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档案内容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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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事档案内容

企业人事档案内容

企业人事档案内容 人事档案的合理设置关乎到整个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高效性,那么,人事档案都有哪些主 要内容呢?下面和一起来看看。

人事档案的主要内容一、反映员工基本信息的资料。

如简历、照片、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等。

二、反映员工面试入职评定的资料。

如面试评估表、入职体检报告、背景调查报告等。

三、劳动关系与相关待遇确认资料。

如劳动合同、薪资确认表、工资银行卡、社保卡、住房公积金卡申办资料或原卡的复印资 料。

四、相关制度或文件签字确认资料。

如员工手册、考勤制度、奖惩制度、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的签字确认文件或等级表 格。

五、服务期及保密和竞业禁止约定资料。

如:培训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

六、在职管理中陆续归档的资料。

如试用期转正审批记录、培训记录(签到表、培训成绩)、奖惩记录、调岗记录、调薪记录、 月/季/年度绩效考评记录等。

七、员工已离职的,其离职相关资料也会一并入档。

如离职申请表、离职手续办理一览表、离职访谈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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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

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

“牛皮袋”到底装了什么:据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专家介绍,档案的记录从一个人的中学开始,将伴随一生,反应其成长、发展状况,也是某些单位招聘、提拔人才的最基本、最可靠的依据。

档案内容在校期间涉及初高中毕业登记表、高考相关档案、填报志愿表、大学学习情况表、实习鉴定表等,工作后会存有学历证书复印件、转正手续、考核表、职称评定(报考)表、奖惩记录、出国记录及各种鉴定材料。

涉及党团关系、政审、调函等一系列材料也会反映在档案中。

一个人退休后其档案也不会被销毁,而是继续保存与所在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直到该人死亡。

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一、招录类:招用职工备案登记表(大、中、专和技校报到通知书或人事部门招干、聘干登记表,复员退伍、转业报到通知)。

二、履历类:个人履历、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三、劳动合同类1、与企业行政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2、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说明;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4、改制企业,领取经济补偿金后下岗失业人员档案,须填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领取经济补偿金、安置费登记表》一式两份,分别装入本人档案和留原单位备案。

然后,由原企业将职工档案转入当地失业保险机构保管并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实现再就业后,由失业保险机构将档案转至职工新就业企业。

四、工资评定类1、转正、定级及升级工资表;(1)冀劳[1984]55号文件(2)冀政办〔1986〕92号文件(3)冀劳人企薪[1986]320号《关于在部分国营企业建立职工正常升级制度的暂行规定》。

(4)国发〔1989〕83号文件(5)冀政〔1990〕21号文件(6)冀劳人企薪〔1991〕126号文件(7)冀劳薪〔1993〕69号文件(8)冀劳〔1994〕55号文件(9)冀劳〔1996〕61号文件(10)冀劳〔1999〕78号文件(11)冀劳社〔2002〕54号文件(12)冀劳社〔2004〕229号文件(13)冀劳社办〔2007〕78号、〔2008〕109号文件(14)冀劳社办〔2007〕78号、〔2008〕109号文件(15)冀人社发〔2010〕53号文件2、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企业职工档案内容与分类

企业职工档案内容与分类

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1、职工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2、简历变化补充材料3、申请更改姓名材料此类材料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目录,但材料排列时,将一份近期《职工履历表》放在首位。

第二类:自传材料指职工本人所写的有关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自传性质的材料。

此类材料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鉴定、考察、考核材料1、有组织意见的自我鉴定2、职工、学生、学员、党员、团员鉴定3、毕业、结业、调动、出国鉴定及其它鉴定材料此类材料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第四类:学历、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岗位技能材料1、学历、学绩、培训材料(1)报考、选拔中专以上学校学生登记表、报考表、审查表、毕业生登记表(2)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记分册、学籍卡。

包括“专业证书”班结业成绩登记表及证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情况登记表,全质管理基本知识成绩报告单(3)学历证明材料2、专业技术、岗位技能材料(1)专业技术、岗位技能申报、考核、评定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表、呈报表原件归此类,其复印件和各年度考核表、个人小结等材料进个人考绩档案)。

(2)聘任、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技能审批表。

(晋升材料原件进此类,复印件进考绩档案)。

3、职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影响的论文在归类时,各种测验卷,考试卷不归档。

第四类材料按并列法顺序排列。

如学历、学绩、培训为1-1;专业技术、岗位技能为2-1;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等为3-1。

各小类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五类:政审材料1、历史问题、党籍问题审查材料2、入党、入团、参军、出国政审材料3、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及平反改正的决定、通知4、更改职工年龄、国籍、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5、有组织审查续集的调查表、审查表6、关于个人历史情况的交待材料7、已经查证清楚的有关职工经历问题的检举材料、查证材料此类材料按材料的主次排列,如批复、结论、报告、主要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问题集中排列)、检举材料、本人检查交代或主要申诉材料。

企业职工档案整理

企业职工档案整理

公司员工档案整理《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1992.6.9 公布一、定义公司员工档案是公司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分配、培训、核查、赏罚、选拔、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相关员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改动等状况的文件资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观察员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构成部分。

二、机构和职责· 员工档案由所在公司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

推行档案综合管理的公司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员工档案· 员工失散、流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留,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留。

(日照市员工档案管理方法例定上述人员的档案由原档案保留单位或公共员工档案管理机构持续保留15 年后,可报经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审察赞同后予以销毁)·员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留五年后,移交公司综合档案部门保留。

对国家和公司有特别贡献的英豪、典范人物死亡此后,其档案由公司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相关档案馆移交。

·公司员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一)保留员工档案;(二)采集、鉴识和整理员工档案资料;重申必定要注意采集特别是奖赏,工种变化和个人待遇等方面。

(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四)登记员工工作改动状况;(五)为相关部门供给员工状况;(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七)按期向公司档案室(馆)移交档案;(八)办理其余相关事项。

三、公司员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第一类:简历资料员工简历表、简历表以及反应员工个人简历状况的各种登记表1.简历表(书)、简历表;2.员工、教员、军人(包含从军、退伍)学生等各种人员登记表;4.改正姓名资料;5.就业登记申请书;6.拜托存档登记表(寄存人事档案登记表);7.失业转就业育龄人员婚育状况登记表。

★第二类自传资料工作经历思想发展性质的自传其余属于自传性质的资料凡是自己书写的表达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资料,属于自传资料。

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1、职工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2、简历变化补充材料3、申请更改姓名材料此类材料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目录,但材料排列时,将一份近期《职工履历表》放在首位。

第二类:自传材料指职工本人所写的有关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自传性质的材料。

此类材料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鉴定、考察、考核材料1、有组织意见的自我鉴定2、职工、学生、学员、党员、团员鉴定3、毕业、结业、调动、出国鉴定及其它鉴定材料此类材料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第四类:学历、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岗位技能材料1、学历、学绩、培训材料(1)报考、选拔中专以上学校学生登记表、报考表、审查表、毕业生登记表(2)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记分册、学籍卡。

包括“专业证书”班结业成绩登记表及证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情况登记表,全质管理基本知识成绩报告单(3)学历证明材科2、专业技术、岗位技能材料(1)专业技术、岗位技能申报、考核、评定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表、呈报表原件归此类,其复印件和各年度为核表、个人小结等材料进个人考绩档案)。

(2)聘任、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技能审批表。

(晋升材料原件进此类,复印件进考绩档案)。

3、职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影响的论文在归类时,各种测验卷,考试卷不归档。

第四类材料按并列法顺序排列。

如学历、学绩、培训为1-1;专业技术、岗位技能为2-1;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等为3-1。

各小类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五类:政审材料1、历史问题、党籍问题审查材料2、入党、入团、参军、出国政审材料3、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及平反改正的决定、通知4、更改职工年龄、国籍、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5、有组织审查续集的调查表、审查表6、关于个人历史情况的交待材料7、已经查证清楚的有关职工经历问题的检举材料、查证材料此类材料按材料的主次排列,如批复、结论、报告、主要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问题集中排列)、检举材料、本人检查交化或主要申诉材料。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保密性和有效性,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便利性、实用性、保密性和规范性原则。

第四条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规范、及时、准确地履行人事档案管理职责。

第二章人事档案的种类第五条公司人事档案包括基本档案、任职档案和退休档案。

1.基本档案是指员工在公司入职后,首次建立的、记录员工个人基本信息的档案,包括员工基本信息、家庭成员、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

2.任职档案是指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形成的记录员工工作情况和表现的档案,包括员工绩效考核、晋升晋级、处分记录等。

3.退休档案是指员工离退公司后形成的记录员工退休情况和享受待遇的档案,包括员工退休时间、退休工资、退休福利等。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管理第六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人事档案室,负责公司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和完整性。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和文件管理制度,明确人事档案的管理权限和流程,规范人事档案的存档、借阅和使用。

第八条公司应及时更新员工的人事档案,确保工作变动、奖惩等信息的及时记录和归档。

第九条公司应加强对人事档案的保密管理,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权限,禁止未经许可的查阅和泄露人事档案信息。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档案条码或电子档案系统,方便对人事档案的管理和检索。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归档和销毁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人事档案的存档期限和销毁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明确人事档案的归档和销毁时限。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后,公司应及时将其人事档案进行归档处理,妥善保管并进行备份。

第十三条人事档案存档期限为员工离职后7年,满7年后应将人事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生效。

公司档案分类

公司档案分类

公司档案分类根据公司的情况档案分类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别:一般有以下几类:一、文书档案:1党群工作类:党务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检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协会工作等;2行政管理类:行政事务、治安保卫、审计工作、人事劳资、教育工作、医疗卫生、后勤福利、外事工作等3经营管理类:经营决策、计划工作、财务管理、物资管理、企业管理等4生产管理类:生产调度、质量管理、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科技管理、环境保护、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档案与信息管理、基建管理、设备管理、合同等二、科技档案1产品文字材料:各种任务书、建议书、协议书、说明书、鉴定书、试验大纲、试验报告、分析报告、审查报告、运行报告、总结、产品图样等2科研文字材料:各种合同协议书、任务书、科研报告、调查报告、开题报告、实验报告、鉴定证书、发明申请书等3基建文字材料:各种建议书、任务书、计算书、开工报告、概预、决算、检验分析材料、施工图样等4设备文字材料:各种申请书、说明书、技术规程、维护保养规程、设备图样等三、财务档案会计原始凭证和报表中所附的各种借据、书面证明材料、分析报告等..四、人事档案职工的招聘、履历、培训等五、电子档案计算机磁带、磁盘和光盘等六、声像档案照片、缩微胶片、电影胶片、录像片、录音磁带和唱片等企业档案的分类立卷办法一文书档案的分类整理1、归档原则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的原貌和完整;准确判定文件的保管期限;适应新技术应用的需要;便于保管和利用..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凡应归档的文件必须齐全完整..2、归档整理程序以件为归档单位;逐件整理归档..按分类、装订、排列、编号、装盒、编目的步骤进行..“件”的含义:2.1单份文件;一份文件为一件;2.2各种报表、名册、图册、书刊等;一册本为一件;2.3正本与定稿、正件与附件合为一件;2.4文件处理单表与被处理文件合为一件;2.5来文与复文合为一件;如果分属不同年度的可分开归档..3、分类按年度---部门---保管期限逐级进行分类..由文件的形成日期决定该份文件的归档年度;即文件的归档年度可与文件内容所针对的年度不一致..4、装订4.1去掉原来文件上会生锈的金属物;用细线或其它对纸张无损害的粘合剂重新将文件订粘合..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复文在前;来文在后..在每页的右下角背页的左下角编页码..各单位可自行尝试不同的装订方法;但所选的装订材料不能生锈;不能对纸张产生直接或间接的损害..4.2凡文件尺寸大于A4纸规格的;要按A4纸规格进行折叠或裁剪;小于16开规格及破损的要进行托裱;对字迹模糊的文件要进行复制..4.3在该份文件的正文输入计算机之前;不宜用乳胶或缝纫机来装订因为会影响以后将该文件拆订、扫描..5、排列先将归档文件材料按保管期限分开;同一保管期限的文件材料;按照时间先后排列;并且尽可能将关系密切如同一次活动、同一项工作、同一个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排列在一起..6、编号6.1在每件档案首页上方的空白处加盖档号章格式见附图1;并填写有关栏目的内容..6.2档号章的项目及填写内容:类别号:文书档案的类别号为A..期限:即保管期限;分两类;填写“长久”或“短期”..年度:该份档案实际形成的年度;以四位阿拉伯数字标公元纪年..机构:不分机构编档号的单位此栏可不填..件号:以年度为界线;档案在同一保管期限中的排列顺序号;同一年度、同一保管期限的档案只编一个流水号;件号不得重复..6.3在每年归档工作结束后;如发现有其它应归档文件材料未归档;可将该文件排在已归档文件之后编号归档..7、装盒7.1档案编号后;要按照编号顺序装入档案盒新格式;并在盒的脊背填写“档号”..样式见附图3..每一个档案盒内只能装入同一年度、同一部门、同一保管期限的文件..7.2填写盒内文件备考表..盒内文件情况说明:主要用于填写本盒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销毁等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无上述情况;可暂不填写..整理人:填写本盒文件材料整理归档人姓名..日期:填写归档的年、月、日..8、编目8.1编制档案目录8.1.1档案目录由“目录夹封面和脊背”、“归档情况登记表”、“归档说明”、“归档文件目录”四部分构成..8.1.2“目录夹封面”格式见附图4内容应包括单位名称、单位代码、类别、机构、期限、年度等六个基本项目;“目录盒脊背”格式见附图2项目由单位代码、类别号、机构、期限、年度等五个基本项目组成..8.1.3“归档情况登记表”格式见附图5内容包括:年度、保管期限、件数、保管单位和姓名、接收单位和姓名、备注..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开不同的登记表填写..8.1.4“归档说明”的内容包括:本年度立档单位主要工作概况;本年度内设机构及主要领导人变化情况;本年度文书归档情况含归档工作的组织情况、文件材料完整与否、档案数量、有何缺陷和问题等..8.1.5“归档文件目录”格式见附图6应包括以下基本项目:件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页数;需要时还可增加其它项目;如“文件格式”..件号:参见6.2..责任者: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的署名者或发文机关..文号:文件的发文字号..题名:即文件的标题;一般应照实抄录..原文没有标题的应当加拟标题;外加“ ”号;原文有标题但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应重拟标题;重拟标题外加“ ”号;附于原标题之后..日期:指文件形成的日期..填写时可省略“年”、“月”、“日”字;在表示年、月数字的右下角加“.”号或“-”号;以四位阿拉伯数据表示公元纪年..页数:指每一份归档文件本身的有效页面数..文件格式:指归档文件对应的电子文件格式;如:doc、xls、ppt、jpg、txt、wps、pdf等..8.1.6各种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目录;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开装订在不同的目录夹;连年续订;直到该目录夹装满..8.1.7“归档文件目录”应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移交图书档案中心..8.2编制其它检索工具..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编制一些其它的档案检索工具;如“文号档号对照表”、各种常用的专题目录等;以方便日常手工检索..9、电子文件管理9.1各单位档案室日常在收集应归档纸质文件的同时;要收集对应的电子文件;对电子文件进行集中统一保管;并建立相应的移交电子文件签名确认制度;以确保电子文件的真实..9.2图书档案中心要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机读目录和电子文件的安全;要及时用光盘或磁带机等进行备份;要求至少备份两套;一套用于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9.3各单位统一使用图书档案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计的档案管理系统;统一将数据传送到中心的档案数据库服务器;中心为每个单位建立一个单独的数据库以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另外中心应定期对各单位的档案数据进行汇总..9.4处理电子文件;应使用WPS OFFICE或MS OFFICE;形成通用的电子文件格式;如doc、xls、mdb、ppt、jpg、txt、wps、pdf等;扫描原文的电子文件格式为:jpg..9.5为方便以后利用计算机进行全文查阅;要求各单位在进行电子文件导入时在“备注”栏填写此份电子文件的关键字..档案管理系统在执行文件导入时会自动将文件全文写入数据库;同时会在本机的指定目录留下文件副本;其文件名与档号相同..9.6一般情况下;图书档案中心使用一套数据库副本供查阅;另一套数据封存且不得外借..。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1992年6月9日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印发劳力字〔1992〕33号中文名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印发时间1992年6月9印发单位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文件发布1992年6月9日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印发劳力字〔1992〕33号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文件内容编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

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

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一)保管职工档案;(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一)履历材料;(二)自传材料;(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五)政审材料;(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七)奖励材料;(八)处分材料;(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人事档案分类

人事档案分类

人事档案分类人事档案分类一、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职工履历表,简历表以及反映职工个人履历情形的各类登记表1.履历表(书),简历表;2.职工,教员,军人(包括入伍,退伍)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4.更换姓名材料;5.就业登记申请书;6.托付存档登记表(寄存人事档案登记表);7.失业转就业育龄人员婚育情形登记表.★第二类自传材料工作经历1.思想进展性质的自传2.其它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3.凡是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形,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属于自传材料.★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职工鉴定,调动,考核,民主评议等内容的考察材料,登记表1.鉴定表(含自我鉴定);2.组织正式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3.考核登记表.★第四类学历,培训和评定岗位技术(技能)材料学历,学位,毕业生登记表,培训结业登记表,成绩登记表及毕业鉴定,证明材料;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聘任呈报表及考绩材料,职业资格证书;2.职工制造发明,科研成果,专利,著作及有重大阻碍的论文等鉴定材料及名目.★第五类政审材料审查职工政治历史情形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讲明情形的材料,要紧证明材料;甄不,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依据材料;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更换职工的民族、年龄、国籍、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时刻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第六类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中国共产党入党理想书,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查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1.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党员登记表,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要紧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理想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第七类奖励材料1.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2.先进榜样事迹3.嘉奖,通报夸奖等材料★第八类处分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交待材料.1.通报批判材料;2.甄不,复查报告,决定,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3.公安机关和纪检部门处理违纪违法材料;4.法院审判工作形成的判决书.★第九类劳动关系和工资,待遇审批材料工资级不登记表,职务工资变动登记表,调资审批表,定级和解决待遇的审批材料;招用职工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录用和聘用(续聘)审批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解聘、辞退材料.1.保险福利待遇(失业、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住房公积金)的审批表,再就业材料;2.从事专门工种工作登记卡,企业职工参加工作时刻及连续工龄核定表,打算生育审批表;3.退(离)休审批表;4.复员退伍,转业审批表;5.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派遣证;6.工作调动介绍信7.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8.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1.招工、参军、参加工作、毕业生、工作调动等所做的体检表,有残疾的体检表,残疾等级材料;2.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形的遗书;个人诚信材料等.二、归档要求完整,齐全,准确,手续完备注:归档文件的书写和制作材料应能耐久储存,原则上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办公用纸(185×260);保证书写质量,字迹要端正,清晰,书写材料一样应使用碳素墨水,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及复写纸等不利于档案长久保管的书写材料.三、鉴不1.判定归档文件是否属于某一立卷对象的职工档案或是否属于应归入职工档案的内容,对不属于职工档案内容或重复余外的文件材料应按规定进行清理;2.判定归档文件是否属于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未经办完或查证核实的不得归入职工档案;3.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对不完整,来源和时刻不明的材料,应查清注明后再归档;凡是查不清晰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不能归档;(1)政审材料一样应具备审查结论,调查报告,上级批复,要紧证明材料,本人的交待等.(2)处分材料一样应具备处分决定(包括免以处分的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个人对处分的意见等.以上材料属于成套的,必须齐全.4.审查材料是否手续完备,须经企业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签字盖章后归档;(1)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中形成的综合材料,应有本人的签署意见或由组织注明通过本人见面.(2)任免呈报表须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刻和文号.(3)出国出境审批表,须注明出去的任务,目的及出去与返回的时刻.5.鉴不时,发觉档案中缺少有关材料,应及时进行登记并收集补充.四、组件原则: 每份文件为一件注:正文与定稿为一件,正文在前正件与附件为一件,正件在前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复制件在前原件与转发件为一件,转发件在前五、排序1,按归档文件形成时刻排序第一类(履历) 第二类(自传)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 第四类(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第七类(奖励) 第九类(招用等) 第十类(其他) 2,按归档文件内容的主次关系进行排序第五类(政审) 第八类(处分)注:材料的排列顺序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待材料等.3,第六类排列顺序为:按入团,入党,入民主党派排(1)入团理想书应排在入团的其它材料之前(2)入党理想书应排在入党的其它材料之前,党员登记表等可按时刻先后依次排序.4,第九类材料既可按形成时刻排序,也可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的方法是:(1)工资情形的材料(2)录用,任免材料(3)保险福利待遇材料(4)出国,出境材料每种材料再按照形成材料的时刻顺序排列六、修整装订(一)总要求:1.以件为单位16开(185×260)2.装订应结实,整齐,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不阻碍阅读.(1)对超出16开规格的档案材料,在不阻碍材料的完整和不损害字迹的条件下,可酌情进行剪裁;不能剪裁的材料,须进行折叠.折叠时,要按照材料的具体情形,采纳横折叠,竖折叠,横竖交叉或梯形折叠等方法.折叠后的档案材料,要保持整个案卷的平坦,文字,照片不得损坏,便于展开阅读.(2)对破旧,卷角,折皱和小于16开规格的档案材料,要进行裱糊.裱糊用的衬纸,必须采纳白纸;浆糊和胶水必须能防虫蚀,不腐蚀纸张;裱糊后的档案材料要晾干,不得在阳光下暴晒或使用高温烫烤.(3)对过窄或破旧未空出装订线的档案材料,须加边,保证装订,不压字,不损害材料内容.(4)拆除档案材料上的大头针,曲不针,订书钉等金属品,以防止氧化锈毁材料.(二)装订要求:每个职工的档案材料,必须装订成卷,做到案卷整齐,平坦,装订牢固,具体方法:(1)名目置于卷首,材料排列顺序与名目相符.(2)理齐档案材料.材料条件好的应做到四边整齐,条件较差的,以左边和下边两边为齐.(3)打孔.在材料左侧1.5厘米处竖直等间距打三个孔,孔距8.3厘米,用鞋带装订.(4)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职工档案卷皮.档案卷皮须书写档案人的姓名.(5)装盒.将装订好的案卷装入职工档案盒中,填写姓名,档案号和籍贯.(6)职工档案整理装订成卷后,必须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7)后续档案材料的整理.后续职工档案材料,每半年整理一次,将材料内容填写到相应的名目中,并将经手人员姓名和日期填写在备注栏内,将材料装订到案卷中.七、编目1,页号编写在有书写内容的每页归档文件正面的右下角,背面的左下角起依次标注页号注:托裱若干小幅面材料的1张托裱纸按1页进行编号2,类件号编写在归档文件首页右上方空白位置加盖"类件号"章类号:"一"到"十"件号为同一类材料内的顺序号,按时刻顺序或主次关系确定页数为阿拉伯数字3,卷(袋)内名目·置于每个职工档案材料卷(袋)首·用耐久材料书写或运算机打印·各项目应填写应完整,准确注一:每类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类件号:按照类不排列顺序,如:"一类第一(或1)件"责任者:归档文件形成单位或个人,即文件的署名者题名:填写归档文件的标题,应完整,准确;对没有题名或不能反映文件内容的,应另行编写,用"[ ]"括起日期:采纳阿拉伯数字8位表示,可分两行书写页数:该件材料总页数要求:每卷档案必须有详细的档案材料名目.名目是查阅档案内容的索引,要认真进行编写.具体要求:(1),按照类不排列顺序及档案材料名目格式逐份逐项地进行填写;(2),按照材料题目填写"题名".无题目的材料应拟定题目.题目过长,可适当简化.拟定题目或简化题目,必须确切反映材料的要紧内容或性质特点.凡原材料题目不符合实际内容的,须另行拟定题目或在名目上加以注明;(3),"日期"一样采纳材料落款标明的最后时刻.复制的档案材料,采纳原材料形成时刻.(4),书面名目要工整,正确,清晰,美观,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书写名目.填写名目后,要检查核对,做到准确无误;(5),书写名目时,每类名目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卷内备考表的填写:后面填初次整理时刻及人员姓名中间填每年整理人,检查人,整理时刻4,检索工具要求企业职工档案治理机构应建立职工档案检索工具或治理台账(案卷名目).项目包括:姓名,档号,存放地址,备注等.按姓氏笔画多少或第一个字母的顺序排列.每个姓氏后预留部分空格,常用姓要预留多一些."王,刘,李,张,"职工档案用"10"或"ZG"来表示,下设1,在岗职工,2,退休职工,3,离岗职工, 4,死亡职工,案卷号的表示如,"ZG1-1" "ZG2-1"八、档案装具档案卷皮档案袋(一)档案卷皮1.卷皮规格:长27.4厘米,宽20.5厘米;左边设三个装订线眼,眼距(从眼中心算起)8.3厘米;线眼中心距左侧边沿1.5厘米,上下线眼中心距上下边沿均为5.4厘米2.材料:一样可采纳300克的单面白板纸加包布面,或只用布包边角,也能够用纸裱糊,但不宜过厚,以减轻档案重量3.颜色:应采纳浅色,如浅黄,乳黄色等,不能用大红,大绿,或黑,蓝,紫等深色.卷面上的字,一律用正红色4.项目:"企业职工档案","姓名",字体与距离:"企业职工档案"用楷体(72磅),字与卷面上边沿距离为7厘米"姓名"用大一号宋体,与卷面下边沿相距5.5厘米,书写姓名不得用同音字或不规范的汉字(二)档案袋1.规格:长30厘米,宽23厘米,厚(折叠部分)2.5厘米2.材料质量:可按照条件选用较好的牛皮纸3.袋面项目:"企业职工档案袋","姓名","制作单位"字体和字的颜色与档案卷面同."单位"在"姓名"下边。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关于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劳力字〔199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档案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了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档案完整、真实、精练、实用的要求,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企业职工档案工作纳入全国档案工作管理体系,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现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请遵照执行。

企业中由国家任命的干部,其档案管理,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的工人档案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一、企业职工档案卷皮、档案袋样式和规格(略)二、转递企业职工档案材料通知单及存根(略)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一九九二年六月九日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

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

公司职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办法

公司职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办法

X X X X公司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职工人事档案管理,推进职工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进程,提高职工人事档案管理水平,避免和防止职工人事档案遗失、损毁,更好地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XXXX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职工人事档案及管理范围1、职工人事档案是公司人力资源等部门在招聘、调配、考核、培训、奖惩、薪酬、保险、福利、选拔、任用等工作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工作变动等情况的基本信息材料.是职工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真实记载,是职工个人办理调转、升职、退休等事宜的主要依据,也是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职工人事档案管理的范围:是指在XXXX公司范围内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职工的档案管理以及人事档案尚未移交地方社区的公司离退休职工的档案管理.二、职工人事档案的内容及类别1、职工录用、劳动调配材料;2、职工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3、劳动合同书;4、职工薪酬、调资、升级材料;5、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晋级、评审材料;6、职工考核、考察、职务任免等材料;7、参加社会保险等信息材料;8、工种岗位变动认定材料;9、学历、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以及职工参加教育培训等证明材料;10、职工奖惩材料;11、政审材料;12、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以及民主党派材料;13、其它材料.三、职工人事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XXXX公司是经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备保管职工档案条件的用人单位.公司及所属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为职工人事档案的具体管理和经办机构,在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负责集中管理和保管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职工的人事档案.公司及所属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四、职工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1、负责保管职工档案并保证档案的完整;2、对职工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及时收集、整理、鉴别、装订、立卷;3、负责办理职工档案的查询、借阅和转递手续等;4、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以及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除、履行等情况;5、按规定程序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个人情况;6、做好职工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7、负责办理离职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职工的档案向其它单位或属地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或办理档案托管事宜;8、办理其它有关事项.五、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保管、销毁1、人力资源档案管理部门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调资、晋级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并组织对形成的职工个人档案材料进行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真实、准确、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档案材料经鉴别后,必须经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或盖章后方可归档;2、职工个人档案材料收集、整理、鉴别后,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人事主管按分类目录详细填写材料清单,并按照档案材料分类目录分类装订,并注明材料收集人的姓名,交由档案员归档保管;3、公司及所属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将职工档案按规定标准统一编号管理,填写档案存放登记表,建立职工个人档案目录和档案管理台账,以便查询和日常档案管理.档案材料归档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档案材料.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防止和避免出现档案丢失和损毁等情况,给公司和职工个人造成损失;4、职工人事档案执行全公司统一标准样式,档案卷盒、卷皮、档案目录、规格由集团公司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并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晰.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5、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公司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6、对死亡、失踪职工的人事档案,可在职工原单位档案保管部门保管,保管满15年后,可以按规定进行销毁.特殊贡献的获省级以上模范人物称号的职工死亡后其档案按管理权限直接向属地档案馆移交;7、对公司内职工自动离职、开除、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人事档案,要及时按法定程序移交属地劳动就业部门保管;8、严禁单位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保存职工档案和利用职工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触犯国家相关保密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职工人事档案查阅、借阅的规定公司及所属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职工档案查阅、借阅制度,特别是对公司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涉及国家秘密的职工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履行查、借阅手续.查阅和借阅职工个人档案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查阅和借阅职工档案,需出具查阅和借阅申请公司以外单位或部门查阅、借阅职工档案还必须出具单位或部门公函,经单位档案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或盖章同意后,方可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或借阅;2、除特殊情况外,职工档案原则不得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要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限期归还;3、查阅、借阅职工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查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职工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职工档案内容,对违反规定者,要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和必要的纪律处分;4、因工作需要,需从职工档案中调查取证的,需履行审批程序,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由档案管理人员监督复制办理.七、职工人事档案的传递职工因离职、调转、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等需移交、转递档案的,必须遵循以下程序办理:1、职工档案的移交、转递,必须XXX过专门的传递渠道或专人送取,不准职工本人携带;2、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公司统一印制的职工档案转递XXX知单进行登记,将职工档案转递XXX知单和职工个人档案一并密封包装后方可转出;3、公司各档案管理机构对转出的职工档案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4、公司各档案管理机构对职工档案转出后,要及时与档案接收方联系,按规定向其追要档案接收回执.对逾期30日未收到回执的,要及时追查,以防职工档案丢失.职工档案转递XXX知单回执要在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保管15年以上,方可销毁.八、公司各档案保管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1、要建立坚固的专用档案室,配备铁制的档案保管柜;2、档案室要具备防火、防虫、防潮、防盗、防高温、防尘等基本条件.档案室温度要控制在零上14度-24度.相对湿度要控制在45%-60%;3、档案室和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办公室要二室分开;4、专职档案保管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5、根据XXXX公司信息化进程,要求各档案保管机构在1-2年内,实行职工档案微机管理,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目标.九、档案管理的组织纪律档案管理是企业一项重要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吉林省档案条列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给企业和职工个人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本办法规定集中保管档案的;2、擅自涂改档案内容、伪造档案材料的;3、职工档案整理、保管、鉴别、查阅、借阅、转递过程中,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职工个人档案丢失、损坏或其它严重后果的;4、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档案保管部门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积极处理措施,造成职工档案损失的;5、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的.十、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档案政策办理.十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XXXX公司人力资源部.2012年4月22日。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关于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关于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关于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劳力字〔199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档案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了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档案完整、真实、精练、实用的要求,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企业职工档案工作纳入全国档案工作管理体系,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现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请遵照执行。

企业中由国家任命的干部,其档案管理,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的工人档案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一、企业职工档案卷皮、档案袋样式和规格(略)二、转递企业职工档案材料通知单及存根(略)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一九九二年六月九日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

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

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职工档案内容

职工档案内容

职工档案内容
职工档案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个人信息:包括职工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2. 教育背景:包括职工的教育程度、毕业院校、专业等相关信息。

3. 工作经历:包括职工的就业历史、工作岗位、所在部门、任职时间等相关信息。

4. 职业技能:包括职工的专业技能、培训经历、资格证书等相关信息。

5. 薪资记录:包括职工的薪资水平、工资调整记录、奖金、津贴等相关信息。

6. 考核记录:包括职工的绩效考核结果、评价意见等相关信息。

7. 健康状况:包括职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医疗记录、伤病假等相关信息。

8. 社保记录:包括职工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社保号码等相关信息。

9. 员工福利:包括职工享受的各种福利待遇,如带薪假期、医疗保险、子女教育补贴等。

10. 纪律记录:包括职工的违纪行为、处分记录等相关信息。

11. 其他附件:包括职工的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合同、证书等相关附件。

这些内容有助于雇主了解和管理职工,同时也为职工的个人发展和职业生涯规划提供了参考。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一保管职工档案;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第三章档案的内容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一履历材料;二自传材料;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五政审材料;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七奖励材料;八处分材料;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第四章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第十条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第十一条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第十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16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第十三条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第十四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见附件一附件略.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第十六条职工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第五章档案的提供利用第十七条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授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第六章档案的转递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附件略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1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企业职工档案内容与分类

企业职工档案内容与分类

企业职工档案内容与分类-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1、职工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2、简历变化补充材料3、申请更改姓名材料此类材料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目录,但材料排列时,将一份近期《职工履历表》放在首位。

第二类:自传材料指职工本人所写的有关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自传性质的材料。

此类材料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鉴定、考察、考核材料1、有组织意见的自我鉴定2、职工、学生、学员、党员、团员鉴定3、毕业、结业、调动、出国鉴定及其它鉴定材料此类材料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第四类:学历、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岗位技能材料1、学历、学绩、培训材料(1)报考、选拔中专以上学校学生登记表、报考表、审查表、毕业生登记表(2)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记分册、学籍卡。

包括“专业证书”班结业成绩登记表及证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情况登记表,全质管理基本知识成绩报告单(3)学历证明材料2、专业技术、岗位技能材料(1)专业技术、岗位技能申报、考核、评定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表、呈报表原件归此类,其复印件和各年度考核表、个人小结等材料进个人考绩档案)。

(2)聘任、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技能审批表。

(晋升材料原件进此类,复印件进考绩档案)。

3、职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影响的论文在归类时,各种测验卷,考试卷不归档。

第四类材料按并列法顺序排列。

如学历、学绩、培训为1-1;专业技术、岗位技能为2-1;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等为3-1。

各小类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五类:政审材料1、历史问题、党籍问题审查材料2、入党、入团、参军、出国政审材料3、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及平反改正的决定、通知4、更改职工年龄、国籍、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5、有组织审查续集的调查表、审查表6、关于个人历史情况的交待材料7、已经查证清楚的有关职工经历问题的检举材料、查证材料此类材料按材料的主次排列,如批复、结论、报告、主要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问题集中排列)、检举材料、本人检查交代或主要申诉材料。

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1、职工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2、简历变化补充材料3、申请更改姓名材料此类材料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目录,但材料排列时,将一份近期《职工履历表》放在首位。

第二类:自传材料指职工本人所写的有关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自传性质的材料。

此类材料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鉴定、考察、考核材料1、有组织意见的自我鉴定2、职工、学生、学员、党员、团员鉴定3、毕业、结业、调动、出国鉴定及其它鉴定材料此类材料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第四类:学历、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岗位技能材料1、学历、学绩、培训材料(1)报考、选拔中专以上学校学生登记表、报考表、审查表、毕业生登记表(2)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记分册、学籍卡。

包括“专业证书”班结业成绩登记表及证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情况登记表,全质管理基本知识成绩报告单(3)学历证明材科2、专业技术、岗位技能材料(1)专业技术、岗位技能申报、考核、评定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表、呈报表原件归此类,其复印件和各年度为核表、个人小结等材料进个人考绩档案)。

(2)聘任、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技能审批表。

(晋升材料原件进此类,复印件进考绩档案)。

3、职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影响的论文在归类时,各种测验卷,考试卷不归档。

第四类材料按并列法顺序排列。

如学历、学绩、培训为1-1;专业技术、岗位技能为2-1;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等为3-1。

各小类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五类:政审材料1、历史问题、党籍问题审查材料2、入党、入团、参军、出国政审材料3、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及平反改正的决定、通知4、更改职工年龄、国籍、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5、有组织审查续集的调查表、审查表6、关于个人历史情况的交待材料7、已经查证清楚的有关职工经历问题的检举材料、查证材料此类材料按材料的主次排列,如批复、结论、报告、主要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问题集中排列)、检举材料、本人检查交化或主要申诉材料。

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记录了员工的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培训经历、薪资福利、劳动合同、奖惩记录、离职记录、绩效评估和发展规划等方面的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为企业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管理。

一、基本信息企业职工档案的基本信息包括员工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婚姻状况、血型、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等。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企业进行基本的人员管理,例如联系员工、核实身份等。

二、教育背景企业职工档案的教育背景包括员工的学历、学位、专业、主修课程、毕业时间、毕业院校等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员工的学习情况和知识储备,对于招聘和员工培训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三、工作经历企业职工档案的工作经历包括员工的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任职时间、离职原因等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对于员工的招聘和晋升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四、培训经历企业职工档案的培训经历包括员工参加过的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员工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潜力,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

五、薪资福利企业职工档案的薪资福利包括员工的工资待遇、奖金福利、社会保险等信息。

这些信息是企业管理员工的重要依据,可以帮助企业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政策,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六、劳动合同企业职工档案的劳动合同包括员工与企业的雇佣关系、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信息。

这些信息是企业管理员工的基础,也是维护企业和员工权益的重要保障。

七、奖惩记录企业职工档案的奖惩记录包括员工的奖励和惩罚事件及其具体内容等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反映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品行情况,对于员工的激励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八、离职记录企业职工档案的离职记录包括员工的离职时间、离职原因等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员工的离职情况和离职原因,为企业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从而采取有效措施留住人才。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

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

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一)保管职工档案;(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一)履历材料;(二)自传材料;(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五)政审材料;(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七)奖励材料;(八)处分材料;(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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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1、职工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
2、简历变化补充材料
3、申请更改姓名材料
此类材料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目录,但材料排列时,将一份近期《职工履历表》放在首位。

第二类:自传材料
指职工本人所写的有关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自传性质的材料。

此类材料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1、有组织意见的自我鉴定
2、职工、学生、学员、党员、团员鉴定
3、毕业、结业、调动、出国鉴定及其它鉴定材料
此类材料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第四类:学历、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岗位技能材料
1、学历、学绩、培训材料
(1)报考、选拔中专以上学校学生登记表、报考表、审查表、毕业生登记表
(2)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记分册、学籍卡。

包括“专业证书”班结业成
绩登记表及证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情况登记表,全质管理基本知识
成绩报告单
(3)学历证明材料
2、专业技术、岗位技能材料
(1)专业技术、岗位技能申报、考核、评定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表、
呈报表原件归此类,其复印件和各年度考核表、个人小结等材料进个人
考绩档案)。

(2)聘任、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技能审批表。

(晋升材料原件进此类,复
印件进考绩档案)。

3、职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着作及有影响的论文
在归类时,各种测验卷,考试卷不归档。

第四类材料按并列法顺序排列。

如学历、学绩、培训为1-1;专业技术、岗位技能为2-1;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等为3-1。

各小类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五类:政审材料
1、历史问题、党籍问题审查材料
2、入党、入团、参军、出国政审材料
3、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及平反改正的决定、通知
4、更改职工年龄、国籍、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
批复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5、有组织审查续集的调查表、审查表
6、关于个人历史情况的交待材料
7、已经查证清楚的有关职工经历问题的检举材料、查证材料
此类材料按材料的主次排列,如批复、结论、报告、主要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问题集中排列)、检举材料、本人检查交代或主要申诉材料。

对“文革”前的冤假错案经复查改正后,原结论放在复查结论后面。

对家庭社会关系情况的调查,先排直系亲属,后排旁系亲属。

第六类:党团材料
1、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报告
2、党员登记表、党员重新登记表
3、党员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缓登期满后的组织
决定及有关材料
4、民主评议党员中所形成的组织意见和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认定为不合格
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查材料、退党材料
5、入团志愿书、申请书
6、团员登记表及退团材料
7、参加民主党派的申请书、登记表,批准加入民主党派的通知材料
归档时要注意的几点:
(1)尚未转正的入党志愿书由总支、支部保管,待转正后方可入档
(2)入党入团过程中由组织召开的群众座谈会和党小组、支部大会记录、预
审报告、考察材料,均不归档
(3)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登记表”,批准入党通知书,一般性的入党思想汇
报,一般表现材料,均不归档
(4)开除党籍、团籍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的入党、入团志愿书仍归入此类,
但需在封面上注明“XX年X月X日经XX党委(团委)批准开除出党(团)
或取消预备资格”。

有关处分材料,按其性质分别归入五类、八类。

此类材料以先入团,后入党,再入民主党派材料分别排列,志愿书放在前面,其他材料均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如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入党志愿书、申请书、转正报告、入民主党派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
1、创造发明奖励材料
2、正式命名授予的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优秀党团员、
优秀教师等称号的审批表及事迹材料
3、立功授勋材料
4、组织上对个人的嘉奖、通报表扬材料
归档时要注意:未经正式评定或批准,未盖公章的各种先进人物事迹材料不归档
此类材料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但每次的奖励应将组织的审批材料放在前面。

第八类:处分材料
1、刑事判决书、劳教审批材料
2、处分决定、处分报告,复查决定、复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检查,
个人申诉,撤消处分决定和免予处分决定
3、组织上对职工个人的通报批评材料
此类材料按材料的主次排列,如批复、决定或结论报告,个人检查交代,主要申诉材料,经复查改正的材料,可将改正结论或决定报告放在前面,原结论、处分决定放在后面。

第九类:招工、调动、工资、待遇、出国、离退休材料及各种代表大会材料
1、工资材料
(1)工资级别登记表
(2)调整工资审批表
(3)转正定级审批表
2、招工、调动、离退休、退伍、聘用等材料
(1)招工审批表,劳动合同(包括招工登记表,知青回城登记表,子女顶
替登记表和反映招工情况的行业青年登记表,留职停薪,辞职材料
等)。

(2)职工调动审批表(包括商调表)。

(3)聘用干部审批表、合同书及续聘、解聘、辞退材料
(4)批准入伍审查表、复员、退伍军人登记表及军衔审批表
(5)离退休审批表
3、出国和出席各种代表会材料
(1)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
(2)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群众团体代表会及民主党派代表会等登记

此类材料按并列法分小类排列,如工资1-1,招工、调动2-1,出国、代表大会3-1。

各小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1、有残疾的体检表,残废等级材料
2、因公受伤的有关证明材料
3、预备役登记表
4、随军家属登记表
5、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遗书等
6、职工逝世后报纸报道的消息或讣告、悼词(生平)
7、民事纠纷判决书或协议书
8、工会及各种学会、理事会等登记表
此类材料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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