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88 中视传媒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企业信用报告_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目录
一、企业背景 .........................................................................................................................................................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5 1.4 主要人员 ......................................................................................................................................................9 1.5 联系方式 ......................................................................................................................................................9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对香榭丽传媒的审计失败案例分析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对香榭丽传媒的审计失败案例分析近年来,中国证券市场频繁出现财务造假和审计失误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担忧。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对香榭丽传媒的审计失败案例备受关注。
这个案例涉及了一家国内知名的传媒公司,由于审计事务所的疏忽和失误,导致了公司财务数据的不准确和假冒,进而对市场和投资者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本文将对这一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导致审计失败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案例背景香榭丽传媒是一家在中国国内市场具有很高知名度的传媒公司,业务涵盖广告、影视制作、文化娱乐等领域。
由于公司业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需要进行定期的审计工作,以确保公司的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国内知名的审计机构,曾经是香榭丽传媒的审计机构之一。
2019年,香榭丽传媒的财务数据出现严重的不正常波动,引起了市场和投资者的怀疑。
经过调查,发现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大量虚假交易和不实信息,这一切都与审计事务所的审计失误有着直接的关系。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在对香榭丽传媒的审计中,未能发现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导致了财务数据的不真实,进而对市场和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二、审计失败的原因分析审计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从审计事务所、公司管理层和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分析。
1.审计事务所的原因首先要对审计事务所的疏忽和失误进行全面的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对香榭丽传媒的审计失败,可能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审计程序不够严谨:审计事务所在对香榭丽传媒的审计工作中可能存在审计程序不够严谨的问题,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进行了不充分的审计。
(2)对公司风险的认识不足:审计事务所可能未能充分了解香榭丽传媒的业务模式和风险特征,导致未能发现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
(3)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不足:审计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在对香榭丽传媒进行审计时,可能存在素质和专业水平不足的问题,未能充分发挥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而导致审计失败。
600088 中视传媒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提名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刘素英、刘守豹、杨斌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中播(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林天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播(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林天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4.02【案件字号】(2022)京03民终19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海洋【审理法官】张海洋【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播(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林天【当事人】中播(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林天【当事人-个人】林天【当事人-公司】中播(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马波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马波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马波【代理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播(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林天【本院观点】综合双方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中播公司是否应支付林天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7月31日的劳务费74400元。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证人证言证据交换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综合双方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中播公司是否应支付林天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7月31日的劳务费74400元。
本案中林天提交了中播公司微信群聊天记录显示林天自2020年10月20日在其公司工作。
林天亦提交了租房证明,证明中播公司自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7月31日中播公司股东刘长超为其支付房租。
林天提交了光盘证据,证明林天分别于2020年11月和2021年7月为中播公司提供过摄像活动,中播公司对该光盘证据真实性亦予以认可,故林天主张其与中播公司自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7月31日存在劳务合同关系具有高度可能性。
中播公司虽不予认可,其主张双方并非劳务合同关系,而系合作或合伙关系,但并未提交合作协议或合伙协议等证据予以证明,林天亦不予认可。
企业信用报告_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00170 上海建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提名人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现提名黄昭仁先生、徐君伦先生和吴念祖先生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被提名人黄昭仁先生、徐君伦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被提名人吴念祖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芭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兰艳泽声明 2010-07-1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兰艳泽声明声明人兰艳泽,作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 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 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十二、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二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二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二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二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华数传媒:关于选举鲍林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公告编号:2020-023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鲍林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鲍林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故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鲍林强先生。
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鲍林强先生简历如下:
鲍林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
曾任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经管办主任,浙江风行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都市快报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都市快报社副社长,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媒控股:000607)总经理、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
现任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浙江省智慧城市促进会副会长。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1。
了解您的客户与反洗钱调查问卷
{>, ?<}{>若是,多长时间审查一次?<}
{><}{>是否<}
.贵机构是否使用在我行开立的清算账户向下游银行提供清算服务(即代理行嵌套账户业务)?若是,请说明如何管控下游银行洗钱风险。下游银行是指在贵机构开立清算账户并经过贵机构在我行开立的清算账户进行清算业务的银行。
{>, .<}{>若是,请指出该国家名称。<}
{><}{>是否<}
.{>?<}{>负责监督反洗钱法律法规的监管机构的名称是什么?<}
三、反洗钱政策、操作方式及操作规程
.{>?<}{>贵机构是否制定了书面的、旨在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的政策和操作规程?<}
{><}{>是否<}
.贵机构是否评估面临的洗钱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反洗钱政策及流程?
{><}{><}
{>( )<}{>请提供贵机构董事会或管理层成员的姓名(若空间不足可添加附件)<}
最终受益人(指最终拥有或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或客户所办理的交易最终受益的自然人,包括对客户施加最终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姓名:
国籍:
居住国: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业务信息<}
{>:<}{>与我行保持业务关系的目的:<}
{><}{>是否<}
企业信用报告_材汇(厦门)贸易有限公司
目录一、企业背景 (5)1.1 工商信息 (5)1.2 分支机构 (5)1.3 变更记录 (5)1.4 主要人员 (10)1.5 联系方式 (10)二、股东信息 (10)三、对外投资信息 (10)四、企业年报 (11)五、重点关注 (12)5.1 被执行人 (12)5.2 失信信息 (12)5.3 裁判文书 (12)5.4 法院公告 (12)5.5 行政处罚 (13)5.6 严重违法 (13)5.7 股权出质 (13)5.8 动产抵押 (13)5.9 开庭公告 (13)5.11 股权冻结 (13)5.12 清算信息 (13)5.13 公示催告 (14)六、知识产权 (14)6.1 商标信息 (14)6.2 专利信息 (14)6.3 软件著作权 (14)6.4 作品著作权 (14)6.5 网站备案 (14)七、企业发展 (15)7.1 融资信息 (15)7.2 核心成员 (15)7.3 竞品信息 (15)7.4 企业品牌项目 (15)八、经营状况 (15)8.1 招投标 (15)8.2 税务评级 (16)8.3 资质证书 (16)8.4 抽查检查 (16)8.5 进出口信用 (16)8.6 行政许可 (16)一、企业背景1.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材汇(厦门)贸易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350206200454245统一信用代码:91350206M00012343G法定代表人:石燕玲组织机构代码:M0001234-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所属行业:批发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时间:2015-08-11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14号206室之二营业期限:2015-08-11 至 2065-08-10经营范围:建材批发。
登记机关: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日期:2021-07-091.2 分支机构截止2022年05月10日,爱企查未找到该公司的分支机构内容。
不排除相关网站未公开或形式差异,在此仅供参考。
爱尔眼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尽管如此,公司及其下属医院仍不可能杜绝所有的医疗事故和差错,仍将面 临一定的医疗风险。
2、民营医疗机构的社会认知风险 我国民营医疗机构群体是在公立医疗机构处于垄断地位的背景下产生和发 展起来的,起步晚、积累少,各民营医疗机构之间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也参差不
4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齐。一小部分民营医院诚信度低、缺乏自律,损害了民营医疗机构在社会上的整 体形象。
眼科医疗风险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 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导 致医疗过失所致;另一方面并非诊疗行为本身存在过失,而是由于其它不可抗、 不可预测原因(如药物过敏)所致,或在诊疗后患者出现目前行业技术条件下难 以避免的并发症,其中以手术后并发症为主。
600088 中视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公告编号:临2013-10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6月7日上午10:30在北京温特莱中心B座22层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位,实到董事9位。
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梁晓涛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3年6月27日任期届满,公司举行换届选举。
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的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及相关情况进行了审阅和了解,认为被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经本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梁晓涛、赵刚、王焰、石村、陆海亮、周利明、刘素英、刘守豹、杨斌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其中,梁晓涛、赵刚、王焰、石村、陆海亮、周利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素英、刘守豹、杨斌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意见书见附件一、二、三、四)。
独立董事刘素英、刘守豹、杨斌表示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二、《关于提议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3-12号”《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见附件五。
600084 _ 中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外出售资产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对外出售资产的议案,经公司依法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会董事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2、本次交易目的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优化体验馆建设布局,促进销售市场开拓范围,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
3、本次交易转让定价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结果为基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公平合理地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涉及相关定价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章:(关于公司对外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600088 中视传媒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编号:临2013-12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目前,双方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已履行完毕。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选聘原则,公司拟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瑞岳华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且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议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不再续聘信永中和,拟改聘中瑞岳华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改聘中瑞岳华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结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届时信永中和可就不再续聘事宜到会陈述意见。
公司及董事会对信永中和多年来向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中视传媒收购案终止原因分析
中视传媒收购案终止原因分析
此次收购终止最大的原因是中视觉得买贵了,而且在收购预案中,没有提到对赌协议,估计是相关利益没有谈拢。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
11 月26 日晚间,中视传媒公告宣布终止对金英马影视的收购。
至此,酝酿近9 个月的收购案正式宣告流产。
在公告中,公司对于终止收购的原因显得有些轻描淡写。
公司称,停牌期间,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进行了沟通和协商,与交易对手方就前期无法达成一致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协商。
综合考虑到近期行业市场的变化以及本次交易的各种风险因素,本公司提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至于是哪些无法达成一致的事项,以及哪些风险因素,公司并没有说明。
中视觉得买贵了
8 月31 日,停牌数月的中视传媒宣布拟以13.35 元/股的价格,向九华投资及金英马创始人兼董事、总经理滕站等增发6891.39 万股,同时支付1 亿元的现金,以10.2 亿元的总价收购金英马100%的股权。
在发布收购预案后,借着当时影视类并购热潮的利好,公司股价随即收获连续4 个涨停板,股价从停牌前的14.29 元/股,最高涨至24.88 元/股,涨幅高达74.11%。
这种收购通常是中介机构给出一个评估价格,经过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达成。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而中视传媒很可能是在发布收购预案后,觉得买贵了,因此放弃了收购。
在与中视传媒谈收购之前,金英马曾与另一家影视类上市公司谈过,但收购价是6 亿元,而中视传媒拟收购的价钱是10.2 亿元。
002651利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公告编号:2021-03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的议案》为了建立实现利益共享的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公司核心人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董事会同意转让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环际”)30%的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立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宇合伙”),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权转让、签署合同、修订利君环际《公司章程》等相关事项。
利君环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本次转让价格以利君环际2021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14.47万元为依据并结合评估情况,协商确定本次转让价格为1元/股,公司将持有利君环际30%的股权300万元对价人民币300万元转让给立宇合伙。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利君环际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利君环际70%股权,立宇合伙持有利君环际30%股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议案的详细情况参见2021年6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暨引入员工持股平台的议案》为了加快全资孙公司成都德坤空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坤空天”)的业务发展,稳定和提高公司核心人员的凝聚力,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坤航空”)对全资孙公司德坤空天增资500万元,同意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太航基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航合伙”)对全资孙公司德坤空天增资1,500万元,本次对德坤空天合计增资2,000万元,董事会授权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办理增资扩股、签署合同、修订德坤空天《公司章程》等相关事项。
600088 中视传媒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公告编号:临2013-11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6月7日上午在北京温特莱中心B座22层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位,实到监事3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张海鸽监事会主席主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本次监事会经研究决定,一致同意提名张海鸽、孙玲娣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第137条规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附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张海鸽女士,1955年10月出生,大学,中共党员。
2000年起任中央电视台分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第十四届、第十五届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2005年5月至今任中央电视台分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机关党委书记。
2011年7月至今任中央电视台侨联主席。
中共广电总局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直属机关委员会常委,全国侨联委员,中直机关侨联副主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孙玲娣女士,1963年9月出生,大学,中共党员。
自2001年起任中央电视台审计处副处长、处长。
现任中央电视台审计处处长,2007年4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第四、五届监事会监事。
600088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公告编号:临2021-25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任达清先生的请辞书,任达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所兼职务。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任达清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所兼职务的议案》。
任达清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
董事会对任达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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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人刘素英,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素英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人刘守豹,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守豹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人杨斌,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