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
海外投资合作框架协议(2024版)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海外投资合作框架协议(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作原则1.1 互利共赢1.2 平等协商1.3 合法合规第二条合作目标2.1 投资领域2.2 投资地区2.3 投资规模第三条合作方式3.1 股权投资3.2 项目合作3.3 技术支持第四条投资决策4.1 投资项目的选择4.2 投资金额的确定4.3 投资决策的审批流程第五条风险管理5.1 风险评估5.2 风险防范措施5.3 风险应对策略第六条资金筹措与管理6.1 资金筹措6.2 资金使用管理6.3 资金回收与分配第七条技术合作与交流7.1 技术引进与创新7.2 技术交流与合作7.3 知识产权保护第八条人才培养与交流8.1 人才培养计划8.2 人才交流机制8.3 人才激励与保障第九条信息沟通与保密9.1 信息沟通机制9.2 保密条款9.3 信息披露第十条合作期限与终止10.1 合作期限10.2 合作终止条件10.3 终止后的事宜处理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违约行为11.2 违约责任认定11.3 违约赔偿第十二条争议解决12.1 争议解决方式12.2 仲裁地点与机构12.3 法律适用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修改与解除13.1 合同生效条件13.2 合同修改13.3 合同解除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不可抗力14.2 适用法律14.3 合同的签订与生效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作原则1.1 互利共赢双方应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通过投资合作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和战略目标。
1.2 平等协商双方应平等协商,共同决定投资合作的相关事宜,确保合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1.3 合法合规双方应遵守投资合作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确保投资合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条合作目标2.1 投资领域双方的合作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能源、基础设施、房地产、金融等领域。
2.2 投资地区双方的合作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亚洲、非洲、欧洲、美洲等地区。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62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62号2007年7月19日)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为促进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的稳健发展,进一步提升信托公司从事该项业务的竞争力,在严格业务经营规则和强化风险控制的前提下,现对《信托投资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境外投资范围做如下调整并提出相关要求:一、《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中的最后一款“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和工具”包括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一)已与中国银监会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相关监管机构所批准或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
信托公司的受托境外理财集合信托计划或单一信托产品的投资对象全部为境外基金的,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该集合信托计划或产品所募集资金余额的20%,该类基金投资组合中包含境外伞型基金的,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二)已与中国银监会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以下简称股票等投资产品),且满足以下条件:1.在任何时点上,单个受托境外理财信托计划或产品中的股票等投资产品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信托计划或产品所募集资金余额的50%;投资于单只股票等投资产品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信托计划或产品所募集资金余额的5%。
2.在任何时点上,投资于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股票等投资产品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信托计划或产品所募集资金余额的20%。
C11003《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解读 100分
C11003《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解读100分一、单项选择题1. 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要求,证券公司采取信息隔离和披露措施难以有效管理利益冲突的,应当将敏感信息所涉及公司或证券列入()。
A. 观察名单B. 限制名单C. 控制名单D. 传言名单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5此题得分:5.0批注:2. 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要求,证券公司已经或可能掌握敏感信息的,应当将该敏感信息所涉及公司或证券列入()。
A. 观察名单B. 限制名单C. 控制名单D. 传言名单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5此题得分:5.0批注:3. 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要求,处于信息隔离墙两侧的业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之间对敏感信息进行交流的,应当履行()程序。
A. 跨墙审批B. 风险检测C. 跨墙备案D. 合规检查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5此题得分:5.0批注:4. 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要求,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需知原则管理敏感信息,确保敏感信息仅限于()知悉。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A. 存在合理业务需求的工作人员B. 履行管理职责需要的工作人员C. 公司内的一般工作人员D. 公司的安保人员您的答案:A,B题目分数:5此题得分:5.0批注:5.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中所称敏感信息,是指证券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掌握或知悉的()。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A. 内幕信息B. 可能对投资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C. 可能对投资产生重大影响的已经公开的信息D. 所有信息您的答案:A,B题目分数:5此题得分:5.0批注:6. 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要求,证券公司发现敏感信息泄露的,应当视具体情况立即采取()等措施。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A. 将有关工作人员纳入跨墙管理B. 促使敏感信息公开C. 对相关业务活动进行限制D. 对敏感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您的答案:C,A,B题目分数:5此题得分:5.0批注:7. 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要求,证券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有效性负最终责任。
焦点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1)结合成本费用变化、毛利率、经营模式等因素,分析报告期内扣非后净 利润大幅增长且增幅远高于营业收入实现营业收入 9.78 亿元,同比增长 11.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305.48 万元,同比增长 263.93%,报告 期内扣非后净利润大幅增长且增幅远高于营业收入。公司近两年毛利率及费用率 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 扣非后净利润
毛利率 期间费用率
2019 年 97,800.57 6,305.48
76.84% 64.43%
2018 年 87,518.19 1,732.62
70.40% 64.19%
变动金额 10,282.38 4,572.86
-
单位:万元 变动比例 11.75% 263.93%
6.44% 0.24%
2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司分季度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公告编号:2020—015
单位: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A) 其中:客户贷款及垫款净现金流量(B) 扣除发放贷款影响之后的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A-B)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5,652.49 11,995.99 -7,825.16 26,711.89 -7,952.10 531.01 -5,506.71 3,667.02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 网( )上披露了《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事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 【2020】第 1 号)。根据该函要求,公司董事会现对有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_记录
《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读书记录目录一、内容概览 (2)1.1 书籍简介 (3)1.2 研究背景与目的 (3)二、中国企业境内上市IPO制度规则 (4)2.1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6)2.1.1 发行条件 (7)2.1.2 发行程序 (8)2.1.3 信息披露要求 (9)2.2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10)2.2.1 上市条件 (11)2.2.2 上市程序 (12)2.2.3 信息披露要求 (13)三、中国企业境外上市IPO制度规则 (15)3.1 国际金融市场的规定 (16)3.1.1 注册资本要求 (17)3.1.2 股权结构要求 (18)3.1.3 信息披露要求 (19)3.2 中国香港、美国等地的上市规则 (20)3.2.1 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 (21)3.2.2 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的规定 (22)四、IPO实战攻略 (23)4.1 准备阶段 (24)4.1.1 企业内部评估 (26)4.1.2 制定上市计划 (27)4.2 执行阶段 (29)4.2.1 选择中介机构 (30)4.2.2 完成股权结构调整 (32)4.2.3 准备申请文件 (32)4.3 后续阶段 (34)4.3.1 上市审核 (34)4.3.2 路演推介 (35)4.3.3 发行与上市 (37)五、总结与展望 (38)5.1 本书总结 (39)5.2 行业发展趋势与展望 (40)一、内容概览《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是一本全面解析企业上市IPO制度规则的权威指南。
本书不仅涵盖了国内上市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还涉及到了境外上市的相关规则和趋势,为有意上市的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信息和策略建议。
在本书的第一部分,作者详细介绍了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的背景和现状,分析了当前上市环境的机遇与挑战。
从政策、法规、市场等多个角度,对企业上市IPO制度规则进行了深入剖析。
37种融资模式解析
201丁a o大道®方法“融资”贯彻企业始终,企业能否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及时足额筹集到 生产要素组合所需要的资金,对经营和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
37种融资模式解析■文/大象君,自媒体人业因股东出资而成立,企业的日常运营j i l离不开现金流,企业的发展壮大亦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故融资行为贯彻企业始终。
现本文总结了多种企业融资的方式如下,以供读者参考。
第一类:民间融资1. 企业向员工借货企业向员工借贷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T.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民间借贷司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若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 企业向特定非员工借贷企业向特定非员工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商界评论h t Business Review I A I3.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贷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贷是指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 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 五十二条、民间借贷司法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 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
4. 让与担保让与相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 人之债务,将拘保标的物之财产权转移于相保权 人,而使担保权人在不超过拘保之冃的范围内,取得相保标的物之财产权。
于债务清偿后.标的 物应返还于债务人或第三人,债务不履行时,担 保权人得就该标的物优先受偿之非典型担保=5.网络借货(P2P)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 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 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 势:P2P网络借贷平台分为两个产品:一个是投 资理财,一个是贷款,都是在网上实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适用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招标。
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七、《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为2012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68502510(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第一卷 (1)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3)1.招标条件 (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4.招标文件的获取 (3)5.投标文件的递交 (4)6.发布公告的媒介 (4)7.联系方式 (4)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5)1.招标条件 (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5)3.投标人资格要求 (5)4.招标文件的获取 (5)5.投标文件的递交 (6)6.确认 (6)7.联系方式 (6)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7)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邀请书 (7)附件:确认通知 (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1.总则 (13)1.1 项目概况 (13)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3)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3)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4)1.6 保密 (15)1.7 语言文字 (15)1.8 计量单位 (15)1.9 踏勘现场 (15)1.10 投标预备会 (15)1.11 分包 (15)1.12 偏离 (16)2.招标文件 (16)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6)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6)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7)3.投标文件 (17)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7)3.2 投标报价 (17)3.3 投标有效期 (18)3.4 投标保证金 (18)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8)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8)3.6 备选投标方案 (19)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9)4.投标 (20)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5.开标 (20)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5.2 开标程序 (21)5.3 开标异议 (21)6.评标 (21)6.1 评标委员会 (21)6.2 评标原则 (22)6.3 评标 (22)7.合同授予 (22)7.1 定标方式 (22)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22)7.3 中标通知 (22)7.4 履约担保 (22)7.5 签订合同 (23)8.纪律和监督 (23)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3)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3)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3)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3)8.5 投诉 (24)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10.电子招标投标 (24)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25)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6)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27)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28)附件六:确认通知 (30)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方法 (35)2.评审标准 (35)2.1 初步评审标准 (35)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5)3.评标程序 (36)3.1 初步评审 (36)3.2 详细评审 (36)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7)3.4 评标结果 (37)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9)评标办法前附表 (39)1.评标方法 (41)2.评审标准 (41)2.1 初步评审标准 (41)2.2 详细评审标准 (41)3.评标程序 (41)3.1 初步评审 (41)3.2 详细评审 (42)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2)3.4 评标结果 (4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3)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45)1. 一般约定 (47)1.1 词语定义 (47)1.2 语言文字 (49)1.3 法律 (50)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50)1.5 合同协议书 (50)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50)1.7 联络 (51)1.8 转让 (51)1.9 严禁贿赂 (51)1.10 化石、文物 (51)1.11 知识产权 (52)1.12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52)1.13 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A) (52)1.13 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B) (52)1.14 发包人要求违法 (53)2.1 遵守法律 (53)2.2 发出承包人开始工作通知 (53)2.3 提供施工场地 (53)2.4 办理证件和批件 (53)2.5 支付合同价款 (54)2.6 组织竣工验收 (54)2.7 其他义务 (54)3.监理人 (54)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54)3.2 总监理工程师 (54)3.3 监理人员 (54)3.4 监理人的指示 (55)3.5 商定或确定 (55)4.承包人 (56)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6)4.2 履约担保 (57)4.3 分包和不得转包 (57)4.4 联合体 (57)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57)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58)4.7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59)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59)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59)4.10 承包人现场查勘 (59)4.11 不可预见物质条件(A) (60)4.11 不可预见的困难和费用(B) (60)4.12 进度计划 (60)4.13 质量保证 (60)5.设计 (61)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61)5.2 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 (61)5.3 设计审查 (61)5.4 培训 (62)5.5 竣工文件 (62)5.6 操作和维修手册 (63)5.7 承包人文件错误 (63)6.材料和工程设备 (63)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3)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A) (63)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B) (64)6.3 专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4)6.4 实施方法 (64)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4)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5)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A) (65)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B) (65)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65)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65)8.交通运输 (66)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A) (66)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B) (66)8.2 场内施工道路 (66)8.3 场外交通 (66)8.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66)8.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67)8.6 水路和航空运输 (67)9.测量放线 (67)9.1 施工控制网 (67)9.2 施工测量 (67)9.3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67)9.4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68)10.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68)10.1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68)10.2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68)10.3 治安保卫 (69)10.4 环境保护 (69)10.5 事故处理 (70)11.开始工作和竣工 (70)11.1 开始工作 (70)11.2 竣工 (70)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70)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1)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71)11.6 工期提前 (71)11.7 行政审批迟延 (71)12.暂停工作 (71)12.1 由发包人暂停工作 (71)12.2 由承包人暂停工作 (72)12.3 暂停工作后的照管 (72)12.4 暂停工作后的复工 (72)12.5 暂停工作56天以上 (73)13.工程质量 (73)13.1 工程质量要求 (73)13.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73)13.3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73)13.4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74)14.试验和检验 (75)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75)14.2 现场材料试验 (75)14.3 现场工艺试验 (75)15.变更 (76)15.1 变更权 (76)15.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76)15.3 变更程序 (76)15.4 暂列金额 (77)16.价格调整 (78)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A) (78)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B) (80)16.2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80)17.合同价格与支付 (80)17.1 合同价格 (80)17.2 预付款 (80)17.3 工程进度付款 (81)17.4 质量保证金 (82)17.5 竣工结算 (83)17.6 最终结清 (83)18.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 (84)18.1 竣工试验 (84)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84)18.3 竣工验收 (85)18.4 国家验收 (85)18.5 区段工程验收 (86)18.6 施工期运行 (86)18.7 竣工清场 (86)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 (87)18.9 竣工后试验(A) (87)18.9 竣工后试验(B) (87)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87)19.1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 (87)19.2 缺陷责任 (88)19.3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88)19.4 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 (88)19.5 承包人的进入权 (88)19.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88)19.7 保修责任 (88)20.保险 (89)20.1 设计和工程保险 (89)20.2 工伤保险 (89)20.3 人身意外伤害险 (89)20.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90)21.不可抗力 (90)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90)21.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1)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91)22.违约 (92)22.1 承包人违约 (92)22.2 发包人违约 (93)22.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94)23.索赔 (95)23.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95)23.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95)23.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95)23.4 发包人的索赔 (96)24.争议的解决 (96)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96)24.2 友好解决 (96)24.3 争议评审 (96)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99)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101)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103)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 (104)附件三:预付款担保格式 (105)第二卷 (107)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09)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15)第三卷 (119)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21)目录 (125)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27)(一)投标函 (127)(二)投标函附录 (12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29)二、授权委托书 (130)三、联合体协议书 (131)四、投标保证金 (132)四、投标保证金 (133)五、价格清单 (134)(一)价格清单说明 (134)(二)价格清单 (135)六、承包人建议书 (143)八、资格审查资料 (145)(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45)(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46)(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47)(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48)(五)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149)(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150)(七)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151)(八)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152)(九)主要人员简历表 (153)九、其他资料 (154)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C11003《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解读-100分
C11003《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解读-100分C11003《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解读100分一、单项选择题1. 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要求,证券公司采取信息隔离和披露措施难以有效管理利益冲突的,应当将敏感信息所涉及公司或证券列入()。
A. 观察名单B. 限制名单C. 控制名单D. 传言名单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5此题得分:5.0批注:2. 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要求,证券公司已经或可能掌握敏感信息的,应当将该敏感信息所涉及公司或证券列入()。
A. 观察名单B. 限制名单C. 控制名单D. 传言名单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5此题得分:5.0批注:3. 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要求,处于信息隔离墙两侧的业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之间对敏感信息进行交流的,应当履行()程序。
A. 跨墙审批B. 风险检测C. 跨墙备案D. 合规检查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5此题得分:5.0批注:二、多项选择题4. 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要求,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需知原则管理敏感信息,确保敏感信息仅限于()知悉。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A. 存在合理业务需求的工作人员B. 履行管理职责需要的工作人员C. 公司内的一般工作人员D. 公司的安保人员您的答案:A,B题目分数:5此题得分:5.0批注:5.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中所称敏感信息,是指证券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掌握或知悉的()。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A. 内幕信息B. 可能对投资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C. 可能对投资产生重大影响的已经公开的信息D. 所有信息您的答案:A,B题目分数:5此题得分:5.0批注:6. 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要求,证券公司发现敏感信息泄露的,应当视具体情况立即采取()等措施。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A. 将有关工作人员纳入跨墙管理B. 促使敏感信息公开C. 对相关业务活动进行限制D. 对敏感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您的答案:C,A,B题目分数:5此题得分:5.0批注:题目分数:5此题得分:5.0批注:12. 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在投资银行业务部门与客户发生实质性接触前的适当时点,将相关项目所涉公司或证券列入观察名单。
焦点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截至2021年3月2日。
根据上述决议,现将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同时,公司进行以下投资理财的决策审批程序和具体操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1、浦发银行南京江北支行结构性存款(1)产品存款本金和产品收益兑付日:针对2020年5月7日到期的产品,产品收益与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USD 1M LIBOR)挂钩,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低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65%/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高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1.40%/年。
针对2020年10月15日到期的产品,产品收益与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USD 1M LIBOR)挂钩,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低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75%/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高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1.40%/年。
针对2020年7月24日到期的产品,产品收益与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USD 1M LIBOR)挂钩,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低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65%/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高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1.40%/年。
针对2020年6月8日到期的产品,产品收益与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USD 1M LIBOR)挂钩,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低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30%/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高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1.40%/年。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墙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和管理利益冲突,制定本指引.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信息隔离墙制度。
信息隔离墙制度应当覆盖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各项业务。
本指引所称信息隔离墙制度,是指证券公司为控制敏感信息在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不当流动和使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本指引所称敏感信息,是指证券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掌握或知悉的内幕信息或者可能对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其他信息.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将信息隔离墙制度纳入公司内部控制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健全业务流程,对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敏感信息和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对违规泄漏和使用敏感信息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证券公司应当定期评价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和管理利益冲突的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当明确董事会、管理层、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在信息隔离墙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的职责.证券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有效性负最终责任,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对本部门和本机构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证券公司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协助董事会和管理层建立和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并负有审查、监督、检查、咨询和培训等职责。
第五条证券公司采取信息隔离措施难以避免利益冲突的,应当对利益冲突进行披露;披露难以有效处理利益冲突的,应当采取对相关业务进行限制等措施。
证券公司对相关业务进行限制时,应当遵循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
第六条证券公司各业务部门之间可以开展业务合作,但不得违反信息隔离墙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信息隔离墙的一般规定第八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需知原则管理敏感信息,确保敏感信息仅限于存在合理业务需求或管理职责需要的工作人员知悉。
第九条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应获取敏感信息,对已经获取的敏感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利用敏感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第十条证券公司应当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一)与公司工作人员签署保密文件,要求工作人员对工作中获取的敏感信息严格保密;(二)加强对涉及敏感信息的信息系统、通讯及办公自动化等信息设施、设备的管理,保障敏感信息安全;(三)对可能知悉敏感信息的工作人员使用公司的信息系统或配发的设备形成的电子邮件、即时通讯信息和其他通讯信息进行监测。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2019年版全文)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目录第一部分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1)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说明 (1)1.1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核准 (2)1.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备案/审批 (4)1.3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备案/审批 (5)1.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投资额度调减或取消备案/审批 (7)1.5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 (8)1.6非银行金融机构结售汇业务资格审批 (9)第二部分外汇分(支)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12)外汇分(支)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说明 (12)一、跨境信贷业务 (13)2.1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核准 (13)2.2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签约(变更)登记 (14)2.3财政部门和银行外债登记 (20)2.4非银行债务人非资金划转类提款备案 (23)2.5非银行债务人非资金划转类还本付息备案 (24)2.6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 (25)2.7内保外贷签约(变更)登记 (26)2.8非银行机构内保外贷业务集中登记管理 (29)2.9内保外贷注销登记 (31)2.10外保内贷履约外债登记 (31)2.11外保内贷履约款结(购)汇 (33)2.12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 (33)2.13内保外贷担保履约对外债权登记 (34)2.14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 (36)2.15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变更与注销登记 (37)二、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40)3.1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 (40)3.2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 (41)3.3境外上市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41)3.4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变更登记 (42)3.5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外汇登记 (43)3.6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外汇变更(注销)登记 (43)3.7上市公司回购B股股份购汇额度审批 (44)3.8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外汇登记 (45)三、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业务 (47)4.1非银行金融机构主体信息登记及变更登记 (47)4.2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结售汇业务资格初审 (47)4.3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备案管理 (49)4.4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金(或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管理 (50)四、资本项下个人外汇业务管理 (51)5.1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51)5.2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核准 (53)5.3移民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54)5.4继承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55)五、格式文本范例 (57)表1 境外放款登记业务申请表 (57)表2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登记表 (59)表3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备案表 (62)表4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产品信息登记备案表 (64)表5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登记表 (65)表6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备案表 (67)表7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信息备案表 (69)表8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申请表 (70)表9 境外上市登记表 (73)表10 境外持股登记表 (76)表11 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登记申请表 (78)表12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表 (80)表13 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 (83)表14 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备案表 (84)表15 (机构名称)年度外汇业务经营情况报告 (88)表16 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 (89)表17 境内机构外债变动反馈登记表 (90)表18 非银行机构内保外贷集中登记逐笔月报表(参考格式) (91)表19 内保外贷业务违约暂停条款限制豁免确认书 (92)表20 商业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外汇登记申请表 (94)表21 商业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月报表 (95)第三部分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97)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相关说明 (97)六、境内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98)6.1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 (98)6.2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98)6.3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101)6.4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注销 (103)6.5开立外汇保证金账户的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变更 (107)6.6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 (107)6.7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 (108)6.8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年度) (109)6.9前期费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 (110)6.10外汇资本金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 (111)6.11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 (113)6.12直接投资所涉结汇待支付账户的开立、使用和关闭 (114)6.13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 (117)6.14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 (118)6.15境内直接投资所涉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 (119)6.16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22)6.17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23)6.18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24)6.19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25)6.20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26)6.21外国投资者清算、减资所得资金汇出 (127)6.22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权资金汇出 (127)6.23外国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资金汇出 (128)6.24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129)6.25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将因未购得退回的人民币购房款购汇汇出 (130)6.26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及境外个人转让境内商品房所得资金购汇汇出 (130)6.27境内直接投资(含非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利润汇出. 131七、境外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132)7.1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 (132)7.2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133)7.3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变更登记 (135)7.4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清算登记 (136)7.5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 (137)7.6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变更登记 (138)7.7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注销登记 (139)7.8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年度) (140)7.9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汇回 (140)7.10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 (141)7.11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开立、注销 (142)7.12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入账和结汇 (143)7.13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利润汇回 (143)7.14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 (144)7.15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开立、注销 (144)7.16境外放款资金汇出、汇回入账 (145)八、外债、跨境担保和国内外汇贷款业务 (147)8.1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开立、关闭外债账户 (147)8.2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提款入账 (148)8.3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结汇 (149)8.4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还本付息 (151)8.5外债所涉结汇待支付账户的开立、使用和关闭 (152)8.6非银行债务人外债套期保值履约交割 (154)8.7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资产外汇收入及结汇 (155)8.8受让境内不良资产的境外投资者取得的收益对外购付汇 (156)8.9银行内保外贷业务(变更)登记 (157)8.10外保内贷登记 (158)8.11内保外贷项下履约款购付汇及收结汇 (159)8.12外保内贷项下担保履约款入账 (161)8.13担保费收付 (162)8.14金融机构为境内非金融机构开立、关闭国内外汇贷款账户 (162)8.15金融机构为非金融机构办理国内外汇贷款的支付与结汇 (163)8.16金融机构为非金融机构办理国内外汇贷款还本付息 (164)九、证券投资业务 (166)9.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主体信息(变更)登记 (166)9.2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主体信息(变更)登记 (166)9.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167)9.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170)9.5 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或分红派息资金汇出或再投资 (171)9.6境内公司境外上市专用外汇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173)9.7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结汇待支付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174)9.8境内股东境外持股专用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175)9.9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专用外汇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176)9.10境内个人投资者B股投资收益结汇 (178)9.11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登记及变更登记 (179)9.12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179)9.13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登记及变更登记 (181)9.14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181)9.15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债券登记 (183)9.16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183)9.17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专用外汇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184)十、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 (186)10.1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账户开立 (186)10.2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利润结汇 (186)10.3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汇兑 (187)十一、数据报送 (189)十二、格式文本范例 (190)表1 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一) (190)表2 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二) (196)表3 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申请表 (198)表4 年度境内直接投资外方权益统计表 (200)表5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202)表6 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205)表7 年度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 (208)表8 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 (210)表9 香港基金内地发行信息报告表 (212)表10 内地基金香港发行信息报告表 (214)表11 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信息报告表 (215)第一部分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说明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范围:第一类是相关法规明确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
中国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开展内保外贷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开展内保外贷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2.01•【文号】保监发〔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开展内保外贷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8〕5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托管机构:为规范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机构)开展内保外贷业务,加强境外融资业务监管,防范境外融资风险,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外汇局《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内保外贷业务”是指保险机构向境内银行申请开立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等,由境内银行为特殊目的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保险集团(控股)公司直接向特殊目的公司提供担保,以获得境外银行向上述特殊目的公司发放贷款的融资行为。
本通知所称“特殊目的公司”是指保险机构以境外投融资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内外资产或权益,在境外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持股比例超过95%的境外企业。
二、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开展内保外贷业务,可以向境内银行提供反担保。
保险公司开展内保外贷业务,可以通过其所属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向境内银行提供反担保。
三、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可以采用保证担保方式或资产抵(质)押方式。
采用资产抵(质)押方式的,应当使用资本金、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形成的资产。
四、保险机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原则,综合考虑资产组合的流动性、国际金融市场利率汇率水平和未来变化趋势、融资成本和收益等因素,审慎开展内保外贷业务,完善风险控制机制,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切实防范相关风险。
银行的版企业信用报告材料解读手册簿
银行版企业信用报告解读手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二〇一六年七月目录第一章银行版企业信用报告概述 (1)一、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设计目标和思路 (1)三、主要结构 (1)第二章银行版企业信用报告的主要改进 (4)一、关于内容的调整 (4)二、关于结构的调整 (9)三、调整了报告的样式及具体业务的展示顺序 (12)四、在线浏览的信用报告中增加了查询链接 (15)五、规范数据项名称,避免歧义 (16)第三章银行版企业信用报告信息展示说明 (20)一、报告头 (20)二、报告说明 (20)三、基本信息 (20)(一)身份信息 (20)(二)主要出资人信息 (21)(三)高管人员信息 (22)四、有直接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 (23)五、财务报表 (24)六、信息概要 (27)(一)描述性文字 (28)(二)未结清信贷信息概要 (28)(三)已结清信贷信息概要 (32)(四)负债变化历史 (35)(五)对外担保信息概要 (35)七、信贷记录明细 (37)(一)信息展示说明 (37)(二)未结清业务 (39)(三)已结清业务 (54)(四)对外担保 (61)八、公共记录明细 (64)(一)欠税记录 (64)(二)民事判决记录 (64)(三)强制执行记录 (65)(四)行政处罚记录 (66)(五)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 (67)(六)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 (68)(七)获得许可记录 (69)(八)获得认证记录 (69)(九)获得资质记录 (70)(十)获得奖励记录 (70)(十一)出入境检验检疫绿色通道信息 (71)(十二)进出口商品免检信息 (71)(十三)进出口商品检验分类监管信息 (71)(十四)上市公司或有事项 (71)(十五)拥有专利情况 (72)(十六)公用事业缴费记录 (72)九、声明信息明细 (74)(一)报数机构说明 (74)(二)征信中心标注 (74)(三)信息主体声明 (75)附件1:银行版企业信用报告在线浏览一级展示样式 (76)附件2:银行版企业信用报告在线浏览二级展示样式 (79)附件3:银行版企业信用报告下载样式 (92)第一章银行版企业信用报告概述一、设计目标和思路银行版报告的设计目标是,进一步充实内容基本满足金融机构在贷前调查和贷中审查的主要信息需求;提高可读性,便于金融机构更加迅速、直观地了解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方便金融机构快速查看主要关联企业的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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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45期证监会开出天价罚单证监会近日再出监管重拳,知名私募基金创势翔“股灾”期间操纵37账户,被罚6000多万,一投资者因操纵市场被罚近两亿元。
另外,证监会还查处首例“沪港通”跨境违法案:唐某博利用沪港通跨境违法交易,获利4000余万元。
在查处该跨境案件的同时,还发现另一宗操纵市场案件,唐某博操纵内地5只股票,非法获利近2.5亿。
张晓军表示,两地证监会高度重视,将以查办此案为契机,加强两地跨境监管合作。
未来1-2周内可能宣布推出深港通港交所李小加称,相信一、两周内或会推出深港通。
深港通开通后,内港互联互通市场将会两条腿走路,进入内港共同市场建设时代。
随着香港市场有更多内地投资者参与,并将成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一个特色,他相信将可吸引更多国际企业来港上市。
有分析师预计,明年包括沪港通和深港通在内,内地南下资金规模约达1600亿元人民币;而更为乐观者预计,至2017年底将有4000-6000亿元资金投资港股市场。
IPO 消化725家排队企业仅需一年半11月份,在证监会下发的三批新股发行批文中,累计新股数量达38只,募资总额约不超过221亿元。
这比上个月多了10只,也接近4-6月连续三个月的总和。
截至11月17日,IPO 排队中的企业仍多达725家。
有报道称,按照11月份的速度,消化IPO 排队企业大约需要一年半时间。
有分析称,目前市场企稳,市场具备IPO 提速基础,证监会选择温和加速合情合理。
欧元区11月综合PMI 初值升至54.1欧元区综合PMI 初值升至54.1,是自去年12月以来最为强劲的月增长。
主因在于:企业在保持价格稳定之时,制造业仍活动强劲并且新订单出现峰值,服务业也呈现出同样的扩张态势。
其中,制造业PMI 初值为34个月以来的高位,服务业出现11个月以来的高位。
各种迹象表明,欧元区经济可能处在坚实的周期性上升趋势的开始。
对于很可能即将在下月宣布进一步大规模刺激计划的欧洲央行,也是一个好消息。
无锡市软测认证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1.2 业绩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9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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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3 年(2020-近 1 年无锡市软测认证有限公司的中标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元区间,占总中标数量的 66.7%。 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0 个。 近 1 年(2022-08~2023-08):
*中标率是指,中标项目数与投标入围数的比率。(中标率=中标项目数/投标入围数*100%)
1.1 总体指标 ..........................................................................................................................1 1.2 业绩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地区分布 ..........................................................................................................................3 1.5 行业分布 ...........................................................................................................................4 二、竞争能力 .................................................................................................................................6 2.1 中标率分析 ......................................................................................................................6 三、竞争对手 .................................................................................................................................6 3.1 主要竞争对手....................................................................................................................6 3.2 重点竞争项目....................................................................................................................7 四、服务客户 .................................................................................................................................7 4.1 关联客户中标情况 ............................................................................................................7 4.2 主要客户投标项目............................................................................................................8 五、信用风险 .................................................................................................................................8 附录 ...............................................................................................................................................9
银行间市场业务-新版本币培训教材(基础知识篇)2010.7
3.7.2 数据接口信息服务 ............................................................................................. 35 3.7.3 信息服务服务 ..................................................................................................... 36 3.7.4 中国货币网信息服务 ......................................................................................... 36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办理指引(2015年6月)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办理指引(2015年6月)目录资本项目管理 (3)1.境内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3)1.1.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金额超30万美元的) 32.境外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6)2.1.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 72.2.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 102.3.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变更与注销登记 122.4.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 122.5.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 153.外债及租赁对外债权相关的外汇管理 (15)3.1.外债登记管理 (16)3.1.外债登记管理 (16)3.1.1.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签约登记 (16)3.1.2.非银行债务人异地开户及开立2个以上外债账户核准 193.1.3.非银行债务人办理非资金划转类提款备案 (21)3.1.4.非银行债务人办理非资金划转类还本付息备案 (21)3.1.5.外债注销登记 (22)3.2.中资非金融企业法人短期外债余额控制指标的审批 (23)3.3.中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控制指标的审批 (23)3.4.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控制指标的审批 (24)3.5.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 (24)4.跨境担保外汇管理 (25)4.1.内保外贷逐笔登记 (25)4.2.内保外贷变更登记 (27)4.3.内保外贷注销登记 284.4.内保外贷担保履约对外债权登记 284.5.外保内贷履约外债登记 284.6.金融机构外保内贷履约购结汇 285.证券投资项下相关的外汇管理 (29)5.1.境内公司境外上市外汇登记 (29)5.2.境内股东境外持股外汇登记 (30)5.3.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变更 (30)5.4.境内股东境外持股外汇登记变更 (31)5.5.境内公司境外上市外汇登记注销 (31)5.6.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认股期权计划 (32)5.7.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认股期权计划年度付汇额度申请.. 326.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审批 (33)6.1.个人移民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审批 (33)6.2.个人继承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审批 (35)注:1、本业务办理指引谨供参考,如国家有关外汇管理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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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焦点环球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环球”)为焦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制造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因焦点环球
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同意向境内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为焦点环球提供不
超过1000万美元的担保,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一年。
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焦点环球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10年4月23日。
3、注册地点:香港九龙旺角亚皆老街109号皆旺商业大厦2705室。
4、法定代表人:黄良发。
5、注册资本:港币10,000元。
6、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信息咨询、贸易咨询服务;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信息咨询;仓储服务;根
据客户的委托,承担检查、检验、监督、货物查验和其它技术服务。
7、与公司关系:焦点环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制造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焦点环球总资产为港币15,855,090.60元,负债为港币4,435,116.58元,净资产为港币11,419,974.02元,资产负债率为27.97%;营业收入为港币1,045,258.24元,利润总额为港币-4,776,377.14元,净利润为港币-4,833,572.28元;无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截止2014年6月30日,焦点环球总资产为港币12,617,608.44元,负债为港币2,486,478.55元,净资产为港币10,131,129.89元,资产负债率为19.71%;营业收入为港币1,717,514.09元,利润总额为港币-686,644.13元,净利润为港币-686,644.13元;无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公司拟向境内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即公司向境内银行提出开立保函的申请,由境内银行向境外银行为焦点环球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并由焦点环球基于该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向境外银行申请贷款。
1、担保人: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焦点环球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质押、保证等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担保金额:1000万美金,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业务的需求及银行核准的额度为准。
6、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焦点环球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是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制造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在公司的管控范围内。
此次为焦点环球提供担保支持,主要是为满足焦点环球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
有利于其稳步拓展海外市场。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额度内为境外全资子公司焦点环球提供内保外贷的担保业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
本次为焦点环球提供内保外贷业务生效后,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00万美元,约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49%。
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任何其它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