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完整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围产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围产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开展辖区内孕产妇保健工作,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技术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提供孕产期保健技术服务。

二、负责为为辖区内孕妇建立《开封市孕产妇保健手册》(孕产妇健康档案),提供不少于5次的产前检查,提供孕期保健、营养咨询、医学指导等服务。同时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请做好异常情况随访工作。

三、负责高危孕产妇的筛查(高危评分)、管理、转诊、随访等工作。对辖区内孕妇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登记、系统管理,并及时转往上级医院,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四、负责将孕妇(妊娠28~36周、37~40周)转往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对其产检信息定期随访。

五、负责产妇的产后访视工作,对高危产妇、高危儿酌情增加访视次数。为辖区内产妇进行产后42天健康检查和保健指导,检查发现异常者,应转往上级医院。

六、开展孕产妇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普及孕产期保健、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加强宣传,公示免费服务内容,提高早孕建册率。

七、接受上级部门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按时参加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工作例会;参加

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及专业技术水平。

八、定期组织召开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例会,并对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

九、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做好围产保健门诊各项登记,完成辖区内孕产妇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及反馈工作。

十、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孕产妇保健工作任务。

围产保健工作制度

一、开展围产期保健,对辖区内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12周前建立《开封市孕产妇保健手册》,并做好登记,孕中期检查2次,孕晚期检查2次,如有高危因素的孕妇酌情增加产检次数。为孕产妇提供孕期保健、咨询、健康教育等服务,孕产期系统管理、高危妊娠管理及产后访视。

二、对高危孕妇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在《围产保健手册》做高危标志,详细记录高危妊娠的发生、转归、结局等情况。根据职责分工对高危孕产妇及时给予治疗或者转往上级医院保健机构就诊,定期追访,加强管理。

三、教会孕妇进行我自监护,做好产后访视和42天健康检查。

四、对不宜妊娠者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和知情告知,适时终止妊娠。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定期举办孕妇健康教育学堂,开展孕期保健、孕期卫生、营养个性化指导;进行产褥期保健教指导和育儿指导。

六、严守工作岗位,热情接待孕产妇,耐心询问病史,认真仔细检查。完成妇女保健服务各种信息的收集、统计、汇总、分析总结及上报质控工作。

七、门诊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技术。

八、完成各项孕产妇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