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培训教材-质量部
《药品管理法》培训
• 其次,保健食品具有规定的服用量,而食品一般没有服用量的 要求;
• 第三,一般食品中也含有生理活性物质,但由于是自然生长中 存在的,含量较低,一般的食用方式和摄入量,在人体内无法 达到调节机能的程度,保健食品中的生理活性物质是通过提取、 分离、浓缩,认为提高或加进去纯度较高的某种生理活性物质, 使其在人体内达到发挥作用的浓度;
精品课件
劣药
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
准的,为劣药。
精品课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
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
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
精品课件
有没有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
很多中药既是食品又是 药品
精品课件
兽药是药品吗?
• 在国内,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 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 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 的物质
• 在国外,药品包括人药和兽药,是归一个 部门管理的。只是在中国人药归药监局, 兽药归农业部。
• 第五,因为保健食品是食品,食品是没有毒副作用的,不能给人体带来 任何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危害;而药品可以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然而 “是药三分毒”,药品可以有毒副作用。
• 第六,药品要在医院或药店里,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甚至还要在医护人 员的监护下,才能合理使用,达到防病治病、保护健康的目的;而保健 食品是在超市或药店,根据消费者自身的知识,不需要医生或专业人员 的指导,根据自身的知识和条件,自由购买的。
最新《药品管理法》培训课件
药品注册证书的发放
说明药品注册证书的发放条件、程序和要求,保障药品 注册证书的权威性和合法性。
程序: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发放药品注册证书 ,包括证书的制作、盖章、通知等环节。
发放条件:申请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已通过技术 审查、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等。
要求:对药品注册证书的真实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严 格把关,确保证书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03 药品生产与质量管理
药品生产许可制度
药品生产许可制度定义
药品生产许可制度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 生产企业的资质、条件和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并 颁发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书的制度。
审查内容
审查内容包括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 控制、产品检验等方面的符合性。
许可证管理
许可证应当标明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有效期等事 项,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 审查和换证。
许可证撤销与吊销
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有权撤销或吊销 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批发和零售管理
批发企业资质
药品批发企业应当具备相 应的资质和条件,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
零售企业资质
业的创新发展。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新法强化了对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 ,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 环节提出了更高要求。
加强药品信息追溯管理
新法要求建立完善的药品信息追溯体 系,确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新版《药品管理法》对行业的影响和挑战
行业洗牌与整合
新法将加速行业洗牌,小型药 品企业可能面临生存压力,进
检验标准
药品管理法培训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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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简介
《药品生产许可证》是申办药品生产企业的
前置条件,对药品生产从严管理。 《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5年(实施条例第八 条)。(《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详见《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法》) 符合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附有关产业政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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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产业政策:
关于加强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审批管理工作的通 知(国食药监安[2003]250号) 2005年12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第40号令, 发布 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 指导目录》等一系列产业政策,目录分为鼓励类 (21类)、限制类(10类)和淘汰类。 关于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范围有关问 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6]14号 ) 关于停止使用氯氟化碳类物质作为药用气雾剂辅 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279号) 通知 (关于废止《关于集团内生产企业进行药品 品种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的2006年6月6日)
监管局令24号2006年6月1日施行)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局令第7号20049
[2005]437号)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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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简介
药品管理法总计为十章,106条 第一章:总则(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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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规章
1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l998年修 订)》 (国家局令第9号 自l999年7月1日起施行) (共14章
88条)
2、关于全面加快监督实施药品GMP工作 进程的通知(国药监安[2001]448号 )
2024新版药品管理法培训课件
新版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研发、注册、生产、 流通、使用等全生命周期进行了全面规范, 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新版药品管理法明确了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的 职责和权力,加强了药品监管力度,提高了 药品监管效率。
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新版药品管理法鼓励医药产业创新,支持新 药研发和技术创新,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 展。
理、销售凭证的保存等,同时强调售后服务的重要性。
药品经营监管措施
日常监督检查
介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和方 法,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等。
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药品经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 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监管。
社会监督与举报奖励制度
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 有效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储存管理 制度,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场所, 配备必要的储存设施和设备,确
保药品储存安全、有效。
医疗机构应当对药品进行定期盘 点和养护,确保药品质量不受影
响。
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监管制度,明 确药品监管责任人,确保药品使用安 全、有效、经济。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和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药品广告应当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媒体上发布,不得在未经批准的媒 体或者场所发布。
广告发布时限
处方药广告只能在专业医药媒体上发布,且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上以公众为对 象进行宣传。非处方药广告的发布时限根据药品特点和安全性等因素确定。
药品宣传的管理要求
宣传内容要求
药品宣传应当遵循科学、准确、公正的原则,不得含有虚 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同时,宣传内容应当与药品说明 书保持一致。
药品质量部培训计划
药品质量部培训计划一、培训背景药品质量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消费者对药品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药品质量监管部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质量管理要求,因此药品质量部门的工作也面临着挑战和机遇。
为了提高药品质量部门全体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我们制定了药品质量部培训计划,希望通过此次培训,帮助每一位员工更好地适应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工作信心,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培训目标1.了解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2.掌握药品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药品质量的安全和稳定;3.提高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增强员工之间的协作和配合,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4.提高员工的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和品牌意识,提升企业形象和客户满意度;5.培养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提高员工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创新动力。
三、培训内容1.法律法规培训主要内容:国家药品管理法规、药品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药品管理政策及相关制度。
培训形式:专题讲座、案例分析、讨论交流。
2.药品质量管理知识培训主要内容: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药品质量控制技术、药品质量监管要求。
培训形式:理论讲解、现场操作、模拟实操。
3.团队合作与沟通培训主要内容:沟通技巧、团队协作、冲突处理、团队建设。
培训形式:团队游戏、角色扮演、团队合作项目。
4.诚信及服务意识培训主要内容:职业道德、诚信意识、服务理念、客户导向。
培训形式:情景模拟、角色扮演、客户服务培训。
5.创新与学习能力培训主要内容:创新意识、学习方法、自我提升、团队学习。
培训形式:创新思维训练、学习分享、案例式学习。
四、培训方式1.线下集中培训安排专业培训师进行集中授课,确保培训内容有效传达,培训时间:每月安排2次,每次2天。
最新《药品管理法》培训
某地区的药品监管部门存在监管漏洞问题,导致一些不法 商贩和不正规药品流入市场,给患者带来安全隐患。经调 查,该地区药品监管部门存在监管手段不足、法律法规不 完善等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和完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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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药品管理法的挑战与对 策
药品管理法面临的挑战
药品安全问题
近年来,药品安全问题频 繁出现,如假药、过期药 等,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 。
药品监管困难
药品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和 环节,协调和管理难度大 ,难以形成有效合力。
药品信息不对称
患者往往缺乏药品专业知 识,难以做出正确的用药 决策,导致安全隐患。
全。
建立完善的药品追溯体系,实现 药品全过程可追溯,保障患者的
用药安全。
药品管理法的监督与检查
对药品管理法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对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维护药品市场的秩序和患者的权益。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推进药品管理法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案例二:某医院的药品使用不当事件
总结词
医疗事故、责任人明确
VS
详细描述
某医院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 导致多名患者受到伤害。经调查,该医院 存在医生处方不规范、药师指导用药不当 等问题,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
案例三:某地区的药品流通秩序混乱问题
总结词
监管缺位、市场混乱
详细描述
某地区的药品流通市场存在混乱问题,药品 质量参差不齐,给患者带来安全隐患。经调 查,该地区药品监管部门存在监管缺位、市 场准入门槛低等问题,导致不法商贩大量涌 入市场,扰乱市场秩序。
药品监管
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药品的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培 训_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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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
质量管理机构 质量管理组 质量验收组 药品检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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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1
• 0602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 0603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负责起草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 执行。
• 2003年3月省局下发的: ❖ 《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 《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程序》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认证 现场检查工作程
序》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认证 现场检查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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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时限
• 新开办的药品经营企业,拿到《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申报GSP。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药 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
制定目的:加强药品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 有效。
2021/8/8
3
有关认证的文件
• 《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 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
• 国家局2003年5月下发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 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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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
• 指企业质量管理部部长。 • 新企业:执业药师,三年以上经营企业质量管理经验。
• 小知识:企业质管副总、质管部长、质量管理员在GSP认证前应与企业签订经劳动 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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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人员
(1401、1402、*1403)
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 或具有中专以上药学(相关专业)学历 专业培训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 取得岗位合格证书 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药品质量控制培训课件
药品质量控制培训教材培训教师:高行云2014年1月第一章总则1. 为什么要加强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的培训:为加强质量检验的规范管理,保证药品质量,贯彻《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
2. 质量管理与质量检验贯穿于质量检验部门及药品检验全过程。
3.质保部负责本企业质量检验规范指导工作。
第二章机构、人员与职责1. 公司应设立质量检验部门(中心化验室)。
质量检验部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与所生产药品的规模、品种和检验工作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的检验人员。
人员职责应明确。
质量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技术职称;能有效的领导质量检验机构工作,有一定的药品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有能力对药品检验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对药品检验质量负全面责任。
从事操作红外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薄层色谱扫描仪等大型精密仪器进行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检验的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药学专业或化学专业学历,经过省或地市级药检所培训,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培训合格证, 持证上岗;其中从事滴定液标定的检验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药学专业或化学专业学历,或具有中专以上药学专业学历并从事本岗位工作多年,经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从事药品质量检验的其他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技术和GMP培训,具有专业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具有本岗位检验工作的能力,经岗位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质量检验人员应经相应专业的技术培训,具有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并持证上岗;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验收人员需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识别药材真伪、质量优劣的技能,并持证上岗;从事实验动物管理和饲养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接受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2. 中心化验室的主要职责:2.1、执行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法定标准和内控标准,按照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操作,执行留样制度;2.2、执行检验用设备、仪器、试剂、试液、标准物质、滴定液、检定菌、实验动物等管理办法;2.3、对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检验、留样,并出具检验报告;2.4、考察本企业产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药品有效期提供数据;2.5、对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标准,包括法定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的修订提供可靠的实验数据。
药品管理法培训内容
药品管理法培训内容一、药品管理法概述1.1 药品管理法的定义药品管理法是一部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目的,对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监管的法律法规。
1.2 药品管理法的重要性药品管理法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全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科学的管理可以有效避免由于药品问题造成的社会问题和经济损失。
二、药品生产管理2.1 药品生产许可•药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才能合法生产药品。
•申请药品生产许可的程序和要求。
1.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资质、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控制等信息。
2.药品生产条件的审核,包括设备设施、厂房环境等。
3.药品GMP认证。
4.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
2.2 药品生产质量控制•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的生产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药品生产质量控制包括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生产记录等各个环节的控制和监管。
•药品出厂质量检验和批签发的要求。
2.3 药品生产追溯体系•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药品生产追溯体系,确保药品生产过程可追溯。
•药品生产追溯体系包括药品批次追溯、生产过程记录、产品质量信息等内容。
三、药品流通管理3.1 药品流通许可•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必须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流通许可证,才能合法经营药品。
•申请药品流通许可的条件和程序。
3.2 药品经营质量控制•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的流通环节符合相关规定。
•药品经营质量控制包括从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控制和监管。
•药品经营记录和存档的要求。
3.3 药品广告管理•药品广告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不能夸大疗效、误导消费者。
•药品广告的审查和监管。
3.4 药品召回管理•当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时,企业必须主动采取措施进行药品召回。
•药品召回的程序和要求。
四、药品使用管理4.1 药品处方和非处方管理•处方药必须由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可直接购买。
2024版质量管理体系GSP培训教材
获得GSP认证后,食品经营企业需要 接受认证机构的定期监督和复评, 以确保持续符合GSP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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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企业GSP实施要点
设施与设备管理
人员培训
企业应确保所有员工接受GSP相 关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 操作技能。
企业应提供符合GSP要求的设施 和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确保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阐述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目的、程序和方法,以及持续改进的思路和措施,推 动企业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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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GSP概述与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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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定义及发展历程
GSP定义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ood Supply Practice for Pharmaceutical Products,简称GSP)是药品经营管理和 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旨在确保药品在流通环节中的质量与安全。
改进措施制定与实施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 应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明确 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跟踪验
证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
04
持续改进机制建立
企业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不 断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优化和 完善,提高医疗器械经营质量
管理水平。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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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GSP在食品经营企业应用 实践
2024/1/25
机会和潜在的风险。
制定质量管理体系策划方案
03
根据现状分析的结果,制定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方案,包括组
织结构、职责、资源、程序、过程和输出等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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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与审批
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文件的发布和实施
最新《药品管理法》培训课件
临床试验数据是药品注册的重要依据,必须受到 严格保护。相关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制度 ,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03
(GMP)
GMP概述及实施意义
GMP定义
GMP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通过制定一系列标准和管理要求 ,确保药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 、安全性和有效性。
加强员工培训
定期开展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培训 ,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操作技能
。
建立考核机制
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员工熟 练掌握药品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
鼓励员工参与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药品质量管理和 监督工作,提高员工责任感和归属 感。
关注政策动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关注政策法规变化
01
密切关注国家药品管理政策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企业经营策
02
药品研制与注册管理
药品研制基本要求
01 安全性
药品研制必须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包括对人体无 毒无害、无严重不良反应等。
02 有效性
药品研制应证明药品的有效性,即能够治疗或预 防疾病,缓解症状或改善生活质量。
03 质量可控性
药品研制需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药 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药品注册分类及程序
监督检查程序
制定检查计划、实施现场检查、记录检查结果、作出处理决定等。
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罚措施
违法行为认定
依据《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药品生产、经营、 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认定。
处罚措施
对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信用惩戒和联合惩戒机制
最新《药品管理法》 培训课件
2019年《药品管理法》培训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 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 审查发证。
开办药品经
营企业,必 须具备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 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 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 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 度。
生产、经营、使用和
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 个人,必须遵守本法。
药品经营质量
管理规范 (GSP)
Good Supplying Practice
GSP 通过控制药品在流通环节中所 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 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 序。
.
开办药企要求
•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 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 《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 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 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 营药品。
.
拟修改内容
• 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必 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 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 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 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 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 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
药品经营许可证及 GSP证书有效期
5年
.
药品购销
安康市新高新医药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部
药品管理法 培训
2019年7月
.
一、概述
.
培训目的
本次培训主要介绍药品管理法的主要内容,了解 药品管理法中与药品经营相关的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24年《药品管理法》培训
02
03
04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剂使用登 记制度,记录药剂的名称、规 格、数量、使用日期等信息。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剂使 用的规定,确保用药的安全和
有效性。
医疗机构应当对使用过的药剂 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
处理用药过程中的问题。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患者的用 药指导和教育,提高患者用药
的依从性和安全性。
2024/2/29
8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24/2/29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
01
企业应建立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
质量方针、目标、组织结构、职责、程序等。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02
企业应制定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的质
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质量风险管理
03
企业应建立质量风险管理制度,对药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
2024/2/29
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 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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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法律责任与处罚措施
202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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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法律责任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 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 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 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 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 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 禁止其药品进口。
医疗机构药剂配制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剂配制室, 配备专业的药剂师和必要的设备 ,确保药剂配制的准确性和安全
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培训
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培训引言概述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培训是为了提高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对药品管理法规的遵守和执行能力,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
通过培训,可以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用药行为,提高用药安全水平,确保医疗机构的合规运营。
一、培训内容1.1 法规知识普及: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药品管理法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如《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等,让医务人员了解药品管理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1.2 用药安全知识:培训内容还包括用药安全知识,如药品的分类、用药禁忌、不良反应等,帮助医务人员正确使用药品,避免用药错误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1.3 医疗质量管理:培训还会涉及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医疗事故处理、医疗纠纷解决等,帮助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
二、培训对象2.1 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是药品管理法实施的主要责任人,需要深入了解相关法规,规范机构的用药管理流程。
2.2 临床医生和药剂师:临床医生和药剂师是直接参与用药的从业人员,需要熟悉药品管理法规定,确保用药安全和合理。
2.3 护士和药房工作人员:护士和药房工作人员是医疗机构用药管理的重要执行者,需要接受相关培训,提高用药管理水平。
三、培训方式3.1 线下培训: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现场授课,通过讲解、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2 在线培训: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远程培训,医务人员可以随时随地参与培训,方便快捷,提高培训效率。
3.3 实地实训: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实地实训,如参观药品生产企业、药房等,让医务人员亲身体验用药管理的全过程,加深理解。
四、培训效果评估4.1 考试评估: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评估,测试医务人员对药品管理法规的掌握程度,评估培训效果。
4.2 实操评估:通过实操操作考核医务人员的用药管理能力,检验培训效果,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4.3 反馈调查:定期进行培训效果调查,收集医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医药公司质量部培训计划
医药公司质量部培训计划一、培训目的医药公司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管控和管理,是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部门。
为了提高质量部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效率,制定并实施质量部培训计划,旨在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医药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二、培训对象医药公司质量部所有成员,包括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质量保障等相关岗位的员工。
三、培训内容1. 质量管理体系知识培训- ISO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和实施- 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写和管理- 质量标准的建立和维护2. GMP/GDP知识培训- GMP/GDP规范的理解和应用- GMP/GDP检查和审核的流程和方法- GMP/GDP相关法规的更新和解读3. 总部验收和审核培训- 总部验收的流程和要求- 总部审核的目的和重点- 总部审核标准和方法4. 产品质量管控培训- 产品质量管控的原理和方法- 异常事件处理和质量风险评估- 质量改进和持续改进的策略和实施5. 质量数据分析和统计培训- 质量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方法- 统计方法在质量数据分析中的应用- 质量数据的报告和解读6. 问题解决和决策培训- 问题解决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决策分析和决策树的应用- 典型案例分析和讨论7. 团队管理和沟通技巧培训- 团队管理的基本理念和方法- 沟通技巧和协调能力培养- 团队建设和协作精神的培养8. 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培训- 安全生产和危险品管理- 职业健康管理和现场应急处理- 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四、培训方式1. 线下课程培训- 定期组织专业培训课程,邀请行业专家进行系统的讲解和案例分析2. 在线学习培训- 开发在线培训平台,提供专业课程的学习和考核3. 实践操作培训- 安排员工参与业务操作和流程管理,培养实际工作技能4. 外部培训交流- 鼓励员工参与行业内的会议、展览和培训课程,开拓视野和增长知识五、培训计划1. 立项阶段- 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设置- 安排培训资源和讲师2. 实施阶段- 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和课程学习- 跟踪学习效果和问题反馈3. 总结阶段-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调整和完善培训计划六、培训保障1. 培训经费保障- 公司提供专项经费用于培训活动的实施2. 培训资源保障- 提供培训所需的教材、设备和场地等资源3. 培训机制保障- 建立健全的培训管理机制,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4. 培训效果保障- 设立培训评估标准,跟踪培训效果并及时调整七、培训评估1. 定期统计员工的培训学时和考核成绩2. 定期举办员工培训满意度调查3. 定期召开培训反馈会议,总结经验和改进措施八、培训效果1. 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2. 改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3. 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4. 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以上即是医药公司质量部培训计划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此培训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质量部员工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确保医药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安全。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培训资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一、GSP 认证实施情况简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4 号局长令,2000 年3 月17 日颁布,2000 年7 月1 日开始实施。
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概述:1、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内外因素的作用,随时都可能浮现问题,因此,必须在所有这些环节上采取严格管理控制措施,才干从根本上保证药品质量。
根据许多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来保证药品的质量。
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实施的GSP 是这一系列质量控制中的重要一环。
我国在2001 年12 月1 日颁布实施的《药品管理法》已明确了监督实施GSP 的法律地位,监督实施GSP 已成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点之一。
2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 的英文缩写,直译为良好的供应规范,是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计划采购、购进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而制定的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整套管理标准和规程,其核心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企业的行为,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对售出药品实施有效的追踪,保证向用户提供合格的药品。
药品经营管理和药品监督管理的实践证明,要保证药品经营质量,必须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建立并实施质量保证体系。
建立和实施质量保证体系的依据和操作原则就是GSP,其核心是通过严格的管理,来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以确保企业所经营的药品质量始终合格。
因此,GSP 是一个严格的、全面的、全过程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
三、实施GSP 的意义1 、消除质量隐患,确保药品安全有效GSP 是国家为规范我国药品经营企业行为而制定的专业性质量管理规范,具有很强的专属性。
根据药品流通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许多特点,在药品的流通环节应采用严格和具有针对性的措施,譬如建立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企业员工素质,改善经营条件,严格管理和规范药品的经营行为等,以控制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各种因素,减少发生质量问题的隐患,保证药品安全性和稳定性,这是GSP 的基本作用和实施的根本目的。
2 GSP岗前培训--质量负责人
法律法规知识要点
• 2)药品管理法有关药品经营的内容
• 第六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经其认证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进行 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法律法规知识要点
• 2)药品管理法有关药品经营的内容
• 第七十三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 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 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 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法规知识要点
• 2)药品管理法有关药品经营的内容
• 第七十五条 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法规知识要点
• 2)药品管理法有关药品经营的内容
• 第八十一条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 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 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生产 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 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法规知识要点
• 2)药品管理法有关药品经营的内容
• 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 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法律法规知识要点
• 2)药品管理法有关药品经营的内容
• 第十八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必须注 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 (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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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内容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列药品 在销售前或者进口时,指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销售或者进口: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 (二)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 前款所列药品的检验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国务院 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并公告。检验 费收缴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制定。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 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 法。 (立法目的)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
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本法。 (管理范围) 第三条: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 和保健中的作用。
2013-10-9 8
三、基本内容
第六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
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 工作。
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七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 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 记注册。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201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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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 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 药品管理法共分十章,106条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 第五章:药品管理
2013-10-9
(6 条) (7 条) (8 条) (23条)
2013-10-9 28
三、基本内容
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 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 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管理办法由国务 院制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具体办法 由国务院制定。 第三十七条 国家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 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三十八条 禁止进口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 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
2013-10-9 29
三、基本内容
第五十条 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
品通用名称。已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
不得作为药品商标使用。
第五十一条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
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
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
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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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内容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 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 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 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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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内容
第五条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 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经济综合 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 策。
2013-10-9 25
三、基本内容
第四十六条 新发现和从国外引种的药材,经国务
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销售。
第四十七条
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的管理办法,由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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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内容
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 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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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7 条)
二、概述
※ 第六章:药品包装管理
※ 第八章:药品监督 ※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3 条)
(9 条) (29条) (5 条)
第七章:药品价格和广告管理(9 条)
重点讲解药品管理法第一、二、五、六、八、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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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内容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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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内容
第三十九条 药品进口,须经国务院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 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
药品注册证书。
医疗单位临床急需或者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药
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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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内容
第四十条 药品必须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并由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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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内容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五十二条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 品时一并审批。药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直接接触药品的 包装材料和容器。 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责令停止使用。 第五十三条 药品包装必须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方便储存、运输 和医疗使用。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在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 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第三十二条 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中药饮
片依照本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药典委员会,负责
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检验机构负责标 定国家药品标准品、对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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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内容
第五十四条 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 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 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 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 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201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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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内容
第四十三条 国家实行药品储备制度。 国内发生重大灾情、疫情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国务 院规定的部门可以紧急调用企业药品。
第四十四条 对国内供应不足的药品,国务院有权限 制或者禁止出口。 第四十五条 进口、出口麻醉督管理部门发给的 《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
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
品批准文号;但是,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 材、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会同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 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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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内容
2013-10-9 11
三、基本内容
第九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 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由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2013-10-9 23
三、基本内容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经批准生产或 者进口的药品,应当组织调查;对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
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撤销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
品注册证书。 已被撤销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不得生 产或者进口、销售和使用;已经生产或者进口的,由当地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处理。
2013-10-9 13
三、基本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第十二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不符 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不得出厂。
第十三条: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
201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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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内容
第十条 除中药饮片的炮制外,药品必须按照国家 药品标准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 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药品生产企业改 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的,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 核批准。 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 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 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01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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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内容
第四十八条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 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 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013-10-9 9
三、基本内容
第七条续:《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 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 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 除依据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 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防 止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