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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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常见21项违法违规事项、具体内容、法律依据

采购人常见21项违法违规事项、具体内容、法律依据

采购人常见21项违法违规事项、具体内容、法律依据以下为采购人常见违法违规事项清单具体内容:常见违法违规事项一:擅自提高采购标准具体内容包括:1.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2.超过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采购。

主要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六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中发〔2013〕13号)第十二条常见违法违规事项二:未按规定采购形式和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具体内容包括:1.未按规定实施集中采购;2.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3.未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4.将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主要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六十七条常见违法违规事项三:未合理设置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具体内容包括:1.采购需求不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2.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3.未按规定开展采购需求调查;4.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分值设置不合规;5.评审因素未量化、未细化。

主要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常见违法违规事项四: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具体内容包括: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3.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5+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5.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7.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8.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9.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4.02
•【文号】财库〔2019〕19号
•【施行日期】2019.04.0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政府采购
正文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我们研究制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2019年4月2日。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
一、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为在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注册的网上询价供应商。
二、项目工期要求: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三、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相关规定: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五、报价响应原则:
???? 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响应应包括保证货物设备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相关辅件、组件、耗材等。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其较优者为准),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相关条款作一一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或者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含糊不清、不确切、有歧义,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官网上信息不相符的, 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工作日内 8:30~17:30 期间为 4 小时,其余期间为 24 小时。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 8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供应商应在故障检修8小时后的 24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项目单位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如供应商未能在三个月内排除故障,则应在提供备用设备之日起满三个月的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全新设备供项目单位使用,且该全新设备归项目单位所有,而故障设备及备用设备退回给供应商。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法规类别】节能管理【发文字号】财库[2016]118号【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7.29【实施日期】2016.07.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6]11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为推进和规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现将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节能清单(附件1)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中的数字硬盘录像机、监控电视墙(拼接显示器)、监视器,以及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

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二、未列入本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

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相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本期节能清单的范围。

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详见附件2,凡与附件2所列性能参。

财政部印发第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财政部印发第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期节能清单进 行调整的基础上 , 成 了 形 第八期节能清 单。目前 , 第八期节 能清
单 正 式 进 入 公 示 阶 段 , 示 时 间为 2 1 公 00
年 7月 5日至 7 2 月 3日。
级品 目, 其中 , 电力变压器为新增设产品。
从此次公示的第八期节能清单中可 以发现 ,在空调和 照明产品两类政府强 制采购品 目中,新增设 了机房空调、高 压钠灯及 高压钠灯镇 流器等三类 产品 , 使得政府 强制采购类产品范 围扩大。

步加强; 四是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完善 。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联邦政府采购政策 办公室 、美国商务部及华盛顿州相关官员 就 wT O政府采购协议的利益与责任》 、
美 国政 府 采购 体 制 国在 G A下 的政 、美 P
府采购商机》 华盛顿州WT 政府采购 、 O< 协议 > 执行情况》 、 如何确保国内优惠政策 与 G A规则的一致性》及 美国投诉处理 P 机制》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和讲解。本次研
国政府采购制度。中方代表江苏省财政厅
政府 采 购处 吴 小 明 向 美方 介绍 江 苏省 开展
Hale Waihona Puke 政府采购工作 的情 况。 自全国2 个省、 来 3
5 自治 区 、4 个 个直 辖 市 和 5 计划 单 列市 个
财政厅 ( ) 局 的有关官员, 商务部、国家发
改委等 5 个中央单位有关官员以及一些科
格 ,国家 税 务 局 系统 各 级 税 务机 关 ( 购 采
器等三类产品, 其中 , 热泵热水器为首次 入 围节能清单的产品。 此外 , 原三项配 电
变 压 器 品 目改 为 变 压 器 品 目, 品 目下 包 此 含 了三 项 配 电变压 器和 电力变 压器 两类 二

编制采购文件如何落实节能环保政策功能

编制采购文件如何落实节能环保政策功能

61编制采购文件如何落实节能环保政策功能□文/李玮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公布了一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建立了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平台。

采购人能方便、高效地获知所需采购的产品,是否为品目清单所规定的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产品,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指明了方向,拓展了渠道。

加强对相关认证市场监管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行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工作,逐步进入高效、健康、稳步发展阶段。

二、实施要求(一)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财库[2004]185号第六条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第七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国办发[2007]51号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拟采购产品属距《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以下统称“采购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已十几年,2019年国家相关部委进一步调整优化了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目前,具体的落实情况如何?哪些环节与采购实施意见的要求尚有差距,需要进一步改善?笔者通过对近几年来部分省市对采购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现就相关问题探讨如下。

一、政策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守护健康显得更加重要。

为切实加强政府机构节能环保工作,发挥政府采购的率先垂范和政策导向作用,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使全社会节能环保蔚然成风。

政府机构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工作,从2004年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并开始实施,到目前已逐步进入高效、健康、稳步发展的阶段。

(一)制定配套政策规范采购工作为了推进和规范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出台了鼓励性文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管局: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现就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二、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三、逐步扩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

根据认证机构发展状况,市场监管总局商有关部门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放开、有序竞争的原则,逐步增加实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机构。

加强对相关认证市场监管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行为。

四、发布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向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提供相关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建立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方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了解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为推进和规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现将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一、节能清单(附件1)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

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二、未列入本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

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相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本期节能清单的范围。

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详见附件2,凡与附件2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台式计算机产品,不属于本期节能清单的范围。

三、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四、在本通知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执行本期节能清单。

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上期或本期节能清单,采购文件未约定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

五、已经确定实施的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按照本期节能清单重新组织协议供货活动或对相关产品进行调整。

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2927.6亿元

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2927.6亿元

同期增 长 5 .%,节约资金 ; 0 2亿 元。2 0 年 政 府 71 3 . 8 05
采 购 规 模 占 全 国G P 比 重 为 1 6 D的 .%,与上 年 同期 基 本
持平 。实施政 府 采 购改革 7 来 ,全 国政 府 采购规模 年
年 平 均 增 长 7 .%。 79
2 0 年 ,工程 类 、服 务类政府 采购增 长迅速 ,全 05
“ 节能产 品政府 采购清 单”进行 了调 整 ,现将 调 整后 的 “ 节能 产
品政府 采购清 单” 印 发给 你们 ,请遵 照执 行 。 同时 ,“ 节能产 品政 府 采 购清 单”在 中 国政 府 采购 网( t : h p/ t / w cg .o . /、 w w. pgv c ) 国家发展 改革委 网络(t : /z.d .o . / c n h p/ hsnr gv c ) t c n 和 中 国节能 节水认 证 网(h : / Ⅵ cc . g o/ 发布 。 th / w Ⅵ.epo .n ) p v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财政 部
中华人 民共和 国 国家发展和 改革 委 员会
二 0 0六年 七 月十 八 日
20 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 05 22.亿元 97 6
财政 部 日前 公布 2 0 年 全 国政府 采购统 计信 息 。 05
20 0 5年 全 国 实 际 采 购 规 模 达 到 2 2 . 元 , 比 上 年 9 7 6亿
达 到 4 7 8 元 , 比 上 年 增 长 了 ; .%。 0 .亿 5 2 9
国 工 程 类 采 购 12 . 亿 元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 .%, ;3 2 3 5 5 9
占采购总规 模 的 4 .%;服 务类 采购 15 8亿元 ,比 52 . 9

第7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正式公布

第7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正式公布
品政府 采购 清单 的通知 。通 知表示 ,经 过公示 ,第 7 期节 能清单 已最终确定 并公布 。 比第 6 对 期节能 清单 ,虽然空调 、计算机 、打 E 机等 9 口 类政
府 强 制 采 购 的 产 品 品 目未 发 生 变 化 , 但 是
民盟 提 案 : 要减少政府采购 中的人为因素
日前 ,有关政府采购的提案再次成为全国 “ 两会 ”话题。民盟的提案认为 ,政府违规 审批
现 象 时 有 发生 , 代 理 机 构 缺 乏 内 部监 督 制 约机 “
及 协议 供货 产 品 目录 。凡 是 入 围国家协 议供 货供 应商 名 录 的企 业均具 备 在全 国范 围 内参与 政府 采购 协议 供货 的 资格 ,其 向采 购单 位 所提供 产 品必 须在协 议供 货 产品 目 录 内 。各地 方政府 在 实施政 府采 购时 , 国家 名录 ”应 自 “ 动 入 围地 方名 录 ,不得 以各 种理 由拒 绝入 选 国家名 录的
品 目,还首次将建筑保温系统及保温材料纳 入进来 。同时,该清单还依据实际的执行与
操作情况进行了动态调整 ,将采购量较小的
电力 金 具 予 以 剔 除 。 据 悉 , 能清单 将于 21 年 7 节 00 月再 次 调
6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针对以上问题 , 民盟提案建议:“ Nl D gN度 建设 ,完善政府采购的监管机制 ,加强对政府 集 中采购机构 与其他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 ,重
视 完 善 采 购 目录 和 采 购 方式 ,
建立 对 自主创 新 的有效 激励
机 制 ” 。 此外 , 民盟 还 建 议 , 一 进 步 扩 大 政 府 采 购 规 模 和 范 围 ,而 对 于 首 创 和 自主 研 发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调整节能和环保产品政采清单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调整节能和环保产品政采清单
产 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 策 ,采 购人及其委托
的采 购代 理机构 ,应 当在采购文件 和采 购合同 中列 明
工程建设使用 的节 能产品 。
据 了解 ,第 十八期节能清单 中的台式计算 机产品 性 能参数作为附件予 以强制执行 ,即凡与附件所列性
能参 数不一致 的产 品 ,不得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 。清单
[ 2 0 0 4]1 8 5号 )的规 定 ,财政 部 和 国家发 展 改革 委
十八 期节能清单 ,不再执行此前公 布的节能清单 。未
列入 本期节能清单 的产 品不属 于政府优 先采购和强制
采 购的范围 。凡违反上述规定 的 ,财政 部门将 依照有
关规定严肃 处理 。
已经确定实施 的政府集 中采 购协议 供货产品涉及 强制 类产品 的,集 中采购机构应 当按 照本期节能清单
射 瞰 部 、环 境 保 护 部 、国 家 展 改革 委
调整 节 雒和 环保 产 品 政 采清 单
口本 刊记 者 武文卿
为 了加大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力度 ,根据 《 国 务 院办 公厅关 于 建立 政府 强 制采 购节 能产 品 制度 的 通知 》( 国办发 [ 2 0 0 7] 5 l 号 )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 改革 委发布 的 《 节能 产品政府 采购实 施意见 》( 财库
水嘴等 ,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 据悉 ,采购人需 购买 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 购节 能产 品范 围 ,但在 第十八 期节能清单 中无对应 细化分 类 ,且 节能清 单 中的产 品确 实无法满 足工作 需要 的 , 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 《 通知 》规定 : 相关 企业 应 当保证 节能 清单所 列 型号 / 系列 的产 品在本期节 能清单有效期 内稳定 供货 ,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
见》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政府采购》
【年(卷),期】2005(000)001
【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发挥政府机构节能(含节水)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总页数】2页(P20-2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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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2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2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2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布日期】2009.07.31•【文号】财库[2009]102号•【施行日期】2009.07.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2号)党中央有关部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为了进一步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加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我们对已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进行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第六期节能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六期节能清单中的空调机、照明产品(包括双端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单端荧光灯、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

二、节能清单将于2010年1月再次调整并公布,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2009年11月底前获得节能认证的产品进行审核和公示。

三、相关企业应当保证节能清单所列型号/系列的产品在本期节能清单有效期内稳定供货,凡因企业自身原因出现停产、无货等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拒绝提供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及相应服务,或者以节能清单以外产品替代节能清单内产品等情况,应当向财政部反映,核实后将从本期节能清单中取消相应产品/系列资格,同时,两年内该企业所有产品不再列入节能清单,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上公告。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竞价采购管理办法》发布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竞价采购管理办法》发布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竞价采购管理办法》发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近日发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竞价采购管理办法》(国机采〔2021〕17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电子竞价是指采购人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报价,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者成交的电子化采购形式。

电子竞价适用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下,纳入电子竞价品目范围内且采购人无法通过框架协议实现采购的项目。

电子竞价品目范围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根据政策法规相关规定和实际需求制定并更新。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国采中心将暂停其电子竞价交易权限3个月并予以公示:(一)竞价截止至成交公告发布期间退出竞价项目的;(二)成交公告发布后未按要求确认订单的;(三)不配合国采中心处理电子竞价相关争议的;(四)其他违反电子竞价项目交易规则的情形。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国采中心将暂停其电子竞价交易权限6个月并予以公示:(一)成交订单确认后未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没有在承诺的供货期限内及时供货或提供售后服务的;(三)提供货物或服务与电子验收单不一致的;(四)产品质量、服务等不满足公告中明确的采购需求的;(五)其他在履约环节出现的违约违规情形的。

随《办法》一起发布的还有2021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竞价品目表。

其中,一级类目20项;二级类目80项;三级类目273项(点击“阅读原文”)。

以下为《办法》全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竞价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竞价采购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提高采购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竞价,是指采购人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报价,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者成交的电子化采购形式。

第三条电子竞价适用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下,纳入电子竞价品目范围内且采购人无法通过框架协议实现采购的项目。

财政部第二批政府采购指导案例

财政部第二批政府采购指导案例

A检察院机房空调升级改造项目举报案指导性案例20号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型号/一一对应案例要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产品型号必须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型号一一对应。

相关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129号)基本案情采购人A检察院委托集中采购机构G采购中心就“A检察院机房空调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017年11月24日,G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后组织了开标、评标工作。

12月18日,G采购中心发布中标公告,B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收到关于本项目的举报材料。

举报人反映: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中标供应商B公司投标产品型号不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中,不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产品型号和节能清单内型号须完全一致”的要求。

财政部依法启动监督检查程序,并向相关当事人调取证据材料。

B公司称:其投标产品均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中,产品型号也均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中的型号相同。

为了更精确地描述产品功能,制造商根据其产品命名规则,增加了基础型号的后缀部分,仅表示一种安装形式,其整机结构、受控部件、产品性能与基础型号完全一致。

G采购中心称:本项目中标产品型号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中的品牌基础规格相符,因此原评标委员会复核后维持了原评审结果。

经查,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型号必须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中产品型号完全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B公司投标产品型号不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内。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法规类别】节能管理政府采购【发文字号】财库[2018]73号【失效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8.10【实施日期】2018.08.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国家监委,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为推进和规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现将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节能清单(附件1)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

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二、未列入本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

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相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本期节能清单的范围。

与本通知附件2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台式计算机产品,不属于。

2021年节能政策补贴煤改电政策补贴热泵政策补贴

2021年节能政策补贴煤改电政策补贴热泵政策补贴

2021年节能政策补贴、煤改电政策补贴、热泵政策补贴1.1 国家最新热泵节能补贴政策汇总1、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标准》采用分项打分的方式,总分达到45-50分是一星级,60分是二星级,80分是三星级,创新类绿色建筑项目将在评价中得到额外加分。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21年2月印发《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在有条件的社区,优先推广分布式能源和地热、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推广利用新设备新技术。

鼓励在社区改造中选用冷热电三联供、地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技术,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装置,实施阳光屋顶、阳光校园等工程。

在供热系统节能改造中,鼓励采用余热回收、风机水泵变频、气候补偿等技术,推广新型高效燃煤炉具。

3、住房城乡建设部2021年2月印发《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工业建筑建筑规划设计阶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调能耗的70%以上,分值 1.1;利用可再生能源供应的生活热水不低于生活热水总量的10%,分值0.6;空气源热泵供热量占空调供热量或生活热水供热量不低于30%,分值0.6.在全面评价阶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调能耗的70%以上,分值1.1;利用可再生能源供应的生活热水不低于生活热水总量的50%,分值0.8;空气源热泵供热量占空调供热量或生活热水供热量不低30%,分值0.6. 4、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3月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在能源领域,重点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标准制修订工作。

在建筑领域,完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和评价标准,修订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建立绿色建材标准体系。

选择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园区或重点用能企业,建设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推广低温余热发电、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效电机及电机系统等先进节能技术、设备,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5、国务院2021年4月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规划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规范节能环保市场发展,多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新的支柱产业。

能源计量法律法规清单(部分)

能源计量法律法规清单(部分)

第一部分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1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第二部分国家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综合节能政策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国管局、国务院法制办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8]230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的通知发改环资[2008]70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解放军总后勤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财政部、国资委、环保总局、中央文明办、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21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06)》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1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印发《“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4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04]2505号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印发《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编制及评估的规定》的通知计交能[1997]2542号公共机构节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通知国管办[2008]29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财政部、中直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加强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284号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和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管办[2008]293号国管局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深入开展节油节电活动的通知国管办[2008]196号国管局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带头节电节油以实际行动支援南方抗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管办[2008]32号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管办[2007]365号国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国管房地[2007]159号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中央和国家机关资源节约工作的通知国管办[2005]248号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63号教育部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通知教发[2007]19号教育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通知教发[2006]3号建筑节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科[2008]1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建科[2008]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8]9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试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通知建科[2008]80号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试行)的通知建科函[2007]271号建设部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建科[2005]78号建设部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科[2005]55号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7]302号节电节油节水节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第三部分各地出台的政府机构节能文件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实施意见第四部分附录。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实质性要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实质性要求

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 件,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不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政府优先采购节能 产品,带符号的为政府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施设备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并交付采购方使用。(提供承诺函,格式 自拟)
.交货地点:大竹县公安局,具体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 同金额全部款项(成交供应商提供发票、合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登记表)。
3、UPS不间断电源、硬盘录像机、网络摄像头、网络交换机、数据号,否则视为无效。
4、为更好地展示产品摆放后的实际效果,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整体设计效果图;包括但不限于定制操作台、定制 研判桌、定制取证桌。布局位置需根据参考布局图进行设计。效果图没有全部包含定制操作台、定制研判桌、定制 取证桌三种产品,即缺少以上三种产品中任一产品,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效果图中涉及展示特定发光文字的产品 ,文字内容暂时使用“大竹公安”四个字。
.报价要求:本次采购项目的最终报价为供应商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的所有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货款、安装费、运输费、搬运费、税金、人员培训、管理费和保险等后期维护以及风险、责任和义务等 。
.履约验收的标准和要求:
采购单位是履约验收主体,制定履约验收工作方案,成立履约验收小组,成交供应商配合,全部货物安装、调 试完7天内,邀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12021)22号)的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调试测试记录 资料,设计图纸、设备清单、技术文本、设备检验合格资料等,逐项对比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对采购项 目的全部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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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财库〔2009〕10号
党中央有关部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经委:
为了进一步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加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我们对已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进行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第五期“节能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五期“节能清单”中的空调机、照明产品(包括双端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单端荧光灯、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

二、“节能清单”将于2009年7月再次调整,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2009年5月底前获得节能认证的产品进行审核和公示。

三、相关企业应当保证“节能清单”所列型号/系列的产品在本期“节能清单”有效期内稳定供货,凡因企业自身原因出现停产、无货等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拒绝提供"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及相应服务,或者以“节能清单”以外产品替代“节能清单”内产品等情况,应当向财政部反映,核实后将从本期“节能清单”中取消相应产品/系列资格,同时,两年内该企业所有产品不再列入"节能清单",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上公告。

四、各级政府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执行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时,应当以“节能清单”中所列产品为准,未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范围。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财政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已经确定实施的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产品涉及“节能清单”产品类别的,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按照本期“节能清单”重新组织协议供货活动或进行调整。

六、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在确定工程总包单位时,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明确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七、“节能清单”从本期开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上发布,请各采购当事人到上述网站查阅、下载。

请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五期,请到有关网站查阅、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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