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划立法的导向选择与法律框架构建_严金明
以土地规划为基底探索构建我国空间规划体系
以土地规划为基底探索构建我国空间规划体系
迪力沙提·亚库甫; 严金明
【期刊名称】《《土地经济研究》》
【年(卷),期】2017(000)001
【摘要】空间规划是高位统筹的战略性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是落实并细化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
当前多规融合在条块机制协调、底数、底线、底盘等方面存在障碍,而土地利用规划是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调查数据与平台可以为空间规划明确'底数',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与建设用地控制边界可以为空间规划提供'底线',全域规划方法与土地综合整治可以为空间规划优化'底盘'。
研究结论:以土地利用规划为关键,建立'1+X'空间规划体系;以政府牵头为主导,设立空间规划委员会;以土地利用数据为基础,建构'智慧空间'底数;以'三线划定'为核心,明确空间规划红线;以弹性规划与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优化空间规划底盘;完善与空间规划体系相配套的法律保障。
【总页数】12页(P124-135)
【作者】迪力沙提·亚库甫; 严金明
【作者单位】[1]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01.2
【相关文献】
1.基于多规合一的县市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探索——以大理市“四规合一”为例[J], 朱德宝
2.空间规划体系构建视角下郊野单元控规地位作用及管控重点探索 [J], 石华;高慧智;王瑒
3.开发区空间规划体系构建探索 [J], 陈向
4.开发区空间规划体系构建探索 [J], 陈向
5.央地关系改革背景下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 [J], 宣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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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的现代法治:良法与善治
Modern Rule of Law in Territorial Spatial Planning:Good Law and Benevolent Governance 作者: 严金明[1];张东昇[1];迪力沙提·亚库甫[1]
作者机构: [1]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100872
出版物刊名: 中国土地科学
页码: 1-9页
年卷期: 2020年 第4期
主题词: 国土空间规划;法治化;良法善治
摘要:研究目的:立足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探索国土空间规划法治化的基本内涵、总体思路与逻辑框架,为国土空间规划现代法治的研究和实施提供参考。
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综合分析法。
研究结果:(1)国土空间规划法治化的本质就是国土空间规划的“良法”和“善治”,应当遵循“良”的价值理念与“法”的完整体系、“善”的思维意识
与“治”的秩序机制的总体思路来构建国土空间规划法治化框架;(2)国土空间规划治理的“良法”体系包括规划法律法规体系、地方法规规章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规划成果体系,“善治”平台则包括规划编制审批、规划实施监督、规划信息平台和规划工作平台。
研究结论:构建国土空间规划法治化的逻辑框架,提出完善和健全规划治理体系的具体路径,有助于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现代法治进行顶层设计,以及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法治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定位与实施分析
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定位与实施分析摘要:国土空间规划属于我国规划体系中的规划工作范畴,居于首位。
国土空间规划主要以国土空间为规划对象,国土空间,即在国家主权和主权权利管辖下的地域空间,包含陆地、海洋空间等人类生产、生活的载体与场所。
规划是治理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手段,因此,国土空间规划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对国土空间的治理方式。
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规划,能够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优化,实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在提升土地综合整治及改善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意义深远。
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定位,介绍了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指标,提出了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实施策略。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定位;实施前言:国土资源规划有利于实现多规合一,在城乡发展需要、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功能规划完善的基础上,形成合理的空间体系,实现建设效益、生态效益最大化。
特别在用地分类方面,可根据不同用地类型,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加强国土空间管控力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是当今新形势下,国土空间规划中的重要问题。
1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定位1.1实现开发过程中的空间规划问题治理和规避国有土地开发利用中,需在科学规划基础上,实现土地开发科学性,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开发宏观调控、全局把控的作用,促进土地资源与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当下,我国土地资源开发进程中,一般以商业性质土地开发模式为主。
利用基础建设,形成建设用地,通过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对建设资金进行回收,获得合理的开发效益。
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政府对土地一级开发市场具有垄断性。
政府采取授权方式,将土地开发权委托于土地一级开发企业,并通过规划、土地价格、土地出让节奏和开发质量的监控,保持对土地一级开发的控制、收益权。
政府通过出售土地产权的过程中,需要做好财政资金获取保障,并做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规划的协调,确保发展过程中,国土空间在土地利用上更具计划性、超前性和科学性,使土地空间规划获得更高的顶层空间规划科学保证能力。
土地利用规划改革方向-严金明等
土地利用规划改革方向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夏方舟博士生自新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年均增长达到1.35%,经历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城镇化过程,同时也伴随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社会变迁以及相关的大量问题。
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都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十八大更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
在我国未来发展中,如何真正走好新型城镇化的道路,需要我们深入剖析和理解“新型城镇化”概念,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能进一步探索如何在“新型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更为合理的改革,促进国土资源利用更为有效。
一、对新型城镇化的再认识认识“新型城镇化”,首先要从概念角度分析“城市化”和“城镇化”。
“城市化”与“城镇化”两个概念既有共通又有区别,“城镇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个概念,在“城市化”概念的基础上,又加上了“农村城镇化”的内容,包括城关镇、建制镇、集镇等非农业生产集中的区域。
因此,我国城镇化的内容包括“城市化”和“农村城镇化”两部分,“城市化”的内涵是“扩充城市”,即大力发展大中小城市,扩大城市规模,形成城市集群,从而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推进城镇化;“农村城镇化”的内涵是大力发展农村小城镇,提高农村小城镇的经济集聚能力和人口集聚能力,推进农村的城镇化。
区别了“城市化”和“城镇化”之后,更要对“新型城镇化”和“城镇化”作进一步区分。
在提出新型城镇化之前,我国既有的城镇化主要是一种滞后型的城镇化,主要表现为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人口城镇化远滞后于土地非农化。
当前我国52.6%城镇化水平中仅有35%为户籍人口,17%为流动人口。
其原因在于,一方面,乡镇企业的崛起使得在城市之外产生了快速的工业化,同时出口导向性的城市工业又不需要完全的城市支撑;另一方面,城乡二元体制的壁垒(户籍制度等)导致农民无法市民化,农民离乡却不能进城,进一步导致了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
当土地规划“遇上”新型城镇化
“ 新型城镇化 是以人为本 、协调发展 、产 合 、城乡一体 、集 约发展 的城镇 化 。”江苏 省 资源厅规划处 处长顾讯建 提出 ,土地规划要 在 人地挂钩机制 、合理配置 大中小城市和小城 镇
布 局 、统 筹 生 产 生 活 用 地 空 间 、协 调 推 进 城 镇
一 ;二 是 纵 向 不 衔 接 , 即 省 市 级 规 划 与 县 乡 级 规 划 衔 接
空 间管制 ,未来要 把握土地利 用规划在 空间规划体 系 中的功能作用 。此外 ,用途 管制要从 “ 二维 ”管 制迈 向 “ 四维 ”管制 ,不 限于土地用途 、转用许 可
等 ,应 进一步增 强平面布局 、集约利用 、权益维护
/ / 《 二 )
等要求 ,真正显化土地价值 。
中 国 人 民 大学 教 授 严 金 明 表 示 ,土 地 规 划 应 回
归 本位 , “ 真正 目的应 该是 科 学合 理 地管 控 和 布 局 ,而不仅是 强调耕地保 护或节约集 约用地单方 面
目标 。” 他 建 议 ,要 进 一 步 强 化 规 划 的 用 途 管 制 功
键 ” ,中 央 城 镇 化 工 作 会 议 提 出 了推 进 城 镇 化 六 大
方 式 的 根 本 转 变 ,促 进 城 市 发 展 的 转 变 ,提 升 化 发 展 的 质 量 , 这 离 不 开 土 地 规 划 的 强 力 支 撑 划 分 会 主 任 委 员 董 祚 继 认 为 ,促 进 新 型 城 镇 化
l N F o CuS
文 \吕苑 鹃
中
议 已经 指 明 了方 向和路 径 。 然 而 , 当土 地 规 划 “ 遇 上 ” 新 型 城 镇 化 ,会 发
华中农业大学专业学位农业推广硕士毕业论文格式
华中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规范(1999年3月制定,2008年12月修订)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要求内容完整、层次分明、立论正确、数据可靠、文字简练、说明透彻、推理严谨。
高质量、高水平的学位论文不仅要有创造性和创新性,而且表达方式应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为此,特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如下规定。
一、学位论文的各组成部分与排列顺序(一)组成部分学位论文,一般由封面和扉页、独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书、目录、图表清单、中文摘要、英文摘要、主要符号及缩略语表、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和作者简介等部分组成并按前后顺序排列。
(二)各部分排列顺序1.封面和扉页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颜色为浅绿色,学位论文封面(见附件1)、扉页(见附件2)要求如下:(1)学位论文题目应能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切题、简洁,不超过25个汉字,可分两行排列,中英文对照;(2)署名的合作指导教师一般包括2人,即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3)专业学位类型: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等;(4)专业领域名称应严格按照专业目录和培养方案填写;(5)分类号:按《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要求填写;(6)密级:涉密论文,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国家规定的密级范围和法定程序审查确定密级,并注明相应保密年限;(7)日期:学位论文完成时间。
2.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见附件3):置于扉页与目录之间,需研究生和指导教师本人签字.3.目录:目录是论文的导读图,因此,必须与全文的纲目完全一致,并清楚无误地逐一标注该行标题在正文中的页码。
目录一般列至二级标题,以阿拉伯数字分级标出.4.图表清单:论文中如果插图、附表较多,可以分别列出清单列于目录页之后。
图表的清单应有序号、图表名称和页码.5.摘要(见附件4):摘要包括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和关键词,是论文目录之后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
其排列顺序为: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论文摘要的字数一般为1000个左右,内容包括研究目的、主要研究方法、所取得的主要结果和结论,应突出本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语言精炼。
提升战略定位 构筑土地整治美好愿景
提升战略定位构筑土地整治美好愿景
严金明
【期刊名称】《国土资源》
【年(卷),期】2017(0)5
【摘要】加强“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整体修复,构建以“山为骨、水为脉、林为表、田为魂、湖为心”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提出了未来5年国家土地整治战略部署,确定了土地整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方针政策。
贯彻落实这一土地整治的行动指南,构筑土地整治的美好愿景,需要从多方面多层面开展相关研究和推进工作。
【总页数】1页(P38)
【作者】严金明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土地规划研究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借助"丝路文化",实现文化产业发展美好愿景(甘肃省文化产业的愿景随想) [J], 张亚伟
2.基于美好乡村建设的土地整治研究--以安徽省怀宁县胜利水库下游土地整治项目为例 [J], 张平平;韩志才;刘飞龙
3.美好的愿景积极地行动:愿景与行动 [J], ;
4.让我们一起许下美好愿景——"愿景"主题作文写作指导 [J], 王丽华
5.提升学习力,追求“质信教育”美好愿景 [J], 张建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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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制度
构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制度摘要:国土空间规划是实现国土空间管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目前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中存在的观念片面、体制复杂、法律碎片化等问题,需要一部综合的规划法来解决和化解。
从本体论-功能论-建构论的范式分析,我国《国土空间规划法》已具备必要性、可行性和正当性。
土地管理法是通过整合协调来实现土地法的秩序价值,通过衡量和补偿实现法的正义价值。
就立法模式的选择而言,《国土空间规划法》应采取独立的、规制的立法模式,在大类上属于空间规划法;具体到制度建构,则应通过“开发+保护+监管”的模式,完成该制度嵌入。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法;空间治理;价值功能;整体性资金项目: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湖南省独立学院为例,在《新工科》背景下高校工程专业计算机基础课程体系改革和教学模式创新研究。
1我国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法规是特定主体根据一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的技巧,制定、认可和改变法律规范。
新法律评价中,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至关重要。
1.1片面的国土空间规划理念根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我国实施的各类空间规划有80多种,种类和数量都很可观。
就其规划编制而言,我国空间规划的部门性色彩浓厚。
因为缺乏沟通和协调,各种规划不可避免地变成了“部门策划”,在编制理念上有明显的片面化倾向。
国土空间规划应着眼于国土空间的整体性,而不是孤立的,国土空间规划应注重国土空间整体性。
土地空间的优质开发,还需要以整体性思想和方法进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4]。
从整体的角度来看,目前我国的国土空间规划系统仅仅是单一规划的简单叠加,缺乏整体与体系,更割裂了不同规划间的内在联系。
1.2复杂的土地规划系统我国的国土空间规划系统呈现出复杂的特点。
在纵向上,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以“国家、省、市、县、乡”行政区划为基础,形成五个层次的规划体系,各级规划都是对上层建筑进行细化和落实,对国土开发的指标也是从上到下依次分配。
这一类似于“承包制”的计划制度存在着“刚性而不强、缺乏弹性”的弊端,忽略了地方的个性化需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第一篇:《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纲要》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2008-11-07 信息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从我国土地国情出发,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明确提出了今后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指导思想。
其核心内容有两点:一是科学发展,二是转变方式。
科学发展。
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土地利用作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作为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二是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必须以保障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为目标,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支持发展,搞好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这两方面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关键是要正确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既不能乱占滥用资源盲目求发展,也不能超越发展阶段消极谈保护,要树立“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走出一条开源节流并举、节约集约并重的新路,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双赢。
转变方式。
有两方面内容:一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不仅要支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还要通过加强宏观调控,统筹经济社会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二是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
从改进保障科学发展的用地、管地机制入手,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有机结合,激励与约束双管齐下,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手段,落实共同责任,转变用地方式,促进多方合作,推进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纲要》进一步明确了五项原则,即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各业各类用地、加强土地生态建设、强化土地宏观调控。
关于土地利用规划本质_功能和战略导向的思考_严金明
中国土地科学China Land Science s Vol.26No.2Feb.,2012第26卷第2期2012年2月收稿日期:2011-12-26修稿日期:2012-01-30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09&ZD047);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专项(200911014-04)。
第一作者:严金明(1965-),男,江苏南通人,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资源管理。
E-mail:yanjinming@ Rethinking Land Use Planning:Nature,Function and Strategic DirectionYAN Jin-ming,LIU Jie(Department of Land and Real Estate M anagement,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Policy,Renmin University ofChina,Beijing 100872,China)Abstract:The purposes of this paper are to summarize the nature and function,and rationally point out the strategic direction of land use planning in order to improve its design,implementation and management aiming the sustainability for land use.Research methods are documentation,induction,and summarization.The results include that 1)interpreting the nature of land use planning from the six aspects,2)expressing the functions of land use planning based on optimization model,and 3)proposing China's current strategic direction of land use planning.The conclusions are 1)the nature of land use planning is a result of human civilization from historic perspective,is an assignment of land development rights from property perspective,is a rectification of market failure from administrative perspective,is a control of land future use from purpose perspective,is a optimization of spatial land use from technical perspective,and is a measurement of improving scientific decision making from management perspective;2)the core function ofland use planning is the future guidance for spatially land use;3)current strategy of land-use planning needs to be constantly innovated and improved,i.e.,covering the so-called three fundamental judgments and three coordination.Key words:land use planning;nature;function;strategic direction;multi-objective planning关于土地利用规划本质、功能和战略导向的思考严金明,刘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北京100872)摘要:研究目的:对土地利用规划本质、功能进行科学认知,对规划战略导向进行理性定位,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实现有限土地空间的可持续利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战略选择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战略选择
严金明
【期刊名称】《决策》
【年(卷),期】2004(000)010
【摘要】目前,我国正面临着五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而规划修编面对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与上一轮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时的背景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战略思路也应作相应调整。
从深层意义上说,修编的战略思路要比修编的具体方法更为重要。
应当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意义提高到确保我国土地资源安全的战略高度,把修编的着眼点和目标提升到社会经济发展层面上来。
【总页数】2页(P19-20)
【作者】严金明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1.1
【相关文献】
1.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建议——以古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例 [J], 谭克波
2.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思考——以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例 [J], 许典华
3.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思考与探索--以济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
例 [J], 许宗生
4.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思路探讨--以即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例[J], 许庆福;姜尊元;梁东;徐卫东;于学峰;王增如
5.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存在的问题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的几点启示——以和林格尔县为例 [J], 温独苏;苏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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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与模型设计
Studies on Land Use Structure Optimization and
Model Designing
作者: 严金明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北京100872
出版物刊名: 中国土地科学
页码: 20-25页
主题词: 土地利用结构 优化 土地利用规划 模型设计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土地系统 生态效益
摘要:土地利用结构优化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内容,如何按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来建立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键所在.作者首先分析了土地利用结构和国民经济结构的关系,论述了通过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可以提高区域土地利用系统的结构效益和功能,接着阐述了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的内涵和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综合效益目标,然后对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的一般模型进行了设计,最后就土地利用结构优化模型的实际应用问题进行了辨证剖析.。
中国共产党土地制度百年演变:影响历史进程的十大标志性事件
第36卷 第2期2022年2月Vol.36 No.2Feb.,2022中国土地科学China Land Science 收稿日期:2021-12-10;修稿日期:2022-01-06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7213400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2074217,71704180);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1&ZD121)。
第一作者:严金明(1965-),男,江苏南通人,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利用与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管理理论与方法。
通讯作者:夏方舟(1989-),男,浙江衢州人,1 引言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是在建党百年历史条件下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
一百年来,土地制度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最为敏感、最为独特、最为复杂的制度安排,是社会发展不同历史阶段的核心利益冲突点、国家兴衰的关键转折点和改革发展的必要着力点,在进化迭代过程中发生了众多标志性事件。
这些事件既发挥着切割历史洪流,扼守时代变局的作用,又担负着连接历史与当下,贯通现实与未来的使命,为当代经济社会的变化带来深刻的影响。
通过这些标志性事件重新认知和阐释土地制度的百年演变历程,既能“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更能“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从而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践行初心使命,在新时代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土地制度。
近年来,诸多学者对中国土地制度的百年演变历程开展了研究,借助“制度变迁理论”“博弈理论”“分权激励理论”等对土地变迁的机理进行了研究[1],通过历史脉络的梳理挖掘了某一方面土地制度的变迁逻辑,如土地制度中的“农地制度”“宅基地制度”“土地市场制度”的发展[2-8]。
此外,部分学者聚焦某一土地制度事件分析了其对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重要贡献,探讨了某些事件对土地制度变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9-12]。
2015军转干考试申论热点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八大亮点
严金明认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权同价不是首次提出来,虽然一直都在提,一直都在沿着这个方向努力,但一直没有改到位,一直没有实现。本次以习近平总书记为组长的深改领导小组,从更高层次提出来要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这就为统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提出明确的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以前也说过,不是没有,但是这次改革试点把它作为这个方面的一个大原则,更加强化了问题和底线意识,是一大亮点。
亮点8:允许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间暂停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严金明认为,以往很多改革,都是在现有的法律基础之上去改的,但大的改革很可能就要突破现有的法律法规,这是以往改革的最大难点,好多地方因此改革不下去。
亮点3: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
按照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农民的土地。但它的前提条件一定要注意是公共利益。实际上,现在的一切建设,无论是公共的,还是非公共的,都是走的征地。
然而,即使一般认为是公益性的教育、医疗、卫生,现在的情况也发生了改变。比如有的是盈利性的贵族学校,有的是高收费的幼儿园,完全以盈利为目的的教育,就不能说也走征地这个方式。还有像针对高收入群体的高收费医院,这一些可能就要排除在土地征收范围之外了。
2015军转干考试申论热点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八大亮点
【申论热点】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八大亮点
【热点回顾】
日前,中央印发了有关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意见,此举意味着,农村土地改革进入新阶段。对此,人民网财经记者独家专访了参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研讨的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土地管理系教授严金明。
严金明认为,判断改革成败的标准不一定是已有的法律,而应该是法理,看是否符合法理的本质和法律的精神。改革就要破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以及上层建筑的法律制度,应该鼓励勇于探索、大胆探索,允许探
土地立法与《土地管理法》修订探讨
土地立法与《土地管理法》修订探讨严金明【期刊名称】《中国土地科学》【年(卷),期】2004(018)001【摘要】研究目的:分析中国土地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中国土地立法的基本思路,探讨<土地管理法>修改的重点和方向.研究方法: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研究结果:中国土地立法存在土地立法体系不完善,立法层次偏低,立法主体多元化,土地私法关系的立法被忽视和可持续利用的立法内容相对匮乏等问题.应该尽快制定土地基本法,健全土地立法体系,循序渐进逐步推出各具体职能法规、规章,设立专门的中性的常设"立法机构",将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贯穿于土地立法工作之中,借鉴国外土地立法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法学的研究.在<土地管理法>修订方面,废除按"土地原用途"计算补助费用的规定,改按市场价格向农民支付征地费,"土地征用"改为"土地征购"和"土地征收"应是<土地管理法>修改的重点,中央与地方政府对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分享应是<土地管理法>修改的方向.【总页数】5页(P9-13)【作者】严金明【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北京,10087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12.3【相关文献】1.《土地管理法》修改中的不动产物权制度——我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历史、原则与制度——以该法第四次修订中的土地权利制度为重点 [J], 陈小君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通过强调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J], 潇潇3.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J],4.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J],5."长出锋利牙齿"的土地法规——《土地管理法》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亮点解读 [J], 蒲爱华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区域土地资源持续利用规划初探
区域土地资源持续利用规划初探
夏春云;严金明
【期刊名称】《资源与产业》
【年(卷),期】2000(0)2
【摘要】本文立足于土地资源持续利用的战略,论述了土地资源持续利用规划的含义,分析了我国土地资源持续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土地资源持续利用规划的原则,提出了土地资源持续利用规划的基本指导思想、重点、目标和注重研究的范畴。
【总页数】4页(P39-42)
【关键词】土地资源;持续利用;规划
【作者】夏春云;严金明
【作者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4.5
【相关文献】
1.重视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十一五”规划编制,切实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J], 谢青
2.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浅析 [J], 王芳
3.油田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分析 [J], 夏琼
4.土地资源利用现状的区域差异及可持续利用研究——以南京市为例 [J], 谭淑豪;
黄贤金;谭仲春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新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几点思考 [J], 高敏华;张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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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科学China Land Science V ol .22N o .11N o v.,2008第22卷第11期2008年11月收稿日期:2008-10-05修稿日期:2008-11-05基金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人才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BJY057)。
作者简介:严金明(1965-),男,江苏南通人,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规划与管理,土地经济与政策。
E-mail :y an j inming @Direction Choice and Legal Framework Construction ofLegislation on Land Use PlanningYAN J in -ming(Land M anagement De p artment ,R enmin U ni v er s it y o f China ,B ei j ing 100872,China )Abstract:T he pu r p o s e o f the p a p er i s to pu t f orward legi s lation direction and to bu ild law sys tem f ramework o f L UP (Land Us e P lanning )in P.R.China .M ethod s em p lo y ed incl u de doc u mentation ,theoretical and p ractical s t u d y.T he re su lt s s how that the legi s lation on L UP s hall s how the idea s o f the legi s lation u nder the market econom y,pu t em p ha s i s on legi s lation r u le o f land us e ethic s and legi s lation core o f land us e control ,and ad v ocate the legi s lation tho u ght s o f "su nlight p lanning "and "pub lic p artici p ation ".Law sys tem f ramework o f L UP s hall incl u de Law o f L UP,rele v ant law s and reg u lation s a s well a s the L UP with legal e ff ect .Law o f L UP and Land A dmini s tration Law are e qu al and b oth are attached to Land Law .O n the other hand ,Law o f L UP and Law o f U r b an and Ru ral P lanning s hall b e harmonio us with each other .A dditionall y,all other p lan s concerning land us e m us t o b e y the mater land us e p lan .Key words:land us e p lanning ;land legi s lation ;land law1加快土地规划立法的动因土地规划立法呼吁已久,现在是到了应该正式提上立法议事日程的时候了。
2008年8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此次会议明确指出土地规划立法的导向选择与法律框架构建严金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北京100872)摘要:研究目的:提出土地规划立法的导向,构建土地规划法律框架。
研究方法:应用文献研究,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
研究结果:土地规划立法应该体现市场经济下的立法理念,注重土地利用伦理的立法准则,强调土地用途管制的立法核心,倡导“阳光规划”和“公众参与”的立法思想;土地规划立法体系的框架应该包括《土地规划法》和其配套的法律法规以及法令化的土地规划方案。
《土地规划法》与《土地管理法》是同属于《土地法》之下的姊妹法;《土地规划法》与《城乡规划法》应该互相协调,在土地利用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该是其他规划的“母”规划。
关键词:土地规划;土地立法;土地法律中图分类号:F 301.2;D 92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158(2008)11-0004-06严金明:土地规划立法的导向选择与法律框架构建5推进土地规划立法,从严制定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
目前,加快土地规划立法,已成当务之急。
1.1提升规划“龙头”法律地位的迫切需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开始建立以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为核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初步建立起从全国到省、市、县、乡的5级规划体系。
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对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效促进了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立足解决有限的土地资源供给与日益增长的土地需求之间的矛盾,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目前国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又提出更高的要求。
但是,作为协调各行业、各部门经济活动综合平台的土地规划长期以来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规划内容、规划过程、规划标准和规划行为等也缺乏法律约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各地目前开展规划时无法可依,无据可查,随意性较大。
这与国家赋予它的“龙头”地位是极不相称的,也势必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综合统筹能力。
目前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只有《土地管理法》,而《土地管理法》也只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原则和各级人民政府必须编制规划的义务,对土地规划的法律属性、法律效力并没有明确界定。
从完整的土地规划法律体系看:目前,一是缺乏统领土地规划工作全局的、效力较高的主干法律,即《土地规划法》;二是土地规划法律体系不完善,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三是编制的《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只是一段时期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文件,法律地位不高,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得不到维护。
因此,土地规划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平台,必须有相应的法律保障作支撑,土地规划的层次体系与法律效力需要通过立法进行明确[1]。
1.2依法推进第三轮规划和遏止违法用地的迫切需要从第一轮、第二轮规划实践的经验教训看,现有的土地规划法规远远不能满足第三轮规划工作的需要,与依法行政和按规划用地的实际需要仍有相当大的差距。
一直以来曝光的大量土地案件,无不可以用“违反土地规划”一言以蔽之。
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手段,违反规划用地的行为得不到有效遏止。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针对耕地保护问题可谓用心良苦,严之又严,但仍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违法用地和乱占滥用耕地的势头,难以遏制寅吃卯粮的“圈地运动”[2]。
1998年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和第二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都明确提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实际上10年以来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全国净减少耕地1.3亿多亩。
据统计,全国目前有15%—20%以上的用地都是违规用地或违规批地。
自《土地管理法》颁布以来,全国共进行过6次执法大检查,但每次检查一过即刻反弹。
土地违法用地居高不下,屡禁不止,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和长期存在,究其原因就不能总认为一些人或者一些地方领导法制观念不强,违法乱纪,顶风作案,而要反思土地政策和法律制度本身设计尤其是土地规划法律本身的设计问题。
目前看来,要刹住大规模的违法用地,用行政督察的办法也许可以管一时或管一地,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办法值得质疑和反思。
因此,第三轮规划修编中正确处理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保护的关系,加快制定调整在土地规划的制定、审批、执行、监督、检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不仅是完善土地规划制度、加强民主法治的大势所趋,也是现阶段和未来发挥第三轮规划宏观调控能力,遏止违法用地的现实需要。
1.3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和推动中国规划法治化的迫切需要通过具有强制性效力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土地规划是国际上通行的、基本的做法。
在西方国家,土地规划方面都有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并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保证了土地规划的顺利进行。
规划就是法律,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都需要按法律进行。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普遍实行公众参与,在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实行严格的规划许可。
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法制的社会化,当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到今天,借鉴国外成功经验,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更需要由行政向法治化的过程转变[3,4]。
比如土地规划立法需要强调,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类规划用地规模和标准,优化用地布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6中国土地科学2008年11月第11期并公布的土地规划,服从规划管理;通过设定一系列的规划编制、审批、修改程序来控制行政部门的自由裁量权等。
以上这些重要的规定目前要么缺乏,要么只是散见于有关的政策文件或会议通知之中,法律效力明显不足。
如果这些规定一旦立法,将会大大推动中国土地规划的法治化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2土地规划立法的导向选择土地规划的立法导向一般说来应立足中国的基本国情,以人口、资源、环境三大国策的协调发展为原则,以法律的统一性、规范性、稳定性、强制性、超前性等功能为保障,以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为统领,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时空配置为手段,以充分考虑地区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诸因素为条件,以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有效保护、持续发展为最高宗旨。
除了以上一般的导向外,目前中国土地规划的立法导向尤其要重视以下4点。
2.1体现市场经济下的立法理念法制建设具有时代性和动态性,伴随着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变革,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地变化,以顺应不同时代的需求。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逐步从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土地规划立法理念也在不断进步和完善,以保障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从市场经济角度来讲,一个有效率的土地资源配置需要满足三个要求:一是土地利用比例结构要符合一定产业结构衍生的各行各业的用地需求;二是土地利用空间结构要符合一定产业结构中各行各业用地的区位要求;三是由于产业结构是在不断变化、不断升级,要求土地利用的比例结构和空间结构也应灵活地随之变化[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