,适用于所有接入南方电网的新建电厂(含改建、扩建电厂),包括火电厂、水电厂、抽水蓄能电站、核电站、风力发电厂、用户自备电厂以及其他类型的电厂。

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办法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余文奇、梁宇1范围1.1所有接入南方电网的新建电厂(含改建、扩建电厂),包括火电厂、水电厂、抽水蓄能电站、核电站、风力发电厂、用户自备电厂以及其他类型的电厂等,适用于本规定。

1.2所有并网电厂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电力产业政策和能源政策,符合南方电网电力发展规划的电源项目方可并网。

2总则2.1为规范接入南方电网的新建电厂的并网行为,建立电厂与电网的平等互利的经济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开"和建立电力市场的要求,保障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电力供应,引导电源项目按照电力发展规划有序建设,促进电源和电网协调发展,提高系统供电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南方电网公司有关规程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发布目录前言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尹志强、孙斌、林成、严奉军、单克、黄文伟、陈锐、张旭本规定主要审定人:本规定批准人:本规定首次发布。

1.总则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南方调度机构分为总调、中调、地调、县调四级,各级调度机构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力系统并(联)网调度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接入南方电网的新(改、扩)建发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主网直供用户所属设备、独立电网的并网调度管理工作。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运行准则》《电网运行规则》《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并网调度协议》《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4.术语和定义并网发电厂(机组)与电网之间或电力用户的用电设备与电网之间的物理联结。

联网电网与电网之间的物理联接。

调度机构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运行及规范运营的机构。

电网企业拥有、经营和运行电网的电力企业。

发电企业并入电网运行(拥有单个或数个发电厂)的发电公司,或拥有发电厂的电力企业。

主网直供用户直接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的用户或通过电网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的用户。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总结近年来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经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项目核准的有关要求,为实现电网与电源协调发展,确保电厂接入系统工程与电厂同步开展前期工作、同步建成投产,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对《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发展〔2005〕266号)进行了修订,2007年4月4日以国家电网公司[2007]243号文印发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国家电网公司二○○七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 (2)第三章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查 (3)第四章电厂接入电网申请及答复 (5)第五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促进电网与电厂的协调发展,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满足电厂可靠送出,特对《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发展〔2005〕266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主要包括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查、电厂接入电网申请及答复等内容。

第三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必须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服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国家电网总体规划,坚持以大电网引导大电源,促进电源优化布局和集约化发展,确保电网、电源协调发展,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第四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应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第五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

第六条各级电网公司和各有关发电公司在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中,应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各自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拟接入国家电网的所有电厂。

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第八条为引导电源合理布局,确保电厂输电方案符合电网总体规划,在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在开展电厂接入系统设计之前,须对以下大型新建电厂项目开展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工作:(一)跨区、跨省送电的新建水电站、火电厂项目;(二)流域梯级水电站群项目;(三)规划容量在240万千瓦及以上的新建火电厂项目;(四)新建核电站项目。

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

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

水电站机组启动并网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一、机组启动验收水电工程的每一台水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完毕后,在移交生产单位投入初期商业运行前,应进行启动试运行和验收。

(一)机组启动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大坝及其他挡水建筑物和引水、尾水系统已按设计文件基本建成,或挡水建筑物的形象面貌已能满足初期发电的要求,质量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且库水位已蓄至最低发电水位以上。

待验机组进水口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

2、尾水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其他未安装机组的尾水已用闸门或闷头可靠封堵;尾水围堰和下游集渣已按设计要求清除干净。

3、厂房内土建工程已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要求基本建成,待验机组段已作好围栏隔离,各层交通通道和厂内照明已经形成,能满足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和待验机组的安全试运行;厂内排水系统已安装完毕,经调试,能可靠正常运行;厂区防洪排水设施已作安排,能保证汛期运行安全。

4、待验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包括风、水、油系统已全部安装完毕,并经调试和分部试运转,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全厂共用系统和自动化系统已经投入,能满足待验机组试运行的需要。

5、待验机组相应的电气一次、二次设备经检查试验合格,动作准确、可靠,能满足升压、变电、送电和测量、控制、保护等要求,全厂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规定。

机组计算机现地控制单元LCU已安装调试完毕,具备投入及与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的条件。

6、升压站、开关站、出线站等部位的土建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基本建成,能满足高压电气设备的安全送电;对外必需的输电线路已经架设完成,并经系统调试合格。

7、厂区通信系统和对外通信系统已按设计建成,通信可靠。

8、消防设施满足防火要求。

9、负责电站运行的生产单位已组织就绪,生产运行人员的配备能适应机组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运行操作规程已制定,配备的有关仪器、设备能满足机组试运行和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

10、有关验收的文件、资料齐全,见附录E。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2007修订)-国家电网公司[2007]243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2007修订)-国家电网公司[2007]243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2007修订)正文:----------------------------------------------------------------------------------------------------------------------------------------------------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2007]243号2007年4月4日印发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第三章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查第四章电厂接入电网申请及答复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促进电网与电厂的协调发展,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满足电厂可靠送出,特对《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发展〔2005〕266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主要包括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查、电厂接入电网申请及答复等内容。

第三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必须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服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国家电网总体规划,坚持以大电网引导大电源,促进电源优化布局和集约化发展,确保电网、电源协调发展,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第四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应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第五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

第六条各级电网公司和各有关发电公司在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中,应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各自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拟接入国家电网的所有电厂。

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第八条为引导电源合理布局,确保电厂输电方案符合电网总体规划,在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在开展电厂接入系统设计之前,须对以下大型新建电厂项目开展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工作:(一)跨区、跨省送电的新建水电站、火电厂项目;(二)流域梯级水电站群项目;(三)规划容量在240万千瓦及以上的新建火电厂项目;(四)新建核电站项目。

新疆电网新建电厂接入系统流程

新疆电网新建电厂接入系统流程

新疆电网新建电厂接入系统流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四个服务”的宗旨和《国家电网公司“三公”调度“十项措施”》,规范调度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向发电企业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并网调度服务,促进电源与电网的协调发展,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整理、简写本新建电厂接入系统流程。

一、需要具备的条件
1、发改委核准文件
2、接入批复文件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税务登记证
5、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6、调度设备命名及编号
7、调管设备范围划分
8、并网原则协议签订
二、升压站反送电流程或具备的流程
1、与省调、各地调的《并网调度协议》已签订
2、与各地调的《供用电合同》已签订
3、《并网原则协议》已签订
4、工程质检报告(反送电)
5、安评报告
6、技术监督报告
7、消防验收意见
8、电力公司验收报告
9、针对各检查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10、反送电协调会
三、机组并网流程或具备的条件
1、工程质检报告
2、安评报告
3、技术监督报告
4、消防验收意见
5、电力公司验收报告
6、针对各检查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7、《供用电合同》(是否有限的变化,若有变化须重新签订)
8、召开启委会
9、机组并网
四、转商业运行
1、生产验收交接书(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
2、动态安评试验、报告
3、涉网试验完成并满足电网要求
4、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
5、电价批复文件
6、消防验收合格
7、水利大坝验收合格。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新设备接入系统的管理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新设备接入系统的管理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新设备接入系统的管理第1条新设备接入系统前,对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统设计、初步设计、设备招标等工作,项目主管部门应邀请调度机构参与评审,并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明确调度关系。

项目主管部门应于会议前两周向调度机构提供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以利调度机构进行研究,并提出评审意见。

第2条电力调度通信、调度自动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等电网配套工程,应与发电、变电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第3条本网内220kV变电所和省调调度管辖发电厂的命名,由建设单位提出经省调批准。

其它厂、站的命名由建设单位提出经相应调度机构批准。

省调调度管辖和接入220kV电网非省调调度管辖的设备,由省调负责命名。

属上级调度机构调度管辖的设备,由上级调度机构(或委托省调)负责命名。

第4条省调或上级调度机构调度管辖及许可的新设备,建设单位应(通过运行主管部门或所属地调)于启动前3个月向省调提供有关工程资料,其内容包括:1.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发电厂项目批准文件。

2.电气一次主结线图(三份)。

3.发电机及主变参数、励磁系统及调速系统模型和参数(填写标准表格,二份)。

4.线路长度、导线型号及原线路改接情况示意图(二份)。

5.继电保护配置图、装置施工原理图及装置使用说明书(二份)。

6.调度自动化、远动设施及设备情况(二份)。

7.通信工程相关资料。

8.设备命名编号的建议(一份)。

9.其他设备资料及说明(一份)。

第5条在收到工程资料后的一个月内,省调将正式的新设备命名及调度关系发文下达给有关的设备运行维护单位。

第6条工程建设部根据工程施工、投运计划提前两个月会同生产、调度部门协调工程施工停电计划及启动投运的相关工作。

第7条新设备启动前1个半月,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向省调提出接入系统运行的申请书,其内容包括:1.主变等设备实测参数。

2.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情况。

3.启动试运行计划及负荷要求。

新建电厂(机组)接入系统需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的资料

新建电厂(机组)接入系统需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的资料

附录一-3 -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继电保护专业必备的技术条件1、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2、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含线路纵联保护通道加工设备)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完毕、调试项目符合相关检验规程的要求,并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

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二次回路正确,母差及失灵保护对每一个控制单元至少进行了1次整组传动试验。

3、电厂已按要求落实各级继电保护专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措要求。

4、机组的高频率保护、低频率保护、过电压保护、低电压保护、失磁和失步保护、快关保护、主要辅机设备低电压保护的整定已报电网调度机构审核批准,其它有关保护的定值已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

5、线路纵联保护装置已完成通道对调试验,并已将通道测试数据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

6、稳措装置及远切、远跳装置已完成整组传动试验、通道联调试验,并已将调试报告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

7、电厂已核对互感器变比,其伏安特性满足规程要求。

8、电厂已完成故障信息处理系统与主站(或分站)的联调。

9、电厂已具备全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现场运行规程,运行人员已熟练掌握全部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操作方法。

10、电厂具备全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施工图纸。

-5 -1、设备配置1.1新建电厂所用通信设备,应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通信设备选型和配置应与电网通信网协调一致,满足所接入系统的组网要求。

1.2 新建电厂通信机房至少要有一路可靠的交流电源输入,且站内连续停电时间小于12小时。

1.3 通信直流电源设备应选用性能好、运行可靠的设备;通信高频开关电源整流模块应按N+1原则配置,能可靠地自动投入,自动切换。

1.4备用蓄电池容量,应能独立维持负载容量连续运行24小时以上。

1.5通信机房的动力电源、设备电源、维护检修及仪表电源,必须由各分开关控制。

西藏电网电源并网服务管理规定试行

西藏电网电源并网服务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西藏电网电源并网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服务发电企业,规范电源并网管理,优化并网服务流程,促进网源协调工作,保障西藏电网安全运行和电源正常有序并网发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网运行准则》、《国家电网公司网源协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程规定,并结合西藏电网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并入西藏电网的电源(不含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了西藏电网电源并网服务工作各阶段的组织、程序和资料报送要求。

第五条本办法作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电源接入系统审查批复意见的附件提供给发电企业。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第六条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由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西藏区调”)组织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运维检修部、营销部、安全监察质量部、交易中心、科技信通部、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公司以及公司各供电单位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地调”)进行。

中国电科院提供网源协调技术支撑。

第七条西藏区调是电源并网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其调度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电源前期设计审查和启动投运,负责按照有关要求向上级调控分中心报送其调度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电源的相关资料。

承担网源协调管理责任,督促落实涉网设备技术要求,组织建立适用于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分析计算的涉网设备模型及参数,督促发电企业落实参数核查整改意见;组织开展电网仿真计算分析和模式扫描,校核调速器、励磁系统参数在电网各类工况和各种扰动下的适应性。

第八条运维检修部负责检查并网电源发电、输变电等一次设备是否满足并网条件。

营销部负责关口计量装置的管理和验收。

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检查验收电站安全设施、安全防护是否满足并网要求。

交易中心负责购售电合同的签订。

科技信通部负责审查电站通信系统是否满足并网要求。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公司负责并网电源的现场通信系统的调试和资料审查。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网公司•【公布日期】2004.05•【文号】国家电网总[2004]251号•【施行日期】2004.0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2005修订)(国家电网发展[2005]266号)废止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电网总[2004]251号2004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为核心的电力体制改革新形势,加强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保证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电网与电源的协调发展,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厂的安全可靠送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包括电源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和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的委托、设计、审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内接入国家电网公司电网范围的所有电厂。

第二章电源输电系统规划设计第四条在电源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为配合电源项目前期工作,研究推荐电源送电方向和电能消纳市场,统筹规划输电方案,确保电网与电源的协调发展,经电网公司和发电公司协商一致后,应就以下电源项目开展电源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工作:(一)属跨省、跨区送电的新建大型电源项目,(二)外送通道需要统筹规划的电站群或流域梯级电站群,(三)核电站项目。

其它电源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同步开展接入系统设计。

第五条电源输电系统规划设计由电网公司负责、相关发电公司配合,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开展送电方向研究,论证提出电能合理消纳范围;根据电源的最终规模和分期建设方案,研究出线电压等级,开展输电系统总体方案或流域梯级电站的最终外送方案研究,进行分期外送过渡方案研究;开展电源项目建议书阶段设计所需基本参数的配合工作;进行输电电价测算和到网电价分析;必要时开展出线走廊规划和规划选站工作;根据电网规划及受端市场情况,对电源项目分期建设方案提出建议等。

新设备的启动投运的基本规范

新设备的启动投运的基本规范

浅论新设备开启投运前期管理及技术要求定义新设备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发电和输配电(含用户)设备(首次接入电网电力基建、技改一次和二次设备)。

关键包含断路器、线路、母线、变压器、TA、TV、机组、保护和新厂站投运等。

新设备投产管理指新设备从可研、设计到接入系统运行调度管理。

一、新设备开启投产前期管理1.设备接入系统前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统设计、设备招标等评审工作应有调度机构参与。

项目主管部门应在可研、设计评审会10个工作日前向调度机构提供相关资料。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线路命名和编号,由相关单位依据相关要求提出,按调度管辖范围报送调度机构审批。

3.在估计投产前2个月,新设备业主单位(业主委托单位)应按调度机构要求报送电气主设备、保护装置、调度自动化和通信等图纸资料:⑴一次结线图(具体注明设备型号、铭牌参数和技术参数)⑵三相相位图。

⑶保护装置配置图、原理图及展开图。

⑷线路、变压器、调相机、电容器、电抗器、消弧线圈、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等设备技术规范、参数及运行定额。

⑸自动化专业资料。

⑹通信专业资料。

⑺用电负荷(有、无功)及性质。

⑻其它设备资料及说明。

4.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设备投运前,基建单位应进行参数实测,并向调度机构提交测试汇报。

变电站投运后30天内还应提供谐波测试汇报。

⑴输电线路高频、工频参数。

正序、零序阻抗及互感参数。

⑵主变压器零序阻抗。

5.新设备投入运行前,相关调度机构应完成以下工作:⑴新设备投入试运行前15天确定设备调度管辖范围(属用户自管设备在调度协议或供电协议中明确),审批调度管辖范围内电厂(站)、变电站、线路命名和设备编号。

⑵确定新设备投入运行后系统运行方法,必需时进行系统分析计算。

⑶新设备投入试运行前5天提供保护装置定值。

⑷增加和修改调度自动化系统信息;安排通信电路运行方法,协调开通通信通道;参与调度自动化、通信设施验收。

⑸补充修正相关规程和模拟结线图及调度自动化系统屏幕显示图,修改调度自动化报表。

新建电厂并网接入系统所需材料

新建电厂并网接入系统所需材料

新建电厂并网接入系统所需材料1.电厂设备:为了建设一个电厂,并网接入系统的第一步是选择合适的电厂设备,这包括发电机、逆变器、变压器、开关设备等。

发电机是产生电力的核心设备,可以选择燃煤发电机组、燃气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太阳能发电机组等。

逆变器是将直流电转化为交流电的设备,用于注入电网。

变压器用于升压或降压,确保电能传输的安全可靠。

开关设备用于电能的分配和控制。

2.并网接入系统设备:并网接入系统主要包括电力监控系统、电力输送系统和电力保护系统。

电力监控系统用于实时监测电厂的电力输出情况和电网的运行状态,包括发电功率、电压、电流等参数。

电力输送系统用于传送电力到电网中,包括输电线路、电缆等设备。

电力保护系统用于保护电厂设备和电网设备的安全运行,包括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接地保护等。

3.电力调度系统:电力调度系统用于对电厂进行运行管理和调度控制,包括发电计划的制定、发电设备的运行控制、电力调度的监控等。

电力调度系统可以实现电网和电厂之间的信息交互和远程控制,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电力传输线路:电力传输线路是连接电厂与电网的纽带,将电能从电厂输送到用户。

电力传输线路包括高压输电线路和配电线路,高压输电线路主要是输送电力到各个变电站,而配电线路则将电力送达用户终端。

电力传输线路的材料包括输电线路杆塔、电缆等。

5.电气设备:除了发电设备和并网接入系统设备外,还需要其他电气设备来支持电厂的运行。

例如,配电柜、控制柜、配电变压器等设备用于电力的分配和控制;电气仪表用于对电力参数的测量和监测;电气连接器、电缆以及电气配件等用于电力系统的连接和附属设备。

除了以上所述的主要材料和设备,还需要相关的建筑材料、办公设备、工具和安全设备等。

此外,还需要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如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总之,新建电厂并网接入系统所需材料非常复杂,需要综合考虑电厂的发电方式和规模、电网的运行要求以及相关的法规和标准等因素,以确保电厂能够顺利并网并稳定运行。

新建电厂(机组)接入系统需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资料

新建电厂(机组)接入系统需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资料

附录新建电厂V机组)接入系统需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地资料附录二新建电厂V机组)并网继电保护专业必备地技术条件1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地配置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地要求•2、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含线路纵联保护通道加工设备)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地设计要求安装完毕、调试工程符合相关检验规程地要求,并经国家规定地基建程序验收合格•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二次回路正确,母差及失灵保护对每一个控制单元至少进行了1次整组传动实验.b5E2RGbCAP3、电厂已按要求落实各级继电保护专业管理部门颁发地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措要求•4、机组地咼频率保护、低频率保护、过电压保护、低电压保护、失磁和失步保护、快关保护、主要辅机设备低电压保护地整定已报电网调度机构审核批准,其它有关保护地定值已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plEanqFDPw5、线路纵联保护装置已完成通道对调实验,并已将通道测试数据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6、稳措装置及远切、远跳装置已完成整组传动实验、通道联调实验,并已将调试报告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7、电厂已核对互感器变比,其伏安特性满足规程要求.8电厂已完成故障信息处理系统与主站<或分站)地联调.4 / 129、电厂已具备全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现场运行规程,运行人员已熟练掌握全部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地操作方法.DXDiTa9E3d10、电厂具备全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地施工图纸. 附录三新建电厂<机组)并网通信专业必备地技术条件1、设备配置1.1新建电厂所用通信设备,应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通信设备选型和配置应与电网通信网协调一致,满足所接入系统地组网要求.RTCrpUDGiT1.2新建电厂通信机房至少要有一路可靠地交流电源输入,且站内连续停电时间小于12小时.1.3通信直流电源设备应选用性能好、运行可靠地设备;通信高频开关电源整流模块应按N + 1原则配置,能可靠地自动投入,自动切换.5PCzVD7HxA1.4备用蓄电池容量,应能独立维持负载容量连续运行24小时以上.1.5通信机房地动力电源、设备电源、维护检修及仪表电源,必须由各分开关控制.1.6承载同一220KV及以上线路地两套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业务地电厂通信站,应实现通信电源双重化配置.jLBHrnAlLg1.7已配置必要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及工具.1.8无24小时值班地通信站应配置监控系统.2、机房条件2.1机房必须有良好地防雷接地设施,应满足部颁SDJ8-1979 <〈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QL548-1994《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xHAQX74J0X2.2通信机房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湿、防尘、防高温、防虫鼠等安全要求.2.3通信机房温度、湿度应满足设备运行规定地环境条件要求,机房温度为10〜30°C ,湿度为30% 〜80% . LDAYtRyKfE2.4进、出机房地电缆沟和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进行堵塞.3、运行管理3.1电厂通信设备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地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已接入电力通信网.Zzz6ZB2Ltk3.2新建光缆线路已按图施工完成,并按要求对所有纤芯进行全程测试,测试资料已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3.3电厂至电网调度机构已具备两种不同路由地调度电话通道,并开通邮电长途电话.3.4传输同一输电线路地两套继电保护信号或安全自动装置信号地两组通信设备,应分别接入两套不同地电源系统.dvzfvkwMI13.5同一条线路地两套主保护,应采用两条完全独立地传输通道.3.6已按电网要求开通到电网调度机构和所属地调地调度自动化信息、电力调度数据网等通道.3.7电厂通信机房动力环境及通信设备运行状态应处于24小时有人监视状态.无24小时值班地通信站,各通信设备主告警信息应接入电厂综合监视系统,纳入电厂电气运行统一监视与管理.rqyn14ZNXI3.8电厂已配备必要地通信专责人员,已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电网调度机构,并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3.9电厂已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必要地图纸和技术资料.附录四新建电厂<机组)并网自动化专业必备地技术条件1、电厂远动设备或监控系统须符合《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DL 516-93)等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省电力公司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地基建程序验收合格.EmxvxOtOco2、电厂至电网调度机构已具备两条不同路由地远动传输通道.3、远动信息已按电网要求配置,经过测试表明遥测精度、遥信可靠性达到设计要求并能正确传送至电网调度机构自动化系统,能正确接收电网调度机构自动化系统下发地遥控/遥调命令.SixE2yXPq54、电厂AGC AVC具备与电网调度机构调度自动化系统联合调试地条件.5、电能计量装置已参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VDL/T 448-2000 )、设计要求进行配置,并通过由电厂和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地测试和验收.电厂地关口电度底码已记录.6ewMyirQFL6、电厂地二次系统按照国家电监会第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和电网调度机构有关规定地要求已实施安全防护措施.kavU42VRUs7、电厂机房符合《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vGB/T 2887-2000 )地要求,配备UPS其容量能独立维持负载容量连续运行4小时以上.y6v3ALoS89&电厂已配备必要地自动化专责人员,并已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电网调度机构.9、电厂已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必要地图纸和技术资料.附录五新建电厂<机组)并网调试工程一、发电机性能实验工程:发电机短路实验;发电机空载实验;变压器冲击实验;发电机组励磁系统、调速系统、PSS实验;发电机进相运行实验;发电机甩负荷实验;二、二次系统<专业)实验工程:<一)、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地各组成部分<含开关)整组地电气性能实验;2.故障录波装置地电气性能实验;3.继电保护整定实验;4.纵联保护双端联合实验;5.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子站接入设备通讯调试;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子站、主站联合调试;6.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主站和子站间及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主站和子站间联合调试;7.线路故障测距装置电气实验以及与对侧地通道联调.<二)、调度自动化系统1.厂站429.1条b>项中所列地相关系统和设备地现场测试;2.厂站远动通信通道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测试;3.厂站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与调度联调实验;4.厂站遥测、遥信、遥调、遥控准确性、可靠性、实时性实验;5.发电厂、机组AGC空制系统现地实验及与EMS主站闭环联调实验;6.厂站电能计量装置检验及电能量远方终端与电能量计量主站系统地联调实验;7.厂站相量测量装置<PMU与电网实时动态监测主站系统联调实验;8.主网直供用户电力负荷管理终端与电力负荷管理主站系统地联调实验;9.厂站与AVC主站地联合调试.<三)、电力系统通信1.并网新建通信电路地设备调试<测试工程按工程验收规定执行);2.并网新建通信电路地系统调试<测试工程按工程验收规定执行);3.并网新建通信电源系统放电和告警实验;4.并网所需各种通信业务通道地误码率测试和收发电平测试;5.并网通信设备监控系统实验;6.并网调度交换机调试和调度电话通话实验.附录六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相关地法规、标准、规程规定附录七新建电厂V机组)并网相关工作通信联系方式注:江西省调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相关工作由运行方式部牵头,如果有其他事宜请与江西省调运行方式部联系•。

新设备接入电力系统需向调度机构提供的资料

新设备接入电力系统需向调度机构提供的资料

新设备接入电力系统需向调度机构提供的资料
报送单位应报送以下资料及其清单,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1、发电厂(变电站)平面布置图、电气一次主接线图(包括厂用电系统接线图)
2、线路走径图、相序图及参数
3、发电机(包括励磁系统和调速系统)、汽轮机、水轮机、锅炉技术参数
4、变压器(包括无功补偿设备)、高压电抗器技术参数
5、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资料
6、自动化专业资料
7、通信专业资料
8、汽水系统图、输煤制粉系统图、循环水取水可行性报告等
9、《水电厂水能设计报告》、《水库运行设计报告》及《水库调度手册》等
10、电源设备设计图
11、其它设备资料及说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录一
-3 -
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继电保护专业必备的技术条件
1、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2、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含线路纵联保护通道加工设备)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完毕、调试项目符合相关检验规程的要求,并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

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二次回路正确,母差及失灵保护对每一个控制单元至少进行了1次整组传动试验。

3、电厂已按要求落实各级继电保护专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措要求。

4、机组的高频率保护、低频率保护、过电压保护、低电压保护、失磁和失步保护、快关保护、主要辅机设备低电压保护的整定已报电网调度机构审核批准,其它有关保护的定值已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

5、线路纵联保护装置已完成通道对调试验,并已将通道测试数据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

6、稳措装置及远切、远跳装置已完成整组传动试验、通道联调试验,并已将调试报告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

7、电厂已核对互感器变比,其伏安特性满足规程要求。

8、电厂已完成故障信息处理系统与主站(或分站)的联调。

9、电厂已具备全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现场运行规程,运行人员已熟练掌握全部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操作方法。

10、电厂具备全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施工图纸。

-5 -
1、设备配置
1.1新建电厂所用通信设备,应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通信设备选型和配置应与电网通信网协调一致,满足所接入系统的组网要求。

1.2 新建电厂通信机房至少要有一路可靠的交流电源输入,且站内连续停电时间小于12小时。

1.3 通信直流电源设备应选用性能好、运行可靠的设备;通信高频开关电源整流模块应按N+1原则配置,能可靠地自动投入,自动切换。

1.4备用蓄电池容量,应能独立维持负载容量连续运行24小时以上。

1.5通信机房的动力电源、设备电源、维护检修及仪表电源,必须由各分开关控制。

1.6 承载同一220KV及以上线路的两套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业务的电厂通信站,应实现通信电源双重化配置。

1.7 已配置必要的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及工具。

1.8 无24小时值班的通信站应配置监控系统。

2、机房条件
2.1机房必须有良好的防雷接地设施,应满足部颁SDJ8-1979〈〈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DL548-1994《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

2.2通信机房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湿、防尘、防高温、防虫鼠等安全要求。

2.3通信机房温度、湿度应满足设备运行规定的环境条件要求,机房温度为10~30℃,湿度为30%~80%。

2.4 进、出机房的电缆沟和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进行堵塞。

3、运行管理
3.1电厂通信设备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已接入电力通信网。

3.2新建光缆线路已按图施工完成,并按要求对所有纤芯进行全程测试,测试资料已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

3.3电厂至电网调度机构已具备两种不同路由的调度电话通道,并开通邮电长途电话。

3.4传输同一输电线路的两套继电保护信号或安全自动装置信号的两组通信设备,应分别接入两套不同的电源系统。

3.5同一条线路的两套主保护,应采用两条完全独立的传输通道。

3.6已按电网要求开通到电网调度机构和所属地调的调度自动化信息、电力调度数据网等通道。

3.7 电厂通信机房动力环境及通信设备运行状态应处于24小时有人监视状态。

无24小时值班的通信站,各通信设备主告警信息应接入电厂综合监视系统,纳入电厂电气运行统一监视与管理。

3.8 电厂已配备必要的通信专责人员,已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电网调度机构,并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

3.9 电厂已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必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1、电厂远动设备或监控系统须符合《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DL 516-93)等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省电力公司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

2、电厂至电网调度机构已具备两条不同路由的远动传输通道。

3、远动信息已按电网要求配置,经过测试表明遥测精度、遥信可靠性达到设计要求并能正确传送至电网调度机构自动化系统,能正确接收电网调度机构自动化系统下发的遥控/遥调命令。

4、电厂AGC、AVC具备与电网调度机构调度自动化系统联合调试的条件。

5、电能计量装置已参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00)、设计要求进行配置,并通过由电厂和相关单位共同组织的测试和验收。

电厂的关口电度底码已记录。

6、电厂的二次系统按照国家电监会第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和电网调度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已实施安全防护措施。

7、电厂机房符合《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2000)的要求,配备UPS,其容量能独立维持负载容量连续运行4小时以上。

8、电厂已配备必要的自动化专责人员,并已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电网调度机构。

9、电厂已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必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7 -
附录五
新建电厂(机组)并网调试项目
一、发电机性能试验项目:
发电机短路试验;
发电机空载试验;
变压器冲击试验;
发电机组励磁系统、调速系统、PSS试验;
发电机进相运行试验;
发电机甩负荷试验;
二、二次系统(专业)试验项目:
(一)、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二次回路的各组成部分(含开关)整组的电气
性能试验;
2. 故障录波装置的电气性能试验;
3. 继电保护整定试验;
4. 纵联保护双端联合试验;
5. 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子站接入设备通讯调试;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
子站、主站联合调试;
6. 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主站和子站间及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主站和子站间
联合调试;
7. 线路故障测距装置电气试验以及与对侧的通道联调。

(二)、调度自动化系统
1.厂站4.
2.9.1条 b)项中所列的相关系统和设备的现场测试;
2.厂站远动通信通道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测试;
3.厂站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与调度联调试验;
4.厂站遥测、遥信、遥调、遥控准确性、可靠性、实时性试验;
5.发电厂、机组AGC控制系统现地试验及与EMS主站闭环联调试验;
6.厂站电能计量装置检验及电能量远方终端与电能量计量主站系统的联调试
验;
7.厂站相量测量装置(PMU)与电网实时动态监测主站系统联调试验;
8.主网直供用户电力负荷管理终端与电力负荷管理主站系统的联调试验;
9.厂站与AVC主站的联合调试。

(三)、电力系统通信
1.并网新建通信电路的设备调试(测试项目按工程验收规定执行);
2.并网新建通信电路的系统调试(测试项目按工程验收规定执行);
3.并网新建通信电源系统放电和告警试验;
4.并网所需各种通信业务通道的误码率测试和收发电平测试;
5.并网通信设备监控系统试验;
6.并网调度交换机调试和调度电话通话试验。

-9 -
附录六
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相关的法规、标准、规程规定
-11 -
-13 -
附录七
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相关工作通信联系方式
注:江西省调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相关工作由运行方式部牵头,如果有其他事宜请与江西省调运行方式部联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